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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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年后
市中心某家喧哗的pub中,嘈杂的摇宾音乐在不断地刺激着人们的耳膜,和着昏暗的灯光以及各式各样的美酒形成了一道独特的风景线。
“恋恋,听说你这次又被炒鱿鱼了。”某道男性的声音,在啤酒的碰撞声中响起。
砰!一记铁拳直接轰上了某男那颇有几分英俊的面容“死吴正元,你皮痒了是不是!”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不管在哪个时代哪个年头,通常都是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哇,女人,你也打得太狠了点儿吧。”说话的正是那名被叫做吴正元的男子,而他口中的恋恋,则是我们该书的女猪脚,呃,是女主角沈恋恋是也。
一头利索的短发,配上一张中性化的脸庞,还有那虽然平板,却有1米68的身高,活脱脱是漫画小说中的美少年形象。
不过遗憾的是她这样的长相居然配上一个女性得不能再女性的名字“恋恋”长得中性化,至少名字也该取得中性化,这样才不委屈自己的这张脸吧。偏偏老爸老妈十足的古板思想,坚持不让她改名,害得她只好顶着这名字度过了20多年。不过好在这副皮相多少也能和帅字挂上钩,至少比起那些歪鼻子斜眼睛的,她要幸运得多。
而至于失业一词的说法,则是源于她今天下午接到任务,要把花送去交给某集团的老板。事有凑巧,发生得又突然,当她把花送到办公室的时候,正好看见那老板与老婆纠缠不休,不光骂,甚至还打。激动之余,她把手上的整束花都砸向了那秃头老板的头顶,顺带拳打脚踢一番,以表示女性不是那么好欺负的。只不过做好事不一定会有好下场,当秃头老板鼻青脸肿得重新投入他老婆的怀抱中的时候,她也连带着第七次被人炒了鱿鱼。她的老板甚至还要她自掏腰包把砸人的花整束买下。
换言之,她现在属于待业青年中的一员。
“哼哼!”沈恋恋轻哼两声“你们怎么知道我失业了?”她不记得自己今晚提过这两个词。
“你哪次失业没找我们喝酒的。”吴正元捂着鼻头语音模糊地说道。想他堂堂大企业的小开,外表风流倜傥,内在的文化修养高,只有沈恋恋这个女人敢把他当成沙包来打。
不过话说回来,他、雷浩、江辰三个都家境富裕,自小到大,周遭的同学都是费力地讨好他们,惟有恋恋会把他们当成普通人那般打架、乱骂或者勾肩搭背哥俩好似的喝个不醉不归。
这也对。沈恋恋转了下眼珠,想想她每次失业好像都是找他们来pub喝上几瓶啤酒。
“对了,恋恋,你找到新的工作了没?”一旁的雷浩开口道。斯文和俊秀并重,很难想象大学时期她和他手拉着手去打群架的景象。
“是啊,如果要帮忙的话可以找我们。”江辰喝了口啤酒道。
“谢了。”沈恋恋豪气地拍了拍江辰和雷浩的肩膀道,哥们果然是比较知心。
话说沈恋恋在漫长的求学过程中,基于没有任何突发性奇迹的发生,所以一直坚持以低空飞过的成绩为最高目标。直到高三升学考的那年,她那亲爱的老妈日日催,夜夜念,只差没拿把枪轰上她的脑门了。于是为了不导致日后漫长五十年的神经衰弱,沈恋恋终于很认命地拿起了教科书,挑灯夜战,以熊猫眼为光荣勋章,终于“过五关,斩六将”地混上了市内的某所二流大学。
于是美好的人生就此展开,大学课业比较松,老师管得不紧,她也乐得逍遥地和一帮男生称兄道弟,以拳头征服全校。
“哪里哪里。”被拍肩膀的两男人扯了扯脸皮,努力地摆出微笑。好重的力道啊,不知道肩膀有没有脱臼。
“不过现在的工作并不是那么好找的。”沈恋恋灌了口啤酒道。对于喝酒,她虽然称不上是海量,但也不至于几杯就倒。
“如果怕找不到的话,不如就到我的律师事务所来好了。”雷浩提议道。贵为事务所的老板,要安插个人对他而言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律师事务所啊也许可以考虑,沈恋恋暗忖着。
“我家的公司也可以。”吴正元接口道。
鲍司唔,也可以考虑。
“你家的公司怎么会适合恋恋!恋恋她根本是坐不住的人。”
“那么你的律师事务所不也一样。”
狈咬狗,一嘴毛,这道理绝对可以印证在雷浩和吴正元身上。
“或者可以来我的夜总会帮忙,我一定会给你安排一份好的职位。”江辰补充着开口道。
夜总会也可以呃,这个好像就不太脑萍虑吧。
这厢未等沈恋恋开口说话,那厢已经有人把杯子盘子砸向江某人了。
“你要死啊,想叫恋恋去当坐台小姐啊。”
“这叫什么工作啊。”
“你的夜总会想倒闭是不是啊!”“还是你活得不耐烦了。”
骂声一片,夹杂着江某人可怜兮兮的道歉声。
由此可见,从大学时代开始,在历经四年的风霜雪雨当然,这词是夸张了点儿,他们之间铁哥们的情谊是何等的深厚。
“停!”玉掌往桌面上一拍,沈恋恋翻着白眼喊道,若是这时候她再不喊停,只怕他们三个会一直没完没了。“有报纸没?”她朝着三人问道。
“这间pub的吧台那边应该有吧。”江辰率先开口道。
“那好。”她站起身子,朝吧台走去,找到了被放在角落边的一叠近期的报纸。
三个男人尾随其后“恋恋,你翻报纸做什么?”
