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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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打冷镇。
小镇的名字很奇怪,远远观望倒没什么特别,几进旧屋顶着一块匾额,歪歪斜斜地堆着三个字,远远地罩着层寒气,让人不觉得全身发冷。有相士说过,因为小镇处九州太极八门中的“死”门位置,所以一直起来都透着邪寒之气,镇上的人也都因此迁到了镇外。于是乎,小镇外成就了繁华一片,镇内却是荒芜丛生。
只是这镇内有一片很好的梨花,无人浇灌也在荒漠中追凭四季开开落落。也许,小镇以前叫梨花镇,也许叫冰尘雪落。
乔菲菲是从薄雾中走出来的,半闭的眼睛里还夹着惺松睡意,眉宇间却尽是幽怨。一头青丝如青烟淡雾般,在氤氲的水气中化开了,伴着梨花点点,双眸秋波亦恍惚荡漾。
“菲菲,你又把兵器落下了,我说过多少回了”身后悄然出现的,是一位长衫如雾的青年男子,之所以说“长衫如雾”是因为他衣服的颜色太奇怪,很薄,半透明,颜色也不均匀,但是看起来却很结实。
乔菲菲淡淡地看了青年男子一眼,除了一脸幽怨,什么也没有。乔菲菲称这个青年人作“师父”当然这是指心情好的时候。平时她对他是直呼其名的,譬如,沈如风。乔菲菲并不喜欢走江湖,只是她愿意跟师父这样一位俊雅的男子过一生罢了。菲菲是简单的女子,所以,想过一些简单的生活。例如,跟心仪的男子生几个孩子,在偏远的小镇上开间茶肆,种种梨花。
所以,乔菲菲很喜欢这个小镇,理想的小镇。但是,这一次,他们绝不可能是来种梨花的。
马蹄声已经响了四阵,也就是说,已经有四批人来到了这个小镇。按理来说,应该会让小镇变得更加热闹,可是相反地,迎来的却是更多的死寂。数百余众没有选择住进繁华镇外,而是选择住在满是残垣尘土的镇内。他们当中有的人已经守在镇内三天,这三天,比往常任何时候都平静。
梨花林里又响起了马蹄声,急如暴风骤雨般砸在沙石路上,尘土飞扬。
乔菲菲与沈如风相互看了一眼,谁也没作声。迎面来的白马突然希律律地抬起蹶子来了个侧身,停了下来。
“姑娘,江湖人办事,天黑后不要出来,以免殃及无辜。”马上的那人白衣胜雪,英气逼人,神色间却显出几分少年人罕见的煞气。“在下青山寨鬼寮雪里剑洪畅。”白衣少年自鬼使神差地报了个家门。
乔菲菲歪着头一脸茫然地望他,装作懂非懂。
那自称洪畅的少年稍稍一愣,随即微微一笑,说:“对不起,在下一时没有想起姑娘不是江湖中人,告辞。”微笑果然如雪一样干净,但阴沉更甚。从头到尾,他也没有看沈如风一眼。
沈如风的表情不好看,虽然对方言语尚算大方得体,但复杂的神色却可以参出二三。至少洪畅已经知道了乔菲菲的身份。
雪里剑,这三个字,负在一位初出江湖的少年身上,是沉重的。
二
群豪在镇中聚会,为什么?因为这里有床有被又不扰民,还有瓦遮头。对于江湖中人来说,是奢侈;但是对于洪畅来说,是折磨。穷乡僻壤没好酒没鲜肉还没有好女人。好酒可以带,好肉可以买,但是好女人,这里没有!
洪畅抬起右手,轻轻地擦拭着长剑,细细的血珠从剑刃上游了下来,映着他淡得让人无法察觉的笑容。他的装扮再雪白,他的剑上也还染着血;他的笑再蛊惑,他的手上也还缠着噬魂的亡灵:有时候,微笑与残念是不相悖的。
他就是一边微笑,一边想起了梨花带雾中的乔菲菲,虽不知是不是洪畅眼中的好女人,但至少是美女人,说是尤物也不为过。
只是那让人梦魂神萦的容颜,在记忆里为何如此熟悉?
寒山隔着小镇,济济数百余人劳尘奔波,不远千里来到这里究竟是为了什么?这个问题,沈如风知道的很清楚。二十五岁就名满江湖的“天机生”怎么会连这种小事都猜不透。又或者,全世界只有乔菲菲一个人被蒙在鼓里。
沈如风有很多东西不想告诉乔菲菲,因为有些事情不知道要比知道来得幸福。
十五年前,他来过打冷镇,见过一个叫铁少的青年男子,那时候,他才十三岁。铁少是江南世家铁旗门的继承人,但是在沈如风见到他时,铁旗门已殁,只剩下苟且奔逃的他。曾经英挺不凡的少年变得目光呆滞,神情麻木,他口中喃喃地说着:“公孙锦,公孙锦,非烟,非烟”然后把手里半大的婴儿递给了沈如风。
“我女儿,铁菲,我女儿”铁少木讷地说,然后继续念叨着:“非烟,非烟”然后离去。沈如风施展轻功追赶,却是无果。
从此,铁菲,不,乔菲菲就跟着他过日子。
后来在瑜锦洞天里修炼时才从师父的手稿子读到了“公孙非烟”这个名字。公孙非烟,公孙传人,擅医专毒,美不可方物,毒不可一世,后嫁铁旗门传人铁少为妻,夫贤妇恭,天作良缘。生有一女,名菲。后来听说她改嫁了青山寨的寨主洪昆。但是,只是传闻,无人得见。
乔菲菲就是铁菲。
沈如风记得铁少把乔菲菲递给他的时候,乔菲身上就裹着三尺颜色如雾的布,公孙锦。公孙锦是一件宝物,因为它太耳熟能详,所以不会轻易易主,毕竟这样一块布,只有强者才配拥有,以前是公孙非烟,后来是铁少,再后来是沈如风。公孙锦刀枪不入,百刃不伤,所以拥有它的人,弱者变强,强者愈强。
但是,公孙锦易主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因为它只认姻亲与嫡亲。它嗅得出血的味道。
“公孙锦,终究还是菲菲的。”沈如风叹了一口气。
说到菲菲,他忍不住向对面的房间看了一眼,灯火通明,却空无人杳。
乔菲是直接跑进洪畅的房间的,因为她好奇。
她叫他“洪哥哥”叫完之后从袖中打出三枚透骨钉。洪畅抬起袖子想拂开它,蓦地发现透骨钉上牵着三根细细的天蚕丝,在乔菲双手的摆弄下,飘若游鱼。就在洪畅抬袖之际,身边寒光交错,竟被她撕下一大片袖子。如若不是衣服宽松,撕下来的,只怕不是一块皮肉那么简单。
“姑娘好身手。”洪畅笑了,眼睛里却浮起了一层冷霜。他将长剑换到右手,左手从雪白的长衫下露了出来,白皙得有些刺眼。他准备拔剑,然后会怎么样,抓住面前这缕香魂,尽情折磨?他麻木地抽了抽嘴角,笑容定住了。
一股莫名的恨意涌上了心头,本来要拔剑的手往回缩了缩,不舍得,还是觉得罪恶?洪畅有些气恼,为什么会对着乔菲有罪恶感呢?以前他进出慕容府的大院与慕容家的三夫人在后院私通也不曾介怀;三年前,他奸杀了莫云堂的堂主,也从未动容;二十几年来,他飘荡于酒馆妓院也依然觉得自己纯净如雪,但是,此刻看到乔菲菲的笑,他突然感到了自己的污秽不堪。这种感觉,似曾相识。
“这么多人来一个山野小镇,难道是游山玩水?”乔菲忽然收招,站在门口看着他,看得他无所适从。
洪畅缓了缓神,说:“来游山玩水的,只有我一人而已。”
“是么?”乔菲菲莞尔一笑,说“洪哥哥,我怎么就觉得你更加神秘?不知道为什么,我看见你之后就觉得很好奇,也不知为什么,我的长鞭就想揍揍你。”她说得那么平常,让洪畅不生气都不行。
洪畅只当自己在听天书,半晌才说:“好吧,你说要怎么玩?”
