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杀人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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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上使用金剑的人并不多。当然,这里所指的金剑,不只是金色的剑,而且是九九纯金打造的剑。
金剑不受使用者欢迎的原因很多,黄金太软,一碰到精钢铸成的别种兵器,可能立刻会被砍弯,甚至砍断。所以没有极高的内力,绝对不适合使用黄金打造的剑,这是其一。黄金也太重,通常黄金的重量,是同体积铁器的三到四倍,所以没有惊人的臂力,也不适合使用金剑,这是其二。而最重要的一点,却是因为金剑太惹眼、太夸张,江湖儿女虽然豪爽,却也一样怕惹人议论,所以除非必要,也不愿意使用金剑。至于黄金打造的剑贵不贵,反而不是重点了。
金剑赵公子是现代江湖上使用金剑最有名的高手,这本书,说的就是他的故事。
香港,半山,微雨。
霍家豪宅,占地数千平方公尺的别墅庄园。
酒会正在华丽的大厅进行。
霍惊雷笑逐颜开,一一向祝贺的宾客答礼。
他今天娶妾。
娶妾?
是的,有钱人娶妾,在任何时代都不稀奇。
妾是难得一见的美人,曾经是癞子小三的媳妇。
癞子小三很穷,在工厂当临时工。
癞子小三的身体也很差,是个痨病鬼。
但是三个月前,他娶了一个人见人爱的美丽少女,姣好的面容、白皙的皮肤,看起来绝不超过二十岁。
没有人知道她从哪里来,只知道她的名字叫“天天”也没有人知道为什么像她这样的美女要嫁给赖子小三,只听说他们婚后十分幸福。
上个月,天天来到一家酒楼打工,贴补家用,而那家酒楼,正是霍惊雷的产业。
那一天,是天天上班后,霍惊雷第一次到酒楼来,他命令酒楼停止对外营业,以宴请邻近城市来的江湖朋友。
酒酣耳热之际,霍惊雷终于看见了她,然后整个晚上,霍惊雷的眼睛就几乎没有离开过她的脸孔和身体。
第二天,霍惊雷立刻派人去打听她的底细。那是霍惊雷的习惯,他一向小心。
第三天,霍惊雷又到酒楼来,徘徊了一整个晚上。
深夜,天天收工回到家里,却发现癞子小三已经死去多时,身上没有任何伤痕。
天天没有哭,只是静静地坐在癞子小三的尸体旁边,直到天亮。
清晨,霍惊雷带着一群人到癞子小三家里,为癞子小三办理丧事。
邻居没有人敢问,也没有惊动警方,微不足道的癞子小三就这样去了。
洞房花烛夜。
柔软而昂贵的席梦丝床上。
霍惊雷已经有七分醉意,醉得更像一头野兽。
天天紧闭双眼,任由霍惊雷将她的自尊撕碎。
良久,良久,天色已经微明。
霍惊雷鼾声如雷。
天天悄然坐起,在她的手中,赫然是一柄红色的匕首。
她冷冷地看着霍惊雷,眼神中只有一丝哀愁,淡得如同秋天的山岚一样的哀愁。
只见寒芒一闪,匕首已经刺入霍惊雷的心脏。
霍惊雷突然睁大双眼,满脸疑惑地看着天天,气绝之前,才好不容易地从嘴里蹦出了两个字“红杀!”巴黎,华灯初上。
项志清缓步走在迷人的夜色中,低头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他,二十八岁,再过不到一年,艺术博士的学位就可以拿到手。
然后,他会回到亚洲,接掌一个庞大的机构。
他愈走愈远,不知不觉,已经走到了塞纳河边。
“你好!”一个金发的年轻人向他打招呼。“你好!”项志清已经习惯了白种人这种没来由的礼貌,两个陌生人互相问好,然后擦身而过,接着各走各的,谁也没把谁放在心上。
项志清继续往前走,金发的年轻人已经到了他的身后。
突然间,项志清瞳孔收缩,迅速一矮身,一柄红色的剑正好从他头顶掠过。
项志清反身向后一弹,从腰间抽出一柄软剑,立刻舞得密不通风,护住了全身要害。
项志清问道:“你是谁?为什么突然暗算我?”
