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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惊天龙变

作者:大咪咪爱我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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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当家的,你起床了吗?”

    赖三那鸭嗓子般的叫门声把睡意稀松的我给吵醒了。我伸了个美美的腰懒,跳下床去给他开门。

    我打了个合欠,问道:“怎么,是不是开饭喽?中午吃什么?”

    赖三吐了吐舌头道:“不是的,三当家,咱们老大收到风声,今天有一队行商要从迎风峡经过,决定下山干一票,叫我来通知你一声。”

    我懒洋洋地说道:“嗬!跟老大说一声,这趟买卖我不去了。呆会儿我要上山顶去采点草药回来,帮大当家的风湿病除根!”

    赖三听着连连点头,我又接着说道:“对了,你小子也别去了,一会儿把后院的猪给喂了。还有帮我打盆水来洗个脸吧。”

    “哦!”赖三哦了一声,屁巅屁巅地退下去了。我笑了笑,呼吸了一口新鲜空气,走到屋外,打了一套绵掌,舒缓筋骨。

    已经在这山寨里呆了近两个月了,比较起在外飘泊、流漓的日子,我这两个月倒是过得挺滋润。由于那是我用计帮助黄巾盗击退前来围剿的官兵,坐上了三当家的位子,光头沈镜很看得起我,二当家的和众山贼也很推崇我,再加我略通医术,帮好几个山贼治好了他们的疑难杂症,更是倍受尊敬,所以在这山寨里混得不错。这不禁让我感慨,不管在什么年代,有本事的人走到哪儿都是一样吃香。

    这两个月里,我最大的收获,就是不耻下问,像大当家的请教骑马之术。以我的资质,没用多久,就已经能够娴熟驾御了。至于山贼的本职工作——抢劫,我也参加了两三次,开始还想着尽量不要伤害无辜,谁知道第一次出马,我还没看清楚状况,对方就被黄巾盗的声势吓得屁滚尿流了,剩下来的工作就是将他们落下的财物搬运回山寨。闲时就弄个了简易足球,和众人踢着玩。

    经过一番总结,我发现其实山贼这个职业也是满有前途的,轻松悠闲,很适合我。但我可不想一辈子窝在这小山寨里。因为再怎么说,我也有大学文化,算是知识青年,受过党和人民多年的培养,干山贼总是违法犯纪的事,搞不好哪天又要被官兵来围剿。更重要的是,我心里隐隐约约一直担心着失踪的萍儿。虽然没的计划,但总有一个目标,那就是一定要把萍儿找回来。

    沈老大带队下山打劫了,寨子里当然也留着做后勤工作的,我来到厨房随便吩咐了几句,弄了点东西填饱肚子后,就一个人溜达了出去。

    爬到山顶上,采了些合用的草药,回来又跑到瀑布下的清泉里舒舒服服地洗了个淋浴,背靠着光滑的青石,微微闭上双眼,聆听着瀑布所造成的天然乐曲,享受着那沁人心肺的泉水,融合于大自然的美妙之中。我心想着若是再有两位美女给我搓搓背什么,那才是完美之极。

    以前在网上看玄幻小说,那些男主角们个个都是艳福无边。而我回到古代也有大半年了,初略计算了一下,只得一个有名无实的妻子,而且下落不明,还有就是无意间得到一个位漂亮女杀手的香吻,再勉强地也只能算上在打架的时候不小心摸到了一位镖局大小姐的酥胸。比较起来,自己在这方面的战绩实在是太逊了,看来以后还得多加努力才行。

    想到这里,我不由自主地笑了起来,穿好衣服,找了个僻静的地方练习了半天吐纳心法,等到差不多要开晚饭了,才慢悠悠地步回山寨。

    我将草药递给赖三,随口问道:“大当家的回来了吗?”

    赖三答道:“回来了。”

    我又随便问了一句:“大当家的这趟收获如何啊?”

    赖三叹了口道:“唉!这回的消息有误,害兄弟白跑了一趟!”

    我微微一笑,说道:“大当家的现在在哪儿?去他风湿病的药都采到了,一会我我去给他做最后一个疗程。”

    赖三答道:“老大正在大堂见一个客人。”

    我心里好笑,想不到山贼也会有交际、应酬,心里好奇,便想去看看是什么人跑到贼窝来做客了,于是吩咐赖三把药晾好后,径直往大堂走去。

    “哈哈!就这么定了,事情包在我光头沈镜身上了。”

    我还没走近,远远就听到堂内传出沈镜豪爽的笑声,只见到他同二当家的一起恭送五个人走出大堂。

    我连忙让到一边,只见那五人中,一个领头的男子,穿一身贵服,二十五六岁,由于他们走得很快,没看清长什么模样,不过身上却透露出一样怪异的气息,令我心中感觉有些不妥。

    “朋友,恕不远送了!”沈镜一挥手,那几个很快骑马离开了。

    我上前问道:“老大,刚才那些是什么人?”

