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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李梦蝶的试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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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家肯德基店的临窗二人桌上,以然正和李梦蝶大快朵颐。

    “你真没有来过肯德基?”李梦蝶正拿着一个鸡翅慢慢啃。

    “嗯。”以然学着李梦蝶的样子,也把一只鸡翅用手拿着啃起来。以前爸爸在世的时候,不准她吃这些快餐速食,说不卫生。而母亲李慧则认为一个女孩子一定要优雅,显然来肯德基用手抓东西吃,实在是没有办法优雅。

    “啧啧,真可怜。小时候来这种地方吃东西,简直就是一种享受。不但可以在儿童游戏区玩耍,还可以肆无忌惮的用手拿东西吃。不用拿那些烦琐的刀叉或者两根长长的竹筷,我觉得特别自在。”

    “嗯。”以然边啃边认同的点点头,她也觉得用手拿东西吃要比使用起工具来简捷方便的多。

    “你家教怎么会那么严啊!那你小时候有自由吗?”

    “有啊!怎么会没有自由。爸爸从来不限制我的,我喜欢干什么就干什么。我学过好多东西的,画画,弹钢琴,唱歌,跳舞……,甚至十几岁的时候还学人家玩摇滚,穿得很朋克,背着一把木吉他,学打架子鼓。后来,我妈妈看到我画着浓妆偷溜去酒吧唱歌,差点没气出心脏病来,说如果我继续玩的话,她就死给我看。你别看我妈妈柔柔弱弱的,却绝对是敢说敢做的主。我害怕了,才不敢玩的。”

    “真没有想到,你还有那么叛逆的一面。那是什么时候的事?现在在你身上可是找不到一点叛逆的影子了。”李梦蝶饶有兴味的看着她,问道。

    那似乎已经是很多年前的事情了,那时候还在上初中三年级。过年的时候以墨回来了,带来了一个女同学,穿着类似于盔甲似的重金属衣服。头发烫着卷卷的大波浪,画着很浓的烟熏妆。人长得不美,最起码在那时候一直受着公主教育的以然看来,她一点都不美。但是以墨好像很喜欢的样子,天天跟她粘在一块。两人一起打网球,大冬天的一起到游泳池里游泳。那女人穿着比基尼,贴在以墨的身上,跟以墨在游泳池里激*吻。他们一点也不顾忌别人的眼光,大庭广众的就抚摸、亲吻对方。那时候,爸爸刚好出差去了欧洲,妈妈也不好说什么,只能叫王婶好吃好喝的侍候着他们。王婶虽然看不惯,却也拿以墨没有办法。只是在以墨看不到的地方,唉声叹气,常说“一个好好的孩子,怎么就变成这样了呢?”

    她那时已经十五岁,对男女之间的那点事虽然懵懂,却也不是一无所知。她总是躲在自己房间里的阳台上,偷窥着以墨房间的动静。可是她什么都看不到,只能听见从那房间传来隐隐约约的重金属摇滚乐的声音。

    原来他喜欢这个,也许他就是因为喜欢这个,才跟那个女孩呆在一块的。当时她就想,如果自己也像那个女孩一样,以墨会不会更喜欢自己一点。她不喜欢他在看她的时候,眼里的不屑与冰冷。他是她的哥哥,却对别的女孩那么好,对别的女孩露出那么温柔的笑。对她,永远都不舍得施舍那怕一丝丝柔情。

    那时候,她真的别无所求,只希望他能够多看她一眼,多跟她说一句话,能够给她哪怕一丝很浅的微笑。可是,没有,他永远把她当作空气。不管她跟在身后叫多少声哥哥,他都无动于衷。有时,好不容易听他开口说两句话,却都是对她的讥笑与嘲讽。

    他不喜欢的,她就绝不在他面前表现。她以为他喜欢的,她就一样一样展示给他看。她学画画,他不喜欢,那好,她就不学。她去学钢琴学唱歌,当能够自然流畅的表演的时候,她弹给他听,他依然不喜欢,那好,她就再也不弹了。还有很多很多……。

    她唯独没有在他面前跳过舞,她知道,他一定不喜欢看她跳舞。妈妈就是跳舞的,他一点都不喜欢妈妈,所以他肯定也不会喜欢跳舞的。

    既然他喜欢摇滚,那么她就去学摇滚。她向来是行动派,当天下午,她就去了酒吧一条街,找了一家最著名的摇滚酒吧,央求老板让她在那里学唱摇滚。酒吧老板看她给出的大叠人民币上勉强答应。

    可是,还没有等到她完全学会吉他和架子鼓,以墨却要走了,去美国。

    他走得那一天,是大年三十,机场上飘着大朵大朵的雪花。她拽着他的大衣的一个角,央求他别走。他只冷漠地看着大厅中来来往往的行人,不理她。

    大厅里响起空中小姐甜美的声音,催促着去洛杉矶的旅客赶快登机的时候。他缓缓转身,然后一根手指头一根手指头的把她的手掰开。

    泪水模糊了她的眼睛,她看不清他的背影。只觉得那个高大的身影离她越来越远,终将遥不可及。

    “哥哥,安以墨,你是不是真的那么恨我,恨妈妈和爸爸。可是,你知不知道,我真的很喜欢你,我以有你这样的哥哥而自豪。可你为什么就不能喜欢我一点点呢?”最后的那一句话,她呜咽着说得不清楚。她觉得很伤心很伤心,那是她十五年来,第一次感到伤心。于是,她蹲下身子,把自己的头埋进膝盖里号啕大哭起来。

    “你怎么啦?以然。”李梦蝶递给她一张纸巾,关切地问道。

    原来不知不觉中,自己竟然流下了眼泪。

    “没什么,想起来了一些不该想起的事情。”

    “想起爸爸妈妈了吗?”

    “是。”以然擦了擦眼泪,笑着点了点头。

    以墨去美国的时候才十九岁,在A大的金融系只读了一年半时间。没有背景,没有推荐,没有拿家里一分钱,就这样走了。她不知道他在美国的三年是怎么过。但她知道他很成功。他是一定会成功的,他如一颗闪光的钻石,到哪里都能熠熠生辉。只是,她未料到,他们再见面时,会是物事人非的如此厉害。

    “你妈妈还好吗?”李梦蝶又问。

    “不好。”以然很自然的回答,浑然忘却了,她压根就没有跟李梦蝶说过她家里的情况。

    “你别担心,景山疗养院的设备那么好,医生也是全国最优秀的,你妈妈一定会好起来的。”李梦蝶安慰她道,眼神却闪耀着莫明的兴奋光芒。安以然,安以墨,果然是相关的。小小的A市不可能有名字如此相似的陌生人。

    虽然明知道李梦蝶说得是安慰话,以然还是由衷地说道:“谢谢你,梦蝶。”

    “说什么话呢!我们俩谁跟谁啊!”李梦蝶拍拍她的手,很亲热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