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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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爱上一个人真是不容易,但要宠一个人,他绝对不会小气。
看了梁书妃的笔记型计算机好几次,自家公司出产高科技产品的他当然看得出来那东西已经老旧得足以回收。
他刚与客户开完会,经过nova时,他停下车上楼找寻漂亮的计算机,准备要送给梁书妃。
见她每次打字都得等计算机跑上一段时间,有时候还会突然当机,害尚未存盘的她气得半死,他可会心疼的,他喜欢她,当然要给她最好的东西,要她连打字都想起自己。
要挑性能最好的、最轻薄短小的,还要外型好看,孙如鸿看了半晌终于相中一台,二话不说立刻刷卡付帐。
把笔记型计算机带回公司,他马上整理计算机,该灌的软件都灌好后,还在计算机的开机画面动了点手脚,然后准备一下班便拎去给她,让她惊喜一下。
途中,他已经开始想象她看见新计算机会开心地亲吻自己的画面,心底乐陶陶,恨不得马上就飞奔到她身旁让她措手不及。
以前,他有过不少女友,可每个交往没多久就无法再继续下去,原因都是因为他还没真正投入,对方就已经等得不耐烦,女人都说要有感觉,偏偏他就是对她们没感觉。
可书妃出现后,敦他很快就陷下去。
他喜欢气得她快要冒火、想拿刀砍自己,又喜欢逗得她直笑不停,她笑的时候整个人散发一种柔和的光,令他很想抱紧她、亲吻她。
最近她刚搬出来,现实得可以,什么都要先问价钱,以为他真的赚钱不易,想买什么都得先告诉她,俨然已当自己是他的女友了,一切都会为他着想,他清楚,书妃其实是喜欢自己的,只不过还不肯松口承认而已。
想到这点,他也不禁微笑,真是幸福得教人嫉妒哪!
晚上准七点,梁书妃在自家屋里看见孙如鸿送的礼物,差点昏倒,都已经千叮咛、万嘱咐要他不要再买奢侈品,他大爷是左耳进、右耳出啊!
“你干嘛买?”拔高的声音还夹着倒抽一口气的惊愕。
sony的vaio超级无敌霹雳贵,堪称是所有笔记型计算机中的顶级品,价格高昂得令人咋舌,不敢真的砸钱下去,但这家伙居然就这样刷下去!是标价少看一个零是不是?
“你的计算机已经够旧了,换一台吧,要不然哪天你又因为忘记存档而当机,不就功亏一篑了?”有一次她辛苦写完好几页,却因为没存盘,计算机罢工,害她得重写,那晚她在咖啡店边打字边苦着脸,他记忆犹新。
“要买我自己会买。”虽然她现在口袋空空。
“你的薪水很少。”他点出事实。一个月不过两万出头,养活她自己很勉强。
“你的薪水又高到哪去?”知道他是小小业务员,但偶尔会露出有钱人般的挥霍气息,她不禁想讽他一句。
“最近刚卖了两辆车,老板给了奖金,够了。”差点忘记此时他是不太厉害的“业务员”
“那你就存起来啊!有钱也不是这么花法,多存一点,才有安全感。幸好我有存一笔钱,要不然现在就惨了,学学我吧!”摸着白色的计算机,晓得孙如鸿是在乎自己,她好感动,只是这份心意实在是不便宜,她受之有愧。
“现在就在帮我打算,要当我的女朋友了吗?”她的贴心已经牢牢抓住他的心。
“才才没有呢。”她心口不一。“我是站在朋友的角度劝你要存钱,要不然将来谁嫁给你,就糟糕了。”
“你那么懂得打算,不如嫁给我吧?有你帮我打算,我一定能变成百万富翁。”见她红了脸,说不出话来,孙如鸿也不想再闹她了。“收下吧。”他诱哄。这次没打什么坏主意,纯粹希望看她高兴。“我挑了很久,觉得这台最衬你才买下的。”
梁书妃叹气,无奈接受他的好意。“我会把一半的钱汇入你的账户。”其实半是被迫,半是幸福,明白孙如鸿有注意到自己,她很开心。
“书妃,我是真的要送你礼物,不希望你给我钱。”这回,孙如鸿的口气有些硬。
“你赚钱辛苦耶。”
“我是量力而为,不用操心。”
“每次都是你送礼物给我,我都没回送,我很过意不去。”
“有什么好过意不去的?我喜欢你,当然会希望讨你开心。”
“我觉得男女应该公平的。”她也不认同每次约会都非要男方付钱不可,双方都是成年人,应该公平对待。
唉,书妃真是不太浪漫呢!
“那就等你以后喜欢我后,再换你对我好了,到时候我可要你陪我吃王品牛排,陪我去五星级饭店住。”孙如鸿搂过她的肩,微笑中掺着幸福,在她脸上偷了一吻。“谢谢你为我着想,不过我真的能做到,你就安心收下,只要你用得开心,我就满足。”
梁书妃红着脸,低头点了几下。孙如鸿亲她的时候,她的心跳突然快了好几拍,像是心动的声音。
“使用看看吧,看习不习惯!”他揉揉她的发,又更喜欢她一分了。
若不是知道梁书妃对衣服、化妆品、任何流行的东西都没多大兴趣,他还真想统统买来送她,挑一个高科技产品送人,这还是他头一次做的,谁教他喜欢的人永远都这么特别。
“如鸿,答应我,以后真的别再买这些东西送我了。”
“好。”
“我很喜欢,谢谢你。”
“那亲我一下吧!”
他说说就算,梁书妃却真的在他脸上印了一吻。
不是为了这些昂贵的奢侈品,而是孙如鸿的心意,他的真心令她感动。
唉,真的糟糕了,现在孙如鸿会让她连梦里也会想起他的。
“又多喜欢我一点了吗?”
