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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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说严公子的前半生如顺风行水,无灾无痛,那么三十一岁这一年,肯定是他的大劫。
一觉醒来,发现自己身处黑牢,头上盖的是发臭的稻草,手上箍的是沈重铁链,脚踝更拴了颗大铁球,斩断他一切逃生之路。
到底发生什么事?为何他会落到这步田地?明明他最后的记忆是在吟花阁里谈生意
这回合作的对象是个老色鬼,不过挺有本事的。
每年三月,沿海风浪转强,就没有船只敢出海了,只有这老色鬼,照样领着船南来北往,也没遇过一次风暴。
所以严府的货物一向交由他运送,今年当然也不例外。
双方约定了在吟花阁签订新一年的合约,严公子还特地包下整座花楼,不准闲杂人等进入,让全阁三十五名姑娘都服侍老色鬼去。
一开始倒也顺顺利利,直到合约签完,他准备离去,让老色鬼一人在花丛里滚到死。
突然,有人喊了声失火,一时间莺莺燕燕闹成一团。
不多时,浓烟密布,炽烈的火焰像条暴怒的巨龙呼啸卷来。
惦着老色鬼一身好本事,严公子没舍下他,反而扛起人准备跳窗逃命。
然后他脑门一阵剧疼,失去意识。
是谁打了他?老色鬼吗?
那时他把老色鬼扛在肩上,老色鬼若意图不轨,他应该会发现才对。所以应该不是老色鬼,那么
“哟,严公子,您醒啦!”答案自动出现。是吟花阁里不知叫小翠、小花、小黄还是小什么东西的花娘。
“是你打昏我的?”严公子再度求证。
“说打昏多难听,奴家只是请公子到侯府与我家侯爷谈点生意。”她的名字其实叫吟歌,所以说,严公子想的没一个正确。不过他对于不在意的东西本来就从不往心上搁,能记住她是吟花阁里的花娘已经不错了。
“用什么请?木棍?花瓶?还是拳头?”
“听听,严公子言语多么风趣。”
“他能要嘴皮子的时间也只有现在了。”阴沈的语调,除了安宁侯不会有别人了。
“好久不见啊!安宁侯。”严公子与他打招呼。“你隔壁那个女人是你新纳的妾啊?容貌是挺标致的,不过内涵嘛”他是很有口德的,不讲太难听的话。
“我内涵怎么样?奴家可是琴棋诗画样样俱能。”
“看来姑娘很受鸨儿喜爱,才会花费重金请师傅教出姑娘一身技艺。”
“当然,奴家在吟花阁里可是有名的才女。”
“想一亲姑娘芳泽必得花费千金?”
“算你识货。”吟歌骄傲得鼻子都朝天了。
“嘿嘿嘿”严公子低头发出一阵贼笑。“就不知安宁侯是花费多少银两买了姑娘这副名动公卿的身子?”
吟歌还听不出他话里的嘲讽,檀口一张正待要炫耀自己高昂的身价“一千”
“闭嘴!”安宁侯可受不了了,说什么才女,把自己称斤论两卖,还在那儿沾沾自喜,简直白痴。“你出去。”
“侯爷”吟歌还想使嗔。
“出去!”安宁侯恼得脸色都发青了。
吟歌在青楼里一向备受矫宠,几时给人这样吼过了,两行委屈的珠泪登时滑下,气鼓鼓地转身跑了开去。
严公子在一旁幸灾乐祸。“我说侯爷,宁可得罪小人,莫要得罪女人。这回你可惨了。”
“住口。”安宁侯额上青筋暴动。“别人怕你姓严的,本侯爷可不将你放在眼里,你识相的话,马上将戴祸水的让渡书写子本侯,我可以不计较你的无礼,否则”
“你要用什么刑?鞭子、火烙,还是针刺?”一边说,严公子还一边叹气。“侯爷,你不觉得那些刑罚都太老套了吗?你能不能想些新鲜的?”
安宁侯给他气得浑身发抖。“你敬酒不喝,喝罚酒。”他抽起鞭子,就要打上去。
“慢。”严公子是贪鲜,却也没兴趣去尝鞭子的味道。“要戴祸水的让渡书何难?不过你总得让我知道她究竟有何价值,让你们这样大费周章地抢?”他随口乱扯,也不过是想拖延一些时间,看能不能想出脱逃的办法?
“你真不知她的来历?”
“不知道。她是袁青电送我的礼物,人家一番好意,我就大大方方地收下了。”
怎么有这样幸运的人?安宁侯嫉妒死了。
“我当年买她的时候可是花了十万两黄金。”
“哇!”严公子摇头大叹。“侯爷,你绝对不适合做生意。你知道袁青电花多少钱买她吗?一两银子。”
安宁侯脸都黑了。“废话少说,你到底要不要将戴祸水让给我?”
“让,当然让啦!”严公子是个标准的俊杰,很识时务,还有,君子报仇,三年不晚。“既然要签让渡书,侯爷总得放我下来,让我写字吧?”
“嘿!”这回奸笑的换成安宁侯了。“不必了,你的让渡书我已收到,也适时生效了。”
“咦?”严公子狐疑地眨眨眼。
一道纤细的身影自安宁侯身后步出,正是戴祸水。
“你听见了,他已经把你卖给我了。从今天起,你就是安宁侯府的家妓。”安宁侯得意兮兮的。
戴祸水只是苍白着一张脸,双目如火炬般地瞪着被吊在墙上的严公子。
而他嘻笑如常“原来你也被捉啦!”
