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还敢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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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她说“不能吃它们。”琼恩倒是也知道,骑士对于自己的马,往往都极有感情,视为伙伴一般。
梅菲斯不愿意吃自己的马,这倒也算是人之常情但问题是,人之常情也要看看实际情况好不好,人面狮把所有的食物都带走了,不吃这几匹马,难道要饿着肚子赶到哈劳格达斯城去,和一百多个人面狮开战么。
显然,梅菲斯也没打算挨饿。因为她抓住一只人面狮尸体的后腿,倒提起来,挥剑一削“那个”琼恩吓了一跳,因为他看见梅菲斯拿着那只人面狮后腿就准备放在火上烤“你不会是说要吃这个吧。”
“当然。”梅菲斯回答,一边捡起地上的弯刀,挑着人面狮的后腿,送进火堆里。火很旺,很快,一阵阵熟肉的香味就透了出来,琼恩咽了口唾沫,仿佛听到自己的肚子在咕咕叫,他真的饿了。
可是,真的要吃这人面狮的腿么?琼恩不是素食主义者,更不是动物保护主义者,无论上辈子还是这辈子,吃过的动物也不少了,狮子虽然没吃过,但若是有机会尝尝,他也并不介意但问题是,这不是一只单纯的狮子,这是个人面狮。
它的下半身是狮子,上半身却是完全的人类男子。它也同样有智慧,有灵觉,有理性,甚至有自己的语言,就在半小时前,它们还在这里生着火,一边烤火取暖一边大声聊天。
琼恩不吃人,吃动物但人面狮似乎恰好介乎于人类和动物之间。如果说人面狮不是人类,是怪物,所以吃了无妨,那么据琼恩所知,这个世界里。
除了人类,还有矮人,有精灵,有巨人,有侏儒的万一将来肚子饿了,是不是也可以拿它们当口粮而心安理得?总觉得,这其中似乎有些不太对劲,但梅菲斯显然没有这些莫名其妙的念头,她已经将烤熟的狮腿从火中取出来。
用剑削去表面的焦黑,切成几块,用弯刀挑起,开始品尝。琼恩犹豫着,最后食欲终于战胜了思考。“算了,反正下半身就是个狮子,”他想“民以食为天,先吃饱肚子再说,以后的事情以后再想。”
学着梅菲斯的样子,他也捡起人面狮的弯刀,挑起一块狮腿来。必须说,肉质不错,口感很好,有点像牛肉,火候也掌握得不错。看起来,梅菲斯是经常干这种野外烧烤的活了。
在吃完两只狮腿后,琼恩和梅菲斯起身出发。在此之前,琼恩终于知道梅菲斯那把巨大银剑是怎么随身携带了,她不知念了句什么咒语,半人高的银剑便缩成了巴掌大小,直接放进袖中。
出发前,琼恩看见一只人面狮的腰上别着一把匕首,于是拿了过来。很普通的匕首,不是什么魔法物品,不过做工倒还挺精致,花纹独特。他把匕首放进自己靴子里,此行很危险,带着防身总不坏。
他们很幸运,在出城门的时候,遇上了一匹马就是提尔牧师的那匹,幸运地逃脱一劫,一直在城外游荡,如今看见梅菲斯,又兴高采烈地跑上来。好极了,正头疼路远呢。梅菲斯抚摸着马的脖子,似乎在安慰着它。
然后翻身上马,伸手来拉琼恩。琼恩伸手,往她的小手上一握,便觉整个身体腾空而起,已经稳稳落在马背上,正坐在梅菲斯身后。