梁书妃笑而不语,又亲了他一下,这回孙如鸿可不再让她随意打发自己,把脸凑过去,四片唇相贴,擦出最耀眼的火光。
唇,柔软温暖,滋味甜如蜜,融在嘴里、烫在心底,一沾上就不舍离开。他的心为她狂跳、他的指尖为她颤抖。原以为不过一个吻,没什么,哪知受到震撼的是他、留恋不已的是他,他整个人都为她发狂了。
孙如鸿细细品尝她的甜美,连一寸都不肯放过,吻着她的唇、亲着她的颊,这种特别的感觉是其它人都不能给他的,就像是上瘾一样,再也不能没有她。
梁书妃合上眼睛,内心慌乱、外表镇定地接受孙如鸿给她的异样酥麻感,他的唇有点冰凉,所到之处都引发她的敏感,她整个人绷紧,无法自己地朝他挨近。
她的吻像火、她的唇似糖,教人吻了不想退后,只想一步步进逼,将她吞进腹中,让她只暖他一个人就好。
不想放,真的不想放哪!但眼见她憋着呼吸的可怜模样,他只好收敛自己的欲望,缓缓一退,还给她想要的空气。
“呼!呼!”一等孙如鸿的唇离开自己,梁书妃才敢大口换气。
“没接过吻?”
她轻轻摇头。
这满足他的自尊。
她又解释:“有亲吻过,可都没像你给我的感觉。”
有亲吻过?!呃没关系,她都二十有六,应该的,至少下一句依然让他听了愉快。
“什么感觉?”他笑笑地问。
“不能呼吸,很甜蜜,像是在吃热热的冰淇淋,我非常喜欢。”她的眼闪着梦幻的光,笑得很甜。
热热的冰淇淋?
很好,他的女朋友就是反应快。
孙如鸿哈哈地笑,把她搂在怀里,再次给她一个缠绵的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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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琪云刚拿起杯子喝了口水,就被孙如鸿突然说出口的话给呛到。
“你你说什么?”
“我说我不能再帮你了,你可能要去找别人当你的假男朋友。”
“为什么?!”赵琪云震惊得连衣服上的水渍也忘了擦。
孙如鸿可是她挑来选去最好的掩护对象,她家的人每个都对孙如鸿十分满意,只差没将她这女儿推出去跟孙家交换。
“因为我恋爱了。”只要不见书妃,他就会想她,想她现在做什么?是在展露笑容上班还是绞尽脑汁写小说?
赵琪云先是眨眨眼,等她消化了孙如鸿的答案后,毫无气质地狂笑,还笑到一手抱着肚子,一手指着孙如鸿。“哈哈哈你居然说恋爱?!哈哈哈如鸿,拜托,别笑死我了,你根本不可能恋爱!”如果说孙如鸿会相亲结婚,她还比较相信。
“什么意思?”
“你这人冷酷无情得要死,不是说你真的很冷酷,我的意思是指你一旦坚持自己认定对的事情,就很难妥协,可你知道吗?女人是要哄的、要妥协的、要让一让的,最不层这种事的你,怎么恋爱?要是你真的想结婚,我介绍几个有名的女强人给你吧,那种独立又有见地的女性应该比较适合你。”一串话说完,她喝口水润喉,准备吃高级的日本料理。
听完赵琪云的分析,孙如鸿觉得似曾相识,原来他以前是这样子啊!
可爱上书妃后他就改变了,这些赵琪云全都不知情,他也不想告诉她。
“总之,我已经不能帮你了。”他现在只想专心对待书妃,就算跟赵琪云只是假装,也不想哪天被她误会。
“如鸿,你已经一脚踩入,怎么可以临时抽回,要我怎么跟我家人交代啊?”这下换她伤脑筋。
“要胶带是吗?文具店很多。”
赵琪云叫道:“孙如鸿!我们是朋友耶。”真是重色轻友的家伙!
“琪云,很抱歉,她对爱情很小心翼翼,我不希望有任何差错。”
瞧见孙如鸿异常严肃的表情,赵琪云激动的情绪逐渐缓和。“真的很爱她?”
“是啊,既然我们是朋友,你会帮我吧?”
孙如鸿都这么说了,她还能说啥呢。“好啦、好啦,你就好好爱护你的女朋友吧!我再去找下一个对象,不过,你得帮我掰个分手的理由,要不然我无法交差,这种事你应该不会拒绝吧?”
“当然。”要掰理由,谁能比得上他的书妃呢。
“对方做什么的?”
“是个作家。”
“作家?!真的啊?可以介绍给我认识吗?”赵琪云兴奋了。“从没听过你认识写小说的人,难道是上次在咖啡店的那份稿子的作者吗?”想象力堪称丰富的她很快有了联想。
孙如鸿点点头。“有机会我会介绍给你认识。”要等他的女朋友先出书吧!
“好啊,如鸿,你真是个好人。”为了认识作者,她耍狗腿。“你女朋友会写小说,一定很浪漫吧!”
书妃浪漫吗?或许有吧,最近的她总是用一双迷蒙的眼睛偷偷盯着他,他不小心逮着她的目光又教她脸红了。
最近,他发现她屋子的角落藏有一堆毛线球,想也知道是做什么用的,里头还有一小段的围巾雏形,虽然送这种礼物很孩子气,但只要是书妃送的,他都开心,只不过距离冬天还有一段时间,他有得等了。
“她写过什么小说啊?”