“该死。”严公子努力诅咒安宁侯。
他明明已经把戴祸水让渡出去,也不吵不闹任其锁在地牢,他还把他打个半死。
“这分明是虐待犯人。”疼死人了。
严公子拧着眉头,细数身上每一条火辣辣的伤痕。
安宁侯用沾了盐水的鞭子抽他,整整抽了五十八下,这笔帐他清楚记下了,一定要找机会一条条讨回来。
“好痛。”严公子不是英雄,也不爱充英雄,身子不舒服绝对大声喊出。
大朝可不以为然。“公子,你好歹是个男人,这样大喊大叫不觉丢脸?”严公子外出洽商,一夜未归,消息传回严府,大朝马上猜出是安宁侯搞的鬼。
安宁侯这几年虽然失势,但百足之虫死而不僵,他好歹还有几分薄力。
加上戴祸水的价值及严公子上回将陆无双埋进莲池的狠厉行为种种因素加在一起,推敲出来的结果就是安宁侯得到多数人支持,他们决定联合起来,先将严公子打垮,再平分“戴祸水”这个最大的利益。
所以安宁侯府势力大增,相比起来,严府就差了一点,于是给人可乘之机逮住严公子,骗走戴祸水。
可幸好以利结盟者终不会有太大的向心力,只消以更大的利益去分化他们,那联盟即不攻自破。
因此大朝才能不惊动一人,顺利混进安宁侯府。不过事实上,这偌大的侯府邸也没剩多少人了。
那些临时成军的人们全教严府武师或诱之以利、或动之以武,各个击破,如今只剩少少数名卫士和一些死硬派留在这里。
若非担心严公子被刑求至死,大朝会将安宁侯搞得鸡飞狗跳,再来捡便宜。
可现在看来,她提早救人是正确的,瞧瞧严公子,被打得都快散了。
看到大朝,严公子真的是好感慨。“大朝,你果然厉害,每次都选在我还有一口气的时候赶来救人。”绝对不会让他死,但也不会让他好过。“有时我忍不住怀疑,咱们是否前生有冤、今世结仇,所以你故意整我”
“相信我,公子,如果我们真有冤仇,我会等你被打得只剩半口气时,再来救人。”说话间,她飞快解开捆绑他的铁链。
“敢情我还得感激你提早片刻过来?”
“显然是的。”
“如果我加你一倍薪水,你会不会再早一点点到?””肯定会。”
“每月再奉上御赐凤菊吟一坛?”那可是价值万金的美酒喔!
大朝果然眼睛一亮。“我保证公子一辈子身强体健,半根毛都不会掉。”
“很好。”反正赚钱就是要花的,与其省那些银两让自己皮肉受罪,严公子愿意倾家荡产,以保自己一生无虞。毕竟,他对自己招祸的本领亦深具信心。“咱们就此说定了。”
“成交。”大朝笑嘻嘻地接下艰钜任务。
说实话,以严公子知己无一人、仇人满天下的状况,大朝不以为自己能享这份优渥耕多久,不过她真的太爱钱和酒了,为此而死亦不遗憾。
“大朝。”虽已意识不清,严公子对于方向还是拥有一定的敏锐度。“要离开侯府不是走这方位吧?”
“离开?”她愣了一下。“不救戴姑娘一起走吗?”
“万一被人发现,你有办法同时保护我和她一起离开吗?”
“以戴姑娘的身手,应该不需要我保护才对。”也许她还要倚仗戴祸水来分散敌人注意力,让她能带着严公子安然离去呢!
“水儿不会武功。”
“公子。”大朝不敢相信,他不是看过戴祸水的调查书了,怎还会不知戴祸水底细?“戴姑娘若不谙武,天下间也没多少人懂武了。”她认为凭藉戴祸水的身手,十个严公子都不是对手。
“过去如何我不知道,但眼下,出现在我们面前的水儿是不懂武功的。”严公子进一步解释。“她不记得如何动武。”
“没道理。”大朝不信。“保护自己是本能,只要她习过武,在危急时刻,她仍会记得怎样出手。除非她武功被废,但那样的人身体应该会大受影响,不会如她那般健康。”
“她不是武功被废,你忘了?她在离开一处地方时,就会将在当地学的技艺全还回去,半分不留。”
“我还是不信,处在刀剑加身的危急时刻里,哪还有这么多坚持?”
“你最好信,因为水儿就是如此。”这也是他观察了好久才发现的事。
戴祸水不知是幸抑或不幸?在她的一生中,出现过很多好人,但也有不少恶徒。
她是个聪明、美丽、人见人爱的姑娘,学什么都快,就像最璀璨火热的太阳,不管落到何等难堪的境地,她的光芒都不会被掩盖。
有人会发现她的好,因此对她百般宠爱,甚至愿意将毕生所学传授予她。比如葯王、比如丐帮还有其他许许多多的门派、世家都一样。
然而,她的锋芒毕露总会引起旁人深切的嫉妒,暗地里迫害她,逼得她不得不远走他乡。
她从不跟别人争什么,事实上,这么多年来她真正想要的不过是一个归宿。这是严公子最近才发现的。
所以每当她被驱赶时,便会安静地离开,并且将在当地获得的所有东西,不论是有形的金银珠宝、华服美裳,或者无形的技艺才能、悲伤仇恨,都一并地还回去。
她唯一会带走的只有那些被疼宠的美丽回忆!
因此离开葯王门后,她不再用葯,甚至把迫害过她的陆无双诸人都忘记开丐帮后,她变成了一个不谙武艺的平凡女子。而离开安宁侯府后,她甚至变成了哑子,再不开口唱歌。
他不知道她为什么会这样,如此坚持到几无转圜的地步?
