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只费肥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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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黠谋国王在位第17年,弄臣来到公鹿堡,除了这一点之外,人们对弄臣几乎一无所知。据说弄臣是缤城商人所送的礼物,至于他的出身来源就只能用猜的了。有一种说法是弄臣被红船劫匪俘虏,缤城商人把他从他们手中抢了回来;另一种说法是,弄臣还是婴儿的时候,在一艘随波逐流的小船上被人发现,船上有一把鲨鱼皮做的阳伞替他遮阳,还有石楠和薰衣草垫在他身下让他少受颠簸。这显然只是幻想胡编出来的。对于弄臣来到黠谋国王的宫廷之前的生活,我们一无所知。

    弄臣是人类,这一点几乎可以确定,不过他的父母双方不见得都是人类。有些故事说他是“异人”生的,这点几乎可以确定不实,因为他的手指和脚趾完全没有蹼,也从不曾显露出半点害怕猫的样子。弄臣不寻常的相貌特征(例如缺乏血色)似乎是来自人类之外的遗传,而非只是个人长相的突变,不过这点我也可能猜错。

    关于弄臣的事,我们所不知道的部分几乎比我们所知道的部分更意味深长。弄臣来到公鹿堡时到底几岁,人们一直猜测纷纭。以我个人的经验,我可以确定的是弄臣当时比现在看起来年轻得多,各方面也都显得比现在年少,但是因为弄臣没有出现什么老化的迹象,所以也许当时的他并不像一开始看来那么年轻,而是处在特别长的童年的尾声。

    弄臣的性别也一直造成争论。曾有比现在的我年轻鲁莽的人直接问他这个问题,他回答说这是他自己的事,跟别人无关。这点我同意。

    关于他的预言能力和模糊得讨人厌的预言形式究竟是种族遗传的天分,或者是他个人的天分,这点也没有定论。有些人相信他能预知一切,就连任何人在任何地方讲到他,他都会知道;也有些人认为他只是喜欢说“你看我早就警告过你了吧!”所以把自己讲过的一些晦涩不明的话硬拗成预言。也许有时候确实是这样,但有许多人证物证俱足的实例显示,他所预测的事情后来确实成真,不管他先前的预言多么晦涩难懂。

    刚过午夜我就饿醒了,躺在那里听着自己的肚子咕噜咕噜叫。我闭上眼睛,但我实在太饿了,饿得想吐。我爬起来,摸索着去找惟真放在桌上的那盘糕饼,但仆人已经把它收走了。我跟自己辩论着,但我的肚子赢过了我的头脑。

    我悄悄推开房门,踏进光线微弱的通道,惟真派在门口的两名侍卫疑惑地看着我。“饿死了。”我告诉他们。“你们有没有注意到厨房在哪里?”我从来没碰过一个士兵不知道厨房在哪里的。我谢过他们,答应找些吃的东西带回来,然后轻手轻脚沿着阴影幢幢的通道走下去。下楼时踩着的是木头台阶而非岩石台阶,感觉很奇怪。我用切德教我的方式走路,无声地放下脚,在走道上最阴暗的部分移动,沿着地板最不可能发出吱嘎声的地方走。这一切我做来感觉都很自然。

    堡里的其他人似乎都在熟睡,我经过的少数几名守卫也大多在打瞌睡,没人质问我要去哪里。当时我认为是自己蹑手蹑脚得很成功,现在我则想,或许他们是认为一个头发乱糟糟的瘦小子不会造成什么威胁,实在不必多理他。

    我轻易找到了厨房,那是一间开阔的大房间,地板和墙壁都是石材,以防失火。房里有三座大炉台,火都护得好好的留待明日再用。虽然现在时间已晚,或者该说时间太早,但这地方还是照明充足。一座城堡的厨房是永远不会完全入睡的。

    我看见几个盖着盖子的锅,闻到面团正在发的味道。一大锅炖肉汤放在一座炉台边缘保暖,我打开锅盖瞄一下,看来从里面盛出一两碗也不会让它少掉太多。我四处翻找,自己给自己安排一餐。一层架子上有好几条包起来的面包,我取了面包两端的硬皮,另一角则有一盆奶油放在一大桶水里保凉。没有任何花俏之处。谢天谢地这里没有花俏,只有我一整天都渴望的简单朴素食物。