那个金发的年轻人笑了笑道:“你不认识我,也该认识我手中的剑。”
项志清只瞄了一眼,心情立刻陡然下沉,道:“是你们!”
金发的年轻人道:“没错!是我们。”
项志清道:“就算是你们,我也有为我自己性命搏斗的权力。”
金发的年轻人冷冷地道:“是的!你有权力,但是没有机会”
话还没说完,血红的长剑已经无声无息地刺了出去。
项志清不敢轻敌,使出家传的藏龙剑法抵御。
藏龙剑法有十六招,再细分为二百五十六式,式式刚柔并济,软硬兼施,是五岳剑派的正宗武学。
然而十六招,二百五十六式很快就使完了,却没有碰到金发年轻人的一根毫毛。
金发的年轻人收剑,转身,头也不回地走了。
项志清没有动,只是不停地喘息喘息喘息
突然间,项志清倒下,眼神中充满了疑惧。
不到三分钟,他就停止了呼吸。
台北,午夜。
一辆劳斯莱斯进入大厦的地下停车场。
谭千年将车停妥,走进电梯,直上顶楼。
到这里来的时候,他从来不让司机送他,都是自己开车。
因为,这里是他的秘密空间。
一个对他而言,比女人和黄金都还要重要的秘密。
谭千年走出电梯,走到门口。
他按下了一长串十六个字的密码,铁门应声而开。
他进门,开灯,房子很大,至少有三百平方公尺,而且没有任何房间,只有一整个大厅,大厅的四周堆满了各种仪器,还放置着一部复杂的大电脑。
而所有的设备,都连接到大厅中央的一个玻璃箱子,箱子长约两公尺,宽、高各一公尺,看起来就像一个玻璃棺材一样。
谭千年在电脑前操作了一阵,然后开动电源,躺进箱子里。
这个箱子是一具“内力增强器”利用经过转换调幅和滤净的电力来刺激肌肉细胞的力量,使肌肉变得更为有力。
但更重要的是,经过这只箱子所提供的刺激方式,再配合调息,便可以将电力转化为一部份内力。
这种增加内力的方式,每次只能增强内力一点点,不然很容易超过人体负荷,造成副作用,但是相形比较之下,这种方式仍比自行修练要快上许多倍。
自从半年前,谭千年意外得到这具机器时开始,他便设计了这间密室,并经常到这里来练功,因为又轻松又快速,所以最近几个月来,他甚至放弃了原来的传统练功方式,而把全部心力放在这部机器上。
今晚,他又来了。
他躺在箱子里,开动了机器,正打算闭上眼睛。
突然间,一个戴着红色面罩的蒙面人出现在他眼前。隔着玻璃箱盖子,冷冷地看着他。
谭千年虽然吓了一跳,但他毕竟是经验丰富的一派宗师。不到几秒钟的时间,便立刻恢复了镇定。
谭千年脑中瞬息转过千百个念头,最后决定将玻璃震碎,以震碎的玻璃碎片化做现成的暗器,射向那个蒙面人。
于是,谭千年大力一掌击在玻璃上。
但是玻璃似乎并没有碎,不知为什么,谭千年的内力完全用不出来。
他试着推开玻璃罩,但是玻璃罩从外面锁住了,怎么也推不开。
这一次,谭千年真的开始惊慌了,他拚命敲打着玻璃,想离开箱子,样子和先前的镇定完全不同。
不过,他的惊慌倒也没有持续多久。
蒙面人将电压调整到最高,然后按下了启动的按钮。
数十万伏特的高压电瞬间充满了整个玻璃箱。
谭千年只在一秒间,便成了一堆焦炭。
赵公子开着一辆金黄色的开篷法拉利,驰骋在澳洲的公路上。
南半球的阳光依然炙热,温暖的风因为异常的高速而激昂。
赵公子的一头长发在风中飞舞,像极了一条龙。
一条来自神秘东方的黑龙。
赵公子瞟了时速表一眼,指针已经指到两百英哩。他却摇了摇头,显然并不十分满意。