乔菲菲从腰间解下长鞭,说:“陪你走三十招,三十招后,你要是没沾到我的衣裳,我问什么,你就要答什么?”话音味落,突然抓出了长鞭的另一端,在空中做了一个套。轻轻挥动两下,如漫天白蛇乱舞,破空之时却无衣袂之声。诡异的鞭法。
洪畅避之不及,忽将长剑抛向长鞭,就在乔菲菲收腕回力之时,在长鞭缠绕中拔出了长剑。他用了右手!人人都知道洪畅向来都只用左手剑,死在那只左手剑下的人不计其数,没想到他的右手更快更狠。
洪畅反手一刺,如电石火光,铮然一声,刺在鞭柄上,乔菲菲手腕一麻,差点丢了兵器。
乔菲菲的鞭法讲的是一个“飘”字,起落十分简洁,真正做到了无刚无柔,逍遥若仙,但乔菲菲平时懒于练习,除了借着身体轻巧,几乎没有任何优势;洪畅的剑法以阴柔为长,讲求一个“游”字,来去自如,宛转如虹,但却招招狠辣,出手无情。如果跟洪畅正式比斗,三十招之内必败无疑。值得暗幸的是,洪畅对乔菲菲根本没有杀意。惊悚之后,只是觉得有趣。
“一招了!”洪畅恢复了笑容。
“哼!”乔菲菲不屑一顾。
“哼是什么意思?”洪畅第一次在出剑的时候跟人聊天,感觉很奇妙。
“哼就是哼。”乔菲菲锁住洪畅的剑势答了一句。但随之而来的是更快的攻势,霎时间银虹白蛟混为一体,原来昏黄的小屋宛如身处白昼。两人游斗了近二十回合,乔菲菲有些气喘。由于沈如风的娇惯,任性的她与真正的高手拆招到底是相差太远。
“臭丫头,看我把你奸了又杀,杀了再奸,然后卖了妓院里去。”洪畅开始威胁她。
“哼!”乔菲菲突然全身微缩,做了一个前跃,却借势跳出了圈子,身后不知什么时候站了一人,面上温文如玉,眼中却寒光逼人。
“菲菲”来人正是沈如风。
“是,师父。”乔菲装乖“那个嗯,师父,我已经查出这群牛鬼蛇神都是冲你的公孙锦来的,你可千万要小心小心再小心,我,乔菲,会为你上刀山下油锅,千刀万剐,死而后已。”
她的话还没说完,沈如风和洪畅都是满头大汗。沈如风是害怕乔菲这招“装乌龟,装孙子”洪畅却是想不到“天机生”会是这么一个青年男子。
“我们走。”沈如风心烦意乱。
“啊?就走啊,菲菲还”她本来要说还没尽兴,但想到自己确实不是洪畅的对手,不觉把话转了个弯“师父,是不是事情一完,我们就可以成亲?”
沈如风如临大敌,想立即爬出门口吐完五升血之后自刎江边,他冷冷地说:“走!”
乔菲菲做了个鬼脸,乖乖地跟在身后,忽然回过头来对洪畅说了一句话:“你的一个眼神,我就知道你要做什么。男人的眼睛,不能太明亮,容易真情流露。”
她是鬼。一定是。洪畅咬了咬牙。
三
“你的一个眼神,我就知道你要做什么。”
许多年以前也有一个女人说过这样一句话,跟乔菲一样的笑容,清澈如朗月。唯一不同的是,他跟她隔着一座铁牢,他在里,她在外。
他恨那个女人。
“少主,外边的人打起来了。”手下来报。
“让他们打吧,他们打成什么样子都没用,因为就算所有的污合之众都加起来,也敌不过‘天机生’这三个字。”
“你已经见过他?”说话的是青山寨的总管王统。
“算是吧。”洪畅从桌上拿起一卷画,展开来。画中人儿似笑非笑,眼光流转,渺如秋波。与乔菲菲何其相似。
王统脸色稍变。
“我今天兴致好,说段故事给你听。”洪畅喝了口茶,淡然地说“有一叫做洪畅的小孩,从小就没了母亲,父亲是暴戾的人”他说着自己的事,仿佛是在说一段茶前饭后的余兴段子。身边的侍从不觉地露出了惧色。
是的,洪畅从小说没有母亲,与其说是没有,不如说是不愿认他。洪畅的母亲是一代女侠,天赋异禀,是武林中难得一见的武学奇才,只是她错信了洪畅的父亲洪昆,才铸成千古遗恨。无论怎么说,洪畅的母亲都是一个单纯的女子,她曾经妄想在洪昆那里得到幸福,但是她没有,她试着用真心对待他,却换来无尽的悔泪。
洪昆有一座山寨,叫青山寨,他发誓要娶一名天下无双的山寨夫人,才想起来江湖上有洪畅的母亲这么一号人物。洪昆不是什么光明正大的人,他一直在伪装自己,装君子,装好人,但是却又怕洪畅的母亲在知道他是山贼时会离开他,不是因为失去所有,而是怕在兄弟面前没面子。
那一夜,洪昆变回了禽兽,用迷香把女侠迷倒之后,奸污了她。
洪畅出生的那天起,便没了母亲,因为女侠不愿意生下他,却又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她被洪昆关在铁牢里,就像被关着的用来接种的猪。
难产,可能也注定了洪畅的命运坎坷。洪昆用长剑剖开了妻子的肚子,取出了奄奄一息的孩子。取名叫畅,快意恩仇,畅绝人生。洪畅的母亲是在悲痛与血泪中虚脱而死,临死时,她说,她后悔为洪昆生这个孩子,因为他将是人间灾星。
洪畅好像是第一次对兄弟们说这些话,平静得有些不可思议。
王统更是冒出一头冷汗,谁也不知道那个半死不活的孩子会变成什么样,也许,洪畅的内心比外表还要可怕。
但是洪畅笑了,他对王统说:“我不知道该恨谁,那时”
洪畅在铁牢里喝着狼血长大了,他的童年就是在铁牢里度过的,陪他的有教他武功的高僧,有教他习字的先生,有抓来陪他玩耍的“小伙伴”但是这些人最后的结果都是死。洪畅就像是野兽,什么时候都可能反咬人一口,足以毙命。
外边都传闻说青山寨里有个吃人的妖怪,嗜血成狂。
洪畅七岁那年,铁牢里进来一个女人,那女人是那么微笑着进来的,面对着洪畅,没有一丝惧意。那种笑容很淡,把眉目间的睿智隐藏得很好。
女人说:“我叫非烟,你以后可以这么叫我。”
如梦非烟,笑语菲颜。女人的名子很美,人也很美。她的话不多,对待洪畅也是极其宽厚的。只是,她没有像以往的任何人教他武功,求他读书,她仅仅陪他静静地呆着,把日子渲染得平静美好。
非烟也许是唯一一个走出铁牢的人。她临走时,洪昆来接她。她的回过头来,眼中笑意盈盈却余有泪光。两人这么对视着,一个在里,一个在外。
洪畅突然间有了恨意,似乎母亲就是她害死的,似乎父亲就是她迷惑的。直到他走出铁牢,他还是那么恨她,再或者,他是恨她抛弃了他。他学会了笑,只是因为她看着他时,都在笑,起初发现那种笑很容易,后来才发现,对于他来说,笑,是最可怕的。
非烟来了没多久就死了,谁也不明白她是怎么死的,没有伤口,也没有中毒的现象,就像烟花灿烂之后,什么也没留下。
不过洪畅记得非烟死前来看过他,两人什么也没说,只是相互拥抱,如母子般亲昵。
良久,非烟为他披上了三尺红绫,说是为了吉祥。
洪畅看着王统十分复杂的脸,忽然笑了:“王总管,有时候我觉得你有些像非烟,有些像,不,是十分像吧。”
王统擦了擦汗,摇了摇头。
洪畅不看他,自言自语地说:“要得到公孙锦,就得先得到铁少的女儿,乔菲菲。”一语未毕,王统的汗水又山洪暴发般流下来。
四
外边果然很乱,几千余众扭打成了一团,有帮派械斗,有自己窝里斗的,也有不动手只动嘴的,每个人的脸上都写着“凶”字,情形却有些好笑。
沈如风和乔菲被围在整个小镇的中央广场,四周是梨花满树。沈如风的表情很沉静,乔菲却是一脸哀怨。
“沈如风。”菲菲咬咬牙。
沈如风竟然装作没听见,自顾自地说:“菲菲,这种情形,我们还是先走为妙。”
“沈如风。”乔菲的声音有点怒意。
“正式场合,你还是叫我师父的好。”沈如风没有表情。
“你是在跟我划清界限?”乔菲开始关火。
“我本来就是你的师父,有什么不对?”沈如风努力保持着平静。
乔菲忽然移动了身影,长鞭乱舞,卷得人影乱飞,洪畅只看见各式各样的人被她扔出了场外,有老有少,有僧有俗。乔菲一脸悲愤,似是受到了莫大的羞辱。遭到了突袭的人群有了同仇敌忾的意识,把乔菲逼到了死角,乔菲面无惧色,越杀越勇,鞭法掌法全都乱了套,一看就知道在赌气。
突然两道,不,是三道人影同时闪了出来,直奔乔菲,沈如风跟洪畅在空中换了一眼,竟想也没想就拼了一掌。另一个人格开了袭向乔菲的兵器,长袖一卷,刀、剑、锤、链掉了一地。这人身材高大,三十四五的模样,目光如炬,表情刚毅。
是王统。
乔菲菲噘起嘴,一脸不满:“你是谁,你也来管我?”
