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便宜徒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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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X里面没有等级榜的设定,因为在这款游戏里面等级的意义并不是那么大,一个一级的人物,只要计划的好,再加上两分运气,搞死六七级的高手也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
不过呢,国人爱好各色榜单貌似是天性,从幼儿园起便要排名次,什么事情,要是没有个排行便总觉缺了点什么。如今等级排不了了,便要排别的,比方说现阶段最有名的,由一群无聊的狗崽队发起的那个国度bt人物排行榜,简称bt榜。
Bt榜上,肺炎、ao和塔塔都是榜上有名,甚至肺炎还因为抢劫萝莉的棒棒糖一事过于华丽,荣幸的被评为bt榜第一人——当然,这是两天以前的事了,因为,便在这两天里面,有个名为晨曦的玩家异军突起,华丽的夺取了原本肺炎占据的那个位置。
肺炎作了什么?他不过是把米巴拉的提尔神殿主祭气得心脏病发而已,可这位晨曦,竟然以一人之力,搞得那位伟大的晨曦之主洛山达的教派不敢公开传教,两天之内,信徒减少五个百分点,莎尔姐姐努力了上万年的事业,便这样达成了,这是什么样的丰功伟绩!
嗯,其实认真来说,这个叫做晨曦的玩家,实在是有点冤枉的。他做了什么?不过是两天前进入游戏的时候,为了尽快达到就职蛮子所需要的混乱度,混进了几家酒吧,在每一个女性的臀部位置上小摸了一把而已。在现实中,这种事情每天都在发生,算得上什么!可是他忘记了,这是一款网游。于是很快,他的事迹一传十、十传百,转眼间便成为了游戏中的女性公敌。成为女性公敌倒也无所谓,问题是他的名字起得实在太好了,可怜的洛山达牧师们在大街上传教,一句赞美晨曦之主,刚说出前面的四个字,便已经被铺天盖地而来的臭鸡蛋、高跟鞋所淹没,短短两天,因此受伤的洛山达牧师便达到了四位数。
“其实俺真的不是故意的呀!”蛮子晨曦痛心疾首状,“俺连这个游戏之前都不怎么知道呀!只不过俺最喜欢的一个专栏小说作者说是近期休笔,要进来玩游戏,俺才有心想要进来看看偶像的呀!”
“看偶像咩?真是好崇高的理由呀!你那个偶像常在哪本杂志上混的?”眨眼,俺在想是不是帮这家伙一把,这年头写小说的都跑去混网络,像俺们这样继续死抱着杂志不放的便就是那么几个,就算没见过面,大家也都有个耳闻,既然属于熟粉(熟人的粉丝),怎么也要照顾一下,更何况,套上这层关系也有利于俺们队伍扩大不是。
“JG呀,很老牌的杂志了。俺最喜欢的便是里面那篇植物侠呀!可惜单行本要过些天才出,不然……”停,停停!JG上的?还植物侠?俺摸了摸鼻子,打断他,“采用白狼背景的植物侠吗?”
“嗯?老兄你也看过那个?”
“……”再摸了摸鼻子,“如果你说那个的话,貌似,那作者,便是我了。”
1.5秒的停顿:“故事结尾怎样了?”
“文明退回石器时代,game over。”
“这么说你真是那个萧某人?”
用力摸,俺觉得鼻子已经被揉红了,“真是的,这家伙又不是啥名人,有啥值得冒充的!”ao在旁边很鄙视的看着俺,“小子,这年头看杂志便已经不流行了呀,在网上,俺有写过一本法师故事,可是很有名气的呀!”
蛮子根本不理他,瞪着俺,又是1.5秒:“师傅,收了我这个徒弟吧!”扑通,又来了个五体投地。
……
考虑到的确缺少跟班,俺最后还是收下了这个便宜徒弟,免不了的,出版社的样书便牺牲了一套,当然了,牺牲还是值得的,打听以后才知道,俺这个徒弟竟然还是真正的练家子,艺出八卦门,在走圈方面很有几分造诣——也是凭着这一手,他才能在那三个大地精的围攻中坚持下来,只是最后因为缺乏经验,没有估计好狂化的时间,差一点便被摆平。
人才呀!绝对的人才!尤其这个孩子长期在俺的小说熏陶之下,对于dnd还不是一窍不通,这便更属于可造之材鸟。于是,连哄带骗,很轻松滴,俺们队伍里便多出了一个蛮子,不错,以后打冲锋再也不需要石头剪子布来决定了。
“行了小密,你徒弟的问题一会儿在说,咱们好象惹到麻烦了。”俺还在那边和徒弟交流感情,塔塔那边已经开始研究那三只大地精的尸首,很快,一件烂皮甲被送到我眼前,敲着上面的一个烙印对俺说,“小密呀,你的知识技能应该不低吧?检索一下这个,看看能发现什么?”
