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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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次见她,她穿着袭黑色长裙,露趾掠皮高跟鞋,拿一只作蝴蝶结形的晚装手袋,化柱很整齐,秀发如云。

    但她不是站着。

    她躺在大堂入口处的一张长凳上,把手袋枕着脑袋,睡得香甜得很。

    每个走过的客人都朝她看去,再好修养,也禁不住露出诧异及不以为然的目光:怎么一回事,太过份了,喝多了还是怎么的,太没有节制控制,淑女不是这样的,怎么连面子也不顾,背地里做什么没人知道不打紧,大庭广众之间,不能丢人啊。

    但是她悠然地躺着,雪白肌膺,五官姣好,她可不理别人说什么。

    我的女伴顿时窃窃私语:“这是谁?大胆妄为。”

    我微笑“多么浪漫。”

    女伴鼓起嘴唇“这种事,发生在别人女朋友身上,叫浪漫,发生在你女朋友身上,叫无稽。”

    是吗?如果我的女伴在酒店大堂醉倒,我可得问问自己,为什么我不能使她快乐,我失败在哪里。

    女伴推我一下“走吧,看什么热闹?”

    我临走再看那女郎一眼。

    她的面孔是静止的,没有忧虑,嘴角甚至带一线笑意。

    我们去取车,回家途中,我忽然想起多年前在外国新闻杂志中看过的一帧照片。大约是五十年代吧,一个妙龄女子跳楼身亡,遗体压在一辆汽车上面,记者在第一时间赶至现场拍下照片,那女郎表情出乎意料之外的宁静,双目轻闲,嘴角带笑,小帽子整齐地在头上,手套干干净净,穿袭夏天裙子,美丽得很,不见恐怖。

    图片说明道:她彷佛睡着了。

    刚才那醉女,就给我同样的感觉。

    也许她灵魂经已出窍,去到远方

    我默起一枝香烟,听到女伴问我:“不开水拨?下雨呢。”

    我才发觉在下紧紧密密的雨。

    我送她到冢。

    她以一个很娇媚的姿态转过头来,熟练得恰到好处地问:“上来契杯咖啡?”

    我轻轻吻她的脸,触到一陈脂粉香。“改天。”我说:“我还得回去看看明天开会要整理什么文件。”

    她耸耸肩,略为失望。

    “再见。”我说。

    她也说再见。

    两不拖牵。像我这种男友,她不知有几许,似她这等女伴,我也要多少有多少。大家在花丛散步,赏心悦目。我喜欢懂事的女人。不必才高八斗,亦不必貌若天仙,只要识事务,大家愉快即可。

    我开车回家,雨很急,在转角上我发觉我不是在回家途中。

    我正向酒店驶去。

    怎么会这样?我吃惊。

    我是要回去看那个女郎啊,这不是好奇心,这已经是一份罕有的感情。

    我赶到时,领班与几名待投正在满头大汗催她醒来。

    见到我,他们如释重负:“关先生,你可认识这位小姐?醉得好厉害,我们要打烊了,不知如何是好。”

    我蹲在她面前,轻轻拍她的面孔:“醒来,醒来。”

    她转一个身,继续她的美梦。

    真令人羡慕,这么豁达,这么懂得享受。人生几何,对酒当歌。原应如此。

    我问:“她来时没有伴?”

    “不知道。”领班说。

    我用一小块冰轻轻在她额角上磨,她睁开双眼,又阖上,是怎么样的一双星眸啊。这个女人,在全神状态,不知有多么动人。

    我托起她上身,使她坐起来。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司机模样的中年男子赶至,气急败坏的说:“太太,你在这里!”

    太太。我大大失望,原来名花经已有主。自然,如我觉得她动人,其他男人也早已发现这一点。

    我问:“车子在楼下?”