    沈镜摸着他的光头,说道:“嘿!我也不太清楚。”

    一旁的萧潜解释道:“刚才那个人自称姓朱,是来托我们给他做件事的?”

    “做事?”

    我心里一阵纳闷,我们这是山贼,又不是佣兵来着,竟还会有来前来委托办事?真是奇怪之极。不由得笑道:“呵,那人的胆子倒挺大的,敢来咱们这山寨玩。”

    “嘿!刚才我出手试了他一下,那姓朱的手段挺了得。”沈镜说这话时,脸上的表情有些尴尬,想来是刚才与那人较量时吃了亏。

    看刚才那个人气派,肯定是个有权有势的家伙,有什么理由跑来找这些草莽山贼帮忙做事?想到这里我更好奇了,便又问道:“老大,那家伙到底托咱们办什么事啊?”

    沈镜笑道:“哈!他说这明天会有一队行商经过迎风峡,要我们去打劫?”

    “打劫?”想起了大话西游,我不觉笑道:“呵!老大,要我们打劫什么?不会是脚底板吧?”

    二当家的解释道:“那人说目的不是打劫,而是杀人,最好是一个不留!”

    我闻言,心中阵阵疑惑,便对沈镜说道:“老大,我觉得这事很不合情理。这其中肯定大有问题。我看我们最好不要做。”

    沈镜不以为然地笑道:“哈哈!打劫、杀人,本来就是我们的本行。况且别人还出钱请我们做,我们怎么不做?李兄弟,你进来看!”

    沈镜拉我进了大堂,打开刚才那几人留下的锦盒让我看。一阵金光顿时耀入我的眼帘,里面竟装满了金条。

    “老大,这”我一下子也傻眼了,这么多24k的黄金,我还是第一次见到。

    二当家的还在一旁笑着补充道:“老三,你看吧。这还是别人先付的定金,他说事成之后,还有另一半。”

    我咽了下口水,很快从巨额黄金的带来震憾中平静下来,同时心中隐隐约约感觉到这件事更是不太对劲。本欲开口再劲说沈镜三思而后行,但见到他和二当家的都是一脸的兴奋莫名,想想也就算了,只是笑了笑说道:“呵呵!大当家,二当家的,咱们还是先去吃饭吧。这黄金再多也不能裹腹。”

    正所谓:拿人钱财,与人消灾。待到第二日,沈镜便点齐了人马,率队还来“迎风峡“埋伏,这次行动,我找不到什么推搪的理由,也只得被迫参加了。

    今天的天气不是很好,看不太阳,整个天空阴霾不堪。暗云浮动,阴沉的天空压得人有些透不过气来,阵阵冷风吹过峡口,产生的呼啸声,更增添了这种一种阴冷、怪异的气氛,使我的心中一直隐隐感觉有点不安。

    我不住地看手表,心中总有一股说不出的不对劲,等了近两个钟头,不见有任何行人经过,最后终于忍不住对身旁的沈镜说道:“老大,我看那人的情报有误,今天怕不会人打这儿过了。我看还是收工吧,咱们回家煮火锅吃。”

    沈镜闻言,摸了摸光头,回见到手下的众弟兄,有的不耐烦地用手指弹着刀背,还有些无聊地拔着地上的荒草解闷,思索了一番,正想招呼众黄巾盗收队了,却忽然闻得前面传来一个哨子声。

    二当家的低声道:“老大,好像有人来了。”

    沈镜目光一沉,我也跟着聚目往前方望去,隐约见到有一队人正往迎风谷走来。那一行人共有二十来个,四个人抬一顶轿子,前面走着八个,后面跟着八个,从衣装上看,倒像是行脚商。只是不知道真正的身份和轿子里究竟坐的什么人?

    “嘿嘿!害老子候了这么久,总算可以给我的宝刀祭旗!”

    沈镜冷笑着,亮出了他的九环大刀,山贼总是免不了嗜血的本性。他向萧潜的打了个手势。萧潜立刻用哨子声,命令所有的黄巾盗打起精神,一部份人握紧了手中的刀刃,另一部份拉满了弓箭,准备蓄势发动伏击。这个时候,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默默等待着事情的发生。

    那队行人拥着轿子进入了峡谷,他们的神态轻松,显现预料不到将会遭遇的袭击。我屏住了呼吸,而沈镜抓住最佳时机,往下一挥手,冷喝道:“放箭!”

