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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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盛颖熙把荷包蛋和火腿吃完后,走到她身后看她在忙什么。“盆栽不急着今天全部移完吧?”

    “只剩两盆就好了。今天不赶快移植,明天大概要变天了。”

    “不会吧,那么好的天气。气象局有说会下雨吗?”

    “没看新闻不知道。”柳无忧把已有数朵花苞的栀于花苗种进盆子,几天后就有花可以欣赏,嗅得到清雅的花香了。

    “那你怎么知道天气要变坏了?”

    “因为我的身体比气象局更准。”

    听说有些有关节炎、风湿痛的老人家一遇到天气转换立即发作,久了,还真能另类预测变天。只是柳无忧还很年轻吧?就他看来,也不过二十来岁。

    “你有关节炎吗?”她好像状态有点不太好,平常爱说话到有点吵的她,今天安静了许多。

    “没有。只是我动过一些大手术,留下的疤痕,每到天气变化的时候就会很不舒服。”很痛很痒,严重时还会发烧。

    盛颖熙直觉的想到她大热天还穿着高领长袖t的理由。“疤痕很大吗?”

    “从左胸口延至肩上、颈子还好啦,高领的衣服一穿,就遮往了。”不愿多谈自己的事,她拍了拍手笑说:“好了,全部移植完成。”

    是什么样的情况造成这样大范围的伤?既然柳无忧不愿多说,这话题也只能就此打住。若他坚持采问下去,就有点交浅言深、探人隐私了。

    奇怪,他和之前的女佣好像不会这样近似话家常的闲聊可能是和柳无忧吵惯了,不知不觉中会多说一些话,想知道对方多一点的事吧。

    “你很喜欢莳花弄草?”知道混什么土、加什么肥,一副很熟练的样子。

    “对啊,这是我在乡下养病时唯一的精神寄托了。”拿起水管替花浇水,一提起自己的嗜好,柳无忧的心情不禁轻松了起来。“我种了十来盆的栀子花,很快就有花可赏了,而且栀子花很香的。”

    “我平时又不在家,谁闻谁看?”

    “主人不在家,我可以代劳。”她笑答。

    “真敢说。”

    “其实花开的时候你一定看得到,我们可以一起欣赏,一起分亨它的香气!”

    一起?这样的字眼竟然没让他不悦。盛颖熙依然冷哼了声,但没真的生气。

    “除了喜欢种种花草,我也会插花哟,花艺也不错。有一任的雇主还很笃定的说,我一定拜师学过。”

    “结果呢?真有学过?”盛颖熙对于柳无忧的背景好奇了起来。有着极好的厨艺,西点也难不倒她,喜欢莳花弄草,还插得一手好花这样的人怎么想都该有极好的背景,为什么会来帮佣?更何况是这样轻的年纪。

    “哈哈不知道。”

    “有没有学过花艺会不知道?”

    面对盛颖熙的质疑,柳无忧笑得很尴尬。“就我个人感觉,有没有学花艺好像没有那么重要,重要的是花艺好不好吧。”

    为什么觉得她好像刻意的要掩饰什么似的?像是怕人家知道什么。这么一想,他倒想起了她该出示的证件好像一直都没拿出来过。

    “对了,你的证件好像一直都没拿来核对过。”钟点女佣是不比一般公司应征职员要缴交证件核对,可为了避免麻烦或惹祸上身,他很坚持女佣操守要清白,因此很在意这道手续。

    “那个”

    “上工的第二天你说忘了,前天也忘了,今天呢?”

    “我我忘了。”

    “忘了?忘在哪里?”

    “我住处。”

    “那好,算你走运,我今天正好有空,现在就带你回去拿,免得这件事老是悬着,害我常怀疑是不是用了偷渡客、非法劳工什么的。”盛颖熙好像抓到了一个点可以去窥知她闪躲的事情。

    “我才不是哩!听口音也知道,我不是偷渡客。”

    “证件呢?”

    “事实上我没有没有证件。”她立刻像泄了气的皮球似的,越说越小声。

    “没有证件?你是幽灵人口?”

