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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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羿行很是惊愕,但比起他的反应,金雀儿的陌生表情倒像两人第一次见面,一副好不娇怯的样子。

    “你好,我是金雀儿。”金雀儿非常有礼,主人没开口就不敢坐下的站着,立姿看来僵硬无比。

    死三哥、臭三哥,竟然开车送她来后,就立即扔下她跑回去,也不想想这是她第一次来范羿行的公寓,人生地不熟会很尴尬

    “三哥,你陪我进去啦!”

    “不行,爷爷说要给你们独处的空间和时间,千交代万叮咛我不能留下来当电灯泡。”“我不会怪你的”想起三天前的丢脸事件,金雀儿腮颊红烫,想起自己的有眼不识泰山,每每欲哭无泪。

    才在范羿行面前撒野过,她要怎么努力温柔,才能扳正他对自己已存留的粗鲁印象?凶都凶过了,一派恶女形象的她该怎么解释嘛!扁想头就阵阵疼痛。

    “这不是你哦!”金末日感到狐疑,轻点她的额头一记“前几天你的态度可急着呢!”“可是我们毕竟还没正式结婚,我一个人多危险啊,你真的放心让我和范羿行独处一室?”揪着他的衣袖,不让他离去。

    “我一点都不觉得你会有危险。”金末日淡笑调侃,她不要将范羿行的公寓搞得鸡飞狗跳,就阿弥陀佛了。

    “三哥!”“雀儿,三哥这是为你好耶,所谓肥水不落外人田,好用的才留给你,你该感激的,怎能在最重要的时刻把肥水当馊水?”金雀儿支支吾吾的“三天以前,范羿行真的是肥水”可是现在在他心目中,她一定就像一滩无藥可救的死水,怎样也不会喜欢的。

    “那为什么现在不是了?”“我”“是不是你闯下什么祸了?”“我才没有!”“这不就得了。”金末日认定她是庸人自扰“而且如果范羿行今天就把持不住吃了你,不是刚好正中下怀?要是你因此怀孕了,就可以休学不去上课了。”全家人大概只有他最明白小妹子的心思,教她急着嫁人的真正原因,根本就是为了逃避繁重的课业。

    金雀儿眸心登时一亮,三哥的建议完美的找不出一丝瑕疵。她怎想不到这个好办法?

    不过首当其冲的前提便是,她得努力让范羿行喜欢自己,所以无论如何,都不能让钟意温柔似水女人类型的范羿行,认出她即是那天在停车场撞坏他的车头灯,还死不认错的鸭霸女人。

    拚命告诫自己不能露出马脚,站在范羿行面前的金雀儿,努力维持镇定。

    方才等待电梯的空档,她已经想好所有的应对招数了以绝不承认为最高遵守原则。

    范羿行打量着她的容颜好半晌,确定她即是那天气势凌人的女人后,开始纳闷她为什么要假装不认识自己。随即,他想起了金百瑞的那番话,也看出了矛盾之处。

    这可有趣了,嚣狂的野猫变成了温驯的家猫,瞧她畏畏柔柔的怯懦模样,转变忒地巨大,引人发噱。

    她想演戏是吗?没关系,他奉陪。

    “你好,初次见面,请坐。”憋忍着笑意,他学着她,生疏的招呼。他真的没认出她?金雀儿松了口气,讶异的是,还有一种不快的气闷束缚着胸口。

    “谢谢。”轻巧的坐下,她抑下想抬头看他的冲动,还是一副怯弱的娇柔。

    忍耐、忍耐,为了幸福,她必须学会忍耐。

    他喜欢小女人,所以万万不可露出自己的本性。反正习惯成自然,假装一阵子,说不定以后她真会变成一个如假包换的淑女呢。

    笔意似的,范羿行一直盯着她看,金雀儿感觉到了,他的眼神让她浑身不自在,可是又不能开口询问她就要被折磨死了!

    “对不起,你坐到我的资料了。”禁不住好奇心,范羿行想知道,穿着女性化洋装的她一旦激动起来会是什么样子,于是开口试探。

    “啊!”金雀儿马上惊跳起来“对不起”心头闪过千头万绪,主题全环绕着一个惨字运转。

    为什么她会那么笨,盘算好的计划竟一开始就出糗了。

    回过身睁开眼睛想面对事实,却不见沙发上有任何的纸张。咦?

