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九章 天下第一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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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呤玉脸上泛起一丝清澈的笑,高贵之气随着他的每一个动作和每一个细微表情,自然而然的流露出来,豪不做作!
有些人不需要掩饰,因为他的一颦一笑都是天作之合,就像天生的纯良美玉,不经过人刻意的雕琢,也能泛起清润的光泽,也许他就属于这种人!
“龙公子不想请我到那边坐坐吗?”楚呤玉轻轻笑语道,脸上散发出如同清晨曙光般明亮但却柔和的光芒。
“我正有此意,楚公子,请!”让他看到又怎样,唐凌你也太小瞧楚公子了,我敢肯定他绝对与你不是同一类人,走着瞧吧,我眉毛轻挑,斜扫了一眼等着看好戏的唐凌,跃过屏风,回到了乞丐帮里。
“这位是——”还没等我介绍,鹤风老顽童便一跃而起,仿佛屁股上被钉子扎了一下般直直地弹了起来。
“我的旧友,楚呤玉公子!”我得意的介绍道,不知道为何,楚呤玉站在我身边,成为我的朋友,似乎令我感到很自豪,很沾光似的。
鹤风立在原地,一动不动,呆呆的打量了他半晌!看起来有些滑稽!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鹤风本来就有些发福,个子也比较矮,因为整体感觉圆圆的,很像个球。
而楚呤玉则人高马大,估计是此时这店内最高的人了,于是,他一站到此处,马上有鹤立鸡群之感,加之身旁比他矮了一大截还圆滚滚的鹤风,因而,从我这个方向看过去,就显得十分有趣!
“鹤前辈,鹤前辈!”我走过去,轻轻拍了拍这个仍在发呆的老头儿,只见他突然放声大笑,两眼放光,指着楚呤玉问道:“你姓楚,与国君同姓!”
楚呤玉没有发话,只是点了点头,轻轻一揖,表示赞同。
其实,现在的江山是楚家的,我也早有耳闻,只是觉得那些离自己太远,根本没去细想而已,可是如今,听鹤老把这个提出来,心底也是疑问重重!
单看这楚呤玉自然流露的高贵之气,想必也是出身权贵,而且一年前,他还去锦绣山庄为慕容老夫人贺寿,被其当作贵宾一样款待,仔细想想,很令人怀疑呀!
那慕容家族来头不小呀,慕容老夫人的儿子可是当今权顷朝野的丞相,能够被慕容老夫人热情款待的人来头一定不小!
我还清清楚楚的记得,那日大部分宾客都是从皇都而来,难道,他是当今圣上的亲属,有没有可能是皇帝之子?
事情如果真如我想的这样,那么,这个朋友我是不应该结交了!身份差异太大,而且我不就是一社会最底层的劳动人民吗?
平日里,为了生活而不得不走南闯北、摸爬滚打,甚至去使诈骗钱,与他的身份简直相去甚远,而且我也不是一个喜欢攀龙附凤的人,这样的我,是不是永远不可能有像他一样身份尊贵的朋友?
此时的鹤风仍然呆呆的盯着楚呤玉,我敢保证之前从来没有哪一刻让他的双眼能够睁的如此之大!
因为从我第一眼见到鹤风开始,他就是微眯着眼的,虽然长了一幅略带童真的模样,可是他的双眼始终处于半眯起状态,现在看起来,才发现,原来他天生有一对牛眼,睁大了居然像铜铃!
这对铜铃眼终于在一眨不眨的情况之下,呆呆打量楚呤玉半晌后,恢复如初,他的脸上又出现了先前那幅有些天真可爱的顽童模样,仿佛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
而且更搞笑的是,他此刻居然从座位上离开,一声不吭的跑到隔壁的座位上去了。
“不好意思,楚公子,鹤老——”
“不好意思什么?可以看得出,鹤老是个性情中人,喜怒形于色,我倒是十分欣赏他!”楚呤玉脸上仍然挂着笑意,没有一丝一毫的伪装,他一举杯,对着座位上形形色色的灰头土脸的众人道:
“龙公子是我的旧友,今日有缘在这里和他以及大家相会,是我楚某的荣幸,我敬大家,这杯酒过后,我们大家就都是朋友了,如果他日,有什么地方用得上我楚呤玉的,尽管说,我感到荣幸之至!”
想不到这个高贵脱俗的雅人此刻却主动放下他的身份,与这群乌合之众打成了一片,当真出乎我的意料之外,先前我预测的是,他也许只会淡淡地与众人打过招呼后,便拂袖离去,原来,他这么有亲和力!
不过,此刻,更令我意外的事情发生了,这伙乞丐中的一个灰衣人走了过来,怎么来形容这个人呢,从头灰到脚,仿佛是从地洞里钻出来一般,连我看了都有忍不住退避一旁的欲望,哎,太邋遢了,走到我身边时,身上还隐隐泛起一丝酸臭味。
我并不是嫌弃谁,而是这人给人的感觉太不好,让人看到了他后,第一反应就是让开,那是不经过大脑而令身体直接产生的条件反射!
可是,当他走到楚呤玉身前时,高雅的楚公子居然站了起来,礼貌的一揖,丝毫没有退让的意思!