“找工作。”沈恋恋头也不抬地答道“你们也帮忙找。”她把手中的报纸分摊了一部分给他们三人。
“你打算自己找工作?”
“废话。”不然若依照他们三人吵闹的程度,等他们吵完了,她大概也老得要掉牙了。
沈恋恋视线浏览着报纸的招工版面。
技术维修人员,不行!经她之手维修过的机械,好的也成坏的了。平面广告设计人员,不行!她是会画点儿图画,但是水平只限于小学三年级以下的儿童看。银行收银人员,不行!如果银行不怕倒闭的话,尽管来找她去收钱好了目光逐一地往下扫描,终于在看到了某排铅字的时候眼睛蓦的一亮。
泡泡龙快餐店4号分店招收女服务生唔,这个可以考虑。
年龄,20岁以上30以下ok,她24岁,绝对符合标准。
身高1米60以上,相貌端庄她身高1米68,而至于相貌嘛,虽然算不上是美女,但也没歪嘴巴斜眼睛,应该属于端庄的范围吧。
斑中以上学历她的学历是大学本科,还有剩余的呢。
无不良嗜好,热爱工作的有为青年她死都不承认自己有任何的不良嗜好,况且对于工作,她向来都是投入百分之两百的热情,有为青年这几个字,真是形容得太贴切了。
堡作地点,xx海边好熟啊,好像就是她小时候遇见那个讨厌小男孩的地方嘛。
那段遥远的记忆,没有刻意地去记,却也没有刻意地去忘。在她九岁的时候父母带她去海边玩,遇到一个可以让她称之为极度讨厌的男孩。对方的容貌,她几乎都忘得差不多了,惟一记得的,只有他被她打得像熊猫似的两只眼睛和每天逼着她吃她最讨厌吃的菜的恶劣事迹。
而且,最最重要的是,他居然还把她父亲送她的小银镯子强行扒去。不过,他好像也送给她一块破里吧唧的玉。而至于那块玉现在下落何方,她自己都不确定,估计是被她塞到某个抽屉里去了吧。
好,就这家吧。“决定了!”拿着报纸,沈恋恋拍着桌子喊道。
“你决定了什么?”三个男人同时瞥向了沈恋恋。
“新的工作啊。”她展开报纸,放大在三人的眼前。
“泡泡龙快餐店4号分店?女服务生?”
“没错。”沈恋恋点点头。
“你打算去海边打工?”
“yes!”她卖弄她少得可怜的英文“这次的工作,绝对绝对是适合我的。”
“不会再被炒吗?”从以往的经历来看,恋恋每个工作的平均时间不会超过三个月。
“一定不会!”沈恋恋说得斩钉截铁。
依稀记得小时候那个讨厌的男孩似乎曾经说过,以后一定会再回到海边。希望真的如他所说,能让她再碰上他,这一次,她死都要让他把当年强行拿去的手镯还给她!
哦,海滩,哦,泡泡龙,她来了!
两天后的清晨,一个20多岁的女人站在泡泡龙快餐店4号分店的门口,一手叉腰,一指着餐馆的招牌,毫无形象可言地发着豪言壮语:
“这一次,我绝对不会再被炒了,哈哈哈哈!”
肆无忌惮的笑声,随着人的走动而飘进了餐馆。
喀啦!餐馆的招牌为之一晃看起来,有些摇摇欲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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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维,我想休息一段时间。”男人站在落地窗前,舒展着全身的筋骨。对于自己,他从来不会亏待。兴许是前段时间工作太累,所以想要好好放松一下。
“休息?”站在男人身后被唤做“世维”的人一愣,清秀隽雅的脸庞上出现了一丝疑问“你要休息多久?”一段时间这词可长可短,没有确切的定义。
“不知道。”男人耸耸肩膀,不甚在意地说道“只要我觉得休息够了,自然会开始工作。”
唔这个回答有些危险“那一个月后的美食争霸赛怎么办?”