嗯这恐怕就不能说了。
忽地,他目光瞥向门口,他们坐在包厢内,外头看不进来,他的角度却刚巧看见一抹熟悉的身影跟一个男人走入。
他们有说有笑,相谈甚欢,他面色凝重的看着那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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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间日本料理店可不便宜耶!”刚走进店里,梁书妃忍不住低喊一声。
苞自己同样写小说却早已出名的张运航,是某出版社的大牌,写的是科幻小说,连梁书妃也会看得上瘾。
“刚过稿,所以请你啰,别客气,尽管吃。”即使现在红透半边天,张运航也有潦倒的时候。
那时候,他写武侠小说也经常被退稿,后来在网络上认识梁书妃,经过她的鼓励后,他重新出发,选择自己一直很喜欢的科幻小说,撰写出一名平凡无奇的男主角,身边却总是冒出惊人的事情,故事新颖又紧凑,一上市就获得满大的回响,张运航对梁书妃自是感激万分。
“我们这么熟了,不会跟你客气的!”她跟张运航认识四年多,就像哥儿们那样,才不会跟他客气。
听见梁书妃这样说,张运航心中有些不好受,认识梁书妃这几年,他早就明示暗示不下数百次,可梁书妃就像是个还没进化成人类的山顶洞人,压根儿不晓得他的意思为何,每回都跟他鸡同鸭讲。
最后他气了,干脆直接表明喜欢她,她竟还是呵呵笑着说今天不是四月一日,别跟她开玩笑,都到这地步,他也就死心了,看来梁书妃对自己真的不来电,他也无法勉强。
或许他们做朋友会更好吧。
“想吃多少就吃多少。”
“撑死也要吃!”现在的她愈来愈懂得省钱之道,尤其在认识一个爱乱花钱的男朋友后,就更谨慎了。
男朋友?!
想到孙如鸿,她心头就甜蜜,以前总以为身边跟着人会让她很不方便,想看书,会怕对方觉得不耐烦;想一个人散步,会担心对方觉得自己冷落他;想暂时分开一阵子让自己专心写小说,又怕会被误会是想分手的前兆。
但上述这些,在她跟孙如鸿之间似乎都不是问题。
她想逛书店,他会开车载她去,不想看了就自己在附近找间咖啡店坐着等她,绝不催促;若她想一个人散步,他会叮咛她要记得带钥匙出门,早点回家,免得他放心不下;知道她想专心写小说,他会自动消逝,无声无息,就像在地球上蒸发了一样,让她反倒主动想联络,以免想东想西。
“笑得那么开心,你过稿了吗?”认识梁书妃这么久,他清楚她等的一直都是这个消息。
“不是啦,是我交男朋友了。”好东西要跟好朋友分享。
唉,真吐血。“是喔,什么时候的事情?”竟然有人后来居上,可恶!
“就是啊”梁书妃开始将她和孙如鸿认识的经过一五一十跟张运航报告,听得他捶胸顿足,心痛连连,这家伙不仅神经大条,还真懂得伤他的心。
“很好啊”他只能挤出这句违背心意的祝福。
“谢谢。运航,你也快点交个女朋友吧!”
“随缘、随缘。”他的缘分不来,他也没辙。
“呵呵,自己也要努力啦!整天埋在小说里,哪里会有女朋友从天而降!学学我,带着笔记型计算机出门,说不定你那种忧郁的气质还会带来幸运喔!”
“你很喜欢他?”
“当然啊,他人真的很好,我觉得认识他真的是我赚到了,每次我写小说时写到男女主角互相心动的场景,总会想真的会有这么强烈的感觉吗?可等我遇到了,才晓得小说不全都是骗人,一旦遇见喜欢的人,你的心跳真的会加快,呼吸会急促,会想每天都看见对方。所以你一定要快点交一个女朋友,说不定还会激出更多灵感!”
张运航愈听愈失望,他清楚自己真的是没望了。“再说、再说,肚子饿了,先祭五脏庙!”
“是啊、是啊。”举起筷子,梁书妃准备大坑阡颐一番。
“书妃。”孙如鸿来得很恰巧,刚好他们聊到一个段落。
“如鸿?你怎么也会来?!”
“跟朋友谈事情。这位是?”
“他是我的朋友张运航。运航,这个就是我男朋友孙如鸿。”
两个男人握手,眸光打量彼此。
孙如鸿一听梁书妃说自己是她男朋友,胸口的不快立刻消失无踪。“你好。”
“一块坐。”张运航见孙如鸿长得好,又很体面,一双锐利的眸子落在梁书妃脸上却显得特别温柔,看样子好友是遇上好男人。
“别啦!如鸿,你去陪你朋友谈事情,我跟运航还有话要说。”
“有什么话我不能听?”
“反正就是你不会有兴趣的啦。”纵使孙如鸿支持自己写小说,她多少也感觉得出他并不是真的赞同,不过是顺着她的话而已。
孙如鸿摸摸她的头发。“好吧,那你们”都被女朋友赶了,他哪还好意思留下。
此时,赵琪云冲了过来,一点也不在乎脚下踩的是高跟鞋。
“如鸿,你女朋友啊?!”远远就看见孙如鸿跟这个女孩子状似亲昵,不用猜也知道她是谁,选日不如撞日,就今天认识了吧。
“嗯,书妃,她是我朋友赵琪云,很爱看小说。”
赵琪云双手握紧梁书妃。“你在写小说啊,叫什么笔名呢?告诉我,我一定会去捧场的!”
梁书妃抬头望着孙如鸿。她都还没出过书,怎么说呢?
