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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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支舞的音乐响起,朱天郡原想退到角落,没想到张可栗却挽着他的手说“一起吧。”
他来不及说话,旋即被她带到舞池中央。
她的手很自然的扶着他的肩膀,抬起头对他一笑“我们跳舞。”
“张可栗,你嗑药啦?”
“你才嗑药。”
“那怎么突然不躲我了?”这段时间以来,明明就是连正眼瞧他都不太敢的人,居然拉他跳舞。
“因为我开窍了。”而且刚刚喝了一大杯的威士忌壮胆,不会醉,但会让她不要再这么畏缩,让她可以提起勇气正眼看他。
在进入宴会厅前,她告诉自己要跟前夫再跳一次舞,为了即将到来的别离,她一定要完成这项任务不可。
“两个多月才开窍,真有效率。”
张可栗转了一个圈,趁着再次面对他时,轻轻的弯了一下膝盖“多谢夸奖。”
她嘴角那一抹略带顽皮的笑意,很轻易的勾起朱天郡内心深处的柔软——这女人是上天派来折磨他的,他的心情总会因为她的一句话或是一个眼神起了惊天变化。
看她穿低领的衣服会不高兴,看她拿零食当正餐觉得不健康,知道她每个周末都跟庄佑梅泡夜店到深夜,会故意在周一早上丢一大堆工作给她,让她记得下次要少喝一点,以免宿醉影响工作。
那日在餐厅,她那样慎重为自己过去的错误跟不智道歉之后,他足足在办公室发了一下午的呆。
是的,发呆。
总是被怀疑有德国人基因的他,竟然把时间用在空想上,他上一次发呆应该是发现她爱上别人之后。
他一直在想,如果她是这样的为她的外遇抱歉,那么,他要不要原谅她,真正的原谅,像母亲原谅父亲那样的原谅。
母亲当时说“当然是会生气跟伤心,尤其那时候我还正在怀你,觉得好难过,一直想知道为什么你爸会这样对我,唯一感一到欣慰的是,当我们说开后,他跟我承认那是一时迷惑,请我原谅他,说他会证明给我看,他值得被原谅。”
“所以,妈就原谅爸了?”
“那时面临两个选择,一是离开他,然后失去他,第二是原谅他,然后重新得到他,因为知道自己还爱他,所以选择了第二条路事实也证明,我的选择是对的,赌一口气很容易,但是我知道什么是我要的。”
朱天郡看着眼前这个与自己跳舞的女人,脑海中不断想起那日母亲跟他说的话——先离开他,然后失去他,第二次原谅他,然后重新得到他。
原谅他,重新得到他
“张可栗。”
“嗯。”“你现在有交往对象吗?”
“我有的话,就不会跟梅子每天黏在一起,还被误会是一对了。”
“没试过联谊?”
“有啊,可是我好像还是不太能接受那种事情。”
他带着她转个圈圈“哪种事情?”
