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传·上部】君埋泉下泥销骨,我寄人间雪满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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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发生在段子矜醒来前的九个月——
四月初,正是草长莺飞的时刻。
淡淡的脚步声落在青石板上,唤醒了莱茵河畔的安静幽雅的墓园,白色的鸽子展翅惊飞,翅膀扇动时,带起了一阵阵清清的花香。
年过半百的老人弯下腰,脱掉礼帽,将手中一束矢车菊放在了墓碑前。
目光久久凝视着墓碑上的黑白照片。
那是个很漂亮的女孩。
她长而柔软的头发梳成两股麻花辫,脸庞白皙,五官清丽。
明亮有神的眼睛里,几分甜美又纯真的笑意,生动得仿佛要从照片里跃出来。
这张微笑的脸,永远定格在了她十一岁那年。
老人伸出生满皱纹和厚茧的手,抚摸着冰冷的石碑。
过了很长时间,他才直起身子,最后看了眼照片里的女孩,然后戴好帽子,沿着来时的路,一步步离开。
回到住处,他在向阳的书桌前坐了下来。
窗边的矢车菊还没有开。
现在并不是它开花的时候。
他从抽屉里拿出一张信纸,提起笔,开始写些什么。
……
我叫彼得·施瓦茨,毕业于荷兰国际管家学院。
是的,我是一名管家。
施瓦茨家世代侍奉Leopold家,这是我从小就知道、也必须接受的事情。
27岁那年,我正式进入Leopold家。
次年,Leopold子爵承袭了大公爵位。
父亲病逝,我接替了他的职位,被擢升为大管家。
同年,公爵大人为我和朱蒂主持了婚礼。
朱蒂是个世间少有的女子,她美丽,大方,善良——这也许得幸于诸神赐福。
她为我孕育了一个可爱的女儿,我为她起名叫,Amy。
上天保佑,希望Amy能和她的母亲一样,成为品格高贵、心地良善的女孩。
Amy一岁那一年,公爵大人的女儿出生了。
那是个伟大的日子。
那一天的盛况,我至今都还记得——因为那不仅是大小姐的生日,还是天主教千年一遇的复活节。
圣座说,她是生来就被主祝福的孩子,于是亲自赐名Nancy,甚至赐了爵位。
这是Leopold家几百年历史中第一个生下来就带着伯爵爵位的孩子。
女孩。
公爵大人很开心,却又对这个结果,不尽满意。
若是男孩,或许以后会大有作为。
但是女孩……
女孩的用处只有一个。
*
尽管如此,Nancy小姐还是拥有别人终其一生都不可触及甚至无法想象的荣耀。
公爵大人不常在家,我的主要工作从侍候公爵大人变成了照顾小姐。
她住在安温园里,那时的安温园天晴日暖,鸟语花香,正应了卡尔特语里“Annwyn”(安温)的意思——被仙女赐福的乐土。公爵大人还特意在园子里为她修建了一个小教堂,一是表示对主教的忠心,二是为了让Nancy小姐从小就跟着一起侍奉主神。
在小姐出生后没多久,公爵夫人就去世了,公爵大人忙于事业,没有时间考虑是否续弦、是否再为小姐生个弟弟妹妹。
所以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小姐都是自己住在安温园里。
安温园很大,大到有时候她想要捉迷藏,我能在园子里找上她整整一天。
但往往第二天,小姐就会被礼仪老师打上二十个手板。
她四岁那年,拿着童话书问我,彼得,Freunde是什么意思?
我一边为她系着公主裙的衣带,一边说:“是朋友的意思,小姐。”
“朋友是什么?”
“就是……”
我突然词穷。
作为管家,有一定知识储备量是必要的,因为我们每天侍奉的人,都是处于这个金字塔最顶端的人,所以我看过很多书,甚至在管家学院的五年里,我始终都是成绩最优异的学生。
但是在她碧蓝色的眼睛的认真注视下,我竟不知道该怎么给她解释“朋友”这两个字了。
我很想说,那是您没有的东西。
可又觉得矛盾,她是天之骄女,是整个教廷捧在手心里、连老教皇都十分看重的千金小姐。
这世界上有什么是她不能拥有的东西呢?
似乎并不存在。
于是我把杜登词典上的解释一段段念给她听:“是可以一起分享快乐、分担痛苦的、信任的人。”
解释完,她果然不太明白,迷茫地看着我。
这时佣人送来了甜点。小姐最喜欢吃家里甜点师傅做的黑森林蛋糕,但让她非常懊恼的是,营养师说,为了牙齿和身体的健康,她每天最多只能吃一小块。
我拿起餐巾铺在安温园柔软的草坪上,她看着我忙活,单手撑着下巴,问道:“什么叫一起分享快乐?”
我想了想,“陪您一起玩游戏,就算是了。”
“那什么叫分担痛苦?”
我,“……”
痛苦两个字根本不存在于她的生命里,如果我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先给她解释什么叫“痛苦”。
不过,痛苦从来不是用嘴说说而已的,即使我解释了,她也不会明白。除非她自己经历些什么。
但是我看着眼前这个从刚生下来就活在我视线里的孩子——
痛苦二字,我倒宁愿她永远不懂。
她见我不说话,自己也半天没吭声,最后很聪明的规避了第二个问题,问了我最后一个:“那什么叫信任的人?”
我望着她执着的样子,知道这个问题是绕不过去了,只好尽量简单地告诉她:“就是您有一块蛋糕,您愿意把它交给别人。”
小姐怔了两秒,“咯咯”的笑出声,嗓音像百灵鸟一样悦耳,“哦!”
就在我准备为她擦手的时候,她却忽然端起盛着蛋糕的小碟递给我,“这个,给你。”
我看着她,蓦然觉得领结系得也许太紧了些,所以才会有这种感觉——
这种话被卡在嗓子里的感觉。
见我很长时间没有接过,她也许是着急了,单手撑着地面站起身,小小的身子朝我凑过来,却不小心踢翻了一旁的果篮,整个人都扑倒在了草地上,她手里的蛋糕更是直接掀翻在我的西装上,顿时,我们两个都狼狈不堪。
最糟糕的是,礼仪老师好巧不巧地找了过来,看到我们的样子,勃然大怒。她指责我身为管家怎么能如此衣衫不整,又指责小姐身为千金名媛居然趴在草地上。
后来小姐被罚抄了十遍《圣经》的引言,我也无奈地接管了安温园里所有卫生间的清理工作。
过了两个小时,她跑到小教堂的卫生间里找我。
我问她来做什么,她眨巴着大大的眼睛,很不高兴地嘟着嘴,“你不用抄书吗?”说着,看向我手里的东西,“这是什么?”
我不知道应不应该告诉她,并不是这个世界上所有犯错的人都有这么好的运气去抄《圣经》,也不知道怎么给她解释我手里的马桶刷究竟是用来做什么的。可是看到她因为受到了不公平待遇而不开心的模样,我女儿Amy平时赖在我怀里撒娇的样子便浮现在眼前。
我蹲下来对她说:“小姐,做错了事情,就会挨罚。您要抄书,我要做其他事情。”
“你也挨罚了吗?”
“是的,小姐。”
“哦。”她可能觉得平衡了些,五官没那么皱巴了,忽然,却又扬起笑脸,“原来我们是朋友啊。”
我一愣。
“你陪我捉迷藏。”她一根根掰开手指数着,“我给了你蛋糕,我们一起挨罚。”
第二天,公爵大人回来了,我在前厅见了他以后,忙去园子里通知小姐。最后在卧室里找到她,发现一向喜欢在草坪上晒太阳的小姐,居然托腮坐在公主床上,满脸苦恼地盯着衣柜里的裙子。
我说:“小姐,公爵大人回家了。”
她:“哦。”
反应很冷淡。
我不禁问:“您不去见见大人么?”
“我没有漂亮的裙子,彼得。”她显得很懊恼,“爸爸不喜欢这些衣服。”
有时候小孩子的世界很难理解,需要些耐心,“您为什么觉得公爵大人不喜欢这些衣服呢?”
