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推荐阅读:我的帝国无双明天下最后的超级战士铁骨铸钢魂权谋天下:姑姑太撩人特种兵之军人荣耀张雯小龙雯雯错误的邂逅重生之绝世弃少程璟然赵苏禾

一秒记住【阅书小说网 www.yueshu.la】,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还好只是轻微的割伤而已,把这些葯带回去,记得每天换就行了。”年约六十的医生拿下老花眼镜,把病历表交给他的老婆兼护士。“最近治安不大好,女孩子要特别小心才行。”

    “嗯。”芙菱点点头,套上衣服。

    老医生靠着椅背,两手交握放在腰腹,慢条斯理地说道:“我老早就建议你两位哥哥要装上铁窗了,这附近就属你们家没有铁窗,而且又在二楼,实在很危险”

    “我知道,我会建议哥哥赶紧装的。”芙菱站起身搪塞道,她必须在他开始发表高论之前赶紧离开诊疗室,这是做了多年邻居唯一的心得。

    出了诊疗室,她一眼就看见倚在路灯下的沈彻,衬着微弱的光线,他高大的身影给人一种无比的安全感,这和哥哥带给她的感觉不同。

    他朝她招手,示意她过去。“走吧,费用我已经付清,葯也拿了。”沈彻两手插在裤袋里,兀自走在芙菱之前。

    她低着头跟在他身后,意外地发现他的脚上穿着拖鞋,心底顿时升起一股莫名的感动,想必刚才他是急忙赶来救她的。

    她想跟他道谢,却说不出口,只能盯着他修长的腿,道:“想不到你跑得还满快的。”

    “我是篮球队的前锋,当然跑得快。”沈彻回过身来看她,不懂她到底是在恭维,抑或是在损他。他盯着她,眉头纠结。“你在干么?”

    “嘎?”

    “你的手在干么?”她的右手从刚才就一直拚命搓着衣服。

    “我的手刚才”她的脸发烫,犹豫着要不要告诉他。“打到歹徒那里!”

    “哪里?”他挑着眉。

    “就是‘那里’啊!男人的要害!”她尴尬地说道,那种怪异的“触感”老是挥之不去。“感觉好恶心,我现在想起来还觉得想吐。”

    “那就不要想了。”他粗嘎道,心里有点对自己生气,如果他下午就强迫她住进他家,她也不会碰上这种事。

    芙菱哦了一声,不晓得自己说错了什么,平常沈彻都是一副嘻皮笑脸的样子,如今突然变得不苟言笑,让她有些不习惯。

    他们沉默走了一段,芙菱才又开口说道:“我家已经过了”她指了指已走过头的公寓。

    “你必须搬去我那里住。”他沉声道。发生了这种事,他怎么可能还让她一个人住,万一歹徒又返回来怎么办?而且他已经答应仲达要照顾她。

    “可是”她嗫嚅着,虽然她仍心有余悸,不太敢一个人住,但去住他那里好像又有点怪。

    “别婆婆妈妈的。”他仍然继续朝巷口走去。

    芙菱停下脚步,不肯再走。“你不要走那么快好不好?”待沈彻止步回头望她,她才继续说道:“就算要去住你那里,我也必须回去收拾一些东西。”

    “好吧!”沈彻看了眼手表,率先转身往公寓走去。“不过时间有点晚了,你最好动作快点。”

    这个人怎么老是在催她?

    芙菱着抿嘴,跟着沈彻走回公寓。

    “好奇怪,那个小偷看不出这里是书房吗?有什么好偷的?”芙菱看着大哥凌乱的书桌不解道,还好家里并没有东西被偷。

    “家里没什么值钱的东西吧?”沈彻问道。

    芙菱摇摇头,把歹徒情急之下顺手拿走的拆信刀重新放回桌上。

    “很好,那你就快点收拾东西吧!我明天还有比赛。”他把她推回房间收拾行李,自己则走向厨房。

    沈彻开始觉得右手指有些不舒服,隐隐作痛,可能是刚才挥中歹徒两拳,不小心伤到了指关节。他拿出冰块,走到客厅往沙发一坐,气定神闲地跷起二郎腿开始冰敷。

    半个小时过去。

    芙菱仍然待在房里没半点动静,沈彻不禁怀疑她是不是在里面睡着了?

