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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五章 大汉姐妹花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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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奶娘们在看着小少爷和小娘子。”翡翠回禀道。

    “带我去看看。”公孙芍安道。这两孩子真可怜,亲娘眼中只有他们亲爹,连他们两个都忘在脑后,她这个做姨妈的自然要去关怀一下外甥和外甥女。

    两个孩子只有三岁多一点儿,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但小孩子天生敏感,府中的气氛让他们惶惶不已,不管奶娘怎么安抚他们,他们都平静不下来。

    公孙芍安走过去,一手一个搂住了两个孩子。

    “小虎和小文在做什么啊,怎么哭兮兮的?是谁欺负你们呢,告诉姨母,姨母帮你们出气。”

    “姨母,姨母。”霍小虎抓住公孙芍安肩膀上的衣服问,“是不是父亲出事儿?”

    公孙芍安瞪了一眼两个孩子的奶娘,笑道:“你们父亲没有出什么事儿,他啊,是太忙碌了,才没有来看你们。”

    “那母亲为什么不来看我们啊?”霍小文委屈地问道。

    公孙芍安摸了摸两人的小脑袋道:“因为你们的母亲怀了小宝宝,需要休息啊。她肚子里面的小宝宝是你们的弟弟妹妹,你们要做哥哥和姐姐了,高兴不高兴?”

    “弟弟妹妹?”两个孩子眼睛亮了,“他们会陪着我们一起玩吗?”

    “当然可以。”公孙芍安笑道。

    两个孩子发出了欢呼,忘记了害怕,心里面充满了对弟弟妹妹出生的期待。

    公孙芍安陪着两个孩子玩了一会儿,将他们哄睡着,再严厉地警告了两个奶娘一番,方回到公孙芍薇两人躺着的屋子。

    到了后半夜,霍去病发起了高烧。公孙芍安给霍去病吃下自己配置的退烧药,再按照公孙芍薇所说以物理方法给霍去病降低温度。到了晨曦升起的时候,霍去病的烧退了,整个人安静下来,气色也比昨日好了一些。

    “好了,去病已经彻底脱离了危险,以后好好养着就是了。太医开的药方就很少,照着整个药方吃药就是了。对了,你不是擅长药膳吗?也可以让人做了给去病做,最好多做一些补血的。”

    公孙芍薇在一旁连连点头,用心记下公孙芍安的吩咐。

    公孙芍安离开冠军侯府,顺便带走了两个外甥,等到霍去病能够坐起身后,才将两个孩子送回侯府。

    霍去病濒死却被公孙芍安的消息传了出去,大多数人都不相信,只以为公孙芍安瞎猫碰到死耗子,不过太医署的人却经常前来公孙芍安的府中,向其求教开刀的技术。公孙芍安毫不藏私,详细将西医的一些理论和开刀技术教给了上门求教的太医们。她希望通过太医们能够将这技术传播开,以后能够救治更多的人。

    事情如同公孙芍安所想,她的慷慨使得她在太医们心中的形象非常高大,太医们感叹公孙芍安的无私,被她感动,也无私地将这些技术教给其他人,使得其他郎中也学到了西医技术,郎中再被感动,再教给其他人……西医和开刀术在大汉国普及起来。

    听到这个消息,公孙芍薇的下巴壳掉在了地上,半天没有捡起来。

    卧槽!这个蝴蝶得太大了。那啥,其实她不是穿越女主,她的便宜姐姐才是这个世界的女主吧?而她不过是给公孙芍安提供金手指的配角甲?!

    因为太医们的保证,众贵族终于相信公孙芍安是一位医术精妙的神医了,许多人纷纷下帖子邀请公孙芍安,一点儿小病也找公孙芍安医治。公孙芍安烦不胜烦,干脆地将早已经打包好的行礼搬上马车,离开长安城,去寻找自家亲爱的了。

    公孙芍安走遍整个大汉,甚至跟着出使西域的队伍到西域逛了一圈,花了整整五年的时间,可惜一直没有找到她的爱人。公孙芍安对爱人在这个世界绝望了,想来爱人没有在这个世界。

    公孙芍安再次回到长安。整整五年过去,她曾经的丰功伟绩早已经被人遗忘,也就公孙芍薇和萧青柔对她的回归而高兴,哦,还有她们的夫君。李陵虽然不爱公孙芍安了,但跟她还有一份真诚的友情在,在李陵心中,公孙芍安是最特殊的。

    “姐姐,听说你不但去了西域,还去了更远的西方?”公孙芍薇眨巴着大眼睛问道,脸上更是充满了期盼,想要了解公孙芍安的经历。

    更远的地方,不会是欧洲吧?

    公孙芍安点了点头,道:“是的,我去了更西的地方。那里有一个不逊色于大汉朝的国家,叫做罗马帝国。”

    公孙芍薇都要捧着脸尖叫了,古罗马帝国啊,公孙芍安竟然去了古罗马帝国。果然,她才是女主!

    “罗马帝国?这个国家是什么样儿的?跟我们大汉比,哪个更厉害?”萧青柔满是好奇地问。

    公孙芍安客观地道:“一个很强大的国家,很多方面都有值得大汉学习的地方,其领土面积很大,比大汉还要大。它有自己的文化……”

    众人全都被她的诉说吸引了进去,全都听得痴迷了。

    公孙芍安眼中笑意一闪而过,落在公孙芍薇的身上,露出恶作剧的光芒。

    只见她的手伸进带来的包裹里,从里面拿出一个玉米,在众人眼前晃了晃:“这个东西是我从西方带回来的特差,送给你们做礼物。”

    “玉、玉米?”公孙芍薇手指着玉米,差点儿跳起来。

    “玉米?这名字挺不错的,这一颗颗的种子像黄色的玉石一样,挺形象的。那以后这个东西就叫做玉米好了。”公孙芍安笑嘻嘻地道。

    公孙芍薇(ΩДΩ)震惊得无以复加。那啥,不是说玉米的原产地在拉丁美洲吗?自家便宜姐姐怎么从欧洲带回来了玉米?难道历史记载有误?

    就听得便宜姐姐说道:“这个东西是我在西方的山上发现的,这个东西十分耐寒且耐寒,不拘生产条件,产量挺高。我原本觉得这玉米长得好看,挺喜庆的,才收了许多玉米带回来种了观赏,没想到这东西竟然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