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作者:琳茜·珊德斯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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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凯蒂到处探看。

    她不是有意的。事实上,她原已计划好白天的工作,当然不包括到处探看--可是,俗话说得好,再完美的计划也会出错。

    凯蒂在早上十点钟醒来。第一个念头是猜测自己身在何处。第二个念头--等她一想起自己在哪里,以及来到这里的原因之后--则是“喔,惨了,闹钟没有响”她坐起来,伸手拿闹钟查看。闹铃钮设定在关闭的位置。凯蒂皱眉看着闹钟,很确定自己在第一次检查路森伤势之后,确实重新设定过闹钟,也打开了闹铃钮。可是闹铃是关闭的。她皱皱眉,将闹钟放回去。会不会是第二次该醒的时候,她翻身将闹钟关掉了?一定是那样,她想通之后,对自己扮了个鬼脸。

    “继续努力吧,黎小姐。你只有一个借口可以在此过夜,只有一次机会能讨好那个男人,却自己搞砸了。”她一直相信只要不辞辛苦,每个钟头醒来一次去确定他的伤势没问题,他就不会将她扫地出门。可是既然她搞砸这个任务,他会在中午之前把她赶出去--假使他没像他所说的写了一整夜。如果他整晚都在写作,那么,他可能睡到两、三点钟。那表示她曾在三、四点被赶出去。

    “凯蒂,真精彩呀-”她推开被单下床。现在她必须想一个好借口留下来,直到她说服殷络森答应合作。

    凯蒂一边思考这个问题,一边淋浴、擦干、穿衣服、刷牙、拨弄头发,搽上一点蜜粉。最后她觉得必须先吃点东西,不然大势已去,可以准备放弃了。她的脑筋一向在吃饱的时候更加灵光。

    她走出客房,在走廊停下脚步,注视著对面的房门。也许她该去检查一下屋主,她整晚都没有检查他的状况。这男人可能倒在办公室地板上,昏迷不醒。

    她抿著嘴唇仔细思考,然后摇摇头。不。她决定这不是个好主意。她昨天晚上怠慢职责,没去检查他的状况;在找出方法弥补疏忽之前,绝对不要去吵醒他。

    她脚跟一转,尽可能静悄悄地走下楼梯。第一站是厨房。她开始煮咖啡,接著察看冰箱。虽然她知道放在冰箱里的每一项东西,可是看见那么多好吃的并假装自己要吃一些培根、鸡蛋之类油腻腻的不良食品,还满好玩的。她当然没吃而是弄了没那么可口、却更有益健康的葡萄柚及麦片。然后,她倒了一杯咖啡,一边喝,一边注视著窗外的院子。院子很大也很干净,外围种了树林,草地相当整齐,显然有专人照顾。一如这栋房子。

    路森的家,无论屋内或屋外,都说明了他的财富以及社会地位。房子很大,摆满了古董,但是屋外才是最美的地方。房子座落在一大片的土地上,土地周围环绕著树木,全都经过悉心照料,而且这样的设计恰好可以让人遗忘这栋房子位于大都会边缘的事实。景色很美,充满悠闲的气氛,凯蒂一边享受美景,一边喝咖啡。

    她又倒了杯咖啡,漫步走出厨房,沿著走廊闲晃,编著可以让她起码多留一晚的借口。她真的必须说服路森至少接受一次访问。凯蒂怀疑他永远不会答应举行巡回签书活动,她早就放弃那个主意了。可是,一定可以说服他接受几次专访吧?也许透过电话或网路?她负责的几位作家接受过电子邮件访问。采访者拟好问题,以电子邮件寄出,作者也以电子邮件回答。或是网路上也有很多即时通讯的服务;她听说有些作家也以这种方式接受访问。天啊,这又没什么了不得的,对吧?路森甚至不必离开家。

    她端著咖啡想转进客厅的时候,发现放在走廊桌上的箱子。凯蒂马上认出它。她亲自将书迷来信打包装箱,拿去邮寄。她改变方向,继续走到桌子前面,低头凝视那个箱子。她三个月前寄出的!三个月!他甚至不肯打开那该死的箱子,更别说回覆箱里的信了。