    司机满头大汗“是。”

    “来,我替你扶她下去。”

    女郎并不重,我索性打横抱起她,急步走下楼去。这是最可爱的一堆泥:烂醉如泥。

    她身上并没有太重的酒味。

    司机打开车门,我把她放在后座,轻轻替她拨开头发,然后再关上门。

    “谢谢你,先生。”司机感激的说。

    他把豪华黑色大轿车开走。

    这种故事在大都会中也并不罕见。

    她虽然结了婚,生活得十分丰裕,但却不快乐。

    要一个美丽的女人快乐,是很艰苦的工程。

    因为长得美的缘故,她们总想得到多一点,是以特别不容易满足。嫁人要嫁得好,工作上又想过人一等,交朋友希望他人多多迁就,不知不觉间,一蹉跎,年岁是不留情的,憔悴下来,比普通人还不如。

    这种例子见多了,才觉得做一个健康的平凡人最幸福。

    我在路上颇站了一会儿才离开。

    套句陈腔滥调,她是“谜一般的女人”

    总有办法查到她是谁。

    以后的一段日子,雨水很多,总是下雨。特别多异性叫我管接管送。女人是水做的,混在雨中,化为一堆,那不行,我乐意充护花。

    她们都不喝酒,一部份尚认为淑女只应喝橘子汁。另一些较为豪放的也止于啤酒。能够喝烈酒的,多数为交际应酬而练得好酒量,喝酒也成为种手段,不会平白喝醉。

    酒这种东西真是。酒人愁肠,化作相思泪,我曾经一度,天天契得烂醉,开头是号淘大哭,随后便昏迷不醒,同样是醉,因是鲁男人,丑态百出,混身酒味,非常不堪。

    醉了一阵,事情并无好转,渐渐忘记伤心事,继而戒了酒。此刻想转来,连为什么而醉都忘了,事后总觉不值,我不是无悔的人,太过自爱,不能堕落。

    特别羡慕潇酒不羁,不顾一切糟塌自身的人。像这个女郎,说躺下就躺下,没有明天,不畏人言。

    我因决定正式过一种保守自在卑微愉快的生活,故此特别向往暂短流星般凄丽的悲剧。我不敢参予,但乐意观赏。

    当我们再度相逢,我如遇知己般迎上去,也是意料中事。

    她不认识我,自然。

    当时她坐在一桌绅士淑女间,盛装,仍然穿黑色,乌黑头发上束一绾铁石梳。

    谁是她配偶呢?我张望,不能肯定。

    我向我女伴“那边的人,你认识吗?”

    她转头看。“我只认得右边第三个男士,他姓陆,是位牙医生。”

    “那穿黑的小姐,是他妻子?”

    “不是,陆医生还未结婚。”

    转眼间,姓陆的牙医邀请她跳舞。我同女伴说:“你眼睛化粽彷佛糊掉了。”

    她飞进洗手间去重整仪容,我则下舞池。

    我向陆医生的肩膀拍一拍,向他借舞伴,他愕然,不得不退下。

    那女郎抬起头来,眯着眼睛朝我看来,那媚态令人震汤,但一眼便看得出来,她已经喝了许多。

    “你好。”我说。

    “你是谁?”

    “如果我告诉你我的名字,你是否记得我是谁?”

    她忽然笑起来,如花枝乱颤“记得你?记得你?”

    我不明白她为何会笑得这样,不禁愕然。

    随即她悲哀的说:“你又会记得我吗?”

    情绪转得如此的快,一定又醉了,不过还不致倒在地上。

    两度相逢,都是这个样子,我很惆怅,看样子要她记得我,还真不是容易的事。

    陆医生在我身后说:“她喝多了一点,我们想送她回去。”

    我只得把她的手交回给他。

    那女郎双目向前直视,充满泪光。她没有清醒,心中不知还有什么梦魇阻滞。

    我依依不舍回到自己座位上,女伴还没有自女洗手间出来,山中方一日,世上已千年,女人一进去理妆,像进入侯门深似海。

    终于她回来了,脸上红是红,白是白,非常光鲜。

    我说:“我已经付了账,我们出去走走。”

    因为我看到陆医生把她扶着送出去。

    我急随在尾后。

    还是那辆黑色的大事,司机认得我,朝我点点头。

    司机看到她,连忙下车来扶,一边摇着头。

    我说:“又醉了。”

    陆医生不疑有他,以为是我亦是她的朋友,喃喃说:“这样下去,我担保你迟早会醉死。”

    “没有人同她一起来?”我问。

    陆医生冷笑一声“追了十年才追到手,一下子把她当秋天之扇子。”

    我站在行人道上,看看车子开走,不知后地,心中有份难以形容的凄凉。

    陆医生朝我说再见,离去。

    女伴问:“你们说些什么?”