但他觉得有趣,且轻松。
因为她的个性,未来不管面对任何困难,她都能尽力撷取、保留好的部分,让自己快乐地活下去。
苞她在一起,他完全没有负担和压力,只要一直当他自己就可以了。
这辈子他从没有这样轻松过,虽然他一向任性、为所欲为,但该节制的时候他还是会节制,尽管他节制得非常不爽。
而面对戴祸水,那些无谓的烦恼尽可丢进大猴去,在她面前,他可以卸下全部伪装。
他不知道这种感觉是什么,是不是人们所谓的爱?
其实那是什么东西都没关系,他才不在乎。只要能跟她在一起,天天都见到她,那就够了。
大朝无论如何都无法了解他的说法。
“算了。”严公子拍拍她的肩。“你先带我回去,等我将伤养好了,再来救她。”但不是现在,目前他自身难保。
严公子从不干蠢事。要任性、要为非作歹就要有本钱,他一直很能够取舍其中间分寸。
戴祸水并非被人以武力强行捉到安宁侯府的,事实上,她是自投罗网被擒的,因为他们捉了严公子。
她想救他,于是不顾己身安危,冒险入侯府。
只是在他心里,她显然没有重要到须费心留下的地步,因此,他轻易地便将她让渡出去了。
她又被“卖”了一次。
这是第几次了呢?她从一个地方转到另一个地方,从来没有在同一个地方久留过。
不是说每个人都对她不好,她也遇到过很多疼宠她、爱她的人,徂他们总是很快地离开了她。
然后,她又变成孤身一人继续流浪,寻找另一个归宿。
她很清楚,这个世界上只有“家”是不论她有没有能力、乖不乖巧、是个什么样的人,她都能理所当然留下来的地方。但是寻觅多年,她仍然找不到。
还以为严府就是她最终的归处了,在那里的生活每天都那么自在,真的很快活。
唉,可惜严府依然不是她的“家”
到底哪里是她的家?
这么多年的颠沛流离,她真有些累了,好想找一个可以安下心来过日子的地方。
严公子撒谎,他明明说过只要她通过考验,就让她一辈子留在严府的。
她真的以为自己可以就此安定,不再漂泊。然而,他竟亲手击毁了那个梦想
啪嗤!一记鞭子突地打在她手臂上,划裂绸衣,带起一串血珠。
“你为什么不躲?”动手的人吓一大跳。
她应该躲吗?戴祸水朝天翻了个白眼,那鞭子来如风、去如电,要她怎么躲?
“你明明有一身好武功,应该躲得掉的,为什么”打人的人反而慌得手足无措。“惨了、惨了,要让帮主知道我打伤啊!不关我的事,是是你,你是故意陷害我的对不对”
戴祸水连看都懒得看他,拖着乏力的身子,决定另外找个地方蹲着沈思去。
进安宁府近半个月,每天都有人用各式各样的方法测试她,有人想逼她使出武功、有人求她治病、有人拜托她开口吟唱一曲她做不到,他们就哭天抢地或者大吼大叫地骂她。
真是一群疯子!她要这么有本事,早发财了,还用为了挣口饭吃,一天到晚拍卖自己吗?
手好痛,那记鞭子打得可真够劲。
她舔着臂上伤口泛出来的血,那味道有点咸、有点腥,怪恶心的。
这么深的伤口应该去找些葯来搽,否则不容易好。她心里想着,脚却不想动。
不是不知道安宁侯府的葯堂在哪里,而是,只要她一接近与葯草有关的地方,那个葯王门魏当家的就会揪着她不放,非逼她回葯王门接掌大位不可。
奇怪,她瞧得出他其实不是很乐意让她回葯王门,不懂,为何又非要她回去不可?
而且安宁侯府里还不只一个魏当家这样。成堆心里讨厌她、千方百计防范她的人,却又苦苦央求,希望她能帮助他们。
她搞不懂他们的想法。讨厌就讨厌,喜欢便喜欢,干么这样勉强自己又为难别人?还有一大堆的藉口,说什么情非得已,真是烦死人了。
相较起来,那个任性得要死的严公子简直可以称之为单纯易懂。
他总是大剌剌地诉说着自己的需求,不管会不会麻烦到别人。
傍他东西,他喜欢会说喜欢,讨厌就直接拒绝。
她永远不必费心去猜测他的心思,因为他自大得丝毫不愿委屈自己,甚至掩饰心底情绪。
换成一般人也许会受不了这样的直接,但她好喜欢。
她已经厌倦察言观色了,能够有个人老实说出心底所需,把喜怒哀乐都表现在脸上给她看,她觉得好轻松、好快乐。
她还是比较喜欢严府的生活,可是她还回得去吗?
严公子已经把她让给安宁侯了。
但无论如何,她绝对不要继续待在侯府里。
这里的人都疯了,净会要求一些她无法做到的事,再待下去,她怕会被逼疯。
是该走了。她想离开京城,或者到边关看看,再不然去北原国或西荻国也行。
反正流浪的日子她过惯了,也不怕活不下去,只是
她的脚就是不肯动,好像被绑住了。
明明离开是最简单快活的决定,但她却选择忍耐地在这里住下,到底是为什么?
