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颠倒黑白与混淆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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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因为写评论的缘故,被人戴了个“时评人”的帽子。其实,我并不喜欢这顶帽子,也一向不把自己看作什么“时评人”我写的评论,只是因为自己生活于其中的环境实在令人窒息,有时不免要说上两句,让自己透透气。

    一切崇高的东西,都令我感到窒息,让我觉得自己生活于其中的世界不是一个“人”的世界,而是神的天堂――但天堂离我辈凡人实在太遥远,我只想安安心心地做一个人。我是一个平凡的人,所以,写文章的时候,也以一个平凡人的视角来看这个世界。一直以来,我写评论时都坚持一个原则,即“有几分事实,说几分话”――依靠事实与逻辑来表达自己就某件事情的看法,绝不说任何超越事实与逻辑的过头话。

    作为“时评人”不可能象记者一样,对事实进行调查,只能将记者所报道的作为事实,并对这种事实进行分析和评论。古人曾说过“外举不避仇,内举不避亲”――我从来不把为弱势群体说话当成我的“神圣使命”因为我厌恶一切崇高和神圣的玩意儿;也从来不认为为强势群体说话有什么不对,如果道理确实在强者一边的话。在我看来“时评人”不是强者的仆人,同样也不是弱者的仆人,而应该谁有道理,就为谁说话――我尤其讨厌那些打着为弱势群体说话的崇高招牌沽名钓誉的人。

    前几天,因看不惯一位叫郑渝川的“时评人”自以为真理在握的“崇高作派”写了一篇过分放大学而优与富士康之争有违社会公平的文章,批评了他对弱者非理性的同情――虽说看不惯,仍然还是就事论事,没有掺杂半点人身攻击――很快便在网上看到了他题为可以为富士康说话,不能颠倒黑白的回应。老实说,这确实是一个不错的题目,一方面暗示了我在“为富士康说话”一方面又给我戴上了一个“颠倒黑白”的帽子,这种躲躲闪闪的鬼蜮伎俩与某些媒体在报道学而优与富士康之争时使用的诸如“逼迁”与“被退园”之类的充满了暗示性的词汇如出一辙。

    给我扣上“为富士康说话”和“颠倒黑白”两顶大帽子将我“污名化”以后,自然,我说的任何话在以弱势群体的代言人自命的郑渝川先生――甚至读者诸君――的眼里都站不住脚了,所以不值得一驳。大约是因为这个原因罢,这位可敬的郑渝川先生并没有立即对我文章中的论点进行正面回应,而是翻出了我以往写的与富士康有关的评论,以证明我一直在“颠倒黑白”真可谓用心良苦呀!

    郑渝川先生首先提到我2007年7月写的一篇文章,同样没有就我该文章中的论点进行任何正面回应,马上又给我加上了一顶“自己可以以通篇的联想、推理来表达评价,却不许别人依据新闻媒体已经将背景介绍得很清楚的事件拿来评论”的帽子――人往往最看不清楚的就是自己,所以古代的哲人才会在德尔菲神庙的墙壁上留下“人哟,认识你自己”的箴言,读到这里,我才知道自己原来一直这么霸道,看来,还真应该感谢这位郑渝川先生,让我一下子认清了自己。

    给我送完第三顶帽子以后,郑渝川先生指出,报道富士康与学而优事件的媒体有五家,在列举了五家媒体的名称和报道日期之后,郑渝川先生居然由此推断出了“从这五家媒体的报道来看,基本均衡、恰当的描述了富士康和学而优两方面对事件的定位、评价和诉求,根本谈不上‘宕子’所言的‘(媒体报道)一方面妖魔化了富士康,给它的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的行为贴上了非正义的标签;另一方面又神化了陈定方(学而优创办人、总经理)的抗争,花了大量的版面强调书店的文化意义’”――这种逻辑推理的方式实在让人佩服得五体投地,因为它竟然能由任意的论据得出任何推理人想要的结论。我的文章似乎也没有那么难懂,只要有一点新闻学常识甚至生活常识的人,都不难看出“逼迁”与“被退园”之类的词汇与版面的大小意味着什么――不过,既然我已经被郑渝川先生定位为“为富士康说话”和“颠倒黑白”了,自然我所说的肯定都是“黑”的,郑渝川先生所说的肯定都是“白”的。

    郑渝川先生认为我“凭空赋予了富士康对租户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我也没想到自己什么时候竟有这么大的权力了。我在文章中说得很清楚,富士康和学而优之争只是普通的民事纠纷,富士康的单方面终止合同未必就是如郑渝川先生所说的“违背契约精神”和“不讲商业信用”因为几乎所有的合同上都有合同终止的条款,如果按这些条款来终止合同,恰恰正是对“契约精神”和“商业信用”的尊重――如果郑渝川先生连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懂,不妨去请教一下身边的律师朋友。我在文章中也根本没有说过“在学而优没有接受富士康的补偿、其他地方选择的情况下,富士康可以单方面清场”而是说,这种事情在民事纠纷中很常见,两方因利益而相争,哪里会有双方在所有的时候都能保持理性的,如果学而优因富士康的清场行为而受到了损害,完全可以诉诸法律。至于说到富士康已经“三次发出告知通知”却并非我“认为”的,而是学而优的经理陈定方自己在学而优书店与富士康争议始末一文中提到的,我在文章中引用了相关的段落――白纸黑字地摆在那里,郑渝川先生却象睁眼瞎子般地视而不见,不知这算不算“颠倒黑白”但至少,应该也算得上是“混淆视听”吧。

    通过上面的推理,郑渝川先生现在得出了结论,即“这是多么令人齿冷的一种解释啊!”接下来,郑渝川先生又故技重施,玩起来了“声东击西”的把戏,又翻出了我的两篇旧文,指出我在从富士康员工自杀谈“网络暴民”与“替罪羊”中“通过其独特的推导逻辑认为,死者(自杀员工孙丹勇)生前并未被殴打”而在比亚迪pk富士康:偷来的拳头打不死本人中则“在法院尚未判决、事实尚未完全清楚的情况下,就发表了大篇幅的倾向于富士康、批评比亚迪的感叹”――在此,我不想再反驳,读者诸君只要在网上找出我的原文来看一看,我到底在什么地方说过不尊重事实的过头话也就一目了然了――虽然如此,我仍然不得不佩服郑渝川先生这种指鹿为马,混淆视听的强大的自由联想与逻辑推理的能力。

    自2004年来,我写评论的时间已经有7年了,总共大约写过上千篇评论,我不讳言曾经写过几篇以富士康为题材的评论。我相信,全国写过富士康题材的“时评人”恐怕远不止是我一个罢,难道这些人都是富士康的金元聘请的说客么?郑渝川先生这次也以学而优为题材写了两篇评论,难道就象他自己所说的――收了学而优的金元么?

    对于这位可敬的郑渝川先生,我不敢存有任何奢望――只是要求他摆事实,讲道理,对于我每篇文章里的列举的事实与由此而推导出的论点进行正面的回应,指出我哪句话没有事实的支撑,哪句话逻辑混乱,哪些地方站不住脚,而不是象可以为富士康说话,不能颠倒黑白这篇文章一样,胡乱地给我贴标签,戴帽子。如果真是这样,平凡如我辈,敢不虚心洗耳恭听郑渝川先生的谆谆教诲!否则,我恐怕也只能不客气地送他三个字:“乱放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