她转过头来看着我,“我穿这些衣服的时候,爸爸从来不对我笑。只有穿鹅黄色的裙子那次,他笑了。”
我知道她说的那条鹅黄色的裙子,那是公爵大人旗下的公司拿到新产品开发权那天,小姐穿的那条裙子,不过那是半年前的事情了。
见她实在纠结,我叹了口气说:“公爵大人平常不笑……也许不是因为他不喜欢您的那些衣服。”
她看向我,“那他不喜欢什么呢?”
我被这个问题问得一噎,心里渐渐泛上些说不清的情绪,低声道:“他只是不喜欢笑。”
她思考了很久,最后郑重其事地告诉我:“彼得,今天的蛋糕不给你了,我要留给爸爸。”
我知道小姐这样做的原因,她总觉得,吃了蛋糕心情会好,心情好了就笑了。
后厨直接将蛋糕送到了客厅,公爵大人吃了一口,皱眉对我说:“这是什么东西?黑森林蛋糕做得这么甜也敢拿给小姐吃?马上把家里的甜点师换掉!”
我垂眸道:“是,公爵大人。”
余光里,是小女孩站在一旁绞着裙子,小小的牙齿咬住嘴唇,不敢吭声的画面。
那一年,小姐失去了她最喜欢的甜点师傅,作为管家,我无条件顺从了公爵大人的命令,没能为她争取半分希望。
但她却对我说,彼得,谢谢你。
——谢谢我把Amy带到了安温园。
Amy是我的女儿,比小姐大一岁半,她们成了很好的玩伴。
多数时候我都陪在小姐身边,可以说,她是我看着长大的。
然而事实上,我并不太清楚她每天在想些什么,她不太会把这些事告诉其他人。
并非她不想说,而是因为每次说了,只要被礼仪老师听见,必会告到公爵大人面前,赏她一顿板子。
挨打多了,她就学乖了。
这是公爵大人的言传身教——喜怒不形于色,优雅从容,是作为伯爵小姐要上的第一课。
小姐那时候四岁半,她听不懂这些,便来问我,爸爸是什么意思,什么叫喜怒不形于色?
我想了片刻,用尽量简单的方式告诉她:“就是不可以哭,也不能过分的笑。”
五岁时,她已经是个非常合格的小淑女了。被公爵大人慢慢带入了公共场合,出席于各种上流社会的活动之中,每次当镜头捕捉到她的脸上时,她从头到脚,从服装到微笑,都得体到让人挑不出半点毛病。
后来的几年里,她偶尔还是会私下说一些类似于“谁谁家的太太真胖”、“谁谁家的厨师把玉米饼烤糊了”、“谁谁家花园里种的花难看死了”,不过我再也没听到过。这些话,都是Amy宝贝转达给我的。
我很惊讶,惊讶于小姐不到十岁就能将一边在心里嫌弃着面前的人,一边做出最符合身份的反应;也很失落,好像她已经忘记小时候对我说的——我们是朋友。
可我又很开心,至少她还能毫无顾忌地把心里话讲给Amy听。
我的两个“女儿”彼此成为了闺中密友,这让我多少有些欣慰。
Amy喜欢矢车菊,但我并不认为这是她自己发自内心的喜好。她曾经找我说过,Nancy小姐漂亮,优雅,就像天上的月亮,会弹琴,会画画,欣赏歌剧时也能说得头头是道。而她呢,她只能在小姐弹琴的时候站在旁边为她翻乐谱,或者在小姐画画的时候为她调颜料。
我感到很抱歉,因为我给她带来一位过于优秀的朋友,却只能给她这个低人一等的身世。
所以很长一段时间里,Amy会不自觉地模仿Nancy的言谈举止,偶尔在家里也会用小公主一样的语气说:彼得,我的红茶泡六分半,少一秒都不行,三匙蜂蜜,不要柠檬。
这都是小姐平日里的习惯。
包括矢车菊,也是小姐最喜欢的花。
我问Amy,你为什么要和小姐一样呢?
她说:“因为我们是朋友啊,爸爸。”
在她说完这句话没多久,就因为其他家族的千金小姐来Leopold家做客时摘了安温园里一朵矢车菊而和人家打了起来,我赶到的时候,那位千金小姐的脸上全都是指甲划过的抓痕,头发也乱糟糟的,Amy看上去更糟糕,嘴角都出了血,仍旧恶狠狠地盯着对方。
我很生气,她却委屈地大喊大叫,指着地上被踩烂的花朵说:“她毁了Nancy小姐亲手种的矢车菊!小姐栽培了四个月,今天晚上要献给公爵大人的!”
我一下子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这时Nancy小姐闻讯赶到,看着地上的花,愣了两秒,又看了眼对面同样狼狈的千金小姐。
那是我从她五岁以后第一次见到她脸上露出不怎么和善的表情。
紧接着,她却没再看对方一眼,牵起了Amy的手,问她脸上的伤疼不疼。
那天晚上的宴会上,公爵大人受到了来自对方的刁难和质问,宴会散场后,他大发雷霆地问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Nancy盯着父亲手里的板子——我知道她有多害怕那东西,小时候每次被打板子,她总是会哭着躲在我身后。现在哪怕只是看着,都会觉得浑身上下被打过的地方一起隐隐作痛着。
可是这一次,她却握着拳头走上去,在公爵大人的怒火中一字一字地说:“人是我打的,爸爸。”
伯爵小姐长这么大第一次被罚跪在教堂里。
Amy哭着跪在她身边说:“小姐,我错了。”
“你知道自己错在哪了吗?”
Amy说:“我不该一句话都不说,可是我太害怕公爵大人了……他很不喜欢我……”
我站在她们身后,听到Nancy小姐尚且稚嫩的嗓音轻轻响起:“我爸爸他只是不喜欢笑,不是不喜欢你。”她又重复了一遍,像是要说服谁一般,“他只是不喜欢笑。”
我微微一怔。
都说孩子最敏感,原来是真的。
小姐大概比普通的敏感还要多些聪明,怎会不懂我当年那句“他只是不喜欢笑”其实只是在安慰她?
可是,现在没有我安慰她了,她必须要自己安慰自己,当然,还要安慰别人。
Nancy一边整理着自己的衣裙,一边对Amy说:“你错在不该动手打人,你要记着,我们不能做伤害别人的事情。”
Amy不懂,“可是她先摘了别人家的矢车菊,怎么她还有理了?”
Nancy歪着头,似乎也被这个问题难住了,半晌,她终于想起我还在身后,回过头来问我:“为什么呢,彼得?”
我看着眼前两个孩子,终于还是说:“因为很多事情是不讲先来后到的,小姐,等你长大就明白了。但是,善良是对的。”
Amy似懂非懂,只道:“小姐,你回去睡觉,我在这里跪。”
Nancy纹丝不动,抬头看着仁慈的玛利亚雕像,平静地说:“我们是朋友。”
唯一的,最好的朋友。
小孩子的友情没什么惊天动地,说好就好,说掰就掰,但我却在那个晚上感受到了小姐对于被关怀和被爱的渴求。
也许早在她四岁问我Freunde是什么意思的时候,我就该明白的。
她的心里很空很空,只要住进一个人,那就是她的全世界。
人生的未知性就在于,我们永远都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一个先来。
很遗憾的,这一次是意外赶在了前头。
小姐快十岁那年,公爵大人接到了Willebrand家的请帖。
这封请帖非同寻常。
因为Willebrand家的嫡长子,Lennard,就是Nancy小姐日后的丈夫。
这将是两个孩子第一次见面。
小姐本人对此是没有什么兴趣的。
所以她做了一件事,一件我不知道她日后回忆起来会不会后悔到心痛的事——
她和Amy交换了衣服,自己偷偷跑到Willebrand家的后花园里玩去了。对于这件事,Amy亦是少见的激动,她从小模仿小姐的一举一动,终于有一天,可以穿上华美的衣服,以千金名媛的姿态站在众人面前了。
可怜天下父亲心,当我看到女儿穿着小礼服在我面前转了个圈问“爸爸,好看吗”的时候,我只说了一句,“好看。”
于是Amy就以小姐的名义,见了对方家的公子。
那时我觉得有些不对,听说Willebrand家的大公子比小姐大上六岁,也就是说,他该是个十五岁的少年。
可眼前的男孩,看上去只有十二三岁的模样,深邃的五官,金黄色的头发,深蓝的眼睛,典型的西方面孔——听说Lenn少爷的母亲是东方人,黑头发黑眼睛的,看来他的长相真是彻头彻尾地遗传了他的父亲。
所有的悲剧,都从这里拉开了序幕。
正如同我没想到Nancy小姐在后花园里遇见了谁,Amy也没想到,她会在第一眼就喜欢上了面前这个金发碧眼的少年。
回到安温园里,破天荒的,Amy没有和小姐叽叽喳喳到半夜才肯休息。
她是哭着跑回来的,边抹眼泪边问我:“爸爸,是不是我一辈子都要捡Nancy剩下的?有些时候还连捡都捡不到!”
