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作者:劳伦斯·布洛克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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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开伊莱恩家时,天已变暗,街上因下班时间而拥挤不堪。又下雨了,恼人的雨丝拖慢了人们回家的脚步。我看着拥挤的车流,暗想其中一辆里是否正坐着伊莱恩的税务律师。我想着他,尽力猜测当发现她给的电话号码是假的,他会有什么反应。

    如果他真想找她的话,那也不难。他知道她的名字。电话公司虽然不会透露她没登记的电话,但他如果有点关系的话,应该可以找人帮忙打听。即便不行,他可以通过她入住的那家旅馆查出她的行踪,这并不太难。他们可以把她的旅游经纪人告诉他,如此下去,他就会查出她的住址。我当过警察,自然会想到这些方法,但别人就不会这样调查吗?对我而言,这并不麻烦。

    或者,当他发现电话号码是假的,会觉得受伤害了。也许知道她不想见他后,他也不想见她了。但他不会想到那只是一个意外错误吗?打到查号台问不出她的电话后,应该猜到她给的号码或许只是无意中颠倒了两个数字,那他为什么不继续查下去呢?

    也许他从未给她打过电话,根本就不知道号码是假的。也许在回到妻儿身边的路上,他已经把她的号码扔进飞机上的马桶里。

    也许想到那个艺术品修复家在电话旁痴痴苦等,他偶尔会有内疚感。也许他会因自己的草率决定而后悔。毕竟,没必要把她的电话号码扔掉。他本可以时不时跟她约会。她不会知道他有妻儿。见鬼,她或许因有人能带远她离油彩和松节油而感激涕零呢。

    回家途中,我到一家熟食店买了一份三明治,外加汤和咖啡。邮报上登了一个荒唐的故事。皇后区两家邻居数月来争执不休,只是为了其中一人的狗在主人外出时叫个不停。前一天晚上,主人遛狗时,这只动物在邻居房前一棵树旁撒尿。邻居碰巧看到,他从楼上窗户用弓箭射狗。狗的主人跑回家,拿出一把沃瑟点三八手枪,那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纪念品。那位邻居也拿着弓箭跑了出来,狗的主人当场将其射死。邻居八十二岁,狗的主人六十二岁,这两个男人比邻而居已逾二十载。狗的年龄不详,但报上登了它的照片,一名身穿制服的警官牵着它,它却拼命想挣脱缰绳。

    城北分局离我的旅馆只有几个街区。晚上,我到达那里时刚过九点,雨时断时续地下着。我在前台停下,一个留着小胡子、头发吹过的年轻人把楼梯指给我。

    上到二楼,我找到了警探办公室。办公桌旁坐了四名便衣警察,里头还有两个在看电视。禁闭室里的三个年轻黑人在我走近时看了我一眼,发现我不是他们的律师时便失去了兴趣。

    我向近处的一个桌子走去。一个秃顶的警察放下正在打的报告,抬起头来。我告诉他我同德金警探有约。另一张桌上的警察抬头迎上我的视线。

    “你就是斯卡德吧,”他说“我是乔德金。”

    他的握手过于用力,几乎是在比试腕力。他挥手示意我在一把椅子上坐下,然后跟着坐下,在一个已经堆满烟蒂的烟灰缸里捻熄手中的烟头,然后又点起一根,往后一靠,看着我。他的眼睛是那种看不出任何讯息的浅灰色。

    他说:“外面还在下雨?”

    “下下停停。”

    “糟糕的天气。喝点咖啡吗?”

    “不,谢谢。”

    “我能为你做什么?”

    我告诉他我想看他手头关于金达基嫩谋杀案的所有资料。

    “为什么?”

    “我答应一个人要调查这个案子。”

    “你答应一个人要调查这个案子?你是说你有了一个委托人?”

    “可以这么说吧。”

    “是谁?”

    “我不能告诉你。”—棒槌学堂e书小组—

    他脸颊下侧的肌肉抽动了一下。他大约三十五岁,有点超重,这让他比实际年龄显老。他还没歇顶,头发呈深棕色,几乎像黑色,梳得贴在脑袋上。他应该跟楼下的那个小伙子借吹风机用用。

    他说:“你不能隐瞒。你没有营业执照,即便有,你也无权隐瞒信息。”

    “我不知道我们是在法庭上。”

    “那倒不是。但你跑来要我帮忙——”

    我耸耸肩:“我不能告诉你委托人的姓名。他想看到杀死她的凶手伏法。仅此而已。”

    “他认为雇你会使进程快些?”

    “显然如此。”

    “你也这么认为?”

    “我认为我得挣钱糊口。”

    “上帝,”他说“谁不是呢?”

    我说对话了。对他而言我现在不是一个威胁,只是走走过场赚点银两的家伙。

    他叹口气,拍拍桌面,站起身来,穿过房间走向一排排的档案柜。他身材粗壮,罗圈腿,挽着袖子,领口敞开,走起路来像水手一样左右摇摆。他拿来一个淡黄褐色折叠档案袋,一屁股坐在椅子上,从档案里找出一张照片扔到桌上。

    “在这儿,”他说“饱饱眼福吧。”

    那是金的一张五乘七寸黑白照片,但如果不知道是她的话,很难认得出来。我看着照片,强忍阵阵恶心,迫使自己看下去。

    “对她真够狠的。”我说。

    “法医说可能是用大砍刀或类似的东西砍了六十六刀。你愿意数吗?我真不知道他们怎么数得下去。我敢说这个工作比我的还糟。”

    “流了那么多血。”

    “让你看黑白照片算你走运。彩色的更糟。”

    “可以想象。”

    “他砍到了动脉。那么一砍,鲜血四溅,房间到处是血。我从没见过这么多血。”

    “他本人肯定也浑身是血。”

    “绝对避免不了。”

    “那他怎么能没引起任何注意地离开那里呢?”

