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苏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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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苏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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嗜睡的人不是没有,有的孕妇怀孕的时候就很嗜睡,可是中间也会翻身或是起来喝点水吃点东西,但林倾宸的嗜睡却着实让人吓了一跳。
从昨晚到现在,已经睡了八个多时辰了,人还是没醒,虽然呼吸正常,气色不错,红疹子也快要消失了,但林倾宸还是没有醒来的迹象。
卢氏有些着急,连忙派人让董小泉将昨日带来的良医再次请来相看,可是等了半天,得来的回话是,到了未时(下午一点到),病人肯定会醒来,在此之前不要让人打扰她。
早饭因为看女儿恢复的不错,卢氏还算是吃了,可是午饭因为担心女儿睡的时间过长,卢氏连看都没看一眼,一直守在林倾宸的床前。在此期间,她又亲自给女儿涂抹了一遍药,还用棉花棒蘸上水给她干裂的嘴唇滋润了一下。
“夫人,唐妈奉了大夫人之命,前来给小姐送生辰礼物。”听竹轻手轻脚的走到卢氏跟前,小声禀报。
“你让董妈好生伺候,我这里正等宸儿醒来,也没心情去接待她,顺便告诉她,等我得了闲再亲自去谢谢大嫂。”卢氏挥手打发了听竹,一双熬得通红的双眼一直盯着躺在床上睡熟的女儿,时不时瞅一眼桌上的沙漏,静等未时的到来。
就像是上好发条的闹钟一样,距未时还有一小会的时候,林倾宸的手下意识的动了一下,紧接着眼珠子也在薄薄的眼皮里微微晃动着。
“哎母亲,您怎么在这里?”林倾宸迷迷糊糊的感觉到有人在耳边轻唤,使劲抬了几下眼皮,才发现母亲露出焦急的神色望着自己。
“宸儿,你可算是醒了!”卢氏上前将林倾宸从床上扶起,又让绿萝在她后面垫了一个舒服的靠垫。
林倾宸感觉身体有点飘忽,头也有点沉重,总之浑身很是乏力。没道理啊,睡一觉之后,精神应该更好的,为什么自己反而更累了?
看着女儿茫然的瞪着一双美目,卢氏索性就直接告诉她:“你从昨晚睡到现在,快八个时辰了,脑袋都睡扁了!”
“怪不得呢,我说怎么这么饿?”林倾宸不好意思的摸了摸小腹,抬手之间忽然看见左手腕间的镯子“咦,你们谁把我镯子上缠绕的布条取下来了?”
“我还当是你自己戴着不舒服取下来的。”卢氏皱了下眉头,将目光转向屋内最有可能接近林倾宸的人。
绿萝和红绫见状,连忙跪下来表示自己绝对没有动过小姐的东西。
“算了,这镯子本来就很邪性,自打戴上,就不曾脱下来过,如今又害你生了一场大病,想必也会消停一段日子,让丫环们再去找些布条来缠上即可,以后睡前醒来都要小心检查,莫要再出错了。”卢氏见女儿盯着手镯不说话,心里对聂家更是厌恶的几分。
林倾宸简单的梳洗了一番,发现脸上和身上的红疹子几乎都快看不见了,瘙痒的感觉自打醒来后就没再出现过,心情也渐渐好了起来,想着京城有不少能工巧匠,说不准就有人能解开这镯子的秘密,到时候答不答应聂家的婚事另说,反正全家上下都知道,这镯子与自己犯冲,要是聂家是个讲理的,大可以取了这镯子再谈婚事,要是非要逼自己就范,那也那也只能听天由命了!