    “你你不要去报警啦!我要养活自己,被抓定了,我会很困扰的。”

    柳无忧涨红了脸,把水关掉,脱掉手套后,她又故意东摸摸、西摸摸,真的不得不面对时,她才像个做错事的孩子一样垂着头来到盛颖熙面前。

    “你家住哪里,为什么会成了幽灵人口?”

    “我我也不知道。”

    “你没有家人?”

    “收留我的好心人不知道能不能算家人?”看着盛颖熙一直用怀疑的眼神看她,犹豫一下,她才开口“我我说就是。可是,你可不可以答应我,不会辞掉我?”这男人脾气是坏,可这里的薪水真的很好,她不想失去这份工作!

    “还谈条件?”

    好像没什么筹码谈啕!“我不是告诉过你,我动了大手术还留了疤吗?那是大约发生在一年前的事,我出了一场很严重的车祸,除了身体重创之外,脸也毁了。”

    “毁容?”

    柳无忧摸摸自己清秀的脸。“现在整形科技很厉害,总之恢复的程度还不坏。

    只是车祸留下的后遗症还不少,除了每到天气转换之际感觉疤痕的疼痛以外,我忘了很多事,我记不得我是谁、有什么家人”

    “在你住院期间,没人来探望你吗?”

    她先摇了摇头,后来想了想道:“在我刚清醒的时候,曾有段时间看不到,在那段时间曾经有个小姐来看我,问我知不知道她是谁,我说我不认识她,之后她就没再出现过了。后来我的情况稳定些,就被送到阿婆家静养,一直到现在。”

    “你没有问过那位老人家,是谁把你送到她那里的吗?”

    “我问了,她不肯说。阿婆待我很好,像亲孙女一样,我想她不肯说一定有原因吧?我也就不强人所难了。乡下的生活步调慢,但我过得很开心,觉得这样也就够了。”

    “所以,你就不再追问这些切身的事了?”盛颖熙听了傻眼。日子过得愉快就好,自己是谁不重要?

    “也不是不问,只是后来阿婆死了,想问也没人可以问。”

    这个笨蛋!很明显的,她是被人蓄意的藏起来。现在可好,连最后的线索也断了。“老人家死了,你也成了真正的幽灵人口了。”

    柳无忧还是傻笑以对。“阿婆阿婆走得突然,什么也没说,只是她有时候会像是意有所指的说,如果有一天她不在了,不要一个人孤零零的待在乡下,她在台北有间房子,老旧但还能住人,我还年轻,一定要出去看看。”

    “看来‘柳无忧’也不是你的真名喽?”

    “柳是阿婆的姓,无忧嘛是我自己取的。”

    “期许自己活得无忧无虑?”

    柳无忧笑了笑。“尤秘书没有跟你提过吗?我有一个很善待自己的脑袋,只会记得别人对我的好。例如昨天你才骂过我,我依稀记得你很不高兴,可为了什么生气、你骂过我什么,我就记不得了。不是我刻意要去忘记,而是自然而然就记不得。”

    “记不得?”

    “嗯,也许是我潜意识里希望自己开心吧,每天都是愉快的,没有什么伤心烦恼!在我的回忆里,每个人都是好人。”她笑着解说。“其实,不只是不愉快的记忆是这样,就算是愉快的也是这样,我会很快的就忘了。

    “我好像只会记往最近的人事物,然后把不久前,或更久前的事给忘了。就算记得,也很琐碎。至于我车祸然后被送到阿婆家,那算是我仅有的‘身世来历’,我用本子记住,常复习,所以忘不了。”

    感觉上她像是个轻飘飘、没什么重量的人物,当别人努力的在自己的人生中留下足迹时,她却是轻轻踩过,很快的就什么也没留下。

    “前不久我看了一部外国影集,有个女孩每天一醒来就会把深爱的男人忘了,因此那个男的每天都要想尽办法让女友重新爱上他。我常在想,会忘了不愉快的事,也许是上天对我的恩宠,每天一醒来都是灿烂亮丽的一天,多好!”这是一种选择性记忆吧?这家伙在车祸前到底遭遇了什么痛苦伤心的事?他挑她的语病“你不是说只记得最近的事?前不久看的影集,你还记得?”