“别上号码牌,每个人手上一块板子,交谈五分钟,打分数,下一个,交谈五分钟,再打分数,两个小时下来,板子上密密麻麻,有圈有叉有三角形,可是你真的想不起来谁长什么样子,问的话都是,你家里有什么人,你是哪里毕业的,什么工作,有没有房产——当然这很重要,只是我就是不喜欢这样。”
朱天郡笑了笑,他参加的也都是,问题更麻辣,会直接问他月薪多少,能不能接受不养孩子过两人世界。
他的月薪可以吸引很多女性,但他一定要孩子这点却又会击退很多女性。
在这点上,他很传统,他想要的是自已的孩子——自己的骨血,自己的基因,相似的容貌,以及相似的习惯。
宝宝很可爱,他希望越多越好。
最好每天开门回家,一堆小孩扑上来叫爸爸,然后互相吵着要他先看谁今天的功课,今天的作品,听他们说今天在学校发生什么事。
“以婚姻为前提的联谊不都是这样吗?”用条件来论斤秤两。
“我知道,我只是不喜欢,如果我结婚,一定是因为想跟对方一起生活,如果我想跟对方一起生活,一定是因为我爱他,爱是彼此之间的感觉,那跟工作房产是两回事,简单来说,我爱他,他没有房子也没关系,我不爱他,他有一百栋房子也没用。”
“所以我们结婚的时候,你是爱我的。”
“那当然”呃,好吧,虽然一杯威士忌醉不了她,但还是对判断力造成某种程度的阻碍。
男人的表情很奇特,张可栗囧得想找地洞钻。
她一定是哪条神经不对劲,居然会想跟他跳舞,辞职就辞职,什么舞,她现在彻底了解,失言如覆水,难收回。
希望他不会发现哪里不对然后要她说清楚,可恶,音乐为什么还不停?他们跳的是小舞曲又不是交响乐,也太久了。
仿佛听见她内心的抱怨,音乐恰巧在这时候停止,张可栗松了一口气,假装没事的说“来去喝点东西吧。”
为了要压惊,第二杯威士忌下肚。
一整晚,朱天郡没再提任何让她尴尬的问题,她悬着的心慢慢放下。
厂商很多,客户很多,每人喝一点喝一口。整晚下来已经喝了不少,幸好她跟梅子平常在夜店交了不少学费,三五杯烈酒还在她的控制范围内,她有醉意,无醉态,在外人眼中,她仍是个“优雅的东方仕女”——那是今晚一个匈牙利籍的出资者称赞她的话。
虽然大胡子不是她的菜,但被称赞还是值得高兴的。
一如往常的,她高兴,朱天郡就不高兴了。
几乎是时间一到,他就告辞。
主子都走了,奴婢能做的当然就是赶快跟上去,于是她对大胡子挥挥手,快步跟上朱天郡离去的背影。
男人走得很快,她匆忙买来搭配礼服的鞋子其实不是那样合脚,微有醉意之下,悲剧自然就在宴会厅外那光可监人的大理石磨光地板上发生了,她跌倒了,而且跌得很惨烈。
头晕膝盖疼,饶是如此,她还是在第一时间赶紧爬起来,很好,没人注意。
一拐一拐的跳到旁边的小沙发上,张可栗赶紧脱下鞋子,痛痛痛痛痛,一边揉一面在内心骂着,走那么快干么,没看到她今天的鞋子很高吗?
算了,她自己回去。
反正又不是没来过——虽然是四年前的蜜月,但好歹也是待了半个多月,怎么叫车付钱她还是懂的。
脾气这么大,还敢幻想孩子满屋,不当老孤单就不错了,除非是要钱不要爱,不然谁受得了
还好明天就要登机,她要穿着夹脚拖到戴高乐,皇上就尽量西装笔挺吧,她不但要穿夹脚拖还要穿碎花裤,哼。
她都已经说了好多次,那封狗屁不通的自荐书不是她写的,他偏要带她来——
以为离婚夫妻再度共赴蜜月地点会让她退缩吗没错,她是被打击了。
被这里的街景跟天空给打击了,被不断听到的法文给打击了。
当时两人手挽着手走过一条又一条的大道,真的处处是风景,现在计程车开过一条又一条似曾相识的大道,真的处处是地狱。
朱天郡虽然表面温和,而且一副“过去的事情我已经忘记了,我们就当朋友吧”的样子,事实上看到她时,还是会忍不住一把火吧,所以用这种不着痕迹的方式来修理她。
也不想想她是为了谁。
张可栗好想大吼:混帐小子,你能有今天的成就,都是因为我啊?
朱天郡走到饭店门口,没见到人跟下来,等了五分钟,还是不见人影,又一个五分钟过去,张可栗依旧没出现。男人神色越来越不善,跟那个匈牙利的大胡子有这么多话说吗?
再一个五分钟——慢着,刚刚从另一扇旋转门出去的就是那个匈牙利的大胡子对吧,大胡子人都下来了,那可栗
朱天郡连忙回头,搭了电梯到宴会厅。
一走出三楼,马上看到可栗弯着腰,坐在沙发上揉脚,背脊一起一伏的,看起来像在哭似的。
他走到她身边,蹲了下来——果然,两个眼睛泡泡的,紧抿着小嘴,一副随时会哭的样子。
“扭到了?”