    “不好意思,我看错了。”咳了几声掩饰笑意,逼出她真面目的范羿行心情十分愉快。“吓着你了吗?”金雀儿一愣“我刚才尖叫了?”打击过大,她完全忘了稍早自己做过什么反应了。

    “怎么会?你那么娇美,不像是会尖叫的女人。”他安慰着看起来像要哭泣的小女人。

    “那就好那就好”金雀儿不停地拍抚着胸口,几分钟时间内,情绪像在乘坐云霄飞车,快要崩溃了。

    逮住机会,她开始审量这个即将成为自己老公的男人。

    那天车祸时,她急着关心自己的破车,对范羿行的印象仅仅是一个穿著黑色西装、开着黑色跑车的有钱男子,是一个极为模糊的印象,现在仔细地观察,很难说这张脸算不算好看,不过不差就是了。

    他应该有一百八十公分吧,高大颀长的完美身材没有给人一丝一毫的魁梧感,反而有如大卫雕像般的坚毅与忠实,配上黑色笔挺的西装,更显出他的英挺,俐落的头发是中规中矩的长度,给人感觉相当的乌黑逸洒,五官虽然端正,但嘴唇太薄,看起来很无情,鼻梁又太挺直,看起来太严格不屈

    总之,他就是那种正经八百的男人,没有幽默感,一点都不有趣。

    尤其两次见面他都是一身黑,书上写了,喜欢黑白色系的男人,不是极富个人原则,就是过着极为单调的生活。

    向来她就讨厌个性如闷葫芦的男人,认定他们总是乏善可陈,可是这会儿光看着他,她的心跳却没来由地加快了。

    长年被爷爷、爸爸和三个哥哥包围,她原以为自己已被训练得看到男人心如止水了,毕竟要找到帅过金家三兄弟的男人实在不多她不知道他的魅力在哪儿,只觉得他的笑容代表一种和煦的危险。

    “你说什么?”见她恍惚,范羿行不得不佩服她分心神游四海的功力。

    “没事”金雀儿心里怨过爷爷、奶奶们、爸爸、妈妈们,还有三个哥哥,都怪他们平日不约束她的行径,教她明白温柔,害得她现在要装得这么辛苦。

    “爷爷打算将婚期订在两个星期后,我没问题,你呢,有意见吗?”“什么!还要十多天?”她抗议地大叫,心急起来又忘了尖叫是淑女的大忌。

    爷爷到底帮不帮她?她怀疑这种谍对谍的谈话方式,自己还能熬过几个小时。

    为什么不要今天结婚算了,生米煮成熟饭,他就不能后悔,她也就不用再伪装了。

    “你觉得太仓促了吗?也对,你是女孩子,这件婚事决定得太唐突,你需要较长时间来调适心情是应当的。”误会,天大的误会呀!“不不不,我不是那个意思”金雀儿忙不迭的摇手又晃头。

    再拖下去怎么得了!这么紧张的生活多过几天,她的心脏一定要休克。

    “啊不是的,你不要误会”猛然惊觉自己的反应过火了,容易启人疑窦,她又忙着解释:“我的意思是爷爷挑定的日子肯定是黄道吉日,我们还是不要辜负他的心意比较好”说完后,呼吐一声,好累。

    望着她直接的表达方式,范羿行不禁笑了。

    比起温柔甜美,他也许更喜欢自然不造作性子的女孩吧,他很想告诉她尽量做自己无妨,但这么一来就看不到她手忙脚乱的样子了

    范羿行有些诧然,短短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他发现自己的想法有了彻底的转变。

    彷佛金雀儿不再只是金家交给他的责任,他更非持着报恩心态居多而愿意娶她,他真的想多认识这个活泼可爱的女孩。

    和她在一起,他的心情会不自觉地放松,所有的压力顿时消失于无形,那是多年来未曾有过的舒畅感觉。

    在孤儿院成长的缘故吧,他一直习惯脚踏实地的生活,当然也有过恋爱,只是岁月如水流逝,或许太过依赖理智,他一直无法找到一个能够让他热烈去爱的女子,日子一久,竟然被一些好友或是部属嘲弄,说他是一个与浪漫绝缘的男人。

    若是如此,此时的悸动为了什么?

