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89章 这就是骊龙马群(第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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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岛一周,果然如科斯托所推测,黑马岛是一个不太标准的椭圆形岛屿。
没有天然的避风良港,最适合建立海港的,就是昨晚停泊的那个岩石码头。但很难停泊大型海船,码头的水深不足,像鲜花号这种中型商船,都显得有点勉强。
太阳开始释放热量时。
众人渐渐向黑马岛腹地深入,去寻找骊龙马群。
岛上树木稀少,山峦起伏也不大,所以视野开阔,可以看清楚很远。马库斯一路上不断用自己的单筒望远镜,寻找马群踪迹,没有耗费多少精力,就发现了想要的踪迹。
“大人,这是马粪,骊龙马群就在这附近了!”当他弯下腰,用棍子翻开草丛中一团黑色小球状的东西,振奋道。
骑士对马粪的熟悉程度,绝对超过老婆身上有几颗痣。
李斯特对马粪一样不陌生,闻言抬起头,看向面前的平缓山丘:“应该就在山坡的对面,我们绕过去。”
抖森一狗当先,驮着李斯特,迈出小碎步。
马库斯等人没有坐骑,只能跟着小跑。片刻后,一行人顺利越过杂草丛,来到山丘的另一面。不需要望远镜,便可以看到,远处的山坡上,一群黑色的野马,正悠闲的吃着草,十分惬意。
“骊龙马群!”
“都是黑色的马,应该是骊龙马!”
“别着急过去,先仔细观察,清点有多少匹马。”李斯特淡定的掏出望远镜,看向骊龙马群。
镜头中。
一匹一匹神骏不亚于城堡那匹骊龙马的骏马,似乎并未注意到他们这一行人,只顾着吃草、嬉闹。
一匹、两匹、三匹……整整有三十七匹黑马。
很小的马群,但是对于李斯特来说,却是重大的收获,因为,这里的每一匹黑马,都有可能是龙种马!
马库斯数完马匹,激动情绪难以抑制:“大人,一共三十七匹,小马驹有九匹,剩下二十八匹足够武装两支骑士小队!”
“马库斯老师,你现在就可以拥有其中一匹。”
“感谢大人!”马库斯恨不得立刻上去,捉住一匹黑马驯服,但为了不惊动马群,他还是说,“这匹野马之中,一定有一只马王,大人,应该由您亲自驯服马王,剩下的骊龙马,便不会逃跑了。”
马王是通俗的称呼,一群野马当中,必然会有一只头领。通常是最勇猛的公马,领导和保护马群。
驯服了马王,其它马匹依然会习惯性的听从马王的领导,等于说整个马群都会驯服。
“你能确定哪一匹是马王?”李斯特跃跃欲试,马王理所当然属于他,只有领主才有资格骑乘马王。
“很简单,我们恐吓马群,领头的那只就是马王。”
恐吓的任务直接交给抖森,抖森一露面,中级魔兽的气息,就将骊龙马群惊吓住。然后马群顾不得吃草,全都掉头奔跑。
“看清楚是哪一匹?”
“看清楚了,大人,马王就是那匹额头有一点紫红的黑马,它的马鬃最长,个头也最高,我感觉比大人的骊龙马,更神骏。”
李斯特闻言道:“先将周围地形考察清楚,等马群放松之后,我们再围捕马群,由我亲自将马王驯服!”
