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 沈嘉攸的真实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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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这是一个红尘女子看上翩翩公子的风流佳话,或许,这是灰姑娘找回水晶鞋投入王子怀抱的唯美爱情故事,或许,这只是个烂俗小言的梗。
但是,那些都是只存在于想象里的。
邓梅承认,当遇上沈世的时候,她以为自己是灰姑娘,终于找到了属于自己的水晶鞋,但是直到一个衣着鲜亮的女人进入了她的家,目光睥睨地扫了她一眼,涂着鲜亮丹蔻指甲的手指指着她,“这是谁?”
沈世说:“她是家里的保姆。”
这一刻,邓梅的内心,痛的无以复加,她告诉自己,沈世是属于她的,一遍遍的麻痹自己,然而,沈世却还是离开了,只给她留下了一笔钱,还有一句话:“不要再来找我,你知道我厌恶死缠烂打的女人。”
可是,沈世离开之后,邓梅在浑浑噩噩中过了许久,才发现,自己怀孕了。
哥哥邓波劝妹妹说:“打掉。”
但是,邓梅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之后,依旧选择将孩子生了下来。
这个孩子,在端午节的时候出生,然后邓梅为他起名为端午,一直到上小学的时候才上了户口,随母姓邓,名端午。
邓梅在端午出生没有多久,就因为一场大病去世了,便将孩子留给了自己的哥哥邓波来照看。
在很多的时候,端午算是吃百家饭长大的,一条街,一家一户施舍一口,就够小小的端午长大了。
也渐渐在街巷之间传开了,说有个小乞丐,是靠乞讨活下来的。
直到一个阳光的午后,太阳晒的人懒洋洋的,邓波告诉了端午的身世,然后带着端午要去C市的沈家去找他的父亲。
那个晚上,乘车离开之前,端午去找了杨拂晓。
他在杨拂晓的家里,和她一起坐在桌边,等着杨家外婆做了一些家常的饭菜。
杨拂晓当时个子不高,她是鲜有的在早熟的女孩子里个子比较低的,一蹦一跳就坐上了椅子,两条腿在在椅子上垂着,来回晃动着,奶白的一张小脸浮现着笑容,当外婆端上来一盘炸鸡腿的时候,伸手就从盘子里拿了一个鸡腿递给端午,“端午哥哥,你吃!”
端午对杨拂晓说:“我明天要去一趟别的城市。”
杨拂晓有点愕然,“你要离开了么?”
在这个小县城里,有很多曾经的玩伴,都因为别的原因搬离了这里,现在端午也要离开了么?
端午摇了摇头,“我还会回来的。”
但是,却真的没有想到,这句话,却成为了和杨拂晓之间最后的对话。
端午走了,就真的没有再回来,再回来,就成为了沈嘉攸。
那是他第一次坐火车,火车轰隆隆碾压过铁轨,满满的带着的都是好奇,这是端午第一次出远门。
当时,他和舅舅邓波,都不知道其实沈世已经坐牢了,而且在牢里去世了,还是来到了沈家。
沈家大门口的看护,把守严密,不让他们进去,“叫花子,一边儿去。”
甚至还有人将白馒头扔在地上,滚了几滚,在地面上沾了灰。
“赏你的,学狗叫几声,就扔给你。”
从前的端午,只知道自己的家境,是连温饱都够不上的,但是在小县城里,虽然生活清贫,但是街上的人对他很好。
但是这一次,是他第一次知道了,人分三六九等,如果不想让人看轻,那么就一定要站在金字塔的顶端。
“狗眼看人低,等到我成了沈家的少爷,看你们都对我点头哈腰!”
他以为自己选择了一条捷径,却根本没有想到,这条捷径,会铺着他亲舅舅的鲜血。
前门不能进,索性就去后面,沈宅占地面积很大,后面的一个偏僻的院子是突破口。
当晚,端午拉着舅舅邓波去了宅子的后面,是有一个偏僻的院落,从那边钻进来,然而,却听见了刺耳的尖叫声,来自于一个年轻女人的尖叫声。
邓波紧紧的握着身边孩子的手,从黑暗中走到光亮中,透过微弱的亮光,看到有一个醉酒的男人正在紧紧的搂着一个女人,她身上的衣服已经被剥了一半。
而这个男人,就是现在MSC集团的沈洲,沈世的弟弟,那个女人,就是在此次事件之前,都以为身上流动着沈家血液的沈晚君。
原本坐实了乱=伦罪名,实际上却是一场闹剧。
………………
那一晚,对于沈洲来说,也是一个难以磨灭的梦魇。
他喝多了酒,回到家中,被玉明秀的话刺激,整个人都处于崩溃边缘,去找了沈晚君。
如果当晚他没有喝醉酒,没有去找沈晚君,那么就可以免去之后十几年中发生的各种各样的事情。
沈晚君当时是离婚之后重新回到沈家,心里除了对于前夫的心灰意冷,还有对于儿子的想念,说实话,她有点寂寞,在偌大的沈宅里,因为老太太老爷子的相继离世,再加上大哥沈世的坐牢,只剩下了沈洲和玉明秀夫妻。
她有点寂寞,夏夜,她穿着比较轻薄的一件睡裙,准备睡下之前,却听见了有人敲门。
“是谁?”
“是我,晚君,开门。”
她听见了沈洲的声音,便走过去去开了门。
沈洲喝酒喝的烂醉,走进来歪歪扭扭,差点就摔倒了,身边的沈晚君急忙扶了他一下,“哥,你慢点。”
“晚君。”
醉酒的气息热烘烘的。
沈洲看着沈晚君的目光,让她觉得心里发颤,说:“你给嫂子说了么?我给嫂子打个电话。”
但是,她刚刚拿起桌上的电话,就被身后的沈洲一下子扑倒了,手中紧握的电话摔在地上,嘭的一声,几乎被震碎。
紧接着沈洲扑到了她的身上,直接搂着她的腰:“晚君,我喜欢你。”
这对于沈晚君来说,无疑是晴天霹雳,她尖叫了一声,在沈洲即将吻下来之前,拼命地挣扎着,“哥,二哥,你把我当成是嫂子了吧!你快起来……”
而此时此刻,房门外,站着端午和邓波甥舅二人,惊愕之余,几乎都忘了移动脚步。
邓波拉着端午的手想要离开,但是却在走下台阶的时候,踩到了一块松动的地板砖,结果地板砖嘭的一下摔在地上。
沈洲的酒已经醒了大半,听见外面有响动,“谁?!”
