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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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概是一物降一物吧,或者可能是几千年来中国社会、家族中的男尊女卑的思想观念在人的心中是根深蒂固的,无法逾越的,在台湾更是是这样的。十二姑也不能例外吧!

    当然更多的是喜欢我。话说回来了,我也不是个无理取闹、蛮横不讲理的人,在这个阴盛阳衰的家族中我撒撒娇还是正常的,毕竟我们自小被灌输了“团结力量大、内讧大厦崩”的思想。我现在是只龙,而小时候却是一只猴。我天生好动,连睡觉也不安份,从小就不喜欢“妈妈们”

    穿衣服睡觉,主要是为了方便玩奶子、吸吮乳头。不过大部份时间还是睡在大妈的怀里。所以小小年纪的我便见识、玩弄过众多各式各样不同大小的奶子,可以这么说花家的伯母、婶婶、姑姑们甚至奶奶的乳房几乎都让我摸玩遍了,除了十叔的日本太太,就连外居高雄、香港的婶婶们也不例外,而且至今还在这么玩。

    也许年纪尚幼,还不懂玩弄她们的下体,但也都摸过、掏过,甚至还整只手探入过。当然她们也不例外,全都有摸我的“小鸡鸡”还有亲吻,甚至含入吸吮,宝贝得不得了,视我的“小鸡鸡”

    如花家镇族之宝,如神物对待。就连我的那些姐姐、妹妹们也摸弄过“花家之宝”她们对我的饮食、健康、穿戴那更是关怀倍至,什么好吃的不在乎远和贵,什么漂亮舒适的应有尽有,什么对我有益的总是随时提供。

    我也不客气,总是非常能吃喝,看得大人非常满意和开心。我爸是众兄弟中身材最高大的,也是最相貌出众的,因此龙生龙,加上我能吃会喝,我也长得高大挺拔,已象12、13岁的少年郎,帅得也一塌糊涂。

    当然了,我的姐妹们也都很漂亮。虽然从小玩伴都是女孩子们,尽管好玩,但有小霸王习气的我也会常捉弄、欺负她们(当然不会太过分),摸弄她们身体是最常有的事,最近我更喜欢玩这游戏,特别感兴趣的是她们的小肉缝,而她们似乎不想让我玩。

    以前有一次堂姐招娣的肉缝被我抠疼了,跑地去向大伯母告了一状,反被她妈训了一顿:大概意思是说我年纪小还不懂事,我与她玩只是表示是喜欢她,我喜欢她有何大惊小怪的,小孩子动手动脚又没有什么。

    从此姐妹们再也不敢告我的状了,也知道我动不得惹不起,也只有任我为所欲为,不过我也不会太过分,毕竟是自家人嘛,哪有欺负自家人的道理,不能太过分。

    但我还是渐渐地养成了对女孩子身体感兴趣的习性,不过也只是尽尽口手之乐,毕竟我的“小宝贝”还不知道它的正真功用嘛。当然我慢慢地也学会了温柔,不会叫她们反感,有时她们还脸红红有很享受呢。

    当然我的魔手不止只局限家内,如到人家做客,遇到有女孩子的家庭便暗暗单独地对女孩子(当然是与我差不多年龄的)花言巧语、威逼利诱,只为逞一时口舌之快。

    同时还会拜这家主妇为干妈,以图方便。我聪明灵利,嘴巴更甜,加上花家的财力真是无往不利,她们多数人趋之若鹜还来不及呢!

    因此我的干妈到处都有,连我自己都不知有多少干妈了。这些干妈都对我疼爱有加,不论是真心还是假意的对我好,总之都予以我极大的方便和机会,有时被撞破了也不责怪我,还极力掩饰、撮合我们,方便我们,恨不得把女儿们洗干净,打扮得漂漂亮亮送到我床上我怀里来,无非是想我做她家的女婿。

    更有甚者,把自己都送给我了。因此我想得到的女孩没有得不到的(轻狂少年的嚣张加夸张),也不知摸过多少的大大小小、各式各样的乳房和肉缝了。

    其实在学校里是最有机会一展拳脚的。我上的道明小学,它是台湾首屈一指的私立贵族学校,因此里面聚集了最优秀基因遗传的男男女女(笑话,谁知道呢!

    不过说真的,女孩子多数都是些小美人胚子),他们的家庭非富既贵,或有钱有势,或外国侨民(世界各地的驻台北使馆、办事处的官员、代表),有的还是黑社会老大的子女呢,总之都是些有背景的人,不是一般的人轻易就能可以进得来的。

    因此学校的设备和师资力量是全台湾最先进最优秀的。当然了,在这样的学校,老师也不好当,谁都不能轻易得罪,每个学生(后面的家长)都不是好惹的,只看每天校门口接送孩子上学放学长长的豪华骄车就知道了。我当然也不好惹了。光接送我们花家子女在这所学校来上学的就一辆大巴专车,十多人,其中包括银兰堂姐!