    第二碗吃到一半,我听见轻轻?的脚步声。我带着最友善、最令人解除戒心的微笑抬起头来,希望这里的厨子跟公鹿堡的厨娘一样心肠软,但来的是一个侍女,穿着睡袍,肩上披一条毯子,怀里抱着她的宝宝。她正在哭。我不自在地转开视线。

    反正她几乎连看都没看我一眼。她把包裹着婴孩的布包放在桌上,拿了个碗来倒满凉水,一直念念叨叨的。她俯身向婴孩说“来,我的小可爱,我的小羔羊。来,我的小亲亲,喝点水比较好,一点点就好了。哦,小甜心,你连舔都没办法舔了吗?那就张开嘴吧,来,张开嘴。”我忍不住看过去。她动作笨拙地拿着那个碗,试着凑到婴孩的嘴边,用另一只手强迫小孩张嘴,我从没看过任何母亲对小孩使这么大的劲。她把碗一斜,水倒了出来,我听见窒闷的咕噜声,然后是干呕的声音,我跳起来要去制止她,这时一只小狗的头从布包中露出来。

    “哦,它又呛到了!它快死了!我的小狗狗快死了,可是除了我以外没有人在乎。他只会继续打呼睡觉,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的小亲亲快死了。”她紧抱着小狗,小狗几乎窒息地干呕着,它那颗小小的头拼命摇了一阵,然后似乎平静了一点。要是我没有听到它那费力的呼吸声,我简直会以为它已经死在她怀里。那双鼓凸的黑眼睛与我视线交会,我感觉到那只小狗内心强烈的惊恐和痛苦。

    放轻松。“来,听我说,”我听见自己说“你把它抱得这么紧是不行的,它快不能呼吸了。把它放下来,把布包打开,让它自己决定怎么样最舒服。你把它包成那样,它太热了,所以它一边呛咳的同时还得一边喘气。把它放下来。”她比我高一个头,一时之间我以为我得跟她扭打一阵,但她让我把裹在好几层布里的狗从她怀中抱过来,我解开布包把狗放在桌上。

    这只小狗难受极了。它站在那里,头垂在前腿之间,口鼻部和胸前满是唾液,肚子又胀又硬。它又开始干呕起来,小小的上下颚张得大开,嘴唇掀起来露出尖尖的小牙。它舌头很红,显示它呕得有多用力。女孩尖叫着扑上前想把它抱回怀里,但我粗鲁地一把将她推开。“不要抱它,”我不耐烦地告诉她“它是想要把什么东西给吐出来,你那样对它又抱又挤的,它根本没办法吐。”她停了下来。“吐?”“它的样子和动作都像是有东西卡在食道里。它有没有可能吃到骨头或者羽毛?”她一副吓坏了的样子。“那条鱼里有骨头,可是只是很细小的鱼刺啊!”“鱼?是哪个白痴让它吃鱼的?那鱼肉是新鲜的还是坏掉的?”我看过狗在河岸上吃了产卵后力竭而死的腐败鲑鱼,结果病得非常严重。如果这只小狗吃到腐坏的鱼肉,就绝对活不成了。

    “是新鲜的,而且煮熟了。是我在晚餐时吃的那条鳟鱼。”“唔,那至少它不太可能会被毒死。现在只是鱼刺让它难过,不过如果它把骨头吞下去,还是可能会死。”她倒抽一口气。“不行!它不能死,它会好的,它只是胃不舒服,我喂它吃大多了。它会好的!你这厨房打杂的,你哪知道什么狗的事?”我看着那小狗又一阵几乎无法控制的干呕,只吐出黄色的胆汁。“我不是厨房打杂的,我是管狗的。事实上,我管的是惟真本人的狗。如果我们不帮这只小狗的忙,它会死,而且很快就会。”她脸上带着诧异和惊恐的神色,看着我稳稳抓住她的小宠物。我是想帮你的忙。它不相信我。我撬开它的嘴,两只手指塞进它食道,狗干呕得更厉害了,死命用前爪抓我。它的爪子也该剪了。我指尖碰到那根骨头,手指稍转一下,感觉骨头动了动,但它是横着卡在小狗的喉咙里。狗发出一声哽住的嚎叫,在我怀中疯狂挣扎。我放开它。“唔。没有别人帮忙,它自己是没办法把那根骨头吐出来的。”我指出。