这就是林倾宸一直以来让自己保持心平气和的法宝之一,在对某件事或某个人的厌恶情绪达到最高峰时,为了避免自己动手犯错误,就常常在心里将事情的后续发展演练一遍,她发现这样做的最大好处就是,心里急剧增长的那些火气会随着自己预测到的事情结局而慢慢消失。
会消失的那部分火气会让她发现,有些事其实根本不必太在意,对自己也并无坏处,只是自己当时身在局中看不出来罢了。
而不会消失的那部分火气,会让她警醒,以便提前做出预防措施。
所以,自己没有机会,更没有理由做一辈子老姑娘,与其嫁给不认识的人,聂家二表哥似乎还算是不错的人选。
想到这里,冷不期然,一道幽深冷冽的眸子从林倾宸的脑海里闪过,心里竟然有些怅然,那人太遥远了,无论家世、自身条件、都不是自己能妄想的,还是老老实实借着这个机会将自己在古代的事业做大才是真的,将来离开父母的庇护,还是要靠自己心里才会踏实。林倾宸摇了摇头,命绿萝准备笔墨,她要将落下来的书稿补上。
枫林院内,虞氏听到林倾宸已经病了几天的消息,惊得差点将手里的茶杯打翻,要不是唐妈眼疾手快将她稳住,估计连她自己都会被绊倒,这几日忙着给亲戚朋友送年节礼,送回礼,也没顾得上打听女儿的情况,还以为她被铺子里的生意给缠住了,却不知道生了一场这样怪异的病。
“那你没等着她醒来再回来!”虞氏强按住心神,不敢去想女儿受的那份罪。
“奴婢就是怕夫人担心,这才自作主张等小姐醒了才回来。”唐妈也不等虞氏再问,就把林倾宸这次生病的起因和经过讲了一遍,这也是她拉着董妈东拉西扯探听来的。
“你说宸儿是因为戴了一个红玉镶金的镯子才会生这过敏之症的?那现在将镯子取了没?”虞氏细细想了一下,好像从来没有在弟妹和宸儿那里见过这样一个镯子,难道是新买的?
“这个奴婢倒是不知,只是见董妈提起那镯子时,脸上有很明显的不快,倒是让人不解的很。”唐妈虽然也探听了不少林倾宸的近况,可是关于那镯子,她几次挑起话头,都被董妈巧妙的将话题转移了,也无从得知个中隐情。”
“董妈,你说这镯子会不会跟宸儿从涿州回来后,给婆婆请安时戴的镯子是同一个?”虞氏忽然想起,前段时间唐妈从老夫人那里打探来的消息。
“老夫人屋里的丫环口风都紧得很,只说小姐手上戴了一个很好看的镯子,其它多余的一句话都不说。”唐妈语气里颇有些不自然,这件事到底还是她没办好,要是早点打听到详情,估计现在夫人也不会这么被动了。
“这也怪不得你,老夫人执掌家务多年,总要有自己得用的人,我们又不做亏心事,也不必在这上面花心思,明天是宸儿的生日,我无论如何都要走一趟,看着她无事了我才会心安。”辛苦生下来的女儿,想见一面都要找时机,找借口,虞氏心里一阵苦涩,当初要不是为了老爷的官威和林家的面子,她真想带着三个儿女一走了之,也总比女儿有难,自己这个当亲娘的却没办法护在她左右的强。
林倾宸这一病,虽然说不上众人皆知,但也到了无人不晓的地步。莺啼院里被禁足了将近四个月的林倾华,此时正斜靠在美人榻上,悠闲的磕着瓜子,因为她比虞氏还要早一步知道林倾宸得怪病的事。
“那个死丫头以为自己做了二房的大小姐就可以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了,可惜老天爷眼里看的分明,这该是谁的就是谁的,她做那劳什子公仔的生意,没几天就把大家哄得团团转,这才让她生了一场怪病!不过这次要是没有什么良医就好了,说不定以后我们林家会有一个满脸顶包的小姐流芳百世呢,呵呵”林倾华轻轻吐出两瓣完整的瓜子皮,本该柔软的声音却带着一点点的恶毒。
尘烟小心翼翼端上新沏的茶,一句多余的话都不敢接腔。
她是两个月前才被卖到林府的,刚开始只是给打理花园的婆子打下手,有一次送花到三小姐的院子,也不知道自己哪一点让三小姐看对了眼,居然张口就把她留下来了,后来一跃成为三小姐眼前的红人,无论三小姐干什么,她都要亲自在跟前伺候,别人都说她福气好,要不了多久就会身为三小姐身边的大丫环。起先,她也是这样想的,可是后来她慢慢发现,三小姐让自己干活其实是因为她
