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九尾妖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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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玉箫被害之处是在宋府的后花园。此时,宋玉箫的尸体当然已被移开,但现场仍然保持一切。
宋玉箫的佩剑跌在地上,地上有血,因时间已久了,呈褐色。镶着三颗明珠的宝剑,剑尖亦有血。
另在围墙下发现了几滴血,显示宋玉箫临死前亦刺了凶手一剑,只是未能致命。
李鹰目光再一扫四周,花木颇有损折之处。但假山盆栽却未有倒塌。“田副总管,你有没有见到令公子曾刺了凶手一剑?”
田副总管是宋府的护院领班,接近五十岁的年纪,一脸精悍之色。闻言后,略一沉思,道:“当时贼人突然失手打碎一个花盆,也许这是故意的,那时还未二更,公子亦尚未睡,我在前面巡视。公子由书房来此比老朽近得多,因此,当老朽到时,公子已倒地,而凶手在墙上跃出。老朽只见到凶手是个中等身材,身穿黑衣黑裤的人而已。”
李鹰道:“这后无既然接近住宅,为何没有人守卫?”
“有。”田副总管开口道:“因为占地太大,而且人手不很够,因此老朽便指定一些手下分别守在几处地方,而老朽则另外率十二人四周来回巡视。”
“凶手进入时你们没有发觉?”
田副总管脸上一热,道:“说来惭愧,我还是事后才发现原来他已潜入库房偷了不少金银的呢。”
“此地由谁负责守卫?”
“老薛,你过来。”他指一指一个瘦削的护院道:“禀大人,此地是他负责守卫。”
李鹰脸色一沉,道:“花盆破碎时,你在何处?”
老薛恭声道:“在那边,”他指了一指后面。
李鹰脸色再一沉。“那你应该比宋玉箫先到此地。”
老薛道:“花盆在那边打碎,小的一听见声音立即奔去。到公子追出来时,小的听见打斗声了,于是便跑过来,可是到达时公子已倒地,而凶手已逃开。至于凶手如何杀死公子,小的视线被这假山遮挡住,看不到,只见他脸罩黑布。”他双手边说边比划。
李鹰走过另一边,那里果然有个破碎的花盆倒在地上。
李鹰便把这件事仔细想了一次。
花盆在西边破碎时,老薛在东边,他听见声音立即奔到西边。可是凶手那时已藏在中间的一座假山后,而此时宋玉箫亦闻声奔来,凶手便出其不意地突袭宋玉箫。宋玉箫一开始便受了重伤的,因此,打斗很快便结束。
凶手可能发现老薛的脚步渐近,一个疏忽便中了宋玉箫临死的一剑,但这一剑看来只令他受了轻伤,故此他还能逃脱。
依此看来,凶手偷金是次要的目的,主要的是要伏击宋玉箫。
江北四秀接连死了三个,凶手看来是同一个人,他的杀人动机亦应是相同,下一个被杀的对象会不会是楚英南?
李鹰禁不住看了他一眼。
这短短的两天,使楚英南好像老了十年,神色异常憔悴。
李鹰拍一拍他的肩头,道:“带我去看看令弟的遗体。”
楚英南呆呆的点点头。
宋玉箫果然背后中了一剑,入肉三寸,致命之处却是胸口的那一剑。
李鹰看一看他的伤口,不禁怀疑宋玉箫有没有余力临死再刺凶手一剑,如此,他剑上的血渍亦有可能是蘸上自己涌流出来的鲜血的了。
李鹰对宋父道:“李某意欲到库房看看,未知方便否?”
“哪里哪里,李大人请来,这件事还得仰仗大人发神威,早日缉拿凶手归案。”想到自己妻妾多人,毕生却只得此子,如今又不幸被杀,眼圈不禁一红,泫然欲滴。
摆放贵重的壁柜打开,里面放了不少珠宝古玩及银票,李鹰心头连动,问道:“凶手只偷金银?”
“是,小人也觉奇怪!”
李鹰忖道:“这里面可有蹊跷。”顺手敲一敲门,人手沉实坚硬,却原来是以梨木包铁做成的,忙叫道:“思南,你来看看这锁是否有受损?”
顾思南在李鹰手下中对锁最有研究。他看了一回,道:“这两副锁异常坚硬,锁头又藏在铁门之内,即使是内家高手亦难以用指力戮断!”
李鹰神采连闪,道:“如此说来,凶手不但武功高强,且是开锁的专家?”
“正是。江北三大开锁小偷,各施各法,也各有千秋,但开这种锁以‘金匙’白墨最为所长。”
“好。你在此地稍候,我先回去。”转对楚英南道:“令弟安葬之后便请偕思南同来,千万不可单独行动。”
楚英南默默点头。
李鹰决定再到梅庄一行,因为他曾经过见白墨在梅庄当了一段时日的食客。
到了小厅内,李鹰劈头第一句便问梅任放。“白墨还在不在贵处?”
梅任放一怔,道:“你是说‘金匙’白墨?他这种人何需当食客?上次他来只不过因为失手受了伤,来我处养伤兼避避风头。”
李鹰面色一沉,厉声道:“如此,梅庄岂非成了犯人的避难所?”
梅任放亦是脸色一变,沉声道:“李大人言重,不知李大人是以官府的身份对小民说话呢,还是以武林同道的身份对梅某?”
李鹰放缓脸色“自然是以武林同道的身份询问你。”
“那么请李大人以后出言谨慎一点。”梅任放余怒未息:“白墨虽是小偷,但向只偷贪官污吏,土豪劣绅,亦无大恶,梅某念在同为江湖人的份上,让他在此养伤,这难道也犯了法?”
“若以官府眼光视之当然犯法,起码犯了窝藏犯人之罪,不过若以武林同道视之则梅孟尝果然义气干云,名不虚传!”
梅任放冷哼一声。“他养好伤经已离开了,此后梅某亦未再见过他。”
李鹰看了他一眼,缓缓地问道:“他去哪里你知道么?我的意思是他有没有告诉你?”
“当然没有,我梅庄的规矩是来去不问。”
“那是何时的事?”李鹰再问一句。
“五年了。”梅任放反问道:“老应窝藏的那个女人你查出来了没有?”
李鹰摇摇头“你猜出来了?”
“十五年前,有个‘九尾妖狐’池萍的,你还记得么?”
李鹰眼光一亮,道:“她不是被应阳天杀死了么?”
“谁见到?”梅任放冷冷地道:“十五年前九尾妖狐迷惑了不少青年,老应约她在大洪山决斗,事后老应扬言经已杀死她,可是有谁看见?决斗时亦没有人在场。说不定老应给她迷惑了,并把她藏了起来。以应阳天那种人被这种女人迷倒绝不出奇。”
李鹰踱起步来,在小厅里走了几圈。他不期然又吸了烟起来。“大洪山脉近者离此不过几十里,即使南峰离此也不过二百多里左右。”歇了一歇。“老梅,往年老应有没有到此过夜?”