王统伸出右手中指虚空一点,乔菲还没看清是怎么回事,就倒了下去,口中还大叫着:“你是谁啊,你哑了,阴险卑鄙。”
王统说:“丫头,不要你说话的时候,你最好不要出声。”抬手如老鹰抓小鸡般把她提在了手里。
乔菲偏不依,继续大叫:“死老头,大妖怪,放我下来谁来救我,我就把公孙锦送给他,还加十两黄金作路费。”事情到了这个地步,菲菲仍不叫沈如风的名字,足见她生气的程度。
沈如风心中一急,拆了两招转身想走,却被洪畅拦住了:“天机生,不要东张西望,我在这里。”
沈如风说:“你要动手什么时候都可以,我先把菲菲救回来。”他左手划了个圈,人又从圈子里窜了出去。
“话不是那么说的,谁都知道,公孙锦是认血不认人的,除了你,这天底下多的是人想得到乔菲,不要装清高了!”洪畅明知不是沈如风的对手,却硬生生地把他压了下来。
“死老头,怪老头,疯子,王八蛋”乔菲一边听着耳边的风声,一边闭着眼睛乱骂一气。
“你骂完了没有,没有人要的臭丫头!”王统把她扔在草地上,方圆几十里没有人烟,看样子他自己也不知道跑了多远。
“你杀了我吧,反正我没有人要。”乔菲心一横,脖子一伸。
王统啐了一口,骂道:“胡闹,没出息,不过就是为了个男人吗?”
“是啊,我没出息,你杀了我吧。”脖子伸得更长。
王统干脆不理她。
乔菲见没人理会她,只好坐在一旁独自伤心,半晌,突然呜呜咽咽地哭起来。
事实上,的确是沈如风惹她不开心。
乔菲从小跟沈如风在一起,起初也是妹妹对哥哥的感情,但是随着年龄渐长,豆蔻花开,那份情愫已不是用哥哥妹妹就可以解释得清。换作谁也无法把从小就抱过自己,为自己洗过澡,换过衣裳的陌生男子,当哥哥,更何况那个是沈如风。
当乔菲初次女红花落时,沈如风眼中的慌乱与脸上的绯红绝不亚于菲菲自己。
有些事情是属于两个人的,她是真的想一生一世跟着他,但他却只愿意把她当妹妹。要找理由,可以找出很多:如果说沈如风是怕江湖人嘲笑他娶乔菲只是为了得到公孙锦也还罢了,因为他“天机生”三个字,绝对可以当之无愧作为被公孙锦选择的人,坦然地生活;如果说,他不喜欢菲菲,不可能,对于沈如风来说,菲菲简直就是他的命;如果说是因为师徒结合有违伦常,那更无所谓,因为乔菲根本没有经过入室弟子的洗礼,更何况,江湖上根本没有人知道两人是什么关系。
是为什么?
菲菲不明白。
菲菲只是想跟心爱的人在梨花飘飞的小镇过些平静如水的日子,这样,都不行。
每当菲菲说要做沈如风的妻子时,迎来的不是惊讶与狂喜,而是死一般的沉默,然后听见沈如风很小心地说:“我是你的师父”
一次又一次,乔菲觉得累。
到底这是菲菲的死结,还是沈如风的。
沈如风心里很乱,所以招招狠毒。
他很清楚乔菲在自己心目中的位置,并不是朝夕相对,相濡以沫,这几个字就能说得清的。他何尝不想菲菲做自己的妻子,若是不想,就不会年近而立却不动女色了,男人守身如玉,无非是两种,一种是对女人没兴趣,第二种是只对某一个女人有兴趣。
沈如风担心的有两件事。
一是乔菲太小,论年龄,她小了整整十三岁,到她十八年华的时候,沈如风也许已过而立,心境已迁,再或者,菲菲可以找到自己更喜欢的人。
二是,沈如风根本就没有公孙锦。
铁少给的那块,只是遗书,真正的公孙锦已经下落不明,沈如风对天下甚至于对乔菲撒了这么大一个谎,只是为了稳住局面,因为,只要“公孙锦”在他这儿,菲菲就是安全的,拥有公孙锦的那个人也就会安全。
可是真正的公孙锦在哪里?
“篷!”洪畅挨了一掌,身子飞出了六七丈。
沈如风的脸上头一次露出了不快:“我没时间跟你耗。”
洪畅翻身站起来,擦了擦嘴边的血,笑道:“你杀了我,杀了我之后,谁也不会知道乔菲菲去了哪里。”
沈如风脸色变了又变,说:“别忘了我是‘天机生’,世上没什么事可以瞒得了我。”
洪畅刺出一剑说:“尽管试试,我的手下可不喜欢按天机行事。”
沈如风端住他的剑托,劈空一掌,洪畅已人血肉模糊。
“菲菲在哪里?”沈如风的声音不再冷静。
洪畅笑着,懒懒地说:“不知道,不过没有我的命令,我的兄弟们是不会动她的,不过,她是我的,公孙锦,也会是我的。”
“砰!”洪畅像断了线的风筝般飘了出去。沈如风总算手下留情,没把洪畅打成死尸。
五
没有人想到沈如风会把洪畅打成这样。
洪畅懒懒地被人抬到乔菲菲面前,笑着说:“你看你师父,比我还狠毒。”他说这句话的时候笑得很温暖。
乔菲菲直直地看着沈如风,沈如风却两眼冒火瞪着洪畅,简直像个嫉妒得发狂的丈夫。
王统只有摇头的份。
“菲菲”头一次发现沈如风的语气也有那么可怜的时候。
乔菲咬了咬牙,对王统说:“老头子,我不想见到这个人。”
王统偷笑着关了门,仓皇之中,沈如风看见洪畅神气地眨眼睛。他差点以为洪畅被打成这样子是早有预谋的。
“菲菲姑娘,你喜欢哪种死法?先奸后杀,还是先杀后奸哎呀,痛痛痛痛,王总管,你能不能轻一点”
“对不起,少主,皮肉伤是这样。”王统一本正经。
沈如风就坐在对面的树下,呆呆地看着屋里的情形。
乔菲站在窗边,有些失神。清醒过来,居然无言地拉上了窗帘。细密的烛光,均匀地洒在了沈如风的脸上,像爬满了实体化了的忧伤。
“少主已经睡了,应该说,少主很久没有像今天那么安睡了。”王统一边说一边擦干手。
“哦?”乔菲似乎没有听。她的注意力全都放在了窗外的沈如风身上。
“外边风大,为什么不叫他进来呢?”
