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言获罪的李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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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因为不当言论,教师范美忠被众人围攻。这种以道德名义治人以罪的行为,不由得让人想起了因言获罪而死于狱中的李贽。虽然两人不在一个层次上,但也是可以从中一窥中国特色的以言论治人的传统。
李贽,被当时在中国传教的意大利人利玛窦称之为“中国人中罕见的典范”又被清初另一位启蒙思想家顾炎武赞扬为:“自古以来,小人之无忌惮而敢于叛圣人者,莫甚于李贽。”
明万历三十年(公元1602年),李贽以剃刀割喉,狱卒问他:“痛否?”李贽以手指蘸血在地上写道:“不痛。”狱卒又问:“为何自杀?”李贽又写:“七十老翁何所求?”次日夜子时,李贽在春寒料峭的监狱里血尽气绝。
李贽被捕的罪名是“妖言惑众“和“淫乱女色”
对于李贽的迫害,其凶手实际上是当时具有进步倾向的东林党人。
很奇怪,为什么代表社会进步思想的李贽,偏偏是被具有进步倾向的东林党人告发而身陷囹圄?
咱们来看看李贽的学说。
李贽的学说没有自成体系,也有其自相矛盾的漏洞,但归纳起来,有两方面内容与众不同的:首先是比前人更彻底地反权威精神。他说:“夫天生一人,自有一人之用,不待取给于孔子而后足也。”表现出反对偶像崇拜、尊重个性和个人权力的态度。其次,李贽对物质生产相当重视。认为工商业者开采矿藏、贩运货物,都是对社会、对个人有益的事情,并不“可鄙”因此他对人欲充分肯定,认为追求物质享受、好色好货、为自身谋利益是人的天性,是合理的要求。在他看来,一切脱离个人物质追求的高深“道理”都是虚伪的空谈,这实际上揭示了私有制社会中最根本的事实和道德基础,言辞犀利地抨击了禁欲主义和假道学。
李贽不仅仅抨击社会,还深刻地解剖自我。他说自己:“志在温饱,而自谓伯夷叔齐;质本齐人,而自谓饱道饫德。分明一介不与,而以有莘借口;分明毫毛不拔,而自谓杨朱贼仁。动与物迕,心与口违。”他还明言自己用佛门的袈裟(李贽剃度出家为僧)遮掩了“商贾之行之心”“以欺世盗名”这种对自己都毫不留情的批判,可以说前所未有的。
总之,在天下士子无不为能踏进官僚阶层而皓首穷经的年代,李贽却有官弃官、有家弃家、自悔“五十年前真一犬也”的读书仕进生涯。在天下人皆以卫道为己任,扛着圣教的招牌文其伪、谋其私的时代,李贽却公然背叛千年相延的封建传统和花样翻新的造神运动,向被愚弄的、被蒙蔽的百姓指出“儒者不可以治天下国家”高呼“庶人可言贵,侯王可言贱”强调利在百姓的社会功利和人格平等的道德氛围。并且在尊重“真情”和人格尊严的基础上,鼓吹“大道不分男女”写出了惊世骇俗的答以女子学道为见短书的千古宏文,提倡妇女追求个人幸福。
在这里,李贽其实强调的是性本恶,与孔子学说中的核心“仁”相抵触。孔子虽然没有直接指责自私的不合理,但孔子的按照礼仪行事,以“杀身成仁”牺牲个人生命;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自我克制,都是把个人的自我思想言行统统纳入一个无私的范围之内,让人达到一个无我的境界。“仁就是一种强迫性的力量、行动的最高准则、超越人世间的品质,也是生活唯一意义所在”(黄仁宇语)。
