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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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在他胸口的时候,甘却能听见他的心跳声, 隔着衣服, 隐隐的狂, 无名的伤。
听了一会儿, 她抬头问他:“你不激动呀?”
约莫是觉得好笑,他露出一种凉薄的笑, “理由。”
“我们在一起了呀!”
“我们不是在一起好多天了吗?”
“那不一样!”甘却努力启动自己的所有语言储备向他解释, “之前那样, 虽然是在一起,但你也可以随时扔下我的嘛;可是现在的在一起,就意味着、你不可以随便不要我啦。”
张存夜习惯性挑了挑眉, 没回应。
“所以所以,张张你真的不想跟我一样开心吗?”她执着地仰着脸询问,呵出的热气在冬夜的街头像梦幻云朵一般。
他垂眸瞧了她好一会儿, 屈指在她微翘的鼻尖轻轻蹭了一下。
“我不是告诉过你吗?每一种人开心的方式是不尽相同的。”
“是告诉过我, 但是”甘却犹豫了短暂的几秒“难道我们不是同一种人吗?”
“你猜。”
“我猜是吧。”
他又像方才那样笑了笑, “那就是。”
“嘿嘿, 我就知道嘛, 怎么可能不是同一种。”
张存夜没再搭话, 揽着她肩膀往广场走去。
走了好几分钟, 甘却才猛然反应过来,侧首指着他“那你到底开不开心呀?”
他眉眼无澜, 反倒透着点捉弄的意思,对着左边的人露出牙齿“开心,嘻--嘻--嘻。”
麻雀儿终于满足了,反手向上拉住他垂在她左边锁骨处的长指,慢悠悠晃着,笑颜逐开。
广场一角有诗社活动,宣传者们正在卖力吸引过路人的目光,希望多拉些人参加活动。
甘却的注意力立刻被他们勾走了,不停地扭头去看。
“怎么,会作诗啊?”他随口调侃。
“不会唉,”她老老实实承认“就是觉得好像很好玩的样子。”
“诗社活动永远都出不了什么名篇,图的就是热闹。”
“这样呀,”她扯着他的食指晃来晃去,试探着问“那张张你会作诗吗?”
还没等他回答,她又立刻补了一句:“我感觉你一定会!而且肯定特别厉害。”
张存夜:妈的,这傻子真会给人戴高帽。
“你的感觉都是错误的,那叫‘错觉’。”他怎么可能中她这种拙劣的圈套。
“哎呀你就、就带我去看看嘛,看一眼就走啦。”她的脑袋在他身侧蹭来蹭去。
张存夜:很好,试图撒娇了。
他的脚步停都没停,说:“看一眼我会死。”
“你胡说!哪会那么严重嘛!”
“我说会就会。”
甘却气结,身后的诗社活动就快开幕了,她的眼睛滴溜溜地转来转去。
“哎呦,我的脚!”
她松开他的手,弯下腰去查看自己的脚踝,委屈巴巴地说:“好像扭到了,好痛啊,走不了了”
张存夜咬了咬唇角:特么还会耍赖呢,本事不小。
垂着眼帘静静看着蹲在地上的人,不一会儿,他转身就往回走,什么也没说,胜券在握。
不,是各妥协一半。
果不其然,刚刚还说扭了脚的人立刻生龙活虎地跟过来,模样狗腿地笑着挽他手臂。
“你要带我去啦?”
他轻哼一声,不想理她。
在这一年的荷兰,在经历了不长不短的十几年人生之后,张存夜偏执又清醒地认为:
太义无反顾的感情,终有一天会太辛苦,没有退路,却又什么都留不住。
你爱的人终将离你而去,爱你的人也会伤你至深。
只有诗人和疯子,才过分强调人类的感情,才会把感情奉为全宇宙最玄妙的续命药。
因为只有这两种人才拥有惯性自欺的能力。
他一向欣赏不来以感情为主题的诗作,他偏爱那些指向生命和人性最深处矛盾的语言。
而这一类广场或者地下的诗社活动,通常都充斥着陈词滥调和自我陶醉,谈论男女爱情,歌颂家国情谊。
没意思。
“这位置能看到那个光圈吗?”他难得地想起她的身高,站在人群中很容易被遮住视线。
甘却左右挪着角度,但无论挪到哪儿都有人挡住她。
只能苦恼地跟他说:“张张,我好像真的很矮哎。”
“别指望我把你举起来。”
“什么呀,我又没有说”
甘却想象一下那画面就觉得害羞,然后又想到他的体重,顿时找到了底气。
“再说了,你、你的力气也不够呀,举高高什么的,你就吹啦。”
张存夜一瞬不瞬地盯着她看,用眼神把她全身上下凶了个遍,尔后说:“来,凑我耳边再说一遍。”
她缩了缩脖子,往旁边躲“我不!我、我忘词了”
其实她不算矮,有着正常十七岁女孩子该有的身高。
但这里的围观群众实在太多,张存夜只能带着她往前挤,挤着挤着,不知怎么的就挤到了最前面一圈。
“行吗?”他问她,同时下意识戴上卫衣连帽。
“简直太棒啦!”甘却还是第一次围观这种大型活动,总感觉会有很厉害的场面上演。
她伸手过去,想牵他的手,但他把两手揣在自己卫衣口袋里了,沉静地站在那里,看着人群中间的那个圆形站台。
有那么几秒,甘却觉得他像个水晶气泡一样,与这座城的热闹繁华格格不入,疏离又脆弱。
他的前后左右,人头攒动,霓虹灯闪,鼓点作响,一切都是彩色的,亮色的,鲜活的,生动的。
唯独他这个人,站在那里成了灰色的幻影。
甘却瞄了瞄他的口袋,悄悄把自己的手塞进去,摸到他冰凉的长指。
“做什么?”张存夜瞥了她一眼,语气不怎么好。
“暖吗?”她握住他的手,笑嘻嘻地仰脸问他。
“拿开。”
“不要!”