“琪云,书妃很害羞,你别现在问她。”孙如鸿站出来帮她解围。
梁书妃灵机一动,看着张运航说:“我朋友也是写小说的,写的是科幻小说,最近有一本很红的奇迹就是他写的!”她很不够意思地出卖了张运航。
张运航脸色大变,气梁书妃居然泄自己的底。
一听是自己喜欢的作品,赵琪云连忙转过身去握紧张运航的手。“奇迹真的是你写的吗?我真的好喜欢这本小说喔,你真的写得好好,让我看得欲罢不能耶!我还有收藏你的作品,下次我带来给你签名好不好?最新的故事又进展到哪里呢?可以透露一下吗?你放心,我绝对不会说出去的。”
被一个大美女从头褒到脚,没有人会不喜欢,张运航觉得赵琪云看起来很舒服,虽然很美,却不会有一丝娇气。
“下次我送你新书,你就不用买了。”他腼觍地说。
“哇,你人真好耶!如鸿,干脆我们四个人一块吃饭吧,就到咱们的包厢去。”
孙如鸿当然赞成,这也是他原本的目的。
于是,一伙人就在包厢内天南地北的闲扯。
有赵琪云跟张运航在,孙如鸿跟梁书妃反而像是电灯泡,只能低头猛吃,听他们就像是遇见知音般地什么都聊。
结束一顿愉快的晚餐后,张运航理所当然的护送赵琪云回家。
“你跟琪云好像很熟?”梁书妃坐上孙如鸿的车。在包厢里,她感受得到赵琪云跟孙如鸿似乎很熟稔。
“她是我的朋友,认识很久了,最近她遇上困难,所以找我帮忙。抱歉,我跟她说了你在写小说。”
“没关系啦。如果我也有出书,就可以大方跟她说了!十年苦写无人知,一举成名天下知,我知道我总有一天一定会成名的喂,你那什么表情啊?”
“没有,我觉得你会成功的。”
“言不由衷!你知道吗?我真的觉得这次写的这本业务员之恋会过稿耶。”她的瞳孔闪着希望之光。“已经写到第九章了,我从来没有写过一本小说写这么顺的。”
“是男主角很钦佩女主角那本吗?”
“对啊,男主角就是你。”
“那女主角是你吗?”已经被写进去了,他想抗议也无力挽回。
“不是,我没这么厉害,我也不想要我的男朋友佩服我,我要他爱我、让我、宠我,什么都很厉害。”就算她笔下的女主角个个十八股武艺样样齐全,现实中,她还是个小女人,可从不想当女强人。
孙如鸿朗朗笑了声。“你看,连你是作者本人都不会喜欢这种窝囊的男主角,为什么还要写?”是清楚她不愿写的理由,可那个男主角是以自己为范本,他当然会计较。
“因为这是我的小说,所以我想怎么写都可以!没听过作者最大吗?”她就是有理由反驳。“小说里全是那种邪佞、霸道又不懂得善用大脑的男人,我要写的是新新好男人。”
“可如果你都喜欢被人疼爱,自己写出这样的小说还会好看吗?”她会被退稿果真不是没有理由。
“当然好看啊,因为我会写出不一样的故事。”
“哪里不一样?”
“这个女主角是警察,你最后为了救女主角而死,女主角从此不再爱上任何人。如何?够凄美、够感人吧?”
“悲剧啊”很出人意表。
“一个能打动人的故事往往都是悲剧,喜剧的故事无论再如何感动,还是少了一点什么,因此这次我决定要写一个大悲剧。”
“好,多方尝试也不错。可为什么要把男主角写死?可以死女主角啊!”“问得好,这是一个感觉上的问题。一般而言,无论是小说、电影或电视,女孩子爱看的都是成双成对,次一等的可以接受其中一个角色死去,但得死男主角,最奸是男主角为了女主角什么都牺牲、什么都不怕,最后连命也丢掉,这样才会感动她们,让她们哭。你也知道嘛,这些有关爱情的东西都是女孩子看得比较多。”
“问题是死女主角难道不能感动她们吗?”他认为不公平。
“坦白说,你不得不承认女孩子是很死心眼的动物,一旦认定就会终生认定,至死不渝,但是男人多半会再去找另一个女人抚慰受伤的心,表面说还很爱女主角,但实际上早就忘了女主角的长相,所以比较之下,死男主角比较好,这样女孩子们才会跟女主角一样感同身受。”
“铁达尼号的rose还是结婚啦!”他提出反证。
“呃重点不在那里,重点是rose心中永远记得jack,你看片子最后一幕,她不是将那颗宝石丢入海里了吗?她还跟了jack的姓氏,足以想见jack影响她有多深,也彻底改变她的人生,这才是电影的重点。”虽然她深深觉得jack根本是rose害死的,如果当时她不那么胖,jack应该不会英年早逝。
“你是双重标准。说不定jack活下来后会终生不娶,永远怀念rose,不像rose这么快就变心。”
梁书妃摇摇头“所以我才说这是一个感觉上的问题,我可以告诉你,要是铁达尼号死的是rose,保证票房不会这么好,所以还是死男主角比较感人。我是不喜欢男主角的性格,可不代表不喜欢洒狗血的桥段,我也喜欢能感动我的故事,最好能让我哭得唏哩哗啦,用掉一盒面纸。”年轻时她厌恶洒狗血,等到这年纪,她反而觉得适当添加会很有意思。
原来她还是很浪漫的。“假如我为你死了,你也会感动吗?为我终生不嫁?”车停了,他送她到她家楼下。
“不会。”梁书妃说得斩钉截铁。
“真狠。”
“我不喜欢被留下来的孤单。”她突然抱住他。
“那好,我会活得比你久,怎么样?”
