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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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着疲惫的步伐,唐书槐踏入电梯,按下公司的楼层按键后即倦乏地靠在电梯墙上,阖上眼,默默地等待电梯抵达。
现在是晚上六点多,正是一般人家准备用晚餐的时刻,他却在这种时候才到公司来“上班”不是他偷懒跷班,也不是摆公司老板的架子耍派头,而是他只有现在才有空到公司来工作。
当一声,电梯门开了,他睁眼跨出电梯,没走几步,电梯门便关上了,但他并没有开灯,不是省电,而是他早已习惯走在黑漆漆的公司里了。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几年来,他几乎都是在这种时间来“上班”的。
进入总经理办公室后,他才开灯,缓缓走到办公桌后,放下公文包,在高背椅上落坐,往后靠向椅背,再次阖上酸涩的眼,并没有立刻开工。
他累了!
真的很累很累,肉体上虽然不怎么累,但精神上却好累好累,累得开始怀疑自己到底还能够支撑多久?
十分钟后,他才叹了口气,振起精神,开始工作。
其实他的工作并不多,大部分的工作都由副总经理曹正廷毫无怨言地一肩扛下了,他的工作几乎只是签名,以及做一些比较重大的决策而已。
对此,他真的对曹正廷感到由衷的感激与抱歉。
曹正廷,他的大学学长,是一个爽朗热情的人,大学四年里,曹正廷一直非常的照顾他,只因为在大一上期中考时,他毫不迟疑地丢下考试,用最快的速度把一位在校门口昏倒的老太太送去就医,才得以及时救回那位老太太的命。
那位老太太恰好是卖豆浆早点,辛辛苦苦独力把曹正廷抚养长大的阿嬷。
即使因为这件突发状况而耽误了他的考试,起码他还能重修,而生命,是无法重来一次的。
所以,他认为这件事没什么大不了的,只是他应该做,也做得到的事而已。
但曹正廷一直把这份恩情牢记在心,因此特别的关怀他,就连他入伍当兵时,曹正廷也自告奋勇地帮他照顾他的女朋友田若雯,直到他退伍后
“对不起,若雯她怀孕了。”
“怀孕?”
谁的?
眼看曹正廷满脸的羞惭与愧疚,他立刻明白了,不过,他也只是感到有点意外而已,其实并不是很在意。
虽然他跟田若雯从高中时代就开始交往了,不过他一直觉得两人之间缺少了一种深刻的感受,细水长流并没有流出长江或淡水河来,也许是因为两人都是比较内敛含蓄的人,淡淡的相处爆不出激烈的火花来。
交往六年,他们甚至没亲过嘴。
所以,他很快就接受了这件事,并真诚的祝福他们,认为田若雯跟曹正廷在一起应该比跟他在一起好。
“既然有了孩子,就尽快结婚吧,不然对若雯的爸妈不好交代。”
“对不起,书槐,我”
“不,不要说对不起,学长,我祝福你们,诚心诚意的!”
然而,他愈是如此心胸宽大,曹正廷就更觉得对不起他了。
前一份大恩尚未报偿,又欠下了另一份情,特别是,当时曹正廷的阿嬷坚决反对孙子“强占”救命恩人的女友,还是唐书槐费尽了唇舌,好说歹说才使曹正廷的阿嬷点头同意让曹正廷和田若雯结婚的。
因此,当他找上曹正廷帮忙时,曹正廷二话不说就辞了原来的工作到他的公司里来,毅然承担起原该由他负责的工作,甚至在短短的两年之内,使公司业绩增长了两、三倍不止,两家工厂也增加为五家工厂。
那一年,由于感激
“书槐,这是什么?”
“年终奖金啊!”“年终奖金?百分之二十的股份?你疯了!”
“学长,这两年来,真是辛苦你了,”他感激又歉疚地道。“我真的好感激,这是我唯一能做的报答。”
“报答?你你你”曹正廷气得说不出话来了。
这么一来,曹正廷愈加觉得亏欠学弟更多了,简直不知道该如何偿还这份愧疚与恩情才好,只好更努力工作,并加倍关怀学弟
寂静的办公室里突然响起一阵电话铃响。
唐书槐右手抓话筒,左手看表,果然,九点半了,真准时。“喂?”
“可恶,书槐,你果然还在公司里,够了,可以休息了,再这样下去,你早晚会倒下来的!”
他无声苦笑。“是是是,我整理一下就回家,可以了吧?”
可是对方还不肯放过他。“你一定还没吃晚饭对不对?阿嬷炖了一锅你最爱吃的清炖牛肉,快过来解决掉!”
“可是”
“没有借口,你想让我被阿嬷碎碎念到死是不是?”
唐书槐啼笑皆非。“好好好,我过去,我过去!”
“这还差不多,快点,十点半没到,我就去抓人!”放下电话后,他以最快的速度把处理一半的工作解决掉,剩下的,只好再交还给曹正廷去处理了。
十点前五分,他离开办公大楼,进入自己的轿车内,又一次疲累的阖上了眼。
虽然在大楼地下室停车场有他专用的停车位,但现在是下班后的时间,路旁没几辆车子,停在路旁反而比较方便。
就在他几乎就要睡着了时,忽然,一阵嘈杂的声音使他猝然惊醒过来,循声望去,原来是大楼对面信息广场的夜班员工下班了,而且似乎有什么事使他们显得格外兴奋。
“上个月业绩超过加30%,副店长说要请客!”
