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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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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媳妇恩静给娘敬茶。”新妇入门的第一日,见谁都要客客气气的,最好只看着自己脚下的绣花鞋,巴不得不抬头。

    “呵呵,自家人别慌张,抬起头来看看我是谁。”真不容易呀,等了二十四年才喝到媳妇茶。

    咦,这声音好像在哪里听过?心里直打鼓的蒲恩静面容微凝,雪白下颚缓缓抬高,美眸对上那张盈盈而笑的柔美玉颜。“啊!你是慈云寺那位夫人?!”

    她不知道这位夫人的姓名,但是夫人身上那形态逼真、色彩丰富的渔唱湘绣她是过目不忘的。

    绣花能生香,绣鸟能听声,绣虎能奔跑,绣人能传神。这是湘绣的特色,还能以特殊的动物毛绣出狮、虎等动物,毛丝有力、威武雄健,仿佛转瞬间弓身一跃便能咆哮山林。

    “我娘家姓胡,人称兰夫人,不过你可不能跟着别人喊。”兰夫人打趣着凝睇一脸错愕的儿媳妇。

    “娘。”她轻柔地低唤。

    她多了一个娘。

    “好,乖。”她褪下赤金缠丝玛瑙镯子,套入细白秀婉的皓腕中,当是给媳妇的见面礼。“起来吧,别跪了,小心伤着了。咱们家人口简单,个个都是好的,你大可放心。”

    “嗯,媳妇晓得了。”她瞟了一眼婆婆身后站着的婉约妇人,肤白秀美,一双媚人的丹凤眼令人难忘。

    “这位是白姨娘,你施半礼即可。”对公爹的妾,半礼就够了。

    “是。”她一福身。

    不敢受这礼的白姨娘避了避,羞赧地颔首一笑,谨守本分,凡事以兰夫人为主。

    “那个直往泊宁身后钻的憨小子是泊宁的弟弟瑞杰,生母为白姨娘,他不爱与人说话,不理人是常有的事,你呢,也甭搭理他,省得闹心。”兰夫人玩笑道。

    蒲恩静听见婆婆爽朗的笑声,也掩嘴一笑。“怎么能不理小叔呢,媳妇家有个妹妹才三岁,调皮得很,不过一张嘴甜得像抹蜜似的,改天我带她同小叔玩儿。”

    “三岁多?!”兰夫人两眼忽地一亮。

    “嗯,很淘气,还抱着她姊姊的脖子大哭,说我是大坏人,不准我娶她姊姊,还用撒面棍赶人。”那是个磨人精,小奸佞,和他有不共戴天之仇,不过多吃她一片水果薄饼,哭得像他杀她全家似的,每回见到他都用防备的眼神护食。

    哼!他用得着抢吗?全都是他的,娘子是他的,甜点也是他的,没桌子高的小娃儿抢什么抢,她哭到眼泪干了都没用,人已经被他娶进门了,不再是蒲家二小姐。

    谁也看不出生性严峻的兰泊宁竟会和个乳牙还没换的小女娃斗气,仗着人高手长,多次抢食抢得蒲家小妹哇哇大叫,扬言与他誓不两立。

    “你是坏人呀,人家没说错,不仅长相坏,一双贼目透着坏气,说起话来会气死人,你要是不坏,天底下没坏人了。”兰夫人胳臂肘往外拐,帮理不帮亲,数落儿子当消遣。

    兰夫人早年有一女早夭,连着多年又一直没怀上,心中始终有个遗憾,盼能找个合心意的媳妇来宠。

    慈云寺一见,她对拥有一手好绣技的蒲恩静印象深刻,再看她落落大方的态度,更是好感骤升,暗暗地为其穿针引线,引荐富贵人家找她绣花样,打响名气。

    也是她让胡管事传话,儿子才知晓乱针绣绣技,原本她就有意为两人牵线,此事算是一举两得。

    儿子的婚事有着落,同时也娶了她中意的姑娘为媳妇,额外惊喜是失传已久的乱针绣也再度面世。

    不过,最没想到的是儿子的手脚挺快的,她还没来得及推波助澜一番,两人的好事就成了,虽然有些意气用事,却顺了她的心意,她一句反对话也没说,一心巴望着媳妇赶快过门,以免夜长梦多呀!

    她儿子她最清楚,若不速战速决迎娶人家入门,一等人家发觉他不是良人,娘子也娶不成了,儿子只能一辈子打光棍,她也只能眼馋别人儿孙绕膝,妻贤子孝。

    所以她得把媳妇当女儿疼,留住媳妇的人和心,免得哪天儿子被人“休”了,他连哭都没处哭。

    “娘,我以为我是你怀胎十月所生的亲生儿子。”兰泊宁一手搂着妻子纤腰,左眉往上一挑。

    “不然还能是桃花树下捡来的吗?那不成妖了。”

    “娘呀,你有媳妇不要儿,见异思迁,以后不想儿子奉养你了是吧?!”有了媳妇,儿子就不值钱了。

    兰夫人笑着对空一点,像是戳他脑门。“我让媳妇孝顺我,你呢,放水流去。静儿,你养不养娘?”

