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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是可以用来享受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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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关于强奸的话题人气高居不下,气焰甚是嚣张。一篇今天你被强奸了吗点击率超过3万人,评论上百。看来现在很多的中国人除了在意淫中消遣之外,就再没有别的好兴趣了。当然作者原文的出发点可能并非要勾起大众的无尽遐想,但毕竟在客观上她骚动了几万人的心。很多的网友在看完之后的心态似乎并没有切中作者题意,而是“顾左右而言他”尽情的在“强奸”二字上做文章,弄骚情。我誓死捍卫每一个人说话的权利,但是我不敢对每一个人的发言表示苟同,包括作者的观点。

    作者文章由强奸的真实镜头转移延伸到生活及整个人生观的表达,其中采用了蒙太奇式的写作手法,构思还是比较新颖的。但是其中的某些观点却值得商榷。“生活就像强奸,如果你不能摆脱,那就闭上眼睛尽情的享受吧!”这是文章的原句,大概表达了作者思想的一个核心观点。正是在这个问题上我想和作者与众网友交流一下我的看法。那就是:强奸是可以用来享受的吗?

    为了更好的解释这个问题,我特意查找了现代汉语词典中的“强奸”词意:“男子使用暴力与女子xìng交(强奸民意:反动统治者把自己的意见强加于人民,硬说成是人民的意见)”看来强奸的最大特点有两个:一个是采用暴力的方式,一个是严重践踏对方的意志。就这两个意义上我们来看作者的比喻,把生活比作强奸,可以说也并非没有道理。这说明了作者已经敏锐的洞察到了生活给人无可奈何甚至强迫的一面。但是作者马上看似豁达其实消极的表达了对待这种生活(强奸)的态度,那就是“如果你不能摆脱,那就闭上眼睛尽情的享受吧”

    针对这个观点,我想首先试问一下:世间真有这种可以把强奸当成享受的女子吗?面对色狼的凶光和猥亵的动作,面对淫贼对自己身体的突然侵犯,有谁不作拼死抵抗,然后反而去享受其中的快感?如果是这样作者在前面的真实镜头中为何还得描述:“泪水”的存在?如果在被强奸之后,女子却表现出无比愉悦的神情和留念于对快感的满足,大家想象一下,这个人象谁?这不正是潘金莲遭遇西门庆的一幕,这还叫“强奸”吗,这已经成为“通奸”!当然作者可能会辩驳:毕竟还是有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如果你不能摆脱”也就是说面对强奸之后,毕竟还是要先反抗的,只是当使尽浑身解数而仍不得救的情况下,我们就可以转变思路用一种超乐观的态度不但接受而且要享受(这就有些主动的意思了)。但是这就又产生一个新的问题了,那就是怎样才能判断自己真的已经“尽力反抗”了呢?这让我想起了许三观卖血记中许玉兰被何小勇强奸的镜头:“他捏住了我的奶子,我就一点力气都没有了,是他把我拖到床上去的”那么谁能判断许玉兰在她的奶子被捏住之后,是否就真的“一点力气都没有了”呢?关于这个问题许三观都是不敢相信的,您能相信?除非您有被强奸的真实体验。

    所以在这个前提无法判断的情况下,又如何让人在短时间内就如此武断的决定“享受强奸”呢?

    看来作者的观点是在一种模糊的前提下做出的一个不负责任的决定。我们可以再来看一看作者用强奸比喻的生活到底是不是也能够这样。关于生活给人的压力甚至强迫我不否认,但是面对生活中的“强奸”我们是否可以如此的轻率便不敢与作者苟同。此时此刻,我想到了很多的人物:屈原、文天祥、林则徐、陈天华以及中国近代史上面对外敌的入侵而誓死抵抗的无数英雄人物。他们之所以能够青史留名、万人瞩目难道是因为在面对时代和生活的遭遇后选择了“同流合污”?没有,宁可死或者遭遇流放。“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这正是我们崇仰的一种态度!当然也有的人很早就认同了作者类似的观点,所以才会有“汉奸”“卖国贼”“败类”的身影。你能说汪精卫他不是在“享受”强奸?毕竟他也是反抗过的。你能说胡长清、陈克杰之流不是在享受“强奸”?毕竟他们也是拒绝过的。那么真正的强者是谁?洪战辉、保尔、比尔。盖茨应该这些面对人生与生活的压力而不屈不挠,挺立潮头的人吧。

    是的,强奸不是好事;是的,生活充满压力。但是解决问题的方式不会是那么简单的。我们的生活需要乐观,但不是盲目乐观,自甘堕落。生命和道德的底线永远是不容践踏的。强奸也是永远不可能进行享受的。如果您硬要求享受,那就已经成了“通奸”

    基于此我提议大家,请再也不要在公共场合大言不惭诸如“享受强奸”之类的,毕竟这还是个文明社会,除非你是个流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