我很奇怪她怎么会有这样的想法。
Amy哭得更伤心了,“她说她不想和Lennard结婚,因为她在Willebrand家的后花园里遇见了一个混血少年,他们聊得很开心,她还喜欢上了人家。爸爸,你告诉我,为什么她看不上Lennard却可以和他结婚,而我永远只能仰望一个Nancy根本看不上的人?”
“她从来就不懂什么叫求而不得,她也不知道珍惜,她要什么就有什么,谁让她生来就是尊贵的伯爵小姐!”Amy一直哭,一直哭,哭得累了,才睡去了。
我关了灯,回到床上,抱着朱蒂问她,女孩子之间的友情到底是什么呢?可以为了个一见钟情的少年而在一夜之间崩塌?
朱蒂想了想,反问我:“你确定崩塌是在一夜之间发生的吗?彼得,你真的认为Amy从小模仿Nancy,只是因为她们是朋友?”
“不然呢?”
“我们的小Amy,她很自卑。”朱蒂说,“你知道,虚荣和嫉妒是可以毁了一个人的。这些矛盾不是毫无征兆的,它可能在平时就埋下了隐患,只不过Amy将它掩藏的很好,她们又始终没有什么足以点燃导火索的利益冲突。毕竟两个处在不同高度的人,很难做朋友。一个低头就像是施舍,一个抬头就像是仰望,这样相处下去,久而久之,都会累。”
“可是Nancy小姐对我们Amy很好,她是真心把她当成好友。”
“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多少都是由供求关系决定的。”朱蒂道,“对于Amy来说,Nancy是个让她嫉妒的人;但是对于Nancy来说,Amy是她从小到大唯一的朋友,所以在这段‘友情’里,是Nancy更加依赖Amy,自然对她很好——当然,也不排除是因为Nancy小姐本性善良,对谁都好。”
我不清楚这件事到底是不是朱蒂所说的那样。
因为第二天,Amy像个没事人一样回到了安温园。
但我却隐隐感到了不安。
附近镇子里赶集市的那天,我从某间铺子里买完东西出来,看到Amy在街角和几个抽着烟的男孩子说话,Amy背对着我,我看不清她的表情,却能看见其他几个男孩脸上都是痞痞的坏笑。
他们是镇子里出了名的不良少年,我当时觉得很愤怒,光天化日之下,竟然敢欺负我女儿?
当我板着脸疾步走过去时,他们脖子一缩就溜得没影了,大概是知道我是Leopold家的大管家,不敢轻易招惹。
我顾不上追他们,赶紧问女儿:“他们没把你怎么样吧?”
Amy的脸色有些不对劲,却还是喏喏地回答:“没、没有……爸爸。”
心里惦记着公爵大人交代的其他事,我便也没太注意她的蹊跷。
一周后,Leopold家发生了一件大事——
Nancy小姐失踪了。
不知道为什么,我第一时间就想起了Amy不对劲的脸色,疾言厉色地质问她,她愣了好半天,突然哭了。
“你从来没对我凶过,为什么要为了别人家的女儿对你自己的亲生女儿这样说话?”
我怔了怔,努力平心静气,“Amy,你知道Nancy小姐是什么身份,她从生下来没受过半点苦。她不见了踪影,这是多大的事情,你明白吗?”
我怎么会试图和一个11岁的孩子讲这些?
正当我懊恼地准备差人去找Nancy小姐时,Amy突然抽抽搭搭地说道:“就是因为她生下来没受过半点苦,我才想让她受点苦。不然她永远也学不会珍惜。”
我几乎以为自己听错了,“你说什么?”
“是我,我让那些混混们把她带到郊外的鬼屋里吓吓她!”Amy道,“她不会有事,最迟今天晚上就回来了!”
我一瞬间无法准确界定自己的心情。
眼前的女孩让我觉得陌生,我甚至不受控制地抬起手狠狠抽了她一巴掌,“Amy,你是不是疯了?Nancy小姐做过一丁点对不起你的事情吗?你不记得她这些年来给过你多少零食、玩具了吗?你不记得当年她为了你挡板子、陪你跪了整整一夜的教堂吗?她还叫你不要伤害别人!你都忘得一干二净了吗?”
我怎么会教出这样的女儿!
Amy捂着脸,不可置信地看着我,眼睛里蓄满了泪水。
慌张,无措又委屈。
朱蒂很心疼地跑出来抱住她,“彼得,你消消气,Amy也不是故意想害人,是不是?”
Amy一下子哭得更凶了,缩在朱蒂怀里,“妈妈,我没有,没有想害她,我只是想吓吓她,我只是……”
朱蒂看了我一眼,我很快明白,她是说,Amy只是太小,遇到不开心的事,不会想着忍耐,而是想着如何还彼之身。
小孩子都是直接明了的,开心就笑,不开心就哭,生气了就发脾气,闹别扭,彼此使绊子。
但一个11岁的孩子,又能真正懂什么害人的心思呢?
她能想到的也就是让小混混们把Nancy小姐带到鬼屋去吓吓她而已。
Amy大概是,真的太嫉妒她了。
恍惚间,我忍不住问自己,把Amy带到Nancy小姐身边,到底是对还是错?
事情终于还是脱离了掌控。
当晚,Nancy小姐没有回来。
整整一个星期她都不见踪影,包括那些小混混,也销声匿迹了。
只有一封勒索信寄到了Leopold家,上面索要的天文数字让所有人都觉得震惊。
不仅公爵大人急得要疯了,我也好几次在出神时,做错了事,Amy更是担心得每天都要等我回家,问上一句“Nancy回来了吗”才肯睡觉。
她知道自己闯祸了,很焦虑,很后悔,也很不知所措。
我只觉得心乱如麻。
那年,Nancy十岁。
她被抓着一路上山的时候,一双漂亮的凉鞋都磨得开了线。
那几个小混混把她交给了一群穿黑衣服的男人,他们每个人手里都有刀和枪,Nancy害怕得眼眶红了又红。
可是她记得彼得大管家说,喜怒不形于色的意思是,不可以哭,也不能过分的笑。
不可以哭。
Nancy死死咬着下唇,唇瓣染了血,绯红的,艳丽极了。
她不认识这些人,也不知道这些人抓她要做什么。
她只是很担心Amy。
她们是一起出来的,这些人抓了她,那Amy呢,他们有没有对她怎么样?
可是当她问出这个问题的时候,其中一个小混混将刀子“唰”地掷在了她脚边的地面上,深入泥土,看得她心惊肉跳。他冷笑着说:“伯爵小姐,你难道不知道,是你那个好朋友让我们把你绑到这里来的?”
Nancy怔了下,表情却慢慢放松了,“是她……是她就好……”
混混瞧着她,用手狠狠打了她脑袋一下,“你他妈是不是傻了?”
