胭脂泪

作者:冰冻的玫瑰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推荐阅读:我的帝国无双明天下最后的超级战士铁骨铸钢魂权谋天下:姑姑太撩人特种兵之军人荣耀张雯小龙雯雯错误的邂逅重生之绝世弃少程璟然赵苏禾

一秒记住【阅书小说网 www.yueshu.la】,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在我十四五岁的时候——也许更早一些——我就知道我的世界不会出现王子,即使出现了,也必然是一只闯进密林的麋鹿,遇到荆棘便会迅速的逃离。

    不是我比旁人清醒,而是我比较悲观。

    即使每个女孩子的梦中情人都是多情而又专情的王子,但是在没有王子出现的时候,恋情还是会开始,一如花到了须开的时候就会开,雨密集到了心碎的时候便会落下来。

    如果不是那场突如其来的雨,我就不会认识那个叫雨辰的作家,如果没有认识他,也许我的生命还在寻觅中越来越苍白黯淡。

    谁人年少不轻狂?我自然也不例外。大四毕业的那个暑假我哪儿也没去,仍然留在校园,整天梳着简单的马尾,背着单肩背包游荡在大学城,累了便晃悠到肯德基里找个角落长时间地发呆,渴了便坐在高高的榕树下喝几口矿泉水,眯着眼睛透过强烈的光线无目地的张望着。有时候被别人当做猎物来捕捉,有时候主动搭讪和我一样孤独又有几分清高的男生。

    那其实是一段虚度嗟跎的无聊岁月。所幸年轻,大把的光阴在手中可以随意挥霍,那个时候我们什么都没有:没钱,没才,没目标,没理想,有的就只是青春和时间。而这两样东西每个人都有,曾经有或者将来有,所以我也从来不把年轻当成一回事。校园里青春的脸庞永远灿烂,只有在这里年轻是最不值价的。大一进校时,鲜嫩得如青笋,正当你还沉浸陶醉在年轻的喜悦里时,才发现学校不知何时又拥进了一批更年轻的孩子,他们叽叽喳喳的叫你学姐,而你的一只脚已经踏出了校门。

    很多三十出头的女人羡慕我,羡慕这个年龄的孩子可以大大咧咧也可以清纯无暇。其实我也羡慕她们,她们把女人该吃的苦都吃过了,比如结婚,比如生孩子。我觉得生孩子是非常恐怖的一件事,以前这么认为,现在还是这么认为。但是她们经历过了,不用再害怕。她们需要做的就是以一种矜持高贵的姿态俯视着这群懵懂的女孩子,年轻的女人和老女人就这么对恃着。

    我的同学和我一样有着青春的脸庞,但是她们却比我快乐许多。她们有男朋友,一到周未消失得比流星还迅速。我没有,所以我总是以孤独的姿态在校园里游荡:白天、晚上我认定我的爱情是以一见钟情开始。我当然知道一见钟情的对象不会是王子,我早就说过,这个世界上不有王子,就算有,要带走的人也不是我,所以我很安份。

    我希望一见钟情的人是要让我心跳能漏几拍,呼吸能骤然混乱的那种人。可是很长很长一段时间,这个人都没有出现。

    初秋的午后,总是能让人无端的生出惆怅几许的悲秋情绪,像在树上成群欢笑着的叶子,突然不小心独自跌坠下来。也就是在那样的时候,我更加孤独。嘴角还是挂着年轻不拘的笑容,背着单肩背包悠然走出校园,站在路边正寻思着我的脚步应该向左还是向右的时候,雨辰就这样出现在街对面的那片浓绿的树荫里。

    几乎还没来得及审度他的长相,我内心深处某处敏感的土壤突然苏醒了,而且迅速地油油地滋生出一片丛林,这是什么感觉我很久都没有反应过来,就这么毫无防备地愣在那里,他有对我微笑吗?他有对我回眸吗?他在与我擦肩而过的时候有感觉到我颤抖的呼吸吗?我都不知道,我就这么站在那里头也不敢回,正在我懊恼没有接近他的理由时,本就阴霾的天空突然飘起了小雨,我转身看见他手里撑着一把伞,于是想也没想就直接钻到他的伞下。后来他告诉我,当时他还以为传说中的狐仙出现了,当然那是在我们的恋情进行到如火如荼的时候说的。

