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筒
推荐阅读:我的帝国无双、明天下、最后的超级战士、铁骨铸钢魂、权谋天下:姑姑太撩人、特种兵之军人荣耀、张雯小龙雯雯、错误的邂逅、重生之绝世弃少、程璟然赵苏禾
一秒记住【阅书小说网 www.yueshu.la】,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很普通的一个笔筒。
而我没来由的喜欢着。
这是我去凤凰古城带回的唯一最真爱的纪念品。一个深绿色的高不到一尺的圆形的笔筒。它的四周是用银子镶着边,上下的边上是菱形的图案。两边的中间镂刻着凤和龙,它们呈飞翔状攀附在中缘,高仰着头。仿佛是在展示着他们对天空的无限的向往。那些银子的表面有些黯淡,许是时间置放太久的缘故吧,旁边有浅浅的灰色和点点的斑纹。但就是这样才给人一种古色古香的味道。可惜我十多年不动画笔了,不然倒是可以生动的将它画下来。
一直想买个笔筒。是因为我一直喜欢用笔记下一些东西。即使后来有了电脑,还是有如此的习惯。觉得那些在纸上跳跃的黑色字体才能触动我的灵魂,只有笔划动的时候字才会很从容的从我心底涓涓的流淌出来。我一直在寻觅中却也一直没有遇到自己满意的,便也作罢。因为那时我的电脑桌上已经有了一个方形的深蓝色布袋,可容纳很多的东西。其实我对买东西不是过分的挑剔,越简单的越随意的我便会越喜欢。可我买东西却很注重落眼便知晓的缘分。就一如对人,只足够一眼令我有种一见如故的感觉,便会与之深交。而我往往喜欢凭着自己的感觉来分辨事物的是非,认定东西的好坏。是否符合我的喜好。只在瞬间可以做出判断。
凤凰是个寄山青水秀很有灵气的地方。整个古城,极为祥和宁静的在静默中掩饰着它特有的魅力。而这个笔筒便隐忍在黄丝桥的寨子的某个农家中。
那天,从苗寨看完有苗族风味的歌舞表演以后,我和天儿座着小黄包车来到黄丝桥。一个瘦瘦的皮肤黝黑的中年的本地女人,带着我们走进黄石寨中,她的眼睛极为淳朴而明亮。她用着不太标准的普通话为我们对古城做着简单的介绍。
已是中午时分,四月的太阳明晃晃的在我们的头顶,极为激烈的穿透我们的皮肤,吸收着我们的水分。但我们没有害怕,未曾停歇。跟着她继续的走。我们在路上随便的买了一些镂刻着图案的粗造的银饰。只是因为特别,便要了。我们知道将永远不会戴着它们,但会小心的放在家里收藏。
我们买了一些东西之后,她说,我等会带你们去一个地方看苗族绣得最好的手工锈品,那里面也有很多的银器,你们可以任意选择,那地方的东西多。
当我们快将整个城游完之时,来到了她所说的地方。
在靠近城墙边的小楼的院子里,一个和她年龄相仿的女人微弓着身子正在绣着精致的并蹄莲花。我一直不大喜欢精致的东西,而只对原始的淳朴的东西有种偏爱。所以没有仔细的去看她的锈品。在进门旁有七八个牛角挂在墙壁上,我便站在两只牛角的中间摆出个酷样,手抓着角的两端。瞬间感觉自己象从原始部落走出来的女子。有着原始的单纯。
我们跟随她上了二楼。上面有些杂乱。但有很多奇形怪状的东西。我叫不出它们的名字。也无法识辨它们的真假。倒是天儿,在一大堆银饰中给她的女儿挑选了一个百家锁。上面有长命百岁的字样和镂刻的浅浅的花纹。而我的眼睛在不经意之间到处游荡。蓦然发现进门靠左手里边的那个角落里,这个不起眼的沾满灰尘的笔筒极为落寞的弃置于一边。我的眼神象猫一样瞬间透出耀眼的光亮。
在天儿与老板谈价之时,我走到那个角落。将她轻轻的细细的捧起。用心观看。用手擦试他的灰尘。笔筒很有些重量。想必是石头做的吧。颜色却象玉一样的透着幽幽的绿光,就似一个优柔的穿绿色的古代女子在恍惚中沉思,倾诉着。而我仿佛听到有声音在我耳边说,请带我走吧。突然觉得它与我格外的亲切,就象灵魂的依附。在那刻,我居然对通灵的传说深信不疑。