她大着胆靠过去,依偎在他身旁说:“情侣应该牵手的呀,下午的时候你说我们不是,但现在已经是啦!”
他没再让她把手拿开,任她握着。但也没再跟她说话。
他似乎把全部注意力都放在那个站台上,又似乎在盯着某个虚空的地方。
诗社活动的主持人讲了几句开场白之后,陆续有人站上去朗诵诗句。
甘却跟着众人偶尔鼓掌,但是那些诗句她一句都听不懂,只感觉这些人读书的调子都抑扬顿挫的,好像很高深的样子。
闹闹腾腾地进行了大半个小时,她拿眼角余光去瞄身旁的人,发现他还是那副样子。似乎很认真,又似乎在神游。
中间突如其来一个所谓的随机抽人环节,好死不死地他们就站在第一圈。
眼看着主持人抱着抽号箱逮人抽了大半圈也没抽出一个半个来,到了他们这里,张存夜往后倒退,藏进后面的人群中。
但是他没来得及通知那一脸懵的傻子,于是就眼睁睁地看着她傻乎乎地把手伸进小箱子里。
然后再耳力分明地听着主持人宣布她成为了今晚第一位“街头诗人”有请她上台随口作诗。
靠,连英语都不会说,他们想她念出什么诗来?
还“街头诗人”举办活动的组织者怕是缺了个脑子。
甘却一头雾水,转身去搜寻他的身影。
张存夜认栽了,上前跟主持人交谈了几句,表示他愿意代替女朋友上去诌两句。
“待着别乱跑。”他回头嘱咐她。
仍然茫然得不行的甘却乖乖点头,然后就看见他两手插着兜走上那个圆形站台。
一圈亮而不刺眼的强光笼在他周身,人群渐渐安静下来,像等待之前每一位朗诵者开口那样。
骨节分明的漂亮手指轻轻搭在固定式话筒边上,他清了清嗓子。
手长得好看的人做小动作显得格外优雅,但只有甘却知道他掌心的皮肤过敏还没好。
他很快就开始了,说英语时语速流畅而适中。
可惜她什么都听不懂。
什么都听不懂。
今夜的气温很冷,他穿得依然单薄而宽松,修身又闲适;他的肤色在灯光下看起来白得更加不真实,轮廓更加分明。
甘却舔了舔唇,眯着眼仔细看他的一举一动。
他垂着眸站在那里不紧不慢地说话,疏离感所带来的光辉和独特使得他轻而易举吸引人群的目光。
她觉得胸口有点闷,反复刮着衣角,想要他快点下来。
终于挨到他念完,还没等他弯腰致谢,甘却就扯着嗓子喊了他一句。
张存夜分神看了她一眼,略匆忙地低首收了个尾,从台上走下来。
掌声从人群中响起,主持人想拉住他不让走,甘却立刻跑过去抱住他手臂,朝着主持人笑了笑,然后赶紧拉着他往外挤,抢亲一般。
“被人下药了?”张存夜被她拉着走,皱了皱眉。
“快走啦!我不喜欢这地儿了。”
“自作孽。”
“是啦是啦,是我自找的。”
终于挤出来之后,她依然两手抱着他手臂没放开,脸贴着他衣服。
“十八岁,以后我们不要来这种地方了。”
这种地方让她觉得他很陌生。
好像只要她一放开手,他在喧闹的人群中就可以闪耀。
而他一发光,她就看不清他的面目;
他一发光,注视的地方就总是那么遥远,仿佛是她永远够不到的世界。
贴在他胸口的时候,甘却能听见他的心跳声, 隔着衣服, 隐隐的狂, 无名的伤。
听了一会儿, 她抬头问他:“你不激动呀?”