    我觉得我是一个不幸的女子,千回百转、众里寻它的爱人居然已名草有主。那个对他有拥有权的女人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我一无所知,虽然从他嘴里得知一星半点讯息,但是让我抓狂的不少相信的却不多。那个时候我就真的象狐仙一样在他需要的时候出现,我们在人潮汹涌的街头拥吻,在夜深人静的公园露宿,在没有工作的时候没日没夜地沉睡。然而在阳光明媚的天空下我只能躲在角落里静静地看着他。有时候我也会远远地以自怜的姿态瞻仰一下我的情敌,那个瘦瘦的小小的女人,并无出奇之处,却让我一度羡慕忌妒得想要让她立即消失。

    爱得越深欲望就越多,我希望他有更多的时间陪我,希望他能带着我出入各种场合,我希望他能从内心里认同我是最适合他的女人我的要求越多脾气就越怪,我想要让他时刻都在我身边,却又总是在他发愣的时候怀疑他心不在焉。我想要他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不接别的女人的电话,却又在打不通他电话的时候认定他和其它女人在一起。我就这么矛盾地折磨他也折磨着我自己,我变得不可理喻。

    直到有一天,我透过车窗看到走在他身边的她,像个迷失的孩子似的拽着他的手,他们就这样安静地却很默契地并肩走着,在那一刻我泪如雨下,我知道我努力伪装许久的坚强终于决堤。我把额头紧紧地贴在窗玻璃上,远远地祝福他,还有她。我选择了离开,在寒风萧瑟的冬夜,我穿着那套漂亮的墨绿色薄绒短裙,顶着寒风站在初次与他见面的街边流泪,北风挟着如雪的雨丝把我的脸颊吹得冰凉,我要用悲剧式的美丽瞬间祭奠我的初恋。

    结束了,一切都结束了。我曾经对他说过,如果有一天他离开了我,我将不会再笑也不会再爱,事实上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我脸上只有一种表情——迷茫。我在另一个城市找到了一份工作,每天朝九晚五,空虚、平淡的生活让我多了很多想念的时间,我总是躲在没有人的角落默默掉泪,久而久之,我的眼角下方长了一颗状似泪滴的褐色泪痣。

    我一直都相信,泪痣哭的是前生的债,来生的爱。而今生只有无尽的寻觅、等待。我不知道当初飞蛾扑火式的爱他和后来默默退却的祝福哪一个是真实的我,但我知道人的一生刻骨铭心的爱情只能有一次,喜也好悲也好,在人生垂暮的时候都会沉甸成最美好的回忆。于是每次眼泪溢出眼眶的时候,我用指尖轻轻的抚过那颗褐色泪痣,心里一声叹息:这就是爱的痕迹。

    生命依然顽强,没有因为少了谁的存在就停止了呼吸。恋爱、结婚、生孩子。然后循规蹈矩的生活,像许多女人一样,我在意着孩子学习的好坏,丈夫升职是否顺利,政府是否会控制物价的持续上涨,本月的支出是否超出了预算。就这样柴火油盐地精打细算地活着,遇到很多不如意的事,我只会生气,却从来没有流过眼泪,眼泪,似乎是被遗忘的精灵,沉睡在心灵深处。

    直到有一天,我无意间又回到了那个记忆中美丽的城市,刚好也是初秋的午后,阴霾的天空下秋叶在飘零。我怀里抱着一叠资料档案疾步在这个城市的街头穿梭着。似乎冥冥中的着太多的不舍,我又走到了那条初次见他的街上,此时学校刚开学,来来往往热闹非凡,我站在校门口的街边,突然觉得时光瞬间倒流,我又回到了学生时代,那个绑着马尾可以把大把时间满不在乎抛掉的年龄。我还是那个茫然站在街边发呆的女孩,而对面,那丛浓绿中又出现了他缓缓走来的身影,这时,天空飘起了小雨,一如往常般温柔,他的身影在我的心里越来越清晰,那些傻话,疯话,呆话都在耳边缠绵地呢喃,在车水马龙的街头,我蕴藏已久的泪水终于奔涌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