赵公子正想继续加速,却从照后镜中注意到身后的地平线上,竟然出现了一辆红色的林宝坚尼跑车,正在快速向他接近。
金黄色法拉利的引擎怒吼着,油门已经踩到了底,但是不到两分钟,红色林宝坚尼便飞一样地超越了他。
赵公子颇感惊讶,更令他惊讶的是,有一个人正从林宝坚尼的天窗中钻出来。
一个全身穿着红衣的人。
红衣人手上握着一柄红色的刀,一种绝不反光的红色金属铸成的刀。
赵公子不禁皱了皱眉头。
红衣人一跃而起,从时速超过两百英哩的车上跃起。
刀身成一直线,直指赵公子,虽然是在高速的气流中,刀身仍然纹丝不动。
不断飘动的,只有红衣人红色的衣服,和赵公子黑色的长发。
三秒钟,短短的三秒钟,红衣人的刀已经指到了赵公子的发梢,只要再向旁边劈三吋,赵公子的头立刻就会和身体分家。
但是这三吋,红衣人始终没有劈过去。
因为他早就死了,在半空中的时候就死了。
一颗纯金的子弹穿过了他的眉心,血还没有溅出,他就死了,在空中失去了速度的身体直滚出数十公尺外才停下,红色的林宝坚尼跑车也冲向路旁,激起了满天的黄沙。
赵公子很少用枪,但并不代表他不用枪。
他的专长虽然是传统武学,但绝不排斥现代科技。
赵公子收起几乎也是纯金打造的点六二大口径手枪。摇了摇头道:“太不给面子了,这家伙的排名起码在十名以后。”
赵公子继续风驰电掣地往前开,过不多时,远远地看见前面的道路被四辆大型连结卡车完全堵住了。
大卡车并排停着,没有留下一点空隙让后面的车子通过。而每一辆大卡车的车顶上,各有一名红衣人半跪着,而这四个红衣人的肩膀上,全都扛着一具小型飞弹发射器。
赵公子才刚刚看清楚,立刻紧急刹车,但是四枚飞弹已经同时发射了,目标正是他驾驶的那辆金黄色法拉利。
四枚飞弹正中目标,爆炸声震耳欲聋,跑车的碎片向天空激射。
一阵烟尘弥漫之后,才看见车后数十公尺处,赫然站着一个身材修长、虎目熊肩的黑发男子。
而他的手上,握着一柄金光闪闪的剑。
几名红衣人一声惊呼,来不及再装飞弹,抄起随身的冲锋枪,就向赵公子扫射。
但是才一晃眼,赵公子已经不知去向。
就在一片错愕之中,金光连闪,四颗人头先后飞起,像四颗流星,在天空中短暂地停留之后,坠落地面。
赵公子又摇了摇头:“这四个人的排名,都在三十名之后。”
二十四小时之后,赵公子回到了亚洲,住进一个繁华大都市中的一所五星级酒店里。
因为他在澳洲的旅馆中,接到友人告知霍惊雷、项志清和谭千年死讯的电话。
霍惊雷是香港一个大黑帮——山海帮的帮主,虽然包毒包娼,无恶不作,但是为人还颇讲义气,在当地是一个举足轻重的帮派头目。
项志清是嵩山派首徒,去年老掌门项傲天因病去世,临终前遗命将掌门之位传给项志清,谁知道项志清还没有接掌大权,就已经一命呜呼了。
而谭千年,则是南武当的掌门人,人品虽然猥琐,但是武功高强,担任掌门以来,毕竟功多过少,对于维持武林安定,还是有一定的作用。
“第三批!”赵公子自言自语道:“加上前面的两批人——两周前第一批海南剑派的掌门人尤昌明、美国少林分寺的住持济空大师:一周前第二批华山派的掌门吴仑、天龙苑首座黄家骏、日本樱花清心流的天元麻宫贺等人,全部先后被杀,一共是八个帮派的首脑了!”
赵公子一口气喝干了面前摆放的半杯xo酒,整个人向后仰倒,陷进又厚又软的小羊皮沙发中,喃喃念道:“红杀的野心也太大了!”