“啥?”那个所谓的烙印,其实就是一个大黑三角,如果不是老手,很可能随手便错过去了,“不是吧?黑三角盗贼团?”这一带由地精、狗头人甚至豺狼人组成的抢劫团数不胜数,可叫得上名的,就那么几个。从我的知识系统检索来看,这个黑三角说大虽然不大,但是七个成员的队伍里面除了五个大地精之外,竟然还有两个食人魔,这样一来,可就让他们出名了。
“我的检索结果也一样。”塔塔冲我点头,“这种小盗贼团的成员之间,一般不会离得太远,那四个,八成就在附近,现在咱们怎办?”
要说俺们怕了食人魔,那倒是未必。实力方面差不多一半一半,正面对抗的话,以俺们这群人心里的阴暗程度,胜面应该能占七成,问题是,食人魔貌似也和俺们一样,不是啥喜欢正面作战的生物亚!况且时间已经是下午了,万一半夜来个遭遇战,俺们这支清一色的人类队伍,难免是会吃亏滴。
两个选择,第一,尽快赶到夕暮之塔,那里是我那便宜表哥的地盘,别说食人魔,来条龙都不敢随便撒野,不过问题是,就算连夜赶路,到达夕暮之塔也是明天早起的事了;因此,我比较倾向第二个选择,就地扎营睡觉,只要布置好了,就算夜里盗贼来访,俺们也能及时发现,如果能拖到明天白天,那就轮到望远镜大显身手了。
看一眼ao,这家伙貌似扮神棍上瘾了:“伟大的晨曦之主教导说,太阳是我们的朋友。”
ok,这就没问题了。
DDX里面没有等级榜的设定,因为在这款游戏里面等级的意义并不是那么大,一个一级的人物,只要计划的好,再加上两分运气,搞死六七级的高手也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
不过呢,国人爱好各色榜单貌似是天性,从幼儿园起便要排名次,什么事情,要是没有个排行便总觉缺了点什么。如今等级排不了了,便要排别的,比方说现阶段最有名的,由一群无聊的狗崽队发起的那个国度bt人物排行榜,简称bt榜。
Bt榜上,肺炎、ao和塔塔都是榜上有名,甚至肺炎还因为抢劫萝莉的棒棒糖一事过于华丽,荣幸的被评为bt榜第一人——当然,这是两天以前的事了,因为,便在这两天里面,有个名为晨曦的玩家异军突起,华丽的夺取了原本肺炎占据的那个位置。
肺炎作了什么?他不过是把米巴拉的提尔神殿主祭气得心脏病发而已,可这位晨曦,竟然以一人之力,搞得那位伟大的晨曦之主洛山达的教派不敢公开传教,两天之内,信徒减少五个百分点,莎尔姐姐努力了上万年的事业,便这样达成了,这是什么样的丰功伟绩!
嗯,其实认真来说,这个叫做晨曦的玩家,实在是有点冤枉的。他做了什么?不过是两天前进入游戏的时候,为了尽快达到就职蛮子所需要的混乱度,混进了几家酒吧,在每一个女性的臀部位置上小摸了一把而已。在现实中,这种事情每天都在发生,算得上什么!可是他忘记了,这是一款网游。于是很快,他的事迹一传十、十传百,转眼间便成为了游戏中的女性公敌。成为女性公敌倒也无所谓,问题是他的名字起得实在太好了,可怜的洛山达牧师们在大街上传教,一句赞美晨曦之主,刚说出前面的四个字,便已经被铺天盖地而来的臭鸡蛋、高跟鞋所淹没,短短两天,因此受伤的洛山达牧师便达到了四位数。
“其实俺真的不是故意的呀!”蛮子晨曦痛心疾首状,“俺连这个游戏之前都不怎么知道呀!只不过俺最喜欢的一个专栏小说作者说是近期休笔,要进来玩游戏,俺才有心想要进来看看偶像的呀!”