一瞬间的念头之后,我便爱上这个笔筒,决意将它买下来带走它。
开始不动声色的很冷静的很淡漠的装做很随意的问老板的价格。
若你喜欢,给二百二十元。她说。
天儿惊跳,什么东西,这么贵。她走过来拿起左瞧右瞄说,也没什么特别的。
这笔筒是很早从苗寨里的农家里收回来的,天然石头所做,成本高,你们看着办吧。
老板若有松动,我便将它买下来。我从天儿手中接过它,将它放回原来的位置。回头和她说,反正这东西也不是每个人都会喜欢和钟爱的,这样的普通而陈旧。价格适当,我便要了。
疯了吗,你,天儿说,放在包中,如此沉重,压肩吗。我可不会给你背着。
我浅笑不答。
只想在尽快之间和那个精明的女人谈妥价格。
她说,你给一百捌拾元。最后的让步。
不,这样好了,一百,你卖,我要,不行,我们走人。
其实我也不在乎她的价钱,只恐天儿骂我。如果我真是这般的喜欢。无论多少钱我也会买下的。
结果老板在犹豫之间,天儿看出我可能是真的喜欢,便帮着游说其中,她经不住左右的夹攻,最后以我所定的价格成交。这个笔筒终于完整的属于我了。我的心底在那刻涌动着无限的无限的欢喜。
付钱之后,老板给它打包。天儿说,这东西送给我也不会要。搞不懂你喜欢它什么?
我想也许是因为和它之间有这样的一种缘分吧。即便在那个角落即便它被灰尘布满即便我与它相距很远的城市,我还是能来到这里能在这么多的小东西中一眼发现它,这种因缘我是不想弄懂的。我宁可相信前生我曾与它激烈的相爱过。如果我是男子,它便是女子,一定曾为我丰盛而浓烈的活过。所以我带走它。
我相信天儿最终会明白我的。
那几天身处于凤凰城,我们寂寞的穿梭于涌动的人群中,有忧伤缕缕,犹如古城驼江的流水。而我正因着某份不确定的思维失落着。在拥有了笔筒之后便放下了所有的哀怨。一切归于平静中。
从此,这个笔筒便每天在我的视线以内,与我相伴
很普通的一个笔筒。
而我没来由的喜欢着。
这是我去凤凰古城带回的唯一最真爱的纪念品。一个深绿色的高不到一尺的圆形的笔筒。它的四周是用银子镶着边,上下的边上是菱形的图案。两边的中间镂刻着凤和龙,它们呈飞翔状攀附在中缘,高仰着头。仿佛是在展示着他们对天空的无限的向往。那些银子的表面有些黯淡,许是时间置放太久的缘故吧,旁边有浅浅的灰色和点点的斑纹。但就是这样才给人一种古色古香的味道。可惜我十多年不动画笔了,不然倒是可以生动的将它画下来。
一直想买个笔筒。是因为我一直喜欢用笔记下一些东西。即使后来有了电脑,还是有如此的习惯。觉得那些在纸上跳跃的黑色字体才能触动我的灵魂,只有笔划动的时候字才会很从容的从我心底涓涓的流淌出来。我一直在寻觅中却也一直没有遇到自己满意的,便也作罢。因为那时我的电脑桌上已经有了一个方形的深蓝色布袋,可容纳很多的东西。其实我对买东西不是过分的挑剔,越简单的越随意的我便会越喜欢。可我买东西却很注重落眼便知晓的缘分。就一如对人,只足够一眼令我有种一见如故的感觉,便会与之深交。而我往往喜欢凭着自己的感觉来分辨事物的是非,认定东西的好坏。是否符合我的喜好。只在瞬间可以做出判断。
凤凰是个寄山青水秀很有灵气的地方。整个古城,极为祥和宁静的在静默中掩饰着它特有的魅力。而这个笔筒便隐忍在黄丝桥的寨子的某个农家中。
那天,从苗寨看完有苗族风味的歌舞表演以后,我和天儿座着小黄包车来到黄丝桥。一个瘦瘦的皮肤黝黑的中年的本地女人,带着我们走进黄石寨中,她的眼睛极为淳朴而明亮。她用着不太标准的普通话为我们对古城做着简单的介绍。