外面的邓波一下子慌了,慌乱之中,在门打开的时候,还特别转头看了一眼沈洲。
沈洲一双眼睛都是赤红了。
当晚,对于沈管家找人下的命令就是一个字:死。
那个时候,因为受到刺激,沈晚君的双重人格已经出现了,因为当晚的惊吓,沈洲做出的第一件事,就是高调的晒出沈晚君同沈家的DNA鉴定,然后说出去,是养女。
………………
沈嘉攸本来没有打算将这件事情告诉杨拂晓,但是到了现在,就算是他不说,别人也会说,与其说让杨拂晓从别人口中了解到实情,还不如他将事实的真相亲口告诉她。
他闭了闭眼睛,心里面又一种类似于苦涩的味道,好像是从眼泪的泪腺,一直蔓延到心里的那种苦涩,可以用味蕾尝到的。
“我舅舅将我护在身下,保了我一条命,他死了,”沈嘉攸看着一边的杨拂晓,“但是当时我毁容了,我以为自己死定了,沈世死了,我根本就没有了可以依附的人,我也想要自生自灭,但是那个时候,沈世找到了我,然后送我去国外整容,整成沈嘉攸的模样,然后回来,安插到沈洲的身边。”
杨拂晓静静地看着沈嘉攸的容颜,看着他一双灰色的瞳仁,觉得这个人很近,又突然间很远,“那……你是谁?”
“一个路人。”沈嘉攸握了握杨拂晓的手腕,缓缓说。
如果不是这个身份,我应该也不会见到你,所以,沈嘉攸对于沈洲出了事情杀人灭口的恨,以及对于沈世事发之后利用的伤,也都可以放在一边。
他没有告诉杨拂晓他其实就是端午。
也并没有打算告诉她。
这个世界上从来就都不是你弱你有理的,你弱就该被同情,他不希望从杨拂晓的眼神里看到类似于同情怜悯的眸光放在他的真实身份上,他还是希望和杨拂晓站在一条相同的线上。
杨拂晓忽然想到,刚刚在沈世打来的电话里,其中提到了顾青城的妈妈……
“嘉攸。”
“怎么了?”
沈嘉攸转过来,看着杨拂晓,用询问的口吻道。
杨拂晓摇了摇头:“没什么。”
………………
在沈宅主楼主卧中,玉明秀的手有点抖。
自己养了二十多年的儿子,不是自己的?
不对。
沈嘉攸是自己的儿子,是自己辛辛苦苦十月怀胎从自己的肚子里生出来的,那这个沈嘉攸是……
如果真的如同沈嘉佳所说的,被掉包了的话……
玉明秀忽然想起,在三年前,沈嘉攸出国之前,有过一段时间高烧不退,然后转移到医院,进行了一段时间的封闭式的治疗。
那一个月里,她是没有见过儿子的,儿子从高烧出来之后,就完全变了个性子,废了自己喜欢的导演专业,收敛了吃喝玩乐赌,然后提出要娶杨家小姐,再有就是远赴美国去留学读书。
当时也只想着是好事,最起码儿子收起了身上的那种纨绔子弟的气息,但是现在想想,站在沈嘉佳今天所说的这个话题来说,真的是……很奇怪。
沈嘉佳已经酒醒了,靠着墙,抱着双臂,冷不丁地就打了个寒颤,“不会是魂穿吧,别人的灵魂附在了嘉攸身上……”
“胡说什么!”玉明秀打断了沈嘉佳的话,“你是迷信吗?”
沈嘉佳不吭声了,她当然也不信什么穿越,默了一会儿,“我再上去看看。”
但是,等到她这一次来到房门口,从门板下的一条缝隙中可以看到,已经没了亮光,应该是关灯睡了。
她耳朵贴在门板上,想要听一听是不是还能听到什么悄悄话,忽然隐隐约约传来一点声音。
她又凑近了一点,一只手扶上门把。
这是在说什么啊,嘀嘀咕咕的。
她握在门把上的手忽然被一股力量扯了一下,门内一股力量,哗一下,门从里面打开了。
沈嘉佳吓的向后退了两步,看着面前在黑暗里站着的男人。
“你……弟弟,我就是路过,刚刚煮了蜂蜜柚子茶,问问你们喝不喝?”
沈嘉攸一只手扶着门框,笑了一下,说:“不用,大姐,我们都已经睡了。”
“那你们早点休息,我也要去睡了……”
“大姐,”沈嘉攸伸出一条手臂拦住了前面的人,“刚刚听拂晓说,朵拉被安家抢走了?”
沈嘉佳点了点头,近距离看着面前的这张脸,怎么看怎么都觉得就是沈嘉攸,“朵拉怎么也是我的亲生女儿,他要是不让我看孩子,我明天就能把他告上法庭去,他就等着打官司吧。”
沈嘉攸看着沈嘉佳下了楼,才转身,关上了门。
杨拂晓抬起头来,“怎么样?”
沈嘉攸点了点头:“她听到了。”
杨拂晓知道,现在这种情况下,虽然说暴露身份不是一件明智的举动,但是也只有这样,才能达到彻底搞乱沈家的目的。
沈嘉攸走过来,杨拂晓看着面前的人,觉得既陌生又熟悉,陌生的是他今天向她坦白的身份,而熟悉的,是现在相处近一年,那种无微不至的关心。
杨拂晓问:“你原来有名字么?”
沈嘉攸脚步一顿,坐在床边,床垫微微凹陷,“有。”
黑暗中,杨拂晓明显是在等着沈嘉攸的回答。
顿了一会儿,沈嘉攸说:“睡吧。”
………………
这个夜晚,对于在看押室里的沈洲来说,也是一个难眠的夜晚。
他身上的衣服已经有一个星期没有换过了,头发也没有洗,胡子也没有刮,整个人缩在角落里,有谁会想到,这就是曾经叱咤过商界的MSC集团董事长呢?
