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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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没有等到自己被升到二楼。我有所顾忌,那家店待遇那么好,就是为了留住店员,让一个店员死心塌地为他们做事。水太深,漩涡就多,不适合我再待下去了。有时候我觉得,我本能地对危机感觉灵敏——毕竟是经过凶杀现场的人啊。

    开学两个月的时候我就从店里辞职,店长挽留了我一番,我的沉默就代表了执拗,所以他也不再管我,给我结多了一个月的工资,就放我走了。

    之后我在学校附近的快餐店找了一份工作,学校住宿要另外交钱,我想了想就出去租了房子。住的地方在一片民工房,出入的都是些农民工,只有几个是拖家带口的,孩子每天哭闹,夫妻白日的吵架和夜里的喘息声一样多。一般没有什么独身女性敢住在那里,又偏僻,还都是单身民工,是很吓人的。那边唯一的好处是浴室在房间里,若是真起夜也要到外面的公共厕所去,就算是我也不敢了。

    民工房在城郊,离工作的快餐店大概四十分钟脚程,我每天都走回去。早上来的时候才会花两块钱搭公交车,三站路。

    邻居是一对夫妻,妻子曾觉得我是新邻居,想对我套近乎,给我送了一些自己腌制的干萝卜,问我:“一个男孩子怎么跑到这里来啊?在哪个工地做事的?”

    我收下道谢,却连问题也不回答,也没有请她来坐坐。回去之后立即听到她一边炒菜一边骂街,就对着我住的地方那方向谩骂。从此以后没有人来跟我相熟,我也就在一室之内早出晚归,与世隔绝。

    我每天下课后去快餐店帮手,擦桌子、倒垃圾到打饭菜之间根本没有时间洗手,上厕所的时间都要克扣着。所以那饭菜里有些什么可想而知。

    我在那里看到过许多一家三口一起来吃饭,都是些父母都工作的家庭,小孩子中午从学校里接出来,顺便在这家店吃饭。有时候父母亲会在吃饭的时候教育小孩子,有时候也会说着今天学校里发生什么事,总之是一家三口才会有的情景。

    我进学校就加入了小团体,依然是姐妹帮。她们教我抽烟,我在厕所里有样学样,忍着被呛得难受的感觉,总是等她们先出去,就把烟掐熄在水池里,拼命漱口。我不喜欢烟。有时候也参与打架,我很能打,只不过不和男生一起打群架。我听那几个“好姐妹”说,我们学校的男生总是把宿舍床铺上的钢管拆下来用报纸包了藏在枕头下面、课桌里面,随时随地打架用。简直他们的老大一声令下,他们立刻就可以进入打斗状态。

    女生客气一些,指甲却一定要留得够长,互相掐下去就见血,而且喜欢挑对方的脸打。本来就是浓妆艳抹,一抓上去,血和劣质胭脂混在一起,一张脸乌七八糟。

    可是好一段时间没有人敢惹我,她们总说苏文微打起架来太不要命了。我没有留长指甲,也不用咬,也不扇人耳光,她们打在身上,我不觉得痛,却会更狠地打回去,拳头和踢踹。再狠的人,也怕不知道疼不要性命的。

    我妈妈是杀人犯,所以我身体里也有凶残的因子。知道我过去的那些所谓良家好人,不都是这么想的吗?可是如果我不狠起来,难道就任由所有人欺负吗?不,我不要过任人鱼肉的生活,就算不可以掌握命运,我也要选择如何去完成这样的命运。

    快餐店的工作薪水太少,也没有什么福利。每天星夜回家,住的地方是那种情况,就算她们都以为我是男孩子,我也颇为紧张。所以很快辞职了。我辞职以后,只能申请了学校的宿舍,回学校去住。

    一个寝室六个人,她们都已经彼此熟悉,没有人想要理会我。我的行李也是最少的,空落落的衣柜里面,只有苏孝琳姑姑给我买的衣服似乎可以看看。我明白,城里的女混混和小镇的有很大区别,即使妆容还是一样浓媚俗艳,服装上却比我原来的“小姐妹”入时多了。

    苏孝琳姑姑在我走的时候买的那一包衣服才勉强可以合这边的风格,她又给我买了一件冬装,灰色呢子大衣。还有几件夏装,她明知道我不会穿裙子,竟然还是放了一条白色长裙进来。还有几件短袖短裤,几件黑色、卡其色的工装长裤。

    说起来我已经很久没有和苏孝琳姑姑联系了。

    寝具之前住在火锅店员工宿舍,店长发了一套,我就带着它到处换房子。现在搬回宿舍,也还是那一套。在一排精致的洗漱用具里面,有的脸盆是卡通人物的,有的被子是青花瓷的,我拿着两个白色搪瓷刷牙喝水,脸盘也是一个白色大铁皮盆。

    室友中有一个女孩子长得很漂亮,头发染成金棕色,大波浪卷发一直到腰,胸大腰细,五官精致,声音也甜美。并不是什么很清秀的女孩子,长得有一股风尘气,却很是动人。她的名字叫徐彤娜,听起来就又红润又婀娜的样子。

    徐彤娜第一次跟我说话,就是介绍我去酒吧工作。她擦着尖尖十指的蔻丹,随便地跟我开了口,说她驻场的酒吧缺人手了。那是在我焦头烂额找不到工作,就快去学校超市里面打廉价工的时候。

    “要卖身吗?”我问她。

    徐彤娜不屑地看了我的身材一眼:“你也想太多了吧。”

    “谢谢。”

    于是我很满意,到她工作的那家叫蓝特的酒吧去打工,当侍应生,顺便跟着当时的调酒师申请做调酒师学徒。我依然穿着男生制服。

    徐彤娜是驻唱的,她在宿舍里衣柜本就丰满,到了这里更是每天一件小吊带衫,或裙子或短裤。很多男人向她献殷勤,我时常负责帮她传递鲜花和礼物。

    而我开始爱上调酒,那是我第一次对一件事情有着自我的喜爱,所以我很认真地学,还跑到二手书店买了不少调酒的书来看,进步很快。两个月后,我可以单独值班负责调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