梅任放声音透着奇怪。“说来奇怪,他平时来我家经常在此过一两夜,就是每年的中秋他例外来去匆匆。”
李鹰冷冷地道:“那他是赶去大洪山池萍处了。”
梅任放脸色一变,喃喃地道:“不会吧,即使他赶去大洪山最近此地之处,时间上也来不及了,最快也得八月十六的中午才能到达。那已失去中秋团圆之意,这跟八月十七、十八才去又有何分别?”
李鹰脱口说道:“莫非池萍就藏在附近?”
“不可能,若在这附近又岂能瞒得过你我之耳目?必是藏在深山中,才不为你我所知。”
李鹰不禁狐疑起来,只觉得满腹都是疑团。
他回到襄阳已是掌灯时分,他的手下正在吃饭,公孙良恰在席上。他心头一动,道:“公孙老弟,你明天带几个人到大洪山找个女人。”
“谁?”公孙良把饭咽下。“是个怎么样的女人?”
“昔年的‘九尾妖狐’池萍,以前你不是见过她么?”
“见过几次,相信还能认得。”
郎四回来报告:“属下到马家村后,在马淑君外家的邻居处探听到马淑君的小名。”他素来喜爱卖弄关子,虽是面对李鹰,还是禁不住在紧要的关头把话顿住。
李鹰冷冷地瞪着他。
郎四悚然一惊,忙道:“她的小名叫小黑,这是因为马淑君小时候身上的一块胎记比别人的大及黑,所以她父母叫她小黑。”
说到这里又禁不住顿了一顿,幸而立即醒觉。“但应阳天却嫌她这名不好,就从不以小黑叫她。”
“好,你去休息一下。”
郎四前脚刚刚离开,顾思南及楚英南便即时踏进来。
李鹰目光一盛“楚少侠,你说令姨丈第一次失窃也只是失了金银,其他贵重之物并未失去的?”
“是。晚辈也是觉得奇怪。按理每个小偷必要挑值钱而又体积小的拿,岂会像他如此?”
李鹰一笑,反问道:“这是什么原因?”他目光自楚英南的脸上,转注顾思南了“你猜得出么?”
顾思南想了一回,便脱口说道:“那人急需要用钱,如果偷珠宝、古玩及银票,总是会比较麻烦。”
李鹰面色倏的一沉,道:“你就是不用脑子仔细想想,所以跟了我几年还不及萧穆一半!”
顾思南低下头,不敢吭一声。
李鹰又看了楚英南一眼,这才道:“如果他只是急要用钱,大可以全部拿去。因此,必定另有原因。这个原因只是我们还未想出而已,这是一个关键,能把这问题弄清楚,这件案子也
就破了一半了。思南,你明天去调查一下有关白墨的消息,最好能把他找来,这也是一个关键。”
顾思南一挺胸大声应是:“是!”李鹰又回顾楚英南。“你不必担忧焦急,这件案子我有绝对把握破案,不过,你不可单独一人外出。”
“前辈真的有绝对把握?”
“当然!只要犯人留下破绽,我便有绝对的把握把它破获,问题只是时间的迟早而已。”
楚英南一怔,脱口道:“凶手难道有留下破绽,怎地晚辈看不出?”
李鹰满怀自信地笑笑。“只偷金银等笨重的物品,而放着价值连城的古玩珠宝不取,这不是破绽?能够打开那个柜门的锁,绝非一般人所为,这又岂不是一个破绽?”
“那么应阳天”
“秦雪岭及江三妹不是他杀的,也非杀了虞子清的凶手,更非第一次到令姨丈家偷窃的人,因为那次被你及宋玉箫发觉后,交回赃物,表面有不少银票。前后两次的行径完全不同,说明是两人所为,只不过两人衣饰及身材相同而已。”
楚英南急道:“那么我们岂非枉杀了应前辈?”
“没有。”李鹰望着屋顶缓缓地道:“若我没有估计错误,他必是做了一件亏心事,他一生光明磊落,虽然有做过偷窃的事,但那也是劫富济贫而已,不会心亏。”
顿了一顿,续道:“他在被萧穆等人围困之后,立即觉得自己的行藏已被我发现,这是一个初犯通常的心理,而且这还是五十多年来的第一次,与一生行径绝不相同,所以不过,这还只是推测而已,事实有待萧穆去证实。”
萧穆带着葛根生逆着北风而驰。
马是大宛名种,人是铁打的好汉,一路上马不停蹄,不到一日到了商丘。萧穆到卫门找了捕头胜一平,一齐到程家寨。
程万里经已下葬了一段日子,但程家悲愤忧伤之心仍未稍息,他儿媳也众多,却只一个妻子的。
当时稍为有点钱的男人莫不三妻四妾,程万里家大业大只娶一妻,因此在这方面的声誉也颇佳,跟应阳天可说是一时的瑜亮。
根据程万里的儿子所述,程万里是死于被人猝然点中死穴,这人能令程万里猝不及防,只有二个原因,一是武功高过程万里很多,但放眼武林这种人寥寥可数,二是凶手是熟人,程万里在毫无防备之下,一下子被点中死穴。
萧穆听了他一番话之后,觉得以后者机会较高。“请问程兄,应大侠是在何日离开的?”
“应该是在二十二日夜里离开的。”
萧穆一怔,道:“此语怎说?”
“应叔叔何时离开,我们并不知道,到了二十三日早上,在家父房中才见他留下一张字条,说因突然省起有件急事待办,不及通知,连夜离开云云。”
萧穆心中一动。“再问程兄一件事,应大侠跟令尊程大侠交情如何?”
“早年家父曾救过他一命,后来还做了应大叔的媒人,他两位老人家的感情,逾于手足!”
“哦!”萧穆目光一亮“马淑君是程大侠介绍与应大侠的?”
“她是舍表姨。”
萧穆沉吟了一会,道:“在下愚昧地问一句,令表姨可有小名或别名?”
“舍表姨乳名叫小黑。”
萧穆不禁背负双手,踱起方步上来,颇有几分李鹰之神韵。
“令尊在死前之几天可有什么异常么?”
“绝对没有,一切如常。”
“可有提起应大侠的事么?”
“没有。”
萧穆此刻已怀疑杀死程万里的凶手十九是应阳天。他是这样假设的:
十月二十二夜,应阳天并没有离开程家,他只是藏在某个隐蔽的地方,到了十月二十三日才突然出现在程万里书房中,出其不意把他杀死。
然后他又悄悄离开程家,所以自己的手下在十月二十二并没有发现应阳天离开,但二十三日应阳天一离开被发现。
当日应阳天临死前说:“李鹰不愧是神捕,想不到片刻间的事他亦能即刻派人找上我”
这件事其实是指杀死程万里,而绝非指杀死秦雪岭及江三妹之案,所以他才会用“片刻”这个字眼,可惜自己过于大意,当时竟现疏忽了。
而在应阳天来说,他一生行侠仗义,从未枉杀过一人,李鹰派人找上他,他自然而然地以为是杀程万里之事已泄漏。
但应阳天杀程万里的动机是什么了?