而现在,所有拥有的一切都在一瞬间灰飞烟灭了,成了曾经。
曾经拥有的一切,全都没有了。
门外的锁忽然响了两声,在寂静的深夜,响声有点渗人。
一个警员开了门,用粗噶的声音说:“沈洲,有人来看你了。”
沈洲抬起头来,一个人逆着走廊上的光进来,身上穿着一件黑色的毛皮大衣,头上戴着一顶黑色的圆顶礼帽,手中还有一根手杖。
这人进来之后,门就重新关上了。
沈洲皱着眉,眼睛明显还没有适应这种突然的亮光和黑暗中的光线转变,长时间没有说话,声音沙哑,近乎失声:“谁?”
头顶的灯一下子打开,面前的人将头顶的礼帽取了下来,“老兄弟,连我都不认识了么?”
沈洲看着面前这张早该在二十年前就死了的人的脸,瞳孔骤然放大。
“你……”
“我没死,”沈世脸上有显而易见的疤痕,一张脸是常年不见阳光的苍白,“你是不是很失望?”
沈洲曾经想过,沈世没有死,就早在集团被人围攻的时候就有过这种想法,但是在当时也是被他自己看成是荒唐的,死了的人怎么可能复生?!
但是,现在看到站在眼前的这人,沈洲才终于信了,这人就是沈世,沈世没死,他的大哥没死。
沈世用了最简单的障眼法,结果把他这么严密的监控都给跳脱掉了。
短暂的时间内,沈洲已经接受了这个事实,用陈述的语气说:“你没死。”
“我没死,你是不是挺失望的,”沈世向前走了两步,手中一根细细的手杖在地面上敲打了两下,发出咚咚咚的敲击声,“但是,你不死,我怎么会独自赴黄泉呢?”
沈洲冷笑了两声,“事到如今,成王败寇,我没什么好说的。”
“是的,你的确是没什么好说的,我要是你,现在就自杀,下去去陪你唯一的儿子。”
沈洲猛地抬起了头,“你说什么?”
“你现在还不知道?”沈世说,“弟弟,你还真的是傻了,现在在沈宅的这个沈嘉攸,是我的私生子,而不是你的儿子。你这个当父亲的也实在是不操心,竟然连自己儿子都认不清楚……”
沈洲难以置信地摇头:“不可能,沈嘉攸怎么可能不是我的儿子?”
“我没有说沈嘉攸不是你的儿子,只不过这个,”沈世说,“现在在你宅子里的这个,是假的,是我掏钱给他按照你儿子的相貌整容了之后,给换进去的,不信的话,你尽管可以让人去验证DNA,他是我在外面的私生子。”
沈洲脑子里轰的一下,已经找不到自己的声音了,瞬间空白了许久。
“那我儿子呢!”
“当年你是怎么置我于死地的,到如今,同样全都还给你,”沈世说,“你不会想要一个可以威胁到自己地位的人,我也是,一个没有用的垃圾,归处自然就是垃圾回收站……”
“啊!”
沈洲忽然吼了一声,向前面的沈世扑过去,在他的手触碰到这人之前,沈世抬手拿了手杖在他的腿上狠狠的敲了一下,沈洲一下子跪在了地上,只抓到了沈世的裤脚。
“你还我儿子!”
“弟弟,你这种容易暴怒的脾气还是没有收敛了,”沈世向后退了一步,用手中的手杖敲了敲沈洲的背,“收敛点儿你自己的脾气,人老了,折腾不动了……咳咳咳……”
沈世说着说着就开始咳嗽,这咳嗽不像是假的。
门从外面打开,苏烟走进来,到沈世旁边,拍着他的背帮他顺气,“干爹。”
开着的门口,可以看见外面还站着另外三个人,“沈董。”
这两个字在沈洲听来就是笑话,天大的笑话。
沈洲看着在众人的簇拥下离开的沈世,笑了起来,笑着笑着,有些通红的眼睛就淌下了眼泪。
想想沈世口中曾经提到的沈嘉攸,想想现在离婚的沈嘉佳……
他做了多少孽事,现在就有多少报应落在了自己的身上,还有自己的后代身上。
………………
马路上,一辆缓缓行驶的车辆上,司机开车,苏烟坐在副驾上,沈世坐在后车座上,刚才从警局出来,就开始不停地咳。
苏烟将水杯和药片给沈世递过去,沈世就着水把药片喝了,咳搜却依然没有止住,仍然不断的咳嗽,直到白色的手帕上,染上了血。
“干爹!”
苏烟吃惊地大叫了一声,对开车的司机说:“去医院!”
沈世摆了摆手:“不用……我自己的身体我自己清楚的很,老李,还是回陆家老宅。”
苏烟知道自己劝说不动,便索性不再说话了,看着车窗外。
一直到了陆家,苏烟下了车,到车边去扶着沈世下车。
虽然是初夏,但是沈世身上却还是穿着一件很厚的衣服,走起来深一脚浅一脚,苏烟扶着他走的很慢。
“小烟,”沈世说,“我还记得,刚开始我把你捡回来的时候,你才那么小,冻的浑身发青,现在都已经成了漂亮的大姑娘了。”
苏烟低着头,没有说话。
“已经过了年,三十了吧,这几年一直忙着沈家的事儿,干爹都忘了你了,”沈世又低着头咳嗽了两声,“我看方氏方家的二少,人还是挺不错的,而且也是在国外留学回来的,三十三,比你大三岁,也能好好照顾……”
苏烟不得已,打断了沈世的话:“干爹,我现在没有想要结婚。”
沈世皱了皱眉,“以前一直由着你的性子来,现在还不懂事儿么?不结婚做什么?”
一阵沉默之后,沈世再度开口,“这段时间,公司里的事儿交给王经理去做,你就在这里好好的休息一段时间吧。”
苏烟回答:“是。”
已经到了别墅门口,苏烟扶着沈世进了门,开了等。
“你也早早地去休息吧。”
苏烟看着有些佝偻的背影,忽然叫了一声,“干爹。”
沈世转过来,“什么?”