    “养。”蒲恩静浅笑,只要她还是兰家媳妇,她便会尽为人媳的孝道。

    兰夫人大笑。“听听,多软糯的嗓音,软乎乎,绵细细呢!怎么听怎么好听,而且这话说得好,娘这心窝听得都软成一滩水了”

    “娘”她怎么哭了?看到婆婆眼眶蓄泪,蒲恩静心头一惊,连忙送上绣帕。

    “没事没事,一时感伤而已,泊宁曾经有个妹妹,可惜是个福薄的。”看着乖巧可人的媳妇,兰夫人想起无缘的女儿。

    “娘,小泵到天上当神仙去了,留我在人间替她尽孝,你是个有福的人哪!有个神仙女儿,得让媳妇也沾沾福,百年后咱们一同飞到天上当快活神仙,享人间香火。”

    人修道,为成仙,仙修道,为成神,神修道,为成佛;修来修去修世间菩提,修得一世缘。

    “啧!多会说话的小人儿,说得真好听,娘这心口被你哄得全装蜜了。”她笑着拭泪,人一下年轻了好几岁似的,眉间徘徊不去的惆怅也一扫而空了。

    “娘,媳妇不只会说好听话,还会绣花呢。这是我做的绣花鞋,娘一会儿穿穿看合不合脚。”媳妇给婆婆的礼。送鞋,送鞋,意味走得更长远,长命百岁。

    在主子的示意下,冬麦把双手捧着的百合莲子绣花鞋送上,寓意连生百子,代表吉庆,虽然蒲恩静一点也不想生一百个儿子,也没本事生,不过还是讨个吉利,至于此等大业便留给瑞杰小叔吧。

    不爱说话就闷头干活吧,辛勤耕耘播种。

    没来由地,十岁的兰瑞杰打了个冷颤。

    “那我的呢?”看到娘亲爱不释手的抚着那绣鞋,兰泊宁有几分吃味。

    美目一睐,顾盼生辉。“在屋子里呢,落了谁也少不了你呀。是金丝绣边的松鹤腰带,回头拿给你。”

    “只有腰带?”他语带不满。

    蒲恩静软软一叹。“我家里穷嘛,拿不出象样的流光锦,等我手边宽裕了就给你裁件衣袍,绣上翔鹰凌空。”

    “不用等,一会儿开了库房自个儿取,湖缎、蜀锦、鲛珠绢、珍宝绫、软烟罗、蝉翼纱、丹白绸给我做上十来件就好,不用多。”

    不用多?

    根本是多到天怒人怨了,十足的暴发户嘴脸,就连宫里的贵人也不可能一口气拿出他口中的珍品啊,这也只有他这事业遍及全国的大商贾才能一口气拿出这些珍稀布料,还口气狂妄的不当一回事。

    天雷啊,不劈他对不起天下苍生哪。

    “风鸡一对,桃儿酒十坛,活兔、活鸭、活羊各六,锦十二匹,缎二十匹,绸再添些白面、红糖、麦面、六六三十六色丝线,还有青青的雪靴、软缎鞋”

    应该差不多了,小门小户的蒲家不用太显眼的回门礼,锦呀缎等贵重物要用粗布包着,日常用品多备一些才实际,碎银、银票压在箱底,银子多易招贼惦记,得藏好。

    寡妇门前是非多,还拖个啥事也不懂的小娃儿,独自撑起一个家的辛苦难以道与外人知,她得多贴补贴补。

    唉!不知道宫里那个没见过面的大姊过得好不好,要是她没被死要钱的镇长送进宫当宫女,今日也不用愁娘亲乏人照顾,起码有个能说话的人在,不那么孤单无助。

    蒲家没钱,缴不起买身费,当初镇长家有五个适龄的女儿却没一个送进宫当奴才,偏偏挑上穷兮兮的大姊,代替他家娇滴滴的小姐,只是情势逼人,她们也无力抵抗。

    誊着单子的蒲恩静不时长吁短叹,一笔挥下,涂涂改改的删增,一下子觉得过头了,一下子认为太少,一下子感觉不太妥当,这边添一点,那边减三分

    她从没这么累过,比绣花还劳累,她发现要掌家不容易,光是日常人情往来就让人脑子打结,更别提家里的用度,下人的分党结派不同心,每月收支和庄子收成都得操心。

    幸好她有个疼媳妇的婆婆,看她年纪尚小还未及笄,那些琐事便替她管起来了,所以她只需要管好自己院子里的一亩三分地,内院的大小事、婢仆的调度还是由婆婆来安排。

    对她来说是轻松多了,毕竟是刚入门的新妇,对兰家的一切一无所知,凡事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毕竟得先把自家的田犁好再说,撒种、育苗还在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