“抱紧。”梅菲斯说,双腿一夹马腹,骏马低嘶一声,纵蹄奔驰。琼恩从没骑过马,正在有些忐忑,猛然骏马开始狂奔起来,他吓了一跳,本能地伸手搂住前面梅菲斯的腰。
女圣武士的腰肢纤细柔软,却又充满弹力,应该是长年锻炼的结果,抱起来感觉非常好。他忍不住想占占便宜,于是将身体更贴近了些,把梅菲斯完全揽进怀里,闻着她从领口处透出来的淡雅体香,似乎有种甜丝丝的味道。
梅菲斯没有抗拒,仿佛全无所觉。大漠清夜,怀抱美人,策马疾行,这感觉确实很不错可惜好感觉并没有持续很久。
马跑得太快,颠得太厉害,作为一个像琼恩这种从没骑过马的菜鸟,很快就觉得全身骨架都有散开的趋势了,更糟糕的是,他感觉大腿内侧有些火辣辣的,只怕是被磨破了。
“不能慢点么。”他抱怨着,梅菲斯仿佛没听见,反而策马跑得更快了,琼恩在心里咒骂着,但也只能更紧地抱着她,免得自己真摔下去。
若是从这么高速奔跑的马背上掉下去,就算不死,只怕也要手断腿折吧。妈的,我还有利用价值啊,不用这么急着杀人灭口吧。黑沉沉的夜幕上,稀疏的几点星星闪烁,梅菲斯的银甲泛着微微的泠光。
琼恩从侧面瞥见她的脸庞,见她的嘴角微微翘起,略带笑意,显然是存心捉弄自己,不由得有些恼火。念头一转,低头便朝她脖颈上亲去。大约是因为初见时的英武形象太过深刻,他对梅菲斯一直存了几分敬畏,不敢轻易冒犯。
若是换了其他女孩,这么长的时间,就算没弄上床,至少也搂搂抱抱,大逞手足之欲了,就像在阴魂城里,遇到芙蕾狄的时候,第二次见面就直接抱上床吃了,琼恩素来不喜欢拖拖拉拉,更崇尚直截了当。他上辈子上大学的时候,某个朋友曾经说过一句非常经典的话,令他深以为然:“这世界上还有比泡mm更容易的事情么。”
当然,姐姐珊嘉是有些例外了,此时有点被梅菲斯激怒,横下心来,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低头去亲她的脖颈。
梅菲斯显然从没被男人这样亲昵过,一亲之下,仿佛被电触,奇怪的感觉从脖颈蔓延,瞬间传遍全身,整个人微微一僵,感觉都紧绷起来,琼恩却不管她,轻吻着她的粉颈,嗅着银甲和衬衫领口间透出的芳草幽香,忍不住有些心醉意乱。
一手揽住她的腰,一手习惯性地上移,就准备去解胸前的纽扣。移到胸口,才反应过来。她外面穿着银甲,胸前没有纽扣。琼恩一边吻着梅菲斯,一边迷迷糊糊地摸索纽扣所在,找了半天却没找到。
既然解衣服的行动不成功,他就换了个方向,顺着脖颈一路往上,亲到梅菲斯耳根,含住她那晶莹圆润的耳垂,轻轻咬啮着。
往她的耳朵里呼着滚烫的热气。这是很多女孩的敏感地带,梅菲斯也不例外,痒痒麻麻的感觉如电流般传遍全身,一波一波的,身体已经有些发软,不自觉地后仰,靠近琼恩怀里。
琼恩乘机双臂环扣,紧紧搂住,一边亲吻,一边隔着银甲便去抚摸她的胸部。这银甲很古怪,摸上去既像皮革又像金属,颇有质感,却又非常柔软,隔着都能隐约感觉到胸前的香软挺翘。
他抱着梅菲斯,让她完全靠到自己怀里来,吻着耳垂,然后慢慢转移,一点一点地轻舔着,在精巧的锁骨凹陷里停留了一会,最后准备去吻她的咽喉。这是他很喜欢做的事情,抱着女孩,让她躺在自己怀里,头枕在臂弯中,然后去吻女孩的咽喉。他自然不是吸血鬼,也没有咬破喉管吸食鲜血的爱好,纯粹是一种心理上的满足。
仿佛这样一来,自己便真正地完全掌握了对方,从身体到灵魂都是。可惜,这次没有成功。正要吻下去,陡然感觉身体一颠,腾云驾雾一般飞了出来,耳边听到骏马悲嘶。