    “那天晚上很冷。他可能穿了外衣,往身上一罩,就全遮住了。”他吸了一口烟“也许他在砍她时什么都没穿。妈的,她一丝不挂,也许他也不想穿得太多。那么,他事后只需冲个澡就可以了。那儿有一个很漂亮的浴室,他又有的是时间,为何不用?”

    “毛巾用过吗?”

    他看着我。灰色的眼睛仍高深莫测,但从他的态度上我感受到了多一些的敬意。

    “我不记得有脏毛巾,”他说。

    “房中现场如此血腥,不注意也是情有可原。”

    “但他们应该核实存档的。”他翻阅着档案“你知道他们的常规程序,把所有的东西都拍下来,任何可能成为证据的东西都得装进袋子,贴上标签,存进档案。然后就把这些送进仓库,但要调查这个案子的时候,反倒找不着了。”

    他将档案袋合上,探过身子。

    “想听个故事吗?两、三个星期之前,我接到我姐姐的电话。她和丈夫住在布鲁克林米德伍德区。你对那个地方熟悉吗?”

    “以前很熟。”

    “嗯,以前情况可能好些,现在倒也没那么差。我是说,整个城市就是一个污水坑,所以比较起来就不那么糟了。她打电话是因为他们回家时发现家里被盗。有人破门而入,偷走了便携式电视机、打字机和一些珠宝首饰。她给我打电话是想知道如何报案,向谁报案。我先问她是否上了保险。她说没有,他们觉得这些不值得保险。我告诉她就这样算了,告诉她不要报案了,否则只是浪费时间。她说如果不报案,他们怎么会抓到那些家伙呢?于是,我解释说现在没人还去调查入室偷盗案了。你写一个报告,它被存档。你不会跑去看谁在办这个案子。现场抓贼是一回事,但调查盗窃案就他妈的不大可能了,没人有时间调查它。她说好吧,我可以理解,但假如他们碰巧找到失窃物品呢?如果她根本没报案,这些东西怎么会物归原主呢?然后我还得告诉她整个机制有多么糟糕。我们的库房装满查收的失窃物品,我们有一堆人们填写报案报告,记录窃贼偷走的物品,但我们无法把这些该死的东西还给失主。我不想说这些来烦你,但我觉得她不太相信我的话,因为不愿相信事情有那么糟糕。”

    他在档案袋里发现一页纸,皱着眉头看着,念道:“一条浴巾,白色。一条手巾,白色。两条抹布,白色。没说是否用过。”

    他抽出一叠光面照片,迅速翻看。我从他身后越过他的肩头看到金达基嫩遇害的现场照片。只有几张照片里有她,摄影师把谋杀现场完全拍了下来,旅馆房间的每一寸都记录在照片上。一张浴室照片中可以看到毛巾架上挂着没用过的毛巾。

    “没有脏毛巾,”他说。

    “他带走了。”

    “哦?”“就算只需把外套罩在血衣外面,那他也得洗个澡。而且那儿的毛巾也不够。每种毛巾至少该有两条。在高级旅馆的双人房里,他们不会只给一条浴巾和一条手巾的。”

    “他为什么要把它们带走?”

    “也许是包砍刀吧。”

    “他首先应该有个箱子或某种袋子才能把它带进旅馆。他为什么不用相同方法把它带出去呢?”

    我同意有这可能。

    “而且为什么要用脏毛巾包呢?假设你洗了澡,把身子擦干后想用毛巾包起砍刀放进箱子里。那儿还有干净毛巾呀。你难道不用干净毛巾包,反而用湿毛巾包起它放进袋子里?”

    “你说得对。”

    “不必浪费时间操心这些,”他说,用照片敲着桌面“但我是该注意到那些少了的毛巾。我本该想到这些的。”

    我们一起翻阅档案。死亡检查报告没什么特别的,多重伤口造成出血过多,导致死亡。我想这么说也没错。我看了目击者询问笔录,还有其他在凶杀案被害人的档案里可能出现的各种表格、文件。我的注意力开始涣散,头隐隐作痛,思维紊乱。

    后来,德金让我自己看其余的档案材料,自己点起一根烟,继续打他之前在打的报告。当我再也支撑不住时,便合上档案交还给他。他把它放回档案柜,回座时绕到咖啡机那儿。

    “我加了糖和奶,”他说,把给我倒的咖啡放在我面前“也许你不喜欢。”

    “很好啊,”我说。

    “现在我们知道的你也都知道了,”他说。

    我对他说感激不尽。

    他说:“听着,你关于皮条客的信息给我省去了不少时间和麻烦。我们欠你一个人情。如果能帮你赚点钱,何乐而不为呢?”

    “你接下来怎么做?”

    他耸耸肩:“我们按常规调查。追查线索,收集证据,直到有足够证据可以提交地方检察官为止。”

    “听上去像在放录音。”

    “是吗?”

    “下一步呢,乔?”

    “噢,天哪,”他说“这咖啡可真难喝,是不是?”

    “很好啊。”—棒槌学堂e书小组—

    “我过去以为是杯子的问题。有一天我自己买了一个杯子,你知道,我不用塑料杯子了,改用瓷杯。不是什么特别的瓷杯,你知道,只是普通的瓷杯,就像咖啡店给你用的那种。你懂我的意思吧。”

    “当然。”

    “用真杯子喝起来味道还是一样差。买杯子的第二天,我正在写逮捕一个地痞的报告,无意中把那个该死的杯子打翻到地上摔碎了。你还要去什么地方吗?”

    “不要。”

    “那咱们一起下楼,”他说“去拐角的小店坐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