    炽热的目光牢牢的看着她,黑眸的深处没有分毫的玩笑,反倒有着浓浓的震撼,像是方才发觉了什么令他震惊的认知。

    久久缄默不语,范羿行决定保留这项乐趣,不在现下拆穿她蹩脚的演技。

    “你为什么不说话了?”以为他起疑了,金雀儿问过话后,赶忙又垂下头佯装出怯柔。

    “我在想婚礼前我们应该怎么培养感情才好,不知道现在的年轻人约会都上哪儿去?”太久没恋爱,加上对于感情原本就不擅长,范羿行就算有心制造浪漫,也不知从何下手。

    “你要带我去约会!”金雀儿兴奋得双眼发亮,差点感动得冲上前去抱住他。

    “你不愿意?”细细观看她秀丽的五官,那双圆圆的大眼,无时不流露着灵活清丽的气质,丰润的下巴饱满性感,薄薄的上唇却衬出她的伶俐俏皮

    很想知道,她究竟将那些利刺收到哪儿去藏了?

    “我要,我要,我当然要!”她叠声说着,似要强调心底的惊喜,又忘了要羞臊。

    “你有比较想去的地方吗?”“我们去看电影好不好?”金雀儿喜孜孜的提议“班上的女同学好像都会和男朋友去看电影。”小脸漾着跃跃欲试的期待,期待下酝酿着暧昧的设计,根本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听说好多女同学的初吻都是在电影院内被夺走的,因为电影院里黑漆漆的,最是下手的好时机虽然看电影是她提议的,但范羿行是个男人,应该比她更识“时务”、了解个中缘由吧?

    呼呼,真希望快点儿尝尝接吻的滋味。

    “好,就去看电影吧,明晚七点我去金园接你。”范羿行原本不懂她为何直盯着自己的嘴唇不放,但看她双颊微微泛红之后,马上了然她的心里打转着怎样的心思。

    这丫头!不知让谁给教坏了。

    “嗯我们就要是夫妻了,以后我该怎么叫你?”气氛不再尴尬,金雀儿自然许多了。

    “你想怎么叫?”他想知道她会用鬼灵精怪的金雀儿或是假象温柔的金雀儿,为他起个方便叫唤的小名。

    “唔”双腿并拢得有些发酸,金雀儿试着不着痕迹的动了动覆在今夏流行条纹打摺圆裙里的大腿。“叫你范范,好不好?”范范!真像女人的小名,范羿行啼笑皆非。

    应该知道的,藏在躯壳里的那副灵魂,是教人防不胜防的金雀儿本尊,别指望她会有什么正常的思考模式。

    “对了,星期一下午你有没有到过金日百货?”他佯装不经意的提起。

    晴天霹雳,金雀儿背脊瞬地一凛。

    看见她眼神开始不安的游移闪烁,范羿行发现自己找到打发无聊的好方法了。“那天我的车在金日停车场被一个伶牙俐齿的女人给撞了,被害者是我,但我却莫名其妙的挨了一顿骂。”他干嘛那样看我?金雀儿做贼心虚而忸怩不安。“你跟我说这个做什么?”为了来见他,她一早就去买了这身行头,还特地上美容院吹直了卷发,出门前甚至谨慎地站在镜前再三审视自己,确定自己看起来不若那日的邋遢后,才敢来见他她已经伪装那么多了,他不该还看得出来的!

    “没什么,只是觉得你和那个女人长得很像,当然,你们不会是同一人,你们的气质根本是南辕北辙。”范羿行不打算吓坏她,决定就此收手。

    金雀儿却打蛇随棍上的附和“对啊,我们怎可能是同一人下午三点那时我正在学校上暑修课呢!”没发现自己已不打自招,人家可从头到尾没提起过正确的时间呢。

    “如果我在场,一定会帮你凶她一顿!”啊,错了,淑女应该不会骂人的。偷瞄一眼,他似乎没听到,让她安下了心。

    “过个几天,她可能会拿修理费的收据到公司请款”“她不会去的!”“为什么你知道她不会来?”范羿行打趣问道。

    “那个”金雀儿愕然,发现自己又冲动误事了“她当然不会去

    撞人的是她耶,不赔钱就算了,哪来的脸反向被害者求偿?我猜她那时会凶你,一定是为了给自己找台阶下。”呕死了!