已是中午时分,四月的太阳明晃晃的在我们的头顶,极为激烈的穿透我们的皮肤,吸收着我们的水分。但我们没有害怕,未曾停歇。跟着她继续的走。我们在路上随便的买了一些镂刻着图案的粗造的银饰。只是因为特别,便要了。我们知道将永远不会戴着它们,但会小心的放在家里收藏。
我们买了一些东西之后,她说,我等会带你们去一个地方看苗族绣得最好的手工锈品,那里面也有很多的银器,你们可以任意选择,那地方的东西多。
当我们快将整个城游完之时,来到了她所说的地方。
在靠近城墙边的小楼的院子里,一个和她年龄相仿的女人微弓着身子正在绣着精致的并蹄莲花。我一直不大喜欢精致的东西,而只对原始的淳朴的东西有种偏爱。所以没有仔细的去看她的锈品。在进门旁有七八个牛角挂在墙壁上,我便站在两只牛角的中间摆出个酷样,手抓着角的两端。瞬间感觉自己象从原始部落走出来的女子。有着原始的单纯。
我们跟随她上了二楼。上面有些杂乱。但有很多奇形怪状的东西。我叫不出它们的名字。也无法识辨它们的真假。倒是天儿,在一大堆银饰中给她的女儿挑选了一个百家锁。上面有长命百岁的字样和镂刻的浅浅的花纹。而我的眼睛在不经意之间到处游荡。蓦然发现进门靠左手里边的那个角落里,这个不起眼的沾满灰尘的笔筒极为落寞的弃置于一边。我的眼神象猫一样瞬间透出耀眼的光亮。
在天儿与老板谈价之时,我走到那个角落。将她轻轻的细细的捧起。用心观看。用手擦试他的灰尘。笔筒很有些重量。想必是石头做的吧。颜色却象玉一样的透着幽幽的绿光,就似一个优柔的穿绿色的古代女子在恍惚中沉思,倾诉着。而我仿佛听到有声音在我耳边说,请带我走吧。突然觉得它与我格外的亲切,就象灵魂的依附。在那刻,我居然对通灵的传说深信不疑。
一瞬间的念头之后,我便爱上这个笔筒,决意将它买下来带走它。
开始不动声色的很冷静的很淡漠的装做很随意的问老板的价格。
若你喜欢,给二百二十元。她说。
天儿惊跳,什么东西,这么贵。她走过来拿起左瞧右瞄说,也没什么特别的。
这笔筒是很早从苗寨里的农家里收回来的,天然石头所做,成本高,你们看着办吧。
老板若有松动,我便将它买下来。我从天儿手中接过它,将它放回原来的位置。回头和她说,反正这东西也不是每个人都会喜欢和钟爱的,这样的普通而陈旧。价格适当,我便要了。
疯了吗,你,天儿说,放在包中,如此沉重,压肩吗。我可不会给你背着。
我浅笑不答。
只想在尽快之间和那个精明的女人谈妥价格。
她说,你给一百捌拾元。最后的让步。
不,这样好了,一百,你卖,我要,不行,我们走人。
其实我也不在乎她的价钱,只恐天儿骂我。如果我真是这般的喜欢。无论多少钱我也会买下的。
结果老板在犹豫之间,天儿看出我可能是真的喜欢,便帮着游说其中,她经不住左右的夹攻,最后以我所定的价格成交。这个笔筒终于完整的属于我了。我的心底在那刻涌动着无限的无限的欢喜。
付钱之后,老板给它打包。天儿说,这东西送给我也不会要。搞不懂你喜欢它什么?
我想也许是因为和它之间有这样的一种缘分吧。即便在那个角落即便它被灰尘布满即便我与它相距很远的城市,我还是能来到这里能在这么多的小东西中一眼发现它,这种因缘我是不想弄懂的。我宁可相信前生我曾与它激烈的相爱过。如果我是男子,它便是女子,一定曾为我丰盛而浓烈的活过。所以我带走它。
我相信天儿最终会明白我的。
那几天身处于凤凰城,我们寂寞的穿梭于涌动的人群中,有忧伤缕缕,犹如古城驼江的流水。而我正因着某份不确定的思维失落着。在拥有了笔筒之后便放下了所有的哀怨。一切归于平静中。
从此,这个笔筒便每天在我的视线以内,与我相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