    “该死的家伙,”她喃喃说道。“不知惜福、愚蠢太好了。”说出最后几个字的时候,凯蒂的笑容透出希望的曙光。她找到了再次留下来过夜的借口了。“喔,”她呼吸一口气。“愿上帝保佑你愚蠢的脑袋和无礼的行径。”

    苏萨音乐。(译注:salsamusic为源自南美洲之节奏强烈的舞曲。)这是路森醒来时第一个听到的声音。他认得出曲调;时下正流行这种音乐。一个画面匆匆闪过他的脑海:一个身穿黑衣、削瘦英俊的拉丁男子在舞台上跳舞。

    音乐让他很轻易地找到凯蒂--他只需要跟著音乐走进客厅。他在客厅门口停下来,目瞪口呆地看着客厅在他睡著的时候已经变成一团混乱。他上床的时候,客厅很干净整齐,可是现在到处是四散的纸张。每一个可以利用的平面都堆著折开的信件和信封。在混乱的中央有个箱子,黎凯蒂正绕著箱子跳舞,把信掏出来、拆开,旋转著将信放到某一堆纸张上面,又跳著舞回去拆开另一封信。

    “你搜我的东西!”他大吼一声。

    凯蒂本来拿著那个半空的箱子扭腰摆肾--坦白说,扭得相当性感--紧张地叫了一声。她转身面对客厅门口,将箱子打翻,掉落在地上。

    “你害我打翻了!”她大叫,尴尬得羞红了脸。她弯腰捡起箱子和箱子里的信。

    “你搜我的东西。”路森重复这句话。他走向前,高高在上地看着她捡起掉落的信封。

    “我”她充满罪恶感地望着他,不过表情接著转为不悦。她站起来,回瞪路森。“我哪里需要搜查,这箱子就摆在走廊的桌上,我经过时发现的。”

    “我不太确定,可是我相信拆开别人的邮件是违法的。这不是违反联邦法律吗?”

    “我确信那不适用于自己寄的邮件--而这箱子的确定我寄的。三个月以前寄的!”她语气严厉地加了一句。

    “可是箱里的信不是你写的。”

    凯蒂脸色一沉,专心把没拆封的信扔回箱子里。她解释道:“我看你一封信都没拆开,也许我帮得上忙。显然你被这么多信件吓到了。”

    “哈!我一点都不知道有几封信。我根本没开箱。”

    “对,你没开,”她在片刻之后做了让步,然后她问:“你跟邮件有仇吗?我从来没看过有人像你这样,任凭信件躺好几个月。难怪你回信这么慢。”

    在他回话之前,她转身,加了一句:“你怎么可以如此漠视信件?”她挥手一比房间内信件堆成的迷你小山丘。“这些都是你的读者、你的书迷!没有他们,你什么也不是。他们花了很多钱买你的书,又花了钱告诉你他们有多么喜欢你的作品。如果没有读者阅读,你的书根本就不能出版。你怎么可以这样忽视他们?他们花时间、不嫌麻烦地写信给你,他们大力称赞你,赞美你的书、你的作品!难道你不曾欣赏、或是非常喜爱芋个人的作品,喜欢得让你好想告诉他?读者肯花心思这么做,你应该好好珍惜。”

    路森讶异地瞪著她。她相当慷慨激昂、满脸通红、胸口起伏。他注意到她的胸部很美。总而言之,她身材曼妙,即使只是像今天这样穿著舒服的牛仔裤和t恤,也很好看。

    这些细节都值得注意,不过在此刻却不太有用。他谴责自己,清清喉咙片刻,才试著开口说话。问题是,他想不起来她刚才说的话,也想不出他该回答什么。

    “哈!”她露出胜利的表情。“你答不出来,对不对?因为我说的是实话。你对处理那种事情非常的马虎,而我决定--大发慈悲--帮助你。你不必感谢我。”她用相当自以为是的口吻加上这一句适。然后她抓了另一封信拆开。