“那个啊,你难道不觉得那是无聊到极点的比赛吗?”男人皱皱眉,对此抱以否决态度。
无聊极点?!偌大的办公室中有重物落地的声音。若是让那些美食专业人士听到这话,恐怕血都有好几口可以吐。
“那你打算去哪里‘休息’?”盛世维加重了休息二字。
“海边吧,很久没去了。”男人瞥了眼挂在脖子上的银色饰物。
真的是,很久没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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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男人,很特殊的一个男人,沈恋恋注意这个男人已经有两个星期了。从他第一天走进这家泡泡龙快餐店的时候,她便不自觉地把目光投注于他的身上。
究竟有什么特殊的呢?先从他的外表说起吧,
他有一头很柔顺的黑发,不是太长,却也不是太短,刚好在肩膀以上一厘米左右的位置,服帖地披在颈上。棱角分明的面庞,直挺的鹰钩鼻,明明该是张极为男性化的面庞,却因为那过于妩媚的双眸和粉色玫瑰的双唇而破坏了整体效果。
他的眼眸和唇有多妩媚呢?套句古代的诗词就是“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
所以说,他的长相真的是很“怪”怪到任何人看到他的脸,非但不觉得奇怪,还养眼得不得了,巴不得多看上几眼。至少,整个餐馆中凡是雌性生物的,有一大票都盯着这个男人猛看。
另外,他很高,身高一米六八的她站在他的面前,居然还要仰视着来看他。所以,根据沈恋恋的初步估计,这个男人的身高起码应该在一米八五到一米九零之间。
外表说完了,就来说说他的穿着吧。
在这个以度假旅游为主的海边,大部分人都会穿得简单而随意,但是他却穿得颇为正式,虽然没有像穿西装那么夸张,但是白色的纯棉衬衫和卡其米长裤,还是让人觉得和快餐店有些格格不入。照她来看,他的穿着倒更像是在五星级的餐厅用餐而非在这类的快餐店。
然后,他每天中午的12点左右都会准时来到快餐店内,前后的误差绝对都在10分钟以内。每次点餐,都有顺序,星期一点1号餐、星期二点2号餐,以此类推。刚好泡泡龙快餐店推出的套餐一共只有7种,也算是满足了男人的要求。不过沈恋恋老在想,若是快餐店还有第8号套餐,不知道男人会怎么选择。
快餐选择好了,自然就是吃了。所谓的快餐,顾名思义,就是吃得快的餐。但是他却反其道而行之,每次用餐前,都会掏出纯白色的手帕反复地擦拭自己的双手,然后才拿起筷子吃。吃的时候,总是会不断地微微皱眉,像是在思索着什么,但却不会停下不吃。皱眉之后,他仍然会继续往下吃,直至把他所点的餐全部吃完。用“光溜溜”来形容他吃过的碗盘是再恰当不过的了。
在吃完之后,他又会掏出手帕擦拭起他的那双手。看得出,他似乎很爱护自己的双手,虽然男人做出那种动作显得有些女性化,但沈恋恋不得不承认,那双手,是她至今以来,看过的最性感的一双手。修长的手指,在微微的颤动中也能散发出那种让人迷醉的感觉。
因此,大家都在忍不住地猜测着男人的身份。依他的穿着来看,有人说是社会精英,大集团的高级干部;也有人说是艺术家,绘画、音乐之类的,所以才会如此爱惜自己的双手;更有人说是刚出道的偶像明星,并且打赌他以后一定会大红大紫。虽然猜测纷纷,但是却又没有一个人能够确定得了的。所以,男人的身份在餐馆中依然是个谜。
这样的男人自然不会只有她沈恋恋一个人注意,无论是餐馆用餐的客人还是餐馆本身的员工,都留意着男人。
“啊,好性感啊,每次他用餐的时候我都有种忍不住想要冲过去的冲动。”同样是餐馆服务生的周佳铃感叹地道。真没想到,在这样的快餐店内,也能碰上这样的男人。
“那好啊,等会儿他结账的时候你去收钱。”沈恋恋手拿着托盘夹在掖下,朝着男人的方向努了努嘴。虽然她也在注意这男人,但绝对不像周佳铃这样花痴,对她而言,因为有着三个足以被称为帅哥的死党存在,导致她对于男人的外貌不会有太大的感想。若要说对他有什么特别感触的话,大概就是他的那双手吧。什么样的人,会如此地爱惜自己的那双手呢。