    “你好了没?”他对着房门口大声问道,心想她的动作真的很慢。

    “就快好了。”

    半晌,她仍没具体行动。沈彻终于忍不住起身过去关心进度,再等下去天都要亮了。

    “你到底在干么?”他眨眨眼大叫道,不敢相信眼前所见。

    “收拾东西啊!”她抬头看了他一眼,随即继续手边的工作。

    “我还以为你要搬家哩!”他指指房内的大包小包,问道。“你带那么多东西做什么?”她不是说只有“一些”东西吗?

    “哦!我想大孚|去你那里住一星期左右,所以我带了七套衣服。”她开始收拾她的棉被。

    “带两套换洗就够了。”沈彻拉开她的旅行袋,随手抽出两套放进另一个手提袋里。

    “两套不够啦!”她根本不会洗衣服,大哥说过等他从南部回来会帮她洗一星期所累积的衣服。

    对她的抗议,沈彻置若罔闻,径自指着另一个箱子问道︰“这个又是什么东西?”

    “那是电动玩具和游戏卡匣,我怕在你那里会恨无聊。”

    沈彻翻翻白眼,粗声道:“你以为你是去度假的吗?”跟她讨价还价之后,终于把一大箱的游戏卡匣降为只有半箱。

    “现在可以走了吧!”他帮她拿箱子和旅行袋。

    “再等一下下就好了。”她正使出全身的力气要把她的棉被塞进大袋子里。

    “不要告诉我你要把这个东西也带过去﹖”他不自觉提高嗓门,简直快要彻底崩溃,这女人有恋物癖吗?

    “什么‘这个东西’!”她又抗议道,他的语气好像很鄙视她的棉被,殊不知这条棉被几乎是她从小扒到大的,没有它她会睡不着觉。“它是我可爱的棉被,我不能把它一个人丢在家里。”

    沈彻拢着眉头,以一种怪异的表情看她,他发现她不是恋物癖,而是有“恋被癖!”就像很多小孩子一样,对身边的某些东西会特别执着。

    “我那里有多的棉被。”他说明道,根本没料到她去借住蚌几天,会如此地大费周章。

    “可是我不习惯别的棉被。”她抱着棉被有些依依不舍,好像他是个抢她玩具的坏小孩。这景象真是荒谬得可以!

    他宣告自己完全放弃跟她争这种无聊的坚持,他迟早会累死。而且再耗下去,她可能会把所有的家当全搬过去。

    他叹口气,妥协道:“你高兴带就带吧!”他搬着她的行李走到门边,突然想到什么似的,转身对她又道:“但愿这是最后一样,不准再带其它东西了。”

    事情并没有如沈彻所愿,芙菱后来又坚持带来了她的枕头和拖鞋。

    等到她终于来到沈彻的住处时,已经是半夜一点多了。

    沈彻住的地方是个十来坪的套房,由于新搬进的关系,房里的摆设并不多,除了一张特制的超大号床铺之外,靠近落地窗的地方放着沙发,其余就只有一组音响和电视。

    虽然家具不多,不过芙菱已经很满意了,因为沈彻的那台电视不但是全新的,而且还是大屏幕,打起电动玩具一定很过瘾。再加上那张为了配合沈彻身高而特制的大床,更是召唤了她所有的瞌睡虫,她心想睡在那张床上一定很舒服。

    “你就睡这张床。”沈彻帮她把东西安置好。

    芙菱在心里小小地欢呼一声,但她又不好意思表现得太过明显,于是她仍礼貌地问道:“那你呢?睡哪里?”

    “我睡沙发就行了。”

    她看着他走进厨房,随即又愉快地将注意力移回她关心的焦点。这张床真的好大!即使有三个蓝芙菱在上面翻滚都没问题。而事实上,她也已经迫不及待地抱着自己带来的棉被躺了上去

    哎哟!什么东西呀?