“真的?那我们要到哪里?”
“这种时间,当然是去跳舞啰!”
“是喔,那我们又可以表演了!”
不到一分钟,唐书槐不自觉地撩起嘴角抹出一弯淡淡的笑纹。
那几个男孩、女孩竟然当街飙起舞来了,一个比一个活跃,一个比一个劲爆,好像在比赛似的。
年轻真好!
不过,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一个女孩子,因为,她的舞姿最炫,她的笑容最灿烂,她那自然不做作的笑声会使人情不自禁的跟着她一起笑起来。
最令人发噱的是,当舞动在她身旁的人不小心把她撞倒,害她一跤跌坐到地上去时,她既不生气,也不尴尬,还顺势抱膝,彷佛在表演特技似的用小屁屁在地上滴溜溜地转了一圈,再起身对着众人高高翘起迷人的小屁屁,耍宝似的扭来扭去。
众人爆笑并拍手喝辨,她也笑得更得意了。
一会儿后,当那群年轻人跟着随后出来的副店长离去,唐书槐才察觉到自己竟然在笑,而且,不知道为什么,他也不觉得那么累了。
他不晓得有多少年没像现在这样发自内心的笑过了。
于是,他发动引擎,迥转方向盘将车子驶离路旁,决定到学长那里好好大吃一顿后就回家去泡个澡,再埋头呼呼大睡一晚。
明天,应该会是精力充沛的一天。
早上八点半,唐书槐准时出门,不过不是到自己的公司去,而是到大哥的公司里,因为,上个星期大哥唐允先就打电话来“预约”了
“老三,这个月我要到欧洲去登山,你得帮我去公司看看。”
“但大哥,你已经两个月没到公司去了,而我也只是代理”
“你是我弟弟。”
“可是,大哥,我也有我自己的公司,不能一直”
“这是你欠我的!”
“”在唐爸爸的遗嘱里,唐爸爸名下的三家公司是以最公平的方式,按照三兄弟的兴趣,分别由三兄弟各自继承的,但几年下来,唐允先对自己的公司几乎是放任不管的,因为他忙着做运动。
不,不是床上运动,是真正的运动。
唐允先喜欢运动,小至游泳打球,大至爬山攀岩,他是那种一天不运动就会死的人,所以唐爸爸才会把运动器材公司分给他。
问题是,唐允先只想做身体运动,不想做头脑运动去管理公司赚钱来养自己、养老婆、养孩子,还有养他那些所费不赀的运动,于是干脆把公司丢给对公司十分有“兴趣”的大舅子去兴趣一下,自己悠哉悠哉的到处去爬山、去攀岩,去享受他的运动世界。
但唐妈妈不喜欢大媳妇,更不信任大媳妇的哥哥,于是“命令”唐允先不许再把公司整个丢给大舅子,要丢也只能丢给唐书槐,免得大媳妇的哥哥在暗中搞鬼。
妈妈的命令,他能不听吗?
所以,每当唐允先又要出门去“运动”一通电话来,他又得到大哥的公司去“上班”了。
午休时间到,唐书槐处理好大哥的公司里最后一件工作,正打算出去用过午餐后,再到自己的公司去看看,然而心下却有几分忐忑,果然,他才拎起公文包走到办公室门口,都还没来得及把手放到门把上,手机便响了。
“喂好好,我马上过去。”收起手机,他叹了口气,又不能吃午餐了。
半个多钟头后,他回到大直,他离开了好几年的家,大哥、大嫂住在这里,还有
“你终于来了。”
“妈”
“别摆那种脸色给我看,这是你欠我们的!”
“”无奈地尾随在冷眼冷脸的唐妈妈身后进入客厅,唐书槐差点呻吟出来。因为客厅里不止大嫂在,连大姊唐心兰也在,而且是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不知道洒了多久的咸水瀑布。
一见到他,两个女人就一左一右夹杀上来了。
“老三,你大哥又跑到欧洲去了”
“老三,这次我可以确定了,你姊夫在外面有女人”
唐书槐没吭声,也用不着他吭。
“好了,好了,两个人一起说,谁听得懂!”唐妈妈替他吭声了。“一个一个轮流来,心兰,你先!”不管怎样,还是自己的女儿比较重要。
于是,默默地,唐书槐开始倾听唐心兰的哭诉。
“你姊夫说是到美国出差,可是我打他的手机,接听的却是一个女人,三更半夜的,那一定是”
“大姊,美国的时间和台湾不同,你是三更半夜打去,但美国是白天啊!”唐心兰窒了一下。“可可是我打的是他的手机,为什么是女人帮他听?”
“这我也不清楚,但我想大姊你应该先问问姊夫,不要一下子就定他的罪。”
“好,你帮我问。”
“大姊你为什么不自己问?”
“你姊夫不喜欢我怀疑他。”
何止怀疑,根本就是彻底的不信任!
“大姊,”唐书槐深深叹气。“这些年来,每次你怀疑姊夫有外遇,就叫我去问他,而我问到的回答也总是没有,你甚至还要我跟踪姊夫,结果也从来没有你所想象的那种事发生过,现在你又”
“我不管,这是你欠我的!”