    回头说什么也要将那辆还停放在车库的丰田老爷车毁尸灭迹,还有那天穿过的衣服鞋子,一概不能留下成为证据,都是它们害她得自我贬蔑成不要脸的女人。

    “还是你们女人了解女人的心态。”范羿行笑着答道。

    像她这种年纪的年轻人是富有创造力的,尤其对于骂人的用辞,往往能让国文老师听了口吐白沫。

    能感觉好好的气氛让自己弄拧了,金雀儿急着求去“时间不早了,我该回去了”唉,第一次出击失败。

    “我送你回去。”“好”本想拒绝,但继而一想,金雀儿决定让他送了,若要等三哥过来,不知还要多久,这段等候的时间,她可没办法与他继续独处下去。

    反正等会儿上车,她就开始装睡,这样就不怕说错话,落得自己尴尬的下场了。

    “啊”还未完全站起,她突然痛呼一声,又坐了回去。

    “怎么了?”范羿行一个箭步跨了过来。

    “我的腿好像麻了”金雀儿无力的说,不用别人告诉她,自己都觉得丢脸。

    只是当一个多小时的淑女罢了,她的四肢就不堪折磨了。难道她真的学不来淑女的举措?

    “我帮你按摩一下,可以帮助血液循环。”看见她沮丧懊恼的神情,范羿行很想安慰她,她的表现已经够好了,毕竟要动如脱兔的女孩静如处子那么久,着实不易。

    原先由她带来的震憾消褪后,只有某种甜甜的感动弥漫在心中,像是已经预见某些结局的笃定心情。

    隔天。

    金雀儿的好心情,在下车走了约莫五分钟的路程后,宣告结束。

    “我们可不可以走慢一点?”忍不住,她终于仰头要求身旁的男人。

    “你的脚是不是受伤了?”方才下车没多久,范羿行就想问她这个问题了。

    昨天晚上帮她按摩活络筋脉时,他记得没看见任何伤口。

    “不是”摇了摇头,她的脚虽然没有受伤,可是却比受伤还痛。

    “我看你走起路来似乎很不自然。”很自然的扶着她的手臂,她的样子彷似举步维艰,时时刻刻都有摔倒的危险。

    “没有的事!”金雀儿急忙否认,打死也不承认身为女人的自己,居然不会穿着高跟鞋走路。

    相信她,这双高跟鞋,拿尺来量的话,打包票一定有八、九公分,她从没穿过那么高的鞋,不免有些忧心仲仲,踩在地上的每一步都像腾空似的,缺乏实在感。

    昨晚深刻体认他的身高后,今天百货公司一开门营业,她马上冲进去买了这双高跟鞋,只为了让一五六公分的自己和一八o公分的他站在一起时,看起来能够赏心悦目、协调一些。

    最重要的是,美姿美仪书上写了,高跟鞋能让女人随时注意自己的体态,走起路来更显婀娜多姿为了弥补自己先天不足的娇态,她打算藉此达成,怎知,高跟鞋好比古时候的酷刑,威胁着要她的命。

    “或者是鞋子的缘故?”频频重心不稳的身子,教范羿行起了这样的臆测。如她这般的女孩,应该没有太多机会穿上这种高度且极女性化的鞋子吧?

    视线在短靴上多逗留了一会儿,他发现她的鞋子光亮的程度直逼崭新。

    “怎么可能!”极力否认。

    “要不要买双鞋子来换?穿平底凉鞋应该会舒服一些。”综合商场里什么都有,前方就有一间鞋店。

    “我不要!”金雀儿想也不想就拒绝。

    范羿行没再开口,他一向没有多问为什么的习惯,因为别人总是一厢情愿地把所有秘密摊给他看,巴不得他多了解他们一点,不过此刻,他真的很想问为什么。

    “我很喜欢这双鞋子,不想换掉”眼睛余光知道他正看着自己,他一句话也不说,金雀儿一颗心惶惶欠安,马上找来藉口搪塞。

    说什么也不能买,能勾起一丁点儿相关回忆的动西,全不能在他面前出现。

    那天穿着凉鞋,等于让他看见脚丫子长什么德行了,懂得防患未然的她,发誓婚礼之前,绝对会竭尽所能的避开穿着凉鞋或赤脚的机会,她不会笨得自投罗网的。

    懒惰如她,最讨厌穿那种包得密不透气的鞋款,举凡靴子、球鞋,除非场合或是运动需要,否则她向来敬谢不敏,原因无他,对于费事的袜子她实在找不到理由喜欢。

    她还是钟爱拖鞋,多方便啊,趿着就可以出门了。

    一阵手机音乐忽地响起。

    “我是范羿行嗯,我今天提早离开是吗?我把工作全权授权予你,就是相信你有决断的能力,以后这种事情你可以自己做决定,不需要再来请示我。”切断电话,范羿行为她注视着自己的神情感到疑惑“怎么了?”看着他接起电话、听着他讲电话,金雀儿愕愣得感觉不到自己的呼吸。好矛盾的男人。

    他到底是怎么办到的?