    她的肩膀差点“跩”到,好像压到了某个东西。芙菱半弹起身,发现沈彻的棉被里有个慢慢蠕动的“突起物。”不过由于它蠕动的速度实在太慢,她整整等了三分钟才看见那个“突起物”从棉被里现身一个大大的狗头正大摇大摆地枕上了沈彻的枕头。

    “咻!咻!”芙菱噘着嘴发出驱赶的声音,突然出现一只狗霸占了床,叫她如何睡?那只狗大约花了一分钟才撑开它满是皱褶的眼皮,慢条斯理地看了芙菱一眼,然后意兴阑珊地逸出一声叹息,接着只花了半秒就把眼睛重新合上。

    这是什么态度?芙菱觉得受到了侮辱,这是她生平第一次被一只狗瞧不起,而且还是只长得很丑的狗。

    “喂,懒狗,下去!这是我的床!”芙菱挥着手臂叫道,可是那只狗还是不动如山,理都不理她。她发誓她甚至听到打呼的声音。“快下去,你这只超级大懒狗!我要睡觉了。”

    她真想直接踹它一脚,把它踢下床。

    “它叫‘麦可’。”沈彻咧嘴笑道,从厨房里端出一盘三明治。“‘麦可’下来!”他对它命令道。

    芙菱在一边拚命点头—对对对,大懒狗,赶紧滚下去吧!这是主人的命令!

    “麦可”懒懒地抬头看了沈彻一眼,然后开始移动它的尊臀。

    过了一分钟,芙菱终于受不了了,她对沈彻大叫道:“它是乌龟吗?”她怀疑这只大懒狗是不是得了老年痴呆症,它的动作简直迟缓得令人想要尖叫。

    “它向来如此。”看着芙菱一脸快要被逼疯的样子,沈彻忍不住朗声大笑。他搬出一个矮桌,将三明治置于桌上。“我猜你晚餐一定没吃,要不要填饱肚子再去睡?”

    被他这么一问,芙菱顿时感到饥肠辘辘,她三步并成两步跳下床,毫不客气地拿了一块三明治就往嘴里塞,她斜睨了“麦可”一眼,也许等她吃完了,它都还没离开那张床。

    “它到底是几百岁了?怎么动作像个老头子似的?”她又问道。感谢老天,它的前脚终于离开床铺了。

    “它今年才两岁而已,是我从美国带回来的。”沈彻解释,泡了杯牛奶给她。

    “不过它的动作并不是都这么慢,也会有例外的时候。”

    她做了个鬼脸,表明了不相信他的说法。

    沈彻扯了扯嘴角,拿起遥控器,转到正在播放“花花公子”的频道。接着,恍若奇迹神助般,只见“麦可”健步如飞地跑下床,兴致冲冲地横躺在电视机前,甚至还摇着尾巴。原来它不只是只大懒狗,还是只大色狗。

    “只要是看到美女,它的动作就会很快。”沈彻哈哈大笑。

    芙菱想起之前“麦可”对她爱理不理的样子。她知道自己不是个美女,但也不至于会丑到让一只懒狗如此“鄙视”吧!而且一只狗会养成如此奇怪的习性,通常它的主人要负绝大部分的责任。

    “请问,你一定要在淑女面前转这种‘色情频道’来看吗?”她忿忿道。

    “我是转给‘麦可’看的。”沈彻也拿起一份三明治啃咬着。

    “你一定天天都在看这种节目,它才会有这种坏习惯。”芙菱撇撇嘴,想到沈彻也会对女生的裸体评头论足,心里就有些莫名的不是滋味。

    沈彻单手抵着下巴,又露出那种促狭的神情。

    “我猜你一定从没看过这种节目。”

    冷不防被说中,芙菱的脸如火烧般热红起来,为掩饰她的不自在,她故作镇定地说道:“我没事看那种无聊的节目做什么?”