她埋在他胸口低喃:“如果我比你先死,你可以再去爱一个人,不过千万别把我忘了。”要对方因为自己的感情而困住一辈子,太狠了。
“傻瓜!”他低头亲吻她的额。
唉,他们是怎么聊的,居然聊到这里,今天都还没过完就想到生死,太沉重了。
要爱上一个人真是不容易,但要宠一个人,他绝对不会小气。
看了梁书妃的笔记型计算机好几次,自家公司出产高科技产品的他当然看得出来那东西已经老旧得足以回收。
他刚与客户开完会,经过nova时,他停下车上楼找寻漂亮的计算机,准备要送给梁书妃。
见她每次打字都得等计算机跑上一段时间,有时候还会突然当机,害尚未存盘的她气得半死,他可会心疼的,他喜欢她,当然要给她最好的东西,要她连打字都想起自己。
要挑性能最好的、最轻薄短小的,还要外型好看,孙如鸿看了半晌终于相中一台,二话不说立刻刷卡付帐。
把笔记型计算机带回公司,他马上整理计算机,该灌的软件都灌好后,还在计算机的开机画面动了点手脚,然后准备一下班便拎去给她,让她惊喜一下。
途中,他已经开始想象她看见新计算机会开心地亲吻自己的画面,心底乐陶陶,恨不得马上就飞奔到她身旁让她措手不及。
以前,他有过不少女友,可每个交往没多久就无法再继续下去,原因都是因为他还没真正投入,对方就已经等得不耐烦,女人都说要有感觉,偏偏他就是对她们没感觉。
可书妃出现后,敦他很快就陷下去。
他喜欢气得她快要冒火、想拿刀砍自己,又喜欢逗得她直笑不停,她笑的时候整个人散发一种柔和的光,令他很想抱紧她、亲吻她。
最近她刚搬出来,现实得可以,什么都要先问价钱,以为他真的赚钱不易,想买什么都得先告诉她,俨然已当自己是他的女友了,一切都会为他着想,他清楚,书妃其实是喜欢自己的,只不过还不肯松口承认而已。
想到这点,他也不禁微笑,真是幸福得教人嫉妒哪!
晚上准七点,梁书妃在自家屋里看见孙如鸿送的礼物,差点昏倒,都已经千叮咛、万嘱咐要他不要再买奢侈品,他大爷是左耳进、右耳出啊!
“你干嘛买?”拔高的声音还夹着倒抽一口气的惊愕。
sony的vaio超级无敌霹雳贵,堪称是所有笔记型计算机中的顶级品,价格高昂得令人咋舌,不敢真的砸钱下去,但这家伙居然就这样刷下去!是标价少看一个零是不是?
“你的计算机已经够旧了,换一台吧,要不然哪天你又因为忘记存档而当机,不就功亏一篑了?”有一次她辛苦写完好几页,却因为没存盘,计算机罢工,害她得重写,那晚她在咖啡店边打字边苦着脸,他记忆犹新。
“要买我自己会买。”虽然她现在口袋空空。
“你的薪水很少。”他点出事实。一个月不过两万出头,养活她自己很勉强。
“你的薪水又高到哪去?”知道他是小小业务员,但偶尔会露出有钱人般的挥霍气息,她不禁想讽他一句。
“最近刚卖了两辆车,老板给了奖金,够了。”差点忘记此时他是不太厉害的“业务员”
“那你就存起来啊!有钱也不是这么花法,多存一点,才有安全感。幸好我有存一笔钱,要不然现在就惨了,学学我吧!”摸着白色的计算机,晓得孙如鸿是在乎自己,她好感动,只是这份心意实在是不便宜,她受之有愧。
“现在就在帮我打算,要当我的女朋友了吗?”她的贴心已经牢牢抓住他的心。
“才才没有呢。”她心口不一。“我是站在朋友的角度劝你要存钱,要不然将来谁嫁给你,就糟糕了。”
“你那么懂得打算,不如嫁给我吧?有你帮我打算,我一定能变成百万富翁。”见她红了脸,说不出话来,孙如鸿也不想再闹她了。“收下吧。”他诱哄。这次没打什么坏主意,纯粹希望看她高兴。“我挑了很久,觉得这台最衬你才买下的。”
梁书妃叹气,无奈接受他的好意。“我会把一半的钱汇入你的账户。”其实半是被迫,半是幸福,明白孙如鸿有注意到自己,她很开心。
“书妃,我是真的要送你礼物,不希望你给我钱。”这回,孙如鸿的口气有些硬。
“你赚钱辛苦耶。”
“我是量力而为,不用操心。”
“每次都是你送礼物给我,我都没回送,我很过意不去。”
“有什么好过意不去的?我喜欢你,当然会希望讨你开心。”
“我觉得男女应该公平的。”她也不认同每次约会都非要男方付钱不可,双方都是成年人,应该公平对待。
唉,书妃真是不太浪漫呢!
“那就等你以后喜欢我后,再换你对我好了,到时候我可要你陪我吃王品牛排,陪我去五星级饭店住。”孙如鸿搂过她的肩,微笑中掺着幸福,在她脸上偷了一吻。“谢谢你为我着想,不过我真的能做到,你就安心收下,只要你用得开心,我就满足。”
梁书妃红着脸,低头点了几下。孙如鸿亲她的时候,她的心跳突然快了好几拍,像是心动的声音。
“使用看看吧,看习不习惯!”他揉揉她的发,又更喜欢她一分了。
若不是知道梁书妃对衣服、化妆品、任何流行的东西都没多大兴趣,他还真想统统买来送她,挑一个高科技产品送人,这还是他头一次做的,谁教他喜欢的人永远都这么特别。
“如鸿,答应我,以后真的别再买这些东西送我了。”
“好。”
“我很喜欢,谢谢你。”
“那亲我一下吧!”
他说说就算,梁书妃却真的在他脸上印了一吻。
不是为了这些昂贵的奢侈品,而是孙如鸿的心意,他的真心令她感动。
唉,真的糟糕了,现在孙如鸿会让她连梦里也会想起他的。
“又多喜欢我一点了吗?”
