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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刻在夕上的离别

作者:当ミ枫叶再红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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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呢,以后会不会嫁个有钱人?”

    “才不稀罕。只要是我喜欢上的,乞丐我也嫁。”

    我面墙而立,目光定格在墙壁,木然地透视过尘封往事。瞳孔中放映着熟稔的字幕,无邪的对白不断萦绕在脑海。呵,这算是爱的誓言么?天真的承诺。

    记忆倒带回学生时代。初二那年,校领导决定分班,我和他都被分在了重点班。偌大的教室,班主任将我安排在第二组四排,而他则被安排在第三组四排,我们之间隔着两个座位的距离。感情真的很微妙,不经意间会将两个人的心慢慢拉拢。那段时间流行“信纸热”——上课不叫上课,全班同学几乎每人都在写纸条,传纸条聊天;下课后更为所欲为。别看那一溜趴桌上埋头苦写的认真劲,咋一看,还真有个重点班的样儿。写什么呢,不是作业,是一封封信,那叫一个疯狂。我和他的开始,也是在课堂上,他丢给我一张纸条,记得他故意把字写得很小,而我看得很清楚。

    “你,知道我很喜欢你吗?”

    “那你知道我喜欢你吗?”

    “我不知道,但我相信,因为我是真的爱上你了。”

    简单爱,一蹴而就。那节课后,我就后悔了,想想在学校也算个风云人物,一路过关斩将自命清高的我,怎么就栽在他手里?那可是多么宝贵的初恋呵。懊悔归懊悔,事实上,他确实有很多吸引我的地方,爱笑,阳光,帅气。之后的发展证明了这点。

    我们交往的事很快被传开,麻烦也随之降临。一言概之即他被男生攻击,我受女生冷落。这些那许,我们并不予以理会。我好奇他的理想,理想中的高中。他回答说:“我的理想高中在你念的高中,你的class。你都做护士了,我还能做什么呢,当然我是不能做护士,只好做医生了,哈哈,好吧!”这家伙怎能傻到这份上?尽管这样想,我还是很感动。听说恋爱中的两个人,都是傻瓜。

    第一次约会,是在一个温暖的午后,通往度假村那条铺满鹅卵石的路上。一路无言,只听得脚下踩过,鹅卵石相互摩擦的声音。当时他在我右边,左手挽着我的右胳膊。我习惯将双手插在上衣口袋,竟忽略了约会是可以拉拉小手的。偶然间发现他的手离我的右边口袋越来越近,才领悟其用意。我尴尬地干咳两声,暗自紧张:小子,我要再不出手,你恐怕就要把手伸进我口袋了。于是,我装作不经意地伸出手。十指相扣,我能清晰地听见自己不规则的心跳,那感觉很奇妙。如果能这样一直牵着手,走到永远,那便是一种幸福吧。

    我喜欢上体育课,不受书本约束,却害怕极了长跑考试。但凡有长跑的体育课上,总能找到一个相当好的理由脱身。体育老师注意到了,确切地说,他是注意到记录本上,一位女学生个把月要来四五次例假。又一次长跑考试,当你再也找不到新谎言去圆旧谎言的时候,只得乖乖硬着头皮上。八百米长跑,沿着操场跑四圈,光看着就腿软。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终于还是轮到了我,左手拎着沮丧,右手提着恐惧,哨声一响,带着一脑子空白就往前赶。还未跑到路程一半,已上气不接下气,头重脚轻了,视线也变得忽明忽暗,闪烁不定。他一直在为我鼓气加油,如果现在就放弃,岂不颜面尽失了?不!我咬咬牙,心一横,豁出去了!我的坚持没有错,只是临近终点,体育老师掐表的霎那,我栽在地上晕了。所幸很快恢复了意识,看见的第一张脸便是他的。我们被围在人群中间,同学们有意无意的调侃和教学楼各个窗口探出头叫嚣的人,令我羞涩难挡。这节课没有继续下去,他在众目睽睽之下搀扶着着我向教室的方向走去。又是感动!曾有朋友断言我是个极易被感动的人,默认了。

    他总能带给我惊喜,送给我很多可爱的礼物。但最难忘的还是骑脚踏车出去兜风的日子,印象中那也是唯一一次。尽管坐在后车架上一颠一颠的,真不是滋味,却让我心满意足。我忘了时间,忘了天气,忘了风景,只有他的背影,深深地烙印在心底。“我很重的哦!”“我很壮的!”有一种叫甜蜜的东西,溢满心头,一直酥到骨子里。

    人生就像爬山路,时而平阔宽坦,时而蜿蜒曲折,总不能一通到底一帆风顺。面对挫折,挣扎于坚持与放弃间的棘手抉择,不进则退。

    学期快要结束的时候,班主任组织了一场主题班会。老班教规甚严,难得一次放晴,游戏,嬉闹,猜谜大家玩得开,不亦乐乎。他参加的什么活动,我不记得,只晓得他得奖了,抽中一双女式袜子。同学们被逗得前俯后仰,整个教室像炸开了锅般。老班也乐了,说:“这个你穿不了。”“送人呗!”大家在底下闹哄。“送给谁啊?”“她!”除了我,除了他,除了老班,目标齐刷刷指向我。我不知道那一刻他在想些什么,只见班主任的脸色红了黑,白了绿。我隐隐中闻到暴风雨的气息。散会后,她并无异常举动,原以为就这么过去了,也就没放心里去。几天后,老班说找我聊聊。“你们都是老师眼中的好学生,而且现在面临大考,这么关键的时刻”