“看偶像咩?真是好崇高的理由呀!你那个偶像常在哪本杂志上混的?”眨眼,俺在想是不是帮这家伙一把,这年头写小说的都跑去混网络,像俺们这样继续死抱着杂志不放的便就是那么几个,就算没见过面,大家也都有个耳闻,既然属于熟粉(熟人的粉丝),怎么也要照顾一下,更何况,套上这层关系也有利于俺们队伍扩大不是。
“JG呀,很老牌的杂志了。俺最喜欢的便是里面那篇植物侠呀!可惜单行本要过些天才出,不然……”停,停停!JG上的?还植物侠?俺摸了摸鼻子,打断他,“采用白狼背景的植物侠吗?”
“嗯?老兄你也看过那个?”
“……”再摸了摸鼻子,“如果你说那个的话,貌似,那作者,便是我了。”
1.5秒的停顿:“故事结尾怎样了?”
“文明退回石器时代,game over。”
“这么说你真是那个萧某人?”
用力摸,俺觉得鼻子已经被揉红了,“真是的,这家伙又不是啥名人,有啥值得冒充的!”ao在旁边很鄙视的看着俺,“小子,这年头看杂志便已经不流行了呀,在网上,俺有写过一本法师故事,可是很有名气的呀!”
蛮子根本不理他,瞪着俺,又是1.5秒:“师傅,收了我这个徒弟吧!”扑通,又来了个五体投地。
……
考虑到的确缺少跟班,俺最后还是收下了这个便宜徒弟,免不了的,出版社的样书便牺牲了一套,当然了,牺牲还是值得的,打听以后才知道,俺这个徒弟竟然还是真正的练家子,艺出八卦门,在走圈方面很有几分造诣——也是凭着这一手,他才能在那三个大地精的围攻中坚持下来,只是最后因为缺乏经验,没有估计好狂化的时间,差一点便被摆平。
人才呀!绝对的人才!尤其这个孩子长期在俺的小说熏陶之下,对于dnd还不是一窍不通,这便更属于可造之材鸟。于是,连哄带骗,很轻松滴,俺们队伍里便多出了一个蛮子,不错,以后打冲锋再也不需要石头剪子布来决定了。
“行了小密,你徒弟的问题一会儿在说,咱们好象惹到麻烦了。”俺还在那边和徒弟交流感情,塔塔那边已经开始研究那三只大地精的尸首,很快,一件烂皮甲被送到我眼前,敲着上面的一个烙印对俺说,“小密呀,你的知识技能应该不低吧?检索一下这个,看看能发现什么?”
“啥?”那个所谓的烙印,其实就是一个大黑三角,如果不是老手,很可能随手便错过去了,“不是吧?黑三角盗贼团?”这一带由地精、狗头人甚至豺狼人组成的抢劫团数不胜数,可叫得上名的,就那么几个。从我的知识系统检索来看,这个黑三角说大虽然不大,但是七个成员的队伍里面除了五个大地精之外,竟然还有两个食人魔,这样一来,可就让他们出名了。
“我的检索结果也一样。”塔塔冲我点头,“这种小盗贼团的成员之间,一般不会离得太远,那四个,八成就在附近,现在咱们怎办?”
要说俺们怕了食人魔,那倒是未必。实力方面差不多一半一半,正面对抗的话,以俺们这群人心里的阴暗程度,胜面应该能占七成,问题是,食人魔貌似也和俺们一样,不是啥喜欢正面作战的生物亚!况且时间已经是下午了,万一半夜来个遭遇战,俺们这支清一色的人类队伍,难免是会吃亏滴。
两个选择,第一,尽快赶到夕暮之塔,那里是我那便宜表哥的地盘,别说食人魔,来条龙都不敢随便撒野,不过问题是,就算连夜赶路,到达夕暮之塔也是明天早起的事了;因此,我比较倾向第二个选择,就地扎营睡觉,只要布置好了,就算夜里盗贼来访,俺们也能及时发现,如果能拖到明天白天,那就轮到望远镜大显身手了。
看一眼ao,这家伙貌似扮神棍上瘾了:“伟大的晨曦之主教导说,太阳是我们的朋友。”
ok,这就没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