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真正最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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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伯听了,气得哗哗大叫。他大骂着粗言烂语,巨大的拳头挟着狂风向林天羽地脸狂揍过来。谷玲玲其实也擅长英语,她刚才听半秃男子添油加醋的说,就知不妙,还没有想出办法来解释,就看见嘉伯挥拳轰过来,吓得尖叫起来。
“砰,嘭,嘭嘭嘭。”拳头揍在皮肉地声音不停地响起来,众人都吓得闭上眼睛,不忍看这一幕惨剧。
作为在上流社会圈子行走的人们,通晓英语那是小意思,刚才听未老先秃的李公子恶毒地翻译,大家就知道这架打定了,现在谁不愿出来多管闲事,因为大家早看出来了,这个黑人嘉伯不是什么良善之辈。
只有赖胖子和谷玲玲,还准备提醒林天羽小心,谁不知话还没有出口,乱揍就开始了等雨点般的揍肉声音稍弱,谷玲玲睁开眼睛,想扑出去抢救林天羽,映入眼前的一幕,却让她傻了眼!因为打人不是黑人嘉伯,而是林天羽。高大魁梧像肉山般的黑人嘉伯趴在地上,卷曲着身体,痛苦地挣扎。
而林天羽用拳头打了还不够爽,又用脚狂踹,最后打得有点累了,吩咐金毛拿棍子来,等不及,再抄起椅子,没头没脑地狂砸一气,直打得黑人嘉伯哀叫连连。
出奇的是,嘉伯只能痛苦地躺在地上滚动,连爬也爬不起来。黑人嘉伯有一个同伴。那个白人乔治,本来可以帮忙的,可是这个家伙此时吓得脸色铁青,一动也不敢动。
他看见蛮牛般强壮地嘉伯让对方一拳就揍倒软跪在地上,吓得亡魂俱冒。嘉伯在自己这个小队中,近战实力能挤排在前五,抗打能力强悍,他甚至可以和非洲大草原的野牛角力。
现在却被对方打得毫无还手之力,连开口求饶的机会都没有,自己要是上去帮他,那岂不是找死?本来可以掏枪帮忙。但场边还有一个人,混血女杀手,绰号叫做妖蜂的米拉。她的手,正按在腰间。乔治相信,在自己拔出手枪的一刹那。她就会在自己的眉心会开一个天窗,估计连痛也感觉不到,自己就挂了。
除了做旁观者,做什么都不适合!“如果比皮肤黑,本公子比不上你,如果比智商低,本公子也比不过你。
如果比别的,你这满身臭气地家伙还有强过我的地方吗?想打人不是不行。你得看地方啊!这是什么地方?这是香港,我们的地头。你以为这是非洲大草原或者迈阿热天体沙滩啊?”
林天羽打了一通,又接过赖胖子递来的水喝了两口,忽然叹气道:“何必呢?大家都是文明人,何苦动手动脚。你这不是强迫我打你吗?我这样做很为难你知道吗”
“轰!”众人一听,全体倒地。打人就算了,都打得对方都快挂了,你还很为难?还让人活不活啊?
“大家想要珠子,我知道,不过相信大家也知道了,强抢,肯定是行不通地,如果大家真的想要珠子,跟我赌一手吧!赢了,你们把珠子拿去”
林天羽在金毛屁颠屁颠的伺候下,重新坐下来,看着混血女杀手微笑道:“你很聪明,如果刚才不收枪,我想,有人会躺下的”“我不那样,认为,你的确让我走眼,很强,但是我,并不怕你,我可以杀了你!”
混血女杀手傲气冷哼一声。“是吗?”林天羽呵呵一笑,眼角余光扫了下自远处震惊地看着自己地张芸,心想这下够震憾了吧!
