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节少年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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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快看那个家伙!”
“小东西,怎么就一个人,也不让大人领着。”
“是从哪来的?”
克瓦雷虽说是个大城市,但格局严谨,住在里面的人可以一眼识别出外地人。这个地方不属于交通要道,外地人的数量并不多,因而更容易辨认。
更何况,他们是今天入城的外地人当中最引人注目的庞大队伍。三辆马车配上十二个骑士,看似主人模样的三十岁左右的男子骑着一匹出众的白马,走在队伍的最前面。这一班人马的去向,不用说,肯定是克瓦雷最有名的“红花大门”旅馆。
包括克瓦雷在内的奇瓦契司中南部地带,盛产一种名为“番红花”的高级香料,在当地的出口商品中占有不小的比重。“红花大门”旅馆中最为有名的料理就是以“番红花”为底烹调的熏制鲑鱼。当然那也反限于商人带着满车的熏制鲑鱼从沿海地区进城的时候。
“看起来,好像很疲惫的样子。”
几个城里人聚在一起说,在小声议论着什么,他们议论焦点的是一个少年,缓慢地走在这繁华街头。看他的穿戴不是很褴褛,不像是个乞丐,这一点使他们更加疑惑不解。这个少年如此引人注目最大的一个原因,却是他携带的物品。
那分明是一把剑。白色的剑鞘,也不知是用何种材料铸成的,商店的照明灯照在上面,瞬间的功夫竟泛出五彩斑斓的色彩。这把剑对眼前这个孩子来说却太大,也太贵重了。虽然配了挂剑的腰带,由于刀身过长,腰带几乎成了一种摆设。少年也只是把那把剑用胳膊夹住,十分吃力地在地上拖着走。如此张扬,实在也是没有办法的事。还是一个孩子,带着那样一把剑,对于他是个不小的负累。
注视着那个少年的不只一般的老百姓,他走过的每一个角落都有充满好奇心的眼球追随着他的一举一动,其中,包括几个身份诡秘的人。
培诺尔伯爵府年幼的侍女凯蜜儿因为不胜萝兹妮斯的纠缠,干脆躲到了街上,想试试运气,看看能不能为小姐买到新衣服。边走边打听,一路闲狂觉得十分惬意的凯蜜儿也看到了那个配剑的男孩,可能是因为从未见过这种景象的原因,凯蜜儿的眼神好像粘上了那个少年,到后来,竟不知不觉地跟在他身后。当那个少年驻足望着街上的一幢房子时,凯蜜儿也跟着停下来,少年看着的是一家看起来有点破旧的旅馆。对于一直生活在伯爵府的凯蜜儿来说,住在那种房子里面的十有**是些游手好闲、不务正业的流氓或小混混之类的人。而眼前这个少年却不像那样的人,便不由得对那个少年说:
“喂,那种地方很危险,不适合像你这样的孩子。”
少年没有马上回过头来,而是极其缓慢地将视线移到了凯蜜儿的脸上。正对上少年的眼睛,凯蜜儿觉得心头猛然地缩了一下。尽管这少年看上去跟自己年龄相仿,却有着与这个年龄极不相称的眼神。
过去的十二年,因为身份的需要,习惯了察言观色的凯蜜儿,练就了一双很会识别人的眼睛。少年的眼睛深深的陷进眼眶里,显得阴沉沉的。好像不单是因为忍饥挨饿,或是吃尽苦头。那眼神里藏着一抹散不去的阴影,天真的凯蜜儿看不懂藏在里面的内容,那种眼睛,只有经历过磨难,看到过残酷场面的人才会拥有。
“没关系的。”
少年不带任何感**彩地回答了一声,便转身进了旅馆。
这已经是波里斯离开哥哥的第五天。哥哥卖掉妈妈的遗物换回来的钱还剩下一些。这短短的五天,波里斯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孤独,也深切体会到曾经哥哥的存在是多么大的一种慰藉与依靠。这种想法并不是一朝一夕间形成的,但当波里斯真正面对失去哥哥的这一现实的时候,想象与现实之间巨大的反差,仍然让他难以接受。
第一天,为了省钱,波里斯到一户人家行乞。女主人先是用十足怀疑的眼神审视着他,直至确定他是个无家可归的小要饭的,才施舍了一碗状似粥的东西。待波里斯狼吞虎咽的吃下去之后,女主人便安排他在杂物间睡了下来,到了夜里,这家的男主人回来了,他虚情假意的叫波里斯安心休息,便回了房间。