    “谁说一定要‘有事’才能看的?”他故意抓她语病。“瞧你紧张的,小女生就是小女生。”

    见他露出和“麦可”如出一辙的“鄙视”表情,芙菱气得忍不住顺手拿起一旁箱子里的电动卡匣朝他丢去。沈彻眼明身快地一闪,但卡匣仍打中他的肩膀。

    “哼,谁知道你们看了会不会兽性大发?”她有些不服气。

    “麦可”闻言投给她一个“兴趣缺缺”的眼神。沈彻则开始哈哈大笑。“放心,我对小女生没什么兴趣。”

    芙菱插着腰,义愤填膺地说道:“小女生又怎样?偏偏有人就有恋童癖,你没看报纸上的社会新闻就有很多奸童案吗?世界上的人无奇不有。”

    “哈哈的确,我就没见过像你长得这么高大的女童。”他狂笑道。她足足有一百七十公分以上呢!

    芙菱恼羞成怒地又拿了个卡匣丢他,这一丢,正好不偏不倚地打中他的脑袋。

    “嘿,会痛耶。”他抚着头叫道。

    报一箭之仇的快感让她忍不住得意地大笑。“活该,谁叫你要侮辱我?”她塞了最后一口三明治,摘下眼镜就要往床上躺去。

    沈彻一把拉住她,把她困在原地,扬声道:“难道你不知道运动员的人身安全是最重要的吗?万一受伤不能出赛怎么办?”

    “打篮球又用不到脑袋,你们不是只要四肢发达就行了吗?”她笑得人仰马翻,直接向后倒在地板上。

    沈彻病白排缁鸬乃巯蛩劢旖谴乓涣车男θ荨!敖裉煲皇怯形艺飧觥闹4铩娜嗽冢阍缇蜕仙缁嵝挛帕恕!?br>

    “是是,好个厉害的阿诺先生。”她拍拍他的脸颊嘲讽道,笑得更是不可遏抑,她是那种不笑则已,一笑就不可收拾的人。

    沈彻看着她因笑而泛红的脸颊,发现她没戴眼镜时的模样,其实还满吸引人的,特别是她在笑的时候他的手不自觉得拨开沾在她脸上的发丝;忽地,一股奇异的感觉穿过他全身。当他意识到自己竟然升起了想要吻她的念头后,他连忙抽身离开,强迫自己去记起她平常一副懒懒的邋遢样。

    懊死!他到底是哪根筋不对劲了?才会出现这种“退化”的念头。此时,电话突然响起,打散了沈彻凝结的情绪,他起身接起电话,粗嘎道—

    “喂,我是沈彻。”

    “是我。”蓝仲达笑嘻嘻的声音出现在话筒彼端。“芙菱在你那里吧?你们现在在做什么?”他的语气暧昧兮兮的。

    “聊天。”简短一句。

    “聊什么?”

    “你自己问她。”他把话筒直接递给芙菱。

    “喂,二哥?”她整个人爬上温暖的床上,还好电话是无线的。

    “那家伙怎么了?吃错葯了吗?还是你把人家逼疯了?”蓝仲达问道。

    “他是恼羞成怒了。”她笑道。对于沈彻情绪的转变,芙菱当然压根儿就没有发觉,因为她从头到尾都一直笑个不停。

    “如何?二哥不在,今天过得还愉快吗﹖”

    “还说哩,你老妹今天差点被谋杀灭口。”她开始有些夸张地把今天发生的事重述一遍。“总之,我现在可以说是劫后余生。”她结论道。

    岂料,蓝仲达听完后,不但没有安慰她,反而犹自笑得好开心。“那个歹徒碰到你真不知是该哭,还是该笑,我真替他一掬同情之泪。”

    “没良心,你老妹历劫归来,你还笑得出来。”她激动道。可能是声音突然提高的关系“麦可”抬起头来睨视了她一眼,似乎嫌她太吵,妨碍它看电视。

    “我就说沈彻绝对靠得住吧!二哥看人绝不会出错。”蓝仲达意有所指道。

    “也许吧!”芙菱随口应道,对着“麦可”吐舌头做鬼脸。

    “还有,我已经把沈彻的电话告诉大哥了,所以大哥有可能会打去。”

    “知道了,那你什么时候回来?”