Nancy眨着碧蓝色的眼睛,声音带着小孩子特有的娇软,“Amy不会害我。”
她们是朋友呢。
即使是在欧洲,也很少有见到眼睛生得这么漂亮的女孩,碧蓝色,像是有魔力一样。
怪不得Amy嫉妒她。
小混混上前一步,勾起了她的下巴,眼睛里闪着一簇Nancy看不懂的火苗,“小美人,你知道轻信别人的下场是什么样的吗?”
Nancy后来知道了。
在她的衣服被他们脱掉、像个布偶一样摆弄得疼痛如撕裂、以各种姿势承受着来自三四个混混的羞辱时,她就知道了。
前面,后面,甚至嘴里……
最后她浑身挂满了浊白色的液体,被他们仍在地上,怔怔地看着天上,眼角的泪痕已经干透了。
她还是在不停地重复一句话:“Amy不会的。”
她告诉过她,做个善良的人,不要害人。
而且她和Amy是最好的朋友。
她们一起玩过,一起挨罚过,Amy是她最信任的人。她们是朋友。
又过了两天,黑衣人们带来了消息——Leopold公爵决定放弃援救,因为她已经是个不干净的女孩了。
换言之,她不值那么多钱。
Nancy怔怔地看着眼前的两伙人吵了起来,黑衣人脸色极为难看地说,好好的一票生意被他们几个精-虫-上-脑的混混毁得毛都不剩。
吵着吵着,为首的黑衣人举起枪,在她面前把一个混混的脑袋崩开了花。
血液,脑浆,红色灰色白色,混在一起,统统落在她眼前,甚至还有些落在她脸上,热热的触感。
Nancy一瞬间仿佛被人勒紧了心脏,紧到窒息。
她呆愣愣地望着眼前的一幕,所有感官都被冻结,连惊叫都忘了,好半天才慢慢复苏回暖——
从小恪守的礼仪统统被她抛之脑后,Nancy只觉得每个细胞都在发麻,不禁失声尖叫起来。
她看得清楚,被杀的,就最先开始脱她衣服的人。
“再叫,再叫老子一枪毙了你!”
被黑洞洞的枪口一指,Nancy蓦地就安静了下来,心里的慌张却扩到了最大,每根神经都如同被拉紧的弦,她颤抖着不敢发出一丁点声音,眼睛红得像兔子,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爸爸,救救我,爸爸……
彼得……
Amy……
仁慈的主,请你救救我……
她的呼唤没有被任何人听见。
黑衣人第二天带来同样的消息,Leopold家将案子全权交给了警署,不准备筹钱来赎她。
Nancy听不懂太过复杂的意思,其中一个人便冷笑着说:“意思就是,你爸也不要你了,懂了吗?”
懂了。
一刹那,Nancy眼前浮现的是四岁时的黑森林蛋糕,八岁时被扔在地上的矢车菊,还有从她有记忆以来就极少对她笑的父亲的脸。
爸爸不是不喜欢她的衣服,也不是不喜欢笑。
只是不喜欢她。
可是她却一直小心翼翼地讨好着,渴望着他的回应和表扬。
Nancy心里生出了些异样的情绪,她不懂那些情绪是什么,只觉得若是重来一次,她很想把黑森林扣在地毯上,想一把火将矢车菊烧干净,再也不穿鹅黄色的衣服,也不要做个淑女名媛,她想捡起地上的刀,想——
想做什么呢?Nancy,你在想什么?
不可以伤害别人。
要善良。
黑衣人把她关在笼子里,她在这一个星期里体验了九年都没遇到过的恶劣环境,没有护肤乳液,没有玫瑰花浴,没有佣人为她吹干头发,修理指甲。有的只是昏暗的洞窟,滴水的岩石,蓬乱的头发……至于身上那些浊白色的液体形成的污垢,没人帮她洗掉,她就只能从地上捡起尖利的石块,一点点往下刮。
……
公爵大人决定放弃救援的事情,让Amy极度反对。
她每天在我耳边哭闹,朱蒂看着心疼,也对我说:“你去劝劝公爵大人吧。”
可我只是个管家。
管家守则第一条,遵从Lord的一切指示,不多嘴,不过问。
但是那一次,我还是说了,请公爵大人重新考虑。
公爵大人看了我一眼,说:“Nancy出生的时候,圣座曾经说过她是神的仆人,被赐福的幸运的象征。与其让她残破不堪地回来,称成为众人的笑柄,不如就当她成为神的仆人。”
神的仆人,人死后的灵魂离神明最近。
神的仆人……
我再无话可说。
回到家时,朱蒂急匆匆地迎面出来,“彼得,你看见Amy了吗?”
我怔了怔,“她不是和你在一起?”
“没有,她说要去找你,要上山去救Nancy!”
我大惊,“她怎么知道Nancy小姐在什么地方?”
因为和黑衣人吵了架、从山上逃下来的混混去找过她,大概说了Nancy的位置,就溜之大吉了。
Amy去找了警察,但是对方以她是小孩子为由拒绝相信她的证词。
Amy走后,女警察边描眉画眼,边问:“我们真的不救吗?”
“公爵大人都发话了,再救不是等着丢饭碗吗?”事实上,他们昨天就已经查到人在山上了。
女警察若有所思地看着Amy的背影,叹了口气,“这都造的什么孽呀!”
Amy找到山上的时候,Nancy已经四天没吃过东西了。
山上物资匮乏,绑匪们也已经开始计划跑路了。
可是在他们准备干脆一枪了结了笼子里的拖油瓶时,却发现笼子门被人用小铁丝捅开、里面早就空无一人了。
Amy拉着Nancy一路向山下跑,天渐渐暗了下来,Nancy体力不支,好几次快要倒在地上。
问题是这里离山脚还太远,最不幸的是,为了躲避绑匪,她们左绕右绕,不知道绕到了山的哪一侧。
原本Amy对这座山还算是熟悉,可天渐渐暗了下来,她也不认识路了。
Nancy靠在树上,动都没力气动,嘴唇干涸得起了皮,Amy蹲在她身边,眼泪“唰唰”的往下掉。
她还小,不懂何为责任,也不太能理解自责是种什么感觉。心里更多的是害怕和伤心——怕小姐会死,就这样死在她面前,她没办法和爸爸交代,也没法和自己交代。
突然,她想到了什么,从腰间取下她带来防身用的小刀,在胳膊上划开一刀口子,将流出的血液凑到了Nancy的唇边。
电影里都是这样演的。
失去了一大半意识的Nancy就这样一点点吸着唇边近在咫尺的生命之源。
而Amy却开始眩晕,逐渐变得看不清眼前的事物,最终倒在了地上,血液流进了土壤,她再也没法站起来。
这时,一声狮吼从不远处的树林里传来。
野兽踏着枯枝落叶,循着空气中的血腥,一步步逼近了这里。
Nancy和Amy几乎是同时睁开了眼睛。
Amy望着那头庞然大物,恐惧的泪水流了下来。
可下一秒,却在看到那头庞然大物逼近了靠在树根旁边的Nancy时,不知哪来的力气,拾起地上的刀冲了上去!
Nancy的瞳孔骤然紧缩——
很多很多年,她都无法忘记那个晚上。
狮子尖锐的獠牙在她面前生生撕毁了她唯一的朋友。
撕毁。
而那女孩却在被咬掉头颅前,把可以防身的刀扔给了她,一边流泪一边说:“逃……”
Nancy不知是没有力气,还是被这一幕惊呆,久久都没有动作。
直到狮子啃噬完Amy的尸骨,将目光转向了她,Nancy才在它的步步逼近中下意识颤抖着后退。
猝不及防地,跌入了身后的深渊里。
她一边下跌一边看到狮子止步在悬崖边望着她。它的獠牙和她的嘴唇一样,都沾染着那个女孩的血。
Nancy闭上了眼睛,她完全无法消化这些事情,完全无法。
下坠的身体猛地被冰凉而湍急的水包围,她这才发现,这条岸边灯火万家的河——
是莱茵河。
无数个午夜梦回被惊醒的时刻,Nancy都在想,如果她就这样溺死在了河水里,是不是最好的结局?