“您之前答应过我的,只要是完全拿回MSC集团,原本属于你的东西,你就放我自由的,现在,还算数么?”
沈世眼睛里的光忽然沉了沉,片刻之后笑了笑,“傻孩子,我的话什么时候不算数了。”
苏烟又重新低了头:“谢谢干爹。”
………………
关于沈嘉攸的这件事情,玉明秀并没有公开说,第二天早上,还特别让全家人来到餐厅里吃饭,为杨拂晓准备了特别早餐。
杨拂晓看着面前丰盛的摆盘,其实手中的筷子是抖的,她不知道现在要不要下筷子,饭菜里面会不会有影响到腹中胎儿的东西。
沈嘉佳问:“早餐不合口味?我看你怎么不动筷子。”
杨拂晓摇了摇头,便吃了一口,“很合口味,妈一直很了解我的口味。”
昨天晚上沈嘉佳刚刚从沈嘉攸口中听到了事情的真相,肯定会邀功似的去找玉明秀,但是玉明秀好歹也是大家族里出来的人,也绝对不会因为一两句话,没有证据就先下手,所以这顿早餐里,应该没有问题。
沈嘉攸先动了筷子,尝过之后才给杨拂晓面前夹了两个芝麻糯米团子,“尝尝这个。”
杨拂晓对上沈嘉攸的目光,点了点头:“嗯。”
等到沈嘉攸吃过饭先离开,玉明秀叮嘱他路上慢点。
杨拂晓上了楼,转头往餐厅里看了一眼,发现玉明秀正将刚刚沈嘉攸用过的水杯装进一个透明的塑料包装袋中,沈嘉佳在一边,提醒不要印上指印。
她到房间查了查,亲子鉴定是可以用唾液粘膜,头发,血液等来进行的。
玉明秀在没有得到亲子鉴定结果之前,就不会动杨拂晓。
她并不是不明事理的人,就凭着沈嘉佳一个有过谎话史的人说过的话,绝对不会无条件的去信任。
果然,玉明秀在吃了早饭,就出门了,并且叮嘱林妈了两句话。
杨拂晓站在二楼,看着楼下那位贵太太的身影逐渐远去,手指在太阳穴上按了按,因为昨天晚上从沈嘉攸口中得知的信息量太大,夜晚没有睡好,现在头还有点晕晕乎乎的。
既然这一次是玉明秀亲自出手去弄检验报告,有过一次在她的眼皮子底下搞的羊水穿刺的调换,再旧伎重试的话,恐怕玉明秀也会多有防备。
况且,这一次本意就是想要搅乱,既然已经乱了,就索性乱的更加彻底。
所以,沈嘉攸也不会出手。
亲子鉴定一般情况下都要一个星期,玉明秀的关系可以用上一用,最多三天,在这三天里,她要想个办法搬出去。
将命运交在别人手上,永远都不如握在自己手上来的容易。
头昏脑涨,杨拂晓索性喝了一杯牛奶安神助眠,然后将卧室内的所有窗帘都拉上,隔绝了外面的光线,躺在床上补觉,一觉就睡到了下午。
玉明秀还没有回来,杨拂晓总觉得心里慌慌的,想要给沈嘉攸打电话,打到一半就给挂断了,丢在一边,换上了一件长大衣,叫刘叔备车,“去紫荆园。”
如果想要找到一个安全的地方,紫荆园无疑是最佳选择。
毕竟,紫荆园内是富人区,安全措施得当,再说,肚子里的孩子是顾青城的,顾青城也绝对不会放任别人靠近。
杨拂晓重新来到紫荆园,让刘叔在旁边停了车,自己抬步上了电梯。
门口的密码不知道换了没有,杨拂晓尝试性的输了一下,门竟然打开了。
在玄关处的鞋架上摆着拖鞋,杨拂晓看出来家里是没有人。
曾经在这里也是住了好几个月的,现在重新走进来,家居摆设没有什么改变,都仍然是按照原本应该摆放的位置摆放着,地面光洁如新,只不过,唯独缺少了她居住过的痕迹。
杨拂晓只在玄关处站了站,就转身出去了。
忽然觉得自己有点莫名其妙,这是来缅怀什么了吗?真是搞笑。
从紫荆园出来,杨拂晓的手机响了。
她拿出手机来看了一眼,屏幕上是那个私人号码。
是沈世。
既然已经了解了这个私人电话后面的人乃至于身份,也就没有什么可害怕的了。
杨拂晓接通了电话。
在陆家,沈世看着电脑上上下波动的线条,“杨小姐。”
“沈董您不用这么客气了,我现在是您的小辈,”杨拂晓故意顿了顿,“只不过身份有点不尴不尬的,您说我现在是该称呼你为父亲,还是舅舅?”
电话里传来带着沙哑嗓音的笑,“小姑娘,你也未免太不自量力了,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肚子里的孩子是谁的。”
杨拂晓说这话,也仅仅只是试探。
她料想的没有错,沈世在利用过之后,就想要把人给踢开。
不管是她,还是沈嘉攸。
尽管沈世对她的利用,是建立在她不明的基础上。
“沈董,您慧眼,”杨拂晓在一个花池钱停下了脚步,一手拿着电话,另外一只手攥起面前四季青上的一枚绿叶,“您想要搅乱沈家的一池春水,我们帮了您,而且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就成了别人的棋子,现在您用完了就丢,兔死狗烹,这不是明君的做法。”
从电话另外一端传来沈世的大笑,“杨拂晓,你很聪明,不过生错了人家,明君,我算不上,兔死狗烹,你算不上。”
这人说话真是刻薄。
杨拂晓动了动唇,“沈董,这件事再往……”
电话听筒里传来嘭的一声,打断了杨拂晓的话。
“沈董?沈董?!”
电话忽然断掉了,听筒里已经成了滴滴滴的忙音。
杨拂晓看了一眼已经断掉的手机屏幕,匆忙快步走到外面上了车,“刘叔,去洪洞路的陆家,快点!”