约莫是觉得好笑,他露出一种凉薄的笑, “理由。”
“我们在一起了呀!”
“我们不是在一起好多天了吗?”
“那不一样!”甘却努力启动自己的所有语言储备向他解释, “之前那样, 虽然是在一起,但你也可以随时扔下我的嘛;可是现在的在一起,就意味着、你不可以随便不要我啦。”
张存夜习惯性挑了挑眉, 没回应。
“所以所以,张张你真的不想跟我一样开心吗?”她执着地仰着脸询问,呵出的热气在冬夜的街头像梦幻云朵一般。
他垂眸瞧了她好一会儿, 屈指在她微翘的鼻尖轻轻蹭了一下。
“我不是告诉过你吗?每一种人开心的方式是不尽相同的。”
“是告诉过我, 但是”甘却犹豫了短暂的几秒“难道我们不是同一种人吗?”
“你猜。”
“我猜是吧。”
他又像方才那样笑了笑, “那就是。”
“嘿嘿, 我就知道嘛, 怎么可能不是同一种。”
张存夜没再搭话, 揽着她肩膀往广场走去。
走了好几分钟, 甘却才猛然反应过来,侧首指着他“那你到底开不开心呀?”
他眉眼无澜, 反倒透着点捉弄的意思,对着左边的人露出牙齿“开心,嘻--嘻--嘻。”
麻雀儿终于满足了,反手向上拉住他垂在她左边锁骨处的长指,慢悠悠晃着,笑颜逐开。
广场一角有诗社活动,宣传者们正在卖力吸引过路人的目光,希望多拉些人参加活动。
甘却的注意力立刻被他们勾走了,不停地扭头去看。
“怎么,会作诗啊?”他随口调侃。
“不会唉,”她老老实实承认“就是觉得好像很好玩的样子。”
“诗社活动永远都出不了什么名篇,图的就是热闹。”
“这样呀,”她扯着他的食指晃来晃去,试探着问“那张张你会作诗吗?”
还没等他回答,她又立刻补了一句:“我感觉你一定会!而且肯定特别厉害。”
张存夜:妈的,这傻子真会给人戴高帽。
“你的感觉都是错误的,那叫‘错觉’。”他怎么可能中她这种拙劣的圈套。
“哎呀你就、就带我去看看嘛,看一眼就走啦。”她的脑袋在他身侧蹭来蹭去。
张存夜:很好,试图撒娇了。
他的脚步停都没停,说:“看一眼我会死。”
“你胡说!哪会那么严重嘛!”
“我说会就会。”
甘却气结,身后的诗社活动就快开幕了,她的眼睛滴溜溜地转来转去。
“哎呦,我的脚!”
她松开他的手,弯下腰去查看自己的脚踝,委屈巴巴地说:“好像扭到了,好痛啊,走不了了”
张存夜咬了咬唇角:特么还会耍赖呢,本事不小。
垂着眼帘静静看着蹲在地上的人,不一会儿,他转身就往回走,什么也没说,胜券在握。
不,是各妥协一半。
果不其然,刚刚还说扭了脚的人立刻生龙活虎地跟过来,模样狗腿地笑着挽他手臂。
“你要带我去啦?”
他轻哼一声,不想理她。
在这一年的荷兰,在经历了不长不短的十几年人生之后,张存夜偏执又清醒地认为:
太义无反顾的感情,终有一天会太辛苦,没有退路,却又什么都留不住。
你爱的人终将离你而去,爱你的人也会伤你至深。
只有诗人和疯子,才过分强调人类的感情,才会把感情奉为全宇宙最玄妙的续命药。
因为只有这两种人才拥有惯性自欺的能力。
他一向欣赏不来以感情为主题的诗作,他偏爱那些指向生命和人性最深处矛盾的语言。
而这一类广场或者地下的诗社活动,通常都充斥着陈词滥调和自我陶醉,谈论男女爱情,歌颂家国情谊。
没意思。
“这位置能看到那个光圈吗?”他难得地想起她的身高,站在人群中很容易被遮住视线。
甘却左右挪着角度,但无论挪到哪儿都有人挡住她。
只能苦恼地跟他说:“张张,我好像真的很矮哎。”
“别指望我把你举起来。”
“什么呀,我又没有说”
甘却想象一下那画面就觉得害羞,然后又想到他的体重,顿时找到了底气。
“再说了,你、你的力气也不够呀,举高高什么的,你就吹啦。”
张存夜一瞬不瞬地盯着她看,用眼神把她全身上下凶了个遍,尔后说:“来,凑我耳边再说一遍。”
她缩了缩脖子,往旁边躲“我不!我、我忘词了”
其实她不算矮,有着正常十七岁女孩子该有的身高。
但这里的围观群众实在太多,张存夜只能带着她往前挤,挤着挤着,不知怎么的就挤到了最前面一圈。
“行吗?”他问她,同时下意识戴上卫衣连帽。
“简直太棒啦!”甘却还是第一次围观这种大型活动,总感觉会有很厉害的场面上演。
她伸手过去,想牵他的手,但他把两手揣在自己卫衣口袋里了,沉静地站在那里,看着人群中间的那个圆形站台。
有那么几秒,甘却觉得他像个水晶气泡一样,与这座城的热闹繁华格格不入,疏离又脆弱。
他的前后左右,人头攒动,霓虹灯闪,鼓点作响,一切都是彩色的,亮色的,鲜活的,生动的。
唯独他这个人,站在那里成了灰色的幻影。
甘却瞄了瞄他的口袋,悄悄把自己的手塞进去,摸到他冰凉的长指。
“做什么?”张存夜瞥了她一眼,语气不怎么好。
“暖吗?”她握住他的手,笑嘻嘻地仰脸问他。
“拿开。”
“不要!”
