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统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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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木天赐的话,程玉知道戏肉终于来了,自己等的就是这一句,不过表情上还不能**来,只能装做谦逊的说:“老丈有什么吩咐,小可自然照办,还有什么请字可言,只要老丈提出就是了。”
“呵呵,其实这个请求对你来说也是好事啊,这里的义兵正缺统领一名,我们这几日正在为这个伤脑筋,今天既然有贤侄这样的壮士投军,不如就屈就统领一职,卫护一方,你看如何呢?”
“但有驱策敢不从命?”大乐之下连谦虚是美德都忘了,不过另外两个人也没有表示不满意的,毕竟一员好的将领能让部队的战斗力大幅提升,何况乱世之中最重英雄,豪爽的人是很容易获得好感的。
一旁的李都统插言道:“好了,得无瑕贤弟这样的勇士为统领,以后地方上就可以放心了,看贤弟一表人才,却无以为贺,这样吧,从前张角作乱的时候,下官曾打造一身衣甲兵器,还没有穿过,久不上战阵,我已经胖的穿不上了,就把它作为礼物送给贤弟吧。左右,快马去我府上将衣甲兵器取来。”
木亭长见皆大欢喜,招呼两员武将至自己家中,吩咐摆酒。
酒至半酣,亲兵手捧盖着红布的大漆盘回来了,身后两人抗着一条兵器,却原来是一条双钩枪,两米左右长的枪身,一尺多长的枪刃(古尺为二尺),枪刃下是两个向后的倒刃,没有缨子。
李天成一见亲兵回来了,拉着程玉走了过去,本来李天成就是粗豪的汉子,喝了半天酒,更是和程玉亲如兄弟了。
只见他一把将枪提过,舞了个枪花,又递到程玉面前。
“你看,我这条枪怎么样,这是用上好的镔铁打造的,长一丈二,重五十二斤,(以下为了阅读比较爽,都用古制,重量为三十多市斤。)是我的心爱之物,今天就赠给兄弟这个英雄了。”
程玉接过,沉甸甸的重量刚刚好,连声称谢,突然想起自己接受别人的礼物也应该回赠。
四下打量一下却没有什么东西可以送人,一咬牙将身后的宝剑摘了下来。
“大人,小可无以为敬,原将宝剑送给大人,助大人杀敌。”
“嘿嘿,是个好宝贝。可惜我啊,不会用剑,腰里的东西只是个摆设,如今战事又近,贤弟正是杀敌之际,这趁手的家伙还是贤弟留下用吧。如果真想谢我就多杀几个贼兵,让我的枪也饮饮血。”
程玉一看,正好顺坡下了,这么好的东西,要他送人还真的有点心疼,又回到剑鞘里。
李天成又从亲兵手中接过盘子“来,贤弟。把衣甲穿上让愚兄看看。“
程玉接过,由几个家人带到里屋去换衣服。
不多时走出来,众人眼前一亮,果然是人是衣服马是鞍,头上的长拢在背后,用红缎带束在一起,上面是一顶亮银盔,飞云为饰,连同中心的明珠一起出闪闪光芒,大红的络海带系在颌下,身上是烂银连环甲直到膝盖,里面是红马裤,脚上也换上了马靴,身后批着一条靛蓝色的战袍,英姿飒爽,已经是一个完完整整的古代武将了。
李天成一看,不由感叹道:“原来我打造这一身衣甲是老天要我赞助贤弟的啊。世伯,有没有什么应景的东西拿出来啊。”
“哎呀,你不说我都忘了。”木天赐连忙回应。“去,把墨足雪麟备好牵来。”
片刻,大家听到外面一声马嘶,出门一看,好一匹骏马啊。
只间这匹马膘肥体壮,一身雪白的毛,但四个蹄子和蹄子后面的长毛确是墨黑的,整个马的身体就再没有一点杂毛了,腰腹部分的毛有些打卷成为一种鳞片状,正是古人相马最讲究的“肋下生鳞”
两个人拉着程玉非要他提枪上马转一圈,给大家看一下。大家纷纷惊叹人马相得益彰。
等他下了马,李天成拉着他的手感慨的说:“贤弟如此英雄人物,就算是名动天下的吕奉先,也不过如此了。”
酒足饭饱之后,李天成向众人告辞“两位不要焦急,郡里说赞助的马匹兵器一定在两天之内给你们送来,其他不足的,你们就自己打造吧。
木天赐拱手答谢。
李都统又回过头来对程玉说:“贤弟,以后保卫乡里就多仰仗你了。有什么需求还请向大哥提。”
李都统走后,木亭长又和程玉聊了一会,让他早点休息,明天早起检阅麾下义兵。
夜晚,程玉辗转反侧,这个三国历史上平凡的一天竟成为他生活中最不平凡的一天之一,不知道明天等待他的会是什么。
夜深了,也许明天就是一个崭新纪元的开始吧?