“好吧,我帮你问。”唐书槐无奈地道,再转向大嫂。“大嫂你是”
“你大哥又跑到欧洲去了!”唐大嫂的态度与哭哭啼啼的唐心兰恰好相反,恶形恶状的十分愤怒。“他说只要我有孩子,就会乖乖待在家里陪我和孩子,好,我生了女儿,他却又说他要的是儿子,可是他这样老是不在家,儿子要从哪里来?”
“那么大嫂你要我如何?”
“你不要管他的公司了,这样他就得乖乖的待在台湾管理自己的公司。”
他也希望能这样,可是
不抱任何希望的目光投向唐妈妈“妈,你同意吗?”唐书槐轻声问。
“当然不行!”唐妈妈不假思索地否决了。
“妈,你不公平!”唐大嫂大声抗议。“那我怎么办?”
“你不够魅力把老公留在身边,那只能怪你自己。”
“妈,你太过分了!”
才几句话,婆媳俩又开始大吵起来了,如同往常一样,唐心兰见势不对,为免遭受池鱼之殃,赶紧偷偷跷头。
眼角瞥见大姊一溜烟逃之夭夭,唐书槐也好想跟在她后面落跑,但他却不能这么做,不然后果不堪设想,天与地会一起崩塌到他身上来,可是他也不能帮任何一边,天与地照样会一起夹杀过来,只好狼狈地杵在两个女人之间摇头叹气。
婆媳之间的战争是永远平息不了的。
一个钟头后,唐书槐终于得以从两个女人的战争之中脱身,但也才刚灰头土脸地离开那个总是炮声隆隆的家,坐上车子,另一通电话又来了。
“三哥,帮个忙吧!”
“又要叫我帮你打发女人了?”唐书槐扶着额头,觉得头开始痛了。
“顶多三十万就行了啦!”对方满不在乎地说,反正不是自己出钱就好了。
“志昂,你”基本上,唐家老四唐志昂跟唐允先差不多,一个是一天没有运动就会死的人,一个是一天没有女人就会死的人,继承了广告模特儿公司,正合唐志昂所好,美女“用”不完。
好,那也没关系,他爱玩女人,那也是他家的事,但起码“用”完之后,自己的“垃圾”也要自己打包好去追垃圾车吧?
可是他偏不,老是扔给唐书槐去替他“丢垃圾”因为那总是得花上不少钱。
幸好,他只是爱玩女人,不会假戏真作,不然守在家里替他生儿育女的老婆就太可怜了。
“别忘了这是你欠我的喔,三哥!”
“这次又是谁?”
下午四点多,花了五十万,终于打发掉唐志昂第n个女人,转个身,又接到了一通电话。
“三哥,我是振云,小茹说她不舒服,麻烦你送她到医院好吗?”
“可是我很忙,你不能抽个空”
“我在开会。”
“好吧!”
萧心茹是唐爸爸在外面的女人生的女儿,自小体弱多病,三天两头的住院。
那也无妨,她的丈夫程振云就爱她的纤细飘逸,我见犹怜,婚后一年里,他就像捧着世上最珍贵的宝物一样把老婆捧在心口上呵护。
然而,当程振云发现老婆的病至少有一半是心理因素所造成的,只因为他要上班,不能时时刻刻陪伴在她身边,他就开始不耐烦了,之后,每当萧心茹又打电话哭诉说她不舒服,要他赶快回家送她去医院时,他就会推给唐书槐去想办法。
虽然不同母亲,但毕竟也是他爸爸的女儿,他的妹妹,他能不管吗?
接着,往医院途中,病恹恹的萧心茹用那种“我快死了,请你帮我完成最后一项心愿好吗?”的模样,又提出了要求。
“三哥,我妈妈又挨打了,你可以帮我去看看她吗?”
唐爸爸去世后不久,萧心茹的妈妈就跟了别的男人,可是她的眼光不好,老是跟错男人,不是挨打就是被骗财,然后她就会来找萧心茹哭诉,而萧心茹也很自然的把问题丢给唐书槐。
唐书槐也知道萧心茹的本意是希望他能代替她照顾她妈妈,她妈妈就不需要再去找男人养了,但他更知道如果他真的这么做的话,唐妈妈和他的哥哥、姊姊、弟弟四人会连手把他活埋到唐爸爸的坟墓旁,所以他不敢。
“萧姨不应该再跟着那个男人了。”
“那谁要养她?”
“”晚上七点多,唐书槐终于来到自己的公司,又是一身疲惫地拖着脚步,摸黑进入办公室里,开灯,落坐,倦怠的阖上眼休息。
真的好累!
但十分钟后,他还是勉强振作起精神来开始办公,也一如以往般,九点半时,电话响了。
“喂?”
“该休息了,阿嬷叫你到我家来吃饭,等你喔!”