然而造化弄人,有个黑发黑眸的少年,在那个她还不懂得绝望就已经先体验过绝望的晚上,将她从水里救了起来。
事情发生在段子矜醒来前的九个月——
四月初,正是草长莺飞的时刻。
淡淡的脚步声落在青石板上,唤醒了莱茵河畔的安静幽雅的墓园,白色的鸽子展翅惊飞,翅膀扇动时,带起了一阵阵清清的花香。
年过半百的老人弯下腰,脱掉礼帽,将手中一束矢车菊放在了墓碑前。
目光久久凝视着墓碑上的黑白照片。
那是个很漂亮的女孩。
她长而柔软的头发梳成两股麻花辫,脸庞白皙,五官清丽。
明亮有神的眼睛里,几分甜美又纯真的笑意,生动得仿佛要从照片里跃出来。
这张微笑的脸,永远定格在了她十一岁那年。
老人伸出生满皱纹和厚茧的手,抚摸着冰冷的石碑。
过了很长时间,他才直起身子,最后看了眼照片里的女孩,然后戴好帽子,沿着来时的路,一步步离开。
回到住处,他在向阳的书桌前坐了下来。
窗边的矢车菊还没有开。
现在并不是它开花的时候。
他从抽屉里拿出一张信纸,提起笔,开始写些什么。
……
我叫彼得·施瓦茨,毕业于荷兰国际管家学院。
是的,我是一名管家。
施瓦茨家世代侍奉Leopold家,这是我从小就知道、也必须接受的事情。
27岁那年,我正式进入Leopold家。
次年,Leopold子爵承袭了大公爵位。
父亲病逝,我接替了他的职位,被擢升为大管家。
同年,公爵大人为我和朱蒂主持了婚礼。
朱蒂是个世间少有的女子,她美丽,大方,善良——这也许得幸于诸神赐福。
她为我孕育了一个可爱的女儿,我为她起名叫,Amy。
上天保佑,希望Amy能和她的母亲一样,成为品格高贵、心地良善的女孩。
Amy一岁那一年,公爵大人的女儿出生了。
那是个伟大的日子。
那一天的盛况,我至今都还记得——因为那不仅是大小姐的生日,还是天主教千年一遇的复活节。
圣座说,她是生来就被主祝福的孩子,于是亲自赐名Nancy,甚至赐了爵位。
这是Leopold家几百年历史中第一个生下来就带着伯爵爵位的孩子。
女孩。
公爵大人很开心,却又对这个结果,不尽满意。
若是男孩,或许以后会大有作为。
但是女孩……
女孩的用处只有一个。
*
尽管如此,Nancy小姐还是拥有别人终其一生都不可触及甚至无法想象的荣耀。
公爵大人不常在家,我的主要工作从侍候公爵大人变成了照顾小姐。
她住在安温园里,那时的安温园天晴日暖,鸟语花香,正应了卡尔特语里“Annwyn”(安温)的意思——被仙女赐福的乐土。公爵大人还特意在园子里为她修建了一个小教堂,一是表示对主教的忠心,二是为了让Nancy小姐从小就跟着一起侍奉主神。
在小姐出生后没多久,公爵夫人就去世了,公爵大人忙于事业,没有时间考虑是否续弦、是否再为小姐生个弟弟妹妹。
所以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小姐都是自己住在安温园里。
安温园很大,大到有时候她想要捉迷藏,我能在园子里找上她整整一天。
但往往第二天,小姐就会被礼仪老师打上二十个手板。
她四岁那年,拿着童话书问我,彼得,Freunde是什么意思?
我一边为她系着公主裙的衣带,一边说:“是朋友的意思,小姐。”
“朋友是什么?”
“就是……”
我突然词穷。
作为管家,有一定知识储备量是必要的,因为我们每天侍奉的人,都是处于这个金字塔最顶端的人,所以我看过很多书,甚至在管家学院的五年里,我始终都是成绩最优异的学生。
但是在她碧蓝色的眼睛的认真注视下,我竟不知道该怎么给她解释“朋友”这两个字了。
我很想说,那是您没有的东西。
可又觉得矛盾,她是天之骄女,是整个教廷捧在手心里、连老教皇都十分看重的千金小姐。
这世界上有什么是她不能拥有的东西呢?
似乎并不存在。
于是我把杜登词典上的解释一段段念给她听:“是可以一起分享快乐、分担痛苦的、信任的人。”
解释完,她果然不太明白,迷茫地看着我。
这时佣人送来了甜点。小姐最喜欢吃家里甜点师傅做的黑森林蛋糕,但让她非常懊恼的是,营养师说,为了牙齿和身体的健康,她每天最多只能吃一小块。
我拿起餐巾铺在安温园柔软的草坪上,她看着我忙活,单手撑着下巴,问道:“什么叫一起分享快乐?”
我想了想,“陪您一起玩游戏,就算是了。”
“那什么叫分担痛苦?”
我,“……”
痛苦两个字根本不存在于她的生命里,如果我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先给她解释什么叫“痛苦”。
不过,痛苦从来不是用嘴说说而已的,即使我解释了,她也不会明白。除非她自己经历些什么。
但是我看着眼前这个从刚生下来就活在我视线里的孩子——
痛苦二字,我倒宁愿她永远不懂。
她见我不说话,自己也半天没吭声,最后很聪明的规避了第二个问题,问了我最后一个:“那什么叫信任的人?”
我望着她执着的样子,知道这个问题是绕不过去了,只好尽量简单地告诉她:“就是您有一块蛋糕,您愿意把它交给别人。”
小姐怔了两秒,“咯咯”的笑出声,嗓音像百灵鸟一样悦耳,“哦!”
就在我准备为她擦手的时候,她却忽然端起盛着蛋糕的小碟递给我,“这个,给你。”
我看着她,蓦然觉得领结系得也许太紧了些,所以才会有这种感觉——
这种话被卡在嗓子里的感觉。
见我很长时间没有接过,她也许是着急了,单手撑着地面站起身,小小的身子朝我凑过来,却不小心踢翻了一旁的果篮,整个人都扑倒在了草地上,她手里的蛋糕更是直接掀翻在我的西装上,顿时,我们两个都狼狈不堪。
最糟糕的是,礼仪老师好巧不巧地找了过来,看到我们的样子,勃然大怒。她指责我身为管家怎么能如此衣衫不整,又指责小姐身为千金名媛居然趴在草地上。
后来小姐被罚抄了十遍《圣经》的引言,我也无奈地接管了安温园里所有卫生间的清理工作。
过了两个小时,她跑到小教堂的卫生间里找我。
我问她来做什么,她眨巴着大大的眼睛,很不高兴地嘟着嘴,“你不用抄书吗?”说着,看向我手里的东西,“这是什么?”
我不知道应不应该告诉她,并不是这个世界上所有犯错的人都有这么好的运气去抄《圣经》,也不知道怎么给她解释我手里的马桶刷究竟是用来做什么的。可是看到她因为受到了不公平待遇而不开心的模样,我女儿Amy平时赖在我怀里撒娇的样子便浮现在眼前。
我蹲下来对她说:“小姐,做错了事情,就会挨罚。您要抄书,我要做其他事情。”
“你也挨罚了吗?”
“是的,小姐。”
“哦。”她可能觉得平衡了些,五官没那么皱巴了,忽然,却又扬起笑脸,“原来我们是朋友啊。”
我一愣。
“你陪我捉迷藏。”她一根根掰开手指数着,“我给了你蛋糕,我们一起挨罚。”
第二天,公爵大人回来了,我在前厅见了他以后,忙去园子里通知小姐。最后在卧室里找到她,发现一向喜欢在草坪上晒太阳的小姐,居然托腮坐在公主床上,满脸苦恼地盯着衣柜里的裙子。
我说:“小姐,公爵大人回家了。”
她:“哦。”
反应很冷淡。
我不禁问:“您不去见见大人么?”
“我没有漂亮的裙子,彼得。”她显得很懊恼,“爸爸不喜欢这些衣服。”
有时候小孩子的世界很难理解,需要些耐心,“您为什么觉得公爵大人不喜欢这些衣服呢?”