还没反应过来,就觉怀里的女圣武士腰板一挺,在空中扭身,挣脱琼恩怀抱,反过来伸手往他肩上一按,带着他稳稳落下来地。
琼恩定了定神,发觉刚才骑的那匹马已经摔倒在地,感觉像是腿骨折了,黑夜驰马,原本就是件很危险的事情,马匹眼力不佳,进退闪避都由骑者操控,白日里视线清晰分明,骑者能御马避过障碍。
到了漆黑暗夜,人看不见马更看不见,随便一处小坑洞便能绊折马脚,轻则人马受创,严重的还可能送了性命。
此处已经是沙漠边缘,近似戈壁,地形并不特别平坦,原本梅菲斯在控马,她有夜间视物的能力,所以一路安全无事。
但刚才被琼恩挑逗得有些意乱情迷,一时疏忽,忘了控马,结果就出了事情。梅菲斯检查了一下,发现马腿已经折断,她微微有些愠怒,瞪了琼恩一眼,但也没说什么。抽出银剑来,诵咒变大,一剑将马杀了,免得活受罪。没了马,两人只好步行。
好在刚才已经跑了大半夜,东方隐隐有些发白,天快亮了,琼恩掏出老族长给的那张羊皮地图,看看路程,发觉距离哈劳格达斯城已经不远。算算路程,中午时分应该能赶到。
哈劳格达斯城建筑严整,规模宏伟,俨然一座大城市,较之埃斯考城的破败荒废,不可同日而语。看起来,人面狮们自从占据此地后,也着实是花了些功夫的,并没有肆意破坏。
琼恩和梅菲斯到了城外,却没有立刻进去。倒不是因为城墙高耸城门紧闭的缘故这难不倒他们,而是要等到天黑。
“格拉兹特的信徒,祭祀一定是要在深夜零点,”琼恩说,回忆着以前在学校里学过的位面学知识。那里面“无尽深渊”一章,曾经很简单粗略地介绍过名列深渊三大领主之一的格拉兹特,其中提到他的信徒一般都在零点祭祀“我们要乘他们祭祀的时候进去。”
祭祀的时候,信徒一般都要前去参加,在外面看守警戒的人就不会太多,自然是好机会,不过琼恩的意思还不仅于此。既然明知此地危机重重,敌人众多,他还敢过来,总是有几分把握或者说有几分成功希望。
“不行,”她说“不能吃它们。”琼恩倒是也知道,骑士对于自己的马,往往都极有感情,视为伙伴一般。
梅菲斯不愿意吃自己的马,这倒也算是人之常情但问题是,人之常情也要看看实际情况好不好,人面狮把所有的食物都带走了,不吃这几匹马,难道要饿着肚子赶到哈劳格达斯城去,和一百多个人面狮开战么。
显然,梅菲斯也没打算挨饿。因为她抓住一只人面狮尸体的后腿,倒提起来,挥剑一削“那个”琼恩吓了一跳,因为他看见梅菲斯拿着那只人面狮后腿就准备放在火上烤“你不会是说要吃这个吧。”
“当然。”梅菲斯回答,一边捡起地上的弯刀,挑着人面狮的后腿,送进火堆里。火很旺,很快,一阵阵熟肉的香味就透了出来,琼恩咽了口唾沫,仿佛听到自己的肚子在咕咕叫,他真的饿了。
可是,真的要吃这人面狮的腿么?琼恩不是素食主义者,更不是动物保护主义者,无论上辈子还是这辈子,吃过的动物也不少了,狮子虽然没吃过,但若是有机会尝尝,他也并不介意但问题是,这不是一只单纯的狮子,这是个人面狮。
它的下半身是狮子,上半身却是完全的人类男子。它也同样有智慧,有灵觉,有理性,甚至有自己的语言,就在半小时前,它们还在这里生着火,一边烤火取暖一边大声聊天。
琼恩不吃人,吃动物但人面狮似乎恰好介乎于人类和动物之间。如果说人面狮不是人类,是怪物,所以吃了无妨,那么据琼恩所知,这个世界里。
除了人类,还有矮人,有精灵,有巨人,有侏儒的万一将来肚子饿了,是不是也可以拿它们当口粮而心安理得?总觉得,这其中似乎有些不太对劲,但梅菲斯显然没有这些莫名其妙的念头,她已经将烤熟的狮腿从火中取出来。