“但”
他才回了一个字而已,对方就很干脆的挂断电话了,他不由哭笑不得,摇摇头叹口气,尽快处理好最后一件公事后,又拖着疲乏的身子离开公司。
坐入车里,刚发动引擎,不经意瞥见信息广场的员工下班了,一群人嘻嘻哈哈地往捷运站那头走去,虽然是好几天前的事了,但由于印象相当深刻,他仍下意识凝目寻找那个笑容格外灿烂的女孩子,却不见她的踪影。
正感怅然之际,又一个女孩子独自从信息广场内出来了。
但见她一出来就贼兮兮的左看看,右瞧瞧,没人,旋即愉快的笑开来,然后拉开嗓门开始一边唱一边跳,自得其乐地朝捷运站那方向舞去。
她唱的是英文歌,说实话,他对现代歌曲一点概念也没有,但她的歌喉清新有力,也不会荒腔走板,加上她的舞姿总是那么炫、那么劲爆,欣赏她的歌舞真的是一种享受,会让人不由自主地振奋起来。
于是,他静静地开着车子尾随在她身后,直到十字路口,才见她舞动一半的手脚骤然僵住,三秒后,拉开尴尬的嘴,对一个用奇怪的眼神打量她的欧巴桑俏皮地吐了吐舌头,再若无其事的收回挥舞在两旁的手和半跪在地上的腿,然后换上一本正经的表情,一板一眼的前后摆动两手,还踏正步,像排路队的一年级小学生似的走到对面的捷运站。
他不禁失声笑出来。
好有趣的女孩子,不但活泼大方,又十分俏皮幽默,应该是个很会带动气氛的开心果。
就从这日开始,每天晚上,下意识地,除非有意外状况发生,否则他都会在十点以前结束工作并到车上等候,因为她总是等其它员工离开之后才会出来,然后一个人又唱又跳的到捷运站搭车,而他就悄悄地开车跟随在她身后,直到她进入捷运站。
一个月过去,他养成了习惯,只要一天没见到她,似乎就失去了撑过第二天的动力
又一个月过去,他爱上了偷偷看着她的那种愉悦
再一个月过去,偷偷看着她的愉悦不知不觉转变成一种莫名的情愫
“咦?”三个多月来,头一次见到有男孩子来接那个笑容灿烂的女孩子下班,而且从他们的互动上来看,很明显的他们是一对,刹那间,他心头涌现一股闷闷的刺痛,下一刻,他明白了。
他喜欢上那个笑容灿烂的女孩子了。
真是荒唐,他早已脱离那种年少轻狂的日子不知有多久了,而他连她的名字都不知道,居然会不知不觉地喜欢上她?
更可笑的是,对方甚至不知道有他这么一个人呢!
唐书槐苦笑着发动引擎开车离去,并告诉自己,他必须立刻切断这份感情,不能再沉溺下去了。
然而,要撇开这份感情并不如他想象中那么容易。
翌日晚,他还是等在车上,身不由主地渴望再次见到她的身影,然后,她出现了,身边没有任何人,如同往常一样又唱又跳的舞向捷运站,于是,他也一如以往般悄悄地尾随在她后面,直到捷运站。
一个月后,他护现她的男朋友只是偶尔才来接她一次,每当那种时候,他就会静静的离开,其它时候,他依然悄哨地跟着她,偷偷地看着她。
很变态的行为,他知道,但,他情不自禁
六月初,酷暑的序幕已拉开,夜晚开始一天比一天闷热,如同过往每一年的春夏交接之际时一样,但这一夜对唐书槐却是很特别的。
“不必,我们分手了,没这必要!”才三个多月,他们就要分手了?
满怀诧异,他继续倾听着,片刻后
“可以,告诉我理由。”
“就跟你说”
够了,那男孩子真没风度!
他忍不住下车上前,走到离他们不远的街灯下,虽然心里有气,但仍保持最温和的语气,毕竟,对他们而言,他是陌生人。
“有风度的男人,应该尊重女孩子的意愿。”
“你是谁?”男孩子愤怒地问。
“路人。”唐书槐往前一步,双目盯住那个高大的男孩子拽住她的手。“你再不放手,她的手臂就会瘀青了。”
“呃?”高大的男孩慌忙转头看,赶紧松手。“对不起,对不起!”
“还好啦!”她揉着臂膀。“只是请你明白,我们还是可以做朋友,可是交往,我真的没办法了。”
“但我只要一个理由”
“如果你连错在哪里都不知道,”唐书槐又忍不住了。“那么,是不是应该先反省一下,你是不是太疏忽她了?”
高大的男孩怔了一下,若有所悟地瞥向她,再低头深思片刻。
“或许,我是真的疏忽她了。可是”他喃喃道。“裴璃,能不能再给我一次机会,我发誓这次一定会”
原来她叫裴璃。
唐书槐暗暗记下了,如果他们分手了,或许,他可以
“不,以你的个性,我想你是不太可能想出为什么我会要求分手的原因的,所以,就这样分手吧,起码现在我们还可以好聚好散,不能交往,也可以做朋友。”
“那么,最后一次,让我送你回家好吗?”
“好啊!”裴璃很爽快的答应了,临行之前,她回过头来,笑出一脸感激的灿烂。“谢谢你。”
好美!
头一回在这么近的距离下见到她,方才发现她不但笑容璀璨得好像会发光,还有一副耀眼迷人的五官,身材也十分,呃,养眼。
“不客气。”唐书槐喃喃道。“晚了,快回去吧!”
话落,他就赶紧转身走开,迅速上车离去,车行还有点歪斜,有几分落荒而逃的味道。
老天,这个女孩子,裴璃,他早晚会栽在她手里的
不,他已经栽在她手里了!
