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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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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乔尼回到家中的时候,家里的老两口已经吃完了午饭。史密斯叼着牙签在铁匠铺里看着门面,见乔尼进来,穿着铠甲,鲜血斑驳的样子,吓了一跳,连忙迎了上去:“没受伤吧?这身上怎么弄的呀?怎么那么早就回来了?”

    “没事,这铠甲挺结实的。刚完成个任务,肚子饿了,就回来吃饭。哦,对了。”乔尼从怀里掏出钱袋,取出五个银币,将袋子递给史密斯“这是我买铠甲,报名,登记之后剩下的钱,你们收着。以后我自己能养活自己。”

    史密斯打开钱袋,看了看余额,心疼不已,脸上抽搐了一下,不过也没说什么。让乔尼到后院吃点喝点,自己接着看店。

    乔尼卸下身上的铠甲,用水冲了冲,放在一边。再仔细洗了洗之前拿着老鼠脑袋的手,进屋吃饭。午饭时间刚过,所以也没什么好东西剩下。几块黑面包就着一碗水,乔尼填饱了自己的肚子。这种粗砺的食物,要是搁上辈子,饿死也不会去碰。自从来到这个世界,在不碰就肯定会饿死的情况下,也就渐渐习惯了。

    吃饱喝足,稍微休息了一会,乔尼找了把刷子,到院子里将铠甲洗刷干净,晾在一边。回屋解下长剑,穿起打铁用的皮围裙,便来到了铁匠铺里。

    “你下午不去做任务吗?”史密斯奇怪地问。

    “今天先不去了。”乔尼拿起一块铁块,掂了掂,回答道“刚才做任务的时候我发现还少了些装备,想自己打一件。”

    整个下午,乔尼都在叮叮当当地打铁,有时候来客人了,也上前去招呼一下。似乎时间从未流过,日子从未改变,铁匠乔尼仿佛从没有去考过什么战士证书,也没有加入什么佣兵联盟。史密斯看来,小乔尼依旧是自己家中的小铁匠,打铁,照顾生意这小子想要放弃么?

    自然不是。

    乔尼是在打造一把匕首。虽然他不是盗贼,从没练过匕首,但他通过上午的险情,发现自己似乎应该准备应对这种突发的近身作战。若是当时身上有一把匕首的话,也不会让那只可恶的老鼠跑掉,一刀割喉就是了。加上从佣兵联盟得到的消息,这种大老鼠还只是正常的物种,说不定未来某一天还会遇到类似的情况。

    于是便有了眼前这把美丽的凶器。

    说是美丽,也不尽然。不过在乔尼的眼里,这把小刀已经很是让人满意了。弧形的刀身,明亮耀眼。匕刃经过精心的打磨,透着嗜血的光芒。特意开凿的血槽,更是表现出整把武器凶残的特质。

    乔尼仔细欣赏着这把精美的匕首,咂了咂嘴。又简单地做了个刀鞘,绑在大腿上,试了试手感,可以轻松取用。于是满意的点点头,回后院穿上铠甲,系好长剑,和父母道别之后,出门去了。

    ——“这是匕首?哈哈哈,那你告诉我短剑长什么样?哇哈哈哈。”这是未来某一天,一位盗贼的话。

    站在乔尼的角度来看,现在他腿上的,依然是匕首。

    再次来到佣兵联盟,乔尼径直走向昨天那个姑娘的柜台前,仿佛是个老手一般:“请问今天都有些什么任务。”

    “您好,请问您是?”

    这个老手露出了菜鸟的真面目。

    “乔尼。史密斯,九级佣兵。”说着,递过自己的佣兵卷轴。

    那姑娘提笔在纸上写了些什么,又在佣兵卷轴上比划了一下,然后微笑抬头:“您可以接取九级任务,要看任务目录吗?”

    “不用了,我,我不识字。”怨念啊,自己竟然是个文盲。

    “酬劳最高的三个九级任务是,无限收狼皮,五银十张,也就是每十张算作一个任务。寻找失踪在塔布里森林的爱德华先生,提供线索,确认无误则得四个银币。猎取哥布林头顶骨九块,酬劳二银。”

    还真是无限收狼皮啊,还挂着任务呢。提供线索,这找到什么时候去,找到了还得确认,麻烦。

    “我要接猎杀哥布林的任务。”