“他是我师父,没问题。”乔菲赌气坐在床边。但没坐多久,又忍不住掀开帘子张望。四目相对,不觉得气上心头,索性又把帘子放下了。
这么来来回回地翻了几回,沈如风不但没了睡意,眼睛还越发明亮。乔菲就越发气鼓鼓地。
“菲菲”王统搓了搓手,想说点什么,但是话到嘴边,突然变了“我出去看看周围的情况。”
“啊?这么晚?”乔菲觉得这位老伯有点神经质。
王统呆了一下,开门出去了。
暗夜里只剩下两人大眼瞪小眼。
“菲菲,我想出去走走,你扶我。”洪畅突然直直地坐起来,僵硬着两条手,像尸变似的。
乔菲吓了一大跳,还没等反应过来,有人已经旋风般冲了进来,说:“我来扶。”就看见沈如风挟着洪畅飞也似的跑出去了。
沈如风彻底地失态了
沈如风把洪畅随随便便地往草丛里一扔,洪畅却忍不住笑了:“我还真没想到你生气起来像个没有吃到冰糖葫芦的五岁孩童。”
沈如风负手而立,说:“不劳你费心。”
洪畅突然说:“我是真的喜欢菲菲的,乔菲菲,或者是铁菲。”
沈如风说:“你别装了,我和菲菲身上根本就没有公孙锦,你得到了菲菲又能怎么样?”
洪畅沉默了一会,说:“我知道。真正的公孙锦已经在洪昆那儿了,连同非烟一起。”
“你认识公孙非烟。”
“这不奇怪,有人想得到公孙锦,就必须得到非烟,如同我要得到公孙锦,首先想到的是乔菲菲。但是对我而言,菲菲与公孙锦是两回事,因为真正的公孙锦在洪昆那。”洪畅冷冷地说。
“洪昆不是你爹吗?”沈如风奇道。
“不是。没有父母愿意把孩子丢在笼子里跟一群狼养在一起的。”洪畅咬牙切齿,眼睛里突然升出一丝寒意“从我懂事开始,唯一有愿望就是杀了他。”笑了笑,露出一排阴森森的牙。
“如果可以真的找回公孙锦,我想我可以帮你,因为菲菲一定会是我的妻子。”沈如风说。
“想通了?”
“早该想通了。”
六
但是,乔菲菲失踪了。
没有任何预兆,整个人就像被什么东西吸走了似的。
三个男人对着凌乱的屋子呆了。
王统的脸上突然流出了汗,起初还只是汗珠,到了后来就成了大汗淋淋。“公孙锦必须用主人的血来祭的,因为它吸了很多人的血,它才会如雾似烟,颜色奇特。如果是一般的高手遇上乔菲菲应该不是什么问题,但是如果”
“洪昆!”三个人的脸色一变,随即化成了沉默。
三条人影在刹那间化成了光,闪了出去。洪畅的心突突乱跳,整个人陷入了混乱当中,记起那个叫非烟的女人离开他时,他也是这样的心情,他记起她走的那一晚,天井中掉落了很多梨花,零零落落,瞬息间残破。乔菲菲的脸,也在思绪中骤然粉碎。他捂住了心脏。
乔菲非果然在洪昆那儿,非但没有受罪,而且过得很舒服。有最爱吃的桂花糕,也有最喜欢的鹦鹉解闷。唯一不好的是,不管她走哪里都的一大堆人跟着,最讨厌的是,各种兵器的叮当声,让她觉得很煞风景。
每天陪着她的是个怪老头,看样子好像不太老,但是目光却很凶,别人都叫他洪老爷子。
对,他就是洪昆。
洪昆似乎已经忘记自己是怎么对待自己的儿子了,他很怀念曾经有一个儿子的日子,至少觉得充实,现在儿子出走后,整个青山寨就成了一滩死水,大家都怕他,都不敢靠近他。
他抓来这个小女孩,本来是想占为己有的,因为她有非烟的血统,但是想了想,他要把她连同公孙锦一起交给自己唯一的儿子。
乔菲听到这个消息时觉得好笑极了,却怎么也笑不出来。
她渐渐听说了一些关于自己的父母的故事,中间夹杂着些关于洪畅的记忆,按理来说,她应该很怕这个老头,但是相反,她不但不怕,反而很瞧不起他。这一点,让洪昆感到有些意外,别说洪昆,就算她自己也觉得很奇怪。
但是,当知道公孙锦在洪昆那儿时,乔菲突然冒了一身冷汗。
如果就这样让沈如风和洪畅来救她的话,无论是谁都可能会死。
不祥。
可是,也许,身为青山寨少主的洪畅会接受父亲的“礼物”也说不定。乔菲菲看见了自己眼中的残影,自己最不想见到的
那一夜,她梦见洪畅的雪里剑刺进了沈如风的胸膛,沈如风寂寂地站着,然后傻傻地回过头来,朝她笑:“菲菲,你不是一直很想看到我的心吗?我给你看”她看见沈如风不慌不忙地在破裂的破口中掏啊掏,却什么也掏不到。
“你别掏了别掏了,我相信你,我知道如风哥哥一直都疼菲菲的!”菲菲扑上前去阻止。但是怎么也动不了。
“不,菲菲,今天你一定要看,要看,我的心”沈如风气定神闲着站着,脸色却越来越白,原本因为重创而向外狞狰翻开的伤口,忽然隆起。
在沈如风苍白的微笑中,菲菲看到了从他心口喷薄而出的梨花
如风哥哥,如风哥哥沈如风整个人在她的呼喊中碎了,裂成了片。
乔菲菲在梦中颤抖,却怎么也醒不来。
三个男人是从夕阳的方向走来的,神色一样的荒凉。他们不知道赶了多久的路,干净的衣角露出了泥土的焦黄。当看见菲菲安好时,三个人的神色都为之一振。虽然她只叫了沈如风的名字,但却同样让他们觉得美好。王统的眼里居然还有了泪光。
洪昆就坐在用血狼皮铺好的软榻上,一张老脸神情复杂地看着一脸怒气的儿子。在他的记忆里,这个儿子一直都是笑的,自从十三岁放他出来时,他的脸上露出的就只有不驯的笑容,只是这一次,他有些不认识自己的儿子了。他老眼昏花到在洪畅身上看见了曾经属于两个女人的眼神,那种视而不见的鄙夷,还有那种复仇的决心。他的脸上露出了杀意。
三条人影一直是沉默的,沉默到洪昆实在忍不住想问他们为什么。但是谁也没有给他喘息的机会,几乎在同时扑向他,三把剑,三颗决心,一锤定音。四条人影纠结在了一起。
人影分开时,谁也看不出谁是什么表情。
“畅儿。”洪昆居然笑了“你真的长大了。”
洪畅心头一震,一阵暖流淌过,忽然觉得心酸酸的。
“畅儿,只要你回来,公孙锦,还有菲菲,包括整个青山寨都是你的。”他的话很真诚。
洪畅看了王统一眼,王统却直直地看着乔菲,如同洪昆看着自己。再看沈如风,简直成了个冰人。洪畅想说什么,但却咽了下去。想答应父亲,还是对于洪畅这个“坏人”来说,真的不好抉择。
人影再次闪动,动手的却是洪畅跟沈如风。沈如风的眼里燃起了怒火,这是乔菲菲头一次看到沈如风的怒,热烈得灼人。乔菲菲心头一阵慌乱,最不好的事情,也就是菲菲最不愿看到的事情发生了。她仿佛看见那个血肉模糊的沈如风在胸膛里掏好掏,喃喃地叫她看。她想从高台上冲了下来,却被洪昆提在了手里。
“你”洪畅手中一顿,被沈如风刺中了旧患,顿时鲜血狂涌而出。他在眼睛看着这位名为父亲的中年人,感到陌生。
“儿子,你要是赢不了,我就杀了她祭天。”洪昆手上的剑在乔菲菲脸上划出了一串密密的血珠,晶莹剔透,如同一串红珍珠。
洪畅吃力地躲过了沈如风的十三连剑,但左肩未愈的伤口又流出血来。沈如风默然地看着他,似乎有点理解他的心情。
王统在台下铁青着脸,却什么也做不了。“菲菲。”他只是叫了乔菲一声。
乔菲菲不知为什么只想抱着王统大哭一场。
“不要动菲菲!”三个人同时暴喝着跃上前去,衣袂声中夹着洪昆的长笑。沈如风手中的剑光闪了一闪,照亮了所有的眼睛。
好快的剑!