她手心里全都是汗,如果刚才她没有听错的话,那砰地一声,是枪声。
或许,这是一个红尘女子看上翩翩公子的风流佳话,或许,这是灰姑娘找回水晶鞋投入王子怀抱的唯美爱情故事,或许,这只是个烂俗小言的梗。
但是,那些都是只存在于想象里的。
邓梅承认,当遇上沈世的时候,她以为自己是灰姑娘,终于找到了属于自己的水晶鞋,但是直到一个衣着鲜亮的女人进入了她的家,目光睥睨地扫了她一眼,涂着鲜亮丹蔻指甲的手指指着她,“这是谁?”
沈世说:“她是家里的保姆。”
这一刻,邓梅的内心,痛的无以复加,她告诉自己,沈世是属于她的,一遍遍的麻痹自己,然而,沈世却还是离开了,只给她留下了一笔钱,还有一句话:“不要再来找我,你知道我厌恶死缠烂打的女人。”
可是,沈世离开之后,邓梅在浑浑噩噩中过了许久,才发现,自己怀孕了。
哥哥邓波劝妹妹说:“打掉。”
但是,邓梅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之后,依旧选择将孩子生了下来。
这个孩子,在端午节的时候出生,然后邓梅为他起名为端午,一直到上小学的时候才上了户口,随母姓邓,名端午。
邓梅在端午出生没有多久,就因为一场大病去世了,便将孩子留给了自己的哥哥邓波来照看。
在很多的时候,端午算是吃百家饭长大的,一条街,一家一户施舍一口,就够小小的端午长大了。
也渐渐在街巷之间传开了,说有个小乞丐,是靠乞讨活下来的。
直到一个阳光的午后,太阳晒的人懒洋洋的,邓波告诉了端午的身世,然后带着端午要去C市的沈家去找他的父亲。
那个晚上,乘车离开之前,端午去找了杨拂晓。
他在杨拂晓的家里,和她一起坐在桌边,等着杨家外婆做了一些家常的饭菜。
杨拂晓当时个子不高,她是鲜有的在早熟的女孩子里个子比较低的,一蹦一跳就坐上了椅子,两条腿在在椅子上垂着,来回晃动着,奶白的一张小脸浮现着笑容,当外婆端上来一盘炸鸡腿的时候,伸手就从盘子里拿了一个鸡腿递给端午,“端午哥哥,你吃!”
端午对杨拂晓说:“我明天要去一趟别的城市。”
杨拂晓有点愕然,“你要离开了么?”
在这个小县城里,有很多曾经的玩伴,都因为别的原因搬离了这里,现在端午也要离开了么?
端午摇了摇头,“我还会回来的。”
但是,却真的没有想到,这句话,却成为了和杨拂晓之间最后的对话。
端午走了,就真的没有再回来,再回来,就成为了沈嘉攸。
那是他第一次坐火车,火车轰隆隆碾压过铁轨,满满的带着的都是好奇,这是端午第一次出远门。
当时,他和舅舅邓波,都不知道其实沈世已经坐牢了,而且在牢里去世了,还是来到了沈家。
沈家大门口的看护,把守严密,不让他们进去,“叫花子,一边儿去。”
甚至还有人将白馒头扔在地上,滚了几滚,在地面上沾了灰。
“赏你的,学狗叫几声,就扔给你。”
从前的端午,只知道自己的家境,是连温饱都够不上的,但是在小县城里,虽然生活清贫,但是街上的人对他很好。
但是这一次,是他第一次知道了,人分三六九等,如果不想让人看轻,那么就一定要站在金字塔的顶端。
“狗眼看人低,等到我成了沈家的少爷,看你们都对我点头哈腰!”
他以为自己选择了一条捷径,却根本没有想到,这条捷径,会铺着他亲舅舅的鲜血。
前门不能进,索性就去后面,沈宅占地面积很大,后面的一个偏僻的院子是突破口。
当晚,端午拉着舅舅邓波去了宅子的后面,是有一个偏僻的院落,从那边钻进来,然而,却听见了刺耳的尖叫声,来自于一个年轻女人的尖叫声。
邓波紧紧的握着身边孩子的手,从黑暗中走到光亮中,透过微弱的亮光,看到有一个醉酒的男人正在紧紧的搂着一个女人,她身上的衣服已经被剥了一半。
而这个男人,就是现在MSC集团的沈洲,沈世的弟弟,那个女人,就是在此次事件之前,都以为身上流动着沈家血液的沈晚君。
原本坐实了乱=伦罪名,实际上却是一场闹剧。
………………
那一晚,对于沈洲来说,也是一个难以磨灭的梦魇。
他喝多了酒,回到家中,被玉明秀的话刺激,整个人都处于崩溃边缘,去找了沈晚君。
如果当晚他没有喝醉酒,没有去找沈晚君,那么就可以免去之后十几年中发生的各种各样的事情。
沈晚君当时是离婚之后重新回到沈家,心里除了对于前夫的心灰意冷,还有对于儿子的想念,说实话,她有点寂寞,在偌大的沈宅里,因为老太太老爷子的相继离世,再加上大哥沈世的坐牢,只剩下了沈洲和玉明秀夫妻。
她有点寂寞,夏夜,她穿着比较轻薄的一件睡裙,准备睡下之前,却听见了有人敲门。
“是谁?”
“是我,晚君,开门。”
她听见了沈洲的声音,便走过去去开了门。
沈洲喝酒喝的烂醉,走进来歪歪扭扭,差点就摔倒了,身边的沈晚君急忙扶了他一下,“哥,你慢点。”
“晚君。”
醉酒的气息热烘烘的。
沈洲看着沈晚君的目光,让她觉得心里发颤,说:“你给嫂子说了么?我给嫂子打个电话。”
但是,她刚刚拿起桌上的电话,就被身后的沈洲一下子扑倒了,手中紧握的电话摔在地上,嘭的一声,几乎被震碎。
紧接着沈洲扑到了她的身上,直接搂着她的腰:“晚君,我喜欢你。”
这对于沈晚君来说,无疑是晴天霹雳,她尖叫了一声,在沈洲即将吻下来之前,拼命地挣扎着,“哥,二哥,你把我当成是嫂子了吧!你快起来……”
而此时此刻,房门外,站着端午和邓波甥舅二人,惊愕之余,几乎都忘了移动脚步。
邓波拉着端午的手想要离开,但是却在走下台阶的时候,踩到了一块松动的地板砖,结果地板砖嘭的一下摔在地上。
沈洲的酒已经醒了大半,听见外面有响动,“谁?!”