    我任女孩对着狗哭哭啼啼,只要她没有把它一把抱起来挤在怀里就好。我从木桶里挖出一块奶油,放进我的汤碗里。现在我需要某个有钩子或者弯曲得很厉害的东西,而且不能太大。我在各个橱柜里到处翻找,终于找到一把金属弯钩,底下连着把手,可能是用来把热锅从火上栘开的。

    “坐下。”我告诉那侍女。

    她呆看着我,然后乖乖坐在我指的那张长凳上。

    “现在你把它抓紧,夹在你膝盖中间,不管它怎么抓怎么扭怎么叫,千万别放手。还有,抓住它的前爪,以免它把我抓成碎片。听懂了吗?”她深呼吸一口气,然后咽下口水,点点头,眼泪哗哗地流。我把狗放在她腿上,把她两只手放在它身上。

    “抓紧。”我告诉她,然后勾起一坨奶油。“我要用这个油来润滑它的喉咙,然后我得把它的嘴巴撬开,勾住那根骨头拉出来。你准备好了吗?”她点头,眼泪已经不流了,嘴巴紧闭着。我很高兴看到她还不算太软弱,也朝她点点头。

    把那坨奶油弄下去还算是比较简单的部分,但奶油堵在它喉咙里使得它更加惊慌,它一波波的惊恐猛击着我的自制力。我没时间把动作放轻放缓了,用力撬开它嘴巴,把钩子伸进它喉咙里。我希望我不会勾到它的肉,但就算我勾到了,唔,反正它都难逃一死。我把那工具在它喉咙里转动,它又扭又叫,还尿了它主人一身。钩子勾住骨头了,我平稳的、慢慢的往外拉。

    骨头随着一团血沬胆汁出来了,是根要命的小骨头,根本不是鱼刺,而是一只小鸟胸骨的一部分。

    我把骨头抛在桌上。“它也不应该吃禽鸟类的骨头。”我用严厉的语气告诉她。

    我想她根本没听到我的话。小狗趴在她膝上感激地喘息着,我拿起那碗水向它伸去,它闻了闻,舔了几口,然后筋疲力尽地蜷缩成一团。她把它抱起来捧在怀中,头靠着它的头。

    “我要要求你一件事。”我开口。

    “随便你要什么。”她嘴埋在它的毛皮里说。“只要你开口,我一定给。”“首先,不要再喂它吃你吃的东西了。暂时只给它吃红肉和煮过的谷类,而且以它这种大小的狗,不要喂超过你一手能捧住的量。还有,不要一天到晚抱着它,让它到处跑跑,这样它可以长点肌肉,爪子也可以磨平一点。还有要给它洗澡,它的毛皮和呼吸都臭死了,因为吃了太多太好的食物。否则它顶多只能再活一两年。”她惊吓地抬起头来,一手掩住嘴,这个动作跟她晚饭时摸弄自己珠宝的局促动作感觉非常像,我突然发现自己在骂的这个人是谁。是贤雅夫人。而且我还害她的狗尿得她一身都是。

    我脸上的表情一定泄漏了我的反应,她愉快地微笑着,把狗抱得更贴近。“我会照你的建议去做,管狗的小子。但是你自己呢?你不想要什么赏赐吗?”她以为我会向她要钱、要戒指,或者甚至要她堡里的一份职务。我尽可能保持视线和声调的稳定,看着她说:“贤雅夫人,我请求你要求你丈夫派最优秀的部队去驻守守望岛的瞭望台,让瑞本和修克斯两个大公国之间不再有纷争。”“什么?”这短短两个字的问句让我知道了非常多她的事。这种口音和腔调可不是以贤雅夫人的身份学来的。

    “请你要求你丈夫派人好好驻守瞭望台。”“你一个管狗的小子,干嘛关心这种事?”她的问题问得太直接了。不管克尔伐是在哪里找到她的,她的出身都不高,而且在嫁给他之前也并不富有。我认出她令她感到很愉快,而她把狗用她的毯子包住,自己一个人把它抱到熟悉的、抚慰人的厨房里来,这些都显示她是一个平民女孩,太快被抬举到高出她原来身份太多的地位。她孤单、没把握,也不知道自己言行举止该如何,更糟的是她知道自己的无知,这使她得不到安宁,使她的快乐被畏惧侵蚀。如果她不赶快在自己的青春美貌消逝之前学会做公爵夫人,那么日后她面对的将只有许多年的寂寞和嘲笑。她需要一位心灵导师,一个像切德一样秘密的人,她需要我给她忠告,此时此刻。但我必须小心谨慎,因为她不会接受管狗小子的建议,那种事只有平民女孩才会做,而她现在对自己唯一知道的一点就是她已经不是平民女孩了,而是公爵夫人。