拖着疲惫的步伐,唐书槐踏入电梯,按下公司的楼层按键后即倦乏地靠在电梯墙上,阖上眼,默默地等待电梯抵达。
现在是晚上六点多,正是一般人家准备用晚餐的时刻,他却在这种时候才到公司来“上班”不是他偷懒跷班,也不是摆公司老板的架子耍派头,而是他只有现在才有空到公司来工作。
当一声,电梯门开了,他睁眼跨出电梯,没走几步,电梯门便关上了,但他并没有开灯,不是省电,而是他早已习惯走在黑漆漆的公司里了。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几年来,他几乎都是在这种时间来“上班”的。
进入总经理办公室后,他才开灯,缓缓走到办公桌后,放下公文包,在高背椅上落坐,往后靠向椅背,再次阖上酸涩的眼,并没有立刻开工。
他累了!
真的很累很累,肉体上虽然不怎么累,但精神上却好累好累,累得开始怀疑自己到底还能够支撑多久?
十分钟后,他才叹了口气,振起精神,开始工作。
其实他的工作并不多,大部分的工作都由副总经理曹正廷毫无怨言地一肩扛下了,他的工作几乎只是签名,以及做一些比较重大的决策而已。
对此,他真的对曹正廷感到由衷的感激与抱歉。
曹正廷,他的大学学长,是一个爽朗热情的人,大学四年里,曹正廷一直非常的照顾他,只因为在大一上期中考时,他毫不迟疑地丢下考试,用最快的速度把一位在校门口昏倒的老太太送去就医,才得以及时救回那位老太太的命。
那位老太太恰好是卖豆浆早点,辛辛苦苦独力把曹正廷抚养长大的阿嬷。
即使因为这件突发状况而耽误了他的考试,起码他还能重修,而生命,是无法重来一次的。
所以,他认为这件事没什么大不了的,只是他应该做,也做得到的事而已。
但曹正廷一直把这份恩情牢记在心,因此特别的关怀他,就连他入伍当兵时,曹正廷也自告奋勇地帮他照顾他的女朋友田若雯,直到他退伍后
“对不起,若雯她怀孕了。”
“怀孕?”
谁的?
眼看曹正廷满脸的羞惭与愧疚,他立刻明白了,不过,他也只是感到有点意外而已,其实并不是很在意。
虽然他跟田若雯从高中时代就开始交往了,不过他一直觉得两人之间缺少了一种深刻的感受,细水长流并没有流出长江或淡水河来,也许是因为两人都是比较内敛含蓄的人,淡淡的相处爆不出激烈的火花来。
交往六年,他们甚至没亲过嘴。
所以,他很快就接受了这件事,并真诚的祝福他们,认为田若雯跟曹正廷在一起应该比跟他在一起好。
“既然有了孩子,就尽快结婚吧,不然对若雯的爸妈不好交代。”
“对不起,书槐,我”
“不,不要说对不起,学长,我祝福你们,诚心诚意的!”
然而,他愈是如此心胸宽大,曹正廷就更觉得对不起他了。
前一份大恩尚未报偿,又欠下了另一份情,特别是,当时曹正廷的阿嬷坚决反对孙子“强占”救命恩人的女友,还是唐书槐费尽了唇舌,好说歹说才使曹正廷的阿嬷点头同意让曹正廷和田若雯结婚的。
因此,当他找上曹正廷帮忙时,曹正廷二话不说就辞了原来的工作到他的公司里来,毅然承担起原该由他负责的工作,甚至在短短的两年之内,使公司业绩增长了两、三倍不止,两家工厂也增加为五家工厂。
那一年,由于感激
“书槐,这是什么?”
“年终奖金啊!”“年终奖金?百分之二十的股份?你疯了!”
“学长,这两年来,真是辛苦你了,”他感激又歉疚地道。“我真的好感激,这是我唯一能做的报答。”
“报答?你你你”曹正廷气得说不出话来了。
这么一来,曹正廷愈加觉得亏欠学弟更多了,简直不知道该如何偿还这份愧疚与恩情才好,只好更努力工作,并加倍关怀学弟
寂静的办公室里突然响起一阵电话铃响。
唐书槐右手抓话筒,左手看表,果然,九点半了,真准时。“喂?”
“可恶,书槐,你果然还在公司里,够了,可以休息了,再这样下去,你早晚会倒下来的!”
他无声苦笑。“是是是,我整理一下就回家,可以了吧?”
可是对方还不肯放过他。“你一定还没吃晚饭对不对?阿嬷炖了一锅你最爱吃的清炖牛肉,快过来解决掉!”
“可是”
“没有借口,你想让我被阿嬷碎碎念到死是不是?”
唐书槐啼笑皆非。“好好好,我过去,我过去!”
“这还差不多,快点,十点半没到,我就去抓人!”放下电话后,他以最快的速度把处理一半的工作解决掉,剩下的,只好再交还给曹正廷去处理了。
十点前五分,他离开办公大楼,进入自己的轿车内,又一次疲累的阖上了眼。
虽然在大楼地下室停车场有他专用的停车位,但现在是下班后的时间,路旁没几辆车子,停在路旁反而比较方便。
就在他几乎就要睡着了时,忽然,一阵嘈杂的声音使他猝然惊醒过来,循声望去,原来是大楼对面信息广场的夜班员工下班了,而且似乎有什么事使他们显得格外兴奋。
“上个月业绩超过加30%,副店长说要请客!”