想到这里,萧穆蓦地想起应阳天自杀前说的那句话。一定是与女人有关,萧穆有九分把握。“程兄,请令堂大人出来一趟如何?在下有话问她。”
不一会程万里妻子樊氏自内院出来,她脸色憔悴,两只眼睛红红的,脸上的脂粉颇为凌乱,大概是刚被泪水淌过。
樊氏早年走过江湖,举止颇为大方。“萧捕头相召未亡人,未知有何不情?”
“不敢劳烦夫人,在下只是想问几句话。”
“若与查案有关,但问无妨。”
“正是。”萧穆沉着道:“程大侠临死之前有没有跟夫人谈及应大侠的事?”
“他俩人情比手足,先夫生前在未亡人面前倒是经常提及应叔叔。”听她语气也是当小叔视他。
“夫人仔细想想有没有较特别的?”
樊氏想了一会,道:“有一件比较奇怪的事是,去年先夫曾说了一句话:‘知人口面不知心,世上欺世盗名之辈也真不少!’当时末亡人大感奇怪,不知先夫因何发此牢骚,便出言相询。先夫叹息一声道:‘就拿阳天来说吧,他还’先夫说了一半便停止,未亡人问他,他又不语了,蒙头便睡,贱妾对应叔叔之为人十分清楚,也没有放在心上,只道先夫喝了几碗黄汤说酒话吧。此件事要不是萧捕头问起,未亡人也忘记了!”
萧穆目中射出一点异采,赶问一句:“这些话是什么时候说的?”
“大概是去年八月底。”
“夫人何以记得如此清楚?”
“那是因为去年中秋节先夫曾到京山一个亲戚家过中秋,那是先夫回来后的头一晚说的。”
事情到此已没有什么值得再问之事了,萧穆临走时告诉樊氏,这件案件快则十日,迟则三个月真相便能大明。
萧穆回到商丘,连夜把这件事写下来,利用信鸽带到襄阳。
半个月之后,萧穆便收到李鹰的一封信,内容是说已证实应阳天在大洪山窝藏了一个女人,这个女人是十五年前倾倒众生的“九尾妖狐’’池萍。
应阳天与池萍结合之日十五年前的八月十七日,因此,每年的八月十七日日落之前应阳天必赶去与她团圆及庆祝,今年亦无例外。应阳天与池萍已产生一子一女,儿子今年已十三岁,据池萍说,她与应阳天的感情是真挚的。
九尾妖狐在应阳天的薰陶及教导下已成为一个贤妻良母,又,池萍的居所离襄阳二百余里,由于大多是羊肠的小路,兼且居所在一座山谷中,异常难走,由襄阳到该处,脚程快的也要两三天。
京山在大洪山之西南。
至此,萧穆已可肯定程万里被应阳天所杀,那必是去年程万里从京山回家路经大洪山,而凑巧发现了应阳天在那里另外窝藏了一个女人,他没有当场撞破,但必是感触良多,故才会在回家后借着酒意在妻子面前透露了两句,却又怕妻子会告诉她表妹,弄出一场家庭风波出来,所以说了一半便住口。
可是,他到底当面私下询问了应阳天,这才使应阳天动了杀机。
马淑君没有产下一子半女,而池萍却替他养了两个,他自然十分疼爱她,又见她在自己的薰陶下已脱胎换骨,自是加倍喜爱,又因囿于盛名或者马淑君没有容人之量,故不敢名正言顺地纳她为妾,心中未免颇觉有负于她,因此他绝不能容许他人破坏他俩的幸福。
而程万里与马淑君是亲戚,应阳天更不放心,怕程万里会告诉马淑君
到此,萧穆只剩下一个疑问,他立即上马直向程家寨驰去。
到了程家,他劈头第一句便问樊氏道:“应阳天自去年中秋至今年十月之前这一年多之间,有否来过贵府?”
“没有。”樊氏毫不犹豫地道:“应叔叔已近一年多没有到寒舍了,以往他大都是一年来一趟,每次来都与先夫同宿同眠几天才离开。”
萧穆长吸一口气,缓缓地道:“在下要告诉各位的是,杀死程大侠的凶手不是别人,而是应阳天!”
此言一出,程家上下大吃一惊。
樊氏脱口道:“萧捕头岂能开这种玩笑?”
萧穆于是一五一十把一切说了出来,他的话合情合理,程家不得不信,于是萧穆便带了一张六万两的银票离开。
时已腊月中旬,北风凛烈,漫天风雪,地上积雪颇厚,马行甚慢,这天到了郾城,天色已暗便在此打尖,萧穆找了间干净的客栈投宿。
吃饭时,邻座有两个老板模样的胖子低声交谈。
一个身穿宝蓝色镶万字边衣服的道:“杨兄,今年生意真难做,市道不景,人人手头紧张,连红梅布庄也难幸免,小道这笔已追了三四次还收不到,看来,今年得在此过年了!”
那个姓杨的身穿一套湖水绿色衣服,闻言即:“彭兄但请宽心,别家的不敢说,红梅布庄你绝对可以放心,人家老板是鼎鼎大名的梅庄庄主梅大老板,他会欠你的?去年小弟那笔帐还不是拖到腊月二十才收到?听说郾城红梅布庄的掌柜不很识货,这两年亏损了不少,不过这你却不必慌张,人家到底是数十年的老字号!”
姓姚的胖子舒一口气。“杨兄若早告诉我,小弟岂非不用担心这许多天?”
“小弟先前不知姚兄滞留此地是因收不到红梅的帐,还以为是别家的哩!”
两人便连声干杯喝了起来。
萧穆心头一紧,只觉肩上的担子又重了几分,市道不好,盗贼必多,自己的责任将更重,又将更忙碌。
李鹰收到萧穆的信后,证实了一件事,决定了一件事。
证实秦雪岭不是被应阳天杀死——因为大洪山不近,应阳天必需兼程赶去,绝不会在此时杀雪岭。他若要杀秦雪岭,除此之外任何时间都可以。
他决定把应阳天的骨灰送去给马淑君,这件事由公孙良去办。
那个关键他已经想出来了,盗窃者不偷银票及玩只偷金银,理由只有一个,他表面上不是一个贼,而是一个正人君子,甚至是一个人人敬佩的大侠。
理由有三。第一,他若偷古玩等物,必需与专门收买赃物的买家联络,一则脱手较难,但更重要的是要露了面,如果他是一名人人俱知的惯贼,又何怕之有?