她转过头来看着我,“我穿这些衣服的时候,爸爸从来不对我笑。只有穿鹅黄色的裙子那次,他笑了。”
我知道她说的那条鹅黄色的裙子,那是公爵大人旗下的公司拿到新产品开发权那天,小姐穿的那条裙子,不过那是半年前的事情了。
见她实在纠结,我叹了口气说:“公爵大人平常不笑……也许不是因为他不喜欢您的那些衣服。”
她看向我,“那他不喜欢什么呢?”
我被这个问题问得一噎,心里渐渐泛上些说不清的情绪,低声道:“他只是不喜欢笑。”
她思考了很久,最后郑重其事地告诉我:“彼得,今天的蛋糕不给你了,我要留给爸爸。”
我知道小姐这样做的原因,她总觉得,吃了蛋糕心情会好,心情好了就笑了。
后厨直接将蛋糕送到了客厅,公爵大人吃了一口,皱眉对我说:“这是什么东西?黑森林蛋糕做得这么甜也敢拿给小姐吃?马上把家里的甜点师换掉!”
我垂眸道:“是,公爵大人。”
余光里,是小女孩站在一旁绞着裙子,小小的牙齿咬住嘴唇,不敢吭声的画面。
那一年,小姐失去了她最喜欢的甜点师傅,作为管家,我无条件顺从了公爵大人的命令,没能为她争取半分希望。
但她却对我说,彼得,谢谢你。
——谢谢我把Amy带到了安温园。
Amy是我的女儿,比小姐大一岁半,她们成了很好的玩伴。
多数时候我都陪在小姐身边,可以说,她是我看着长大的。
然而事实上,我并不太清楚她每天在想些什么,她不太会把这些事告诉其他人。
并非她不想说,而是因为每次说了,只要被礼仪老师听见,必会告到公爵大人面前,赏她一顿板子。
挨打多了,她就学乖了。
这是公爵大人的言传身教——喜怒不形于色,优雅从容,是作为伯爵小姐要上的第一课。
小姐那时候四岁半,她听不懂这些,便来问我,爸爸是什么意思,什么叫喜怒不形于色?
我想了片刻,用尽量简单的方式告诉她:“就是不可以哭,也不能过分的笑。”
五岁时,她已经是个非常合格的小淑女了。被公爵大人慢慢带入了公共场合,出席于各种上流社会的活动之中,每次当镜头捕捉到她的脸上时,她从头到脚,从服装到微笑,都得体到让人挑不出半点毛病。
后来的几年里,她偶尔还是会私下说一些类似于“谁谁家的太太真胖”、“谁谁家的厨师把玉米饼烤糊了”、“谁谁家花园里种的花难看死了”,不过我再也没听到过。这些话,都是Amy宝贝转达给我的。
我很惊讶,惊讶于小姐不到十岁就能将一边在心里嫌弃着面前的人,一边做出最符合身份的反应;也很失落,好像她已经忘记小时候对我说的——我们是朋友。
可我又很开心,至少她还能毫无顾忌地把心里话讲给Amy听。
我的两个“女儿”彼此成为了闺中密友,这让我多少有些欣慰。
Amy喜欢矢车菊,但我并不认为这是她自己发自内心的喜好。她曾经找我说过,Nancy小姐漂亮,优雅,就像天上的月亮,会弹琴,会画画,欣赏歌剧时也能说得头头是道。而她呢,她只能在小姐弹琴的时候站在旁边为她翻乐谱,或者在小姐画画的时候为她调颜料。
我感到很抱歉,因为我给她带来一位过于优秀的朋友,却只能给她这个低人一等的身世。
所以很长一段时间里,Amy会不自觉地模仿Nancy的言谈举止,偶尔在家里也会用小公主一样的语气说:彼得,我的红茶泡六分半,少一秒都不行,三匙蜂蜜,不要柠檬。
这都是小姐平日里的习惯。
包括矢车菊,也是小姐最喜欢的花。
我问Amy,你为什么要和小姐一样呢?
她说:“因为我们是朋友啊,爸爸。”
在她说完这句话没多久,就因为其他家族的千金小姐来Leopold家做客时摘了安温园里一朵矢车菊而和人家打了起来,我赶到的时候,那位千金小姐的脸上全都是指甲划过的抓痕,头发也乱糟糟的,Amy看上去更糟糕,嘴角都出了血,仍旧恶狠狠地盯着对方。
我很生气,她却委屈地大喊大叫,指着地上被踩烂的花朵说:“她毁了Nancy小姐亲手种的矢车菊!小姐栽培了四个月,今天晚上要献给公爵大人的!”
我一下子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这时Nancy小姐闻讯赶到,看着地上的花,愣了两秒,又看了眼对面同样狼狈的千金小姐。
那是我从她五岁以后第一次见到她脸上露出不怎么和善的表情。
紧接着,她却没再看对方一眼,牵起了Amy的手,问她脸上的伤疼不疼。
那天晚上的宴会上,公爵大人受到了来自对方的刁难和质问,宴会散场后,他大发雷霆地问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Nancy盯着父亲手里的板子——我知道她有多害怕那东西,小时候每次被打板子,她总是会哭着躲在我身后。现在哪怕只是看着,都会觉得浑身上下被打过的地方一起隐隐作痛着。
可是这一次,她却握着拳头走上去,在公爵大人的怒火中一字一字地说:“人是我打的,爸爸。”
伯爵小姐长这么大第一次被罚跪在教堂里。
Amy哭着跪在她身边说:“小姐,我错了。”
“你知道自己错在哪了吗?”
Amy说:“我不该一句话都不说,可是我太害怕公爵大人了……他很不喜欢我……”
我站在她们身后,听到Nancy小姐尚且稚嫩的嗓音轻轻响起:“我爸爸他只是不喜欢笑,不是不喜欢你。”她又重复了一遍,像是要说服谁一般,“他只是不喜欢笑。”
我微微一怔。
都说孩子最敏感,原来是真的。
小姐大概比普通的敏感还要多些聪明,怎会不懂我当年那句“他只是不喜欢笑”其实只是在安慰她?
可是,现在没有我安慰她了,她必须要自己安慰自己,当然,还要安慰别人。
Nancy一边整理着自己的衣裙,一边对Amy说:“你错在不该动手打人,你要记着,我们不能做伤害别人的事情。”
Amy不懂,“可是她先摘了别人家的矢车菊,怎么她还有理了?”
Nancy歪着头,似乎也被这个问题难住了,半晌,她终于想起我还在身后,回过头来问我:“为什么呢,彼得?”
我看着眼前两个孩子,终于还是说:“因为很多事情是不讲先来后到的,小姐,等你长大就明白了。但是,善良是对的。”
Amy似懂非懂,只道:“小姐,你回去睡觉,我在这里跪。”
Nancy纹丝不动,抬头看着仁慈的玛利亚雕像,平静地说:“我们是朋友。”
唯一的,最好的朋友。
小孩子的友情没什么惊天动地,说好就好,说掰就掰,但我却在那个晚上感受到了小姐对于被关怀和被爱的渴求。
也许早在她四岁问我Freunde是什么意思的时候,我就该明白的。
她的心里很空很空,只要住进一个人,那就是她的全世界。
人生的未知性就在于,我们永远都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一个先来。
很遗憾的,这一次是意外赶在了前头。
小姐快十岁那年,公爵大人接到了Willebrand家的请帖。
这封请帖非同寻常。
因为Willebrand家的嫡长子,Lennard,就是Nancy小姐日后的丈夫。
这将是两个孩子第一次见面。
小姐本人对此是没有什么兴趣的。
所以她做了一件事,一件我不知道她日后回忆起来会不会后悔到心痛的事——
她和Amy交换了衣服,自己偷偷跑到Willebrand家的后花园里玩去了。对于这件事,Amy亦是少见的激动,她从小模仿小姐的一举一动,终于有一天,可以穿上华美的衣服,以千金名媛的姿态站在众人面前了。
可怜天下父亲心,当我看到女儿穿着小礼服在我面前转了个圈问“爸爸,好看吗”的时候,我只说了一句,“好看。”
于是Amy就以小姐的名义,见了对方家的公子。
那时我觉得有些不对,听说Willebrand家的大公子比小姐大上六岁,也就是说,他该是个十五岁的少年。
可眼前的男孩,看上去只有十二三岁的模样,深邃的五官,金黄色的头发,深蓝的眼睛,典型的西方面孔——听说Lenn少爷的母亲是东方人,黑头发黑眼睛的,看来他的长相真是彻头彻尾地遗传了他的父亲。
所有的悲剧,都从这里拉开了序幕。
正如同我没想到Nancy小姐在后花园里遇见了谁,Amy也没想到,她会在第一眼就喜欢上了面前这个金发碧眼的少年。
回到安温园里,破天荒的,Amy没有和小姐叽叽喳喳到半夜才肯休息。
她是哭着跑回来的,边抹眼泪边问我:“爸爸,是不是我一辈子都要捡Nancy剩下的?有些时候还连捡都捡不到!”