由于思绪复杂久久不能入睡的波里斯,隐约听到了男女主人的窃窃私语。他们一致认为这孩子无论怎么看都不像是个讨饭的,现在专门有一种人,带那些走丢的孩子找到父母,在从他父母那里狠敲一笔钱。如果我们把这孩子交给他们,说不定能捞到点好处。万一找不到他的父母怎么办?那就或者卖到雇拥兵团里去,或者卖到实行奴隶制度的安诺玛瑞。听上去,无论是何种渠道,都不会是亏本的买卖。而女主人好像被自己的男人说动了。
波里斯等到他们夫妇睡去之后,蹑手蹑脚地从杂物间溜了出来,因为怕他们发现而追赶,波里斯整夜都没有停下来,一直在向前走。
现在的波里斯,听到鸟儿挥动翅膀的声音都会胆战心惊的。这跟以前的波里斯判若两人。以前还住在贞奈曼庄园里的时候,时常跟哥哥一起去猎鹧鸪鸟,运气好的时候,还能猎到一两只。现在,到了夜晚,想生一堆火,他按照哥哥教导的那样尝试了好几次,可是纵使他怎样努力都无济于事,可恶的火苗好像是故意捉弄他,还没等柴禾燃起来就已经灭掉了。只好紧缩着身子度过寒冷漫长的一夜,第二天继续赶路。方向也无从辨别。可称得上是唯一一件遗物的冬霜剑越发沉重了。一整天都吃不到像样的东西。跟哥哥在一起的时候时常捉来吃的兔子之类的小动物好像都消声匿迹了,别说是小动物,就是个鸟蛋,连影子都看不到。随手摘下来的果实,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吃到嘴里又酸又涩,但他来不及考虑这些,吃得一干二净。
又过了一天,运气不错的波里斯发现了一个小镇,但是始终犹豫不决,拿不定主意该是借宿人家呢,还是找一间旅馆住下。最终他哪都没去,买了一小块面包,在偏僻的地方找了个人迹罕至的角落过夜。由于秋收还没有全面开始,堆积粮食的仓库空着。空荡荡的粮仓里,连一捆稻草都找不到。可波里斯对于这些早已麻木了,啃了几口面包之后,躺在又硬又冷的地上合上了眼睛。
天还没有破晓,波里斯就从睡梦中醒过来。突然伴着胸口处一阵疼痛,一行清泪滑了下来。他拼命忍住了突如其来的眼泪,张开干涩的嘴,又啃起了面
波里斯已经放弃了要去找姑婆的念头,毕竟生长在奇瓦契司,他也知道属于对立的两种政派的亲戚,相互间不存在往来的可能性。
那我究竟应该往哪走?经过反复思考得出的结论是,自己无路可走,无处可去,如果有哪户人家愿意收留我,哪怕是当个佣人也好。在目前的处境下,什么出身,自尊心之类的东西早就已经不重要了。自己答应过哥哥,一定要活下来,只有这个才是最重要的。
如果想找事做,还是到大一点的城市比较好。波里斯便把之前听说过的克瓦雷定为目的地,在第五天的时候到达了克瓦雷。
“看,快看那个家伙!”
“小东西,怎么就一个人,也不让大人领着。”
“是从哪来的?”
克瓦雷虽说是个大城市,但格局严谨,住在里面的人可以一眼识别出外地人。这个地方不属于交通要道,外地人的数量并不多,因而更容易辨认。
更何况,他们是今天入城的外地人当中最引人注目的庞大队伍。三辆马车配上十二个骑士,看似主人模样的三十岁左右的男子骑着一匹出众的白马,走在队伍的最前面。这一班人马的去向,不用说,肯定是克瓦雷最有名的“红花大门”旅馆。
包括克瓦雷在内的奇瓦契司中南部地带,盛产一种名为“番红花”的高级香料,在当地的出口商品中占有不小的比重。“红花大门”旅馆中最为有名的料理就是以“番红花”为底烹调的熏制鲑鱼。当然那也反限于商人带着满车的熏制鲑鱼从沿海地区进城的时候。
“看起来,好像很疲惫的样子。”
几个城里人聚在一起说,在小声议论着什么,他们议论焦点的是一个少年,缓慢地走在这繁华街头。看他的穿戴不是很褴褛,不像是个乞丐,这一点使他们更加疑惑不解。这个少年如此引人注目最大的一个原因,却是他携带的物品。
那分明是一把剑。白色的剑鞘,也不知是用何种材料铸成的,商店的照明灯照在上面,瞬间的功夫竟泛出五彩斑斓的色彩。这把剑对眼前这个孩子来说却太大,也太贵重了。虽然配了挂剑的腰带,由于刀身过长,腰带几乎成了一种摆设。少年也只是把那把剑用胳膊夹住,十分吃力地在地上拖着走。如此张扬,实在也是没有办法的事。还是一个孩子,带着那样一把剑,对于他是个不小的负累。
注视着那个少年的不只一般的老百姓,他走过的每一个角落都有充满好奇心的眼球追随着他的一举一动,其中,包括几个身份诡秘的人。
培诺尔伯爵府年幼的侍女凯蜜儿因为不胜萝兹妮斯的纠缠,干脆躲到了街上,想试试运气,看看能不能为小姐买到新衣服。边走边打听,一路闲狂觉得十分惬意的凯蜜儿也看到了那个配剑的男孩,可能是因为从未见过这种景象的原因,凯蜜儿的眼神好像粘上了那个少年,到后来,竟不知不觉地跟在他身后。当那个少年驻足望着街上的一幢房子时,凯蜜儿也跟着停下来,少年看着的是一家看起来有点破旧的旅馆。对于一直生活在伯爵府的凯蜜儿来说,住在那种房子里面的十有**是些游手好闲、不务正业的流氓或小混混之类的人。而眼前这个少年却不像那样的人,便不由得对那个少年说:
“喂,那种地方很危险,不适合像你这样的孩子。”
少年没有马上回过头来,而是极其缓慢地将视线移到了凯蜜儿的脸上。正对上少年的眼睛,凯蜜儿觉得心头猛然地缩了一下。尽管这少年看上去跟自己年龄相仿,却有着与这个年龄极不相称的眼神。
过去的十二年,因为身份的需要,习惯了察言观色的凯蜜儿,练就了一双很会识别人的眼睛。少年的眼睛深深的陷进眼眶里,显得阴沉沉的。好像不单是因为忍饥挨饿,或是吃尽苦头。那眼神里藏着一抹散不去的阴影,天真的凯蜜儿看不懂藏在里面的内容,那种眼睛,只有经历过磨难,看到过残酷场面的人才会拥有。
“没关系的。”
少年不带任何感**彩地回答了一声,便转身进了旅馆。
这已经是波里斯离开哥哥的第五天。哥哥卖掉妈妈的遗物换回来的钱还剩下一些。这短短的五天,波里斯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孤独,也深切体会到曾经哥哥的存在是多么大的一种慰藉与依靠。这种想法并不是一朝一夕间形成的,但当波里斯真正面对失去哥哥的这一现实的时候,想象与现实之间巨大的反差,仍然让他难以接受。
第一天,为了省钱,波里斯到一户人家行乞。女主人先是用十足怀疑的眼神审视着他,直至确定他是个无家可归的小要饭的,才施舍了一碗状似粥的东西。待波里斯狼吞虎咽的吃下去之后,女主人便安排他在杂物间睡了下来,到了夜里,这家的男主人回来了,他虚情假意的叫波里斯安心休息,便回了房间。
由于思绪复杂久久不能入睡的波里斯,隐约听到了男女主人的窃窃私语。他们一致认为这孩子无论怎么看都不像是个讨饭的,现在专门有一种人,带那些走丢的孩子找到父母,在从他父母那里狠敲一笔钱。如果我们把这孩子交给他们,说不定能捞到点好处。万一找不到他的父母怎么办?那就或者卖到雇拥兵团里去,或者卖到实行奴隶制度的安诺玛瑞。听上去,无论是何种渠道,都不会是亏本的买卖。而女主人好像被自己的男人说动了。
波里斯等到他们夫妇睡去之后,蹑手蹑脚地从杂物间溜了出来,因为怕他们发现而追赶,波里斯整夜都没有停下来,一直在向前走。
现在的波里斯,听到鸟儿挥动翅膀的声音都会胆战心惊的。这跟以前的波里斯判若两人。以前还住在贞奈曼庄园里的时候,时常跟哥哥一起去猎鹧鸪鸟,运气好的时候,还能猎到一两只。现在,到了夜晚,想生一堆火,他按照哥哥教导的那样尝试了好几次,可是纵使他怎样努力都无济于事,可恶的火苗好像是故意捉弄他,还没等柴禾燃起来就已经灭掉了。只好紧缩着身子度过寒冷漫长的一夜,第二天继续赶路。方向也无从辨别。可称得上是唯一一件遗物的冬霜剑越发沉重了。一整天都吃不到像样的东西。跟哥哥在一起的时候时常捉来吃的兔子之类的小动物好像都消声匿迹了,别说是小动物,就是个鸟蛋,连影子都看不到。随手摘下来的果实,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吃到嘴里又酸又涩,但他来不及考虑这些,吃得一干二净。
又过了一天,运气不错的波里斯发现了一个小镇,但是始终犹豫不决,拿不定主意该是借宿人家呢,还是找一间旅馆住下。最终他哪都没去,买了一小块面包,在偏僻的地方找了个人迹罕至的角落过夜。由于秋收还没有全面开始,堆积粮食的仓库空着。空荡荡的粮仓里,连一捆稻草都找不到。可波里斯对于这些早已麻木了,啃了几口面包之后,躺在又硬又冷的地上合上了眼睛。
天还没有破晓,波里斯就从睡梦中醒过来。突然伴着胸口处一阵疼痛,一行清泪滑了下来。他拼命忍住了突如其来的眼泪,张开干涩的嘴,又啃起了面
波里斯已经放弃了要去找姑婆的念头,毕竟生长在奇瓦契司,他也知道属于对立的两种政派的亲戚,相互间不存在往来的可能性。
那我究竟应该往哪走?经过反复思考得出的结论是,自己无路可走,无处可去,如果有哪户人家愿意收留我,哪怕是当个佣人也好。在目前的处境下,什么出身,自尊心之类的东西早就已经不重要了。自己答应过哥哥,一定要活下来,只有这个才是最重要的。
如果想找事做,还是到大一点的城市比较好。波里斯便把之前听说过的克瓦雷定为目的地,在第五天的时候到达了克瓦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