她似乎在等待着某样东西,但到底是什么,她也说不上来。
“有伤不去治,在这里干什么?想试试一个人究竟有多少血好流吗?”一把清冷中带着微温的讽刺声音,自后头传来。
戴祸水彻底僵住了身子。
严公子摸索着来到戴祸水身边,蹲下,斜飞的凤眼睨着她。
他靠得那么近,她几乎可以数清楚他眼下每一根羽睫,当然,那些才结了痂的疤亦同样瞒不过她。
不只脸,他露在衣服外的脖子、手腕全都可以见到淡淡的疤,像是才伤愈没多久。
她几乎可以想像那藏在衣服底下的身体是怎生的伤痕累累,难怪他的气色看起来不大好。
“是谁打你?”她在泥地上写下一串字。
“安宁侯。”严公子边说、边执起她的手,细瞧那狰狞的血痕。“是鞭子抽的?”他们还真有缘啊!同样饱受鞭子折腾。
她当然也看出了他身上的鞭伤,那种不规则的形状,打他的人分明是想要他的命。
“你既已如安宁侯所愿签下让渡书,他为何还要打你?”
“谁知道变态是怎样的想法?”他低啐一声,掏出怀里的膏葯为她治疗。“而且,我也不屑去体会他的想法。倒是你,怎么给人打成这样?”姑娘家细皮嫩肉的,竟有人下得了如此重手,简直是良心被狗吃了。
“不知道。”安宁侯府的一切她都觉得错愕。想要的不敢要、想恨的又提不起勇气去恨、该爱的不知如何去爱这里面的每个人都是抱持如此矛盾的心情,迎接那一而再、再而三的失败。
然后,他们会继续怨天尤人,再不死心地振作,重蹈覆辙一遍又一遍,或许要到死亡作下结论为止吧!
“不懂也好。正常人不要试着体会变态的思想,省得跟他们一起变笨了。”严公子边碎念着,边小心为地上葯。
“我们算正常吗?”她很怀疑。若把这问题拿到街上去问人,十之八九会说她和严公子才是疯子吧!
“我觉得我们很正常”这种事情一向是他说了算,不是吗?
是她低估了他的任性。完好的那只手继续写:“你怎么又回来了?”
“来抢你回家啊!”回家?严府可能是她的家吗?而且“你已经把我让给安宁侯了。”她提醒他。
“那又如何?横竖你是个人,不是件东西,岂容人让来让去?”
“但你确实把我让出去了。”
“你应该不会希望我在刀剑加身时,依然撑着一口气与安宁侯杠到底,死活也要保下你吧?”
她是有过这样的想法又如何?本来,人对于自己真正重要的东西是不会轻易出让的,而他三言两语就让出她,岂非证明她在他心底一点地位也没有?
严公子也不在意她脸上的泄气,只问:“你瞧我像个笨蛋吗?”
她摇头。他若傻,这世上就没聪明人喽!
“我告诉你,”他一派认真。“我这辈子唯一奉行的一句话就是,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那安宁侯就算将你抢走又如何?只要你还是希望回到我身边,只要我仍有能力,过个三、五天,我照样会再将你抢回来。”
“那你的让渡书”签了合约是要遵守的吧!
“那是什么玩意儿?我让大朝去毁了它。”他根本是个无赖。“嘿!说了这么久,你到底要不要跟我回去?”
她能拒绝吗?
“先跟你说一声,你是我严公子的玩具,除非我愿意放你走,否则不管你怎么想,你都是我的。”
所以说,他干么问她呢?直接做不就是了。
见她没回话,他倒爽快地抱起她,一记轻柔啄吻掠过她唇畔。“而且我决定,一辈子不放你走。”刚刚才发现的,在她离开他的十来天里,他好想她,想到有一点点心痛。
现在,他终于又找到她了,内心紧迫的感觉像是有人正揪着他的心脏。
他窒着呼吸观察她晦暗的神情,迫不及待收藏她每一个表情和眼神,却怎么也瞧不够。
他马上决定留下她,反正她本来就是他的,白痴才会放过这样吸引人的好礼物。
戴祸水圆睁着眼,一开始她以为是某片枯叶、或一只迷路的小虫轻刷过唇瓣。但那感觉却比什么都更迷人,清清爽爽的,还有一股好闻的味道。
那是严公子的气味,带着无以名之的霸道席卷她的身心。
那一刻,她清楚察觉体内某种东西被击破了,她的心不自觉变得柔软、脆弱。
她紧紧揪住他的衣襟,不敢放、也不愿放。在那一瞬间,好像所有的心魂都掏出来摊平在他眼前了。
他高高地抱着她,大笑。“走喽,咱们回家了。”
她的心跳在他的话语中冻结。他要带她回“家”?回他们的家吗?她也可以有家?