骊龙马群已经是瓮中之鳖,不需要太紧张。
他所在的地方,大致是岛屿的中部偏南一点,最高山丘的北面山坡,就是骊龙马群的进食草场。草场范围很大,从这座山丘,绵延到另外一座山丘,包括山间谷地在内,都是树木稀疏的草场。
“这是一片天然的牧场,我一共发现了四种优质牧草,大人请看……”马库斯对牧草如数家珍。
“这是羊草,最适宜放羊,数量不多,但营养很高;这是针茅,马最喜欢吃,不过这里的针茅长势稍微有点弱;这是苜蓿,没有精灵虫,长不起来;这是冰草,优良牧草,可惜还是长势不旺,植株偏矮。”
黑马岛上这一片草场,绝对有潜力成为顶级牧场,牧草品种非常丰富。但土地贫瘠,又缺少精灵虫打理,导致牧草长势普遍较差。
这大概也是骊龙马群只有三十七匹的原因,草场无法养活更多的野马。
队伍继续探索。
一直深入黑马岛正中偏东北,登上最高的一座山丘,勉强窥探到全岛的面貌。椭圆形的岛屿轮廓,岛上缺少起伏,最高的山丘就是脚下这座,海拔高度估计不超过三百米。另外还有三座矮山丘。
四座山丘,成“口”字分布,组成了岛上的地形。
“先标记一下,分别叫羊草丘、针茅丘、苜蓿丘,以及脚下的冰草丘。”李斯特很不负责任的为四座山丘,起了名字。
站在冰草丘顶,可以看到针茅丘的山坡上,骊龙马群又重新开始悠闲吃草。草场的范围从羊草丘绵延到针茅丘,以及半个苜蓿丘。苜蓿丘到冰草丘的山坡,杂树开始增多,牧草逐渐减少。
“将这里的杂树全部砍掉,培育牧草,扩大骊龙马群的规模。”
李斯特已经看到日后,骊龙马在四座山丘之间,来回奔驰的华丽画面。当然,现在不是想象的时候,他与马库斯合计一番,计划好如何驯服马王。
没有太多技术含量。
就是将带来的扈从骑士和水手,分成四队,从四个方向逼近骊龙马群,造成骊龙马群进退失据,慌乱后打乱阵型。然后李斯特直接冲过去,骑上马王,开始驯服——对于精英大地骑士来说,驯服一匹马,手到擒来。
所以。
一个小时后。
李斯特便搂着马王的脖子,任由马王乱蹦乱跳,带着他满山坡的奔驰。
人马角力。
他甚至有心思哼着一首歌:“旋转,跳跃,我闭着眼……”
又半个小时过去,马王一点没有停歇的意思,还在满山坡乱窜。比起当初驯服骊龙马,马王显然更强壮,更有耐心。
但最终结果,依然是臣服。
不知多久后,马王低下了它高傲的头颅,任由李斯特骑乘、驱使。
“祝贺大人,获得更加神骏的坐骑!”
“确实比骊龙马更强壮、高大。”李斯特接过托马斯递来的手绢,擦了擦汗,又扔回去,语气中有掩饰不住的兴奋,在马王的脖子上摸了又摸,“看到它额头的紫红色毛发吗,这像不像是一道闪电?”
微微一笑。
他宣布道:“这批骊龙马群的马王,就叫闪电!”
环岛一周,果然如科斯托所推测,黑马岛是一个不太标准的椭圆形岛屿。
没有天然的避风良港,最适合建立海港的,就是昨晚停泊的那个岩石码头。但很难停泊大型海船,码头的水深不足,像鲜花号这种中型商船,都显得有点勉强。
太阳开始释放热量时。
众人渐渐向黑马岛腹地深入,去寻找骊龙马群。
岛上树木稀少,山峦起伏也不大,所以视野开阔,可以看清楚很远。马库斯一路上不断用自己的单筒望远镜,寻找马群踪迹,没有耗费多少精力,就发现了想要的踪迹。
“大人,这是马粪,骊龙马群就在这附近了!”当他弯下腰,用棍子翻开草丛中一团黑色小球状的东西,振奋道。
骑士对马粪的熟悉程度,绝对超过老婆身上有几颗痣。
李斯特对马粪一样不陌生,闻言抬起头,看向面前的平缓山丘:“应该就在山坡的对面,我们绕过去。”
抖森一狗当先,驮着李斯特,迈出小碎步。
马库斯等人没有坐骑,只能跟着小跑。片刻后,一行人顺利越过杂草丛,来到山丘的另一面。不需要望远镜,便可以看到,远处的山坡上,一群黑色的野马,正悠闲的吃着草,十分惬意。
“骊龙马群!”
“都是黑色的马,应该是骊龙马!”
“别着急过去,先仔细观察,清点有多少匹马。”李斯特淡定的掏出望远镜,看向骊龙马群。
镜头中。
一匹一匹神骏不亚于城堡那匹骊龙马的骏马,似乎并未注意到他们这一行人,只顾着吃草、嬉闹。
一匹、两匹、三匹……整整有三十七匹黑马。
很小的马群,但是对于李斯特来说,却是重大的收获,因为,这里的每一匹黑马,都有可能是龙种马!
马库斯数完马匹,激动情绪难以抑制:“大人,一共三十七匹,小马驹有九匹,剩下二十八匹足够武装两支骑士小队!”