“哧——”的地一声长响,大厅重归于死寂。沈如风的本来应该刺在洪昆身上的长剑,插在了洪畅的胸口,洪畅双手握着剑刃,露出了安静的笑容,双手里,全是血。他不可能赶得上沈如风的剑,因为沈如风的剑已是天下最快,这一切不知是奇迹还是意外。洪畅挡在了洪昆面前。
“如风哥哥”乔菲菲瞪大了眼睛,看着鲜血从沈如风的肩上滑了下来,浸湿了长衫最后与洪畅的血堆叠在一起,更加明艳。是洪昆的剑刺伤了沈如风。
所有的人都惊呆了。
半晌,洪昆突然仰天长笑,笑得甚是大声:“好孩子,好孩子,哈哈哈哈”一段长笑后,换来的却是永恒的寂静。洪昆不可能逃过这一劫,因为他忘记了一个人,王统。
王统松开手里的铁剑,一脸漠然地扶住了他下滑的身体,轻轻地说了几句话。洪昆的脸上乍然间燃起一片凶光,继而点了点头,叹息道:“难怪”从此再无只言片句。
洪畅是愣了很久才哭出来的。声势吓人,泪水一发不可收拾。
七
那么真正的公孙锦给了谁呢?
洪畅整理东西准备搬进洪昆的房间时,发现了一块褪了色的红布,下面的底色斑斑点点,颜色交杂。
非烟为他披过这片红布,说是为了吉祥。
“现在想起来,非烟那时真的很像我的娘亲。”洪畅对王统说。
王统笑了笑,没有作声,过了半天,才说:“那她作你娘,我做你爹好了。”
“凭什么?”
“不凭什么!”
去年今日,梨花再开,已是风平浪静。
“其实很想问问那位怪伯伯到底是谁”乔菲说。
“是谁也不重要,因为他会永世记得你。”有一种东西是割不断的,沈如飞在心里说。
“你知道什么?”乔菲逼问。
“我不知道什么!”
“沈如飞。”
“我要说几遍,大庭广众之下不要叫我的全名。”
“沈如飞沈如飞沈如飞沈如飞沈如飞。”
梨花如烟,江湖是梦,也许很多时候,远离才可以发现它的美丽。
一
打冷镇。
小镇的名字很奇怪,远远观望倒没什么特别,几进旧屋顶着一块匾额,歪歪斜斜地堆着三个字,远远地罩着层寒气,让人不觉得全身发冷。有相士说过,因为小镇处九州太极八门中的“死”门位置,所以一直起来都透着邪寒之气,镇上的人也都因此迁到了镇外。于是乎,小镇外成就了繁华一片,镇内却是荒芜丛生。
只是这镇内有一片很好的梨花,无人浇灌也在荒漠中追凭四季开开落落。也许,小镇以前叫梨花镇,也许叫冰尘雪落。
乔菲菲是从薄雾中走出来的,半闭的眼睛里还夹着惺松睡意,眉宇间却尽是幽怨。一头青丝如青烟淡雾般,在氤氲的水气中化开了,伴着梨花点点,双眸秋波亦恍惚荡漾。
“菲菲,你又把兵器落下了,我说过多少回了”身后悄然出现的,是一位长衫如雾的青年男子,之所以说“长衫如雾”是因为他衣服的颜色太奇怪,很薄,半透明,颜色也不均匀,但是看起来却很结实。
乔菲菲淡淡地看了青年男子一眼,除了一脸幽怨,什么也没有。乔菲菲称这个青年人作“师父”当然这是指心情好的时候。平时她对他是直呼其名的,譬如,沈如风。乔菲菲并不喜欢走江湖,只是她愿意跟师父这样一位俊雅的男子过一生罢了。菲菲是简单的女子,所以,想过一些简单的生活。例如,跟心仪的男子生几个孩子,在偏远的小镇上开间茶肆,种种梨花。
所以,乔菲菲很喜欢这个小镇,理想的小镇。但是,这一次,他们绝不可能是来种梨花的。
马蹄声已经响了四阵,也就是说,已经有四批人来到了这个小镇。按理来说,应该会让小镇变得更加热闹,可是相反地,迎来的却是更多的死寂。数百余众没有选择住进繁华镇外,而是选择住在满是残垣尘土的镇内。他们当中有的人已经守在镇内三天,这三天,比往常任何时候都平静。
梨花林里又响起了马蹄声,急如暴风骤雨般砸在沙石路上,尘土飞扬。
乔菲菲与沈如风相互看了一眼,谁也没作声。迎面来的白马突然希律律地抬起蹶子来了个侧身,停了下来。
“姑娘,江湖人办事,天黑后不要出来,以免殃及无辜。”马上的那人白衣胜雪,英气逼人,神色间却显出几分少年人罕见的煞气。“在下青山寨鬼寮雪里剑洪畅。”白衣少年自鬼使神差地报了个家门。
乔菲菲歪着头一脸茫然地望他,装作懂非懂。
那自称洪畅的少年稍稍一愣,随即微微一笑,说:“对不起,在下一时没有想起姑娘不是江湖中人,告辞。”微笑果然如雪一样干净,但阴沉更甚。从头到尾,他也没有看沈如风一眼。
沈如风的表情不好看,虽然对方言语尚算大方得体,但复杂的神色却可以参出二三。至少洪畅已经知道了乔菲菲的身份。
雪里剑,这三个字,负在一位初出江湖的少年身上,是沉重的。
二
群豪在镇中聚会,为什么?因为这里有床有被又不扰民,还有瓦遮头。对于江湖中人来说,是奢侈;但是对于洪畅来说,是折磨。穷乡僻壤没好酒没鲜肉还没有好女人。好酒可以带,好肉可以买,但是好女人,这里没有!
洪畅抬起右手,轻轻地擦拭着长剑,细细的血珠从剑刃上游了下来,映着他淡得让人无法察觉的笑容。他的装扮再雪白,他的剑上也还染着血;他的笑再蛊惑,他的手上也还缠着噬魂的亡灵:有时候,微笑与残念是不相悖的。
他就是一边微笑,一边想起了梨花带雾中的乔菲菲,虽不知是不是洪畅眼中的好女人,但至少是美女人,说是尤物也不为过。
只是那让人梦魂神萦的容颜,在记忆里为何如此熟悉?