    看得出来他也不是故意装冷或装酷,他偶尔也会牵起嘴角、甚至挑眉毛,做一些平常人都会做的表情,他只是少了那么一点“人”的感觉。

    他的笑容、挑眉的弧度,都像经过缜密的测量,该上扬几度彷佛都事先计算好了。他让她觉得很制式化,所有的情绪看来都缺乏温度,不像发自内心的表达。

    听他说话的内容,似乎在责备对方什么,却连声调也平平的,一点人味儿也没有。

    可昨晚的他不是这样的,她确定没有记错,她真的看过他的笑容,纵然意味深长、令人紧张,怎样仍算是一个笑。

    “你刚才是在骂人吗?”他到底是怎样的男人?

    “只是交代一些事情罢了。”范羿行轻描淡写的回答,那些公事他相信她不会有兴趣知道。

    “还是买双新鞋吧,走起路来会舒服些。”正巧走过鞋店,他又建议一次。这次不等她的意见,迳自拉着她进去。

    “这双吧,你穿起来应该很适合。”发现一双样式同那天的凉鞋,兴起恶作剧的念头,他拿起便要她试穿。

    “不”宛若那双鞋子有毒,金雀儿碰也不敢碰,急遽地后退躲避,却因为脚上麻烦的鞋子,几次差点要跌倒。

    “小姐,这是今夏流行新款,我们卖得不错哦!”女店员跟过来推销。

    恶狠狠地瞪了多嘴的店员一个白眼,在心里骂她多事。

    “雀儿,听话。”范羿行放柔音嗓,想知道她会屈服到什么样的地步。

    小女人应该不会违逆男人的意思,可是她不要他看到脚丫子啦哎呀,她该怎么办?“范范可不可以不要?我穿凉鞋好像会过敏”好烂的理由!她自己也知道,可是一时之间,她实在想不到更好的理由了。

    “我喜欢女人穿凉鞋露出脚丫子,很漂亮。”他喜欢她的撒娇,这副耍赖的样子该就是她的本性了吧。

    他会一步步将她的伪装摘除,很快的。虽然她叫他范范的声音真好听。

    “不不不,我的脚丫子很脏、很丑”不对,淑女该有一双细白的美足金雀儿快急死了,她又说错话了。

    知道自己缠腻的功夫多么厉害,也从不吝惜使用,非常时刻,她使出了向来无往不利的笑容,没想到这次竟会失效。

    “我不介意。”红了的鹅蛋脸,衬着细眉凤眼,看来好不动人。

    “好吧。”就怕他讨厌自己,金雀儿万不得已地点头了,只能在心里祈祷他的记忆早没有了那双属于一个恶劣女主人的脚丫子。

    “很好,我们终于达成共识了。”共识?她几乎是被人紧捏着把柄、掐着脖子答应的!他的眸子太过冷凝沉静,总教人有一眼就被看穿底细的心慌。

    心不甘情不愿的脱下靴子,她不放心的抬睫偷觑,才见着他的目光直往双足射来,正想出声阻止,他却开口了。

    “你的脚丫子长得真好,不过好像有点熟悉”范羿行故意逗她,不出所料,她如坐针毡的马上直起腰杆,两只小脚互相交叠似想遮掩。

    “小姐,这款凉鞋有白色、红色和咖啡三种颜色,你想带哪一种?”“白色好了。”范羿行帮她回答。

    “不要”金雀儿接口回绝“不要白色我有很多白色的鞋子了。

    咖啡色好不好?”他的疑心更甚了,再买白色凉鞋,她就完全曝光了。

    “嗯。”握拳在唇前掩饰笑意“小姐,就拿咖啡色吧。”像是打了一场辛苦的战役,金雀儿几乎瘫软在椅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