“唉,如果有勇气的话早做了。”周佳铃不无感叹地道“恋恋,你又不是不知道,每次只要一靠近他,我就会双腿发软。”如果不是这样,她早就冲到男人身边闲话家常了,而非像现在这样只是远远地观望。有贼心没贼胆,这句话在她身上形容再恰当不过了。
于是乎男人一天天地来餐馆,看帅哥的人依然也一天天地看。
真是不明白,他为什么会坚持每天中午来这里吃饭,大概,是因为他喜欢吃餐馆的菜吧。
毕竟,这是惟一合理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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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7点,是泡泡龙快餐店4号分点开张的时间。只不过此刻,一道大惊小敝的叫声正响起在餐馆内。
“咦,老天!这一届的美食皇帝居然不是薛君尘。”周佳铃拿着最新的早报一脸吃惊地道。晴天霹雳啊,谁来告诉她这不是真的。
天,整个一个鬼叫!“佳铃,你喊得也太大声了!”揉了揉几乎要被震聋的耳朵,沈恋恋毫不淑女地翻了翻白眼。好在现在店才刚开门,还没什么生意。否则佳铃这样的喊声,足以让经理炒她鱿鱼。
“什么大声,那是因为你不知道”目光瞥到了已经向这里走来的经理,周佳铃缩了缩脖子,压低声音道:“你知道吗?薛君尘居然会不去参加美食皇帝的争霸赛,把皇帝的称号拱手让人。”简直是厨艺界爆炸性的新闻啊。
在中国的料理界,每隔五年便会有一个美食皇帝称号的争霸赛。这算得上是料理界最高层次的比赛,每年这个时候,都会有数以万计的人前来报名参加。通常是进行淘汰赛,直至选出最后胜出的那一人,再与上一届的美食皇帝比赛,以决定最终的结果。若是上一届的美食皇帝因故不能参加,便会自动取消其资格,由最后胜出者直接卫冕。
而上一届的美食皇帝薛君尘,5年前,以20岁的年纪夺得了该称号,是有史以来最年轻的夺魁者,其厨艺天赋,被誉为是50年难得一见的人材。不光擅长中式料理,西式的料理也同样拿手。凡是吃过他所烧的菜的人,没有一个不回味的。甚至有人放言,在全世界,能和薛君尘的厨艺相提并论的人,绝对不会超过5个。在料理界,他可以说是天才中的天才。
“不过就是个厨师,硬要说得像皇帝一样。”沈恋恋晃了一下头道。关于美食皇帝的争霸赛,本来她是一无所知,不过这几天因为佳铃的关注,所以她也才会略知一二。在她看来,比起美食皇帝这个称号,佳铃似乎更在意薛君尘这个人。
“什么厨师啊,薛君尘不光是厨艺出神入化,而且还是薛氏集团的继承人,光是集团之下的连锁酒店,就遍布亚洲了。”周佳铃一脸神往地道“而且据说他长得英俊潇洒,见过他的女人,没有一个不拜倒在他的西装裤之下的。”简直就是堪称完美的最佳人选,若是能让她见他一面,就算是让她少活几年都可以。
沈恋恋微一皱眉“小姐,你好像用词夸张了吧。”
“差不多啦,总之见过他的人都说他好看就是了。”
“是吗?”沈恋恋怀疑地瞥了瞥周佳铃手中的报纸,模糊的人头照片上打满了马赛克,实在很难想象这样的人会有多么好看“有他没打马赛克的照片吗?”她指了指报纸问道。
“有,三年前的报纸有,不过那份报纸已经成了绝版中的绝版了。”周佳铃说得不无感叹。
“三年前?绝版?”
“是啊,因为薛君尘很讨厌让自己的照片流入市场,所以凡是要印在发行刊物上的照片,都要在五官处打上马赛克。当时只有一家报社直接把没有处理过的照片印上了报纸,结果不到一个月,那家报社就宣布破产,而当时发行的那份报纸,也被薛氏大量地回收。”也是经此一役,别的报社杂志社才不敢再动什么手脚,毕竟没人想要跟自己过不去。
这也太夸张了点儿吧。
“真想不通,薛君尘怎么会无缘无故地不去参加美食争霸赛,若是他肯参加的话,这一届的美食皇帝也绝对会是他。”周佳铃搔了搔头合上报纸,口气中有着无限的遗憾“唔,如果我买了三年前的那份报纸就好了,就可以见识到薛君尘究竟是美到何种程度了。”极度后悔啊,当她事后想去买的时候,市面上还在流通的报纸已经全部被薛氏回收了。
沈恋恋莞尔一笑,脑海中不由得浮现出每天都准时来吃套餐的男人的脸。不知道,他和薛君尘相比,谁的长相会更胜一筹呢?