用剑削去表面的焦黑,切成几块,用弯刀挑起,开始品尝。琼恩犹豫着,最后食欲终于战胜了思考。“算了,反正下半身就是个狮子,”他想“民以食为天,先吃饱肚子再说,以后的事情以后再想。”
学着梅菲斯的样子,他也捡起人面狮的弯刀,挑起一块狮腿来。必须说,肉质不错,口感很好,有点像牛肉,火候也掌握得不错。看起来,梅菲斯是经常干这种野外烧烤的活了。
在吃完两只狮腿后,琼恩和梅菲斯起身出发。在此之前,琼恩终于知道梅菲斯那把巨大银剑是怎么随身携带了,她不知念了句什么咒语,半人高的银剑便缩成了巴掌大小,直接放进袖中。
出发前,琼恩看见一只人面狮的腰上别着一把匕首,于是拿了过来。很普通的匕首,不是什么魔法物品,不过做工倒还挺精致,花纹独特。他把匕首放进自己靴子里,此行很危险,带着防身总不坏。
他们很幸运,在出城门的时候,遇上了一匹马就是提尔牧师的那匹,幸运地逃脱一劫,一直在城外游荡,如今看见梅菲斯,又兴高采烈地跑上来。好极了,正头疼路远呢。梅菲斯抚摸着马的脖子,似乎在安慰着它。
然后翻身上马,伸手来拉琼恩。琼恩伸手,往她的小手上一握,便觉整个身体腾空而起,已经稳稳落在马背上,正坐在梅菲斯身后。
“抱紧。”梅菲斯说,双腿一夹马腹,骏马低嘶一声,纵蹄奔驰。琼恩从没骑过马,正在有些忐忑,猛然骏马开始狂奔起来,他吓了一跳,本能地伸手搂住前面梅菲斯的腰。
女圣武士的腰肢纤细柔软,却又充满弹力,应该是长年锻炼的结果,抱起来感觉非常好。他忍不住想占占便宜,于是将身体更贴近了些,把梅菲斯完全揽进怀里,闻着她从领口处透出来的淡雅体香,似乎有种甜丝丝的味道。
梅菲斯没有抗拒,仿佛全无所觉。大漠清夜,怀抱美人,策马疾行,这感觉确实很不错可惜好感觉并没有持续很久。
马跑得太快,颠得太厉害,作为一个像琼恩这种从没骑过马的菜鸟,很快就觉得全身骨架都有散开的趋势了,更糟糕的是,他感觉大腿内侧有些火辣辣的,只怕是被磨破了。
“不能慢点么。”他抱怨着,梅菲斯仿佛没听见,反而策马跑得更快了,琼恩在心里咒骂着,但也只能更紧地抱着她,免得自己真摔下去。
若是从这么高速奔跑的马背上掉下去,就算不死,只怕也要手断腿折吧。妈的,我还有利用价值啊,不用这么急着杀人灭口吧。黑沉沉的夜幕上,稀疏的几点星星闪烁,梅菲斯的银甲泛着微微的泠光。
琼恩从侧面瞥见她的脸庞,见她的嘴角微微翘起,略带笑意,显然是存心捉弄自己,不由得有些恼火。念头一转,低头便朝她脖颈上亲去。大约是因为初见时的英武形象太过深刻,他对梅菲斯一直存了几分敬畏,不敢轻易冒犯。
若是换了其他女孩,这么长的时间,就算没弄上床,至少也搂搂抱抱,大逞手足之欲了,就像在阴魂城里,遇到芙蕾狄的时候,第二次见面就直接抱上床吃了,琼恩素来不喜欢拖拖拉拉,更崇尚直截了当。他上辈子上大学的时候,某个朋友曾经说过一句非常经典的话,令他深以为然:“这世界上还有比泡mm更容易的事情么。”
当然,姐姐珊嘉是有些例外了,此时有点被梅菲斯激怒,横下心来,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低头去亲她的脖颈。
梅菲斯显然从没被男人这样亲昵过,一亲之下,仿佛被电触,奇怪的感觉从脖颈蔓延,瞬间传遍全身,整个人微微一僵,感觉都紧绷起来,琼恩却不管她,轻吻着她的粉颈,嗅着银甲和衬衫领口间透出的芳草幽香,忍不住有些心醉意乱。