    又是一阵书写与记录,乔尼踌躇满志地走出佣兵联盟的大门。

    “哥布林吗?你们的好日子到头了!”乔尼仿照着过去看到过的热血台词,轻声地念叨。之后,迈步就向——佣兵联盟走去。

    “请问,哪儿有哥布林?”乔尼站在之前那位接待的面前,故作镇静地问。

    “哥布林吗?西城外的塔布里森林里就有哥布林部落,不过隐藏地比较好,您得耐心寻找。因为人类的活动,可能他们会出没在比较深的森林之中。”那姑娘依旧是一脸微笑。

    服务太周到了,乔尼感叹道,到底是大公司。

    作为一个塔布里城土生土长的居民,而不知道哥布林在哪里有,实在是不应该。不过作为一个铁匠,每日除了打铁便是跑腿,跑完腿便是练武,练完武天就黑了,人也就睡了。这么一来,乔尼便从来没有走出过塔布里城。

    虽然没有出过城,但对于塔布里森林,乔尼还是比较熟悉的。那些来铁匠铺里选购武器的佣兵——或者冒险者,不是谁都有那么多钱去联盟以及公会注册的——战斗地点基本上也就在塔布里森林附近。他们时常会在挑选武器或者消磨时光的时候,吹嘘自己的战斗经历。其中水分固然不少,不过总是有许多属实的信息流露出来。

    由于人类的活动,以及塔布里城的存在,塔布里森林并不十分危险。偶尔有强力的怪物或者种族出现,城主卫队总是会及时地将其剿灭。

    于是,一个和谐温馨的塔布里森林——依然是不可能存在的。

    城主卫队很忙的,只有那些足够强大的怪物才会让他们动手。动手的理由也不是保境安民——这个世界的领主没有这种崇高的理想。城主卫队清扫塔布里森林的唯一理由,就是商路被威胁了,这可是关系到商业税的头等大事。除此以外,城主卫队都是待在城里,或者巡逻,或者训练,据说日子安逸的很。

    平日里总会有一两个人失踪在塔布里森林之中。有些后来找到了尸体,有些后来找到了骨头,还有些至今仍然是失踪人口。

    这种小事,城主卫队自然不会去管。悲剧发生之后,佣兵联盟就体现出价值了

    塔布里森林里主要分布有哥布林,熊地精,狗头人等低等种族,另外还有狼群,野熊,毒蛇等等常见的野生动物。除此以外,有些顾客提到过凶暴野兽和别的不知名强力生物的存在。从强者手下逃生也是弱者可以炫耀的经历,而这些家伙总爱吹牛。所以是真是假,只有他们自己知道。

    别着巨魔脑袋的那位大哥的话,应该是可以相信的。

    所幸,十几年来,随身这么明显证据的也就他一个。

    带着这些对于塔布里森林的了解,乔尼步伐轻松地向着目的地走去。塔布里城不小,也不大,不一会儿便已经出了城。再沿着路走上一段路,拐出大道,乔尼一头扎进了森林。

    “森林啊。”乔尼自言自语“这就是森林啊。”

    作为半吊子驴友而死的乔尼,终于体验到了驴友的感觉。

    欣赏着沿途的风光,那来自自然的风,那葱翠的绿色,那略带点枝叶腐败气味的空气就是这种感觉吧,自己为之付出生命的,就是这种感觉吧!

    不过显然,十多年的铁匠生活,已经让他丢掉了不少作为一个半吊子驴友的知识。

    “吃的”

    第一次的出征,铩羽而归。

    灰头土脸回到家中,随便吃了些东西,乔尼躺在床上,默默自责:“小子,你可是个穿越的,你可是多活了二十多年!怎么这种低级错误也要犯?你不觉得丢脸吗?!”

    不过想想,还真不是特别丢脸,又没人看到。

    但这不是适合自责的时候想的事情。

    “干粮,水,还有什么?要是有把弓就不用那么麻烦了,可我不会射啊。干粮,水,千万别忘了,干粮,水用弩不就行了?笨啊。可没钱买啊。没钱买难道自己造?弹性钢材什么的干粮,水”

    思绪纷乱,乔尼陷入梦乡。

    第二天醒来之后,乔尼用家里的皮质水囊灌了满满一袋清水,然后怀揣着昨天得到的五个银币,直奔食品商店而去。

    目光扫过货架上的商品,低头看看手中可怜巴巴的五个银币。按理说,这五个银币要是好好过日子,也算是不少了。但自己赚的钱自己心疼,何况前天这个时候,乔尼可是手握十个金币的大财主啊。

    不过也不能亏待自己。甩下一个银币,买下了看起来非常美味的一堆肉干。提着这袋肉干,乔尼觉得这么冒险的话,似乎不太严肃。于是又跑去裁缝店买了个看起来还算结实的布包,正好把那一个银币的找零用完。把水和食物装进去之后,乔尼突然找到了过去打怪练级的感觉。

    “背包,水,肉,武器,装备哈哈,这个算是几格包?六格?要是再来个绷带,塞上几瓶药水,我这就是真人游戏了!”