外面的邓波一下子慌了,慌乱之中,在门打开的时候,还特别转头看了一眼沈洲。
沈洲一双眼睛都是赤红了。
当晚,对于沈管家找人下的命令就是一个字:死。
那个时候,因为受到刺激,沈晚君的双重人格已经出现了,因为当晚的惊吓,沈洲做出的第一件事,就是高调的晒出沈晚君同沈家的DNA鉴定,然后说出去,是养女。
………………
沈嘉攸本来没有打算将这件事情告诉杨拂晓,但是到了现在,就算是他不说,别人也会说,与其说让杨拂晓从别人口中了解到实情,还不如他将事实的真相亲口告诉她。
他闭了闭眼睛,心里面又一种类似于苦涩的味道,好像是从眼泪的泪腺,一直蔓延到心里的那种苦涩,可以用味蕾尝到的。
“我舅舅将我护在身下,保了我一条命,他死了,”沈嘉攸看着一边的杨拂晓,“但是当时我毁容了,我以为自己死定了,沈世死了,我根本就没有了可以依附的人,我也想要自生自灭,但是那个时候,沈世找到了我,然后送我去国外整容,整成沈嘉攸的模样,然后回来,安插到沈洲的身边。”
杨拂晓静静地看着沈嘉攸的容颜,看着他一双灰色的瞳仁,觉得这个人很近,又突然间很远,“那……你是谁?”
“一个路人。”沈嘉攸握了握杨拂晓的手腕,缓缓说。
如果不是这个身份,我应该也不会见到你,所以,沈嘉攸对于沈洲出了事情杀人灭口的恨,以及对于沈世事发之后利用的伤,也都可以放在一边。
他没有告诉杨拂晓他其实就是端午。
也并没有打算告诉她。
这个世界上从来就都不是你弱你有理的,你弱就该被同情,他不希望从杨拂晓的眼神里看到类似于同情怜悯的眸光放在他的真实身份上,他还是希望和杨拂晓站在一条相同的线上。
杨拂晓忽然想到,刚刚在沈世打来的电话里,其中提到了顾青城的妈妈……
“嘉攸。”
“怎么了?”
沈嘉攸转过来,看着杨拂晓,用询问的口吻道。
杨拂晓摇了摇头:“没什么。”
………………
在沈宅主楼主卧中,玉明秀的手有点抖。
自己养了二十多年的儿子,不是自己的?
不对。
沈嘉攸是自己的儿子,是自己辛辛苦苦十月怀胎从自己的肚子里生出来的,那这个沈嘉攸是……
如果真的如同沈嘉佳所说的,被掉包了的话……
玉明秀忽然想起,在三年前,沈嘉攸出国之前,有过一段时间高烧不退,然后转移到医院,进行了一段时间的封闭式的治疗。
那一个月里,她是没有见过儿子的,儿子从高烧出来之后,就完全变了个性子,废了自己喜欢的导演专业,收敛了吃喝玩乐赌,然后提出要娶杨家小姐,再有就是远赴美国去留学读书。
当时也只想着是好事,最起码儿子收起了身上的那种纨绔子弟的气息,但是现在想想,站在沈嘉佳今天所说的这个话题来说,真的是……很奇怪。
沈嘉佳已经酒醒了,靠着墙,抱着双臂,冷不丁地就打了个寒颤,“不会是魂穿吧,别人的灵魂附在了嘉攸身上……”
“胡说什么!”玉明秀打断了沈嘉佳的话,“你是迷信吗?”
沈嘉佳不吭声了,她当然也不信什么穿越,默了一会儿,“我再上去看看。”
但是,等到她这一次来到房门口,从门板下的一条缝隙中可以看到,已经没了亮光,应该是关灯睡了。
她耳朵贴在门板上,想要听一听是不是还能听到什么悄悄话,忽然隐隐约约传来一点声音。
她又凑近了一点,一只手扶上门把。
这是在说什么啊,嘀嘀咕咕的。
她握在门把上的手忽然被一股力量扯了一下,门内一股力量,哗一下,门从里面打开了。
沈嘉佳吓的向后退了两步,看着面前在黑暗里站着的男人。
“你……弟弟,我就是路过,刚刚煮了蜂蜜柚子茶,问问你们喝不喝?”
沈嘉攸一只手扶着门框,笑了一下,说:“不用,大姐,我们都已经睡了。”
“那你们早点休息,我也要去睡了……”
“大姐,”沈嘉攸伸出一条手臂拦住了前面的人,“刚刚听拂晓说,朵拉被安家抢走了?”
沈嘉佳点了点头,近距离看着面前的这张脸,怎么看怎么都觉得就是沈嘉攸,“朵拉怎么也是我的亲生女儿,他要是不让我看孩子,我明天就能把他告上法庭去,他就等着打官司吧。”
沈嘉攸看着沈嘉佳下了楼,才转身,关上了门。
杨拂晓抬起头来,“怎么样?”
沈嘉攸点了点头:“她听到了。”
杨拂晓知道,现在这种情况下,虽然说暴露身份不是一件明智的举动,但是也只有这样,才能达到彻底搞乱沈家的目的。
沈嘉攸走过来,杨拂晓看着面前的人,觉得既陌生又熟悉,陌生的是他今天向她坦白的身份,而熟悉的,是现在相处近一年,那种无微不至的关心。
杨拂晓问:“你原来有名字么?”
沈嘉攸脚步一顿,坐在床边,床垫微微凹陷,“有。”
黑暗中,杨拂晓明显是在等着沈嘉攸的回答。
顿了一会儿,沈嘉攸说:“睡吧。”
………………
这个夜晚,对于在看押室里的沈洲来说,也是一个难眠的夜晚。
他身上的衣服已经有一个星期没有换过了,头发也没有洗,胡子也没有刮,整个人缩在角落里,有谁会想到,这就是曾经叱咤过商界的MSC集团董事长呢?