突然间,从赵公子身后,传来一个甜腻腻的声音,像化不开的蜜糖似的:“红杀?什么红杀?”
问话的是一个女人,一个美得可以让全天下男人心动的女人,二十四、五岁年纪,长发及腰,穿着一件连身无袖的黑色皮质紧身装,更显得身材玲珑浮凸,洁白无瑕的左手腕上,戴着一个形状奇特的龙形手环。
电召赵公子回亚洲的,正是这个女人。
“你来了!金龙。”赵公子显得很高兴。
那个叫金龙的女人在赵公子身边坐下,又用她那甜腻的声音道:“赵大哥,你告诉人家什么是红杀嘛,是不是和各大门派掌门人的死因有关?”
赵公子叹了口气道:“你又想抢着去出风头了是不是?别傻了,红杀可不是普通的黑帮组织,他们拥有数百名一流的暗杀高手,还有大批最先进的武器和间谍用电子设备,杀人方法千奇百怪,行动又隐密。别说你只是一个人,就算你手下有一师的特种部队,也不见得玩得赢他们。”
金龙眨眨眼睛,长而卷曲的睫毛在灯光的照映下,显得格外迷人:“哼!我就不相信他们真的个个都是三头六臂的妖怪,连大名鼎鼎的金剑赵公子都要怕他们。”
赵公子耸耸肩道:“只要他们不来杀我,我就谢天谢地,阿弥陀佛了,怎么敢主动去招惹他们。”
金龙皱起小巧的鼻子,道:“这可不像我认识的赵公子。我认识的赵公子可是一个行侠仗义的大侠,路见不平都会拔刀相助,何况是这种武林大事。”
赵公子假装惊奇地道:“你也以为我很爱管闲事吗?”
金龙笑笑:“难道不是?”
赵公子苦笑一声,道:“其实不是我爱管闲事,而是人家已经找到我头上来了。”
接着,赵公子便把他在澳洲被截杀的事情说了一遍。金龙耐心地听完,也把她所知道的霍惊雷、项志清和谭千年被杀的事件详细说了一遍,然后睁大眼睛问道:“那些想杀你的红衣人,就是红杀组织中的杀手?”
赵公子点点头,金龙又问:“你说他们的排名都不是很高,会不会他们只是想警告你一下,而不想置你于死地呢?”
赵公子道:“或许是吧?我又不是江湖中什么大有来头的帮主、掌门人之类的人物,只不过是出了名的爱管闲事,或许他们只是想叫我别管他们的事情吧?”
金龙问道:“你会就此不管吗?”
赵公子摇头:“除非我不做江湖人,改行去卖豆腐。”
金龙又问道:“那如果他们派出排名前几名的杀手来对付你,你有把握能赢吗?”
赵公子想也不想:“没有!”
金龙不禁皱起了眉,语气十分关心地道:“那你还是别管这件事情了吧,江湖上的腥风血雨,也不是你一个人管得完的。”
赵公子转头看着金龙美丽而哀愁的大眼睛,心中也有些不忍,但还是摇摇头道:“金龙,我知道你的心意,但是这件事非同小可,如果不加以阻止,江湖上还不知道有多少重要人物会死于非命,武林秩序必定大乱。要我不管这件事,是不可能的,除非杀了我。”
金龙沉默了几分钟,知道不可能说动他,只好叹了一口气道:“赵公子毕竟是赵公子,如果你不是赵公子,我也就不会对你这么着迷了。”
说着,金龙身子一软,便躺进了赵公子怀中,双目轻闭,樱唇微启,极尽诱惑之态。赵公子抱着她柔若无骨的身躯,闻着她颈际发出的淡淡体香,却只是轻轻地抚摸了两下金龙的头发,道:“时间不早了,回去吧!”