第二,银票都是一些大户拿金银存进去,然后换出不同面额的银票的,这种人为数不多,钱庄老板对这些大客户都较熟悉。难说钱庄认票不认人,但到底会对取钱者留意。若有人依此线索调查下去,迟早会怀疑到偷者身上。
简单点举个例,甲是窃犯,他把偷来的银票给了乙,乙又给了丙,到丙去领票额上的银两时在钱庄里需要签名划花押,这样钱庄便有了丙的资料。只要衙门捉到丙,便能自他身上找到了那甲。
这一点又说明甲是个有头有面,有家有业的人,否则若是一个流寇,即使你查到我这张银票是偷来的,我亡命江湖,四处流窜,又怎能奈我何?
第三,窃者窃取的数量不很大,在富豪之失主来说,仿如九牛拔了一毛,为恐麻烦也可能不报官府,这样,偷窃者被揭发的机会就少了。
应阳天敢偷银票,那是因他本是行侠仗义的大侠,却没有家业,钱从何来?自是偷取富豪的。反正这些钱他可能是在人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抛在急需金钱的人家中,那人也未必知道是谁送给他的。
想通了这点李鹰便开始想,这种人会是谁?这种人说多不多,说少也不太少,但在没有再进一步的证据之前,他凭什么去缉捕?
想到这里又有一个问题泛上心头。偷宋家的金银的,就是杀死宋玉箫的凶手,这已没有疑问了,但偷明月园金银的盗匪与杀死秦雪岭的凶手是不是同为一人?
假说凶手与盗贼同为一人,那么他杀秦雪岭的动机是什么?
他自问自答——是杀人灭口,他怕秦雪岭已看到了他的庐山真面目。
这理由倒与刚才所推测出来的盗匪身份相吻合。
想到这里他再也想不下去了,便吩咐人叫楚英南过来。
楚英南一踏人书房,李鹰便问道:“你们当初为何会怀疑到应阳天的头上来?”
“第一,他是使左手剑,第二,在九月间那天,他被四弟挑下蒙面巾露出了真面目。”
“左手剑!”李鹰脱口呼道,跟着又想道:“我怎没想到这点?”
楚英南怔怔地望着他,这两天他的神色比较好一点,时间是医治心灵创伤的最佳妙药,此话的确有理。
“楚少侠,江湖上能够使左手剑的,而身材又是与应阳天差不多的,你认得几个?”
楚英南一口气念了六七个名字,李鹰都摇头否决,这些人和他推想出来的身份都不符。
李鹰道:“你再转述一遍落马村老人的描述。”
于是楚英南便把落马村老人见到黑衣蒙面人行凶的情况转述了一次。
“且慢,那老汉是说用刀杀死秦雪岭的还是剑?”
楚英南想了一想。“是刀!这可从二弟尸体的伤口看得出来?”
“那么,他是左手持刀的了,因为那老汉记得凶手是用左手杀死秦雪岭的。”
楚英南脱口呼道:“那是左手刀!我可是先入为主,一直以为是左手剑。”
“还有一点需要澄清的是,凶手是以剑为主还是以刀为主?”李鹰紧接着问一句。
楚英南一怔,道:“这也有关系?”
“关系至大!”李鹰一口说下去。“若果以剑为主,则那人根本是使右手剑,而待秦雪岭倒下时才以刀刺死他,目的只是造成江三妹杀他的表面现象。当时凶手右手持剑,要拔刀自然只能用左手了。若果凶手是使右手剑,那么范围就大得多了,他若是以刀为主的,则是左手刀。”
楚英南颇觉有理,道:“晚辈带前辈去一趟落马村再详细问问那老汉。”
“好,我正有此意。”
“现在,天色似乎已晚了点。”
“正是时候。”李鹰立即起身把烟杆插在腰上。
到了落马村经已很晚,楚英南拍开了老汉的门,那老汉吃了一惊,以为来者不是善类。
楚英南忙道:“大叔,是我,你认得小可么。”
老汉啊了一声:“原来是公子!什么事?”
楚英南把一包腊肉塞在他手中。“有点事要问一问大叔。”
老汉忙把腊肉抛开,连声道:“老汉什么也不知!”返身要关门。
李鹰伸出一掌抵住门板,沉声道:“我是衙门的,有话问你。”
老汉打了个哆嗦“是是,官差大人小的”
“你不要害怕,你出来,我问你的话。”
老汉不敢不依,只得出来。
李鹰道:“带我到当日凶手行凶的地点。”
老汉拉一拉衣襟,弓着背带路,那只离此二十多步遥。“就在这里。”
李鹰仔细地问他,老汉答得很谨慎,但也说得颇详细。
“依你所说,凶手先是用剑,最后才用刀?”
“是,那时那个白衣青年不知何故摔落在地上,黑衣人便用刀刺他,是用左手的。”
李鹰看了楚英南一眼。“凶手穿黑衣是什么布质的?看得出吗?”
“那么远,老汉看不出。不过,那晚月光很亮,他衣服好像能闪光。”老汉想了一回,才回答道。
“是丝绸的?”
“唔,不像不像,很奇怪!”
“凶手后来有没有在你家门经过?”
“不知道,老汉没有看见,他可能又去沙滩杀那个女人。”
“但杀了女人也要离开的呀!总不成跳下江去。”
老汉大声道:“是了是了,一定是穿水衣靠,那件黑衣是浸了漆的水衣靠,所以在月光下会发亮!”
李鹰大喜。“没有看错?”
“我们村近水,像这样的浸漆水衣靠,老汉还是见过好几次,自信没有看错。”
李鹰立即思索下去。凶手是在水上见到秦雪岭及江三妹的,要不然他不会穿水靠行凶,这样不是说凶手早有预谋,一早便知道秦雪岭在江上泛舟?他行了凶下江去哪里?去江的对面?
想到此,他再问一句“贵村有没有在江上赏月的习俗?”
“没有,这里不是渔村,一般人顶多也是在岸边赏月,不过还是很少。”
“谢谢你,打扰了你这许久,不好意思。”
老汉见这个长官客气,胆子便大了起来,笑吟吟地道:“长官太客气了。”
李鹰临行时送了一锭银子给他。
他们回到襄阳老窝,天已麻麻亮。
顾思南调查的结果只有五个字:白墨不见了。
“连他几个跑腿踩道的小混混也不见他三年多了。”
李鹰道:“他有没有徒弟?”
“没有。他素来挟技自珍,绝不把平生绝技传授他人,即使是跟了他好几年的小混混,也只是教他们一些平常的开锁伎俩。”
“另外那两个开锁大师呢?”
