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7章:红目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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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封信也不知道是谁写的,信纸发黄,字迹缭乱,明显有一段年月了。信纸上也不知道写了什么,反正郑克秀看完之后,就坐在石凳上发呆了很久。
没错,他的确是在发呆。
我规规矩矩的坐在旁边不敢说话,心中却暗暗猜测郑克秀的性格。
按理来说,他属于金尸一类,不算活人。但他乃是驱魔人死后所形成,心术应该也光明正大。类似他这样的例子也有不少。山东铁家的老祖宗铁三船,就是死后尸体羽化升仙,成为尸仙。虽说不算活人,可也一样行侠仗义,驱鬼逐邪。
最主要的是,断魂猫虽然吞噬厉鬼,却从不对没有怨气的孤魂野鬼动手。光从这一点上来看,郑克秀也不算是妖魔邪祟。
却说他发了好一会呆,才转过头来对我说:“你想找我帮忙?”
我急忙点头,说:“还请前辈仗义伸手!”
郑克秀说:“你想要我帮你什么?”
我深吸一口气,说:“不知道前辈听没听说过四件事?”
“活人无邪念,死人无怨气。阴阳同存,日月无光!”
这四句话一说出来,我就察觉到郑克秀的双眼金光大盛,连带脸上的面具都隐隐透出了黄金色。这种异象吓得我心惊胆战,却又强行坐稳了身子。
我硬着头皮说:“我要完成这四件事,但是却毫无头绪。我家老板说,来喀什城找您,能够得到一些启发,所以我就不远万里来找先生。”
一边说,我一边从包里拿出鬼眼泪,毕恭毕敬的递了过去,说:“这是小子偶然得到的鬼眼泪,作为对前辈的酬劳。”
郑克秀连看都没看一眼鬼眼泪,而是仔细打量着我,他看了我足足好几分钟,直到我浑身汗毛都竖起来了,才轻声说:“你确定要做这四件事?”
若非尸不语以死相逼,我压根儿就不想去管这个闲事!但事情既然已经发生了,我只能硬着头皮去做了。
所以我微微低头:“是,还请前辈明示。”
郑克秀把鬼眼泪推给我,说:“我不需要身外之物。你若是帮我做一件事,我就告诉你这四件事应该如何去做!”
我楞了一下,说:“前辈想让我做什么?”
郑克秀说:“在乌恰县西北方向三十公里,有一座红色的小山,因为长得很像是一只闭起来的眼睛,所以我喊他红目山。”
“红目山下,怪石嶙峋,都是被岁月风沙长年累月的侵蚀形成。那些石头里面,藏着一个鬼市。”
我仔细回想了一下,乌恰县是喀什最西边的一个县城。县城再往西北方向三十公里,基本上已经处于中国和吉尔吉斯斯坦的交界地带了。
因为没打开地图,所以我也无法分辨那座红目山到底是在中国境内还是在吉尔吉斯斯坦境内。
郑克秀见我听的认真,继续说:“那个鬼市存在很久了,具体追溯到什么年代,已经无人知道。在鬼市里面,我需要你拿回来一样东西。”
我皱着眉头,说:“前辈需要什么东西?”
郑克秀摇摇头:“这件东西不是我需要,而是你需要。”
顿了顿,他又说:“那玩意儿是一个葫芦,大概巴掌大小,材质非金非铁非木,若是接触的话,可以察觉到一半温暖,一半冰凉。”
“这个葫芦藏于地下,应该是鬼市形成的基础。没有了葫芦,这个鬼市也就不存在了。但是时间过去太久了,现在的鬼市管理者已经不知道这件事了,它们只是把葫芦当成一件普通的驱魔物品来对待。”
“你要做的,就是把这个葫芦带回来。不管你是通过正常交易,还是坑蒙拐骗,甚至偷盗抢劫都行。只要我看见了这个葫芦,就告诉你应该怎么完成那四件事!”
我表面上不动声色,但是脑子却在飞快的旋转。鬼市我见的多了,大部分都是地形特殊的聚阴之地。
游荡在阳世的孤魂野鬼们最喜欢的就是在这种地方生活,时间长了,聚集的阴魂数量达到一定的程度,就会形成鬼市。
鬼商人和凶人榜上的通缉犯,最喜欢的就是这种鬼市。因为在鬼市规则很少,基本上就是谁的拳头大谁就是老大。
而且这里好东西也多,价钱也比国内的鬼商人便宜的多。只要肯多走几个鬼市,不管是什么东西都能买得到。
唯一的缺点就是鬼市并非是长久存在的,一个鬼市,短则七八天,长则个把月,就会耗尽当地阴气,趋于消散的状态。
可红目山下的鬼市能存在这么长时间,实在是让人觉得匪夷所思。但那个葫芦到底是什么东西?好像连镇邪笔记的阴阳篇中都没有记载!
郑克秀见我在那沉思,说:“那地方凶险的很,以你的本事进去,死亡率会很高的。一旦死亡,三魂七魄就会永远留在鬼市之中。你一定要考虑清楚了。”
我说:“前辈,那个葫芦,对我说的四件事来说很重要吗?”