“马库斯老师,你现在就可以拥有其中一匹。”
“感谢大人!”马库斯恨不得立刻上去,捉住一匹黑马驯服,但为了不惊动马群,他还是说,“这匹野马之中,一定有一只马王,大人,应该由您亲自驯服马王,剩下的骊龙马,便不会逃跑了。”
马王是通俗的称呼,一群野马当中,必然会有一只头领。通常是最勇猛的公马,领导和保护马群。
驯服了马王,其它马匹依然会习惯性的听从马王的领导,等于说整个马群都会驯服。
“你能确定哪一匹是马王?”李斯特跃跃欲试,马王理所当然属于他,只有领主才有资格骑乘马王。
“很简单,我们恐吓马群,领头的那只就是马王。”
恐吓的任务直接交给抖森,抖森一露面,中级魔兽的气息,就将骊龙马群惊吓住。然后马群顾不得吃草,全都掉头奔跑。
“看清楚是哪一匹?”
“看清楚了,大人,马王就是那匹额头有一点紫红的黑马,它的马鬃最长,个头也最高,我感觉比大人的骊龙马,更神骏。”
李斯特闻言道:“先将周围地形考察清楚,等马群放松之后,我们再围捕马群,由我亲自将马王驯服!”
骊龙马群已经是瓮中之鳖,不需要太紧张。
他所在的地方,大致是岛屿的中部偏南一点,最高山丘的北面山坡,就是骊龙马群的进食草场。草场范围很大,从这座山丘,绵延到另外一座山丘,包括山间谷地在内,都是树木稀疏的草场。
“这是一片天然的牧场,我一共发现了四种优质牧草,大人请看……”马库斯对牧草如数家珍。
“这是羊草,最适宜放羊,数量不多,但营养很高;这是针茅,马最喜欢吃,不过这里的针茅长势稍微有点弱;这是苜蓿,没有精灵虫,长不起来;这是冰草,优良牧草,可惜还是长势不旺,植株偏矮。”
黑马岛上这一片草场,绝对有潜力成为顶级牧场,牧草品种非常丰富。但土地贫瘠,又缺少精灵虫打理,导致牧草长势普遍较差。
这大概也是骊龙马群只有三十七匹的原因,草场无法养活更多的野马。
队伍继续探索。
一直深入黑马岛正中偏东北,登上最高的一座山丘,勉强窥探到全岛的面貌。椭圆形的岛屿轮廓,岛上缺少起伏,最高的山丘就是脚下这座,海拔高度估计不超过三百米。另外还有三座矮山丘。
四座山丘,成“口”字分布,组成了岛上的地形。
“先标记一下,分别叫羊草丘、针茅丘、苜蓿丘,以及脚下的冰草丘。”李斯特很不负责任的为四座山丘,起了名字。
站在冰草丘顶,可以看到针茅丘的山坡上,骊龙马群又重新开始悠闲吃草。草场的范围从羊草丘绵延到针茅丘,以及半个苜蓿丘。苜蓿丘到冰草丘的山坡,杂树开始增多,牧草逐渐减少。
“将这里的杂树全部砍掉,培育牧草,扩大骊龙马群的规模。”
李斯特已经看到日后,骊龙马在四座山丘之间,来回奔驰的华丽画面。当然,现在不是想象的时候,他与马库斯合计一番,计划好如何驯服马王。
没有太多技术含量。
就是将带来的扈从骑士和水手,分成四队,从四个方向逼近骊龙马群,造成骊龙马群进退失据,慌乱后打乱阵型。然后李斯特直接冲过去,骑上马王,开始驯服——对于精英大地骑士来说,驯服一匹马,手到擒来。
所以。
一个小时后。
李斯特便搂着马王的脖子,任由马王乱蹦乱跳,带着他满山坡的奔驰。
人马角力。
他甚至有心思哼着一首歌:“旋转,跳跃,我闭着眼……”
又半个小时过去,马王一点没有停歇的意思,还在满山坡乱窜。比起当初驯服骊龙马,马王显然更强壮,更有耐心。
但最终结果,依然是臣服。
不知多久后,马王低下了它高傲的头颅,任由李斯特骑乘、驱使。
“祝贺大人,获得更加神骏的坐骑!”
“确实比骊龙马更强壮、高大。”李斯特接过托马斯递来的手绢,擦了擦汗,又扔回去,语气中有掩饰不住的兴奋,在马王的脖子上摸了又摸,“看到它额头的紫红色毛发吗,这像不像是一道闪电?”
微微一笑。
他宣布道:“这批骊龙马群的马王,就叫闪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