“劈啪!劈啪!”附近传来的鞭炮声让两人的对话暂时终止。
“怎么回事?”周佳铃和沈恋恋面面相觑。在海边,没什么人会一大早地放鞭炮,更何况现在也非过年时节,就更没有理由会听到鞭炮声了。
“我看我出去看一下吧。”沈恋恋挪动了一下脚步,刚想走出店门,便看见厨房的李大娘那圆滚滚的身子一滚一滚地滚到店内。
“不好了,旁边开了家新的快餐店。”
15年后
市中心某家喧哗的pub中,嘈杂的摇宾音乐在不断地刺激着人们的耳膜,和着昏暗的灯光以及各式各样的美酒形成了一道独特的风景线。
“恋恋,听说你这次又被炒鱿鱼了。”某道男性的声音,在啤酒的碰撞声中响起。
砰!一记铁拳直接轰上了某男那颇有几分英俊的面容“死吴正元,你皮痒了是不是!”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不管在哪个时代哪个年头,通常都是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哇,女人,你也打得太狠了点儿吧。”说话的正是那名被叫做吴正元的男子,而他口中的恋恋,则是我们该书的女猪脚,呃,是女主角沈恋恋是也。
一头利索的短发,配上一张中性化的脸庞,还有那虽然平板,却有1米68的身高,活脱脱是漫画小说中的美少年形象。
不过遗憾的是她这样的长相居然配上一个女性得不能再女性的名字“恋恋”长得中性化,至少名字也该取得中性化,这样才不委屈自己的这张脸吧。偏偏老爸老妈十足的古板思想,坚持不让她改名,害得她只好顶着这名字度过了20多年。不过好在这副皮相多少也能和帅字挂上钩,至少比起那些歪鼻子斜眼睛的,她要幸运得多。
而至于失业一词的说法,则是源于她今天下午接到任务,要把花送去交给某集团的老板。事有凑巧,发生得又突然,当她把花送到办公室的时候,正好看见那老板与老婆纠缠不休,不光骂,甚至还打。激动之余,她把手上的整束花都砸向了那秃头老板的头顶,顺带拳打脚踢一番,以表示女性不是那么好欺负的。只不过做好事不一定会有好下场,当秃头老板鼻青脸肿得重新投入他老婆的怀抱中的时候,她也连带着第七次被人炒了鱿鱼。她的老板甚至还要她自掏腰包把砸人的花整束买下。
换言之,她现在属于待业青年中的一员。
“哼哼!”沈恋恋轻哼两声“你们怎么知道我失业了?”她不记得自己今晚提过这两个词。
“你哪次失业没找我们喝酒的。”吴正元捂着鼻头语音模糊地说道。想他堂堂大企业的小开,外表风流倜傥,内在的文化修养高,只有沈恋恋这个女人敢把他当成沙包来打。
不过话说回来,他、雷浩、江辰三个都家境富裕,自小到大,周遭的同学都是费力地讨好他们,惟有恋恋会把他们当成普通人那般打架、乱骂或者勾肩搭背哥俩好似的喝个不醉不归。
这也对。沈恋恋转了下眼珠,想想她每次失业好像都是找他们来pub喝上几瓶啤酒。
“对了,恋恋,你找到新的工作了没?”一旁的雷浩开口道。斯文和俊秀并重,很难想象大学时期她和他手拉着手去打群架的景象。
“是啊,如果要帮忙的话可以找我们。”江辰喝了口啤酒道。
“谢了。”沈恋恋豪气地拍了拍江辰和雷浩的肩膀道,哥们果然是比较知心。
话说沈恋恋在漫长的求学过程中,基于没有任何突发性奇迹的发生,所以一直坚持以低空飞过的成绩为最高目标。直到高三升学考的那年,她那亲爱的老妈日日催,夜夜念,只差没拿把枪轰上她的脑门了。于是为了不导致日后漫长五十年的神经衰弱,沈恋恋终于很认命地拿起了教科书,挑灯夜战,以熊猫眼为光荣勋章,终于“过五关,斩六将”地混上了市内的某所二流大学。
于是美好的人生就此展开,大学课业比较松,老师管得不紧,她也乐得逍遥地和一帮男生称兄道弟,以拳头征服全校。
“哪里哪里。”被拍肩膀的两男人扯了扯脸皮,努力地摆出微笑。好重的力道啊,不知道肩膀有没有脱臼。
“不过现在的工作并不是那么好找的。”沈恋恋灌了口啤酒道。对于喝酒,她虽然称不上是海量,但也不至于几杯就倒。
“如果怕找不到的话,不如就到我的律师事务所来好了。”雷浩提议道。贵为事务所的老板,要安插个人对他而言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律师事务所啊也许可以考虑,沈恋恋暗忖着。
“我家的公司也可以。”吴正元接口道。
鲍司唔,也可以考虑。
“你家的公司怎么会适合恋恋!恋恋她根本是坐不住的人。”
“那么你的律师事务所不也一样。”
狈咬狗,一嘴毛,这道理绝对可以印证在雷浩和吴正元身上。
“或者可以来我的夜总会帮忙,我一定会给你安排一份好的职位。”江辰补充着开口道。
夜总会也可以呃,这个好像就不太脑萍虑吧。
这厢未等沈恋恋开口说话,那厢已经有人把杯子盘子砸向江某人了。
“你要死啊,想叫恋恋去当坐台小姐啊。”
“这叫什么工作啊。”
“你的夜总会想倒闭是不是啊!”“还是你活得不耐烦了。”
骂声一片,夹杂着江某人可怜兮兮的道歉声。
由此可见,从大学时代开始,在历经四年的风霜雪雨当然,这词是夸张了点儿,他们之间铁哥们的情谊是何等的深厚。
“停!”玉掌往桌面上一拍,沈恋恋翻着白眼喊道,若是这时候她再不喊停,只怕他们三个会一直没完没了。“有报纸没?”她朝着三人问道。
“这间pub的吧台那边应该有吧。”江辰率先开口道。
“那好。”她站起身子,朝吧台走去,找到了被放在角落边的一叠近期的报纸。
三个男人尾随其后“恋恋,你翻报纸做什么?”