    “没什么。”我说:“他说有空一道吃顿饭。”

    我把她送回去。

    故事已渐渐有了轮廓。

    有人追求美女十年之久,到手之后,也就视为平常,扔在家中,使她不愉快,成为酒徒。

    她大约是爱他的吧,否则何不离开他,这么年轻这么美丽的女人,没有能力找生活也不打紧,很快就会有更好的男人会得把她接收过去。

    由此可知是感情累事,弄得这样憔悴。

    我很怅惘,而雨还是不停。

    我仍然不知道她花落谁家,不过那些人家的公子哥儿也都是一个模子倒出来的,爱玩爱出锋头,穿得好吃得好,都很风流潇酒。

    与他们在一起,不必打天下,不必看老板眉头眼额,没有精神包袱,因此他们是快乐的人,这种志高气昂很快感染与他们接近的人,女孩子爱巴结公子哥儿,倒不是纯为了万恶的金钱,也许只是看腻了小职员的愁眉苦恼,满腹牢骚。追求快乐,有什么不对呢。

    于是她嫁了他。之后发生的事,失去控制,又是另外一笔账了。

    而我,我又扮演什么角色?贵妃醉酒的时候,不知高力士有否在一旁扶住娇躯。高力士!多窝囊。

    我笑起来,看看闹钟,已是清晨四时许,这种时刻很难再度入睡。

    这几天我是最早返回公司的,自己用力推开那度虚掩的铁闸,倒茶的阿伯向我投来讶异的目光。在家坐更寂寞,不如早些回来看报纸。

    面筋似的大雨倾盘而下,把茫茫大地洗得干干净净,难为了忽忽赶路的学子。

    我立在窗口抽烟,房间很静,一颗心也很静,许久没有听见自己呼吸的声音,一起一伏,跟野兽有什么分别?

    就快三十岁的人了,女伴众多,内心寂寞,靠在窗口看雨中的都市,一边吸烟,多么浪漫,可惜不为人知。女孩子们也日渐粗心,看不见男人细致的一面。

    已经很久很久没去跳舞了。只渴望与一个知情识趣,有幽默感大方的、豪爽的女子畅谈一个夜晚,不必接吻拥抱,只图心灵交通。

    每个人都有阴私的一面,不轻易露出来,但希望有知音人来自动发掘。

    我手上戴着一只金色米奇老鼠表已有多年,因不是七彩的,并不那么显眼,跟那么多女伴出去,从来没人发现,整个晚上,她们所关心的,不外是我年薪若干,父母是否同我住,我会不会戒掉抽烟这个恶习等等。

    我听见自己呐喊!爱我,爱我本人,请像我母亲般爱我,不计条件。

    然而这已是个条件世界。

    这件事是没有可能的了。

    这雨到中午也不了了之。地上雪青,一切污垢都冲下阴沟。

    我独自踱下楼去吃简单的午餐,我不大挑剔,通常选易入口的食物,像沙拉、汉堡包之类的东西。但我计较吃的环境,地方一定要干净,给我铺上台布,给我银的餐具,在没有打仗的时候,我不打算用十只手指抓食物来吃。

    隔壁坐着一个时髦的女郎,穿一套价值千金的细麻衣裳,头发在一边斜下来,挡住半边脸,每次吃叉上的食物,都要轻轻拨开头发。

    真辛苦。

    还是那个醉女可爱,憨态可掬,率性而为,不开心就是不开心,有牢骚就发牢骚。

    吃完我付账,那个女孩子侧着头看着我,我也看她,向她微笑,纯粹是礼貌,不过在大城市里笑得太多也不好,人家会误会。

    在门口撞到一个人,对方“啊哟”一声,手袋掉在地上,我帮她拾起来,一抬头,看清楚她的面孔,轮到我“啊呀”地叫起来。

    她茫然地看着我,眯着眼,不是患近视那种眯眼,而是像有阳光走进她眼睛去那种眯法。

    我温和的笑“你不记得我?”