什么黑杰克和路德兄弟,应该很快会露面了,这个欲求不满春心荡漾的小寡妇,也应该被自己的魅力迷得差不多了,不过,还差一些火候。再火上加油,来点更香艳的!他用手指把红酒杯的夜明珠夹起来,再放到谷玲玲的樱唇边上,调戏道:“美女,帮我吸一吸,你别害羞啊,来,吸吸啊,好爽,小舌头也伸出来舔舔吧!”谷玲玲当着那么多人面,本来落不下面子,可是不知怎的,听他地话,帮他吸走了夜明珠上的红酒。谁不想这家伙坏死了,说话暧昧得要死,让她羞涩难忍,禁不住用小手打了他好几下。
最后脸红如绯,羞不自胜地低下头,再也不敢看人人们却惊讶地看见,谷玲玲地嘴唇,微微染了一种淡淡的紫意,让她看起更添一种说不出地奇异魅力。
这个珠子,似乎不是普通夜明珠那般简单所有人的心都升起了这个疑团。“这个珠子,全名叫做彩虹丹心绛璃珠,就是说传说中能够让女人青春永驻地璃珠,什么?
你们这是什么表情?你们都没有听过啊?“林天羽脸上的表情,简直当全场地人都是乡巴佬,那种惊讶,就像责疑大家怎么不会床前明月光这首诗一般,直让众人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青春永驻?”所有女人听了,第一个反应是心跳加速,全身发热,有种类似**来临的激动。“咳咳,看来不给你们上上课是不行了”林天羽很牛逼地站在椅子上,背负着手,像大学讲师那般,神气兮兮的仰首看天,准备开口继续忽悠人。
“关于彩虹丹心绛璃珠,这个,据说有很多,具体数量我也不知道是多少,但可以肯定的,它最少拥有赤橙黄绿青蓝紫七种颜色
我这颗,就是蓝珠,它散发幽幽蓝光,内部贮含有神秘的能量。以前宫里的妃嫔,常会用这种东西保持青春,吸引皇帝的注意,每天,她们都会把璃珠放在清水、奶又或者茶中,浸泡之后,然后长期服用”
林天羽说出了一个让女人们激动难禁的消息,这家伙站在椅子上,很牛逼地背着手,也不看人,仿佛绝世高手站在紫禁之巅那般。
“好!”赖胖子忍不住赞了一声好,林天羽摆手示意他别开口,免得让人误会是托。大家其实也想赞扬很久了,可是没机会。终于有个身份高贵的靓丽少*妇,急不可待地站出来,问:“璃珠的能量真的能够让人青春永驻吗?”
她的问题,可以说,代表了在场所有人的心声,一件宝贝再珍贵,如果对自己没有作用,那么不值得为它付出大代价。
可是它若能使人青春不老的话,这样不论何种代价都要拿下的。刀疤男、梳大背头的大富豪、以及几个有雄厚财力的男子都暗中揣测,自己怎样才能在众人觊觎中,夺得这个宝贝呢?强抢不容易,而且还有个混血女杀手,非常地凶悍,动刀动枪也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只会让局面更加混乱,更加糟糕。
这个年轻人不可能带颗宝贝来送死,他肯定有后着。宝贝有了,如果没有如何让青春永驻的秘法,那也等于没有。所以说,真正最珍贵的,应该是这个年轻人才对。“回你的问题,不能。”
林天羽微微一笑。当他说出这句话时,没有一个人相信。“刚才你不是说我们每一个人都听你亲口说过。”刀疤男责问。
“是这样地。我说过,但是。经我们研究发现。璃珠贮含地能量。只是青春永驻地一种元素。就像氧气是人体地必需。人没有它不行,可是也不能天天光呼吸不吃饭。如果有人得了一颗璃珠。就寄望能利用它长生不老。
那不太现实青春永驻必须具备很多很多地条件。人地心态、人地身体这些都是摆在首位地。没有好地心态。老是悲观愁苦。又或者心如死灰。
那这种人就算给他吃龙肉。也体会不到滋味。相由心生。心态是保持青春不老地最首位。再举个最显浅地例子。自信可以产生更多地魅力。一个完全没有自信地人。你们想。他能潇洒得起来吗?没有自信地女人。她能散发出动人魅力吗?”