“真的?那我们要到哪里?”
“这种时间,当然是去跳舞啰!”
“是喔,那我们又可以表演了!”
不到一分钟,唐书槐不自觉地撩起嘴角抹出一弯淡淡的笑纹。
那几个男孩、女孩竟然当街飙起舞来了,一个比一个活跃,一个比一个劲爆,好像在比赛似的。
年轻真好!
不过,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一个女孩子,因为,她的舞姿最炫,她的笑容最灿烂,她那自然不做作的笑声会使人情不自禁的跟着她一起笑起来。
最令人发噱的是,当舞动在她身旁的人不小心把她撞倒,害她一跤跌坐到地上去时,她既不生气,也不尴尬,还顺势抱膝,彷佛在表演特技似的用小屁屁在地上滴溜溜地转了一圈,再起身对着众人高高翘起迷人的小屁屁,耍宝似的扭来扭去。
众人爆笑并拍手喝辨,她也笑得更得意了。
一会儿后,当那群年轻人跟着随后出来的副店长离去,唐书槐才察觉到自己竟然在笑,而且,不知道为什么,他也不觉得那么累了。
他不晓得有多少年没像现在这样发自内心的笑过了。
于是,他发动引擎,迥转方向盘将车子驶离路旁,决定到学长那里好好大吃一顿后就回家去泡个澡,再埋头呼呼大睡一晚。
明天,应该会是精力充沛的一天。
早上八点半,唐书槐准时出门,不过不是到自己的公司去,而是到大哥的公司里,因为,上个星期大哥唐允先就打电话来“预约”了
“老三,这个月我要到欧洲去登山,你得帮我去公司看看。”
“但大哥,你已经两个月没到公司去了,而我也只是代理”
“你是我弟弟。”
“可是,大哥,我也有我自己的公司,不能一直”
“这是你欠我的!”
“”在唐爸爸的遗嘱里,唐爸爸名下的三家公司是以最公平的方式,按照三兄弟的兴趣,分别由三兄弟各自继承的,但几年下来,唐允先对自己的公司几乎是放任不管的,因为他忙着做运动。
不,不是床上运动,是真正的运动。
唐允先喜欢运动,小至游泳打球,大至爬山攀岩,他是那种一天不运动就会死的人,所以唐爸爸才会把运动器材公司分给他。
问题是,唐允先只想做身体运动,不想做头脑运动去管理公司赚钱来养自己、养老婆、养孩子,还有养他那些所费不赀的运动,于是干脆把公司丢给对公司十分有“兴趣”的大舅子去兴趣一下,自己悠哉悠哉的到处去爬山、去攀岩,去享受他的运动世界。
但唐妈妈不喜欢大媳妇,更不信任大媳妇的哥哥,于是“命令”唐允先不许再把公司整个丢给大舅子,要丢也只能丢给唐书槐,免得大媳妇的哥哥在暗中搞鬼。
妈妈的命令,他能不听吗?
所以,每当唐允先又要出门去“运动”一通电话来,他又得到大哥的公司去“上班”了。
午休时间到,唐书槐处理好大哥的公司里最后一件工作,正打算出去用过午餐后,再到自己的公司去看看,然而心下却有几分忐忑,果然,他才拎起公文包走到办公室门口,都还没来得及把手放到门把上,手机便响了。
“喂好好,我马上过去。”收起手机,他叹了口气,又不能吃午餐了。
半个多钟头后,他回到大直,他离开了好几年的家,大哥、大嫂住在这里,还有
“你终于来了。”
“妈”
“别摆那种脸色给我看,这是你欠我们的!”
“”无奈地尾随在冷眼冷脸的唐妈妈身后进入客厅,唐书槐差点呻吟出来。因为客厅里不止大嫂在,连大姊唐心兰也在,而且是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不知道洒了多久的咸水瀑布。
一见到他,两个女人就一左一右夹杀上来了。
“老三,你大哥又跑到欧洲去了”
“老三,这次我可以确定了,你姊夫在外面有女人”
唐书槐没吭声,也用不着他吭。
“好了,好了,两个人一起说,谁听得懂!”唐妈妈替他吭声了。“一个一个轮流来,心兰,你先!”不管怎样,还是自己的女儿比较重要。
于是,默默地,唐书槐开始倾听唐心兰的哭诉。
“你姊夫说是到美国出差,可是我打他的手机,接听的却是一个女人,三更半夜的,那一定是”
“大姊,美国的时间和台湾不同,你是三更半夜打去,但美国是白天啊!”唐心兰窒了一下。“可可是我打的是他的手机,为什么是女人帮他听?”
“这我也不清楚,但我想大姊你应该先问问姊夫,不要一下子就定他的罪。”
“好,你帮我问。”
“大姊你为什么不自己问?”
“你姊夫不喜欢我怀疑他。”
何止怀疑,根本就是彻底的不信任!
“大姊,”唐书槐深深叹气。“这些年来,每次你怀疑姊夫有外遇,就叫我去问他,而我问到的回答也总是没有,你甚至还要我跟踪姊夫,结果也从来没有你所想象的那种事发生过,现在你又”
“我不管,这是你欠我的!”