灰衣乞丐双手一揖报以一个令人呕吐的笑容,然后摊开双手,居然给了楚呤玉一个熊抱,注意,是一个熊抱!
所有人都看呆了,因为这个乞丐中的佼佼者不是一般独特,而是很独特,独特得令所有乞丐都不敢与其主动近距离混在一起,想想,连乞丐都不愿意靠他太近!
早在带领他们这一大帮子人上来抢座时,我就有所发现,这人两边的位子上居然是空的,当时,我就觉得应该有什么原因,然后略一仔细打量他的那幅尊容,便直接不想看他了!
而现在,他居然在众目睽睽之下给了我们高贵脱俗、光芒万丈的楚呤玉楚公子一个熊抱,这真是太令人震惊了,而且更令人想象不到的是,楚公子居然不退不让。
我都甚至怀疑这人身上的灰会不会污染楚公子身上的丝绸锦衣,然而,在灰衣乞丐一个熊抱过后,很难得的,还能在他脸上看到十分具有亲和力的笑,而且没有任何鄙夷的神态,完全发自内心丝毫也不做作的笑容。
“你快下去吧!把楚公子身上的锦衣都弄脏了!”身旁一个乞丐大声叫道。
“楚公子是我孙平今生的知已,很难得在这里能够再次遇到他,实在令人高兴呀!”
怎么,他们以前认识?这个高贵的公子和这个灰衣乞丐认识?世间还有如此匪夷所思的事情,都赶得上美男与野兽了!
“楚公子,这是?”我疑惑的看向楚呤玉,心里直泛嘀咕。
“来,坐这边!”楚呤玉居然把他拉到自己身旁坐下,所有人都睁大眼睛呆呆的看着这一幕,感觉像在看一出戏,一出精彩绝伦而又无法预测到下一步的绝世好戏!
“孙平今生没有什么知已,更没有什么朋友,因为我的这一幅尊容,大家都躲着我,讨厌我,没有一个人真正的、友善的对着我微笑过,只有楚公子!”
细细打量下,我估计孙平那一身灰并不是什么污物,而是因为某种旧疾留下的疮疤,就像白癫风一样在每一寸皮肤上漫延开来!
大家嫌弃他,就是因为这一身不同寻常的肤色,而他之所以用乞丐来武装自己,也许就是想隐藏自己的旧疾,用这过分肮脏的污物掩盖住自己的伤痕,使内心得到安慰,可是,他没想到的是,就连乞丐都嫌弃他!
在我看来,这天下间,最悲惨的事情并不是让所有人都恨他,而是让所有人都嫌弃他!
弃,这个字,是一种境界,一种大悲的境界!也许,这个人就扮演了这么一个角色,被人抛弃的角色,我把他简称为弃人!
这个天下第一弃人孙平其实还很年青,约莫二十岁左右,近距离仔细观察,我居然发现他除了这一身灰皮和一身肮脏的衣服外,五官其实还比较清俊,只是这满身灰把一切都掩埋掉了,埋藏在了滚滚尘埃中!
“我很想死,那时候的我,真的做出了这么一个决定,被所有人人遗弃,后来,在我准备跳河轻生时,楚公子出现了,一看到他一身白衣和高贵清雅的面孔,我顿时有些自惭形秽!
别拉着我,小心弄脏你的手,而且我的病是会传染的,当时,我凶狠的对着他吼叫道,可是,他丝毫不愿意放开他的手!
而且我清楚的看到他身边站了很多人,似乎是保护他的,那些人纷纷拉着楚公子,生怕一个闪失,他会出现意外,由此可见,他的身份一定是异常尊贵的!”
孙平停了停,打量了一下这些齐刷刷向他扫射过来或怀疑、或厌恶、或鄙夷的眼神后,豪无畏惧的继续说道:“楚公子始终没有放下我,没有任我轻生,他只是告诉我,总有一天,他会医好我,希望我有尊严的活着,活出个人样,让他看看,不要令他看不起我!”
“我一定会医好你的!”楚呤玉轻轻拍了拍孙平布满灰尘的手,自信满满的安慰道,丝毫不避讳他那令人生畏的肤色!(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www.qidian.com,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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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正有此意,楚公子,请!”让他看到又怎样,唐凌你也太小瞧楚公子了,我敢肯定他绝对与你不是同一类人,走着瞧吧,我眉毛轻挑,斜扫了一眼等着看好戏的唐凌,跃过屏风,回到了乞丐帮里。
“这位是——”还没等我介绍,鹤风老顽童便一跃而起,仿佛屁股上被钉子扎了一下般直直地弹了起来。
“我的旧友,楚呤玉公子!”我得意的介绍道,不知道为何,楚呤玉站在我身边,成为我的朋友,似乎令我感到很自豪,很沾光似的。
鹤风立在原地,一动不动,呆呆的打量了他半晌!看起来有些滑稽!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鹤风本来就有些发福,个子也比较矮,因为整体感觉圆圆的,很像个球。
而楚呤玉则人高马大,估计是此时这店内最高的人了,于是,他一站到此处,马上有鹤立鸡群之感,加之身旁比他矮了一大截还圆滚滚的鹤风,因而,从我这个方向看过去,就显得十分有趣!