嘉伯听了,气得哗哗大叫。他大骂着粗言烂语,巨大的拳头挟着狂风向林天羽地脸狂揍过来。谷玲玲其实也擅长英语,她刚才听半秃男子添油加醋的说,就知不妙,还没有想出办法来解释,就看见嘉伯挥拳轰过来,吓得尖叫起来。
“砰,嘭,嘭嘭嘭。”拳头揍在皮肉地声音不停地响起来,众人都吓得闭上眼睛,不忍看这一幕惨剧。
作为在上流社会圈子行走的人们,通晓英语那是小意思,刚才听未老先秃的李公子恶毒地翻译,大家就知道这架打定了,现在谁不愿出来多管闲事,因为大家早看出来了,这个黑人嘉伯不是什么良善之辈。
只有赖胖子和谷玲玲,还准备提醒林天羽小心,谁不知话还没有出口,乱揍就开始了等雨点般的揍肉声音稍弱,谷玲玲睁开眼睛,想扑出去抢救林天羽,映入眼前的一幕,却让她傻了眼!因为打人不是黑人嘉伯,而是林天羽。高大魁梧像肉山般的黑人嘉伯趴在地上,卷曲着身体,痛苦地挣扎。
而林天羽用拳头打了还不够爽,又用脚狂踹,最后打得有点累了,吩咐金毛拿棍子来,等不及,再抄起椅子,没头没脑地狂砸一气,直打得黑人嘉伯哀叫连连。
出奇的是,嘉伯只能痛苦地躺在地上滚动,连爬也爬不起来。黑人嘉伯有一个同伴。那个白人乔治,本来可以帮忙的,可是这个家伙此时吓得脸色铁青,一动也不敢动。
他看见蛮牛般强壮地嘉伯让对方一拳就揍倒软跪在地上,吓得亡魂俱冒。嘉伯在自己这个小队中,近战实力能挤排在前五,抗打能力强悍,他甚至可以和非洲大草原的野牛角力。
现在却被对方打得毫无还手之力,连开口求饶的机会都没有,自己要是上去帮他,那岂不是找死?本来可以掏枪帮忙。但场边还有一个人,混血女杀手,绰号叫做妖蜂的米拉。她的手,正按在腰间。乔治相信,在自己拔出手枪的一刹那。她就会在自己的眉心会开一个天窗,估计连痛也感觉不到,自己就挂了。
除了做旁观者,做什么都不适合!“如果比皮肤黑,本公子比不上你,如果比智商低,本公子也比不过你。
如果比别的,你这满身臭气地家伙还有强过我的地方吗?想打人不是不行。你得看地方啊!这是什么地方?这是香港,我们的地头。你以为这是非洲大草原或者迈阿热天体沙滩啊?”
林天羽打了一通,又接过赖胖子递来的水喝了两口,忽然叹气道:“何必呢?大家都是文明人,何苦动手动脚。你这不是强迫我打你吗?我这样做很为难你知道吗”
“轰!”众人一听,全体倒地。打人就算了,都打得对方都快挂了,你还很为难?还让人活不活啊?
“大家想要珠子,我知道,不过相信大家也知道了,强抢,肯定是行不通地,如果大家真的想要珠子,跟我赌一手吧!赢了,你们把珠子拿去”
林天羽在金毛屁颠屁颠的伺候下,重新坐下来,看着混血女杀手微笑道:“你很聪明,如果刚才不收枪,我想,有人会躺下的”“我不那样,认为,你的确让我走眼,很强,但是我,并不怕你,我可以杀了你!”
混血女杀手傲气冷哼一声。“是吗?”林天羽呵呵一笑,眼角余光扫了下自远处震惊地看着自己地张芸,心想这下够震憾了吧!