梁书妃笑而不语,又亲了他一下,这回孙如鸿可不再让她随意打发自己,把脸凑过去,四片唇相贴,擦出最耀眼的火光。
唇,柔软温暖,滋味甜如蜜,融在嘴里、烫在心底,一沾上就不舍离开。他的心为她狂跳、他的指尖为她颤抖。原以为不过一个吻,没什么,哪知受到震撼的是他、留恋不已的是他,他整个人都为她发狂了。
孙如鸿细细品尝她的甜美,连一寸都不肯放过,吻着她的唇、亲着她的颊,这种特别的感觉是其它人都不能给他的,就像是上瘾一样,再也不能没有她。
梁书妃合上眼睛,内心慌乱、外表镇定地接受孙如鸿给她的异样酥麻感,他的唇有点冰凉,所到之处都引发她的敏感,她整个人绷紧,无法自己地朝他挨近。
她的吻像火、她的唇似糖,教人吻了不想退后,只想一步步进逼,将她吞进腹中,让她只暖他一个人就好。
不想放,真的不想放哪!但眼见她憋着呼吸的可怜模样,他只好收敛自己的欲望,缓缓一退,还给她想要的空气。
“呼!呼!”一等孙如鸿的唇离开自己,梁书妃才敢大口换气。
“没接过吻?”
她轻轻摇头。
这满足他的自尊。
她又解释:“有亲吻过,可都没像你给我的感觉。”
有亲吻过?!呃没关系,她都二十有六,应该的,至少下一句依然让他听了愉快。
“什么感觉?”他笑笑地问。
“不能呼吸,很甜蜜,像是在吃热热的冰淇淋,我非常喜欢。”她的眼闪着梦幻的光,笑得很甜。
热热的冰淇淋?
很好,他的女朋友就是反应快。
孙如鸿哈哈地笑,把她搂在怀里,再次给她一个缠绵的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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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琪云刚拿起杯子喝了口水,就被孙如鸿突然说出口的话给呛到。
“你你说什么?”
“我说我不能再帮你了,你可能要去找别人当你的假男朋友。”
“为什么?!”赵琪云震惊得连衣服上的水渍也忘了擦。
孙如鸿可是她挑来选去最好的掩护对象,她家的人每个都对孙如鸿十分满意,只差没将她这女儿推出去跟孙家交换。
“因为我恋爱了。”只要不见书妃,他就会想她,想她现在做什么?是在展露笑容上班还是绞尽脑汁写小说?
赵琪云先是眨眨眼,等她消化了孙如鸿的答案后,毫无气质地狂笑,还笑到一手抱着肚子,一手指着孙如鸿。“哈哈哈你居然说恋爱?!哈哈哈如鸿,拜托,别笑死我了,你根本不可能恋爱!”如果说孙如鸿会相亲结婚,她还比较相信。
“什么意思?”
“你这人冷酷无情得要死,不是说你真的很冷酷,我的意思是指你一旦坚持自己认定对的事情,就很难妥协,可你知道吗?女人是要哄的、要妥协的、要让一让的,最不层这种事的你,怎么恋爱?要是你真的想结婚,我介绍几个有名的女强人给你吧,那种独立又有见地的女性应该比较适合你。”一串话说完,她喝口水润喉,准备吃高级的日本料理。
听完赵琪云的分析,孙如鸿觉得似曾相识,原来他以前是这样子啊!
可爱上书妃后他就改变了,这些赵琪云全都不知情,他也不想告诉她。
“总之,我已经不能帮你了。”他现在只想专心对待书妃,就算跟赵琪云只是假装,也不想哪天被她误会。
“如鸿,你已经一脚踩入,怎么可以临时抽回,要我怎么跟我家人交代啊?”这下换她伤脑筋。
“要胶带是吗?文具店很多。”
赵琪云叫道:“孙如鸿!我们是朋友耶。”真是重色轻友的家伙!
“琪云,很抱歉,她对爱情很小心翼翼,我不希望有任何差错。”
瞧见孙如鸿异常严肃的表情,赵琪云激动的情绪逐渐缓和。“真的很爱她?”
“是啊,既然我们是朋友,你会帮我吧?”
孙如鸿都这么说了,她还能说啥呢。“好啦、好啦,你就好好爱护你的女朋友吧!我再去找下一个对象,不过,你得帮我掰个分手的理由,要不然我无法交差,这种事你应该不会拒绝吧?”
“当然。”要掰理由,谁能比得上他的书妃呢。
“对方做什么的?”
“是个作家。”
“作家?!真的啊?可以介绍给我认识吗?”赵琪云兴奋了。“从没听过你认识写小说的人,难道是上次在咖啡店的那份稿子的作者吗?”想象力堪称丰富的她很快有了联想。
孙如鸿点点头。“有机会我会介绍给你认识。”要等他的女朋友先出书吧!
“好啊,如鸿,你真是个好人。”为了认识作者,她耍狗腿。“你女朋友会写小说,一定很浪漫吧!”
书妃浪漫吗?或许有吧,最近的她总是用一双迷蒙的眼睛偷偷盯着他,他不小心逮着她的目光又教她脸红了。
最近,他发现她屋子的角落藏有一堆毛线球,想也知道是做什么用的,里头还有一小段的围巾雏形,虽然送这种礼物很孩子气,但只要是书妃送的,他都开心,只不过距离冬天还有一段时间,他有得等了。
“她写过什么小说啊?”