    我在班上同龄里是最高大的,所以给班里的同学自然而然予以孩子头的感觉,人人均以我马首是瞻,不论他(她)是来自何种家庭,毕竟我们这也是个小社会嘛,有事一般都会自己解决,不轻易找家人来出头帮忙的!否则会给别的同学看不起的,被大家排斥所不容的。

    毕竟我们都已经十岁了嘛(其它年段的也是)!算是小大人了。当然我这老大也不是徒有虚名的,我的拳头、身手可不是好惹的,七岁时便跟一女师父(兼干妈)学拳,八岁时又得一气功大师指点,现在体内已有了股似有若无的内气。

    普通的成人挨我一拳也不会好受,因此在学校里的孩子没人敢挑战我的地位和拳头,就连比我高一两年级的也不行。于是我在学校里“行侠仗义”、“主持公道”

    起来,我出面或报我的名是没有解决不了的事情,成了老大,当然收了许多小弟小妹来,可以说道明小学有一半的学生都是我的手下,那种风光确实叫人很是得意,因为他们中的许多家长有比我花家更显赫更惹不起的大人物,如现任李总统的孙女李睿婷,国防部长俞长佑的孙子俞忠强、孙女俞悦娟兄妹,行政院长宋楚佑的外孙女陈慧君、陈慧玲姐妹,连战的最小儿子连锋等等的,可他们现在都是我的手下哦。

    我们事事模仿大人,玩起游戏来,也有玩“议员们扔鞋子、拽头发”或玩“黑社会悍匪街头火并警察”的打战游戏(这类多数是男生玩)。

    我这个老大只是个发起者倡议者,具体事务由手下去办。当然我这个老大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也是打出来的,想当初我刚上学时,一二三年级时就常受高年级学生的欺负,那时我还曾向家人求助,却遭到所有人的排斥,从那时起我就学乖了,也抛弃了在家娇生惯养的脾气,懂得了弱肉强食的道理,便请了武术老师,勤练打架武功,终于在三年级后半学期才打出了名气,慢慢的再无人敢挑战我的权威。

    到今年已做了一年多的老大了,花家的女孩子们也深受我所带来的好处,如即使做了老师的玉兰姐也因此没人敢欺负她,所以教师中有许多人也得看我的脸色。否则他们的日子可没那么好过。所以在学校里只有我欺负人,没人敢欺负我的。

    当然我也还算是个比较讲理的人,否则何以服众?但我较兴趣的是女同学们的娇嫩光滑的身体,我喜欢摸她们小肿块般的小乳房和可爱的小肉缝,因此在女同学、女手下中都知道了我的兴趣“爱好”这在我看来不算是欺负,而是抬举她们!她们不论自愿或被动的,没人敢违背我的意思,在学校里漂亮的女生没一个逃出我的“魔手”新来的的女生更是要经我手的洗礼才算正式加入到我们这个小社会来,否则我们会孤立她、讨厌她、欺负她。

    不用几天就自然而然地屈服了。当然,我也不是一味地硬来蛮干,我懂得恩威并施地驯服她们。如不听话给她几个巴掌,或用吓唬等方法,等到她屈服时再温言软语安慰,有时甚至投其所好地送个小礼物,因此在我的手段下没有不屈服的女生。

    可谁知事情发展到后来,我可成了她们争风吃醋的对象了(呵呵,小女生也会吃醋的哦,别不信),不仅她们自动送上门来让我亲热,不然就又哭又流眼泪的,害怕我不喜欢她们不要她们了,可以说她们都完全臣服在我脚下了(只是没动真格的而已)。说我是她们崇拜偶像也毫不过分,因为我的体育、学习、模样、身手都是一级棒,说是她们心目中的英雄、帅哥、白花王子也非虚言。

    现在我每天都要应付那么多多情女生献过来的殷勤,也分身乏术、烦不胜烦,这可是我万万没想到的结果,好惨哪(哈哈哈)!每天收到的小纸条、“情书”和小礼物多不可数。

    以至我开始时还拿些来转送给我的那些小弟们,可被她们知道后有的差点自杀(夸张),若不是我处理得当(陪礼道歉,更发誓以后不会不尊重她们的爱了,有的还哄了好几天),才消除事件,否则还真会闹出人命了,还好没让她家里人知道。

    后来我再也不敢乱丢弃或转送她们的“爱心蜜意”了,所以我四楼的一个房间里摆满了东西。这还不算什么,最可怕的是西方的情人节,也被她们学以致用,在那天我收到的巧克力和花快把我淹没了,而她们还要我亲口尝,天哪,我都不用吃饭了,那“幸福”的甜味实在不是人受的,若不是我想尽办法搞定她们,我一定会英年早逝、蒙主恩宠的,所以我特讨厌巧克力,恨发明巧克力的人,我恨情人节。

    可一年中象情人节的日子还真不少,神哪!救救我吧,请救救这个受折磨的小色狼吧!今年我变得聪明多了,我已懂得了玩弄各种心机和技巧了,算是对他们应付自如。

    如一个小女生要我尝她做的便当,我就会要求她喂我,口对口的,如果她乐意服务,我再变花样,要她脱光衣服,用小肉缝挟着喂我,还有如果有女生要我吃她的巧克力,我就要先扣挖她的小肉缝,还把巧克力塞进去玩,总之是不把她们弄得面红耳赤转移她们的注意力,使她们忘了初衷,才逃过劫难,真是百试百爽啊!

    所以现在我这个老大基本上当得还是挺爽的,漂亮女生们都学会了含弄我的“小鸡鸡”了。

    今天(1996年5月8日星期三)是我的十岁生日。这在花家当然是大事了!上上下下从几天前就忙碌得不得了,连六叔、七叔都带着婶婶特意从高雄、香港赶过来,为我庆祝生日。

    可惜堂姐妹们都要上学不能来,不过她们的礼物都由她们的父母带来了。而平时经常借口在外应酬不回家的伯伯们,还有老爸也都回家来了。十叔今年看样子又是回不来了,不过我知道,他从没忘记我,他总能给我寄来不少精美的日本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