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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归去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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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戈壁大漠中的夜色如同一望无际的贫瘠土地上盛开了一朵苍月色的花朵,它是如此皎洁美丽,不带一丝人间烟火气息,就好像一个无yu无求的白衣仙子,用她的善良带给这里无限的光明。

    如今已是月中,正是天上月色正浓之时,狂风戈壁一个平时人迹少至的地方,此时竟也矗立着数十人,各个仰首观望,似乎在欣赏着这浪漫的夜色一般。

    今天的天气也很难得,冬天里经常刮起的凛冽寒风,此时也只是偶尔才能感觉到一丝,似乎连老天都不愿打扰这里的赏月之人一般。连天地都作出了如此让步,这里的夜色本应会一直保持下去,因为再难有能影响着一切的存在了。

    可惜世间之事往往难料,也许是周围的黑暗对悬挂在其中的光明发出的不满,从皎月旁边的黑色夜幕中,突然无声无息的飞出了三头长相怪异的黑马,中间一头一马当先,旁边两头紧紧跟随左右,错落有致的徐徐飞入了月光之中。说它们怪异,是因为它们的身ti完全笼罩在一层缭绕的黑雾之中,就连背上两只巨大翅膀也是如此。而在它们的眼睛中,似乎并不是一般马匹所有的黑色眼珠,竟像是两团正在燃烧的绿色火焰一般,其中不断吞吐的光芒就连洁白浩大的月光也难以掩盖分毫。

    它们行进之时虽然毫无声息,但速度却是挺快,只是四、五次呼吸的时间,它们的身影已经从一轮圆月之中划过,再次融入了无边黑暗之中。可是它们的消失并不代表着月色便会如初,在它们飞出满月范围的同时,一个更加庞大的黑影慢慢移进了月光之中。它的身ti或许已经不能用庞大来形容,从它的头部出现在众人眼前开始,到全部身ti从黑暗中tuo落出来,足足用了两、三分钟。而此时的月亮已经再难看到全貌,只有边角的一星半点还能隐隐落入众人眼中,中间的大半身ti都已完全被这庞然大物所掩盖。

    这大家伙就好像专门和赏月的众人作对一般,自从身ti全部出现后,它耐在那就不动弹了。而更要命的却是先前那三头怪马竟不知何时竟又绕了回来,而且朝着地下的众人飞了过来。看着它们逐渐清晰的身影,竟是宛若幽灵一般,要是地上的人们正常一些的话,此时早已大叫着“恶魔”之类的话语四散而逃了,可反观这些人非但没有如此,竟还露出了一丝欣慰的笑容。难道他们也是和恶魔一伙的?或者他们本来就是恶魔?

    答案当然是否了,下面的这些人自然是以郑世荣父子为首的“飓风”团骨干了,而天上的三头怪马还有那个庞然大物,就是郑浩然的三头幽灵骨马,以及地精族保管的飞艇了。

    自从那日的试飞圆满成功后,郑浩然便开始着手地精和矮人两族的运输事宜了。飞艇虽然载重量巨大,但飞行速度却不是很快,这当然不符合郑浩然的要求。为了弥补这点不足,他便打起了这三头骨马的主意。

    因为飞艇的体积巨大,白天飞行很容易引起他人主意,若是因此惹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却不是大家想要的结果。这飞艇可以说是“飓风”的绝对秘密,以后若是发生战乱,郑浩然还希望它能起到关键性的作用,自然是不想弄的世人皆知,所以他便选择了夜里进行。

    夜间自然是幽灵骨马的最爱,温和的月光不仅不会使得它们消耗体力,还会给他们的亡灵之火提供不小的助力,尤其是如此满月之时。而且不用吃喝拉撒的它们比起骄傲的六阶魔兽闪电雷雕来说,更加适合干苦力这个艰巨的差事。在无法出言反对的情况下,这三个连死亡都能战胜的家伙,却也不得不被套上了绳索,做起了拉车之辈。

    这已经是今晚的第三次运输任务,也是今天的最后一次了,三次加起来总共运载了一千四百多地精。若是每天都如此顺利的话,只需要大半个月,所有的地精和矮人都将成功搬迁到狂风戈壁之中。想到这些,在场的所有人都展现出了喜悦的笑容。

    “父亲,这是今天的最后一次了,不如安置的工作就交给我,您先去休息吧。”想起还在家中苦等的母亲,郑浩然不由对父亲郑世荣说道。

    “不用,要休息也该是浩然你才对。你虽然实力已是不错,但不jin年纪还小,正是长身ti的时候,不应该如此熬夜,免得你母亲老是担心。上次让你去矮人部落就是一个错误,一去就是将近一个月,我可是让她给数落惨了。”这位狂风戈壁当之无愧的第一人(几个魔兽除外)如今就好像想起了极其可怕的事情一般,整个人都不寒而栗起来。