听到木天赐的话,程玉知道戏肉终于来了,自己等的就是这一句,不过表情上还不能**来,只能装做谦逊的说:“老丈有什么吩咐,小可自然照办,还有什么请字可言,只要老丈提出就是了。”
“呵呵,其实这个请求对你来说也是好事啊,这里的义兵正缺统领一名,我们这几日正在为这个伤脑筋,今天既然有贤侄这样的壮士投军,不如就屈就统领一职,卫护一方,你看如何呢?”
“但有驱策敢不从命?”大乐之下连谦虚是美德都忘了,不过另外两个人也没有表示不满意的,毕竟一员好的将领能让部队的战斗力大幅提升,何况乱世之中最重英雄,豪爽的人是很容易获得好感的。
一旁的李都统插言道:“好了,得无瑕贤弟这样的勇士为统领,以后地方上就可以放心了,看贤弟一表人才,却无以为贺,这样吧,从前张角作乱的时候,下官曾打造一身衣甲兵器,还没有穿过,久不上战阵,我已经胖的穿不上了,就把它作为礼物送给贤弟吧。左右,快马去我府上将衣甲兵器取来。”
木亭长见皆大欢喜,招呼两员武将至自己家中,吩咐摆酒。
酒至半酣,亲兵手捧盖着红布的大漆盘回来了,身后两人抗着一条兵器,却原来是一条双钩枪,两米左右长的枪身,一尺多长的枪刃(古尺为二尺),枪刃下是两个向后的倒刃,没有缨子。
李天成一见亲兵回来了,拉着程玉走了过去,本来李天成就是粗豪的汉子,喝了半天酒,更是和程玉亲如兄弟了。
只见他一把将枪提过,舞了个枪花,又递到程玉面前。
“你看,我这条枪怎么样,这是用上好的镔铁打造的,长一丈二,重五十二斤,(以下为了阅读比较爽,都用古制,重量为三十多市斤。)是我的心爱之物,今天就赠给兄弟这个英雄了。”
程玉接过,沉甸甸的重量刚刚好,连声称谢,突然想起自己接受别人的礼物也应该回赠。
四下打量一下却没有什么东西可以送人,一咬牙将身后的宝剑摘了下来。
“大人,小可无以为敬,原将宝剑送给大人,助大人杀敌。”
“嘿嘿,是个好宝贝。可惜我啊,不会用剑,腰里的东西只是个摆设,如今战事又近,贤弟正是杀敌之际,这趁手的家伙还是贤弟留下用吧。如果真想谢我就多杀几个贼兵,让我的枪也饮饮血。”
程玉一看,正好顺坡下了,这么好的东西,要他送人还真的有点心疼,又回到剑鞘里。
李天成又从亲兵手中接过盘子“来,贤弟。把衣甲穿上让愚兄看看。“
程玉接过,由几个家人带到里屋去换衣服。
不多时走出来,众人眼前一亮,果然是人是衣服马是鞍,头上的长拢在背后,用红缎带束在一起,上面是一顶亮银盔,飞云为饰,连同中心的明珠一起出闪闪光芒,大红的络海带系在颌下,身上是烂银连环甲直到膝盖,里面是红马裤,脚上也换上了马靴,身后批着一条靛蓝色的战袍,英姿飒爽,已经是一个完完整整的古代武将了。
李天成一看,不由感叹道:“原来我打造这一身衣甲是老天要我赞助贤弟的啊。世伯,有没有什么应景的东西拿出来啊。”
“哎呀,你不说我都忘了。”木天赐连忙回应。“去,把墨足雪麟备好牵来。”
片刻,大家听到外面一声马嘶,出门一看,好一匹骏马啊。
只间这匹马膘肥体壮,一身雪白的毛,但四个蹄子和蹄子后面的长毛确是墨黑的,整个马的身体就再没有一点杂毛了,腰腹部分的毛有些打卷成为一种鳞片状,正是古人相马最讲究的“肋下生鳞”
两个人拉着程玉非要他提枪上马转一圈,给大家看一下。大家纷纷惊叹人马相得益彰。
等他下了马,李天成拉着他的手感慨的说:“贤弟如此英雄人物,就算是名动天下的吕奉先,也不过如此了。”
酒足饭饱之后,李天成向众人告辞“两位不要焦急,郡里说赞助的马匹兵器一定在两天之内给你们送来,其他不足的,你们就自己打造吧。
木天赐拱手答谢。
李都统又回过头来对程玉说:“贤弟,以后保卫乡里就多仰仗你了。有什么需求还请向大哥提。”
李都统走后,木亭长又和程玉聊了一会,让他早点休息,明天早起检阅麾下义兵。
夜晚,程玉辗转反侧,这个三国历史上平凡的一天竟成为他生活中最不平凡的一天之一,不知道明天等待他的会是什么。
夜深了,也许明天就是一个崭新纪元的开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