她一辈子都在寻找回家的路,但始终没找到,几乎要绝望了。
长久以来,她四处流浪,被需要的时间总是很短暂,他们很快会厌倦她,于是地被迫继续漂泊。
她真的很讨厌这样的日子,但没有办法。她唯一能做的就是让自己过得好,不去记住那些讨人厌的回忆,努力让自己向前看。
她生活的方式永远只有一个,那就是不停地流浪。
但如今,严公子愿意给予她另一个选择,她她居然兴奋得全身发抖。
她死也不愿放弃这一生可能只有一次的机会,所以她紧紧抓住,不论任何人来阻碍,她都不放,她
严公子只觉一股劲力从她身上涌向他,下一瞬间,他失去平衡。
“哇”
一柄大刀千钧一发地扫过他头顶,那束发的紫金冠被一截两断,滚落地面。
如果他没有跌倒,或者他倒得慢一点那此刻在地上滚来滚去的就是他的脑袋了。
若说严公子的前半生如顺风行水,无灾无痛,那么三十一岁这一年,肯定是他的大劫。
一觉醒来,发现自己身处黑牢,头上盖的是发臭的稻草,手上箍的是沈重铁链,脚踝更拴了颗大铁球,斩断他一切逃生之路。
到底发生什么事?为何他会落到这步田地?明明他最后的记忆是在吟花阁里谈生意
这回合作的对象是个老色鬼,不过挺有本事的。
每年三月,沿海风浪转强,就没有船只敢出海了,只有这老色鬼,照样领着船南来北往,也没遇过一次风暴。
所以严府的货物一向交由他运送,今年当然也不例外。
双方约定了在吟花阁签订新一年的合约,严公子还特地包下整座花楼,不准闲杂人等进入,让全阁三十五名姑娘都服侍老色鬼去。
一开始倒也顺顺利利,直到合约签完,他准备离去,让老色鬼一人在花丛里滚到死。
突然,有人喊了声失火,一时间莺莺燕燕闹成一团。
不多时,浓烟密布,炽烈的火焰像条暴怒的巨龙呼啸卷来。
惦着老色鬼一身好本事,严公子没舍下他,反而扛起人准备跳窗逃命。
然后他脑门一阵剧疼,失去意识。
是谁打了他?老色鬼吗?
那时他把老色鬼扛在肩上,老色鬼若意图不轨,他应该会发现才对。所以应该不是老色鬼,那么
“哟,严公子,您醒啦!”答案自动出现。是吟花阁里不知叫小翠、小花、小黄还是小什么东西的花娘。
“是你打昏我的?”严公子再度求证。
“说打昏多难听,奴家只是请公子到侯府与我家侯爷谈点生意。”她的名字其实叫吟歌,所以说,严公子想的没一个正确。不过他对于不在意的东西本来就从不往心上搁,能记住她是吟花阁里的花娘已经不错了。
“用什么请?木棍?花瓶?还是拳头?”
“听听,严公子言语多么风趣。”
“他能要嘴皮子的时间也只有现在了。”阴沈的语调,除了安宁侯不会有别人了。
“好久不见啊!安宁侯。”严公子与他打招呼。“你隔壁那个女人是你新纳的妾啊?容貌是挺标致的,不过内涵嘛”他是很有口德的,不讲太难听的话。
“我内涵怎么样?奴家可是琴棋诗画样样俱能。”
“看来姑娘很受鸨儿喜爱,才会花费重金请师傅教出姑娘一身技艺。”
“当然,奴家在吟花阁里可是有名的才女。”
“想一亲姑娘芳泽必得花费千金?”
“算你识货。”吟歌骄傲得鼻子都朝天了。
“嘿嘿嘿”严公子低头发出一阵贼笑。“就不知安宁侯是花费多少银两买了姑娘这副名动公卿的身子?”
吟歌还听不出他话里的嘲讽,檀口一张正待要炫耀自己高昂的身价“一千”
“闭嘴!”安宁侯可受不了了,说什么才女,把自己称斤论两卖,还在那儿沾沾自喜,简直白痴。“你出去。”
“侯爷”吟歌还想使嗔。
“出去!”安宁侯恼得脸色都发青了。
吟歌在青楼里一向备受矫宠,几时给人这样吼过了,两行委屈的珠泪登时滑下,气鼓鼓地转身跑了开去。
严公子在一旁幸灾乐祸。“我说侯爷,宁可得罪小人,莫要得罪女人。这回你可惨了。”
“住口。”安宁侯额上青筋暴动。“别人怕你姓严的,本侯爷可不将你放在眼里,你识相的话,马上将戴祸水的让渡书写子本侯,我可以不计较你的无礼,否则”
“你要用什么刑?鞭子、火烙,还是针刺?”一边说,严公子还一边叹气。“侯爷,你不觉得那些刑罚都太老套了吗?你能不能想些新鲜的?”
安宁侯给他气得浑身发抖。“你敬酒不喝,喝罚酒。”他抽起鞭子,就要打上去。
“慢。”严公子是贪鲜,却也没兴趣去尝鞭子的味道。“要戴祸水的让渡书何难?不过你总得让我知道她究竟有何价值,让你们这样大费周章地抢?”他随口乱扯,也不过是想拖延一些时间,看能不能想出脱逃的办法?
“你真不知她的来历?”
“不知道。她是袁青电送我的礼物,人家一番好意,我就大大方方地收下了。”
怎么有这样幸运的人?安宁侯嫉妒死了。
“我当年买她的时候可是花了十万两黄金。”
“哇!”严公子摇头大叹。“侯爷,你绝对不适合做生意。你知道袁青电花多少钱买她吗?一两银子。”
安宁侯脸都黑了。“废话少说,你到底要不要将戴祸水让给我?”
“让,当然让啦!”严公子是个标准的俊杰,很识时务,还有,君子报仇,三年不晚。“既然要签让渡书,侯爷总得放我下来,让我写字吧?”
“嘿!”这回奸笑的换成安宁侯了。“不必了,你的让渡书我已收到,也适时生效了。”
“咦?”严公子狐疑地眨眨眼。
一道纤细的身影自安宁侯身后步出,正是戴祸水。
“你听见了,他已经把你卖给我了。从今天起,你就是安宁侯府的家妓。”安宁侯得意兮兮的。
戴祸水只是苍白着一张脸,双目如火炬般地瞪着被吊在墙上的严公子。
而他嘻笑如常“原来你也被捉啦!”