“尘儿,想什么呢,我让你泡一壶春芽来,你居然拿了几片树叶子来糊弄我,是不是想吃板子了?”林倾华将滚烫的茶水泼了尘烟一身,虽然穿着小袄,但尘烟还是忍不住瑟缩了一下,裸露在外的双手已被茶水烫的通红,可她不敢乱动一分,否则等待她的将会是更严重的惩罚。
“小姐,这个月莺啼院的茶叶已经用完了,要到大年初一,才会领到下个月的新茶,这壶茶是项姨娘派人送来的铁观音,也是好茶,就是味道略微重一些,小姐可能一时喝不惯。”站在林倾华身后的大丫环鸣烟,不忍看着尘烟一再受罚,连忙站出来为她开解。
小姐的心思根本就不在这壶茶上,她作为小姐身边最贴心的奴婢,又哪里不知道呢?可是有些话是不能多说的,否则就会落得像翠烟一样的下场。
第五十二章苏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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嗜睡的人不是没有,有的孕妇怀孕的时候就很嗜睡,可是中间也会翻身或是起来喝点水吃点东西,但林倾宸的嗜睡却着实让人吓了一跳。
从昨晚到现在,已经睡了八个多时辰了,人还是没醒,虽然呼吸正常,气色不错,红疹子也快要消失了,但林倾宸还是没有醒来的迹象。
卢氏有些着急,连忙派人让董小泉将昨日带来的良医再次请来相看,可是等了半天,得来的回话是,到了未时(下午一点到),病人肯定会醒来,在此之前不要让人打扰她。
早饭因为看女儿恢复的不错,卢氏还算是吃了,可是午饭因为担心女儿睡的时间过长,卢氏连看都没看一眼,一直守在林倾宸的床前。在此期间,她又亲自给女儿涂抹了一遍药,还用棉花棒蘸上水给她干裂的嘴唇滋润了一下。
“夫人,唐妈奉了大夫人之命,前来给小姐送生辰礼物。”听竹轻手轻脚的走到卢氏跟前,小声禀报。
“你让董妈好生伺候,我这里正等宸儿醒来,也没心情去接待她,顺便告诉她,等我得了闲再亲自去谢谢大嫂。”卢氏挥手打发了听竹,一双熬得通红的双眼一直盯着躺在床上睡熟的女儿,时不时瞅一眼桌上的沙漏,静等未时的到来。
就像是上好发条的闹钟一样,距未时还有一小会的时候,林倾宸的手下意识的动了一下,紧接着眼珠子也在薄薄的眼皮里微微晃动着。
“哎母亲,您怎么在这里?”林倾宸迷迷糊糊的感觉到有人在耳边轻唤,使劲抬了几下眼皮,才发现母亲露出焦急的神色望着自己。
“宸儿,你可算是醒了!”卢氏上前将林倾宸从床上扶起,又让绿萝在她后面垫了一个舒服的靠垫。
林倾宸感觉身体有点飘忽,头也有点沉重,总之浑身很是乏力。没道理啊,睡一觉之后,精神应该更好的,为什么自己反而更累了?
看着女儿茫然的瞪着一双美目,卢氏索性就直接告诉她:“你从昨晚睡到现在,快八个时辰了,脑袋都睡扁了!”
“怪不得呢,我说怎么这么饿?”林倾宸不好意思的摸了摸小腹,抬手之间忽然看见左手腕间的镯子“咦,你们谁把我镯子上缠绕的布条取下来了?”
“我还当是你自己戴着不舒服取下来的。”卢氏皱了下眉头,将目光转向屋内最有可能接近林倾宸的人。
绿萝和红绫见状,连忙跪下来表示自己绝对没有动过小姐的东西。
“算了,这镯子本来就很邪性,自打戴上,就不曾脱下来过,如今又害你生了一场大病,想必也会消停一段日子,让丫环们再去找些布条来缠上即可,以后睡前醒来都要小心检查,莫要再出错了。”卢氏见女儿盯着手镯不说话,心里对聂家更是厌恶的几分。
林倾宸简单的梳洗了一番,发现脸上和身上的红疹子几乎都快看不见了,瘙痒的感觉自打醒来后就没再出现过,心情也渐渐好了起来,想着京城有不少能工巧匠,说不准就有人能解开这镯子的秘密,到时候答不答应聂家的婚事另说,反正全家上下都知道,这镯子与自己犯冲,要是聂家是个讲理的,大可以取了这镯子再谈婚事,要是非要逼自己就范,那也那也只能听天由命了!