    “是该记不得,可是每天看每天看就记住了。就像记历史地理嘛,只看一次,隔天考完就忘,第二次复习,可能可以记个五天、十天,每天复习到倒背如流,也许可以记一辈子。我已经一段时日没再看那部片子了,可还记得哟!

    “对于我觉得很重要的人事物,我常会这样复习。我有一本本子,常常会随时写下一些东西,每天一睁开眼就看,这样就不容易忘记。当然对于应该要忘了的人事物,我也会把本子里的那一页撕掉。”

    “例如?什么是你会撕掉的?”

    “不再需要帮佣的雇主。”

    “感觉上像货银两讫,一拍两散。”

    柳无忧有些紧张,忙着解释“不是这样的不这样,有时我会忘了被解雇的事,还傻傻的跑去要上工,这样会造成人家的困扰。”

    对于别人再正常不过的事,她必须常常复习才会记得吗?是这样吗?

    她小心翼翼的开口,一那个”

    “有什么话就直说。”

    “我所有的事你都知道了,这样我还可以在这里工作吗?”

    用一个幽灵人口当女佣?说真的,这对他来说还真是道难题!感觉上像雇用了非法劳工,既不安全又容易招惹麻烦。

    柳无忧看他迟迟没有回答,不禁失望。“那个没关系,不要为难,我等一下把阳台的泥巴清一清就走。这段时间谢谢你的照顾。”

    “嗯。”不要有妇人之仁。他一向不喜欢麻烦,来历不明的人本身就是个麻烦。

    她站了起来,重新戴上手套又回阳台上去工作。

    待她清理好再度回到客厅,盛颖熙已经出门,桌上放了她今天的薪资。

    她才工作不到半天,他给多了。柳无忧只拿了自己该得的部份,其余还是留在桌子上。

    从自己的背包里拿出笔记本,翻到最近常涂鸦的那一页,看着上头写的东西,她不禁叹口气,把它撕了下来。本想要揉掉扔进垃圾桶,可她想,这位盛先生脾气是大了些,却是个下占人便宜的好人!是不是该写些什么呢?

    将撕下的笔记纸翻到背面,她拿出笔写下——

    盛先生:

    钱给多了,我拿走我该得的,剩下的奉还。

    昨天做的土司冰箱还有。明旱若要食用,请喷水后以全火一百入十度烤八至十分钟。

    谢谢你这段时日的照顾,我很感激。

    ——无忧

    两个多小时之后,盛颖熙返家,他早知道柳无忧应该不会在了,可门一开启发现她已离开,心头还是莫名的闷。

    拿起桌上的字条一看。“又是她那套‘无功不受禄’的哲学吗?”

    将纸要揉进垃圾桶时,发现字条后头似乎还有字,他翻过来一看——

    盛颖熙先生。三十三岁。

    住址:

    早上六点报到,七点半要吃到早餐。有洁癖,打扫好浴室,一定要把马桶盖掀起,每个水龙头都不许留下水渍

    不喝咖啡,非常的不喜欢,已经到了把它当农药的地步,煮咖啡给他喝=叫他喝农药!

    喜欢吃三明治,不挑食,没有特别不喜欢吃的东西。荷包蛋吃蛋黄不熟

    我很喜欢工作的环境哟!为什么?感觉上好像很熟悉,东西放哪里不必找就知道,我甚至不必记下来就不会忘,真神奇!

    星期三的新发现:盛先生笑起来右边嘴角有个梨涡,真好看!只可惜他不爱笑。

    家中有三十棵栀子花苗,明天问盛先生可不可以把它们种在阳台

    盛颖熙想起了柳无忧早些时候说的话——

    我有一本本子,常常会随时写下一些东西,每天一睁开眼就看,这样就不容易忘记。当然对于应该要忘了的人事物,我也会把本子里的那一页撕掉。

    关于他、关于这里的一页被撕下,很快的,她也会把他和这里的一切忘了吧!

    一个没有任何证件的家伙,不但找工作困难,也常会被欺负吧?辞掉那少根筋的女人这样做到底对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