“该死。”严公子努力诅咒安宁侯。
他明明已经把戴祸水让渡出去,也不吵不闹任其锁在地牢,他还把他打个半死。
“这分明是虐待犯人。”疼死人了。
严公子拧着眉头,细数身上每一条火辣辣的伤痕。
安宁侯用沾了盐水的鞭子抽他,整整抽了五十八下,这笔帐他清楚记下了,一定要找机会一条条讨回来。
“好痛。”严公子不是英雄,也不爱充英雄,身子不舒服绝对大声喊出。
大朝可不以为然。“公子,你好歹是个男人,这样大喊大叫不觉丢脸?”严公子外出洽商,一夜未归,消息传回严府,大朝马上猜出是安宁侯搞的鬼。
安宁侯这几年虽然失势,但百足之虫死而不僵,他好歹还有几分薄力。
加上戴祸水的价值及严公子上回将陆无双埋进莲池的狠厉行为种种因素加在一起,推敲出来的结果就是安宁侯得到多数人支持,他们决定联合起来,先将严公子打垮,再平分“戴祸水”这个最大的利益。
所以安宁侯府势力大增,相比起来,严府就差了一点,于是给人可乘之机逮住严公子,骗走戴祸水。
可幸好以利结盟者终不会有太大的向心力,只消以更大的利益去分化他们,那联盟即不攻自破。
因此大朝才能不惊动一人,顺利混进安宁侯府。不过事实上,这偌大的侯府邸也没剩多少人了。
那些临时成军的人们全教严府武师或诱之以利、或动之以武,各个击破,如今只剩少少数名卫士和一些死硬派留在这里。
若非担心严公子被刑求至死,大朝会将安宁侯搞得鸡飞狗跳,再来捡便宜。
可现在看来,她提早救人是正确的,瞧瞧严公子,被打得都快散了。
看到大朝,严公子真的是好感慨。“大朝,你果然厉害,每次都选在我还有一口气的时候赶来救人。”绝对不会让他死,但也不会让他好过。“有时我忍不住怀疑,咱们是否前生有冤、今世结仇,所以你故意整我”
“相信我,公子,如果我们真有冤仇,我会等你被打得只剩半口气时,再来救人。”说话间,她飞快解开捆绑他的铁链。
“敢情我还得感激你提早片刻过来?”
“显然是的。”
“如果我加你一倍薪水,你会不会再早一点点到?””肯定会。”
“每月再奉上御赐凤菊吟一坛?”那可是价值万金的美酒喔!
大朝果然眼睛一亮。“我保证公子一辈子身强体健,半根毛都不会掉。”
“很好。”反正赚钱就是要花的,与其省那些银两让自己皮肉受罪,严公子愿意倾家荡产,以保自己一生无虞。毕竟,他对自己招祸的本领亦深具信心。“咱们就此说定了。”
“成交。”大朝笑嘻嘻地接下艰钜任务。
说实话,以严公子知己无一人、仇人满天下的状况,大朝不以为自己能享这份优渥耕多久,不过她真的太爱钱和酒了,为此而死亦不遗憾。
“大朝。”虽已意识不清,严公子对于方向还是拥有一定的敏锐度。“要离开侯府不是走这方位吧?”
“离开?”她愣了一下。“不救戴姑娘一起走吗?”
“万一被人发现,你有办法同时保护我和她一起离开吗?”
“以戴姑娘的身手,应该不需要我保护才对。”也许她还要倚仗戴祸水来分散敌人注意力,让她能带着严公子安然离去呢!
“水儿不会武功。”
“公子。”大朝不敢相信,他不是看过戴祸水的调查书了,怎还会不知戴祸水底细?“戴姑娘若不谙武,天下间也没多少人懂武了。”她认为凭藉戴祸水的身手,十个严公子都不是对手。
“过去如何我不知道,但眼下,出现在我们面前的水儿是不懂武功的。”严公子进一步解释。“她不记得如何动武。”
“没道理。”大朝不信。“保护自己是本能,只要她习过武,在危急时刻,她仍会记得怎样出手。除非她武功被废,但那样的人身体应该会大受影响,不会如她那般健康。”
“她不是武功被废,你忘了?她在离开一处地方时,就会将在当地学的技艺全还回去,半分不留。”
“我还是不信,处在刀剑加身的危急时刻里,哪还有这么多坚持?”
“你最好信,因为水儿就是如此。”这也是他观察了好久才发现的事。
戴祸水不知是幸抑或不幸?在她的一生中,出现过很多好人,但也有不少恶徒。
她是个聪明、美丽、人见人爱的姑娘,学什么都快,就像最璀璨火热的太阳,不管落到何等难堪的境地,她的光芒都不会被掩盖。
有人会发现她的好,因此对她百般宠爱,甚至愿意将毕生所学传授予她。比如葯王、比如丐帮还有其他许许多多的门派、世家都一样。
然而,她的锋芒毕露总会引起旁人深切的嫉妒,暗地里迫害她,逼得她不得不远走他乡。
她从不跟别人争什么,事实上,这么多年来她真正想要的不过是一个归宿。这是严公子最近才发现的。
所以每当她被驱赶时,便会安静地离开,并且将在当地获得的所有东西,不论是有形的金银珠宝、华服美裳,或者无形的技艺才能、悲伤仇恨,都一并地还回去。
她唯一会带走的只有那些被疼宠的美丽回忆!