    放假了,过年了。可我一点也开心不起。眼前不停浮现老班苦口婆心语重心长的模样,还有落在成绩单评语栏上的那段文字:没有成熟的杨梅不甜,涩的。不要一失足成千古恨我被笼罩在无形的阴影之下,无法超脱。走着想,躺着想,坐着还是想,想到头皮发胀,想到崩溃边缘。也许我们真的太年轻,也许我该彻底地自我反思。做了长达一个寒假的决定,翻来覆去,而最终,我提出了放手,分手在情人节的前一天。听说,他早准备好玫瑰,可知,那也是他看不见的我的泪呵。最终没有告诉他分手的真正原因,我情愿让他恨我,不留一丝缓和的余地。能将恨转化为他学业上的动力,欣慰矣。

    结束初中,我和他各自考上不同的高中。新的环境,新的生活,却无法改变深埋在心底的那份情愫,说不清道不明。我们偶尔也通封信,简单的问候,诉说彼此的变化。“枫叶红了,好漂亮,要吗?”“不要。”情感的微妙,也许不仅仅在于拉拢两颗相慕的心,还能将所有的不可能变成可能。

    挨到放假,相约在老地方——母校会面。他没太大变化,笑颜依然,帅气依旧,只是黑多了,可能是军训的原因。久违的相聚有些不自然。他的问题,我难以回答。面对昔日的恋人,我显得如此疲惫。我沉默着,站在窗前,窗前外的天空,那么干净那么蓝,却还是迷离了情人的双眸。干脆闭上这心灵的窗户,竭力寻求内心的平衡。耳边响起黄征的爱情诺曼底,传自他的mp3。他的双手从身后揽过我,轻轻地把下巴点在我颤抖的肩上,柔声问道:“我可以做你的男朋友吗?”僵立在他怀中,熟悉的温柔在此刻显得太过陌生,令我不知所措。如果抱紧他,倾诉分开后的思念;如果亲一亲他,献上纯洁的初吻我转过身,推开他,推开这份纯真的爱情。

    最后一次见面,是在他临走前一天,还是在情人节之前,不同的是,这次,由他扮演那个离人的角色。校园一角,我们背靠着墙,各怀心事。凝视前方,一大片芦苇,随风摇摆,寂寞如灰颜色的海,随风摆动的是忧伤的旋律,无声高唱离歌一曲。冷风瑟瑟拂面而过,倍觉凄凉。太阳缓缓从西方陨落,沉重而笨拙,溅起了残红无数,泼向暗沉的天际,犹显萧条冷清。最后一次陪他看落日,从此后,这幅将定格在回忆里的画面,也会陪我看日落么?我忽视了现实,它也能把所有的可能转化为不可能的啊。

    “走,送你回去。”“不用。”傻瓜,知道吗,我不能与你再多呆上一分钟,我希望最后留在你记忆里的,是一张干净坚强的面容,那满脸的泪眼婆娑,就让它留给我自己吧。你无言,转身,坐上车。那一刻,你凝固的双眸,满是忧郁与不舍,即将离去那心上人呵,我何曾不为所动过?直到蓝色的车门吞没你瘦削的脸庞,也一并吞没了悲欢的过往。我扭过头,用心目送辚辚的车轮,做个悲壮的勇士吧,挥鞭疾驰,任凭耳边的狂风肆虐过泪湿的双颊,不留一丝疼痛的痕迹。

    夕阳西下,冷风四起,一出相聚,一出分离。

    次日,凌晨四点,拨通他家的电话,道一声珍重,道一声顺风。“我,不知道该说什么。”“不,什么都别说。”这天,天空阴云密布,太阳迟迟没有露面,连风似乎也在呜咽,呜呜地吹过窗头,吹过停留过飞鸟足迹的电线杆,是否也能呜呜地吹向他前行的那片天空告诉他,我很想他?不,我很累,真的累了,且就此就停吧。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你这人真是!感觉就像一块冰,握在手里怕化了,捧在掌心怕摔了。”抱怨的是我的闺中密友。

    “呵呵,还好,心跳还是正常的。”

    “对了,他去意大利后有和你联系吗?看不出来他还够痴心,这都多少年了,现在还喜欢着你。”

    “有吧。有吗?他说罗马的房屋太破了。想家。”

    亲爱的,因为爱过我,所以希望你幸福;因为爱过你,所以祈祷你幸福。听着零碎的你的片段,过得不开心么?我真的心疼。让过去过去吧,我曾属于从前的你,也将属于未来的他。两条相交的线,只有一个交叉点,冥冥中你我都已错过。就像陈奕迅唱的“十年之前,我不认识你,你不属于我,我们还是一样陪在一个陌生人左右,走过渐渐熟悉的街头;十年之后,我们是朋友,还可以问候,只是那种温柔再也找不到拥抱的理由,情人最后难免沦为朋友”

    偶尔经过,当年的那条路。花还是当年的花,树还是当年的树,只是早已物是人非。正如走在当年那条路上的,已不是当年的那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