“在前面那边跌倒了。”
“疼不疼?”
张可栗摇摇头,拎起鞋子“我没事,走吧。”
男人突然想起他们在纽约时,可栗有次在大雪泥泞中跌了个四脚朝天,坐在地上要他背的样子,他笑她是个撒娇鬼,她笑着回答“你是我男朋友,我当然跟你撒娇啊。”
那像一个记忆开关,不过瞬间,他已经想起好多事情。
两人在中国留学生的聚会上认识,第一次想约她出去却被她回绝,理由是“我不陪人打发时间。”
当下他羞愧得直想找地洞钻——没错,那时他只是觉得一个人吃中饭有点无聊,然后刚好看到一个认识的人,而他对这个人的印象还不错,于是随口邀约。
他在学校是风云人物,念的科系虽然是母亲苦苦哀求才勉强申请的设计学院,但凭着天赋跟从小的耳濡目染,所以即使不喜欢,仍让教授视之为得意门生。
活动方面自然不用说,他爱玩能玩,加上家境好,别说学校内的活动,即使是到墨西哥度个短假期,去加拿大滑雪这种活动,也一样能参加。
外型好,身家好,个性外向,他在约女孩子方面几乎是无往不利,这是第一次被拒绝,而且还是这样的被拒绝。
几个月后,当两人成为男女朋友,他提起这件事时,可栗嘟着嘴巴说“本来就是,我才不要当什么爱妃昵。”
男人不懂什么叫爱妃,因此拱手求教。
“那些绕着你的女孩子就叫爱妃啊,你一约就会到我可以对一个人有感觉,但是我不会因为有感觉而愿意陪他打发时间你了解我在说什么吗?”
“我可以不要得到,但是不能只陪着池—一当然有些女孩子做得到,可我不行,对我来说,爱情这种东西除了是爱他,也得爱我自己才行,如果他要我待在他身边,那他就要拿爱来交换,爱平衡,比较容易长久。”
第一支舞的音乐响起,朱天郡原想退到角落,没想到张可栗却挽着他的手说“一起吧。”
他来不及说话,旋即被她带到舞池中央。
她的手很自然的扶着他的肩膀,抬起头对他一笑“我们跳舞。”
“张可栗,你嗑药啦?”
“你才嗑药。”
“那怎么突然不躲我了?”这段时间以来,明明就是连正眼瞧他都不太敢的人,居然拉他跳舞。
“因为我开窍了。”而且刚刚喝了一大杯的威士忌壮胆,不会醉,但会让她不要再这么畏缩,让她可以提起勇气正眼看他。
在进入宴会厅前,她告诉自己要跟前夫再跳一次舞,为了即将到来的别离,她一定要完成这项任务不可。
“两个多月才开窍,真有效率。”
张可栗转了一个圈,趁着再次面对他时,轻轻的弯了一下膝盖“多谢夸奖。”
她嘴角那一抹略带顽皮的笑意,很轻易的勾起朱天郡内心深处的柔软——这女人是上天派来折磨他的,他的心情总会因为她的一句话或是一个眼神起了惊天变化。
看她穿低领的衣服会不高兴,看她拿零食当正餐觉得不健康,知道她每个周末都跟庄佑梅泡夜店到深夜,会故意在周一早上丢一大堆工作给她,让她记得下次要少喝一点,以免宿醉影响工作。
那日在餐厅,她那样慎重为自己过去的错误跟不智道歉之后,他足足在办公室发了一下午的呆。
是的,发呆。
总是被怀疑有德国人基因的他,竟然把时间用在空想上,他上一次发呆应该是发现她爱上别人之后。
他一直在想,如果她是这样的为她的外遇抱歉,那么,他要不要原谅她,真正的原谅,像母亲原谅父亲那样的原谅。
母亲当时说“当然是会生气跟伤心,尤其那时候我还正在怀你,觉得好难过,一直想知道为什么你爸会这样对我,唯一感一到欣慰的是,当我们说开后,他跟我承认那是一时迷惑,请我原谅他,说他会证明给我看,他值得被原谅。”
“所以,妈就原谅爸了?”