金龙睁开眼来,也不生气,只是眼中有一股难以掩饰的幽怨,轻轻地道:“那我先回去了,明天早上十点,我开车来接你。”
第二天早上九点,赵公子一个人离开了酒店。他租了一辆性能不错的吉普车,缓缓地向前开着。
他开向郊外,然后转入山路,一路往红杀总部的旧址奔驰而去。
赵公子看着路旁的风景,不禁回想起往事
江湖上使用金剑的人并不多。当然,这里所指的金剑,不只是金色的剑,而且是九九纯金打造的剑。
金剑不受使用者欢迎的原因很多,黄金太软,一碰到精钢铸成的别种兵器,可能立刻会被砍弯,甚至砍断。所以没有极高的内力,绝对不适合使用黄金打造的剑,这是其一。黄金也太重,通常黄金的重量,是同体积铁器的三到四倍,所以没有惊人的臂力,也不适合使用金剑,这是其二。而最重要的一点,却是因为金剑太惹眼、太夸张,江湖儿女虽然豪爽,却也一样怕惹人议论,所以除非必要,也不愿意使用金剑。至于黄金打造的剑贵不贵,反而不是重点了。
金剑赵公子是现代江湖上使用金剑最有名的高手,这本书,说的就是他的故事。
香港,半山,微雨。
霍家豪宅,占地数千平方公尺的别墅庄园。
酒会正在华丽的大厅进行。
霍惊雷笑逐颜开,一一向祝贺的宾客答礼。
他今天娶妾。
娶妾?
是的,有钱人娶妾,在任何时代都不稀奇。
妾是难得一见的美人,曾经是癞子小三的媳妇。
癞子小三很穷,在工厂当临时工。
癞子小三的身体也很差,是个痨病鬼。
但是三个月前,他娶了一个人见人爱的美丽少女,姣好的面容、白皙的皮肤,看起来绝不超过二十岁。
没有人知道她从哪里来,只知道她的名字叫“天天”也没有人知道为什么像她这样的美女要嫁给赖子小三,只听说他们婚后十分幸福。
上个月,天天来到一家酒楼打工,贴补家用,而那家酒楼,正是霍惊雷的产业。
那一天,是天天上班后,霍惊雷第一次到酒楼来,他命令酒楼停止对外营业,以宴请邻近城市来的江湖朋友。
酒酣耳热之际,霍惊雷终于看见了她,然后整个晚上,霍惊雷的眼睛就几乎没有离开过她的脸孔和身体。
第二天,霍惊雷立刻派人去打听她的底细。那是霍惊雷的习惯,他一向小心。
第三天,霍惊雷又到酒楼来,徘徊了一整个晚上。
深夜,天天收工回到家里,却发现癞子小三已经死去多时,身上没有任何伤痕。
天天没有哭,只是静静地坐在癞子小三的尸体旁边,直到天亮。
清晨,霍惊雷带着一群人到癞子小三家里,为癞子小三办理丧事。
邻居没有人敢问,也没有惊动警方,微不足道的癞子小三就这样去了。
洞房花烛夜。
柔软而昂贵的席梦丝床上。
霍惊雷已经有七分醉意,醉得更像一头野兽。
天天紧闭双眼,任由霍惊雷将她的自尊撕碎。
良久,良久,天色已经微明。
霍惊雷鼾声如雷。
天天悄然坐起,在她的手中,赫然是一柄红色的匕首。
她冷冷地看着霍惊雷,眼神中只有一丝哀愁,淡得如同秋天的山岚一样的哀愁。
只见寒芒一闪,匕首已经刺入霍惊雷的心脏。
霍惊雷突然睁大双眼,满脸疑惑地看着天天,气绝之前,才好不容易地从嘴里蹦出了两个字“红杀!”巴黎,华灯初上。
项志清缓步走在迷人的夜色中,低头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他,二十八岁,再过不到一年,艺术博士的学位就可以拿到手。
然后,他会回到亚洲,接掌一个庞大的机构。
他愈走愈远,不知不觉,已经走到了塞纳河边。
“你好!”一个金发的年轻人向他打招呼。“你好!”项志清已经习惯了白种人这种没来由的礼貌,两个陌生人互相问好,然后擦身而过,接着各走各的,谁也没把谁放在心上。
项志清继续往前走,金发的年轻人已经到了他的身后。
突然间,项志清瞳孔收缩,迅速一矮身,一柄红色的剑正好从他头顶掠过。
项志清反身向后一弹,从腰间抽出一柄软剑,立刻舞得密不通风,护住了全身要害。
项志清问道:“你是谁?为什么突然暗算我?”