寒山隔着小镇,济济数百余人劳尘奔波,不远千里来到这里究竟是为了什么?这个问题,沈如风知道的很清楚。二十五岁就名满江湖的“天机生”怎么会连这种小事都猜不透。又或者,全世界只有乔菲菲一个人被蒙在鼓里。
沈如风有很多东西不想告诉乔菲菲,因为有些事情不知道要比知道来得幸福。
十五年前,他来过打冷镇,见过一个叫铁少的青年男子,那时候,他才十三岁。铁少是江南世家铁旗门的继承人,但是在沈如风见到他时,铁旗门已殁,只剩下苟且奔逃的他。曾经英挺不凡的少年变得目光呆滞,神情麻木,他口中喃喃地说着:“公孙锦,公孙锦,非烟,非烟”然后把手里半大的婴儿递给了沈如风。
“我女儿,铁菲,我女儿”铁少木讷地说,然后继续念叨着:“非烟,非烟”然后离去。沈如风施展轻功追赶,却是无果。
从此,铁菲,不,乔菲菲就跟着他过日子。
后来在瑜锦洞天里修炼时才从师父的手稿子读到了“公孙非烟”这个名字。公孙非烟,公孙传人,擅医专毒,美不可方物,毒不可一世,后嫁铁旗门传人铁少为妻,夫贤妇恭,天作良缘。生有一女,名菲。后来听说她改嫁了青山寨的寨主洪昆。但是,只是传闻,无人得见。
乔菲菲就是铁菲。
沈如风记得铁少把乔菲菲递给他的时候,乔菲身上就裹着三尺颜色如雾的布,公孙锦。公孙锦是一件宝物,因为它太耳熟能详,所以不会轻易易主,毕竟这样一块布,只有强者才配拥有,以前是公孙非烟,后来是铁少,再后来是沈如风。公孙锦刀枪不入,百刃不伤,所以拥有它的人,弱者变强,强者愈强。
但是,公孙锦易主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因为它只认姻亲与嫡亲。它嗅得出血的味道。
“公孙锦,终究还是菲菲的。”沈如风叹了一口气。
说到菲菲,他忍不住向对面的房间看了一眼,灯火通明,却空无人杳。
乔菲是直接跑进洪畅的房间的,因为她好奇。
她叫他“洪哥哥”叫完之后从袖中打出三枚透骨钉。洪畅抬起袖子想拂开它,蓦地发现透骨钉上牵着三根细细的天蚕丝,在乔菲双手的摆弄下,飘若游鱼。就在洪畅抬袖之际,身边寒光交错,竟被她撕下一大片袖子。如若不是衣服宽松,撕下来的,只怕不是一块皮肉那么简单。
“姑娘好身手。”洪畅笑了,眼睛里却浮起了一层冷霜。他将长剑换到右手,左手从雪白的长衫下露了出来,白皙得有些刺眼。他准备拔剑,然后会怎么样,抓住面前这缕香魂,尽情折磨?他麻木地抽了抽嘴角,笑容定住了。
一股莫名的恨意涌上了心头,本来要拔剑的手往回缩了缩,不舍得,还是觉得罪恶?洪畅有些气恼,为什么会对着乔菲有罪恶感呢?以前他进出慕容府的大院与慕容家的三夫人在后院私通也不曾介怀;三年前,他奸杀了莫云堂的堂主,也从未动容;二十几年来,他飘荡于酒馆妓院也依然觉得自己纯净如雪,但是,此刻看到乔菲菲的笑,他突然感到了自己的污秽不堪。这种感觉,似曾相识。
“这么多人来一个山野小镇,难道是游山玩水?”乔菲忽然收招,站在门口看着他,看得他无所适从。
洪畅缓了缓神,说:“来游山玩水的,只有我一人而已。”
“是么?”乔菲菲莞尔一笑,说“洪哥哥,我怎么就觉得你更加神秘?不知道为什么,我看见你之后就觉得很好奇,也不知为什么,我的长鞭就想揍揍你。”她说得那么平常,让洪畅不生气都不行。
洪畅只当自己在听天书,半晌才说:“好吧,你说要怎么玩?”
乔菲菲从腰间解下长鞭,说:“陪你走三十招,三十招后,你要是没沾到我的衣裳,我问什么,你就要答什么?”话音味落,突然抓出了长鞭的另一端,在空中做了一个套。轻轻挥动两下,如漫天白蛇乱舞,破空之时却无衣袂之声。诡异的鞭法。
洪畅避之不及,忽将长剑抛向长鞭,就在乔菲菲收腕回力之时,在长鞭缠绕中拔出了长剑。他用了右手!人人都知道洪畅向来都只用左手剑,死在那只左手剑下的人不计其数,没想到他的右手更快更狠。
洪畅反手一刺,如电石火光,铮然一声,刺在鞭柄上,乔菲菲手腕一麻,差点丢了兵器。
乔菲菲的鞭法讲的是一个“飘”字,起落十分简洁,真正做到了无刚无柔,逍遥若仙,但乔菲菲平时懒于练习,除了借着身体轻巧,几乎没有任何优势;洪畅的剑法以阴柔为长,讲求一个“游”字,来去自如,宛转如虹,但却招招狠辣,出手无情。如果跟洪畅正式比斗,三十招之内必败无疑。值得暗幸的是,洪畅对乔菲菲根本没有杀意。惊悚之后,只是觉得有趣。
“一招了!”洪畅恢复了笑容。
“哼!”乔菲菲不屑一顾。
“哼是什么意思?”洪畅第一次在出剑的时候跟人聊天,感觉很奇妙。
“哼就是哼。”乔菲菲锁住洪畅的剑势答了一句。但随之而来的是更快的攻势,霎时间银虹白蛟混为一体,原来昏黄的小屋宛如身处白昼。两人游斗了近二十回合,乔菲菲有些气喘。由于沈如风的娇惯,任性的她与真正的高手拆招到底是相差太远。
“臭丫头,看我把你奸了又杀,杀了再奸,然后卖了妓院里去。”洪畅开始威胁她。
“哼!”乔菲菲突然全身微缩,做了一个前跃,却借势跳出了圈子,身后不知什么时候站了一人,面上温文如玉,眼中却寒光逼人。
“菲菲”来人正是沈如风。
“是,师父。”乔菲装乖“那个嗯,师父,我已经查出这群牛鬼蛇神都是冲你的公孙锦来的,你可千万要小心小心再小心,我,乔菲,会为你上刀山下油锅,千刀万剐,死而后已。”
她的话还没说完,沈如风和洪畅都是满头大汗。沈如风是害怕乔菲这招“装乌龟,装孙子”洪畅却是想不到“天机生”会是这么一个青年男子。
“我们走。”沈如风心烦意乱。
“啊?就走啊,菲菲还”她本来要说还没尽兴,但想到自己确实不是洪畅的对手,不觉把话转了个弯“师父,是不是事情一完,我们就可以成亲?”
沈如风如临大敌,想立即爬出门口吐完五升血之后自刎江边,他冷冷地说:“走!”
乔菲菲做了个鬼脸,乖乖地跟在身后,忽然回过头来对洪畅说了一句话:“你的一个眼神,我就知道你要做什么。男人的眼睛,不能太明亮,容易真情流露。”
她是鬼。一定是。洪畅咬了咬牙。
三
“你的一个眼神,我就知道你要做什么。”
许多年以前也有一个女人说过这样一句话,跟乔菲一样的笑容,清澈如朗月。唯一不同的是,他跟她隔着一座铁牢,他在里,她在外。
他恨那个女人。
“少主,外边的人打起来了。”手下来报。
“让他们打吧,他们打成什么样子都没用,因为就算所有的污合之众都加起来,也敌不过‘天机生’这三个字。”
“你已经见过他?”说话的是青山寨的总管王统。
“算是吧。”洪畅从桌上拿起一卷画,展开来。画中人儿似笑非笑,眼光流转,渺如秋波。与乔菲菲何其相似。
王统脸色稍变。
“我今天兴致好,说段故事给你听。”洪畅喝了口茶,淡然地说“有一叫做洪畅的小孩,从小就没了母亲,父亲是暴戾的人”他说着自己的事,仿佛是在说一段茶前饭后的余兴段子。身边的侍从不觉地露出了惧色。
是的,洪畅从小说没有母亲,与其说是没有,不如说是不愿认他。洪畅的母亲是一代女侠,天赋异禀,是武林中难得一见的武学奇才,只是她错信了洪畅的父亲洪昆,才铸成千古遗恨。无论怎么说,洪畅的母亲都是一个单纯的女子,她曾经妄想在洪昆那里得到幸福,但是她没有,她试着用真心对待他,却换来无尽的悔泪。
洪昆有一座山寨,叫青山寨,他发誓要娶一名天下无双的山寨夫人,才想起来江湖上有洪畅的母亲这么一号人物。洪昆不是什么光明正大的人,他一直在伪装自己,装君子,装好人,但是却又怕洪畅的母亲在知道他是山贼时会离开他,不是因为失去所有,而是怕在兄弟面前没面子。
