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来之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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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断魂谷的晚霞好美,青山作证,绿水为凭。独对菱花,我呆坐了许久,镜中人明眸秀眉。

    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对镜凝思,今夕何夕?我是哪个?披一袭彩霞全身泛着金光的贼妹子从镜中款款走出:姐姐,白发三千者,瑛姑也。

    那一晚,明月如雪,我心欲裂。

    我以为我疯了,赤裸着身体在无边无际的黑暗中奔跑;只看见一条黑黝黝的河,我在拼力的划船,指望追回已去的孩儿,那一轮胜雪的明月将一束冷冷的光投射在我的身上,只有这一束冷光,胜雪般地惨白,周遭是没指望的黑着,我的一只手痉挛地伸向那束白光--恩,象不象极了舞台上的喜儿?

    我不知道,许多年以后,那一伸手便成了千古绝唱,而梦里那一伸手只是成就了我精神无法控制的神来之笔。梦醒后的许多日子里,我的心都惊余着,那只手,痉挛着,那明月,胜雪般惨白。

    彩霞满天飞的日子里突然下起了大雨。好大好大,满街都是泥泞,我呆呆地望着如泼水似的大雨发愣。想象着,那雨会打乱我的秀发,淋湿我的衣裳,最糟糕的是我的新鞋子---一双红绣鞋马上会掉色,象血水似的在我脚下汇成一片,然后,我就会昏过去。

    我想起了我的段皇爷。他是一个绅士,他甚至有一个天竺的师弟可以证明他的绅士是缘自西方的而非承自孔孟的,他文质彬彬、温文尔雅、温和待人你一定喝过温吞水吧?

    他很爱我,但他爱的不是我想向他展示的自我,他爱的是我如仕女般端座的模样,可是,我才度大增。而每每这个时候,我会有意地收起从小的洋化教育,偏偏来个极土、极不配合、极不绅士的样子,看着他当着客人无法表达的那种对我的恼恨,心里就涌起天长地久的快意。

    我知道,他恨我。这是一种时有时无、时长时短、时深时浅、时来时去,不便清清楚楚地去恨的恨。他除了想根我干到底外,他觉得与我之间没有更好的出路,而且与我干,看着我气得死去活来,他会觉得特别解恨。

    想气我还不容易,他是这样想的。

    他先前的生活一切都是明明了了,要恨就恨,要爱就爱,可谁知生命途中杀出个英姑来?唉,这种夫妻只能是三心二意,互相都留着后手的婚姻。

    不知此恨何时始?

    不知此恨何时止?

    我说:我全家反对我和你结婚。

    “为什么?”

    “最大的理由就是---一个大姑娘为什么去嫁给已有那么多妃子的人呢?一进门就当妈了,根据中国现代计划生育政策,这么一来,我一辈子也别想自己生孩子,做母亲了。”我帖进他,安慰地,鼓励地微笑着说。

    “还有最不大的理由呢?”

    “没了?”

    “怎么没了?既然有最大的理由,就有次之,再次之的理由对不对?”

    他象看外星人一样的看着我,我象看外星人一样的看着他。

    虽然有诸多不满意,但是我们还是象诸多凡尘俗子一般地结了婚。婚前,我象诸多家春秋的电影中的大家闺秀一般,那么温婉,那么懂礼,那么深明大义,谁知,如今的我简直像个精神分裂症患者

    从此以后,我与他便不在一个星球生活了一般。

    咫尺天涯。

    人在咫尺近,心如天涯远。

    他常常一人独坐,闭门练功。

    那时节,明月皎皎,我常常对月轻吟不断。我也不知自己做了多少首诗,填了多少首词。

    我只将一首词绣于罗帕上:

    四张机,鸳鸯织就欲双飞,可怜未老头先白;春波碧草,晓寒深处,相对浴红衣。

    直到有一天,我遇到了段公子的朋友,王重阳的把兄弟周伯通,人称小顽童。不知小顽童来自何方,不知他将去往何处。只知他喜欢我的隽诗香罗帕,我便与之相赠。那是我一生中最难忘的日子,我常常一个人对菱花微笑着,半天地微笑着,从此荒废了大把的时光。我的笑让段公子好费猜测。