那个金发的年轻人笑了笑道:“你不认识我,也该认识我手中的剑。”
项志清只瞄了一眼,心情立刻陡然下沉,道:“是你们!”
金发的年轻人道:“没错!是我们。”
项志清道:“就算是你们,我也有为我自己性命搏斗的权力。”
金发的年轻人冷冷地道:“是的!你有权力,但是没有机会”
话还没说完,血红的长剑已经无声无息地刺了出去。
项志清不敢轻敌,使出家传的藏龙剑法抵御。
藏龙剑法有十六招,再细分为二百五十六式,式式刚柔并济,软硬兼施,是五岳剑派的正宗武学。
然而十六招,二百五十六式很快就使完了,却没有碰到金发年轻人的一根毫毛。
金发的年轻人收剑,转身,头也不回地走了。
项志清没有动,只是不停地喘息喘息喘息
突然间,项志清倒下,眼神中充满了疑惧。
不到三分钟,他就停止了呼吸。
台北,午夜。
一辆劳斯莱斯进入大厦的地下停车场。
谭千年将车停妥,走进电梯,直上顶楼。
到这里来的时候,他从来不让司机送他,都是自己开车。
因为,这里是他的秘密空间。
一个对他而言,比女人和黄金都还要重要的秘密。
谭千年走出电梯,走到门口。
他按下了一长串十六个字的密码,铁门应声而开。
他进门,开灯,房子很大,至少有三百平方公尺,而且没有任何房间,只有一整个大厅,大厅的四周堆满了各种仪器,还放置着一部复杂的大电脑。
而所有的设备,都连接到大厅中央的一个玻璃箱子,箱子长约两公尺,宽、高各一公尺,看起来就像一个玻璃棺材一样。
谭千年在电脑前操作了一阵,然后开动电源,躺进箱子里。
这个箱子是一具“内力增强器”利用经过转换调幅和滤净的电力来刺激肌肉细胞的力量,使肌肉变得更为有力。
但更重要的是,经过这只箱子所提供的刺激方式,再配合调息,便可以将电力转化为一部份内力。
这种增加内力的方式,每次只能增强内力一点点,不然很容易超过人体负荷,造成副作用,但是相形比较之下,这种方式仍比自行修练要快上许多倍。
自从半年前,谭千年意外得到这具机器时开始,他便设计了这间密室,并经常到这里来练功,因为又轻松又快速,所以最近几个月来,他甚至放弃了原来的传统练功方式,而把全部心力放在这部机器上。
今晚,他又来了。
他躺在箱子里,开动了机器,正打算闭上眼睛。
突然间,一个戴着红色面罩的蒙面人出现在他眼前。隔着玻璃箱盖子,冷冷地看着他。
谭千年虽然吓了一跳,但他毕竟是经验丰富的一派宗师。不到几秒钟的时间,便立刻恢复了镇定。
谭千年脑中瞬息转过千百个念头,最后决定将玻璃震碎,以震碎的玻璃碎片化做现成的暗器,射向那个蒙面人。
于是,谭千年大力一掌击在玻璃上。
但是玻璃似乎并没有碎,不知为什么,谭千年的内力完全用不出来。
他试着推开玻璃罩,但是玻璃罩从外面锁住了,怎么也推不开。
这一次,谭千年真的开始惊慌了,他拚命敲打着玻璃,想离开箱子,样子和先前的镇定完全不同。
不过,他的惊慌倒也没有持续多久。
蒙面人将电压调整到最高,然后按下了启动的按钮。
数十万伏特的高压电瞬间充满了整个玻璃箱。
谭千年只在一秒间,便成了一堆焦炭。
赵公子开着一辆金黄色的开篷法拉利,驰骋在澳洲的公路上。
南半球的阳光依然炙热,温暖的风因为异常的高速而激昂。
赵公子的一头长发在风中飞舞,像极了一条龙。
一条来自神秘东方的黑龙。
赵公子瞟了时速表一眼,指针已经指到两百英哩。他却摇了摇头,显然并不十分满意。