一手揽住她的腰,一手习惯性地上移,就准备去解胸前的纽扣。移到胸口,才反应过来。她外面穿着银甲,胸前没有纽扣。琼恩一边吻着梅菲斯,一边迷迷糊糊地摸索纽扣所在,找了半天却没找到。
既然解衣服的行动不成功,他就换了个方向,顺着脖颈一路往上,亲到梅菲斯耳根,含住她那晶莹圆润的耳垂,轻轻咬啮着。
往她的耳朵里呼着滚烫的热气。这是很多女孩的敏感地带,梅菲斯也不例外,痒痒麻麻的感觉如电流般传遍全身,一波一波的,身体已经有些发软,不自觉地后仰,靠近琼恩怀里。
琼恩乘机双臂环扣,紧紧搂住,一边亲吻,一边隔着银甲便去抚摸她的胸部。这银甲很古怪,摸上去既像皮革又像金属,颇有质感,却又非常柔软,隔着都能隐约感觉到胸前的香软挺翘。
他抱着梅菲斯,让她完全靠到自己怀里来,吻着耳垂,然后慢慢转移,一点一点地轻舔着,在精巧的锁骨凹陷里停留了一会,最后准备去吻她的咽喉。这是他很喜欢做的事情,抱着女孩,让她躺在自己怀里,头枕在臂弯中,然后去吻女孩的咽喉。他自然不是吸血鬼,也没有咬破喉管吸食鲜血的爱好,纯粹是一种心理上的满足。
仿佛这样一来,自己便真正地完全掌握了对方,从身体到灵魂都是。可惜,这次没有成功。正要吻下去,陡然感觉身体一颠,腾云驾雾一般飞了出来,耳边听到骏马悲嘶。
还没反应过来,就觉怀里的女圣武士腰板一挺,在空中扭身,挣脱琼恩怀抱,反过来伸手往他肩上一按,带着他稳稳落下来地。
琼恩定了定神,发觉刚才骑的那匹马已经摔倒在地,感觉像是腿骨折了,黑夜驰马,原本就是件很危险的事情,马匹眼力不佳,进退闪避都由骑者操控,白日里视线清晰分明,骑者能御马避过障碍。
到了漆黑暗夜,人看不见马更看不见,随便一处小坑洞便能绊折马脚,轻则人马受创,严重的还可能送了性命。
此处已经是沙漠边缘,近似戈壁,地形并不特别平坦,原本梅菲斯在控马,她有夜间视物的能力,所以一路安全无事。
但刚才被琼恩挑逗得有些意乱情迷,一时疏忽,忘了控马,结果就出了事情。梅菲斯检查了一下,发现马腿已经折断,她微微有些愠怒,瞪了琼恩一眼,但也没说什么。抽出银剑来,诵咒变大,一剑将马杀了,免得活受罪。没了马,两人只好步行。
好在刚才已经跑了大半夜,东方隐隐有些发白,天快亮了,琼恩掏出老族长给的那张羊皮地图,看看路程,发觉距离哈劳格达斯城已经不远。算算路程,中午时分应该能赶到。
哈劳格达斯城建筑严整,规模宏伟,俨然一座大城市,较之埃斯考城的破败荒废,不可同日而语。看起来,人面狮们自从占据此地后,也着实是花了些功夫的,并没有肆意破坏。
琼恩和梅菲斯到了城外,却没有立刻进去。倒不是因为城墙高耸城门紧闭的缘故这难不倒他们,而是要等到天黑。
“格拉兹特的信徒,祭祀一定是要在深夜零点,”琼恩说,回忆着以前在学校里学过的位面学知识。那里面“无尽深渊”一章,曾经很简单粗略地介绍过名列深渊三大领主之一的格拉兹特,其中提到他的信徒一般都在零点祭祀“我们要乘他们祭祀的时候进去。”
祭祀的时候,信徒一般都要前去参加,在外面看守警戒的人就不会太多,自然是好机会,不过琼恩的意思还不仅于此。既然明知此地危机重重,敌人众多,他还敢过来,总是有几分把握或者说有几分成功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