“‘不成问题先生’孔百匙当日在伏牛山‘百胜寨’当贺客,那天刚好是寨主的六十寿辰,这件事已有几个贺客证实。最后一个是‘三圣手’过千户,他那时正躺在‘穿山甲’刘义窝里养伤,亦已得到证实。”
李鹰听后大失所望,这个线索等于没有了。凶手是使右手剑,懂水性的,这个范围颇大,李鹰不禁头痛起来,以往的案件可没有这般辣手。
宋玉箫被害之处是在宋府的后花园。此时,宋玉箫的尸体当然已被移开,但现场仍然保持一切。
宋玉箫的佩剑跌在地上,地上有血,因时间已久了,呈褐色。镶着三颗明珠的宝剑,剑尖亦有血。
另在围墙下发现了几滴血,显示宋玉箫临死前亦刺了凶手一剑,只是未能致命。
李鹰目光再一扫四周,花木颇有损折之处。但假山盆栽却未有倒塌。“田副总管,你有没有见到令公子曾刺了凶手一剑?”
田副总管是宋府的护院领班,接近五十岁的年纪,一脸精悍之色。闻言后,略一沉思,道:“当时贼人突然失手打碎一个花盆,也许这是故意的,那时还未二更,公子亦尚未睡,我在前面巡视。公子由书房来此比老朽近得多,因此,当老朽到时,公子已倒地,而凶手在墙上跃出。老朽只见到凶手是个中等身材,身穿黑衣黑裤的人而已。”
李鹰道:“这后无既然接近住宅,为何没有人守卫?”
“有。”田副总管开口道:“因为占地太大,而且人手不很够,因此老朽便指定一些手下分别守在几处地方,而老朽则另外率十二人四周来回巡视。”
“凶手进入时你们没有发觉?”
田副总管脸上一热,道:“说来惭愧,我还是事后才发现原来他已潜入库房偷了不少金银的呢。”
“此地由谁负责守卫?”
“老薛,你过来。”他指一指一个瘦削的护院道:“禀大人,此地是他负责守卫。”
李鹰脸色一沉,道:“花盆破碎时,你在何处?”
老薛恭声道:“在那边,”他指了一指后面。
李鹰脸色再一沉。“那你应该比宋玉箫先到此地。”
老薛道:“花盆在那边打碎,小的一听见声音立即奔去。到公子追出来时,小的听见打斗声了,于是便跑过来,可是到达时公子已倒地,而凶手已逃开。至于凶手如何杀死公子,小的视线被这假山遮挡住,看不到,只见他脸罩黑布。”他双手边说边比划。
李鹰走过另一边,那里果然有个破碎的花盆倒在地上。
李鹰便把这件事仔细想了一次。
花盆在西边破碎时,老薛在东边,他听见声音立即奔到西边。可是凶手那时已藏在中间的一座假山后,而此时宋玉箫亦闻声奔来,凶手便出其不意地突袭宋玉箫。宋玉箫一开始便受了重伤的,因此,打斗很快便结束。
凶手可能发现老薛的脚步渐近,一个疏忽便中了宋玉箫临死的一剑,但这一剑看来只令他受了轻伤,故此他还能逃脱。
依此看来,凶手偷金是次要的目的,主要的是要伏击宋玉箫。
江北四秀接连死了三个,凶手看来是同一个人,他的杀人动机亦应是相同,下一个被杀的对象会不会是楚英南?
李鹰禁不住看了他一眼。
这短短的两天,使楚英南好像老了十年,神色异常憔悴。
李鹰拍一拍他的肩头,道:“带我去看看令弟的遗体。”
楚英南呆呆的点点头。
宋玉箫果然背后中了一剑,入肉三寸,致命之处却是胸口的那一剑。
李鹰看一看他的伤口,不禁怀疑宋玉箫有没有余力临死再刺凶手一剑,如此,他剑上的血渍亦有可能是蘸上自己涌流出来的鲜血的了。
李鹰对宋父道:“李某意欲到库房看看,未知方便否?”
“哪里哪里,李大人请来,这件事还得仰仗大人发神威,早日缉拿凶手归案。”想到自己妻妾多人,毕生却只得此子,如今又不幸被杀,眼圈不禁一红,泫然欲滴。
摆放贵重的壁柜打开,里面放了不少珠宝古玩及银票,李鹰心头连动,问道:“凶手只偷金银?”
“是,小人也觉奇怪!”
李鹰忖道:“这里面可有蹊跷。”顺手敲一敲门,人手沉实坚硬,却原来是以梨木包铁做成的,忙叫道:“思南,你来看看这锁是否有受损?”
顾思南在李鹰手下中对锁最有研究。他看了一回,道:“这两副锁异常坚硬,锁头又藏在铁门之内,即使是内家高手亦难以用指力戮断!”
李鹰神采连闪,道:“如此说来,凶手不但武功高强,且是开锁的专家?”
“正是。江北三大开锁小偷,各施各法,也各有千秋,但开这种锁以‘金匙’白墨最为所长。”
“好。你在此地稍候,我先回去。”转对楚英南道:“令弟安葬之后便请偕思南同来,千万不可单独行动。”
楚英南默默点头。
李鹰决定再到梅庄一行,因为他曾经过见白墨在梅庄当了一段时日的食客。
到了小厅内,李鹰劈头第一句便问梅任放。“白墨还在不在贵处?”
梅任放一怔,道:“你是说‘金匙’白墨?他这种人何需当食客?上次他来只不过因为失手受了伤,来我处养伤兼避避风头。”
李鹰面色一沉,厉声道:“如此,梅庄岂非成了犯人的避难所?”
梅任放亦是脸色一变,沉声道:“李大人言重,不知李大人是以官府的身份对小民说话呢,还是以武林同道的身份对梅某?”
李鹰放缓脸色“自然是以武林同道的身份询问你。”
“那么请李大人以后出言谨慎一点。”梅任放余怒未息:“白墨虽是小偷,但向只偷贪官污吏,土豪劣绅,亦无大恶,梅某念在同为江湖人的份上,让他在此养伤,这难道也犯了法?”
“若以官府眼光视之当然犯法,起码犯了窝藏犯人之罪,不过若以武林同道视之则梅孟尝果然义气干云,名不虚传!”
梅任放冷哼一声。“他养好伤经已离开了,此后梅某亦未再见过他。”
李鹰看了他一眼,缓缓地问道:“他去哪里你知道么?我的意思是他有没有告诉你?”
“当然没有,我梅庄的规矩是来去不问。”
“那是何时的事?”李鹰再问一句。
“五年了。”梅任放反问道:“老应窝藏的那个女人你查出来了没有?”
李鹰摇摇头“你猜出来了?”
“十五年前,有个‘九尾妖狐’池萍的,你还记得么?”
李鹰眼光一亮,道:“她不是被应阳天杀死了么?”
“谁见到?”梅任放冷冷地道:“十五年前九尾妖狐迷惑了不少青年,老应约她在大洪山决斗,事后老应扬言经已杀死她,可是有谁看见?决斗时亦没有人在场。说不定老应给她迷惑了,并把她藏了起来。以应阳天那种人被这种女人迷倒绝不出奇。”
李鹰踱起步来,在小厅里走了几圈。他不期然又吸了烟起来。“大洪山脉近者离此不过几十里,即使南峰离此也不过二百多里左右。”歇了一歇。“老梅,往年老应有没有到此过夜?”