    “我做了个梦,”我突然灵机一动“梦境非常清楚,好像看见异象,或者是一种警告。我醒过来之后,觉得自己必须到厨房来。”我让自己的眼神飘渺起来,她睁大了眼睛。她上钩了。

    “我梦见一个女人,她讲了一些很有智慧的话,把3个强壮的男人联合起来变成一堵墙,让红船劫匪没有办法入侵。

    她站在他们面前,双手拿着珠宝,她说:‘让瞭望台的灯光比这些戒指的宝石更加明亮。让驻守瞭望台的警醒士兵环绕我们的海岸,就像这串珍珠以前环绕我的脖子一样。让各个城堡再度巩固起来,对抗那些威胁我们人民的人。因为我乐意一身朴素走在国王和平民面前,让保卫我们人民的守军变成我们国土上的珠宝。’她的智慧和高贵让国王和各大公国的公爵都惊叹不已,但最敬爱她的还是她的人民,因为他们知道她爱他们更胜金银。”这段话讲得满笨拙的,一点都不如我希望的那么聪明巧妙,不过还是抓住了她的心。我可以看得出她正想像自己高贵地挺直身子站在王储面前,以自己的牺牲奉献让他惊叹不已。我感觉到她热切想要让自己变得出众,让与她出身相同阶级的那些人民以敬佩的口吻谈论她。也许她以前是挤奶女工或者厨房女仆,而认识她的人如今也依然这样看待她。这么做会让他们知道她不是个虚有其表的公爵夫人,歇姆西爵士和他的随从会把她的事迹传回修克斯大公国去,吟游歌者会用歌曲传唱她说的话,而且她丈夫会有史以来第一次对她感到惊奇。让他看看她是关心国家和人民的,不只是个被他用头衔诱骗来的漂亮小傻瓜。我几乎可以看见这些思绪在她脑中游行经过。她的眼神变得遥远,脸上带着心不在焉的微笑。

    “晚安,管狗的小子。”她轻声说着飘然离开厨房,狗蜷缩在她胸前怀中,她肩披那条毛毯的架势仿佛那是件貂皮斗篷。她明天会把她的角色扮演得非常称职。我突然咧嘴一笑,心想不知我是否已经在没有动用毒药的情况下完成了任务。我倒没有真的查出克尔伐是否叛国,但我觉得自己已经根治了这个问题。我敢打赌,在这个星期还没结束之前,那些瞭望台就会有精兵驻守了。

    我上楼回去睡觉。我把从厨房里摸出来的一条新鲜面包交给侍卫,他们放我重新进入惟真的卧室。

    我上楼回去睡觉。我把从厨房里摸出来的一条新鲜面包交给侍卫,他们放我重新进入惟真的卧室。

    卫湾堡某处远远传来某人报时的声音,我没有注意听,只是肚子饱饱地钻回被褥中,期待着明天贤雅夫人即将演出的好戏。我迷迷糊糊睡去之际还在跟自己打赌,她一定会穿白色的、线条平直的、简单朴素的衣服,而且头发会披散下来。

    结果我根本没机会知道。似乎才刚过几分钟我就被摇醒了,我张开眼看见恰林蹲在我旁边,一根蜡烛微弱的光芒让影子在卧室墙上拖得好长。“醒醒,斐兹。”他粗声低语。“百里香夫人派了个信差跑来堡里传信,叫你立刻过去。他们已经在帮你备马了。”“我?”我呆呆地问。

    “当然。我已经帮你准备好衣服,换衣服的时候安静点,惟真还在睡。”“她要我去干嘛?”“我不知道啊!口信没有讲清楚,也许她是生病了。斐兹,信差只说她要你立刻过去,我想等你到那里之后就知道了。”这实在没给我多少安慰,不过已经足以激起我的好奇心,而且我不去也不行。我不知道百里香夫人跟国王到底有什么亲属关系,但她可比我重要太多了,我不敢忽视她的命令。我在烛光下迅速换好衣服,同一夜晚我第二次走出房门。阿手已经帮煤灰装上马鞍准备好了,还对我被召唤这件事开了一两个猥亵的玩笑,我回嘴建议他如何自娱打发今晚剩下的时光,然后骑马离开。驻守城堡大门和防御工事的守卫都已接到通知,因此挥手放我通行。