因此离开葯王门后,她不再用葯,甚至把迫害过她的陆无双诸人都忘记开丐帮后,她变成了一个不谙武艺的平凡女子。而离开安宁侯府后,她甚至变成了哑子,再不开口唱歌。
他不知道她为什么会这样,如此坚持到几无转圜的地步?
但他觉得有趣,且轻松。
因为她的个性,未来不管面对任何困难,她都能尽力撷取、保留好的部分,让自己快乐地活下去。
苞她在一起,他完全没有负担和压力,只要一直当他自己就可以了。
这辈子他从没有这样轻松过,虽然他一向任性、为所欲为,但该节制的时候他还是会节制,尽管他节制得非常不爽。
而面对戴祸水,那些无谓的烦恼尽可丢进大猴去,在她面前,他可以卸下全部伪装。
他不知道这种感觉是什么,是不是人们所谓的爱?
其实那是什么东西都没关系,他才不在乎。只要能跟她在一起,天天都见到她,那就够了。
大朝无论如何都无法了解他的说法。
“算了。”严公子拍拍她的肩。“你先带我回去,等我将伤养好了,再来救她。”但不是现在,目前他自身难保。
严公子从不干蠢事。要任性、要为非作歹就要有本钱,他一直很能够取舍其中间分寸。
戴祸水并非被人以武力强行捉到安宁侯府的,事实上,她是自投罗网被擒的,因为他们捉了严公子。
她想救他,于是不顾己身安危,冒险入侯府。
只是在他心里,她显然没有重要到须费心留下的地步,因此,他轻易地便将她让渡出去了。
她又被“卖”了一次。
这是第几次了呢?她从一个地方转到另一个地方,从来没有在同一个地方久留过。
不是说每个人都对她不好,她也遇到过很多疼宠她、爱她的人,徂他们总是很快地离开了她。
然后,她又变成孤身一人继续流浪,寻找另一个归宿。
她很清楚,这个世界上只有“家”是不论她有没有能力、乖不乖巧、是个什么样的人,她都能理所当然留下来的地方。但是寻觅多年,她仍然找不到。
还以为严府就是她最终的归处了,在那里的生活每天都那么自在,真的很快活。
唉,可惜严府依然不是她的“家”
到底哪里是她的家?
这么多年的颠沛流离,她真有些累了,好想找一个可以安下心来过日子的地方。
严公子撒谎,他明明说过只要她通过考验,就让她一辈子留在严府的。
她真的以为自己可以就此安定,不再漂泊。然而,他竟亲手击毁了那个梦想
啪嗤!一记鞭子突地打在她手臂上,划裂绸衣,带起一串血珠。
“你为什么不躲?”动手的人吓一大跳。
她应该躲吗?戴祸水朝天翻了个白眼,那鞭子来如风、去如电,要她怎么躲?
“你明明有一身好武功,应该躲得掉的,为什么”打人的人反而慌得手足无措。“惨了、惨了,要让帮主知道我打伤啊!不关我的事,是是你,你是故意陷害我的对不对”
戴祸水连看都懒得看他,拖着乏力的身子,决定另外找个地方蹲着沈思去。
进安宁府近半个月,每天都有人用各式各样的方法测试她,有人想逼她使出武功、有人求她治病、有人拜托她开口吟唱一曲她做不到,他们就哭天抢地或者大吼大叫地骂她。
真是一群疯子!她要这么有本事,早发财了,还用为了挣口饭吃,一天到晚拍卖自己吗?
手好痛,那记鞭子打得可真够劲。
她舔着臂上伤口泛出来的血,那味道有点咸、有点腥,怪恶心的。
这么深的伤口应该去找些葯来搽,否则不容易好。她心里想着,脚却不想动。
不是不知道安宁侯府的葯堂在哪里,而是,只要她一接近与葯草有关的地方,那个葯王门魏当家的就会揪着她不放,非逼她回葯王门接掌大位不可。
奇怪,她瞧得出他其实不是很乐意让她回葯王门,不懂,为何又非要她回去不可?
而且安宁侯府里还不只一个魏当家这样。成堆心里讨厌她、千方百计防范她的人,却又苦苦央求,希望她能帮助他们。
她搞不懂他们的想法。讨厌就讨厌,喜欢便喜欢,干么这样勉强自己又为难别人?还有一大堆的藉口,说什么情非得已,真是烦死人了。
相较起来,那个任性得要死的严公子简直可以称之为单纯易懂。
他总是大剌剌地诉说着自己的需求,不管会不会麻烦到别人。
傍他东西,他喜欢会说喜欢,讨厌就直接拒绝。
她永远不必费心去猜测他的心思,因为他自大得丝毫不愿委屈自己,甚至掩饰心底情绪。
换成一般人也许会受不了这样的直接,但她好喜欢。
她已经厌倦察言观色了,能够有个人老实说出心底所需,把喜怒哀乐都表现在脸上给她看,她觉得好轻松、好快乐。
她还是比较喜欢严府的生活,可是她还回得去吗?
严公子已经把她让给安宁侯了。
但无论如何,她绝对不要继续待在侯府里。
这里的人都疯了,净会要求一些她无法做到的事,再待下去,她怕会被逼疯。
是该走了。她想离开京城,或者到边关看看,再不然去北原国或西荻国也行。
反正流浪的日子她过惯了,也不怕活不下去,只是
她的脚就是不肯动,好像被绑住了。
明明离开是最简单快活的决定,但她却选择忍耐地在这里住下,到底是为什么?