    路森注视著她的时候,发现笑意不自觉地牵动嘴角。他不必进入她的大脑也能知道这并非出于好意,而是试图延长留在他家的时间,以便说服他参加几项宣传活动。他决定--大发慈悲--让她留下来帮他处理信件。他原本不打算回信。他跟这些人根本不认识,回这么多信实在太费功夫,不过现在好吧,她的长篇演说在某种程度上让他相当感动。

    “很好,你可以协助我处理这些信件。”他宣布。

    对于殷路森如此宽宏大量的说词,凯蒂摇摇头。“真好!你真是太伟大了,居然允许我”她停下来。她的讥讽完全是浪费力气;路森早就离开客厅了。该死的男人!他真是最让人泄气的家伙,气死人而且为什么他说话总是这么恰到好处呢?这个男人的这词用字相当传统,而且说话带著些微她难以辨认的腔调,在在都令她恼火。

    她正转身要继续将箱子里装的信分类整理时,一连串响亮的铃声响遍整栋房子。凯蒂认出那是门铃声,犹豫了一下,然后放下信件去应门。她打开前门,看见门外站著一个穿制服的男人,手上拿了一个冷藏箱,箱子上印有“abb”三个字。(译注:“殷家血库”英文字母简写。)

    “嗨。”他停下嚼口香糖的动作,对她咧嘴一笑,露出一排健康白亮的牙齿。“你一定是路森的编辑。”

    凯蒂扬起眉毛。“呃,对。我是凯蒂,黎凯蒂。”

    男人接住她伸出的手,温暖地紧握著。“梅芝伯母说得对,你很俏。”

    “梅芝伯母?”凯蒂迷惑地问。

    “梅芝是路森的母亲,我的伯母。”她看起来还是很茫然,所以他又加上这一句,不过没有多大帮助。她来到这里之后唯一遇见的人就是昨天她一下计程车时遇见那两个正准备离开的人,而且那个女人不可能老得足以当路森的母亲。凯蒂耸耸肩,将这个问题抛到一边去,想到那个男人话中的另一个暗示。“你是路森的堂兄弟?”

    “是的,小姐。我们的父亲是兄弟。”他的嘴巴笑得那么开,令她很难辨识他们像不像。喔,这个男人稍微高一点,乌黑的发色很像路森,可是路森不笑的,而这个年轻男子自从她开门之后,就一直保持笑容。很难相信他们有亲戚关系。“不过,我比较年轻。”

    “你比较年轻?”她怀疑地问道。她认为这两个男人年龄相仿。

    “喔,是啊。”他露齿而笑。“我比路森小了好几百岁。”

    “唐迈!”

    凯蒂转头望过去。路森正从走廊上过来,一脸阴沈,视线从她身上移向他堂弟。他显然相当不悦,她在心中叹气。显然,他不喜欢她去应门。天啊,这男人真是个讨厌鬼。为什么写吸血鬼故事的人不是唐迈呢?她确信这个堂弟比较好沟通。

    “堂哥,这个给你。”唐迈似乎一点都不为路森的表情所惊吓或困扰。他将冷藏箱递过去给路森。“柏轩说要我赶紧送过来,还说严重缺货害你非常饥渴。”他一边大笑一边加了一句,还对路森眨眨眼。

    “谢谢你。”

    路森真的对他堂弟微笑了,凯蒂惊讶地发现这一点。而且,他的脸并没有四分五裂地掉下来。

    “我马上回信,”路森又说了一句,转身向楼梯走去的时候,还特别发出警告:“别想要咬我的客人,她会气死你。”

    凯蒂脸色一沉,看着屋主退回屋内,然后勉强地微笑面对格格发笑的殷唐迈。她表情扭曲地微笑,问道:“他是一直都这么暴躁,还是只冲著我来的?”