    埋伏在山俗两旁的黄巾盗首先射下了一轮冷箭,满天密布的雨箭虽比不上日本偷袭珍珠港时的轰炸强度,但却同样是出奇不意。

    谷口中的队伍,前后已有五六人猝不及防,被射倒在地。其他人立刻反应过来,发挥出了行脚行所没有的高强武功,挡开了阵阵箭雨。

    “杀啊!”沈镜扬起钉钉作响的九环大刀,从坡上跳了出来。二当家的也亮出了他那一对看家的短斧,同沈镜一带头往峡谷内冲杀。

    “噢!噢!杀啊!”数十名黄巾盗叫嚣叫,挥动手兵刃,气势旺盛的如同降下的山洪一般,从两边涌下峡谷。我亦跟着冲了下去,在回荡着震耳欲聋的喊杀声中,好像隐约听了一那队人喊了一声:“护驾!”紧接着,一场惨烈的厮杀便在迎风谷内上演了。

    “呜啊!”我故意冲在最后面,所以没有与对方的人交上手。只听见前面战圈中频死的惨叫声接连响起,浓浓的血腥味扑入我的鼻腔,对方人数虽寡,不过个个身手了得,黄巾盗的喽罗们根本不是对手,幸好沈镜与萧潜亦是骁勇亦常,再加上山贼本来的狂野之性,一群恶狼终于占到了上风。

    “轰隆!”一声雷响惊破天际,集聚在阴暗的天空中的那层层乌云终于在这一些暴发了,陡然之间,狂风夹着暴雨撒了下来,使得这场恶战变得更加激烈了。

    对方又有两人在以少敌多的群战中,力尽倒地,毙命于混乱的刀锋下,但剩下的几人仍是全然不畏,誓死守卫的那顶轿子,其中带伤的一人,愤怒地大喝道:“你们这些无知死活的毛贱,斗胆冒犯天威,定会被诛灭九族!”

    一般当山贼的,哪里还有什么亲戚家人,而见到很多手下兄弟被对方所杀,愤怒不已的大当家更是被激得狂性大发。雨水和血水早已浸湿了沈镜的全身,他以一个最狰狞的动作,摸了一把光头,回应着对方的叫骂,发出野兽般的怒吼道:“干你娘的鸟人,老子就先杀先全家!”

    雨点狠狠地敲在我脸上,狂风吹得我耳膜生痛。对方到底是什么人物?我心中更加地疑惑。但二当家的已应和着大喝一声道:“兄弟们,给我杀啊!”“杀!杀啊!”“大家等一等!”

    我奋然冲到了最前面,大喝了一声。但却已经没有人听我的话了。黄巾盗们也已经疯狂了,在这样的情况下,不是你死就是我活,这场峡谷内的激战,最终只能以这种血腥而残酷方式收场。

    这时,挂在我胸口上的那块断玉一阵异动,我低头一看,它正微微散发出一阵紫色的光芒。我心中狂怔,天啊!这东西又发光了,记得上次它发光的时候,我就和那个叫邓咏诗女警一起从山坡上滚下,一滚就滚回了古代,还遇上了一阵可怕的龙卷风。这一次它又在放光,不知又将发生什么意想不到的怪事?

    轰!轰轰!轰轰轰轰轰轰!数十道惊雷连接乍起,天空中风云变色,骇人的雷光电闪交汇在一起,竟然形成了一道龙形的图案。那道惊雷组成的天龙仿佛活了一道,在小谷的上空盘旋。

    “天啊!”所有看到天空中异象的人都震惊了,一个个显得手足无措。不知道该接着拼杀,还是该逃命去?

    “mygod!”

    我惊呼了一声,掩不中心中的狂骇。虽然自己比周围的人多出五百年的科学知识,但面对如此的情况,也根本不知道是发生了什么事,更不知道该怎么办。

    “轰!”蓦地,惊天的雷龙以万均之势下落而来,张开大口,正好吞噬了轿子四周的范围。黄巾盗以外,守护轿子的人都淹没在了骇人的雷电中。我心里十万分后悔,刚才那么冲动地跳了出来,因为我也不幸被卷入了白芒芒的电光之中。

    顿时间,我感到全身的骨头像是粉碎了一般刺痛,还来不及发出惨叫声,便已是眼前一黑失去了知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