    “大概还要几天吧,不过农历年前绝对会回去。”蓝仲达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时间有点晚了,我看你还是早点休息吧。”

    “也好,我也想睡了。”道过晚安,便收了线。

    过了一会儿,电话铃又响起,今晚可真热线。芙菱环顾室内,没看到沈彻。心想他可能去洗澡了!那么她到底该不该帮他接听电话呢?

    她犹豫了五声,最后还是忍不住接起话筒。

    “喂?”对方似乎有些犹疑。“阿彻在吗?”

    “他在洗澡,请问你哪里找?”她礼貌道。

    “请问你是哪位?”对方反问她,低沉的嗓音颇富磁性。

    “我是他朋友。”

    “朋友?”顿了一下,他才继续问道。“你现在和阿彻住一起?”

    “也算是!”芙菱愣愣地据实以答,这个人好奇怪!

    “哦?是吗?”对方男子语气诡异,呵呵笑了两声后,突地,电话便切断了。

    真是一遍怪异的电话,芙菱拿着电话筒愣看半天,这人到底是打来做什么的?

    “谁打来的?”沈彻从浴室里探出头问道。

    “不知道。”她耸耸肩,放回电话,起身把沈彻的棉被和枕头移到沙发上,并把自己的宝贝棉被铺好,舒舒服服地躲进被窝。

    如果在借住的几天里,每天都有舒服的床可睡、好吃的食物可吃,那么,就算偶尔接接奇怪的电话,她也没什么好奢求的了。

    于是,她抱着最心爱的棉被,不到十秒便带着微笑睡着了。

    夜里,她梦到沈彻其实是个烹饪能手,煮了好多好吃的食物给她吃,而她也踹开一只与她争食的大懒狗,好幸福地一直吃、一直吃

    “起来了,懒狐狸。”沈彻捏住芙菱的脸,他已经叫了她快二十分钟了,还不醒。

    芙菱呻吟一声,翻身撇开沈彻的手,全身像条毛毛虫似的卷在棉被里。

    “起来。”他又捏住她的另一边脸颊,她可真能睡,脸都已经被他拉得变形了,还完全没知觉。

    她果然是有些特别的特别的懒!也特别的会睡!

    他微扯嘴角,突然想到一个也许可以叫醒她的方法。

    “‘麦可’,上来。”他拍拍床垫唤道。“麦可”睡眼惺忪地看着主人允许它上去温暖的床铺,便摇摇尾巴“爬”上了床,一头钻进芙菱的被子里,并且拚命蠕动身体寻找一个最舒适的睡觉位置。

    一秒,两秒,三秒过去,芙菱终于感觉到脚边有个毛茸茸的东西正在侵略她的地盘,她倏地张开眼睛,疑惑地看着正坐在床边的沈彻。

    “你终于醒了。”他贼笑道。

    “那是什么东西?”她睡眼惺忪地问,心里已有八成的谱了。她一把掀开棉被,果然看见“麦可”那颗大大的狗头正对着她打呵欠,可恶,就是它破坏了她的美梦。

    芙菱以极快的速度卷走所有的棉被,并且缩到大床的一角,她绝不会和一只狗共享她最心爱的棉被。

    “咻,下去,不要赖在我老公身上。”

