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再相见徒四初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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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爷,你看这里如何?”
林烨倒背着手,有模有样地站在鼓楼大街上一处店面前边儿。
他已经从林如海手里接过了几样林家的产业,身边儿少不了要有一些管事长随等。林如海有话,众人早就将对他的称呼改作了“大爷”
他有心在京城里开设女儿坊的分店,早就叫人四处打听了一回。仔细做了一番比较,林烨决定,分店就设在京中最为繁华的鼓楼大街。这里商铺林立,酒楼金楼典当衣铺都有,最是热闹不过的。
林烨身旁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拍了拍他的肩膀“林烨,进去瞧瞧?”
偏过头来看了那少年一眼,林烨眉眼弯弯“好。”
这少年不是别人,正是当年的徒四。他与宁朗之关系密切,即便如今身份不同寻常,也依旧是未有改变。那日听宁朗之说起认了林烨做义子,想到扬州初见之时,那个白嫩嫩圆乎乎的小肉团,忍不住也跟着出来见了一回。恰好这天林烨因要往外边儿来勘查店面,便也自告奋勇一起来看。
林烨走在他身旁略后的位置,看着少年挺拔清俊的背影,摸摸下巴,感慨地想:几年未见,这人不但个子长高了,眉眼长开了,就连等级都升上去了。不过还好,跟自己虽然算不上总角之交,倒也没有高高在上地摆架子。只是,他干嘛对自己这么好?还亲自跟着来看店面?
他遇事喜欢多想,如今虽然新君才得继位,可是这新鲜出炉的几个皇子,年纪可都不是很小了。这不,这位老四,都十四五了。况且,听说几个大些的,也并不是同母所生,难保没有什么心思。难道,从现下开始,就有开始拉拢自己班底的了?
秀气的两道眉毛挑了挑,管他呢,走一步算一步。
这个店铺着实不错,位置既好,格局又佳。临街,上下两层,对面是一家当铺,左边儿据说是京城里最大的成衣铺,再隔两户,又有京城闻名的太白居酒楼。整条街上人来人往,十分的繁华。
“林烨,你以后不考科举了么?”徒四站在二楼窗前,看着外头来来往往的行人,忽而回头问道。
这是二楼最大的一间,林烨正跟着林家在京里的总管石松转着看,听了这话,诧异道:“怎么不考?”
徒四笑道:“难道你不知道,这历来有爵之人和仕途之人,都是不能经商的?”
林烨翻翻白眼,也蹭过去站在窗户前,因为屋子里空旷,便显得窗口格外宽大。正是初夏时候,明亮的阳光洒落进来,耀人眼目。
徒四说的不错,这个时候可不像自己前世那般,有钱才是硬道理。士农工商,如今这个世道,商人乃是末流,地位还在农之下。再加上历朝都是有些鄙视商人,认为商人逐利,重利轻义,因此,这不说世家,便是一般的读书人,若是不能科举取第,便宁可守着乡下的私塾过清贫日子,也不会去选择从商一路。
“其实但凡大家子里头,哪家没有一两个店铺?都指着农庄收租子,一年到头能有多少?”林烨一手横在胸前,一手支着下巴“不过是一般的都寄在了家生子的名下,这样,本人既受益,又于声名无碍。我这里自然也是如此,我出钱,别人出头,真要说起来,我不过是大半个东家。不过,到底念书取第是正途,往后断不会因为这个影响了念书的。”
他的声音还带着童音,清清脆脆的,却又有一种与年龄不相符的自信。
徒四侧头看他,阳光洒在林烨的脸上,衬着那笑容极为灿烂明朗。
林烨久居江南,又被贾敏养得好,每日里燕窝之类不断,别的不见什么,一身肉皮儿却是溜光水滑,白皙柔嫩的。这会子天气热了上来,他的额头上渗出几颗汗珠儿,脸蛋白里透着红,犹如水蜜桃儿一般诱人。
要是能够掐上一掐,不知道会不会掐出水儿来?
手随心动,等到反应过来,林烨嫩白的小脸上已经多了一个红印。
“啊,林烨,对不住了”徒四生平头一遭,竟是觉得有些不知所措。在林烨一双清水一般的眸子注视之下,说话也有些不利落“我我没别的意思”
林烨歪着头看他,说恼火倒也不是,他往常也不时地被贾敏和黛玉拧一把,理由都是一个——谁让你的脸蛋长得嫩豆腐似的?
可是被个小男人捏脸,这可是破天荒头一回。又见他脸都红了,别别扭扭地跟自己道歉,不由得扑哧一笑,露出一口小白牙“我又没说你有别的意思。”
徒四暗自松了口气,却也带了一种莫名的欢喜——这孩子真好,还跟他小时候一般可爱。
“大爷,已经到了饭时,大爷是回府里用,还是在外边用?”石松过来,低眉顺眼地请示。
林烨想了想“就去太白居罢。听说那里是京中最好的酒楼,有几道菜做的是冠绝天下的。四公子,不知道赏不赏脸,让我做东一次?”
徒四的身份在林家父子这里不是秘密,不过到了外边,林烨依旧只称呼他四公子。
徒四含笑摇头“到了京里,怎么能让烨儿抢了我的风头?自然是我该一尽地主之谊的。”
他突然对林烨换了称呼,林烨觉得一阵恶寒,只是对着徒四那张笑得明媚的脸,又说不出驳斥的话来。心里闪过一丝莫名其妙的感觉,下意识地摸摸鼻子,林烨闷声道:“那就吃你!”