    我在城里转错了两次弯,夜里一切看起来都不一样了,而且先前来的时候我也没有很注意走的是哪条路。最后我终于找到了客栈的院子,忧虑的客栈老板醒着,点起灯守在窗边。“她呻吟着说要找你来,已经快1个小时了,小老弟。”她焦虑地告诉我。“我担心她病得很重,但她只肯让你进房。”我匆匆沿着通道走向她房门,谨慎敲了一下,原本预期会听到她尖声叫我走开,不要来烦她。但是一个颤抖的声音传出来“哦,斐兹你终于来了吗?快进来,小子,我需要你。”我深吸一口气,拉开门栓,走进半暗的窒闷房间里,屏住呼吸抵挡朝我鼻孔袭来的好几种气味。我心想,死亡的味道也不会比这难闻多少。

    床上挂着沉重的帷幔,房里唯一的光源是一根插在烛台上、淌着烛泪、火光摇曳不定的蜡烛。我拿起烛台,壮起胆子靠近床边。“百里香夫人?”我轻声问。“怎么了?”“小子。”—声音从房间黑暗的一角安静传来。

    “切德。”我说,立刻觉得自己从没这么蠢过。

    “没时间解释这一切了,你也不要太沮丧,小子。百里香夫人这辈子骗过了很多人,而且还会继续骗下去,至少我希望如此。好了,信任我,不要多问,只要照我说的去做。首先,去找客栈老板,告诉她说百里香夫人病发了,必须安静休养几天,叫她无论如何不可以来打扰她,夫人的曾孙女会来照顾她——”“谁?”“已经安排好了。告诉老板说她的曾孙女会带食物和一切需要的东西来,强调百里香夫人需要安静,不可以被打扰。你现在马上就去。”我去了,而且我一副惊呆的样子让我的话很有说服力。客栈老板保证说她绝对不会让任何人去敲半下门,因为她非常不愿意使百里香夫人对她的客栈失去好感。从这话我推断百里香夫人付起钱来一定很大方。

    我安静地回到房间,进房后轻轻关上门。切德拉上门栓,从摇曳不定的残余蜡烛引火新点起另一根,把一小张地图摊在桌上蜡烛旁。我注意到他一身旅行打扮——斗篷、靴子、皮背心、长裤,全都是黑色的。他看来突然判若两人,身强体健、精力旺盛,我纳闷那副穿着旧袍子的老人模样是否也只是个幌子。他抬头瞥了我—眼,一时之间我简直觉得自已面对的是那个充满军人气概的惟真。但他没给我时间东想西想。

    “惟真和克尔伐之间的事只能随他们去了,你和我要到别的地方去办事。今晚我收到一个消息,红船劫匪攻击了冶炼镇,在这里。离公鹿堡太近了,不只是侮辱而已,更造成实际的威胁,而且还挑惟真人在洁宜湾的时候动手,我才不相信他们不知道惟真不在公鹿堡。但是事情还不只这样。他们抓了人质随回船上,传话到公鹿堡给黠谋国王本人,要求大量黄金,否则就把那些人质放回镇上去。”“你的意思是说,他们要是没拿到黄金就会杀死人质吧?”“不是。”切德生气地摇头,像头被蜜蜂骚扰的熊。“不是,信息很清楚。如果我们付赎金,他们就杀了人质:如果不付,他们就会放人。传话的人是冶炼镇的一个男人,他太太和儿子被抓去了。他坚持他没把这信息传错。”“我看不出这样有什么问题。”我哼了一声。