我很奇怪她怎么会有这样的想法。
Amy哭得更伤心了,“她说她不想和Lennard结婚,因为她在Willebrand家的后花园里遇见了一个混血少年,他们聊得很开心,她还喜欢上了人家。爸爸,你告诉我,为什么她看不上Lennard却可以和他结婚,而我永远只能仰望一个Nancy根本看不上的人?”
“她从来就不懂什么叫求而不得,她也不知道珍惜,她要什么就有什么,谁让她生来就是尊贵的伯爵小姐!”Amy一直哭,一直哭,哭得累了,才睡去了。
我关了灯,回到床上,抱着朱蒂问她,女孩子之间的友情到底是什么呢?可以为了个一见钟情的少年而在一夜之间崩塌?
朱蒂想了想,反问我:“你确定崩塌是在一夜之间发生的吗?彼得,你真的认为Amy从小模仿Nancy,只是因为她们是朋友?”
“不然呢?”
“我们的小Amy,她很自卑。”朱蒂说,“你知道,虚荣和嫉妒是可以毁了一个人的。这些矛盾不是毫无征兆的,它可能在平时就埋下了隐患,只不过Amy将它掩藏的很好,她们又始终没有什么足以点燃导火索的利益冲突。毕竟两个处在不同高度的人,很难做朋友。一个低头就像是施舍,一个抬头就像是仰望,这样相处下去,久而久之,都会累。”
“可是Nancy小姐对我们Amy很好,她是真心把她当成好友。”
“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多少都是由供求关系决定的。”朱蒂道,“对于Amy来说,Nancy是个让她嫉妒的人;但是对于Nancy来说,Amy是她从小到大唯一的朋友,所以在这段‘友情’里,是Nancy更加依赖Amy,自然对她很好——当然,也不排除是因为Nancy小姐本性善良,对谁都好。”
我不清楚这件事到底是不是朱蒂所说的那样。
因为第二天,Amy像个没事人一样回到了安温园。
但我却隐隐感到了不安。
附近镇子里赶集市的那天,我从某间铺子里买完东西出来,看到Amy在街角和几个抽着烟的男孩子说话,Amy背对着我,我看不清她的表情,却能看见其他几个男孩脸上都是痞痞的坏笑。
他们是镇子里出了名的不良少年,我当时觉得很愤怒,光天化日之下,竟然敢欺负我女儿?
当我板着脸疾步走过去时,他们脖子一缩就溜得没影了,大概是知道我是Leopold家的大管家,不敢轻易招惹。
我顾不上追他们,赶紧问女儿:“他们没把你怎么样吧?”
Amy的脸色有些不对劲,却还是喏喏地回答:“没、没有……爸爸。”
心里惦记着公爵大人交代的其他事,我便也没太注意她的蹊跷。
一周后,Leopold家发生了一件大事——
Nancy小姐失踪了。
不知道为什么,我第一时间就想起了Amy不对劲的脸色,疾言厉色地质问她,她愣了好半天,突然哭了。
“你从来没对我凶过,为什么要为了别人家的女儿对你自己的亲生女儿这样说话?”
我怔了怔,努力平心静气,“Amy,你知道Nancy小姐是什么身份,她从生下来没受过半点苦。她不见了踪影,这是多大的事情,你明白吗?”
我怎么会试图和一个11岁的孩子讲这些?
正当我懊恼地准备差人去找Nancy小姐时,Amy突然抽抽搭搭地说道:“就是因为她生下来没受过半点苦,我才想让她受点苦。不然她永远也学不会珍惜。”
我几乎以为自己听错了,“你说什么?”
“是我,我让那些混混们把她带到郊外的鬼屋里吓吓她!”Amy道,“她不会有事,最迟今天晚上就回来了!”
我一瞬间无法准确界定自己的心情。
眼前的女孩让我觉得陌生,我甚至不受控制地抬起手狠狠抽了她一巴掌,“Amy,你是不是疯了?Nancy小姐做过一丁点对不起你的事情吗?你不记得她这些年来给过你多少零食、玩具了吗?你不记得当年她为了你挡板子、陪你跪了整整一夜的教堂吗?她还叫你不要伤害别人!你都忘得一干二净了吗?”
我怎么会教出这样的女儿!
Amy捂着脸,不可置信地看着我,眼睛里蓄满了泪水。
慌张,无措又委屈。
朱蒂很心疼地跑出来抱住她,“彼得,你消消气,Amy也不是故意想害人,是不是?”
Amy一下子哭得更凶了,缩在朱蒂怀里,“妈妈,我没有,没有想害她,我只是想吓吓她,我只是……”
朱蒂看了我一眼,我很快明白,她是说,Amy只是太小,遇到不开心的事,不会想着忍耐,而是想着如何还彼之身。
小孩子都是直接明了的,开心就笑,不开心就哭,生气了就发脾气,闹别扭,彼此使绊子。
但一个11岁的孩子,又能真正懂什么害人的心思呢?
她能想到的也就是让小混混们把Nancy小姐带到鬼屋去吓吓她而已。
Amy大概是,真的太嫉妒她了。
恍惚间,我忍不住问自己,把Amy带到Nancy小姐身边,到底是对还是错?
事情终于还是脱离了掌控。
当晚,Nancy小姐没有回来。
整整一个星期她都不见踪影,包括那些小混混,也销声匿迹了。
只有一封勒索信寄到了Leopold家,上面索要的天文数字让所有人都觉得震惊。
不仅公爵大人急得要疯了,我也好几次在出神时,做错了事,Amy更是担心得每天都要等我回家,问上一句“Nancy回来了吗”才肯睡觉。
她知道自己闯祸了,很焦虑,很后悔,也很不知所措。
我只觉得心乱如麻。
那年,Nancy十岁。
她被抓着一路上山的时候,一双漂亮的凉鞋都磨得开了线。
那几个小混混把她交给了一群穿黑衣服的男人,他们每个人手里都有刀和枪,Nancy害怕得眼眶红了又红。
可是她记得彼得大管家说,喜怒不形于色的意思是,不可以哭,也不能过分的笑。
不可以哭。
Nancy死死咬着下唇,唇瓣染了血,绯红的,艳丽极了。
她不认识这些人,也不知道这些人抓她要做什么。
她只是很担心Amy。
她们是一起出来的,这些人抓了她,那Amy呢,他们有没有对她怎么样?
可是当她问出这个问题的时候,其中一个小混混将刀子“唰”地掷在了她脚边的地面上,深入泥土,看得她心惊肉跳。他冷笑着说:“伯爵小姐,你难道不知道,是你那个好朋友让我们把你绑到这里来的?”
Nancy怔了下,表情却慢慢放松了,“是她……是她就好……”
混混瞧着她,用手狠狠打了她脑袋一下,“你他妈是不是傻了?”
Nancy眨着碧蓝色的眼睛,声音带着小孩子特有的娇软,“Amy不会害我。”
她们是朋友呢。
即使是在欧洲,也很少有见到眼睛生得这么漂亮的女孩,碧蓝色,像是有魔力一样。
怪不得Amy嫉妒她。
小混混上前一步,勾起了她的下巴,眼睛里闪着一簇Nancy看不懂的火苗,“小美人,你知道轻信别人的下场是什么样的吗?”