赵公子正想继续加速,却从照后镜中注意到身后的地平线上,竟然出现了一辆红色的林宝坚尼跑车,正在快速向他接近。
金黄色法拉利的引擎怒吼着,油门已经踩到了底,但是不到两分钟,红色林宝坚尼便飞一样地超越了他。
赵公子颇感惊讶,更令他惊讶的是,有一个人正从林宝坚尼的天窗中钻出来。
一个全身穿着红衣的人。
红衣人手上握着一柄红色的刀,一种绝不反光的红色金属铸成的刀。
赵公子不禁皱了皱眉头。
红衣人一跃而起,从时速超过两百英哩的车上跃起。
刀身成一直线,直指赵公子,虽然是在高速的气流中,刀身仍然纹丝不动。
不断飘动的,只有红衣人红色的衣服,和赵公子黑色的长发。
三秒钟,短短的三秒钟,红衣人的刀已经指到了赵公子的发梢,只要再向旁边劈三吋,赵公子的头立刻就会和身体分家。
但是这三吋,红衣人始终没有劈过去。
因为他早就死了,在半空中的时候就死了。
一颗纯金的子弹穿过了他的眉心,血还没有溅出,他就死了,在空中失去了速度的身体直滚出数十公尺外才停下,红色的林宝坚尼跑车也冲向路旁,激起了满天的黄沙。
赵公子很少用枪,但并不代表他不用枪。
他的专长虽然是传统武学,但绝不排斥现代科技。
赵公子收起几乎也是纯金打造的点六二大口径手枪。摇了摇头道:“太不给面子了,这家伙的排名起码在十名以后。”
赵公子继续风驰电掣地往前开,过不多时,远远地看见前面的道路被四辆大型连结卡车完全堵住了。
大卡车并排停着,没有留下一点空隙让后面的车子通过。而每一辆大卡车的车顶上,各有一名红衣人半跪着,而这四个红衣人的肩膀上,全都扛着一具小型飞弹发射器。
赵公子才刚刚看清楚,立刻紧急刹车,但是四枚飞弹已经同时发射了,目标正是他驾驶的那辆金黄色法拉利。
四枚飞弹正中目标,爆炸声震耳欲聋,跑车的碎片向天空激射。
一阵烟尘弥漫之后,才看见车后数十公尺处,赫然站着一个身材修长、虎目熊肩的黑发男子。
而他的手上,握着一柄金光闪闪的剑。
几名红衣人一声惊呼,来不及再装飞弹,抄起随身的冲锋枪,就向赵公子扫射。
但是才一晃眼,赵公子已经不知去向。
就在一片错愕之中,金光连闪,四颗人头先后飞起,像四颗流星,在天空中短暂地停留之后,坠落地面。
赵公子又摇了摇头:“这四个人的排名,都在三十名之后。”
二十四小时之后,赵公子回到了亚洲,住进一个繁华大都市中的一所五星级酒店里。
因为他在澳洲的旅馆中,接到友人告知霍惊雷、项志清和谭千年死讯的电话。
霍惊雷是香港一个大黑帮——山海帮的帮主,虽然包毒包娼,无恶不作,但是为人还颇讲义气,在当地是一个举足轻重的帮派头目。
项志清是嵩山派首徒,去年老掌门项傲天因病去世,临终前遗命将掌门之位传给项志清,谁知道项志清还没有接掌大权,就已经一命呜呼了。
而谭千年,则是南武当的掌门人,人品虽然猥琐,但是武功高强,担任掌门以来,毕竟功多过少,对于维持武林安定,还是有一定的作用。
“第三批!”赵公子自言自语道:“加上前面的两批人——两周前第一批海南剑派的掌门人尤昌明、美国少林分寺的住持济空大师:一周前第二批华山派的掌门吴仑、天龙苑首座黄家骏、日本樱花清心流的天元麻宫贺等人,全部先后被杀,一共是八个帮派的首脑了!”
赵公子一口气喝干了面前摆放的半杯xo酒,整个人向后仰倒,陷进又厚又软的小羊皮沙发中,喃喃念道:“红杀的野心也太大了!”