而现在,所有拥有的一切都在一瞬间灰飞烟灭了,成了曾经。
曾经拥有的一切,全都没有了。
门外的锁忽然响了两声,在寂静的深夜,响声有点渗人。
一个警员开了门,用粗噶的声音说:“沈洲,有人来看你了。”
沈洲抬起头来,一个人逆着走廊上的光进来,身上穿着一件黑色的毛皮大衣,头上戴着一顶黑色的圆顶礼帽,手中还有一根手杖。
这人进来之后,门就重新关上了。
沈洲皱着眉,眼睛明显还没有适应这种突然的亮光和黑暗中的光线转变,长时间没有说话,声音沙哑,近乎失声:“谁?”
头顶的灯一下子打开,面前的人将头顶的礼帽取了下来,“老兄弟,连我都不认识了么?”
沈洲看着面前这张早该在二十年前就死了的人的脸,瞳孔骤然放大。
“你……”
“我没死,”沈世脸上有显而易见的疤痕,一张脸是常年不见阳光的苍白,“你是不是很失望?”
沈洲曾经想过,沈世没有死,就早在集团被人围攻的时候就有过这种想法,但是在当时也是被他自己看成是荒唐的,死了的人怎么可能复生?!
但是,现在看到站在眼前的这人,沈洲才终于信了,这人就是沈世,沈世没死,他的大哥没死。
沈世用了最简单的障眼法,结果把他这么严密的监控都给跳脱掉了。
短暂的时间内,沈洲已经接受了这个事实,用陈述的语气说:“你没死。”
“我没死,你是不是挺失望的,”沈世向前走了两步,手中一根细细的手杖在地面上敲打了两下,发出咚咚咚的敲击声,“但是,你不死,我怎么会独自赴黄泉呢?”
沈洲冷笑了两声,“事到如今,成王败寇,我没什么好说的。”
“是的,你的确是没什么好说的,我要是你,现在就自杀,下去去陪你唯一的儿子。”
沈洲猛地抬起了头,“你说什么?”
“你现在还不知道?”沈世说,“弟弟,你还真的是傻了,现在在沈宅的这个沈嘉攸,是我的私生子,而不是你的儿子。你这个当父亲的也实在是不操心,竟然连自己儿子都认不清楚……”
沈洲难以置信地摇头:“不可能,沈嘉攸怎么可能不是我的儿子?”
“我没有说沈嘉攸不是你的儿子,只不过这个,”沈世说,“现在在你宅子里的这个,是假的,是我掏钱给他按照你儿子的相貌整容了之后,给换进去的,不信的话,你尽管可以让人去验证DNA,他是我在外面的私生子。”
沈洲脑子里轰的一下,已经找不到自己的声音了,瞬间空白了许久。
“那我儿子呢!”
“当年你是怎么置我于死地的,到如今,同样全都还给你,”沈世说,“你不会想要一个可以威胁到自己地位的人,我也是,一个没有用的垃圾,归处自然就是垃圾回收站……”
“啊!”
沈洲忽然吼了一声,向前面的沈世扑过去,在他的手触碰到这人之前,沈世抬手拿了手杖在他的腿上狠狠的敲了一下,沈洲一下子跪在了地上,只抓到了沈世的裤脚。
“你还我儿子!”
“弟弟,你这种容易暴怒的脾气还是没有收敛了,”沈世向后退了一步,用手中的手杖敲了敲沈洲的背,“收敛点儿你自己的脾气,人老了,折腾不动了……咳咳咳……”
沈世说着说着就开始咳嗽,这咳嗽不像是假的。
门从外面打开,苏烟走进来,到沈世旁边,拍着他的背帮他顺气,“干爹。”
开着的门口,可以看见外面还站着另外三个人,“沈董。”
这两个字在沈洲听来就是笑话,天大的笑话。
沈洲看着在众人的簇拥下离开的沈世,笑了起来,笑着笑着,有些通红的眼睛就淌下了眼泪。
想想沈世口中曾经提到的沈嘉攸,想想现在离婚的沈嘉佳……
他做了多少孽事,现在就有多少报应落在了自己的身上,还有自己的后代身上。
………………
马路上,一辆缓缓行驶的车辆上,司机开车,苏烟坐在副驾上,沈世坐在后车座上,刚才从警局出来,就开始不停地咳。
苏烟将水杯和药片给沈世递过去,沈世就着水把药片喝了,咳搜却依然没有止住,仍然不断的咳嗽,直到白色的手帕上,染上了血。
“干爹!”
苏烟吃惊地大叫了一声,对开车的司机说:“去医院!”
沈世摆了摆手:“不用……我自己的身体我自己清楚的很,老李,还是回陆家老宅。”
苏烟知道自己劝说不动,便索性不再说话了,看着车窗外。
一直到了陆家,苏烟下了车,到车边去扶着沈世下车。
虽然是初夏,但是沈世身上却还是穿着一件很厚的衣服,走起来深一脚浅一脚,苏烟扶着他走的很慢。
“小烟,”沈世说,“我还记得,刚开始我把你捡回来的时候,你才那么小,冻的浑身发青,现在都已经成了漂亮的大姑娘了。”
苏烟低着头,没有说话。
“已经过了年,三十了吧,这几年一直忙着沈家的事儿,干爹都忘了你了,”沈世又低着头咳嗽了两声,“我看方氏方家的二少,人还是挺不错的,而且也是在国外留学回来的,三十三,比你大三岁,也能好好照顾……”
苏烟不得已,打断了沈世的话:“干爹,我现在没有想要结婚。”
沈世皱了皱眉,“以前一直由着你的性子来,现在还不懂事儿么?不结婚做什么?”
一阵沉默之后,沈世再度开口,“这段时间,公司里的事儿交给王经理去做,你就在这里好好的休息一段时间吧。”
苏烟回答:“是。”
已经到了别墅门口,苏烟扶着沈世进了门,开了等。
“你也早早地去休息吧。”
苏烟看着有些佝偻的背影,忽然叫了一声,“干爹。”
沈世转过来,“什么?”