“找工作。”沈恋恋头也不抬地答道“你们也帮忙找。”她把手中的报纸分摊了一部分给他们三人。
“你打算自己找工作?”
“废话。”不然若依照他们三人吵闹的程度,等他们吵完了,她大概也老得要掉牙了。
沈恋恋视线浏览着报纸的招工版面。
技术维修人员,不行!经她之手维修过的机械,好的也成坏的了。平面广告设计人员,不行!她是会画点儿图画,但是水平只限于小学三年级以下的儿童看。银行收银人员,不行!如果银行不怕倒闭的话,尽管来找她去收钱好了目光逐一地往下扫描,终于在看到了某排铅字的时候眼睛蓦的一亮。
泡泡龙快餐店4号分店招收女服务生唔,这个可以考虑。
年龄,20岁以上30以下ok,她24岁,绝对符合标准。
身高1米60以上,相貌端庄她身高1米68,而至于相貌嘛,虽然算不上是美女,但也没歪嘴巴斜眼睛,应该属于端庄的范围吧。
斑中以上学历她的学历是大学本科,还有剩余的呢。
无不良嗜好,热爱工作的有为青年她死都不承认自己有任何的不良嗜好,况且对于工作,她向来都是投入百分之两百的热情,有为青年这几个字,真是形容得太贴切了。
堡作地点,xx海边好熟啊,好像就是她小时候遇见那个讨厌小男孩的地方嘛。
那段遥远的记忆,没有刻意地去记,却也没有刻意地去忘。在她九岁的时候父母带她去海边玩,遇到一个可以让她称之为极度讨厌的男孩。对方的容貌,她几乎都忘得差不多了,惟一记得的,只有他被她打得像熊猫似的两只眼睛和每天逼着她吃她最讨厌吃的菜的恶劣事迹。
而且,最最重要的是,他居然还把她父亲送她的小银镯子强行扒去。不过,他好像也送给她一块破里吧唧的玉。而至于那块玉现在下落何方,她自己都不确定,估计是被她塞到某个抽屉里去了吧。
好,就这家吧。“决定了!”拿着报纸,沈恋恋拍着桌子喊道。
“你决定了什么?”三个男人同时瞥向了沈恋恋。
“新的工作啊。”她展开报纸,放大在三人的眼前。
“泡泡龙快餐店4号分店?女服务生?”
“没错。”沈恋恋点点头。
“你打算去海边打工?”
“yes!”她卖弄她少得可怜的英文“这次的工作,绝对绝对是适合我的。”
“不会再被炒吗?”从以往的经历来看,恋恋每个工作的平均时间不会超过三个月。
“一定不会!”沈恋恋说得斩钉截铁。
依稀记得小时候那个讨厌的男孩似乎曾经说过,以后一定会再回到海边。希望真的如他所说,能让她再碰上他,这一次,她死都要让他把当年强行拿去的手镯还给她!
哦,海滩,哦,泡泡龙,她来了!
两天后的清晨,一个20多岁的女人站在泡泡龙快餐店4号分店的门口,一手叉腰,一指着餐馆的招牌,毫无形象可言地发着豪言壮语:
“这一次,我绝对不会再被炒了,哈哈哈哈!”
肆无忌惮的笑声,随着人的走动而飘进了餐馆。
喀啦!餐馆的招牌为之一晃看起来,有些摇摇欲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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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维,我想休息一段时间。”男人站在落地窗前,舒展着全身的筋骨。对于自己,他从来不会亏待。兴许是前段时间工作太累,所以想要好好放松一下。
“休息?”站在男人身后被唤做“世维”的人一愣,清秀隽雅的脸庞上出现了一丝疑问“你要休息多久?”一段时间这词可长可短,没有确切的定义。
“不知道。”男人耸耸肩膀,不甚在意地说道“只要我觉得休息够了,自然会开始工作。”
唔这个回答有些危险“那一个月后的美食争霸赛怎么办?”