    “麦可”无聊地看了她一眼,大大地打了个呵欠,趴在床上继续它的睡眠。

    “你老公?”沈彻挑着眉。

    她点头。“我的棉被就是我老公,抱起来舒服又温暖,别人都不能碰。”她埋进棉被里,一脸白痴的幸福样。

    沈彻翻翻白眼,不想再继续这种愚蠢的话题,除她之外,大概没有人会无聊到把棉被当老公。

    “好了,既然醒了就赶紧下床吧!”他拍拍她的屁股。

    芙菱看看时间,才早上六点。“我已经放寒假了”她又准备躺回去。

    “我要出去跑步。”沈彻拉住她,阻止她又倒头大睡。

    “那就快去,顺便把那只懒狗也一起带走。”芙菱摆摆手,仍赖在床上。

    “你也得跟我一起去。”沈彻笑道。芙菱口口声声叫“麦可”懒狗,根本就是“龟笑鳌无尾”她自己又何尝不是一个懒字了得。

    “你跑步我跟去干什么?”她咕哝道,死都不肯离开她的棉被,这么冷的天气要她一大早去跑步,无疑是要她的命。

    “我不能放你一个人在家。”他坚决道,突然拉开棉被,将她一把横抱起来。

    芙菱被这意外的举动吓了一跳。“你要干什么?”她挥动双脚拚命扭动挣扎,他到底要怎样才肯让她安心睡觉?

    虽然芙菱是一百七十二公分的高个儿,但对一百九十公分高的沈彻而言,抱她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他箍着她,将她直接送到浴室门口,有些赖皮地说道:“限你五分钟梳洗完毕。”

    他把她推进浴室,并替她关了门,以堵住她的迭声抱怨。

    芙菱一个人在浴室死瞪着被阖上的门扉,就算是大哥和二哥,也都不曾把她硬拉起床;她昨天才刚开始觉得他是个不错的人,今天就马上做出这种“令人发指”的事情,真不晓得他到底在想什么?沈彻虽然看似那种凡事无所谓的人,但实际上,他做事都带有强迫性,只要是他下决心要做的事,他就一定会达成。

    忍着早起的痛苦,她还是完成了刷牙洗脸的工作,不过她故意用了六分钟,算是对他强迫她起床的无言抗议。

    待她重新回到房间时,沈彻已经将棉被都叠好了,而那只大懒狗也转移阵地到了沙发。

    “把外套穿上。”沈彻递给她运动外套,拿着钥匙走向门边。

    “等等,那只大懒狗不去吗?”芙菱嫉妒地看着窝在沙发上的“麦可”为什么它那么好命,可以待在家里不必出去?

    “它负责看家。”沈彻微扯嘴角,当然明白芙菱的想法。

    “让他看家?”芙菱怪里怪气地,让一只行动如乌龟的懒狗看家,东西不被偷光才怪。她既然都已经早起了,如果不把这只懒狗也一起拖下水,她实在不甘心。

    “我看让它看家不会有太大作用的,不如也带它出去透透气,以免它懒出老年痴呆症。”

    听着她“好心的建议”沈彻简直快笑出来了,这叫“一物克一物”有时一个很懒的人就是看不惯有人比她更懒,尤其是当对方还是只狗的时候,那更是分外眼红。

    穿好鞋子,沈彻双手交叉于胸前,似笑非笑地靠在门边。“如果你叫得动它的话,我是不介意带它出门。”

    一得到沈彻的许可,芙菱卷起袖子,毫不客气地走向“麦可。”“起来,大懒狗,带你去活动这身懒骨。”

    “麦可”眼皮抬都没抬。

    “它叫“麦可。””沈彻微笑提醒道,一脸看好戏的样子。

    芙菱撇撇嘴,改变策略。“我带你去公园看漂亮妹妹。”

    “麦可”睁了条细缝瞄她,投给她鄙夷的眼光,连狗都知道这个时间公园里只有阿公阿妈。它伸了个大懒腰,继续睡它的大头觉。

    这只大笨狗。芙菱的耐心宣告用尽,她踢了踢沙发。“你是猪啊!快起来。”

    沈彻在旁看得不亦乐乎,开怀大笑,他拿起狗链笑道:“过来,‘麦可’。”他再不出声,恐怕他的沙发就要不保。

    “麦可”缓缓撑开眼皮,低呜一声,便“慢步”走向沈彻。芙菱则两手插腰怒视着这个“狗眼看人低”的家伙!

    不过至少她终于如愿地将它也“拖”出门,这让她心里比较平衡了点。哈哈,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嘛!

    于是,在寒冷的二月天,蓝芙菱开始了生平第一次晨跑的“创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