“鹤前辈,鹤前辈!”我走过去,轻轻拍了拍这个仍在发呆的老头儿,只见他突然放声大笑,两眼放光,指着楚呤玉问道:“你姓楚,与国君同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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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看这楚呤玉自然流露的高贵之气,想必也是出身权贵,而且一年前,他还去锦绣山庄为慕容老夫人贺寿,被其当作贵宾一样款待,仔细想想,很令人怀疑呀!
那慕容家族来头不小呀,慕容老夫人的儿子可是当今权顷朝野的丞相,能够被慕容老夫人热情款待的人来头一定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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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的鹤风仍然呆呆的盯着楚呤玉,我敢保证之前从来没有哪一刻让他的双眼能够睁的如此之大!
因为从我第一眼见到鹤风开始,他就是微眯着眼的,虽然长了一幅略带童真的模样,可是他的双眼始终处于半眯起状态,现在看起来,才发现,原来他天生有一对牛眼,睁大了居然像铜铃!
这对铜铃眼终于在一眨不眨的情况之下,呆呆打量楚呤玉半晌后,恢复如初,他的脸上又出现了先前那幅有些天真可爱的顽童模样,仿佛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
而且更搞笑的是,他此刻居然从座位上离开,一声不吭的跑到隔壁的座位上去了。
“不好意思,楚公子,鹤老——”
“不好意思什么?可以看得出,鹤老是个性情中人,喜怒形于色,我倒是十分欣赏他!”楚呤玉脸上仍然挂着笑意,没有一丝一毫的伪装,他一举杯,对着座位上形形色色的灰头土脸的众人道:
“龙公子是我的旧友,今日有缘在这里和他以及大家相会,是我楚某的荣幸,我敬大家,这杯酒过后,我们大家就都是朋友了,如果他日,有什么地方用得上我楚呤玉的,尽管说,我感到荣幸之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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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此刻,更令我意外的事情发生了,这伙乞丐中的一个灰衣人走了过来,怎么来形容这个人呢,从头灰到脚,仿佛是从地洞里钻出来一般,连我看了都有忍不住退避一旁的欲望,哎,太邋遢了,走到我身边时,身上还隐隐泛起一丝酸臭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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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都甚至怀疑这人身上的灰会不会污染楚公子身上的丝绸锦衣,然而,在灰衣乞丐一个熊抱过后,很难得的,还能在他脸上看到十分具有亲和力的笑,而且没有任何鄙夷的神态,完全发自内心丝毫也不做作的笑容。
“你快下去吧!把楚公子身上的锦衣都弄脏了!”身旁一个乞丐大声叫道。
“楚公子是我孙平今生的知已,很难得在这里能够再次遇到他,实在令人高兴呀!”
怎么,他们以前认识?这个高贵的公子和这个灰衣乞丐认识?世间还有如此匪夷所思的事情,都赶得上美男与野兽了!
“楚公子,这是?”我疑惑的看向楚呤玉,心里直泛嘀咕。
“来,坐这边!”楚呤玉居然把他拉到自己身旁坐下,所有人都睁大眼睛呆呆的看着这一幕,感觉像在看一出戏,一出精彩绝伦而又无法预测到下一步的绝世好戏!
“孙平今生没有什么知已,更没有什么朋友,因为我的这一幅尊容,大家都躲着我,讨厌我,没有一个人真正的、友善的对着我微笑过,只有楚公子!”
细细打量下,我估计孙平那一身灰并不是什么污物,而是因为某种旧疾留下的疮疤,就像白癫风一样在每一寸皮肤上漫延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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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来,这天下间,最悲惨的事情并不是让所有人都恨他,而是让所有人都嫌弃他!
弃,这个字,是一种境界,一种大悲的境界!也许,这个人就扮演了这么一个角色,被人抛弃的角色,我把他简称为弃人!
这个天下第一弃人孙平其实还很年青,约莫二十岁左右,近距离仔细观察,我居然发现他除了这一身灰皮和一身肮脏的衣服外,五官其实还比较清俊,只是这满身灰把一切都掩埋掉了,埋藏在了滚滚尘埃中!
“我很想死,那时候的我,真的做出了这么一个决定,被所有人人遗弃,后来,在我准备跳河轻生时,楚公子出现了,一看到他一身白衣和高贵清雅的面孔,我顿时有些自惭形秽!
别拉着我,小心弄脏你的手,而且我的病是会传染的,当时,我凶狠的对着他吼叫道,可是,他丝毫不愿意放开他的手!
而且我清楚的看到他身边站了很多人,似乎是保护他的,那些人纷纷拉着楚公子,生怕一个闪失,他会出现意外,由此可见,他的身份一定是异常尊贵的!”
孙平停了停,打量了一下这些齐刷刷向他扫射过来或怀疑、或厌恶、或鄙夷的眼神后,豪无畏惧的继续说道:“楚公子始终没有放下我,没有任我轻生,他只是告诉我,总有一天,他会医好我,希望我有尊严的活着,活出个人样,让他看看,不要令他看不起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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