    “他是冲著你来的,”唐迈说。看到她低头气馁的表情,他开始大笑,最后出于同情,终于告诉她实话。“不是啦,不是你的关系。路森脾气不好,几百年来都是这样。但是,他今天似乎心情不错。你对他一定有正面的影响。”

    “这样子算心情不错?”凯蒂不可置信地问道。唐迈又开始大笑。

    “这个给你,”路森喊道。他小步跑下楼梯,把冷藏箱还给堂弟。“替我跟柏轩道谢。”

    “我会转达的。”唐迈说完点点头,又对凯蒂眨眨眼,转身离开前廊。

    凯蒂向车道上的货车瞥了一眼。车身上标示著“abb专送”她注意到这跟冷藏箱上的戳记一漠一样。路森要她让路,好把门关上。

    “那是?”她好奇地开口,不过路森在她吐出问题之前已经转身离开,免得她证明自己是个没礼貌又爱管闲事的人。

    “既然有那么多信件--说真的,多到不可能各别回信--我认为我们应该将信件分类,针对每一个类别写一种标准的回信。这么一来,每一封信你只消多写个一行,看起来比较亲切、有诚意就成了。”

    路森咕哝了一声,又喝了另一口凯蒂在午餐的时候煮好的咖啡。那一顿对她来说是午餐,却是他的早餐。不过,他把唐迈送来的血袋堆进办公室的小冰箱之时,吸光了一个血袋,如果将那个也列入计算,他想,这一顿也能算午餐。他们吃完之后走到客厅,他就坐在沙发上听她解释回信计划。

    “我且将你那声咕哝视为你对这个计划的赞许,也当作你同意合作。”凯蒂回应。既然那声咕哝似乎让她很生气,况且他喜欢看她生气时满脸通红的模样,路森又咕哝了一声。

    正如他预期的,血液冲上她的双颊,加深红晕,而怒火在她眼中闪烁。路森判定黎凯蒂生气的时候是个漂亮的小东西。他享受地看着她。

    尽管对他相当不悦,她脸上的气愤突然缓和下来,接著发表意见:“你今天的气色好多了,看来你头部的伤口终究没有恶化。”

    “我告诉过你我没事。”路森说道。

    “对,你说过,”她同意道。接著,她看起来有点不自在地说:“对不起,从第一次之后,我就没有再去检查你的状况。我本来打算起来检查的,可是没有听到闹钟。我八成是在睡梦中不小心关掉了。”

    路森挥手示意她不要道歉。是他关掉闹钟的,她不需要道歉。他不认为凯蒂会很感激他居然趁她睡著的时候溜进她房间。她大概也不会想知道他在关掉闹钟之后,站在床边看着她的睡姿:他著迷地凝视她睡梦中天真无邪的表情,注视法兰绒睡衣上的小兔子随著呼吸起起伏伏。他多么想要拉开那件无比端庄的睡衣,露出她的粉颈,瞧瞧底下跳动的脉搏。不。她绝对不会想知道这些事情,于是他保留这个秘密,又啜了一口咖啡。

    这饮料很苦涩,奇怪的是,喝起来味道不错。路森想不起他这么多年来避免喝咖啡的理由。的确,曾有医生警告过咖啡中的刺激成分对他的影响比对人类强大两倍,可是目前他还没发现影响的迹象。当然,他才喝了一、两杯,也许他不该再冒险多喝。他放下杯子。

    “那么,我们要做什么?”他突然问道,将话题从凯蒂昨晚没有醒来检查的事带开。

    “嗯,我已经将信件分类放好。有许多信件的主旨和问题很类似,譬如询问你接下来会不会写路森或柏轩的故事,”她解释道。“所以我把问那个问题的都放在同一堆。每种分类你写一封制式回信,这样大概可以减低到二十几种,你就不必回几百封信了。”

    “当然,如果你肯阅读每一封信,个别写个一、两行的回覆,那会很贴心。”她跃跃欲试地补上一句。

    路森猜想她认为这整个构想会让他生气。他也的确感到恼怒,忍不住抱怨。“我写别的书从不需膛这种浑水。”

    “别的书?”她迷惑地眨眨眼,然后说道:“喔,你是说你写的历史教科书。唉,那不一样,那是非小说,大多是大学上课时使用。很少学生会写仰慕信给教科书作者。”

    路森扮个鬼脸,又喝下一大口咖啡,免得自己对她说最近的作品也是非小说,只是被归类成吸血鬼罗曼史贩卖而已。

    “反正我认为已经分成好几类了,可以开始回信。我可以向你说明每一堆信件的类别,你就针对每一种写一封共用的回信。我继续把剩下的信分类放好。”她这么建议。

    路森点头默许,抱著双臂等待。

    “你需不需要纸笔记下我的说明?”片刻之后,她问道。“以免你遗漏了?这里起码有二十种分类,而且--”