那一夜,洪昆变回了禽兽,用迷香把女侠迷倒之后,奸污了她。
洪畅出生的那天起,便没了母亲,因为女侠不愿意生下他,却又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她被洪昆关在铁牢里,就像被关着的用来接种的猪。
难产,可能也注定了洪畅的命运坎坷。洪昆用长剑剖开了妻子的肚子,取出了奄奄一息的孩子。取名叫畅,快意恩仇,畅绝人生。洪畅的母亲是在悲痛与血泪中虚脱而死,临死时,她说,她后悔为洪昆生这个孩子,因为他将是人间灾星。
洪畅好像是第一次对兄弟们说这些话,平静得有些不可思议。
王统更是冒出一头冷汗,谁也不知道那个半死不活的孩子会变成什么样,也许,洪畅的内心比外表还要可怕。
但是洪畅笑了,他对王统说:“我不知道该恨谁,那时”
洪畅在铁牢里喝着狼血长大了,他的童年就是在铁牢里度过的,陪他的有教他武功的高僧,有教他习字的先生,有抓来陪他玩耍的“小伙伴”但是这些人最后的结果都是死。洪畅就像是野兽,什么时候都可能反咬人一口,足以毙命。
外边都传闻说青山寨里有个吃人的妖怪,嗜血成狂。
洪畅七岁那年,铁牢里进来一个女人,那女人是那么微笑着进来的,面对着洪畅,没有一丝惧意。那种笑容很淡,把眉目间的睿智隐藏得很好。
女人说:“我叫非烟,你以后可以这么叫我。”
如梦非烟,笑语菲颜。女人的名子很美,人也很美。她的话不多,对待洪畅也是极其宽厚的。只是,她没有像以往的任何人教他武功,求他读书,她仅仅陪他静静地呆着,把日子渲染得平静美好。
非烟也许是唯一一个走出铁牢的人。她临走时,洪昆来接她。她的回过头来,眼中笑意盈盈却余有泪光。两人这么对视着,一个在里,一个在外。
洪畅突然间有了恨意,似乎母亲就是她害死的,似乎父亲就是她迷惑的。直到他走出铁牢,他还是那么恨她,再或者,他是恨她抛弃了他。他学会了笑,只是因为她看着他时,都在笑,起初发现那种笑很容易,后来才发现,对于他来说,笑,是最可怕的。
非烟来了没多久就死了,谁也不明白她是怎么死的,没有伤口,也没有中毒的现象,就像烟花灿烂之后,什么也没留下。
不过洪畅记得非烟死前来看过他,两人什么也没说,只是相互拥抱,如母子般亲昵。
良久,非烟为他披上了三尺红绫,说是为了吉祥。
洪畅看着王统十分复杂的脸,忽然笑了:“王总管,有时候我觉得你有些像非烟,有些像,不,是十分像吧。”
王统擦了擦汗,摇了摇头。
洪畅不看他,自言自语地说:“要得到公孙锦,就得先得到铁少的女儿,乔菲菲。”一语未毕,王统的汗水又山洪暴发般流下来。
四
外边果然很乱,几千余众扭打成了一团,有帮派械斗,有自己窝里斗的,也有不动手只动嘴的,每个人的脸上都写着“凶”字,情形却有些好笑。
沈如风和乔菲被围在整个小镇的中央广场,四周是梨花满树。沈如风的表情很沉静,乔菲却是一脸哀怨。
“沈如风。”菲菲咬咬牙。
沈如风竟然装作没听见,自顾自地说:“菲菲,这种情形,我们还是先走为妙。”
“沈如风。”乔菲的声音有点怒意。
“正式场合,你还是叫我师父的好。”沈如风没有表情。
“你是在跟我划清界限?”乔菲开始关火。
“我本来就是你的师父,有什么不对?”沈如风努力保持着平静。
乔菲忽然移动了身影,长鞭乱舞,卷得人影乱飞,洪畅只看见各式各样的人被她扔出了场外,有老有少,有僧有俗。乔菲一脸悲愤,似是受到了莫大的羞辱。遭到了突袭的人群有了同仇敌忾的意识,把乔菲逼到了死角,乔菲面无惧色,越杀越勇,鞭法掌法全都乱了套,一看就知道在赌气。
突然两道,不,是三道人影同时闪了出来,直奔乔菲,沈如风跟洪畅在空中换了一眼,竟想也没想就拼了一掌。另一个人格开了袭向乔菲的兵器,长袖一卷,刀、剑、锤、链掉了一地。这人身材高大,三十四五的模样,目光如炬,表情刚毅。
是王统。
乔菲菲噘起嘴,一脸不满:“你是谁,你也来管我?”
王统伸出右手中指虚空一点,乔菲还没看清是怎么回事,就倒了下去,口中还大叫着:“你是谁啊,你哑了,阴险卑鄙。”
王统说:“丫头,不要你说话的时候,你最好不要出声。”抬手如老鹰抓小鸡般把她提在了手里。
乔菲偏不依,继续大叫:“死老头,大妖怪,放我下来谁来救我,我就把公孙锦送给他,还加十两黄金作路费。”事情到了这个地步,菲菲仍不叫沈如风的名字,足见她生气的程度。
沈如风心中一急,拆了两招转身想走,却被洪畅拦住了:“天机生,不要东张西望,我在这里。”
沈如风说:“你要动手什么时候都可以,我先把菲菲救回来。”他左手划了个圈,人又从圈子里窜了出去。
“话不是那么说的,谁都知道,公孙锦是认血不认人的,除了你,这天底下多的是人想得到乔菲,不要装清高了!”洪畅明知不是沈如风的对手,却硬生生地把他压了下来。
“死老头,怪老头,疯子,王八蛋”乔菲一边听着耳边的风声,一边闭着眼睛乱骂一气。
“你骂完了没有,没有人要的臭丫头!”王统把她扔在草地上,方圆几十里没有人烟,看样子他自己也不知道跑了多远。
“你杀了我吧,反正我没有人要。”乔菲心一横,脖子一伸。
王统啐了一口,骂道:“胡闹,没出息,不过就是为了个男人吗?”
“是啊,我没出息,你杀了我吧。”脖子伸得更长。
王统干脆不理她。
乔菲见没人理会她,只好坐在一旁独自伤心,半晌,突然呜呜咽咽地哭起来。
事实上,的确是沈如风惹她不开心。
乔菲从小跟沈如风在一起,起初也是妹妹对哥哥的感情,但是随着年龄渐长,豆蔻花开,那份情愫已不是用哥哥妹妹就可以解释得清。换作谁也无法把从小就抱过自己,为自己洗过澡,换过衣裳的陌生男子,当哥哥,更何况那个是沈如风。
当乔菲初次女红花落时,沈如风眼中的慌乱与脸上的绯红绝不亚于菲菲自己。
有些事情是属于两个人的,她是真的想一生一世跟着他,但他却只愿意把她当妹妹。要找理由,可以找出很多:如果说沈如风是怕江湖人嘲笑他娶乔菲只是为了得到公孙锦也还罢了,因为他“天机生”三个字,绝对可以当之无愧作为被公孙锦选择的人,坦然地生活;如果说,他不喜欢菲菲,不可能,对于沈如风来说,菲菲简直就是他的命;如果说是因为师徒结合有违伦常,那更无所谓,因为乔菲根本没有经过入室弟子的洗礼,更何况,江湖上根本没有人知道两人是什么关系。
是为什么?
菲菲不明白。
菲菲只是想跟心爱的人在梨花飘飞的小镇过些平静如水的日子,这样,都不行。
每当菲菲说要做沈如风的妻子时,迎来的不是惊讶与狂喜,而是死一般的沉默,然后听见沈如风很小心地说:“我是你的师父”
一次又一次,乔菲觉得累。
到底这是菲菲的死结,还是沈如风的。
沈如风心里很乱,所以招招狠毒。
他很清楚乔菲在自己心目中的位置,并不是朝夕相对,相濡以沫,这几个字就能说得清的。他何尝不想菲菲做自己的妻子,若是不想,就不会年近而立却不动女色了,男人守身如玉,无非是两种,一种是对女人没兴趣,第二种是只对某一个女人有兴趣。
沈如风担心的有两件事。
一是乔菲太小,论年龄,她小了整整十三岁,到她十八年华的时候,沈如风也许已过而立,心境已迁,再或者,菲菲可以找到自己更喜欢的人。
二是,沈如风根本就没有公孙锦。
铁少给的那块,只是遗书,真正的公孙锦已经下落不明,沈如风对天下甚至于对乔菲撒了这么大一个谎,只是为了稳住局面,因为,只要“公孙锦”在他这儿,菲菲就是安全的,拥有公孙锦的那个人也就会安全。
可是真正的公孙锦在哪里?