“那时面临两个选择,一是离开他,然后失去他,第二是原谅他,然后重新得到他,因为知道自己还爱他,所以选择了第二条路事实也证明,我的选择是对的,赌一口气很容易,但是我知道什么是我要的。”
朱天郡看着眼前这个与自己跳舞的女人,脑海中不断想起那日母亲跟他说的话——先离开他,然后失去他,第二次原谅他,然后重新得到他。
原谅他,重新得到他
“张可栗。”
“嗯。”“你现在有交往对象吗?”
“我有的话,就不会跟梅子每天黏在一起,还被误会是一对了。”
“没试过联谊?”
“有啊,可是我好像还是不太能接受那种事情。”
他带着她转个圈圈“哪种事情?”
“别上号码牌,每个人手上一块板子,交谈五分钟,打分数,下一个,交谈五分钟,再打分数,两个小时下来,板子上密密麻麻,有圈有叉有三角形,可是你真的想不起来谁长什么样子,问的话都是,你家里有什么人,你是哪里毕业的,什么工作,有没有房产——当然这很重要,只是我就是不喜欢这样。”
朱天郡笑了笑,他参加的也都是,问题更麻辣,会直接问他月薪多少,能不能接受不养孩子过两人世界。
他的月薪可以吸引很多女性,但他一定要孩子这点却又会击退很多女性。
在这点上,他很传统,他想要的是自已的孩子——自己的骨血,自己的基因,相似的容貌,以及相似的习惯。
宝宝很可爱,他希望越多越好。
最好每天开门回家,一堆小孩扑上来叫爸爸,然后互相吵着要他先看谁今天的功课,今天的作品,听他们说今天在学校发生什么事。
“以婚姻为前提的联谊不都是这样吗?”用条件来论斤秤两。
“我知道,我只是不喜欢,如果我结婚,一定是因为想跟对方一起生活,如果我想跟对方一起生活,一定是因为我爱他,爱是彼此之间的感觉,那跟工作房产是两回事,简单来说,我爱他,他没有房子也没关系,我不爱他,他有一百栋房子也没用。”
“所以我们结婚的时候,你是爱我的。”
“那当然”呃,好吧,虽然一杯威士忌醉不了她,但还是对判断力造成某种程度的阻碍。
男人的表情很奇特,张可栗囧得想找地洞钻。
她一定是哪条神经不对劲,居然会想跟他跳舞,辞职就辞职,什么舞,她现在彻底了解,失言如覆水,难收回。
希望他不会发现哪里不对然后要她说清楚,可恶,音乐为什么还不停?他们跳的是小舞曲又不是交响乐,也太久了。
仿佛听见她内心的抱怨,音乐恰巧在这时候停止,张可栗松了一口气,假装没事的说“来去喝点东西吧。”
为了要压惊,第二杯威士忌下肚。
一整晚,朱天郡没再提任何让她尴尬的问题,她悬着的心慢慢放下。
厂商很多,客户很多,每人喝一点喝一口。整晚下来已经喝了不少,幸好她跟梅子平常在夜店交了不少学费,三五杯烈酒还在她的控制范围内,她有醉意,无醉态,在外人眼中,她仍是个“优雅的东方仕女”——那是今晚一个匈牙利籍的出资者称赞她的话。
虽然大胡子不是她的菜,但被称赞还是值得高兴的。
一如往常的,她高兴,朱天郡就不高兴了。
几乎是时间一到,他就告辞。
主子都走了,奴婢能做的当然就是赶快跟上去,于是她对大胡子挥挥手,快步跟上朱天郡离去的背影。
男人走得很快,她匆忙买来搭配礼服的鞋子其实不是那样合脚,微有醉意之下,悲剧自然就在宴会厅外那光可监人的大理石磨光地板上发生了,她跌倒了,而且跌得很惨烈。
头晕膝盖疼,饶是如此,她还是在第一时间赶紧爬起来,很好,没人注意。
一拐一拐的跳到旁边的小沙发上,张可栗赶紧脱下鞋子,痛痛痛痛痛,一边揉一面在内心骂着,走那么快干么,没看到她今天的鞋子很高吗?