梅任放声音透着奇怪。“说来奇怪,他平时来我家经常在此过一两夜,就是每年的中秋他例外来去匆匆。”
李鹰冷冷地道:“那他是赶去大洪山池萍处了。”
梅任放脸色一变,喃喃地道:“不会吧,即使他赶去大洪山最近此地之处,时间上也来不及了,最快也得八月十六的中午才能到达。那已失去中秋团圆之意,这跟八月十七、十八才去又有何分别?”
李鹰脱口说道:“莫非池萍就藏在附近?”
“不可能,若在这附近又岂能瞒得过你我之耳目?必是藏在深山中,才不为你我所知。”
李鹰不禁狐疑起来,只觉得满腹都是疑团。
他回到襄阳已是掌灯时分,他的手下正在吃饭,公孙良恰在席上。他心头一动,道:“公孙老弟,你明天带几个人到大洪山找个女人。”
“谁?”公孙良把饭咽下。“是个怎么样的女人?”
“昔年的‘九尾妖狐’池萍,以前你不是见过她么?”
“见过几次,相信还能认得。”
郎四回来报告:“属下到马家村后,在马淑君外家的邻居处探听到马淑君的小名。”他素来喜爱卖弄关子,虽是面对李鹰,还是禁不住在紧要的关头把话顿住。
李鹰冷冷地瞪着他。
郎四悚然一惊,忙道:“她的小名叫小黑,这是因为马淑君小时候身上的一块胎记比别人的大及黑,所以她父母叫她小黑。”
说到这里又禁不住顿了一顿,幸而立即醒觉。“但应阳天却嫌她这名不好,就从不以小黑叫她。”
“好,你去休息一下。”
郎四前脚刚刚离开,顾思南及楚英南便即时踏进来。
李鹰目光一盛“楚少侠,你说令姨丈第一次失窃也只是失了金银,其他贵重之物并未失去的?”
“是。晚辈也是觉得奇怪。按理每个小偷必要挑值钱而又体积小的拿,岂会像他如此?”
李鹰一笑,反问道:“这是什么原因?”他目光自楚英南的脸上,转注顾思南了“你猜得出么?”
顾思南想了一回,便脱口说道:“那人急需要用钱,如果偷珠宝、古玩及银票,总是会比较麻烦。”
李鹰面色倏的一沉,道:“你就是不用脑子仔细想想,所以跟了我几年还不及萧穆一半!”
顾思南低下头,不敢吭一声。
李鹰又看了楚英南一眼,这才道:“如果他只是急要用钱,大可以全部拿去。因此,必定另有原因。这个原因只是我们还未想出而已,这是一个关键,能把这问题弄清楚,这件案子也
就破了一半了。思南,你明天去调查一下有关白墨的消息,最好能把他找来,这也是一个关键。”
顾思南一挺胸大声应是:“是!”李鹰又回顾楚英南。“你不必担忧焦急,这件案子我有绝对把握破案,不过,你不可单独一人外出。”
“前辈真的有绝对把握?”
“当然!只要犯人留下破绽,我便有绝对的把握把它破获,问题只是时间的迟早而已。”
楚英南一怔,脱口道:“凶手难道有留下破绽,怎地晚辈看不出?”
李鹰满怀自信地笑笑。“只偷金银等笨重的物品,而放着价值连城的古玩珠宝不取,这不是破绽?能够打开那个柜门的锁,绝非一般人所为,这又岂不是一个破绽?”
“那么应阳天”
“秦雪岭及江三妹不是他杀的,也非杀了虞子清的凶手,更非第一次到令姨丈家偷窃的人,因为那次被你及宋玉箫发觉后,交回赃物,表面有不少银票。前后两次的行径完全不同,说明是两人所为,只不过两人衣饰及身材相同而已。”
楚英南急道:“那么我们岂非枉杀了应前辈?”
“没有。”李鹰望着屋顶缓缓地道:“若我没有估计错误,他必是做了一件亏心事,他一生光明磊落,虽然有做过偷窃的事,但那也是劫富济贫而已,不会心亏。”
顿了一顿,续道:“他在被萧穆等人围困之后,立即觉得自己的行藏已被我发现,这是一个初犯通常的心理,而且这还是五十多年来的第一次,与一生行径绝不相同,所以不过,这还只是推测而已,事实有待萧穆去证实。”
萧穆带着葛根生逆着北风而驰。
马是大宛名种,人是铁打的好汉,一路上马不停蹄,不到一日到了商丘。萧穆到卫门找了捕头胜一平,一齐到程家寨。
程万里经已下葬了一段日子,但程家悲愤忧伤之心仍未稍息,他儿媳也众多,却只一个妻子的。
当时稍为有点钱的男人莫不三妻四妾,程万里家大业大只娶一妻,因此在这方面的声誉也颇佳,跟应阳天可说是一时的瑜亮。
根据程万里的儿子所述,程万里是死于被人猝然点中死穴,这人能令程万里猝不及防,只有二个原因,一是武功高过程万里很多,但放眼武林这种人寥寥可数,二是凶手是熟人,程万里在毫无防备之下,一下子被点中死穴。
萧穆听了他一番话之后,觉得以后者机会较高。“请问程兄,应大侠是在何日离开的?”
“应该是在二十二日夜里离开的。”
萧穆一怔,道:“此语怎说?”
“应叔叔何时离开,我们并不知道,到了二十三日早上,在家父房中才见他留下一张字条,说因突然省起有件急事待办,不及通知,连夜离开云云。”
萧穆心中一动。“再问程兄一件事,应大侠跟令尊程大侠交情如何?”
“早年家父曾救过他一命,后来还做了应大叔的媒人,他两位老人家的感情,逾于手足!”
“哦!”萧穆目光一亮“马淑君是程大侠介绍与应大侠的?”
“她是舍表姨。”
萧穆沉吟了一会,道:“在下愚昧地问一句,令表姨可有小名或别名?”
“舍表姨乳名叫小黑。”
萧穆不禁背负双手,踱起方步上来,颇有几分李鹰之神韵。
“令尊在死前之几天可有什么异常么?”
“绝对没有,一切如常。”
“可有提起应大侠的事么?”
“没有。”
萧穆此刻已怀疑杀死程万里的凶手十九是应阳天。他是这样假设的:
十月二十二夜,应阳天并没有离开程家,他只是藏在某个隐蔽的地方,到了十月二十三日才突然出现在程万里书房中,出其不意把他杀死。
然后他又悄悄离开程家,所以自己的手下在十月二十二并没有发现应阳天离开,但二十三日应阳天一离开被发现。
当日应阳天临死前说:“李鹰不愧是神捕,想不到片刻间的事他亦能即刻派人找上我”
这件事其实是指杀死程万里,而绝非指杀死秦雪岭及江三妹之案,所以他才会用“片刻”这个字眼,可惜自己过于大意,当时竟现疏忽了。
而在应阳天来说,他一生行侠仗义,从未枉杀过一人,李鹰派人找上他,他自然而然地以为是杀程万里之事已泄漏。
但应阳天杀程万里的动机是什么了?