    真是悲哀,游戏和小说是这小子与前世的唯一还保持联系的纽带。

    火药呢?玻璃呢?经济体制呢?味精白糖呢?!

    这些责问他是听不到的。

    不多一会儿,乔尼已经进入了森林,依然是自然的风,葱翠的绿色,略带点枝叶腐败气味的空气没有敌人。在这靠近大道的地方如果有危险的生物出没,虽然城主卫队很忙,但商队或者路过的冒险者可是很闲的。

    欣赏着沿途的风光,乔尼迈步向森林深处行进。在钢筋森林里住了二十多年,又在一片低矮平房里住了十几年。今天见到这秀丽的自然景色,乔尼不禁有些陶醉。那清脆婉转的鸟叫,那一阵一阵的虫鸣。自然啊,自然,这就是自然的气息呀!

    自然不止有气息,自然还会欢迎你。

    一阵恶风从脑后袭来,乔尼心中一惊,猛然矮身低头。一匹野狼就从头顶飞跃过去。

    多么热情洋溢的欢迎仪式啊。

    拔出长剑,乔尼咒骂着,弓下身子,快速扫了一眼四周。万幸,没有后续的野狼出现。这是一只独狼,而不是狼群的前哨。于是转过头,死死地盯住狼的眼睛。

    野狼偷袭不成,也没有再次进攻。它同样弓着身子,和乔尼对峙着。、

    一人一狼凝神对望,几乎就要放出电来。同时不时挪动脚步。一方想挪到对方侧面,另一方不让对方得逞,就开始划起了圆。

    一边是手持凶器的人,一方是长着凶器的狼。这只狼显然没有战士公会里做测试的那只那么饿,它很有耐心地和乔尼对峙着。眼看太极图就快被他们画出来了。

    乔尼忍不住了。他今天可不是来和狼在地上画图的,还有哥布林要杀呢。而且,如果过一会儿再来个随便什么野兽,事情就难办了。

    于是他向前快走几步,长剑护在胸前。那野狼见状,知道圈圈画完了,该是打架的时候了。于是一步步向后退,同时身子渐渐紧张起来,积蓄着力量。

    终于,野狼停止了后退。它猛的向前一窜,作势要扑过来。乔尼也是跨前一步,举起长剑,时刻准备劈下。

    野狼动了,乔尼也动了。野狼向乔尼跑来,在最后一刻向边上一跃,闪过劈砍下来的长剑,紧接着又跃起,抬爪按在乔尼胸口,便要将他推倒。

    这大概就是色狼的由来吧。

    乔尼可没这心思吐槽。如此近的距离,长剑的长度反倒是个累赘,于是乔尼急忙后退两步稳住身形,手一松,长剑落地,又迅速从大腿的刀鞘处拔出匕首。此时野狼扑击的势头已尽,见推不倒对方,便双爪用力,后腿人立,头颅微侧,想要咬断乔尼的脖子。

    此时乔尼已然匕首在握,脖子向后仰,左手从空隙插入,按住狼的脖子,用力向外推。同时右手猛然一刀,便向狼的背后扎去。

    白刀子进,红刀子出。

    野狼吃痛,哀嚎一声,挣扎着便要从乔尼身上下来。乔尼可不想让它就这么逃开。迅速拔出匕首,左手扯住对方下巴,用力向外推,右手在面前准确的一划。

    喷泉一般的血涌。

    推开显然是不活了的狼,抹了一把沐浴了鲜血的脸庞,乔尼一屁股坐在地上,大口喘息起来。

    “太大意了,太大意了。”乔尼喃喃道“你以为这是郊游吗?打起精神来混蛋!”

    警惕起来的乔尼想起了很多听说过的野外生存知识,其中之一就是血腥味会引来别的动物。于是站起身,捡起长剑,插回剑鞘。身上的血是没有办法了,只能自己注意。低头看了看狼尸,脑海里浮现出“十张五银”的悬赏,摇了摇头——不会剥皮,而这皮毛的背部又有一个大洞。于是将短刃在狼毛上擦了擦,插回大腿上的刀鞘。扫视了一番周围的环境,便向森林深处走去。

    至于这具狼尸,很好地解决了一些森林居民的温饱问题。

    森林依旧是那么美丽,那么平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