“您之前答应过我的,只要是完全拿回MSC集团,原本属于你的东西,你就放我自由的,现在,还算数么?”
沈世眼睛里的光忽然沉了沉,片刻之后笑了笑,“傻孩子,我的话什么时候不算数了。”
苏烟又重新低了头:“谢谢干爹。”
………………
关于沈嘉攸的这件事情,玉明秀并没有公开说,第二天早上,还特别让全家人来到餐厅里吃饭,为杨拂晓准备了特别早餐。
杨拂晓看着面前丰盛的摆盘,其实手中的筷子是抖的,她不知道现在要不要下筷子,饭菜里面会不会有影响到腹中胎儿的东西。
沈嘉佳问:“早餐不合口味?我看你怎么不动筷子。”
杨拂晓摇了摇头,便吃了一口,“很合口味,妈一直很了解我的口味。”
昨天晚上沈嘉佳刚刚从沈嘉攸口中听到了事情的真相,肯定会邀功似的去找玉明秀,但是玉明秀好歹也是大家族里出来的人,也绝对不会因为一两句话,没有证据就先下手,所以这顿早餐里,应该没有问题。
沈嘉攸先动了筷子,尝过之后才给杨拂晓面前夹了两个芝麻糯米团子,“尝尝这个。”
杨拂晓对上沈嘉攸的目光,点了点头:“嗯。”
等到沈嘉攸吃过饭先离开,玉明秀叮嘱他路上慢点。
杨拂晓上了楼,转头往餐厅里看了一眼,发现玉明秀正将刚刚沈嘉攸用过的水杯装进一个透明的塑料包装袋中,沈嘉佳在一边,提醒不要印上指印。
她到房间查了查,亲子鉴定是可以用唾液粘膜,头发,血液等来进行的。
玉明秀在没有得到亲子鉴定结果之前,就不会动杨拂晓。
她并不是不明事理的人,就凭着沈嘉佳一个有过谎话史的人说过的话,绝对不会无条件的去信任。
果然,玉明秀在吃了早饭,就出门了,并且叮嘱林妈了两句话。
杨拂晓站在二楼,看着楼下那位贵太太的身影逐渐远去,手指在太阳穴上按了按,因为昨天晚上从沈嘉攸口中得知的信息量太大,夜晚没有睡好,现在头还有点晕晕乎乎的。
既然这一次是玉明秀亲自出手去弄检验报告,有过一次在她的眼皮子底下搞的羊水穿刺的调换,再旧伎重试的话,恐怕玉明秀也会多有防备。
况且,这一次本意就是想要搅乱,既然已经乱了,就索性乱的更加彻底。
所以,沈嘉攸也不会出手。
亲子鉴定一般情况下都要一个星期,玉明秀的关系可以用上一用,最多三天,在这三天里,她要想个办法搬出去。
将命运交在别人手上,永远都不如握在自己手上来的容易。
头昏脑涨,杨拂晓索性喝了一杯牛奶安神助眠,然后将卧室内的所有窗帘都拉上,隔绝了外面的光线,躺在床上补觉,一觉就睡到了下午。
玉明秀还没有回来,杨拂晓总觉得心里慌慌的,想要给沈嘉攸打电话,打到一半就给挂断了,丢在一边,换上了一件长大衣,叫刘叔备车,“去紫荆园。”
如果想要找到一个安全的地方,紫荆园无疑是最佳选择。
毕竟,紫荆园内是富人区,安全措施得当,再说,肚子里的孩子是顾青城的,顾青城也绝对不会放任别人靠近。
杨拂晓重新来到紫荆园,让刘叔在旁边停了车,自己抬步上了电梯。
门口的密码不知道换了没有,杨拂晓尝试性的输了一下,门竟然打开了。
在玄关处的鞋架上摆着拖鞋,杨拂晓看出来家里是没有人。
曾经在这里也是住了好几个月的,现在重新走进来,家居摆设没有什么改变,都仍然是按照原本应该摆放的位置摆放着,地面光洁如新,只不过,唯独缺少了她居住过的痕迹。
杨拂晓只在玄关处站了站,就转身出去了。
忽然觉得自己有点莫名其妙,这是来缅怀什么了吗?真是搞笑。
从紫荆园出来,杨拂晓的手机响了。
她拿出手机来看了一眼,屏幕上是那个私人号码。
是沈世。
既然已经了解了这个私人电话后面的人乃至于身份,也就没有什么可害怕的了。
杨拂晓接通了电话。
在陆家,沈世看着电脑上上下波动的线条,“杨小姐。”
“沈董您不用这么客气了,我现在是您的小辈,”杨拂晓故意顿了顿,“只不过身份有点不尴不尬的,您说我现在是该称呼你为父亲,还是舅舅?”
电话里传来带着沙哑嗓音的笑,“小姑娘,你也未免太不自量力了,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肚子里的孩子是谁的。”
杨拂晓说这话,也仅仅只是试探。
她料想的没有错,沈世在利用过之后,就想要把人给踢开。
不管是她,还是沈嘉攸。
尽管沈世对她的利用,是建立在她不明的基础上。
“沈董,您慧眼,”杨拂晓在一个花池钱停下了脚步,一手拿着电话,另外一只手攥起面前四季青上的一枚绿叶,“您想要搅乱沈家的一池春水,我们帮了您,而且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就成了别人的棋子,现在您用完了就丢,兔死狗烹,这不是明君的做法。”
从电话另外一端传来沈世的大笑,“杨拂晓,你很聪明,不过生错了人家,明君,我算不上,兔死狗烹,你算不上。”
这人说话真是刻薄。
杨拂晓动了动唇,“沈董,这件事再往……”
电话听筒里传来嘭的一声,打断了杨拂晓的话。
“沈董?沈董?!”
电话忽然断掉了,听筒里已经成了滴滴滴的忙音。
杨拂晓看了一眼已经断掉的手机屏幕,匆忙快步走到外面上了车,“刘叔,去洪洞路的陆家,快点!”
她手心里全都是汗,如果刚才她没有听错的话,那砰地一声,是枪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