    “我记性很好,”路森如此宣称。“继续。”

    凯蒂的视线缓缓地绕了一圈,显然试图决定该从哪边开始。“老天,他真像国王与我那部电影中那个光头的家伙。”他听到她低声抱怨。

    路森知道照理说自己应该听不见那句话,可是他的听觉非常敏锐。他很喜欢享受她怒气冲冲的模样,所以自己加注了一句:“你是指尤柏连纳。”

    她猛然转过身来,大为警觉地看着他。他点点头。“他扮演暹罗国王,演得很好。”

    凯蒂犹豫了一下;接著,显然认为他没有生气,她稍微放松下来,甚至挤出一朵微笑。“那是我最喜欢的电影。”

    “喔,他们把这个故事拍成电影了吗?”他很感兴趣地发问。“我看的是舞台首演。”

    她好似相当怀疑,他发现看过罗杰斯与汉默斯坦制作的百老汇首演--如果他没记错,首演是在一九五一年--等于承认自己已经一大把年纪了。而他的外表不过三十五、六岁,难怪她的表情会很惊讶。他清一清喉咙,又说了一句:“当然是重新上演的时候,大概是一九七七年在百老汇。”(译注:richardrodgers和oscarhammerstein是美国音乐剧史上非常成功的拍档,从一九四o年代开始,合作推出过许多部脍灸人口的音乐剧,包括“真善美”thesoundofmusic。)

    她扬起眉毛。“你那时候一定只有七、八岁了吧?”

    路森不愿意撒谎,只好咕哝一下算数。“我记忆力非常好。”

    “是啊,你当然记性很好。”凯蒂叹气,拿起一封信。她大声念出来:“亲爱的殷先生。我读过爱情会咬人一、二,而且好喜欢这些故事。不过,第一集是我的最爱。你真的相当有才华!那本小说的中古世纪气氛是这么的恐怖与真实,我几乎相信你亲身经历过那个时代。”凯蒂顿了顿,抬头看路森。“这一叠信件都是这种路线,极力赞美你的写实功力,以及故事读起来仿佛是你的亲身体会。”

    路森只是点点头,她皱眉问道:“如何?”

    “怎么?”他讶异地问。“读者说得对。”

    “读者说得对?”她目瞪口呆地看着他。“你只想要写这句话?亲爱的读者,你说得对?”

    路森微微一耸肩,不明白为什么她要提高声音。读者是正确的。他的作品读起来仿彿他去过中古世纪,因为他确实在那个时代生活过。并非在他父母相遇的那一年,但也相隔不久--在那个年代,改变的速度非常缓慢,一切几乎没什么差别。

    他看着黎小编辑把那封信啪地放回那一叠上面,然后向下一叠移动。整个过程中,她一直低声抱怨他是个狂傲自大的混蛋,外加种种贬抑的形容“不体贴”和“缺乏社交技巧”只是其中两项。路森知道这些话他全都不应该听见。

    他并不觉得受到冒犯。他已经活了六百年,早已从岁月中得到自信。路森猜想,对大多数人来说,他的确显得很自负,可能甚至是个混蛋。想当然耳,他不怎么体贴,而且他知道自己的社交技巧有点不灵光了。亚堤和柏轩对于社交向来比较在行。然而,在度过这么多年隐居写作的生活之后,他的社交经验相当不足,他也有自知之明。

    然而,他看不出有什么理由值得他费心磨练社交技巧。在他的人生舞台上,让别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似乎是种麻烦的重担。

    他曾经带一个女服务生去晚餐,那个服务生说过的话刚好可以解释他的经验。她说:“你去工作、轮班,一切都很顺利。大部分的客人都很好,虽然偶尔会碰到一个恶劣的。可是,有时候你碰上了个讨厌鬼,甚至连续两、三个,会让你很沮丧,令你既疲倦又悲惨,让你觉得人类可恶透了。然后也许有个小婴儿发出轻轻的咕咕声,并向你微笑,或者另一个客人带著同情的笑容,对你说今天晚上很辛苦吧?然后你的心情又会好起来了,你会发现人类也许不是那么恶劣。”