这就是林倾宸一直以来让自己保持心平气和的法宝之一,在对某件事或某个人的厌恶情绪达到最高峰时,为了避免自己动手犯错误,就常常在心里将事情的后续发展演练一遍,她发现这样做的最大好处就是,心里急剧增长的那些火气会随着自己预测到的事情结局而慢慢消失。
会消失的那部分火气会让她发现,有些事其实根本不必太在意,对自己也并无坏处,只是自己当时身在局中看不出来罢了。
而不会消失的那部分火气,会让她警醒,以便提前做出预防措施。
所以,自己没有机会,更没有理由做一辈子老姑娘,与其嫁给不认识的人,聂家二表哥似乎还算是不错的人选。
想到这里,冷不期然,一道幽深冷冽的眸子从林倾宸的脑海里闪过,心里竟然有些怅然,那人太遥远了,无论家世、自身条件、都不是自己能妄想的,还是老老实实借着这个机会将自己在古代的事业做大才是真的,将来离开父母的庇护,还是要靠自己心里才会踏实。林倾宸摇了摇头,命绿萝准备笔墨,她要将落下来的书稿补上。
枫林院内,虞氏听到林倾宸已经病了几天的消息,惊得差点将手里的茶杯打翻,要不是唐妈眼疾手快将她稳住,估计连她自己都会被绊倒,这几日忙着给亲戚朋友送年节礼,送回礼,也没顾得上打听女儿的情况,还以为她被铺子里的生意给缠住了,却不知道生了一场这样怪异的病。
“那你没等着她醒来再回来!”虞氏强按住心神,不敢去想女儿受的那份罪。
“奴婢就是怕夫人担心,这才自作主张等小姐醒了才回来。”唐妈也不等虞氏再问,就把林倾宸这次生病的起因和经过讲了一遍,这也是她拉着董妈东拉西扯探听来的。
“你说宸儿是因为戴了一个红玉镶金的镯子才会生这过敏之症的?那现在将镯子取了没?”虞氏细细想了一下,好像从来没有在弟妹和宸儿那里见过这样一个镯子,难道是新买的?
“这个奴婢倒是不知,只是见董妈提起那镯子时,脸上有很明显的不快,倒是让人不解的很。”唐妈虽然也探听了不少林倾宸的近况,可是关于那镯子,她几次挑起话头,都被董妈巧妙的将话题转移了,也无从得知个中隐情。”
“董妈,你说这镯子会不会跟宸儿从涿州回来后,给婆婆请安时戴的镯子是同一个?”虞氏忽然想起,前段时间唐妈从老夫人那里打探来的消息。
“老夫人屋里的丫环口风都紧得很,只说小姐手上戴了一个很好看的镯子,其它多余的一句话都不说。”唐妈语气里颇有些不自然,这件事到底还是她没办好,要是早点打听到详情,估计现在夫人也不会这么被动了。
“这也怪不得你,老夫人执掌家务多年,总要有自己得用的人,我们又不做亏心事,也不必在这上面花心思,明天是宸儿的生日,我无论如何都要走一趟,看着她无事了我才会心安。”辛苦生下来的女儿,想见一面都要找时机,找借口,虞氏心里一阵苦涩,当初要不是为了老爷的官威和林家的面子,她真想带着三个儿女一走了之,也总比女儿有难,自己这个当亲娘的却没办法护在她左右的强。
林倾宸这一病,虽然说不上众人皆知,但也到了无人不晓的地步。莺啼院里被禁足了将近四个月的林倾华,此时正斜靠在美人榻上,悠闲的磕着瓜子,因为她比虞氏还要早一步知道林倾宸得怪病的事。
“那个死丫头以为自己做了二房的大小姐就可以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了,可惜老天爷眼里看的分明,这该是谁的就是谁的,她做那劳什子公仔的生意,没几天就把大家哄得团团转,这才让她生了一场怪病!不过这次要是没有什么良医就好了,说不定以后我们林家会有一个满脸顶包的小姐流芳百世呢,呵呵”林倾华轻轻吐出两瓣完整的瓜子皮,本该柔软的声音却带着一点点的恶毒。
尘烟小心翼翼端上新沏的茶,一句多余的话都不敢接腔。
她是两个月前才被卖到林府的,刚开始只是给打理花园的婆子打下手,有一次送花到三小姐的院子,也不知道自己哪一点让三小姐看对了眼,居然张口就把她留下来了,后来一跃成为三小姐眼前的红人,无论三小姐干什么,她都要亲自在跟前伺候,别人都说她福气好,要不了多久就会身为三小姐身边的大丫环。起先,她也是这样想的,可是后来她慢慢发现,三小姐让自己干活其实是因为她
“尘儿,想什么呢,我让你泡一壶春芽来,你居然拿了几片树叶子来糊弄我,是不是想吃板子了?”林倾华将滚烫的茶水泼了尘烟一身,虽然穿着小袄,但尘烟还是忍不住瑟缩了一下,裸露在外的双手已被茶水烫的通红,可她不敢乱动一分,否则等待她的将会是更严重的惩罚。
“小姐,这个月莺啼院的茶叶已经用完了,要到大年初一,才会领到下个月的新茶,这壶茶是项姨娘派人送来的铁观音,也是好茶,就是味道略微重一些,小姐可能一时喝不惯。”站在林倾华身后的大丫环鸣烟,不忍看着尘烟一再受罚,连忙站出来为她开解。
小姐的心思根本就不在这壶茶上,她作为小姐身边最贴心的奴婢,又哪里不知道呢?可是有些话是不能多说的,否则就会落得像翠烟一样的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