“好吧,我帮你问。”唐书槐无奈地道,再转向大嫂。“大嫂你是”
“你大哥又跑到欧洲去了!”唐大嫂的态度与哭哭啼啼的唐心兰恰好相反,恶形恶状的十分愤怒。“他说只要我有孩子,就会乖乖待在家里陪我和孩子,好,我生了女儿,他却又说他要的是儿子,可是他这样老是不在家,儿子要从哪里来?”
“那么大嫂你要我如何?”
“你不要管他的公司了,这样他就得乖乖的待在台湾管理自己的公司。”
他也希望能这样,可是
不抱任何希望的目光投向唐妈妈“妈,你同意吗?”唐书槐轻声问。
“当然不行!”唐妈妈不假思索地否决了。
“妈,你不公平!”唐大嫂大声抗议。“那我怎么办?”
“你不够魅力把老公留在身边,那只能怪你自己。”
“妈,你太过分了!”
才几句话,婆媳俩又开始大吵起来了,如同往常一样,唐心兰见势不对,为免遭受池鱼之殃,赶紧偷偷跷头。
眼角瞥见大姊一溜烟逃之夭夭,唐书槐也好想跟在她后面落跑,但他却不能这么做,不然后果不堪设想,天与地会一起崩塌到他身上来,可是他也不能帮任何一边,天与地照样会一起夹杀过来,只好狼狈地杵在两个女人之间摇头叹气。
婆媳之间的战争是永远平息不了的。
一个钟头后,唐书槐终于得以从两个女人的战争之中脱身,但也才刚灰头土脸地离开那个总是炮声隆隆的家,坐上车子,另一通电话又来了。
“三哥,帮个忙吧!”
“又要叫我帮你打发女人了?”唐书槐扶着额头,觉得头开始痛了。
“顶多三十万就行了啦!”对方满不在乎地说,反正不是自己出钱就好了。
“志昂,你”基本上,唐家老四唐志昂跟唐允先差不多,一个是一天没有运动就会死的人,一个是一天没有女人就会死的人,继承了广告模特儿公司,正合唐志昂所好,美女“用”不完。
好,那也没关系,他爱玩女人,那也是他家的事,但起码“用”完之后,自己的“垃圾”也要自己打包好去追垃圾车吧?
可是他偏不,老是扔给唐书槐去替他“丢垃圾”因为那总是得花上不少钱。
幸好,他只是爱玩女人,不会假戏真作,不然守在家里替他生儿育女的老婆就太可怜了。
“别忘了这是你欠我的喔,三哥!”
“这次又是谁?”
下午四点多,花了五十万,终于打发掉唐志昂第n个女人,转个身,又接到了一通电话。
“三哥,我是振云,小茹说她不舒服,麻烦你送她到医院好吗?”
“可是我很忙,你不能抽个空”
“我在开会。”
“好吧!”
萧心茹是唐爸爸在外面的女人生的女儿,自小体弱多病,三天两头的住院。
那也无妨,她的丈夫程振云就爱她的纤细飘逸,我见犹怜,婚后一年里,他就像捧着世上最珍贵的宝物一样把老婆捧在心口上呵护。
然而,当程振云发现老婆的病至少有一半是心理因素所造成的,只因为他要上班,不能时时刻刻陪伴在她身边,他就开始不耐烦了,之后,每当萧心茹又打电话哭诉说她不舒服,要他赶快回家送她去医院时,他就会推给唐书槐去想办法。
虽然不同母亲,但毕竟也是他爸爸的女儿,他的妹妹,他能不管吗?
接着,往医院途中,病恹恹的萧心茹用那种“我快死了,请你帮我完成最后一项心愿好吗?”的模样,又提出了要求。
“三哥,我妈妈又挨打了,你可以帮我去看看她吗?”
唐爸爸去世后不久,萧心茹的妈妈就跟了别的男人,可是她的眼光不好,老是跟错男人,不是挨打就是被骗财,然后她就会来找萧心茹哭诉,而萧心茹也很自然的把问题丢给唐书槐。
唐书槐也知道萧心茹的本意是希望他能代替她照顾她妈妈,她妈妈就不需要再去找男人养了,但他更知道如果他真的这么做的话,唐妈妈和他的哥哥、姊姊、弟弟四人会连手把他活埋到唐爸爸的坟墓旁,所以他不敢。
“萧姨不应该再跟着那个男人了。”
“那谁要养她?”
“”晚上七点多,唐书槐终于来到自己的公司,又是一身疲惫地拖着脚步,摸黑进入办公室里,开灯,落坐,倦怠的阖上眼休息。
真的好累!
但十分钟后,他还是勉强振作起精神来开始办公,也一如以往般,九点半时,电话响了。
“喂?”
“该休息了,阿嬷叫你到我家来吃饭,等你喔!”