孔子的“仁”与孟子的性善论,经汉朝的董仲舒第一次改造开始,就成为统治全国的指导思想。而到了李贽生活的年代,它已经被朱熹的再次改造而成为一门“存天理,灭人欲”的社会法则。随着时代的发展,统治者对孔孟之道的依赖程度也愈重。在这样的社会环境里,个人理智上的自由被压缩在一个极小的限度之内,人的真诚和真情,只能长为灌木,不能形成丛林。否则,就会面临被砍伐灭茬的境地。
所以,李贽的这些“惑世诬民”的思想言论,不仅仅让道学家们胆战心惊,而且也被不少正人君子的同仁者不满。在他的那个时代,真是“与千百万人为敌”人人称李贽为妖,争相抨击。
李贽的言论更与“以天下名教之是非为己任”的东林党人的思想主张是背道而驰的。这些以儒教为安身立命的招牌的东林党人,让李贽触及痛处,自然要找其清算。东林党人的领袖顾宪成,在其日记小心斋札记里写下这样一段文字:“李贽曰:‘与其死于假道学之手,宁死于妇人之手。’卓吾平日议论,往往能杀人,此语却能活人。吾不得以其人而废之。”于是,同为东林党人的张问达递上一份奏疏,其罗列的罪状之中,除了指责李贽妖言惑众的邪说外,还有一条是“勾引士人妻女入庵讲法”以道学名义整人的人,自然深知假道学的厉害,所以,制造“桃色新闻”也是以道德之名整人的一个常见手法。
其实万历皇帝尽管贪财好色,但有时头脑还算清楚,他认为,像李贽这样一个连正四品甚至更大的官都不愿意做的人,不可能生活放荡,何况李贽已是七十,可谓风烛残年了。
在李贽被捕之后,东林党人冯琦马上建议万历皇帝将李贽治罪,并发动清算李贽思想运动。而万历皇帝虽然对李贽的“生活作风”问题可以宽容,但绝不能容忍李贽思想言论上的“敢倡乱道”而心口不贰的李贽,只有义无反顾地走上荣死诏狱的道路,死在道德的名义之下,因为他的言论牵涉到了统治者治国之道德的根本。
李贽的悲剧是时代的悲剧,在他的那个年代里“四书五经”一直是当时政府的施政方针,孔孟的“仁义道德”一直是个人行为的规范,这就是虚伪、欺诈、糜烂可以存在于众多官僚们生活之中,而不允许李贽言论张扬之的原因所在。即便是代表着当时进步倾向的东林党人,也不能容忍。
在一个人治社会里,没有建立健全的法制,一切都以道德为标尺,以正义之名、以道德之名杀人,是常例,而且理直气壮。而法律上的欠缺,道德的区隔消失,使得日常生活中的普通人没有了自为的空间,又为权力的道德规范延入普通人群提供了理由。李贽不得不死,所以自割。
前不久,因为不当言论,教师范美忠被众人围攻。这种以道德名义治人以罪的行为,不由得让人想起了因言获罪而死于狱中的李贽。虽然两人不在一个层次上,但也是可以从中一窥中国特色的以言论治人的传统。
李贽,被当时在中国传教的意大利人利玛窦称之为“中国人中罕见的典范”又被清初另一位启蒙思想家顾炎武赞扬为:“自古以来,小人之无忌惮而敢于叛圣人者,莫甚于李贽。”
明万历三十年(公元1602年),李贽以剃刀割喉,狱卒问他:“痛否?”李贽以手指蘸血在地上写道:“不痛。”狱卒又问:“为何自杀?”李贽又写:“七十老翁何所求?”次日夜子时,李贽在春寒料峭的监狱里血尽气绝。
李贽被捕的罪名是“妖言惑众“和“淫乱女色”
对于李贽的迫害,其凶手实际上是当时具有进步倾向的东林党人。
很奇怪,为什么代表社会进步思想的李贽,偏偏是被具有进步倾向的东林党人告发而身陷囹圄?