    路森曾经度过好几十年痛苦的岁月,他感到疲倦、沮丧,而且觉得仿佛所有的人都很差劲。他没有力气也没有意愿去忍受他们,只想独处。所以他开始写作--单独工作让他保持忙碌,也带他进入更为快乐的世界。

    他知道只要某个人微笑着对他说“这几十年来很辛苦吧?”一切就会改观。某个像凯蒂一样的人。尽管他非常排斥与她相处,他却开始喜欢有她作伴的时光。有几次她甚至令他露出微笑。

    路森发现自己的思绪脉络变得温情,而且对于和这个不速之客相处已经相当自在,他猛然打住这些念头,脸色开始转为阴沈。天老爷,他刚刚在想什么?黎凯蒂是个顽固、烦人的女人,她除了带来混乱、并打搅他规律的生活之外,什么也不会。他--

    “殷先生大鉴,”她朗诵信件的严肃声音将路森从他的思绪中拉回来。“我拜读过您的吸血鬼小说,而且对您的作品感到无比的喜爱。我一直对吸血鬼的生活非常著迷,求知若渴地研读相关的一切资料。我知道的确有吸血鬼的存在,而且猜测您本身就是吸血鬼。我渴望成为其中一员。是否能拜托您也将我变成吸血鬼?”凯蒂翻翻白眼,停止读信,看着他。“你有什么话想对她说?”

    “没有。”他坚定地说。

    凯蒂嗤之以鼻地丢下那封信。“为什么我老早猜到你会这样回答?要对那种人解释你其实不是吸血鬼,事实上也没有吸血鬼,所以你不可能将她变成吸血鬼等等,我也认为太荒唐了,”她大笑,向下一叠信件移动。她一边看摆在最上面的那封信,一边又说:;口诉她找心理学家帮忙解决现实与幻想不分的问题,可能会比较好。”

    路森觉得嘴唇在痉挛,不过他没说什么,只等待凯蒂选定下一封信。

    “亲爱的殷先生,”她开始念道。“我还没有看爱情会咬人一,可是我保证一定会去读的。我刚刚看完爱情会咬人二,觉得太棒了。亚堤好甜蜜,又好风趣,而且那么性感,我就像芮雪一样爱上他了。他是我的梦中情人。”

    凯蒂顿了顿,带著期盼的眼神抬头看他。“你想对这样的信件说些什么呢?”

    很简单。“亚堤已经名草有主了。”

    他的编辑双手挥向空中。“路森,这不是笑话!你不能就这么--”她听到门铃作响,把话打住,叹口气转头,看见路森很不情愿地起身去应门。他已经知道是谁来访了。唐迈已经把血袋送过来了,所以只剩下一种人会来找他:家人。而既然亚堤跟芮雪正忙著准备婚礼,柏轩、俪希和睿格此刻全都在工作,唯一的可能性就是他的

    “妈。”他打开门看见殷梅芝的时候,招呼声一点热诚也无。他真的不希望让他母亲和黎凯蒂待在同一个房间里;那一定会让他母亲开始动歪脑筋。既然他早就怀疑她正往那方面想,他完全不认为应该鼓励她这么做。可是他能怎么办?她是他的母亲啊!

    “路,亲爱的。”梅芝亲吻他左右脸颊,然后把他推开,走进屋内。“亲爱的,你自己在家吗?我想顺道过来喝点下午茶。”她不等他回答,顺著母性的直觉走到客厅门口,看见凯蒂在里面的时候,她露出灿烂的笑容。“嗯,看来我刚好赶上,刚好让两位利用这段时间休息一下。”

    路森认命地叹口气,关上前门。他母亲大胆无惧地踏进凌乱的客厅。这女人绝对不会只是路过喝杯茶而已,她总是有所企图。路森恐怕不会喜欢她今天顺道过来的目的,他希望上帝不要准许她在他和凯蒂身上玩那套做媒的无聊把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