想到这里,萧穆蓦地想起应阳天自杀前说的那句话。一定是与女人有关,萧穆有九分把握。“程兄,请令堂大人出来一趟如何?在下有话问她。”
不一会程万里妻子樊氏自内院出来,她脸色憔悴,两只眼睛红红的,脸上的脂粉颇为凌乱,大概是刚被泪水淌过。
樊氏早年走过江湖,举止颇为大方。“萧捕头相召未亡人,未知有何不情?”
“不敢劳烦夫人,在下只是想问几句话。”
“若与查案有关,但问无妨。”
“正是。”萧穆沉着道:“程大侠临死之前有没有跟夫人谈及应大侠的事?”
“他俩人情比手足,先夫生前在未亡人面前倒是经常提及应叔叔。”听她语气也是当小叔视他。
“夫人仔细想想有没有较特别的?”
樊氏想了一会,道:“有一件比较奇怪的事是,去年先夫曾说了一句话:‘知人口面不知心,世上欺世盗名之辈也真不少!’当时末亡人大感奇怪,不知先夫因何发此牢骚,便出言相询。先夫叹息一声道:‘就拿阳天来说吧,他还’先夫说了一半便停止,未亡人问他,他又不语了,蒙头便睡,贱妾对应叔叔之为人十分清楚,也没有放在心上,只道先夫喝了几碗黄汤说酒话吧。此件事要不是萧捕头问起,未亡人也忘记了!”
萧穆目中射出一点异采,赶问一句:“这些话是什么时候说的?”
“大概是去年八月底。”
“夫人何以记得如此清楚?”
“那是因为去年中秋节先夫曾到京山一个亲戚家过中秋,那是先夫回来后的头一晚说的。”
事情到此已没有什么值得再问之事了,萧穆临走时告诉樊氏,这件案件快则十日,迟则三个月真相便能大明。
萧穆回到商丘,连夜把这件事写下来,利用信鸽带到襄阳。
半个月之后,萧穆便收到李鹰的一封信,内容是说已证实应阳天在大洪山窝藏了一个女人,这个女人是十五年前倾倒众生的“九尾妖狐’’池萍。
应阳天与池萍结合之日十五年前的八月十七日,因此,每年的八月十七日日落之前应阳天必赶去与她团圆及庆祝,今年亦无例外。应阳天与池萍已产生一子一女,儿子今年已十三岁,据池萍说,她与应阳天的感情是真挚的。
九尾妖狐在应阳天的薰陶及教导下已成为一个贤妻良母,又,池萍的居所离襄阳二百余里,由于大多是羊肠的小路,兼且居所在一座山谷中,异常难走,由襄阳到该处,脚程快的也要两三天。
京山在大洪山之西南。
至此,萧穆已可肯定程万里被应阳天所杀,那必是去年程万里从京山回家路经大洪山,而凑巧发现了应阳天在那里另外窝藏了一个女人,他没有当场撞破,但必是感触良多,故才会在回家后借着酒意在妻子面前透露了两句,却又怕妻子会告诉她表妹,弄出一场家庭风波出来,所以说了一半便住口。
可是,他到底当面私下询问了应阳天,这才使应阳天动了杀机。
马淑君没有产下一子半女,而池萍却替他养了两个,他自然十分疼爱她,又见她在自己的薰陶下已脱胎换骨,自是加倍喜爱,又因囿于盛名或者马淑君没有容人之量,故不敢名正言顺地纳她为妾,心中未免颇觉有负于她,因此他绝不能容许他人破坏他俩的幸福。
而程万里与马淑君是亲戚,应阳天更不放心,怕程万里会告诉马淑君
到此,萧穆只剩下一个疑问,他立即上马直向程家寨驰去。
到了程家,他劈头第一句便问樊氏道:“应阳天自去年中秋至今年十月之前这一年多之间,有否来过贵府?”
“没有。”樊氏毫不犹豫地道:“应叔叔已近一年多没有到寒舍了,以往他大都是一年来一趟,每次来都与先夫同宿同眠几天才离开。”
萧穆长吸一口气,缓缓地道:“在下要告诉各位的是,杀死程大侠的凶手不是别人,而是应阳天!”
此言一出,程家上下大吃一惊。
樊氏脱口道:“萧捕头岂能开这种玩笑?”
萧穆于是一五一十把一切说了出来,他的话合情合理,程家不得不信,于是萧穆便带了一张六万两的银票离开。
时已腊月中旬,北风凛烈,漫天风雪,地上积雪颇厚,马行甚慢,这天到了郾城,天色已暗便在此打尖,萧穆找了间干净的客栈投宿。
吃饭时,邻座有两个老板模样的胖子低声交谈。
一个身穿宝蓝色镶万字边衣服的道:“杨兄,今年生意真难做,市道不景,人人手头紧张,连红梅布庄也难幸免,小道这笔已追了三四次还收不到,看来,今年得在此过年了!”
那个姓杨的身穿一套湖水绿色衣服,闻言即:“彭兄但请宽心,别家的不敢说,红梅布庄你绝对可以放心,人家老板是鼎鼎大名的梅庄庄主梅大老板,他会欠你的?去年小弟那笔帐还不是拖到腊月二十才收到?听说郾城红梅布庄的掌柜不很识货,这两年亏损了不少,不过这你却不必慌张,人家到底是数十年的老字号!”
姓姚的胖子舒一口气。“杨兄若早告诉我,小弟岂非不用担心这许多天?”
“小弟先前不知姚兄滞留此地是因收不到红梅的帐,还以为是别家的哩!”
两人便连声干杯喝了起来。
萧穆心头一紧,只觉肩上的担子又重了几分,市道不好,盗贼必多,自己的责任将更重,又将更忙碌。
李鹰收到萧穆的信后,证实了一件事,决定了一件事。
证实秦雪岭不是被应阳天杀死——因为大洪山不近,应阳天必需兼程赶去,绝不会在此时杀雪岭。他若要杀秦雪岭,除此之外任何时间都可以。
他决定把应阳天的骨灰送去给马淑君,这件事由公孙良去办。
那个关键他已经想出来了,盗窃者不偷银票及玩只偷金银,理由只有一个,他表面上不是一个贼,而是一个正人君子,甚至是一个人人敬佩的大侠。
理由有三。第一,他若偷古玩等物,必需与专门收买赃物的买家联络,一则脱手较难,但更重要的是要露了面,如果他是一名人人俱知的惯贼,又何怕之有?