    “嘻嘻,少当家不知道,当时夫人都追到了营寨之中向大当家讨要儿子,狮吼之声几乎响彻整个戈壁,就连那些被买来的奴隶都在笑话大当家呢。”郑浩然身边一个极其魅惑的女子声音响起,仔细看去,竟是一个面容娇小,皮肤bai皙,虽然稍显稚嫩但却又透着万种风情的小女孩,也许这种词不应该用在小女孩身上,但此时却唯有这个词才能稍稍形容她的一颦一笑间所展露的风采。

    只是这小女孩明显不是人类范畴,从她那洁白如雪的银质长发中所露出的耳朵就可以看出,其顶上是尖尖的,旁边却如扇形一般圆而宽阔,在她头上就像一个天然的蝴蝶结一般,其上还有着一层金色的小绒毛,若是摸一摸,肯定会手感很好。

    而在她身后,还有着一条更加不属于人类所有的毛茸茸的长尾,就算她此时安分的站立着,这条金色的大尾巴也在不停的左右摆动,摆动之时似乎还极有节奏,快慢适中,动作轻柔,如同金鱼戏水一般。

    若是一个郑浩然前世之人看到她的话,一定会惊为天人,因为能将狐女的形象cosplay到如此地步,实在难得。

    “呵呵,我可不信,维多利亚,你来这里才多长时间,就知道的如此清楚。”看着父亲尴尬的神色,郑浩然笑笑岔开了话题。

    “哼,我来了也快半个月了,当然清楚了,这里这么小,还能又什么事能瞒过本祭祀?”被叫做维多利亚的小狐女般的说道,只是她竟然自称祭祀,难道狐族又被兽皇恢复祭祀一族的身份了?当然不是,这维多利亚其实是来到狂风戈壁之后才成为祭祀的,而这也是不久之前才发生的事情。

    话说当日愿鸣沙村村长自告奋勇的去说服狐族加入“飓风”时,仅仅只是提到逍遥战神的传人和“不朽战歌”之后,狐族便二话不说的跟着老村长来到了狂风戈壁。

    而当郑浩然当着狐族众长老的面拿出了“逃tuo匕首”时,更是坚定了他们加入“飓风”的念头。原因无他,这“逃tuo匕首”正是能够振兴他们一族的无上圣器。狐族之所以能成为兽族的祭祀一族,靠的就是这把匕首以及先人所创的“不朽战歌”世人只看到这把匕首的空间能力,却少有人知道它还能选出狐族中天生的祭祀人才。

    只要让狐族的少年尝试用精神力沟通此匕首,若能引起匕首共鸣的,便是在精神力上天赋异禀之人,也只有这样的人才是修炼“不朽战歌”的最佳人选。而也正因为此“逃tuo匕首”在狐族中还有一个名字“神之刃”往年狐族正是因为缺了它,才造成族中人才欠缺,竟无一人能真正掌握战歌的局面。

    而维多利亚也正是由这把消失千年的“神之刃”所选出来的第一个符合祭祀要求的人选。而她也确实证明了这一点,那首让郑浩然花去三天时间才面前学成的“祝福之声”这小妮子仅仅用了半天功夫,便已是唱的流利自如了。而且和郑浩然比起来,维多利亚的唱功高的可不止一筹。若真要形容的话,郑浩然就想是一个纯粹的业余爱好者,而维多利亚就如同一个艺术大师一般。

    两者之间就艺术细胞而言,可以说是天差地远了,而也就是这种差别,使得两人所造成的效果完全不能比拟,郑浩然的“祝福之声”或许能让人不再感觉到痛苦,而维多利亚的歌声却完全可以使一个战士忘记伤痛,完全沉浸在歌声之中,而这也才是“祝福之声”的真正效果。在感觉到这种差别后,郑浩然也完全放弃了自学“不朽战歌”的打算,只是对狐族提了一个小小的要求,便是在自己晋级圣阶之前,维多利亚必须呆在自己身边。

    这么做既是为了“飓风”也是为了他自己。维多利亚呆在自己身边,那么狐族相当于也被绑在了狂风戈壁之上。至于晋级圣阶以后的事,那还需要操心么?

    本来郑浩然还担心狐族是否会答应,却没想到各位长老想都没想,便已是欣然同意。

    要知道,郑浩然不仅拿出了这把匕首,还将早已缺失的“不朽战歌”送到眼前,在某种程度上即使被称作是他们的再生父母也不过分。对于没有什么自保能力的狐族来说,失去祭祀身份的他们早已不再是兽人帝国中的贵族,甚至就连三流种族都比他们强,族中又是盛产mei女,很容易引起其他部族的剀切,就连人族也对他们垂涎三尺。如此经过数百年的颠沛流离,族中几乎到了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候。

    就是在这种全族上下几近绝望的时刻,郑浩然给他们带来了一线曙光,他就像是一阵及时雨一般,让他们就要干涸的生命力再度焕发起了活力。这样的恩情,就算要他们的命估计也愿意了,更何况是这样的小要求,恐怕就是郑浩然不说,他们也是如此打算了。

    只是不知道,千年前的大祭司安斯艾尔和人类战神逍遥子共同谱出了一首凄美爱曲,千年之后的战神传人和祭祀殿的新任祭祀又会发生何种故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