    “表面上,我也看不出有什么问题。但那个把话传给黠谋的男人虽然骑了那么久的马,到的时候却还在发抖,也解释不出原因,甚至连他认为我们该不该付赎金都讲不上来。他唯一能做的就是一而再、再而三地重复说,那艘船的船长带着微笑下达这道最后通牒,船上的水手听了他的话都大笑不止。”“所以你和我要去看看是怎么回事。现在。在国王正式做出回应之前,在惟真根本还不知道这件事的时候。现在注意看,我们是走这条路来的。看到了没,它是沿着海岸弯弯曲曲过来的。这是我们要走的小径,比较直,但是陡很多,而且有些地方遍布沼泽,所以马车从来不走那里,但是骑马的话,走这条路就快得多了。这里有艘小船在等我们,搭船横渡洁宜湾会替我们省下很多路程和时间。我们在这里上岸,然后到冶炼镇去。”我研究着地图。冶炼镇在公鹿堡北边,我在想,不知送消息来给我们的人花了多少时间,也不知等我们到那里的时候,红船劫匪会不会已经实行他们的威胁。但是浪费时间猜想也没有用。

    “那你要骑什么马?”“已经安排好了,是信差安排的。外面有匹枣红色的马,3只脚是白的,那就是帮我准备的。信差也会替百里香夫人准备一个曾孙女。小船已经在等我们了,走吧!”“有个问题,”我说,不理会他对我耽搁时间而显露出的怒色。“我非问不可,切德。你来这里是不是因为不信任我?”“你会这样问也难怪。不是,我来这里是为了听城里人、女人家的闲谈,就像你是要到堡里去听一样。制作女帽的人和卖扣子的人知道得可能比高高在上的国王顾问还多,而且他们甚至不知道自己知道这些事。好了,我们该走了吧?”于是我们就走了。我们从侧门离开,那匹枣红色的马就拴在门外。煤灰不太喜欢它,不过还是保持风度。我感觉得到切德的急躁,但他还是让马保持轻松的步调,直到我们离开了洁宜湾的鹅卵石街道。等到城中屋舍的灯光被我们抛在身后,我们便策马慢跑起来。切德带头骑在前面,他的骑术之精、在黑暗中找路之不费力都令我惊异。煤灰不喜欢这样在夜里赶路,要不是天空中有一轮将近盈满的月亮,我想我大概没办法说服它跟上那匹枣红色的马。

    我永远不会忘记那一夜骑马行进的路程,不是因为我们是要飞奔前去救人,而是因为我们并不是要飞奔前去救人。切德引导着我们,运用着那两匹马,仿佛它们是棋盘上的棋子。这盘棋他并不求快,而是求胜,因此有些时候我们会让马喘口气用走的,碰到小径上危险的地方也会下马领着它们安全通过。

    晨光让天际亮起了蒙蒙的灰,我们停下来,从切德挂在马鞍上的袋子里取出食物来吃。此时我们在一处山丘顶上,树林浓密得抬头几乎看不见天。我听得见海的声音、闻得到海的味道,但是完全看不到海。我们走的这条路到这片树林中只剩下模糊弯曲的小径,跟鹿群走出的轨迹没什么差别。现在我们静止不来,我可以听见、闻到四周的生命,有鸟儿鸣叫,还有小动物在灌木丛底下和头上树枝间的动作。切德伸个懒腰,然后坐在厚厚的苔藓上,背靠着一棵树,拿起装水的皮袋牛饮一番,再拿起装白兰地的小瓶子稍喝几小口。他看起来很疲倦,白昼的天光比烛光更残酷地暴露出他的年纪。我心想,不知他能撑到目的地还是会垮掉。

    “我不会有事的。”他发现我在看他时说。“我以前曾经在睡得更少的情况下做更艰苦的事。而且如果航程顺利的话,我们在船上有5、6个小时可以好好休息,所以现在不需要一心渴望睡觉。走吧,小子。”大约2个小时之后路开始出现分岔,我们再度选了比较模糊隐晦的那条,没多久我就几乎得趴在煤灰的脖子上闪避低垂的树枝。树下一片泥泞,还有一大批一大批叮人的小苍蝇,让马匹饱受折磨,还爬进我的衣服里大快朵颐。这些苍蝇实在太多、太密了,等我终于鼓起勇气想问切德我们是不是走错路的时候,飞拥进我嘴里的虫子差点没把我呛死。

    中午时分,我们出了树林,来到一处吹着大风、比较开阔的山丘顶。风让满身大汗的马匹凉快了些,也把飞虫给吹走了。光是能重新直起身子坐在马鞍上,就已经是一大乐事。这里路面够宽,我可以和切德并肩而行。那些怒红的疤痕斑点在他苍白的皮肤上显得格外惹眼,他看起来比弄臣还没血色,眼睛底下还有黑眼圈。他发现我在看他,皱起了眉头。