什么黑杰克和路德兄弟,应该很快会露面了,这个欲求不满春心荡漾的小寡妇,也应该被自己的魅力迷得差不多了,不过,还差一些火候。再火上加油,来点更香艳的!他用手指把红酒杯的夜明珠夹起来,再放到谷玲玲的樱唇边上,调戏道:“美女,帮我吸一吸,你别害羞啊,来,吸吸啊,好爽,小舌头也伸出来舔舔吧!”谷玲玲当着那么多人面,本来落不下面子,可是不知怎的,听他地话,帮他吸走了夜明珠上的红酒。谁不想这家伙坏死了,说话暧昧得要死,让她羞涩难忍,禁不住用小手打了他好几下。
最后脸红如绯,羞不自胜地低下头,再也不敢看人人们却惊讶地看见,谷玲玲地嘴唇,微微染了一种淡淡的紫意,让她看起更添一种说不出地奇异魅力。
这个珠子,似乎不是普通夜明珠那般简单所有人的心都升起了这个疑团。“这个珠子,全名叫做彩虹丹心绛璃珠,就是说传说中能够让女人青春永驻地璃珠,什么?
你们这是什么表情?你们都没有听过啊?“林天羽脸上的表情,简直当全场地人都是乡巴佬,那种惊讶,就像责疑大家怎么不会床前明月光这首诗一般,直让众人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青春永驻?”所有女人听了,第一个反应是心跳加速,全身发热,有种类似**来临的激动。“咳咳,看来不给你们上上课是不行了”林天羽很牛逼地站在椅子上,背负着手,像大学讲师那般,神气兮兮的仰首看天,准备开口继续忽悠人。
“关于彩虹丹心绛璃珠,这个,据说有很多,具体数量我也不知道是多少,但可以肯定的,它最少拥有赤橙黄绿青蓝紫七种颜色
我这颗,就是蓝珠,它散发幽幽蓝光,内部贮含有神秘的能量。以前宫里的妃嫔,常会用这种东西保持青春,吸引皇帝的注意,每天,她们都会把璃珠放在清水、奶又或者茶中,浸泡之后,然后长期服用”
林天羽说出了一个让女人们激动难禁的消息,这家伙站在椅子上,很牛逼地背着手,也不看人,仿佛绝世高手站在紫禁之巅那般。
“好!”赖胖子忍不住赞了一声好,林天羽摆手示意他别开口,免得让人误会是托。大家其实也想赞扬很久了,可是没机会。终于有个身份高贵的靓丽少*妇,急不可待地站出来,问:“璃珠的能量真的能够让人青春永驻吗?”
她的问题,可以说,代表了在场所有人的心声,一件宝贝再珍贵,如果对自己没有作用,那么不值得为它付出大代价。
可是它若能使人青春不老的话,这样不论何种代价都要拿下的。刀疤男、梳大背头的大富豪、以及几个有雄厚财力的男子都暗中揣测,自己怎样才能在众人觊觎中,夺得这个宝贝呢?强抢不容易,而且还有个混血女杀手,非常地凶悍,动刀动枪也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只会让局面更加混乱,更加糟糕。
这个年轻人不可能带颗宝贝来送死,他肯定有后着。宝贝有了,如果没有如何让青春永驻的秘法,那也等于没有。所以说,真正最珍贵的,应该是这个年轻人才对。“回你的问题,不能。”
林天羽微微一笑。当他说出这句话时,没有一个人相信。“刚才你不是说我们每一个人都听你亲口说过。”刀疤男责问。
“是这样地。我说过,但是。经我们研究发现。璃珠贮含地能量。只是青春永驻地一种元素。就像氧气是人体地必需。人没有它不行,可是也不能天天光呼吸不吃饭。如果有人得了一颗璃珠。就寄望能利用它长生不老。
那不太现实青春永驻必须具备很多很多地条件。人地心态、人地身体这些都是摆在首位地。没有好地心态。老是悲观愁苦。又或者心如死灰。
那这种人就算给他吃龙肉。也体会不到滋味。相由心生。心态是保持青春不老地最首位。再举个最显浅地例子。自信可以产生更多地魅力。一个完全没有自信地人。你们想。他能潇洒得起来吗?没有自信地女人。她能散发出动人魅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