算了,她自己回去。
反正又不是没来过——虽然是四年前的蜜月,但好歹也是待了半个多月,怎么叫车付钱她还是懂的。
脾气这么大,还敢幻想孩子满屋,不当老孤单就不错了,除非是要钱不要爱,不然谁受得了
还好明天就要登机,她要穿着夹脚拖到戴高乐,皇上就尽量西装笔挺吧,她不但要穿夹脚拖还要穿碎花裤,哼。
她都已经说了好多次,那封狗屁不通的自荐书不是她写的,他偏要带她来——
以为离婚夫妻再度共赴蜜月地点会让她退缩吗没错,她是被打击了。
被这里的街景跟天空给打击了,被不断听到的法文给打击了。
当时两人手挽着手走过一条又一条的大道,真的处处是风景,现在计程车开过一条又一条似曾相识的大道,真的处处是地狱。
朱天郡虽然表面温和,而且一副“过去的事情我已经忘记了,我们就当朋友吧”的样子,事实上看到她时,还是会忍不住一把火吧,所以用这种不着痕迹的方式来修理她。
也不想想她是为了谁。
张可栗好想大吼:混帐小子,你能有今天的成就,都是因为我啊?
朱天郡走到饭店门口,没见到人跟下来,等了五分钟,还是不见人影,又一个五分钟过去,张可栗依旧没出现。男人神色越来越不善,跟那个匈牙利的大胡子有这么多话说吗?
再一个五分钟——慢着,刚刚从另一扇旋转门出去的就是那个匈牙利的大胡子对吧,大胡子人都下来了,那可栗
朱天郡连忙回头,搭了电梯到宴会厅。
一走出三楼,马上看到可栗弯着腰,坐在沙发上揉脚,背脊一起一伏的,看起来像在哭似的。
他走到她身边,蹲了下来——果然,两个眼睛泡泡的,紧抿着小嘴,一副随时会哭的样子。
“扭到了?”
“在前面那边跌倒了。”
“疼不疼?”
张可栗摇摇头,拎起鞋子“我没事,走吧。”
男人突然想起他们在纽约时,可栗有次在大雪泥泞中跌了个四脚朝天,坐在地上要他背的样子,他笑她是个撒娇鬼,她笑着回答“你是我男朋友,我当然跟你撒娇啊。”
那像一个记忆开关,不过瞬间,他已经想起好多事情。
两人在中国留学生的聚会上认识,第一次想约她出去却被她回绝,理由是“我不陪人打发时间。”
当下他羞愧得直想找地洞钻——没错,那时他只是觉得一个人吃中饭有点无聊,然后刚好看到一个认识的人,而他对这个人的印象还不错,于是随口邀约。
他在学校是风云人物,念的科系虽然是母亲苦苦哀求才勉强申请的设计学院,但凭着天赋跟从小的耳濡目染,所以即使不喜欢,仍让教授视之为得意门生。
活动方面自然不用说,他爱玩能玩,加上家境好,别说学校内的活动,即使是到墨西哥度个短假期,去加拿大滑雪这种活动,也一样能参加。
外型好,身家好,个性外向,他在约女孩子方面几乎是无往不利,这是第一次被拒绝,而且还是这样的被拒绝。
几个月后,当两人成为男女朋友,他提起这件事时,可栗嘟着嘴巴说“本来就是,我才不要当什么爱妃昵。”
男人不懂什么叫爱妃,因此拱手求教。
“那些绕着你的女孩子就叫爱妃啊,你一约就会到我可以对一个人有感觉,但是我不会因为有感觉而愿意陪他打发时间你了解我在说什么吗?”
“我可以不要得到,但是不能只陪着池—一当然有些女孩子做得到,可我不行,对我来说,爱情这种东西除了是爱他,也得爱我自己才行,如果他要我待在他身边,那他就要拿爱来交换,爱平衡,比较容易长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