她大着胆靠过去,依偎在他身旁说:“情侣应该牵手的呀,下午的时候你说我们不是,但现在已经是啦!”
他没再让她把手拿开,任她握着。但也没再跟她说话。
他似乎把全部注意力都放在那个站台上,又似乎在盯着某个虚空的地方。
诗社活动的主持人讲了几句开场白之后,陆续有人站上去朗诵诗句。
甘却跟着众人偶尔鼓掌,但是那些诗句她一句都听不懂,只感觉这些人读书的调子都抑扬顿挫的,好像很高深的样子。
闹闹腾腾地进行了大半个小时,她拿眼角余光去瞄身旁的人,发现他还是那副样子。似乎很认真,又似乎在神游。
中间突如其来一个所谓的随机抽人环节,好死不死地他们就站在第一圈。
眼看着主持人抱着抽号箱逮人抽了大半圈也没抽出一个半个来,到了他们这里,张存夜往后倒退,藏进后面的人群中。
但是他没来得及通知那一脸懵的傻子,于是就眼睁睁地看着她傻乎乎地把手伸进小箱子里。
然后再耳力分明地听着主持人宣布她成为了今晚第一位“街头诗人”有请她上台随口作诗。
靠,连英语都不会说,他们想她念出什么诗来?
还“街头诗人”举办活动的组织者怕是缺了个脑子。
甘却一头雾水,转身去搜寻他的身影。
张存夜认栽了,上前跟主持人交谈了几句,表示他愿意代替女朋友上去诌两句。
“待着别乱跑。”他回头嘱咐她。
仍然茫然得不行的甘却乖乖点头,然后就看见他两手插着兜走上那个圆形站台。
一圈亮而不刺眼的强光笼在他周身,人群渐渐安静下来,像等待之前每一位朗诵者开口那样。
骨节分明的漂亮手指轻轻搭在固定式话筒边上,他清了清嗓子。
手长得好看的人做小动作显得格外优雅,但只有甘却知道他掌心的皮肤过敏还没好。
他很快就开始了,说英语时语速流畅而适中。
可惜她什么都听不懂。
什么都听不懂。
今夜的气温很冷,他穿得依然单薄而宽松,修身又闲适;他的肤色在灯光下看起来白得更加不真实,轮廓更加分明。
甘却舔了舔唇,眯着眼仔细看他的一举一动。
他垂着眸站在那里不紧不慢地说话,疏离感所带来的光辉和独特使得他轻而易举吸引人群的目光。
她觉得胸口有点闷,反复刮着衣角,想要他快点下来。
终于挨到他念完,还没等他弯腰致谢,甘却就扯着嗓子喊了他一句。
张存夜分神看了她一眼,略匆忙地低首收了个尾,从台上走下来。
掌声从人群中响起,主持人想拉住他不让走,甘却立刻跑过去抱住他手臂,朝着主持人笑了笑,然后赶紧拉着他往外挤,抢亲一般。
“被人下药了?”张存夜被她拉着走,皱了皱眉。
“快走啦!我不喜欢这地儿了。”
“自作孽。”
“是啦是啦,是我自找的。”
终于挤出来之后,她依然两手抱着他手臂没放开,脸贴着他衣服。
“十八岁,以后我们不要来这种地方了。”
这种地方让她觉得他很陌生。
好像只要她一放开手,他在喧闹的人群中就可以闪耀。
而他一发光,她就看不清他的面目;
他一发光,注视的地方就总是那么遥远,仿佛是她永远够不到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