“那个啊,你难道不觉得那是无聊到极点的比赛吗?”男人皱皱眉,对此抱以否决态度。
无聊极点?!偌大的办公室中有重物落地的声音。若是让那些美食专业人士听到这话,恐怕血都有好几口可以吐。
“那你打算去哪里‘休息’?”盛世维加重了休息二字。
“海边吧,很久没去了。”男人瞥了眼挂在脖子上的银色饰物。
真的是,很久没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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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男人,很特殊的一个男人,沈恋恋注意这个男人已经有两个星期了。从他第一天走进这家泡泡龙快餐店的时候,她便不自觉地把目光投注于他的身上。
究竟有什么特殊的呢?先从他的外表说起吧,
他有一头很柔顺的黑发,不是太长,却也不是太短,刚好在肩膀以上一厘米左右的位置,服帖地披在颈上。棱角分明的面庞,直挺的鹰钩鼻,明明该是张极为男性化的面庞,却因为那过于妩媚的双眸和粉色玫瑰的双唇而破坏了整体效果。
他的眼眸和唇有多妩媚呢?套句古代的诗词就是“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
所以说,他的长相真的是很“怪”怪到任何人看到他的脸,非但不觉得奇怪,还养眼得不得了,巴不得多看上几眼。至少,整个餐馆中凡是雌性生物的,有一大票都盯着这个男人猛看。
另外,他很高,身高一米六八的她站在他的面前,居然还要仰视着来看他。所以,根据沈恋恋的初步估计,这个男人的身高起码应该在一米八五到一米九零之间。
外表说完了,就来说说他的穿着吧。
在这个以度假旅游为主的海边,大部分人都会穿得简单而随意,但是他却穿得颇为正式,虽然没有像穿西装那么夸张,但是白色的纯棉衬衫和卡其米长裤,还是让人觉得和快餐店有些格格不入。照她来看,他的穿着倒更像是在五星级的餐厅用餐而非在这类的快餐店。
然后,他每天中午的12点左右都会准时来到快餐店内,前后的误差绝对都在10分钟以内。每次点餐,都有顺序,星期一点1号餐、星期二点2号餐,以此类推。刚好泡泡龙快餐店推出的套餐一共只有7种,也算是满足了男人的要求。不过沈恋恋老在想,若是快餐店还有第8号套餐,不知道男人会怎么选择。
快餐选择好了,自然就是吃了。所谓的快餐,顾名思义,就是吃得快的餐。但是他却反其道而行之,每次用餐前,都会掏出纯白色的手帕反复地擦拭自己的双手,然后才拿起筷子吃。吃的时候,总是会不断地微微皱眉,像是在思索着什么,但却不会停下不吃。皱眉之后,他仍然会继续往下吃,直至把他所点的餐全部吃完。用“光溜溜”来形容他吃过的碗盘是再恰当不过的了。
在吃完之后,他又会掏出手帕擦拭起他的那双手。看得出,他似乎很爱护自己的双手,虽然男人做出那种动作显得有些女性化,但沈恋恋不得不承认,那双手,是她至今以来,看过的最性感的一双手。修长的手指,在微微的颤动中也能散发出那种让人迷醉的感觉。
因此,大家都在忍不住地猜测着男人的身份。依他的穿着来看,有人说是社会精英,大集团的高级干部;也有人说是艺术家,绘画、音乐之类的,所以才会如此爱惜自己的双手;更有人说是刚出道的偶像明星,并且打赌他以后一定会大红大紫。虽然猜测纷纷,但是却又没有一个人能够确定得了的。所以,男人的身份在餐馆中依然是个谜。
这样的男人自然不会只有她沈恋恋一个人注意,无论是餐馆用餐的客人还是餐馆本身的员工,都留意着男人。
“啊,好性感啊,每次他用餐的时候我都有种忍不住想要冲过去的冲动。”同样是餐馆服务生的周佳铃感叹地道。真没想到,在这样的快餐店内,也能碰上这样的男人。
“那好啊,等会儿他结账的时候你去收钱。”沈恋恋手拿着托盘夹在掖下,朝着男人的方向努了努嘴。虽然她也在注意这男人,但绝对不像周佳铃这样花痴,对她而言,因为有着三个足以被称为帅哥的死党存在,导致她对于男人的外貌不会有太大的感想。若要说对他有什么特别感触的话,大概就是他的那双手吧。什么样的人,会如此地爱惜自己的那双手呢。
“唉,如果有勇气的话早做了。”周佳铃不无感叹地道“恋恋,你又不是不知道,每次只要一靠近他,我就会双腿发软。”如果不是这样,她早就冲到男人身边闲话家常了,而非像现在这样只是远远地观望。有贼心没贼胆,这句话在她身上形容再恰当不过了。