第二,银票都是一些大户拿金银存进去,然后换出不同面额的银票的,这种人为数不多,钱庄老板对这些大客户都较熟悉。难说钱庄认票不认人,但到底会对取钱者留意。若有人依此线索调查下去,迟早会怀疑到偷者身上。
简单点举个例,甲是窃犯,他把偷来的银票给了乙,乙又给了丙,到丙去领票额上的银两时在钱庄里需要签名划花押,这样钱庄便有了丙的资料。只要衙门捉到丙,便能自他身上找到了那甲。
这一点又说明甲是个有头有面,有家有业的人,否则若是一个流寇,即使你查到我这张银票是偷来的,我亡命江湖,四处流窜,又怎能奈我何?
第三,窃者窃取的数量不很大,在富豪之失主来说,仿如九牛拔了一毛,为恐麻烦也可能不报官府,这样,偷窃者被揭发的机会就少了。
应阳天敢偷银票,那是因他本是行侠仗义的大侠,却没有家业,钱从何来?自是偷取富豪的。反正这些钱他可能是在人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抛在急需金钱的人家中,那人也未必知道是谁送给他的。
想通了这点李鹰便开始想,这种人会是谁?这种人说多不多,说少也不太少,但在没有再进一步的证据之前,他凭什么去缉捕?
想到这里又有一个问题泛上心头。偷宋家的金银的,就是杀死宋玉箫的凶手,这已没有疑问了,但偷明月园金银的盗匪与杀死秦雪岭的凶手是不是同为一人?
假说凶手与盗贼同为一人,那么他杀秦雪岭的动机是什么?
他自问自答——是杀人灭口,他怕秦雪岭已看到了他的庐山真面目。
这理由倒与刚才所推测出来的盗匪身份相吻合。
想到这里他再也想不下去了,便吩咐人叫楚英南过来。
楚英南一踏人书房,李鹰便问道:“你们当初为何会怀疑到应阳天的头上来?”
“第一,他是使左手剑,第二,在九月间那天,他被四弟挑下蒙面巾露出了真面目。”
“左手剑!”李鹰脱口呼道,跟着又想道:“我怎没想到这点?”
楚英南怔怔地望着他,这两天他的神色比较好一点,时间是医治心灵创伤的最佳妙药,此话的确有理。
“楚少侠,江湖上能够使左手剑的,而身材又是与应阳天差不多的,你认得几个?”
楚英南一口气念了六七个名字,李鹰都摇头否决,这些人和他推想出来的身份都不符。
李鹰道:“你再转述一遍落马村老人的描述。”
于是楚英南便把落马村老人见到黑衣蒙面人行凶的情况转述了一次。
“且慢,那老汉是说用刀杀死秦雪岭的还是剑?”
楚英南想了一想。“是刀!这可从二弟尸体的伤口看得出来?”
“那么,他是左手持刀的了,因为那老汉记得凶手是用左手杀死秦雪岭的。”
楚英南脱口呼道:“那是左手刀!我可是先入为主,一直以为是左手剑。”
“还有一点需要澄清的是,凶手是以剑为主还是以刀为主?”李鹰紧接着问一句。
楚英南一怔,道:“这也有关系?”
“关系至大!”李鹰一口说下去。“若果以剑为主,则那人根本是使右手剑,而待秦雪岭倒下时才以刀刺死他,目的只是造成江三妹杀他的表面现象。当时凶手右手持剑,要拔刀自然只能用左手了。若果凶手是使右手剑,那么范围就大得多了,他若是以刀为主的,则是左手刀。”
楚英南颇觉有理,道:“晚辈带前辈去一趟落马村再详细问问那老汉。”
“好,我正有此意。”
“现在,天色似乎已晚了点。”
“正是时候。”李鹰立即起身把烟杆插在腰上。
到了落马村经已很晚,楚英南拍开了老汉的门,那老汉吃了一惊,以为来者不是善类。
楚英南忙道:“大叔,是我,你认得小可么。”
老汉啊了一声:“原来是公子!什么事?”
楚英南把一包腊肉塞在他手中。“有点事要问一问大叔。”
老汉忙把腊肉抛开,连声道:“老汉什么也不知!”返身要关门。
李鹰伸出一掌抵住门板,沉声道:“我是衙门的,有话问你。”
老汉打了个哆嗦“是是,官差大人小的”
“你不要害怕,你出来,我问你的话。”
老汉不敢不依,只得出来。
李鹰道:“带我到当日凶手行凶的地点。”
老汉拉一拉衣襟,弓着背带路,那只离此二十多步遥。“就在这里。”
李鹰仔细地问他,老汉答得很谨慎,但也说得颇详细。
“依你所说,凶手先是用剑,最后才用刀?”
“是,那时那个白衣青年不知何故摔落在地上,黑衣人便用刀刺他,是用左手的。”
李鹰看了楚英南一眼。“凶手穿黑衣是什么布质的?看得出吗?”
“那么远,老汉看不出。不过,那晚月光很亮,他衣服好像能闪光。”老汉想了一回,才回答道。
“是丝绸的?”
“唔,不像不像,很奇怪!”
“凶手后来有没有在你家门经过?”
“不知道,老汉没有看见,他可能又去沙滩杀那个女人。”
“但杀了女人也要离开的呀!总不成跳下江去。”
老汉大声道:“是了是了,一定是穿水衣靠,那件黑衣是浸了漆的水衣靠,所以在月光下会发亮!”
李鹰大喜。“没有看错?”
“我们村近水,像这样的浸漆水衣靠,老汉还是见过好几次,自信没有看错。”
李鹰立即思索下去。凶手是在水上见到秦雪岭及江三妹的,要不然他不会穿水靠行凶,这样不是说凶手早有预谋,一早便知道秦雪岭在江上泛舟?他行了凶下江去哪里?去江的对面?
想到此,他再问一句“贵村有没有在江上赏月的习俗?”
“没有,这里不是渔村,一般人顶多也是在岸边赏月,不过还是很少。”
“谢谢你,打扰了你这许久,不好意思。”
老汉见这个长官客气,胆子便大了起来,笑吟吟地道:“长官太客气了。”
李鹰临行时送了一锭银子给他。
他们回到襄阳老窝,天已麻麻亮。
顾思南调查的结果只有五个字:白墨不见了。
“连他几个跑腿踩道的小混混也不见他三年多了。”
李鹰道:“他有没有徒弟?”
“没有。他素来挟技自珍,绝不把平生绝技传授他人,即使是跟了他好几年的小混混,也只是教他们一些平常的开锁伎俩。”
“另外那两个开锁大师呢?”
“‘不成问题先生’孔百匙当日在伏牛山‘百胜寨’当贺客,那天刚好是寨主的六十寿辰,这件事已有几个贺客证实。最后一个是‘三圣手’过千户,他那时正躺在‘穿山甲’刘义窝里养伤,亦已得到证实。”
李鹰听后大失所望,这个线索等于没有了。凶手是使右手剑,懂水性的,这个范围颇大,李鹰不禁头痛起来,以往的案件可没有这般辣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