突然间,从赵公子身后,传来一个甜腻腻的声音,像化不开的蜜糖似的:“红杀?什么红杀?”
问话的是一个女人,一个美得可以让全天下男人心动的女人,二十四、五岁年纪,长发及腰,穿着一件连身无袖的黑色皮质紧身装,更显得身材玲珑浮凸,洁白无瑕的左手腕上,戴着一个形状奇特的龙形手环。
电召赵公子回亚洲的,正是这个女人。
“你来了!金龙。”赵公子显得很高兴。
那个叫金龙的女人在赵公子身边坐下,又用她那甜腻的声音道:“赵大哥,你告诉人家什么是红杀嘛,是不是和各大门派掌门人的死因有关?”
赵公子叹了口气道:“你又想抢着去出风头了是不是?别傻了,红杀可不是普通的黑帮组织,他们拥有数百名一流的暗杀高手,还有大批最先进的武器和间谍用电子设备,杀人方法千奇百怪,行动又隐密。别说你只是一个人,就算你手下有一师的特种部队,也不见得玩得赢他们。”
金龙眨眨眼睛,长而卷曲的睫毛在灯光的照映下,显得格外迷人:“哼!我就不相信他们真的个个都是三头六臂的妖怪,连大名鼎鼎的金剑赵公子都要怕他们。”
赵公子耸耸肩道:“只要他们不来杀我,我就谢天谢地,阿弥陀佛了,怎么敢主动去招惹他们。”
金龙皱起小巧的鼻子,道:“这可不像我认识的赵公子。我认识的赵公子可是一个行侠仗义的大侠,路见不平都会拔刀相助,何况是这种武林大事。”
赵公子假装惊奇地道:“你也以为我很爱管闲事吗?”
金龙笑笑:“难道不是?”
赵公子苦笑一声,道:“其实不是我爱管闲事,而是人家已经找到我头上来了。”
接着,赵公子便把他在澳洲被截杀的事情说了一遍。金龙耐心地听完,也把她所知道的霍惊雷、项志清和谭千年被杀的事件详细说了一遍,然后睁大眼睛问道:“那些想杀你的红衣人,就是红杀组织中的杀手?”
赵公子点点头,金龙又问:“你说他们的排名都不是很高,会不会他们只是想警告你一下,而不想置你于死地呢?”
赵公子道:“或许是吧?我又不是江湖中什么大有来头的帮主、掌门人之类的人物,只不过是出了名的爱管闲事,或许他们只是想叫我别管他们的事情吧?”
金龙问道:“你会就此不管吗?”
赵公子摇头:“除非我不做江湖人,改行去卖豆腐。”
金龙又问道:“那如果他们派出排名前几名的杀手来对付你,你有把握能赢吗?”
赵公子想也不想:“没有!”
金龙不禁皱起了眉,语气十分关心地道:“那你还是别管这件事情了吧,江湖上的腥风血雨,也不是你一个人管得完的。”
赵公子转头看着金龙美丽而哀愁的大眼睛,心中也有些不忍,但还是摇摇头道:“金龙,我知道你的心意,但是这件事非同小可,如果不加以阻止,江湖上还不知道有多少重要人物会死于非命,武林秩序必定大乱。要我不管这件事,是不可能的,除非杀了我。”
金龙沉默了几分钟,知道不可能说动他,只好叹了一口气道:“赵公子毕竟是赵公子,如果你不是赵公子,我也就不会对你这么着迷了。”
说着,金龙身子一软,便躺进了赵公子怀中,双目轻闭,樱唇微启,极尽诱惑之态。赵公子抱着她柔若无骨的身躯,闻着她颈际发出的淡淡体香,却只是轻轻地抚摸了两下金龙的头发,道:“时间不早了,回去吧!”
金龙睁开眼来,也不生气,只是眼中有一股难以掩饰的幽怨,轻轻地道:“那我先回去了,明天早上十点,我开车来接你。”
第二天早上九点,赵公子一个人离开了酒店。他租了一辆性能不错的吉普车,缓缓地向前开着。
他开向郊外,然后转入山路,一路往红杀总部的旧址奔驰而去。
赵公子看着路旁的风景,不禁回想起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