嗯这恐怕就不能说了。
忽地,他目光瞥向门口,他们坐在包厢内,外头看不进来,他的角度却刚巧看见一抹熟悉的身影跟一个男人走入。
他们有说有笑,相谈甚欢,他面色凝重的看着那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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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间日本料理店可不便宜耶!”刚走进店里,梁书妃忍不住低喊一声。
苞自己同样写小说却早已出名的张运航,是某出版社的大牌,写的是科幻小说,连梁书妃也会看得上瘾。
“刚过稿,所以请你啰,别客气,尽管吃。”即使现在红透半边天,张运航也有潦倒的时候。
那时候,他写武侠小说也经常被退稿,后来在网络上认识梁书妃,经过她的鼓励后,他重新出发,选择自己一直很喜欢的科幻小说,撰写出一名平凡无奇的男主角,身边却总是冒出惊人的事情,故事新颖又紧凑,一上市就获得满大的回响,张运航对梁书妃自是感激万分。
“我们这么熟了,不会跟你客气的!”她跟张运航认识四年多,就像哥儿们那样,才不会跟他客气。
听见梁书妃这样说,张运航心中有些不好受,认识梁书妃这几年,他早就明示暗示不下数百次,可梁书妃就像是个还没进化成人类的山顶洞人,压根儿不晓得他的意思为何,每回都跟他鸡同鸭讲。
最后他气了,干脆直接表明喜欢她,她竟还是呵呵笑着说今天不是四月一日,别跟她开玩笑,都到这地步,他也就死心了,看来梁书妃对自己真的不来电,他也无法勉强。
或许他们做朋友会更好吧。
“想吃多少就吃多少。”
“撑死也要吃!”现在的她愈来愈懂得省钱之道,尤其在认识一个爱乱花钱的男朋友后,就更谨慎了。
男朋友?!
想到孙如鸿,她心头就甜蜜,以前总以为身边跟着人会让她很不方便,想看书,会怕对方觉得不耐烦;想一个人散步,会担心对方觉得自己冷落他;想暂时分开一阵子让自己专心写小说,又怕会被误会是想分手的前兆。
但上述这些,在她跟孙如鸿之间似乎都不是问题。
她想逛书店,他会开车载她去,不想看了就自己在附近找间咖啡店坐着等她,绝不催促;若她想一个人散步,他会叮咛她要记得带钥匙出门,早点回家,免得他放心不下;知道她想专心写小说,他会自动消逝,无声无息,就像在地球上蒸发了一样,让她反倒主动想联络,以免想东想西。
“笑得那么开心,你过稿了吗?”认识梁书妃这么久,他清楚她等的一直都是这个消息。
“不是啦,是我交男朋友了。”好东西要跟好朋友分享。
唉,真吐血。“是喔,什么时候的事情?”竟然有人后来居上,可恶!
“就是啊”梁书妃开始将她和孙如鸿认识的经过一五一十跟张运航报告,听得他捶胸顿足,心痛连连,这家伙不仅神经大条,还真懂得伤他的心。
“很好啊”他只能挤出这句违背心意的祝福。
“谢谢。运航,你也快点交个女朋友吧!”
“随缘、随缘。”他的缘分不来,他也没辙。
“呵呵,自己也要努力啦!整天埋在小说里,哪里会有女朋友从天而降!学学我,带着笔记型计算机出门,说不定你那种忧郁的气质还会带来幸运喔!”
“你很喜欢他?”
“当然啊,他人真的很好,我觉得认识他真的是我赚到了,每次我写小说时写到男女主角互相心动的场景,总会想真的会有这么强烈的感觉吗?可等我遇到了,才晓得小说不全都是骗人,一旦遇见喜欢的人,你的心跳真的会加快,呼吸会急促,会想每天都看见对方。所以你一定要快点交一个女朋友,说不定还会激出更多灵感!”
张运航愈听愈失望,他清楚自己真的是没望了。“再说、再说,肚子饿了,先祭五脏庙!”
“是啊、是啊。”举起筷子,梁书妃准备大坑阡颐一番。
“书妃。”孙如鸿来得很恰巧,刚好他们聊到一个段落。
“如鸿?你怎么也会来?!”
“跟朋友谈事情。这位是?”
“他是我的朋友张运航。运航,这个就是我男朋友孙如鸿。”
两个男人握手,眸光打量彼此。
孙如鸿一听梁书妃说自己是她男朋友,胸口的不快立刻消失无踪。“你好。”
“一块坐。”张运航见孙如鸿长得好,又很体面,一双锐利的眸子落在梁书妃脸上却显得特别温柔,看样子好友是遇上好男人。
“别啦!如鸿,你去陪你朋友谈事情,我跟运航还有话要说。”
“有什么话我不能听?”
“反正就是你不会有兴趣的啦。”纵使孙如鸿支持自己写小说,她多少也感觉得出他并不是真的赞同,不过是顺着她的话而已。
孙如鸿摸摸她的头发。“好吧,那你们”都被女朋友赶了,他哪还好意思留下。
此时,赵琪云冲了过来,一点也不在乎脚下踩的是高跟鞋。
“如鸿,你女朋友啊?!”远远就看见孙如鸿跟这个女孩子状似亲昵,不用猜也知道她是谁,选日不如撞日,就今天认识了吧。
“嗯,书妃,她是我朋友赵琪云,很爱看小说。”
赵琪云双手握紧梁书妃。“你在写小说啊,叫什么笔名呢?告诉我,我一定会去捧场的!”
梁书妃抬头望着孙如鸿。她都还没出过书,怎么说呢?