“但”
他才回了一个字而已,对方就很干脆的挂断电话了,他不由哭笑不得,摇摇头叹口气,尽快处理好最后一件公事后,又拖着疲乏的身子离开公司。
坐入车里,刚发动引擎,不经意瞥见信息广场的员工下班了,一群人嘻嘻哈哈地往捷运站那头走去,虽然是好几天前的事了,但由于印象相当深刻,他仍下意识凝目寻找那个笑容格外灿烂的女孩子,却不见她的踪影。
正感怅然之际,又一个女孩子独自从信息广场内出来了。
但见她一出来就贼兮兮的左看看,右瞧瞧,没人,旋即愉快的笑开来,然后拉开嗓门开始一边唱一边跳,自得其乐地朝捷运站那方向舞去。
她唱的是英文歌,说实话,他对现代歌曲一点概念也没有,但她的歌喉清新有力,也不会荒腔走板,加上她的舞姿总是那么炫、那么劲爆,欣赏她的歌舞真的是一种享受,会让人不由自主地振奋起来。
于是,他静静地开着车子尾随在她身后,直到十字路口,才见她舞动一半的手脚骤然僵住,三秒后,拉开尴尬的嘴,对一个用奇怪的眼神打量她的欧巴桑俏皮地吐了吐舌头,再若无其事的收回挥舞在两旁的手和半跪在地上的腿,然后换上一本正经的表情,一板一眼的前后摆动两手,还踏正步,像排路队的一年级小学生似的走到对面的捷运站。
他不禁失声笑出来。
好有趣的女孩子,不但活泼大方,又十分俏皮幽默,应该是个很会带动气氛的开心果。
就从这日开始,每天晚上,下意识地,除非有意外状况发生,否则他都会在十点以前结束工作并到车上等候,因为她总是等其它员工离开之后才会出来,然后一个人又唱又跳的到捷运站搭车,而他就悄悄地开车跟随在她身后,直到她进入捷运站。
一个月过去,他养成了习惯,只要一天没见到她,似乎就失去了撑过第二天的动力
又一个月过去,他爱上了偷偷看着她的那种愉悦
再一个月过去,偷偷看着她的愉悦不知不觉转变成一种莫名的情愫
“咦?”三个多月来,头一次见到有男孩子来接那个笑容灿烂的女孩子下班,而且从他们的互动上来看,很明显的他们是一对,刹那间,他心头涌现一股闷闷的刺痛,下一刻,他明白了。
他喜欢上那个笑容灿烂的女孩子了。
真是荒唐,他早已脱离那种年少轻狂的日子不知有多久了,而他连她的名字都不知道,居然会不知不觉地喜欢上她?
更可笑的是,对方甚至不知道有他这么一个人呢!
唐书槐苦笑着发动引擎开车离去,并告诉自己,他必须立刻切断这份感情,不能再沉溺下去了。
然而,要撇开这份感情并不如他想象中那么容易。
翌日晚,他还是等在车上,身不由主地渴望再次见到她的身影,然后,她出现了,身边没有任何人,如同往常一样又唱又跳的舞向捷运站,于是,他也一如以往般悄悄地尾随在她后面,直到捷运站。
一个月后,他护现她的男朋友只是偶尔才来接她一次,每当那种时候,他就会静静的离开,其它时候,他依然悄哨地跟着她,偷偷地看着她。
很变态的行为,他知道,但,他情不自禁
六月初,酷暑的序幕已拉开,夜晚开始一天比一天闷热,如同过往每一年的春夏交接之际时一样,但这一夜对唐书槐却是很特别的。
“不必,我们分手了,没这必要!”才三个多月,他们就要分手了?
满怀诧异,他继续倾听着,片刻后
“可以,告诉我理由。”
“就跟你说”
够了,那男孩子真没风度!
他忍不住下车上前,走到离他们不远的街灯下,虽然心里有气,但仍保持最温和的语气,毕竟,对他们而言,他是陌生人。
“有风度的男人,应该尊重女孩子的意愿。”
“你是谁?”男孩子愤怒地问。
“路人。”唐书槐往前一步,双目盯住那个高大的男孩子拽住她的手。“你再不放手,她的手臂就会瘀青了。”
“呃?”高大的男孩慌忙转头看,赶紧松手。“对不起,对不起!”
“还好啦!”她揉着臂膀。“只是请你明白,我们还是可以做朋友,可是交往,我真的没办法了。”
“但我只要一个理由”
“如果你连错在哪里都不知道,”唐书槐又忍不住了。“那么,是不是应该先反省一下,你是不是太疏忽她了?”
高大的男孩怔了一下,若有所悟地瞥向她,再低头深思片刻。
“或许,我是真的疏忽她了。可是”他喃喃道。“裴璃,能不能再给我一次机会,我发誓这次一定会”
原来她叫裴璃。
唐书槐暗暗记下了,如果他们分手了,或许,他可以
“不,以你的个性,我想你是不太可能想出为什么我会要求分手的原因的,所以,就这样分手吧,起码现在我们还可以好聚好散,不能交往,也可以做朋友。”
“那么,最后一次,让我送你回家好吗?”
“好啊!”裴璃很爽快的答应了,临行之前,她回过头来,笑出一脸感激的灿烂。“谢谢你。”
好美!
头一回在这么近的距离下见到她,方才发现她不但笑容璀璨得好像会发光,还有一副耀眼迷人的五官,身材也十分,呃,养眼。
“不客气。”唐书槐喃喃道。“晚了,快回去吧!”
话落,他就赶紧转身走开,迅速上车离去,车行还有点歪斜,有几分落荒而逃的味道。
老天,这个女孩子,裴璃,他早晚会栽在她手里的
不,他已经栽在她手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