郑克秀点点头:“很重要,这东西甚至是我滞留在喀什城的主要原因!”
我又问:“您的本事比我强了不知道多少倍,为什么没能亲自去取?”
这件事我必须要问清楚了,郑克秀是什么人?大宋第一术士,以他的本事,区区一个鬼市,那还不是来去自如?他既然想要,为什么不亲自去拿?
郑克秀赞赏的看了我一眼,说:“我在等葫芦的主人。只有他才能拿走那个葫芦。”
我目瞪口呆,葫芦的主人,说的难道就是我?亦或是……天生子?那样的话,岂不是说那个葫芦是几千年前的东西了?
姥姥的,几千年前的葫芦,到现在岂不是都快成化石了?
郑克秀见我表情愕然,淡淡的说:“我不知道你是不是葫芦的主人,但却知道我肯定不是。所以我在喀什城一直在等他。怎么样?敢不敢去试试?”
我见他表情玩味,心中顿时有气。这家伙要我去取葫芦是假,考验我才是真的吧?一个葫芦,又不是有灵智的小动物,难不成它还长腿了?非主人不跟着走?
借口吧?
我有点无奈,不管是不是借口,我终归是来求他的。他既然出了这道题,咱就得接着。否则的话,就只能灰溜溜的打道回府了。
于是我稍稍思索了一下,斩钉截铁的说:“好!我去取那个葫芦!”
郑克秀见我答应,大声说:“小魂!鬼市图拿给我!”
那只断魂猫哧溜一声从屋子里钻了出来,这家伙嘴里还叼着一个装订好的本子。
断魂猫对我的感官很好,把地图放在桌子上后,就对我喵呜的叫了一声。我知道这家伙智力很高,急忙说:“多谢猫兄了。”
郑克秀说:“皇帝不差饿兵,这份资料是我用了三年时间,收集的鬼市情报。包括鬼市的管理者,外来者需要遵守的规矩,还有一些常年避祸的凶人邪祟,都有记载。事情关乎自己性命,你仔细观看,切莫大意。”
我从桌子上拿过小册子,低头打开翻了一下,就发现上面除了干干净净的字迹之外,还有一些勾勒出来的简易画。
虽说是简易画,但山川河流,地势高矮,完全呈现在画卷之中。正中央的红目山被涂成了红色,在画纸上显得格外醒目。
这就是我即将要去的目的地。
我一页页的仔细翻看,然后牢记于心。谁成想这一观看起来,就给忘了时间。直到天色大亮之后,我才猛然惊醒,原来不知不觉中已经天亮了。
这封信也不知道是谁写的,信纸发黄,字迹缭乱,明显有一段年月了。信纸上也不知道写了什么,反正郑克秀看完之后,就坐在石凳上发呆了很久。
没错,他的确是在发呆。
我规规矩矩的坐在旁边不敢说话,心中却暗暗猜测郑克秀的性格。
按理来说,他属于金尸一类,不算活人。但他乃是驱魔人死后所形成,心术应该也光明正大。类似他这样的例子也有不少。山东铁家的老祖宗铁三船,就是死后尸体羽化升仙,成为尸仙。虽说不算活人,可也一样行侠仗义,驱鬼逐邪。
最主要的是,断魂猫虽然吞噬厉鬼,却从不对没有怨气的孤魂野鬼动手。光从这一点上来看,郑克秀也不算是妖魔邪祟。
却说他发了好一会呆,才转过头来对我说:“你想找我帮忙?”
我急忙点头,说:“还请前辈仗义伸手!”
郑克秀说:“你想要我帮你什么?”
我深吸一口气,说:“不知道前辈听没听说过四件事?”
“活人无邪念,死人无怨气。阴阳同存,日月无光!”
这四句话一说出来,我就察觉到郑克秀的双眼金光大盛,连带脸上的面具都隐隐透出了黄金色。这种异象吓得我心惊胆战,却又强行坐稳了身子。
我硬着头皮说:“我要完成这四件事,但是却毫无头绪。我家老板说,来喀什城找您,能够得到一些启发,所以我就不远万里来找先生。”
一边说,我一边从包里拿出鬼眼泪,毕恭毕敬的递了过去,说:“这是小子偶然得到的鬼眼泪,作为对前辈的酬劳。”
郑克秀连看都没看一眼鬼眼泪,而是仔细打量着我,他看了我足足好几分钟,直到我浑身汗毛都竖起来了,才轻声说:“你确定要做这四件事?”
若非尸不语以死相逼,我压根儿就不想去管这个闲事!但事情既然已经发生了,我只能硬着头皮去做了。
所以我微微低头:“是,还请前辈明示。”
郑克秀把鬼眼泪推给我,说:“我不需要身外之物。你若是帮我做一件事,我就告诉你这四件事应该如何去做!”
我楞了一下,说:“前辈想让我做什么?”