    “把情况报告给我听,不要像个傻子一样盯着我看。”他简洁地命令我,于是我照做。

    要一边看路一边看他的脸很难,但当他第二次哼笑出声时我朝他瞥了一眼,看见他皱着脸,一副颇有趣的神情。我报告完毕,他摇摇头。

    “运气好。就像你父亲一样运气好。你的厨房外交可能就足以扭转局势了,如果问题只出在这里的话。我只来得及听到一点点闲话,但内容也相符。唔,以前克尔伐一直是个好公爵,看起来问题只出在他被年轻的新娘迷昏了头。”他突然叹了口气。“但这样还是很糟,惟真到那里去责备人家没有把瞭望台顾好,结果他自己的公鹿堡城也碰上了劫掠。可恶!有太多东西我们不知道了。为什么劫匪经过我们的瞭望台却没被发现?他们怎么知道惟真离开公鹿堡到洁宜湾去了?他们是否真的知道这点,还是只是运气好?还有这项奇怪的最后通牒到底是什么意思?是在威胁我们,还是在讥嘲我们?”我们沉默地骑了一阵。

    “我真希望我知道黠谋打算采取什么行动。他派人传信给我的时候还没有决定,等我们到冶炼镇的时候,说不定一切都已经处理完也安排好了。我真希望我知道他到底‘技传’了什么信息给惟真。人家说,以前懂精技的人更多的时候,一个人只要安静下来倾听一会儿,就可以知道他的领导人在想什么。这或许只是传说而已。精技现在已经不会教给那么多人了,我记得是慷慨国王决定这么做的。让精技变得更秘密、变成专属菁英阶级的工具,这样它就会更有价值;这是当时之所以做这个决定的理由,这种逻辑我从来不太能理解。万一他们把这套逻辑也用在好的弓箭手或者领航员身上呢?不过我想,这种神秘的氛围或许是可以让领导者在人们的眼中显得更有地位或者对黠谋这种人来说,他一定很喜欢让底下的人纳闷,不晓得他是不是真的可以在他们什么也没说的情况下得知他们心里在想什么。没错,黠谋会很喜欢这一套,很喜欢。”一开始我以为切德是非常担心,甚至是在生气。我从没听过他在任何话题上这样零零碎碎扯个没完。但是当一只松鼠从前方跑过,他的马一个闪避,切德差一点点就摔了下来。我伸出手抓住他的缰绳。“你还好吗?怎么了?”他慢慢摇头。“没事,等我们上船以后我就没事了。我们只要继续走下去就好,就快到了。”他苍白的皮肤变成了灰色,他的马每踏出一步,马鞍上的他都摇摇晃晃。

    “我们休息一下吧!”我建议。

    “潮水是不等人的。而且如果我一边休息一边担心船会撞上石头的话,休息对我也没好处。不,我们继续走就是了。”然后他又加了句:“信任我,小子。我知道我能做什么,不会愚蠢到企图去做超过自己能力范围的事。”于是我们继续走下去,除此之外也没什么我们能做的事。但我骑在他马头旁,有需要的时候可以伸出手拉往他的缰绳。海浪涛声愈来愈大,路也愈来愈陡。没多久就变成是我在带头,不管我想不想。

    我们终于完全脱离灌木丛,来到一处俯视沙岸的峭壁。“感谢艾达,他们到了。”切德在我身后咕哝着说。我看到一艘吃水很浅的平底船几乎快要在岬角搁浅了。一名负责瞭望的男人出声打招呼,举起帽子在空中摇晃,我抬起手回应他。

    我们半滑半骑往下走,然后切德立刻上了船。这下子两匹马都得我来管,它们俩都很不想踏进水里,更别说是跨过低矮的栏杆走上甲板了。我试着朝它们探寻,让它们知道我想要它们怎么做,但这是我这辈子第一次觉得实在太累了,累得无法集中精神进行探寻。于是在3名水手出力、满口咒骂,以及我两度下水之后,我们终于把马弄上船了。它们身上马具的每一寸皮革和每一个扣环都泡到了海水,我要怎么跟博瑞屈解释?我在船艏坐下时脑袋里一直想个不停的就是这一点,同时看着船上的划桨手弯腰拿起船桨,往深水划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