她似乎在等待着某样东西,但到底是什么,她也说不上来。
“有伤不去治,在这里干什么?想试试一个人究竟有多少血好流吗?”一把清冷中带着微温的讽刺声音,自后头传来。
戴祸水彻底僵住了身子。
严公子摸索着来到戴祸水身边,蹲下,斜飞的凤眼睨着她。
他靠得那么近,她几乎可以数清楚他眼下每一根羽睫,当然,那些才结了痂的疤亦同样瞒不过她。
不只脸,他露在衣服外的脖子、手腕全都可以见到淡淡的疤,像是才伤愈没多久。
她几乎可以想像那藏在衣服底下的身体是怎生的伤痕累累,难怪他的气色看起来不大好。
“是谁打你?”她在泥地上写下一串字。
“安宁侯。”严公子边说、边执起她的手,细瞧那狰狞的血痕。“是鞭子抽的?”他们还真有缘啊!同样饱受鞭子折腾。
她当然也看出了他身上的鞭伤,那种不规则的形状,打他的人分明是想要他的命。
“你既已如安宁侯所愿签下让渡书,他为何还要打你?”
“谁知道变态是怎样的想法?”他低啐一声,掏出怀里的膏葯为她治疗。“而且,我也不屑去体会他的想法。倒是你,怎么给人打成这样?”姑娘家细皮嫩肉的,竟有人下得了如此重手,简直是良心被狗吃了。
“不知道。”安宁侯府的一切她都觉得错愕。想要的不敢要、想恨的又提不起勇气去恨、该爱的不知如何去爱这里面的每个人都是抱持如此矛盾的心情,迎接那一而再、再而三的失败。
然后,他们会继续怨天尤人,再不死心地振作,重蹈覆辙一遍又一遍,或许要到死亡作下结论为止吧!
“不懂也好。正常人不要试着体会变态的思想,省得跟他们一起变笨了。”严公子边碎念着,边小心为地上葯。
“我们算正常吗?”她很怀疑。若把这问题拿到街上去问人,十之八九会说她和严公子才是疯子吧!
“我觉得我们很正常”这种事情一向是他说了算,不是吗?
是她低估了他的任性。完好的那只手继续写:“你怎么又回来了?”
“来抢你回家啊!”回家?严府可能是她的家吗?而且“你已经把我让给安宁侯了。”她提醒他。
“那又如何?横竖你是个人,不是件东西,岂容人让来让去?”
“但你确实把我让出去了。”
“你应该不会希望我在刀剑加身时,依然撑着一口气与安宁侯杠到底,死活也要保下你吧?”
她是有过这样的想法又如何?本来,人对于自己真正重要的东西是不会轻易出让的,而他三言两语就让出她,岂非证明她在他心底一点地位也没有?
严公子也不在意她脸上的泄气,只问:“你瞧我像个笨蛋吗?”
她摇头。他若傻,这世上就没聪明人喽!
“我告诉你,”他一派认真。“我这辈子唯一奉行的一句话就是,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那安宁侯就算将你抢走又如何?只要你还是希望回到我身边,只要我仍有能力,过个三、五天,我照样会再将你抢回来。”
“那你的让渡书”签了合约是要遵守的吧!
“那是什么玩意儿?我让大朝去毁了它。”他根本是个无赖。“嘿!说了这么久,你到底要不要跟我回去?”
她能拒绝吗?
“先跟你说一声,你是我严公子的玩具,除非我愿意放你走,否则不管你怎么想,你都是我的。”
所以说,他干么问她呢?直接做不就是了。
见她没回话,他倒爽快地抱起她,一记轻柔啄吻掠过她唇畔。“而且我决定,一辈子不放你走。”刚刚才发现的,在她离开他的十来天里,他好想她,想到有一点点心痛。
现在,他终于又找到她了,内心紧迫的感觉像是有人正揪着他的心脏。
他窒着呼吸观察她晦暗的神情,迫不及待收藏她每一个表情和眼神,却怎么也瞧不够。
他马上决定留下她,反正她本来就是他的,白痴才会放过这样吸引人的好礼物。
戴祸水圆睁着眼,一开始她以为是某片枯叶、或一只迷路的小虫轻刷过唇瓣。但那感觉却比什么都更迷人,清清爽爽的,还有一股好闻的味道。
那是严公子的气味,带着无以名之的霸道席卷她的身心。
那一刻,她清楚察觉体内某种东西被击破了,她的心不自觉变得柔软、脆弱。
她紧紧揪住他的衣襟,不敢放、也不愿放。在那一瞬间,好像所有的心魂都掏出来摊平在他眼前了。
他高高地抱着她,大笑。“走喽,咱们回家了。”
她的心跳在他的话语中冻结。他要带她回“家”?回他们的家吗?她也可以有家?
她一辈子都在寻找回家的路,但始终没找到,几乎要绝望了。
长久以来,她四处流浪,被需要的时间总是很短暂,他们很快会厌倦她,于是地被迫继续漂泊。
她真的很讨厌这样的日子,但没有办法。她唯一能做的就是让自己过得好,不去记住那些讨人厌的回忆,努力让自己向前看。
她生活的方式永远只有一个,那就是不停地流浪。
但如今,严公子愿意给予她另一个选择,她她居然兴奋得全身发抖。
她死也不愿放弃这一生可能只有一次的机会,所以她紧紧抓住,不论任何人来阻碍,她都不放,她
严公子只觉一股劲力从她身上涌向他,下一瞬间,他失去平衡。
“哇”
一柄大刀千钧一发地扫过他头顶,那束发的紫金冠被一截两断,滚落地面。
如果他没有跌倒,或者他倒得慢一点那此刻在地上滚来滚去的就是他的脑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