于是乎男人一天天地来餐馆,看帅哥的人依然也一天天地看。
真是不明白,他为什么会坚持每天中午来这里吃饭,大概,是因为他喜欢吃餐馆的菜吧。
毕竟,这是惟一合理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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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7点,是泡泡龙快餐店4号分点开张的时间。只不过此刻,一道大惊小敝的叫声正响起在餐馆内。
“咦,老天!这一届的美食皇帝居然不是薛君尘。”周佳铃拿着最新的早报一脸吃惊地道。晴天霹雳啊,谁来告诉她这不是真的。
天,整个一个鬼叫!“佳铃,你喊得也太大声了!”揉了揉几乎要被震聋的耳朵,沈恋恋毫不淑女地翻了翻白眼。好在现在店才刚开门,还没什么生意。否则佳铃这样的喊声,足以让经理炒她鱿鱼。
“什么大声,那是因为你不知道”目光瞥到了已经向这里走来的经理,周佳铃缩了缩脖子,压低声音道:“你知道吗?薛君尘居然会不去参加美食皇帝的争霸赛,把皇帝的称号拱手让人。”简直是厨艺界爆炸性的新闻啊。
在中国的料理界,每隔五年便会有一个美食皇帝称号的争霸赛。这算得上是料理界最高层次的比赛,每年这个时候,都会有数以万计的人前来报名参加。通常是进行淘汰赛,直至选出最后胜出的那一人,再与上一届的美食皇帝比赛,以决定最终的结果。若是上一届的美食皇帝因故不能参加,便会自动取消其资格,由最后胜出者直接卫冕。
而上一届的美食皇帝薛君尘,5年前,以20岁的年纪夺得了该称号,是有史以来最年轻的夺魁者,其厨艺天赋,被誉为是50年难得一见的人材。不光擅长中式料理,西式的料理也同样拿手。凡是吃过他所烧的菜的人,没有一个不回味的。甚至有人放言,在全世界,能和薛君尘的厨艺相提并论的人,绝对不会超过5个。在料理界,他可以说是天才中的天才。
“不过就是个厨师,硬要说得像皇帝一样。”沈恋恋晃了一下头道。关于美食皇帝的争霸赛,本来她是一无所知,不过这几天因为佳铃的关注,所以她也才会略知一二。在她看来,比起美食皇帝这个称号,佳铃似乎更在意薛君尘这个人。
“什么厨师啊,薛君尘不光是厨艺出神入化,而且还是薛氏集团的继承人,光是集团之下的连锁酒店,就遍布亚洲了。”周佳铃一脸神往地道“而且据说他长得英俊潇洒,见过他的女人,没有一个不拜倒在他的西装裤之下的。”简直就是堪称完美的最佳人选,若是能让她见他一面,就算是让她少活几年都可以。
沈恋恋微一皱眉“小姐,你好像用词夸张了吧。”
“差不多啦,总之见过他的人都说他好看就是了。”
“是吗?”沈恋恋怀疑地瞥了瞥周佳铃手中的报纸,模糊的人头照片上打满了马赛克,实在很难想象这样的人会有多么好看“有他没打马赛克的照片吗?”她指了指报纸问道。
“有,三年前的报纸有,不过那份报纸已经成了绝版中的绝版了。”周佳铃说得不无感叹。
“三年前?绝版?”
“是啊,因为薛君尘很讨厌让自己的照片流入市场,所以凡是要印在发行刊物上的照片,都要在五官处打上马赛克。当时只有一家报社直接把没有处理过的照片印上了报纸,结果不到一个月,那家报社就宣布破产,而当时发行的那份报纸,也被薛氏大量地回收。”也是经此一役,别的报社杂志社才不敢再动什么手脚,毕竟没人想要跟自己过不去。
这也太夸张了点儿吧。
“真想不通,薛君尘怎么会无缘无故地不去参加美食争霸赛,若是他肯参加的话,这一届的美食皇帝也绝对会是他。”周佳铃搔了搔头合上报纸,口气中有着无限的遗憾“唔,如果我买了三年前的那份报纸就好了,就可以见识到薛君尘究竟是美到何种程度了。”极度后悔啊,当她事后想去买的时候,市面上还在流通的报纸已经全部被薛氏回收了。
沈恋恋莞尔一笑,脑海中不由得浮现出每天都准时来吃套餐的男人的脸。不知道,他和薛君尘相比,谁的长相会更胜一筹呢?
“劈啪!劈啪!”附近传来的鞭炮声让两人的对话暂时终止。
“怎么回事?”周佳铃和沈恋恋面面相觑。在海边,没什么人会一大早地放鞭炮,更何况现在也非过年时节,就更没有理由会听到鞭炮声了。
“我看我出去看一下吧。”沈恋恋挪动了一下脚步,刚想走出店门,便看见厨房的李大娘那圆滚滚的身子一滚一滚地滚到店内。
“不好了,旁边开了家新的快餐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