Nancy后来知道了。
在她的衣服被他们脱掉、像个布偶一样摆弄得疼痛如撕裂、以各种姿势承受着来自三四个混混的羞辱时,她就知道了。
前面,后面,甚至嘴里……
最后她浑身挂满了浊白色的液体,被他们仍在地上,怔怔地看着天上,眼角的泪痕已经干透了。
她还是在不停地重复一句话:“Amy不会的。”
她告诉过她,做个善良的人,不要害人。
而且她和Amy是最好的朋友。
她们一起玩过,一起挨罚过,Amy是她最信任的人。她们是朋友。
又过了两天,黑衣人们带来了消息——Leopold公爵决定放弃援救,因为她已经是个不干净的女孩了。
换言之,她不值那么多钱。
Nancy怔怔地看着眼前的两伙人吵了起来,黑衣人脸色极为难看地说,好好的一票生意被他们几个精-虫-上-脑的混混毁得毛都不剩。
吵着吵着,为首的黑衣人举起枪,在她面前把一个混混的脑袋崩开了花。
血液,脑浆,红色灰色白色,混在一起,统统落在她眼前,甚至还有些落在她脸上,热热的触感。
Nancy一瞬间仿佛被人勒紧了心脏,紧到窒息。
她呆愣愣地望着眼前的一幕,所有感官都被冻结,连惊叫都忘了,好半天才慢慢复苏回暖——
从小恪守的礼仪统统被她抛之脑后,Nancy只觉得每个细胞都在发麻,不禁失声尖叫起来。
她看得清楚,被杀的,就最先开始脱她衣服的人。
“再叫,再叫老子一枪毙了你!”
被黑洞洞的枪口一指,Nancy蓦地就安静了下来,心里的慌张却扩到了最大,每根神经都如同被拉紧的弦,她颤抖着不敢发出一丁点声音,眼睛红得像兔子,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爸爸,救救我,爸爸……
彼得……
Amy……
仁慈的主,请你救救我……
她的呼唤没有被任何人听见。
黑衣人第二天带来同样的消息,Leopold家将案子全权交给了警署,不准备筹钱来赎她。
Nancy听不懂太过复杂的意思,其中一个人便冷笑着说:“意思就是,你爸也不要你了,懂了吗?”
懂了。
一刹那,Nancy眼前浮现的是四岁时的黑森林蛋糕,八岁时被扔在地上的矢车菊,还有从她有记忆以来就极少对她笑的父亲的脸。
爸爸不是不喜欢她的衣服,也不是不喜欢笑。
只是不喜欢她。
可是她却一直小心翼翼地讨好着,渴望着他的回应和表扬。
Nancy心里生出了些异样的情绪,她不懂那些情绪是什么,只觉得若是重来一次,她很想把黑森林扣在地毯上,想一把火将矢车菊烧干净,再也不穿鹅黄色的衣服,也不要做个淑女名媛,她想捡起地上的刀,想——
想做什么呢?Nancy,你在想什么?
不可以伤害别人。
要善良。
黑衣人把她关在笼子里,她在这一个星期里体验了九年都没遇到过的恶劣环境,没有护肤乳液,没有玫瑰花浴,没有佣人为她吹干头发,修理指甲。有的只是昏暗的洞窟,滴水的岩石,蓬乱的头发……至于身上那些浊白色的液体形成的污垢,没人帮她洗掉,她就只能从地上捡起尖利的石块,一点点往下刮。
……
公爵大人决定放弃救援的事情,让Amy极度反对。
她每天在我耳边哭闹,朱蒂看着心疼,也对我说:“你去劝劝公爵大人吧。”
可我只是个管家。
管家守则第一条,遵从Lord的一切指示,不多嘴,不过问。
但是那一次,我还是说了,请公爵大人重新考虑。
公爵大人看了我一眼,说:“Nancy出生的时候,圣座曾经说过她是神的仆人,被赐福的幸运的象征。与其让她残破不堪地回来,称成为众人的笑柄,不如就当她成为神的仆人。”
神的仆人,人死后的灵魂离神明最近。
神的仆人……
我再无话可说。
回到家时,朱蒂急匆匆地迎面出来,“彼得,你看见Amy了吗?”
我怔了怔,“她不是和你在一起?”
“没有,她说要去找你,要上山去救Nancy!”
我大惊,“她怎么知道Nancy小姐在什么地方?”
因为和黑衣人吵了架、从山上逃下来的混混去找过她,大概说了Nancy的位置,就溜之大吉了。
Amy去找了警察,但是对方以她是小孩子为由拒绝相信她的证词。
Amy走后,女警察边描眉画眼,边问:“我们真的不救吗?”
“公爵大人都发话了,再救不是等着丢饭碗吗?”事实上,他们昨天就已经查到人在山上了。
女警察若有所思地看着Amy的背影,叹了口气,“这都造的什么孽呀!”
Amy找到山上的时候,Nancy已经四天没吃过东西了。
山上物资匮乏,绑匪们也已经开始计划跑路了。
可是在他们准备干脆一枪了结了笼子里的拖油瓶时,却发现笼子门被人用小铁丝捅开、里面早就空无一人了。
Amy拉着Nancy一路向山下跑,天渐渐暗了下来,Nancy体力不支,好几次快要倒在地上。
问题是这里离山脚还太远,最不幸的是,为了躲避绑匪,她们左绕右绕,不知道绕到了山的哪一侧。
原本Amy对这座山还算是熟悉,可天渐渐暗了下来,她也不认识路了。
Nancy靠在树上,动都没力气动,嘴唇干涸得起了皮,Amy蹲在她身边,眼泪“唰唰”的往下掉。
她还小,不懂何为责任,也不太能理解自责是种什么感觉。心里更多的是害怕和伤心——怕小姐会死,就这样死在她面前,她没办法和爸爸交代,也没法和自己交代。
突然,她想到了什么,从腰间取下她带来防身用的小刀,在胳膊上划开一刀口子,将流出的血液凑到了Nancy的唇边。
电影里都是这样演的。
失去了一大半意识的Nancy就这样一点点吸着唇边近在咫尺的生命之源。
而Amy却开始眩晕,逐渐变得看不清眼前的事物,最终倒在了地上,血液流进了土壤,她再也没法站起来。
这时,一声狮吼从不远处的树林里传来。
野兽踏着枯枝落叶,循着空气中的血腥,一步步逼近了这里。
Nancy和Amy几乎是同时睁开了眼睛。
Amy望着那头庞然大物,恐惧的泪水流了下来。
可下一秒,却在看到那头庞然大物逼近了靠在树根旁边的Nancy时,不知哪来的力气,拾起地上的刀冲了上去!
Nancy的瞳孔骤然紧缩——
很多很多年,她都无法忘记那个晚上。
狮子尖锐的獠牙在她面前生生撕毁了她唯一的朋友。
撕毁。
而那女孩却在被咬掉头颅前,把可以防身的刀扔给了她,一边流泪一边说:“逃……”
Nancy不知是没有力气,还是被这一幕惊呆,久久都没有动作。
直到狮子啃噬完Amy的尸骨,将目光转向了她,Nancy才在它的步步逼近中下意识颤抖着后退。
猝不及防地,跌入了身后的深渊里。
她一边下跌一边看到狮子止步在悬崖边望着她。它的獠牙和她的嘴唇一样,都沾染着那个女孩的血。
Nancy闭上了眼睛,她完全无法消化这些事情,完全无法。
下坠的身体猛地被冰凉而湍急的水包围,她这才发现,这条岸边灯火万家的河——
是莱茵河。
无数个午夜梦回被惊醒的时刻,Nancy都在想,如果她就这样溺死在了河水里,是不是最好的结局?
然而造化弄人,有个黑发黑眸的少年,在那个她还不懂得绝望就已经先体验过绝望的晚上,将她从水里救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