    他终于知道,我做了母亲,而他,不是孩子的父亲。

    我知道,他的一指功已练得出神入化,他来自内心的恨更深了。

    所有仇恨隐于内心深处。

    所有仇恨的结果是我爱的人离我而去。我襁褓中的婴儿离我而去。

    那是一个明月胜雪的夜。

    晚上醒来,段公子两眼空空地瞪着前方,我的后背朝着他,浓密的长发被雪月映衬着,暗影幽幽堆砌成一种显而易见的暗喻,撩拨着他,也拒绝着他。我想,他听着我轻微的酣声,那种什么都不缺的均匀与平稳会恨得他掀开被褥,给我一顿好揍。

    是的,的确,我现在什么也不缺,就是缺挨揍。我太冲了,以至于什么都不缺,对于他,我象一个慈爱的上了年纪的女人,照顾着一个收养的流浪儿。

    一夜之间,三千青丝皆白。

    他爱我吗?答案是否定的。

    他恨我吗?答案是肯定的。

    他说我贱。

    这个“贱”字让我觉得自己象一个女人了。

    我把他的脸读了许久,心里凉凉地想,原来他另有所图。

    他拥有三宫六院,不在乎我一个。我决定去流浪。

    天苍苍,路漫漫,一个人在人海里流着浪

    不知哪年,我流浪到了一个地方,那个地方没有人烟,我为之取名断魂谷。

    我将谷漆成粉红色。

    我一直狠狠地认为,是黄药师杀害了我的儿子,我在这里钻研数学,那时人们都信麻衣相术,周易八卦,所以我也信这些,我要为儿子报仇。

    朝朝暮暮,日出日落,与世隔绝。

    我想,我在等,痴等,我盼着有一天,那个人一定会来。

    我爱上了一种饮料---咖啡。

    我爱上了一种音乐--beatles。

    每每黄昏时分,我都手捧一杯热不热,凉不凉的一股糊锅巴味的咖啡,凭栏呆望。

    这是世间的一个角落,我知道,这仅仅是一个角落而已,我等待着,盼望着一个梦再一个梦的来临。在梦里,我或疯,或癫,或狂,或醉,或洒,或歌,或吟,或舞。

    一年年,一日日,风霜雪雨。

    我不再青春年少,我已不知归路,我不再盼,不再等。

    以为自己就是一个世界,以为这个世界只剩下自己。

    直到我看到了一对恩爱的颠三倒四,难舍难分,恨不得日日夜夜相厮守在一起的小情侣,看着他们信誓旦旦,海枯石烂永不移,才觉得自己有点不对劲,觉得牛头不对马嘴,觉得搭错了车,上错了船。

    他们微笑着叫我:疯婆婆。

    说他们是洪七的徒弟。

    那个男孩子称那个女孩子蓉儿,蓉儿?黄药师的女儿?可他们为何说话声音那么小,以至于最后他们说什么,在笑什么,我什么都不清楚了。

    我的身体里有一些东西噼里叭啦的散落一地,我的世界在这一瞬间消失了。

    我不是流浪的吗?

    我不是来寻找快乐又是来干什么?

    我不是来寻找快乐又是来干什么?

    我将欲何求?

    我没了方向。

    春来了,夏去了。

    秋走了,冬来了。

    我又一次看到了雪。

    这场雪真大,它让我想起童年。

    厚厚地白茫茫一地,遮盖着残败破碎的大地。是谁做了一个干干净净的新世界?

    我怀着一份新奇,一份惊讶。

    我知道,它将被污浊得麻黑稀烂,我有一些疼惜,可最终,我还是毫不犹豫的踩了上去。

    雪地上,胜雪的月光下,我一人独舞。

    我披着满头白发,精疲力竭,一只手,痉挛地伸向天空。

    一束冷光剌着我的眼,我一伸再伸,那道惨白忽地变得没指望地黑着,黑着

    所有的观众包括导演都明白这一伸手并非来自剧本,这是我不受精神控制的神来之笔,这是我的千古绝唱。

    我的世界已坍塌。

    缘生本无常,幻灭亦无伤。

    明镜求一证,是非也梦乡。

    我清楚地知道,这刻,该是我微笑地谢幕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