    她摇摇头。

    “我们见过好多次了。”我说。

    她可爱的耸耸肩。这是她难得的清醒时刻,我要把握。

    “我们还跳过舞。”我又说。

    “是不是在我喝醉的时候?”她率直地问。

    我没想到她会毫不讳言地提到这一点。

    我连忙说:“是。”

    她脸颊忽然绯红,傻笑起来。

    我轻轻挽起她的手“来,过来,我陪你吃午餐。”

    “我不是来吃饭,我来找人。”她说。

    “我等你。”

    我回到原来的位子上。她找的人,原来就是坐在我隔壁的时髦小姐。

    开头我以为两个漂亮的女人约在一起是平常事,大抵是谈谈谁家的时装好,哪里的珠宝够劲之类。才五分钟,就知道这不是个普通的约会。

    她们在开谈判,她要求那时髦女郎退出三角关系。

    “我要你离开他。”

    “不行。”

    “我是他妻子,没法子,你为什么甘心做他情妇?”

    “那是你的想法,我认为他已不爱你。”

    “他也不爱你,他根本谁都不爱,只爱他自己。”

    “你呢?你除了爱酒瓶,还爱什么?”

    我很震惊,没想到两个斯文美貌的女人,说话像比剑,利刃下割痕至深,血肉横飞。

    “那是我的事。”

    “你如果有志气,就该离开他,把酒戒掉。”

    “哈哈哈,你倒为我好。”

    “我们不必再谈了,再说下去也是没结果。”

    “他迟下也会抛弃你,我就是你的前身。”

    “你放心,我会照顾自己?”那时髦女郎站起来离去。

    她呆在那里。我为她难过,我静静搬到她对面坐。

    “放手。”我轻轻说。

    她垂下双眼。

    “优雅地结束一段关系是很重要的。”我再提醒她。

    “说时容易做时难。”她苦笑。

    “城里的公子哥儿多着呢。”我说。

    “我从来没有看过别的男人。”她沮丧的说:“十年苦恋,没想到有这种结局。”

    “种瓜得瓜,”我取笑她“种苦瓜得苦瓜。”

    她涩笑。

    “他恃着娇生惯养,要什么有什么吧?”

    她万分诧异地抬起头来“不,你在什么地方听来的传言?他没有钱,他是个诗人,没有工作,一直很穷,当初我父母反对得激烈,就因为他不能养家。”

    我傻掉。有没有听错?那么多标致的女人为诗人争风?我得马上回家看报纸查黄页找诗社加入。

    “也许父母是对的我被他们赶过出来,后来父亲去世,母亲才叫我回去,我们终于结了婚,嫁妆太过丰盛,引起他不快对不起,我说得一团一团。”

    太出乎我意料之外,原来事实刚刚相反。

    我瞪着眼睛。

    “我甚至叫佣人司机叫我太太,不要叫小姐,以便顾全他的自尊心,但是没有用。”她的声音渐渐低下去。

    我不知说些什么。

    她扬手叫侍者过来,吩咐要酒。

    才下午两点半,就开始喝。

    “你说得对,尽力之后,就该放手。”她喃喃低语。

    我打电话回公司告假。

    她捧着酒杯,忽然问我:“你是谁?你还没有告诉我你是谁。”

    “我是一个朋友。”

    “真的朋友?”

    “你有许多朋友,陆医生也是其中一位。”我说:“事情不会太坏,不必抱牢酒瓶。”

    她憨笑“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消万古愁。”轻脆稚气的声音故作豪放。

    我笑出来“谁教你背会这些?”

    大约念中学就恋爱了,十年也难不倒她,至今不过二十六七。

    “我们是中学同学,十多岁便闹恋爱,父亲把我送出去读书好避开他,但是我偷回来好几次,根本没念成大学。”

    我说:“这是前世的事,我看过一本叫寻梦的小说,相信人与人之间的纠缠完全由于前世的因果。”

    她摇摇头,表示不明白。

    我说:“缘份到尽头,你自然会得忽然醒觉,魔咒解除,你会问你自己:怎么搅的?我会为这个人哭?像一场梦一样。”

    她喝干了一杯,再叫酒。

    “酒会浸死你。”我气。

    “真的?真的会完全忘记?”她问我:“那多可怕,我情愿刻骨铭心一辈子,也胜过空白一片。”

    天底下原来真有这种瞎浪漫的人。

    “来,我送你回家。”

    “我不要回家,空汤汤什么都没有。”她说。

    “家里有他的诗集,”我哄她“别又醉倒在这里。”

    她笑:“胡说!他的诗从来没有结过集。”

    我说:“那你为人为到底,为他整理诗篇,编成诗集。”

    “不,他不肯。”她摇摇头“他要靠他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