“琪云,书妃很害羞,你别现在问她。”孙如鸿站出来帮她解围。
梁书妃灵机一动,看着张运航说:“我朋友也是写小说的,写的是科幻小说,最近有一本很红的奇迹就是他写的!”她很不够意思地出卖了张运航。
张运航脸色大变,气梁书妃居然泄自己的底。
一听是自己喜欢的作品,赵琪云连忙转过身去握紧张运航的手。“奇迹真的是你写的吗?我真的好喜欢这本小说喔,你真的写得好好,让我看得欲罢不能耶!我还有收藏你的作品,下次我带来给你签名好不好?最新的故事又进展到哪里呢?可以透露一下吗?你放心,我绝对不会说出去的。”
被一个大美女从头褒到脚,没有人会不喜欢,张运航觉得赵琪云看起来很舒服,虽然很美,却不会有一丝娇气。
“下次我送你新书,你就不用买了。”他腼觍地说。
“哇,你人真好耶!如鸿,干脆我们四个人一块吃饭吧,就到咱们的包厢去。”
孙如鸿当然赞成,这也是他原本的目的。
于是,一伙人就在包厢内天南地北的闲扯。
有赵琪云跟张运航在,孙如鸿跟梁书妃反而像是电灯泡,只能低头猛吃,听他们就像是遇见知音般地什么都聊。
结束一顿愉快的晚餐后,张运航理所当然的护送赵琪云回家。
“你跟琪云好像很熟?”梁书妃坐上孙如鸿的车。在包厢里,她感受得到赵琪云跟孙如鸿似乎很熟稔。
“她是我的朋友,认识很久了,最近她遇上困难,所以找我帮忙。抱歉,我跟她说了你在写小说。”
“没关系啦。如果我也有出书,就可以大方跟她说了!十年苦写无人知,一举成名天下知,我知道我总有一天一定会成名的喂,你那什么表情啊?”
“没有,我觉得你会成功的。”
“言不由衷!你知道吗?我真的觉得这次写的这本业务员之恋会过稿耶。”她的瞳孔闪着希望之光。“已经写到第九章了,我从来没有写过一本小说写这么顺的。”
“是男主角很钦佩女主角那本吗?”
“对啊,男主角就是你。”
“那女主角是你吗?”已经被写进去了,他想抗议也无力挽回。
“不是,我没这么厉害,我也不想要我的男朋友佩服我,我要他爱我、让我、宠我,什么都很厉害。”就算她笔下的女主角个个十八股武艺样样齐全,现实中,她还是个小女人,可从不想当女强人。
孙如鸿朗朗笑了声。“你看,连你是作者本人都不会喜欢这种窝囊的男主角,为什么还要写?”是清楚她不愿写的理由,可那个男主角是以自己为范本,他当然会计较。
“因为这是我的小说,所以我想怎么写都可以!没听过作者最大吗?”她就是有理由反驳。“小说里全是那种邪佞、霸道又不懂得善用大脑的男人,我要写的是新新好男人。”
“可如果你都喜欢被人疼爱,自己写出这样的小说还会好看吗?”她会被退稿果真不是没有理由。
“当然好看啊,因为我会写出不一样的故事。”
“哪里不一样?”
“这个女主角是警察,你最后为了救女主角而死,女主角从此不再爱上任何人。如何?够凄美、够感人吧?”
“悲剧啊”很出人意表。
“一个能打动人的故事往往都是悲剧,喜剧的故事无论再如何感动,还是少了一点什么,因此这次我决定要写一个大悲剧。”
“好,多方尝试也不错。可为什么要把男主角写死?可以死女主角啊!”“问得好,这是一个感觉上的问题。一般而言,无论是小说、电影或电视,女孩子爱看的都是成双成对,次一等的可以接受其中一个角色死去,但得死男主角,最奸是男主角为了女主角什么都牺牲、什么都不怕,最后连命也丢掉,这样才会感动她们,让她们哭。你也知道嘛,这些有关爱情的东西都是女孩子看得比较多。”
“问题是死女主角难道不能感动她们吗?”他认为不公平。
“坦白说,你不得不承认女孩子是很死心眼的动物,一旦认定就会终生认定,至死不渝,但是男人多半会再去找另一个女人抚慰受伤的心,表面说还很爱女主角,但实际上早就忘了女主角的长相,所以比较之下,死男主角比较好,这样女孩子们才会跟女主角一样感同身受。”
“铁达尼号的rose还是结婚啦!”他提出反证。
“呃重点不在那里,重点是rose心中永远记得jack,你看片子最后一幕,她不是将那颗宝石丢入海里了吗?她还跟了jack的姓氏,足以想见jack影响她有多深,也彻底改变她的人生,这才是电影的重点。”虽然她深深觉得jack根本是rose害死的,如果当时她不那么胖,jack应该不会英年早逝。
“你是双重标准。说不定jack活下来后会终生不娶,永远怀念rose,不像rose这么快就变心。”
梁书妃摇摇头“所以我才说这是一个感觉上的问题,我可以告诉你,要是铁达尼号死的是rose,保证票房不会这么好,所以还是死男主角比较感人。我是不喜欢男主角的性格,可不代表不喜欢洒狗血的桥段,我也喜欢能感动我的故事,最好能让我哭得唏哩哗啦,用掉一盒面纸。”年轻时她厌恶洒狗血,等到这年纪,她反而觉得适当添加会很有意思。
原来她还是很浪漫的。“假如我为你死了,你也会感动吗?为我终生不嫁?”车停了,他送她到她家楼下。
“不会。”梁书妃说得斩钉截铁。
“真狠。”
“我不喜欢被留下来的孤单。”她突然抱住他。
“那好,我会活得比你久,怎么样?”
她埋在他胸口低喃:“如果我比你先死,你可以再去爱一个人,不过千万别把我忘了。”要对方因为自己的感情而困住一辈子,太狠了。
“傻瓜!”他低头亲吻她的额。
唉,他们是怎么聊的,居然聊到这里,今天都还没过完就想到生死,太沉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