咱们来看看李贽的学说。
李贽的学说没有自成体系,也有其自相矛盾的漏洞,但归纳起来,有两方面内容与众不同的:首先是比前人更彻底地反权威精神。他说:“夫天生一人,自有一人之用,不待取给于孔子而后足也。”表现出反对偶像崇拜、尊重个性和个人权力的态度。其次,李贽对物质生产相当重视。认为工商业者开采矿藏、贩运货物,都是对社会、对个人有益的事情,并不“可鄙”因此他对人欲充分肯定,认为追求物质享受、好色好货、为自身谋利益是人的天性,是合理的要求。在他看来,一切脱离个人物质追求的高深“道理”都是虚伪的空谈,这实际上揭示了私有制社会中最根本的事实和道德基础,言辞犀利地抨击了禁欲主义和假道学。
李贽不仅仅抨击社会,还深刻地解剖自我。他说自己:“志在温饱,而自谓伯夷叔齐;质本齐人,而自谓饱道饫德。分明一介不与,而以有莘借口;分明毫毛不拔,而自谓杨朱贼仁。动与物迕,心与口违。”他还明言自己用佛门的袈裟(李贽剃度出家为僧)遮掩了“商贾之行之心”“以欺世盗名”这种对自己都毫不留情的批判,可以说前所未有的。
总之,在天下士子无不为能踏进官僚阶层而皓首穷经的年代,李贽却有官弃官、有家弃家、自悔“五十年前真一犬也”的读书仕进生涯。在天下人皆以卫道为己任,扛着圣教的招牌文其伪、谋其私的时代,李贽却公然背叛千年相延的封建传统和花样翻新的造神运动,向被愚弄的、被蒙蔽的百姓指出“儒者不可以治天下国家”高呼“庶人可言贵,侯王可言贱”强调利在百姓的社会功利和人格平等的道德氛围。并且在尊重“真情”和人格尊严的基础上,鼓吹“大道不分男女”写出了惊世骇俗的答以女子学道为见短书的千古宏文,提倡妇女追求个人幸福。
在这里,李贽其实强调的是性本恶,与孔子学说中的核心“仁”相抵触。孔子虽然没有直接指责自私的不合理,但孔子的按照礼仪行事,以“杀身成仁”牺牲个人生命;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自我克制,都是把个人的自我思想言行统统纳入一个无私的范围之内,让人达到一个无我的境界。“仁就是一种强迫性的力量、行动的最高准则、超越人世间的品质,也是生活唯一意义所在”(黄仁宇语)。
孔子的“仁”与孟子的性善论,经汉朝的董仲舒第一次改造开始,就成为统治全国的指导思想。而到了李贽生活的年代,它已经被朱熹的再次改造而成为一门“存天理,灭人欲”的社会法则。随着时代的发展,统治者对孔孟之道的依赖程度也愈重。在这样的社会环境里,个人理智上的自由被压缩在一个极小的限度之内,人的真诚和真情,只能长为灌木,不能形成丛林。否则,就会面临被砍伐灭茬的境地。
所以,李贽的这些“惑世诬民”的思想言论,不仅仅让道学家们胆战心惊,而且也被不少正人君子的同仁者不满。在他的那个时代,真是“与千百万人为敌”人人称李贽为妖,争相抨击。
李贽的言论更与“以天下名教之是非为己任”的东林党人的思想主张是背道而驰的。这些以儒教为安身立命的招牌的东林党人,让李贽触及痛处,自然要找其清算。东林党人的领袖顾宪成,在其日记小心斋札记里写下这样一段文字:“李贽曰:‘与其死于假道学之手,宁死于妇人之手。’卓吾平日议论,往往能杀人,此语却能活人。吾不得以其人而废之。”于是,同为东林党人的张问达递上一份奏疏,其罗列的罪状之中,除了指责李贽妖言惑众的邪说外,还有一条是“勾引士人妻女入庵讲法”以道学名义整人的人,自然深知假道学的厉害,所以,制造“桃色新闻”也是以道德之名整人的一个常见手法。
其实万历皇帝尽管贪财好色,但有时头脑还算清楚,他认为,像李贽这样一个连正四品甚至更大的官都不愿意做的人,不可能生活放荡,何况李贽已是七十,可谓风烛残年了。
在李贽被捕之后,东林党人冯琦马上建议万历皇帝将李贽治罪,并发动清算李贽思想运动。而万历皇帝虽然对李贽的“生活作风”问题可以宽容,但绝不能容忍李贽思想言论上的“敢倡乱道”而心口不贰的李贽,只有义无反顾地走上荣死诏狱的道路,死在道德的名义之下,因为他的言论牵涉到了统治者治国之道德的根本。
李贽的悲剧是时代的悲剧,在他的那个年代里“四书五经”一直是当时政府的施政方针,孔孟的“仁义道德”一直是个人行为的规范,这就是虚伪、欺诈、糜烂可以存在于众多官僚们生活之中,而不允许李贽言论张扬之的原因所在。即便是代表着当时进步倾向的东林党人,也不能容忍。
在一个人治社会里,没有建立健全的法制,一切都以道德为标尺,以正义之名、以道德之名杀人,是常例,而且理直气壮。而法律上的欠缺,道德的区隔消失,使得日常生活中的普通人没有了自为的空间,又为权力的道德规范延入普通人群提供了理由。李贽不得不死,所以自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