郑克秀说:“在乌恰县西北方向三十公里,有一座红色的小山,因为长得很像是一只闭起来的眼睛,所以我喊他红目山。”
“红目山下,怪石嶙峋,都是被岁月风沙长年累月的侵蚀形成。那些石头里面,藏着一个鬼市。”
我仔细回想了一下,乌恰县是喀什最西边的一个县城。县城再往西北方向三十公里,基本上已经处于中国和吉尔吉斯斯坦的交界地带了。
因为没打开地图,所以我也无法分辨那座红目山到底是在中国境内还是在吉尔吉斯斯坦境内。
郑克秀见我听的认真,继续说:“那个鬼市存在很久了,具体追溯到什么年代,已经无人知道。在鬼市里面,我需要你拿回来一样东西。”
我皱着眉头,说:“前辈需要什么东西?”
郑克秀摇摇头:“这件东西不是我需要,而是你需要。”
顿了顿,他又说:“那玩意儿是一个葫芦,大概巴掌大小,材质非金非铁非木,若是接触的话,可以察觉到一半温暖,一半冰凉。”
“这个葫芦藏于地下,应该是鬼市形成的基础。没有了葫芦,这个鬼市也就不存在了。但是时间过去太久了,现在的鬼市管理者已经不知道这件事了,它们只是把葫芦当成一件普通的驱魔物品来对待。”
“你要做的,就是把这个葫芦带回来。不管你是通过正常交易,还是坑蒙拐骗,甚至偷盗抢劫都行。只要我看见了这个葫芦,就告诉你应该怎么完成那四件事!”
我表面上不动声色,但是脑子却在飞快的旋转。鬼市我见的多了,大部分都是地形特殊的聚阴之地。
游荡在阳世的孤魂野鬼们最喜欢的就是在这种地方生活,时间长了,聚集的阴魂数量达到一定的程度,就会形成鬼市。
鬼商人和凶人榜上的通缉犯,最喜欢的就是这种鬼市。因为在鬼市规则很少,基本上就是谁的拳头大谁就是老大。
而且这里好东西也多,价钱也比国内的鬼商人便宜的多。只要肯多走几个鬼市,不管是什么东西都能买得到。
唯一的缺点就是鬼市并非是长久存在的,一个鬼市,短则七八天,长则个把月,就会耗尽当地阴气,趋于消散的状态。
可红目山下的鬼市能存在这么长时间,实在是让人觉得匪夷所思。但那个葫芦到底是什么东西?好像连镇邪笔记的阴阳篇中都没有记载!
郑克秀见我在那沉思,说:“那地方凶险的很,以你的本事进去,死亡率会很高的。一旦死亡,三魂七魄就会永远留在鬼市之中。你一定要考虑清楚了。”
我说:“前辈,那个葫芦,对我说的四件事来说很重要吗?”
郑克秀点点头:“很重要,这东西甚至是我滞留在喀什城的主要原因!”
我又问:“您的本事比我强了不知道多少倍,为什么没能亲自去取?”
这件事我必须要问清楚了,郑克秀是什么人?大宋第一术士,以他的本事,区区一个鬼市,那还不是来去自如?他既然想要,为什么不亲自去拿?
郑克秀赞赏的看了我一眼,说:“我在等葫芦的主人。只有他才能拿走那个葫芦。”
我目瞪口呆,葫芦的主人,说的难道就是我?亦或是……天生子?那样的话,岂不是说那个葫芦是几千年前的东西了?
姥姥的,几千年前的葫芦,到现在岂不是都快成化石了?
郑克秀见我表情愕然,淡淡的说:“我不知道你是不是葫芦的主人,但却知道我肯定不是。所以我在喀什城一直在等他。怎么样?敢不敢去试试?”
我见他表情玩味,心中顿时有气。这家伙要我去取葫芦是假,考验我才是真的吧?一个葫芦,又不是有灵智的小动物,难不成它还长腿了?非主人不跟着走?
借口吧?
我有点无奈,不管是不是借口,我终归是来求他的。他既然出了这道题,咱就得接着。否则的话,就只能灰溜溜的打道回府了。
于是我稍稍思索了一下,斩钉截铁的说:“好!我去取那个葫芦!”
郑克秀见我答应,大声说:“小魂!鬼市图拿给我!”
那只断魂猫哧溜一声从屋子里钻了出来,这家伙嘴里还叼着一个装订好的本子。
断魂猫对我的感官很好,把地图放在桌子上后,就对我喵呜的叫了一声。我知道这家伙智力很高,急忙说:“多谢猫兄了。”
郑克秀说:“皇帝不差饿兵,这份资料是我用了三年时间,收集的鬼市情报。包括鬼市的管理者,外来者需要遵守的规矩,还有一些常年避祸的凶人邪祟,都有记载。事情关乎自己性命,你仔细观看,切莫大意。”
我从桌子上拿过小册子,低头打开翻了一下,就发现上面除了干干净净的字迹之外,还有一些勾勒出来的简易画。
虽说是简易画,但山川河流,地势高矮,完全呈现在画卷之中。正中央的红目山被涂成了红色,在画纸上显得格外醒目。
这就是我即将要去的目的地。
我一页页的仔细翻看,然后牢记于心。谁成想这一观看起来,就给忘了时间。直到天色大亮之后,我才猛然惊醒,原来不知不觉中已经天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