---题外话---
悲催地流感了,有点儿难受。昨天的分量,以后再补上。另外,感谢syr懒虫亲送来的鲜花,谢谢啦!
“大爷,你看这里如何?”
林烨倒背着手,有模有样地站在鼓楼大街上一处店面前边儿。
他已经从林如海手里接过了几样林家的产业,身边儿少不了要有一些管事长随等。林如海有话,众人早就将对他的称呼改作了“大爷”
他有心在京城里开设女儿坊的分店,早就叫人四处打听了一回。仔细做了一番比较,林烨决定,分店就设在京中最为繁华的鼓楼大街。这里商铺林立,酒楼金楼典当衣铺都有,最是热闹不过的。
林烨身旁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拍了拍他的肩膀“林烨,进去瞧瞧?”
偏过头来看了那少年一眼,林烨眉眼弯弯“好。”
这少年不是别人,正是当年的徒四。他与宁朗之关系密切,即便如今身份不同寻常,也依旧是未有改变。那日听宁朗之说起认了林烨做义子,想到扬州初见之时,那个白嫩嫩圆乎乎的小肉团,忍不住也跟着出来见了一回。恰好这天林烨因要往外边儿来勘查店面,便也自告奋勇一起来看。
林烨走在他身旁略后的位置,看着少年挺拔清俊的背影,摸摸下巴,感慨地想:几年未见,这人不但个子长高了,眉眼长开了,就连等级都升上去了。不过还好,跟自己虽然算不上总角之交,倒也没有高高在上地摆架子。只是,他干嘛对自己这么好?还亲自跟着来看店面?
他遇事喜欢多想,如今虽然新君才得继位,可是这新鲜出炉的几个皇子,年纪可都不是很小了。这不,这位老四,都十四五了。况且,听说几个大些的,也并不是同母所生,难保没有什么心思。难道,从现下开始,就有开始拉拢自己班底的了?
秀气的两道眉毛挑了挑,管他呢,走一步算一步。
这个店铺着实不错,位置既好,格局又佳。临街,上下两层,对面是一家当铺,左边儿据说是京城里最大的成衣铺,再隔两户,又有京城闻名的太白居酒楼。整条街上人来人往,十分的繁华。
“林烨,你以后不考科举了么?”徒四站在二楼窗前,看着外头来来往往的行人,忽而回头问道。
这是二楼最大的一间,林烨正跟着林家在京里的总管石松转着看,听了这话,诧异道:“怎么不考?”
徒四笑道:“难道你不知道,这历来有爵之人和仕途之人,都是不能经商的?”
林烨翻翻白眼,也蹭过去站在窗户前,因为屋子里空旷,便显得窗口格外宽大。正是初夏时候,明亮的阳光洒落进来,耀人眼目。
徒四说的不错,这个时候可不像自己前世那般,有钱才是硬道理。士农工商,如今这个世道,商人乃是末流,地位还在农之下。再加上历朝都是有些鄙视商人,认为商人逐利,重利轻义,因此,这不说世家,便是一般的读书人,若是不能科举取第,便宁可守着乡下的私塾过清贫日子,也不会去选择从商一路。
“其实但凡大家子里头,哪家没有一两个店铺?都指着农庄收租子,一年到头能有多少?”林烨一手横在胸前,一手支着下巴“不过是一般的都寄在了家生子的名下,这样,本人既受益,又于声名无碍。我这里自然也是如此,我出钱,别人出头,真要说起来,我不过是大半个东家。不过,到底念书取第是正途,往后断不会因为这个影响了念书的。”
他的声音还带着童音,清清脆脆的,却又有一种与年龄不相符的自信。
徒四侧头看他,阳光洒在林烨的脸上,衬着那笑容极为灿烂明朗。
林烨久居江南,又被贾敏养得好,每日里燕窝之类不断,别的不见什么,一身肉皮儿却是溜光水滑,白皙柔嫩的。这会子天气热了上来,他的额头上渗出几颗汗珠儿,脸蛋白里透着红,犹如水蜜桃儿一般诱人。
要是能够掐上一掐,不知道会不会掐出水儿来?
手随心动,等到反应过来,林烨嫩白的小脸上已经多了一个红印。
“啊,林烨,对不住了”徒四生平头一遭,竟是觉得有些不知所措。在林烨一双清水一般的眸子注视之下,说话也有些不利落“我我没别的意思”
林烨歪着头看他,说恼火倒也不是,他往常也不时地被贾敏和黛玉拧一把,理由都是一个——谁让你的脸蛋长得嫩豆腐似的?
可是被个小男人捏脸,这可是破天荒头一回。又见他脸都红了,别别扭扭地跟自己道歉,不由得扑哧一笑,露出一口小白牙“我又没说你有别的意思。”
徒四暗自松了口气,却也带了一种莫名的欢喜——这孩子真好,还跟他小时候一般可爱。
“大爷,已经到了饭时,大爷是回府里用,还是在外边用?”石松过来,低眉顺眼地请示。
林烨想了想“就去太白居罢。听说那里是京中最好的酒楼,有几道菜做的是冠绝天下的。四公子,不知道赏不赏脸,让我做东一次?”
徒四的身份在林家父子这里不是秘密,不过到了外边,林烨依旧只称呼他四公子。
徒四含笑摇头“到了京里,怎么能让烨儿抢了我的风头?自然是我该一尽地主之谊的。”
他突然对林烨换了称呼,林烨觉得一阵恶寒,只是对着徒四那张笑得明媚的脸,又说不出驳斥的话来。心里闪过一丝莫名其妙的感觉,下意识地摸摸鼻子,林烨闷声道:“那就吃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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