“篷!”洪畅挨了一掌,身子飞出了六七丈。
沈如风的脸上头一次露出了不快:“我没时间跟你耗。”
洪畅翻身站起来,擦了擦嘴边的血,笑道:“你杀了我,杀了我之后,谁也不会知道乔菲菲去了哪里。”
沈如风脸色变了又变,说:“别忘了我是‘天机生’,世上没什么事可以瞒得了我。”
洪畅刺出一剑说:“尽管试试,我的手下可不喜欢按天机行事。”
沈如风端住他的剑托,劈空一掌,洪畅已人血肉模糊。
“菲菲在哪里?”沈如风的声音不再冷静。
洪畅笑着,懒懒地说:“不知道,不过没有我的命令,我的兄弟们是不会动她的,不过,她是我的,公孙锦,也会是我的。”
“砰!”洪畅像断了线的风筝般飘了出去。沈如风总算手下留情,没把洪畅打成死尸。
五
没有人想到沈如风会把洪畅打成这样。
洪畅懒懒地被人抬到乔菲菲面前,笑着说:“你看你师父,比我还狠毒。”他说这句话的时候笑得很温暖。
乔菲菲直直地看着沈如风,沈如风却两眼冒火瞪着洪畅,简直像个嫉妒得发狂的丈夫。
王统只有摇头的份。
“菲菲”头一次发现沈如风的语气也有那么可怜的时候。
乔菲咬了咬牙,对王统说:“老头子,我不想见到这个人。”
王统偷笑着关了门,仓皇之中,沈如风看见洪畅神气地眨眼睛。他差点以为洪畅被打成这样子是早有预谋的。
“菲菲姑娘,你喜欢哪种死法?先奸后杀,还是先杀后奸哎呀,痛痛痛痛,王总管,你能不能轻一点”
“对不起,少主,皮肉伤是这样。”王统一本正经。
沈如风就坐在对面的树下,呆呆地看着屋里的情形。
乔菲站在窗边,有些失神。清醒过来,居然无言地拉上了窗帘。细密的烛光,均匀地洒在了沈如风的脸上,像爬满了实体化了的忧伤。
“少主已经睡了,应该说,少主很久没有像今天那么安睡了。”王统一边说一边擦干手。
“哦?”乔菲似乎没有听。她的注意力全都放在了窗外的沈如风身上。
“外边风大,为什么不叫他进来呢?”
“他是我师父,没问题。”乔菲赌气坐在床边。但没坐多久,又忍不住掀开帘子张望。四目相对,不觉得气上心头,索性又把帘子放下了。
这么来来回回地翻了几回,沈如风不但没了睡意,眼睛还越发明亮。乔菲就越发气鼓鼓地。
“菲菲”王统搓了搓手,想说点什么,但是话到嘴边,突然变了“我出去看看周围的情况。”
“啊?这么晚?”乔菲觉得这位老伯有点神经质。
王统呆了一下,开门出去了。
暗夜里只剩下两人大眼瞪小眼。
“菲菲,我想出去走走,你扶我。”洪畅突然直直地坐起来,僵硬着两条手,像尸变似的。
乔菲吓了一大跳,还没等反应过来,有人已经旋风般冲了进来,说:“我来扶。”就看见沈如风挟着洪畅飞也似的跑出去了。
沈如风彻底地失态了
沈如风把洪畅随随便便地往草丛里一扔,洪畅却忍不住笑了:“我还真没想到你生气起来像个没有吃到冰糖葫芦的五岁孩童。”
沈如风负手而立,说:“不劳你费心。”
洪畅突然说:“我是真的喜欢菲菲的,乔菲菲,或者是铁菲。”
沈如风说:“你别装了,我和菲菲身上根本就没有公孙锦,你得到了菲菲又能怎么样?”
洪畅沉默了一会,说:“我知道。真正的公孙锦已经在洪昆那儿了,连同非烟一起。”
“你认识公孙非烟。”
“这不奇怪,有人想得到公孙锦,就必须得到非烟,如同我要得到公孙锦,首先想到的是乔菲菲。但是对我而言,菲菲与公孙锦是两回事,因为真正的公孙锦在洪昆那。”洪畅冷冷地说。
“洪昆不是你爹吗?”沈如风奇道。
“不是。没有父母愿意把孩子丢在笼子里跟一群狼养在一起的。”洪畅咬牙切齿,眼睛里突然升出一丝寒意“从我懂事开始,唯一有愿望就是杀了他。”笑了笑,露出一排阴森森的牙。
“如果可以真的找回公孙锦,我想我可以帮你,因为菲菲一定会是我的妻子。”沈如风说。
“想通了?”
“早该想通了。”
六
但是,乔菲菲失踪了。
没有任何预兆,整个人就像被什么东西吸走了似的。
三个男人对着凌乱的屋子呆了。
王统的脸上突然流出了汗,起初还只是汗珠,到了后来就成了大汗淋淋。“公孙锦必须用主人的血来祭的,因为它吸了很多人的血,它才会如雾似烟,颜色奇特。如果是一般的高手遇上乔菲菲应该不是什么问题,但是如果”
“洪昆!”三个人的脸色一变,随即化成了沉默。
三条人影在刹那间化成了光,闪了出去。洪畅的心突突乱跳,整个人陷入了混乱当中,记起那个叫非烟的女人离开他时,他也是这样的心情,他记起她走的那一晚,天井中掉落了很多梨花,零零落落,瞬息间残破。乔菲菲的脸,也在思绪中骤然粉碎。他捂住了心脏。
乔菲非果然在洪昆那儿,非但没有受罪,而且过得很舒服。有最爱吃的桂花糕,也有最喜欢的鹦鹉解闷。唯一不好的是,不管她走哪里都的一大堆人跟着,最讨厌的是,各种兵器的叮当声,让她觉得很煞风景。
每天陪着她的是个怪老头,看样子好像不太老,但是目光却很凶,别人都叫他洪老爷子。
对,他就是洪昆。
洪昆似乎已经忘记自己是怎么对待自己的儿子了,他很怀念曾经有一个儿子的日子,至少觉得充实,现在儿子出走后,整个青山寨就成了一滩死水,大家都怕他,都不敢靠近他。
他抓来这个小女孩,本来是想占为己有的,因为她有非烟的血统,但是想了想,他要把她连同公孙锦一起交给自己唯一的儿子。
乔菲听到这个消息时觉得好笑极了,却怎么也笑不出来。
她渐渐听说了一些关于自己的父母的故事,中间夹杂着些关于洪畅的记忆,按理来说,她应该很怕这个老头,但是相反,她不但不怕,反而很瞧不起他。这一点,让洪昆感到有些意外,别说洪昆,就算她自己也觉得很奇怪。
但是,当知道公孙锦在洪昆那儿时,乔菲突然冒了一身冷汗。
如果就这样让沈如风和洪畅来救她的话,无论是谁都可能会死。
不祥。
可是,也许,身为青山寨少主的洪畅会接受父亲的“礼物”也说不定。乔菲菲看见了自己眼中的残影,自己最不想见到的
那一夜,她梦见洪畅的雪里剑刺进了沈如风的胸膛,沈如风寂寂地站着,然后傻傻地回过头来,朝她笑:“菲菲,你不是一直很想看到我的心吗?我给你看”她看见沈如风不慌不忙地在破裂的破口中掏啊掏,却什么也掏不到。
“你别掏了别掏了,我相信你,我知道如风哥哥一直都疼菲菲的!”菲菲扑上前去阻止。但是怎么也动不了。
“不,菲菲,今天你一定要看,要看,我的心”沈如风气定神闲着站着,脸色却越来越白,原本因为重创而向外狞狰翻开的伤口,忽然隆起。
在沈如风苍白的微笑中,菲菲看到了从他心口喷薄而出的梨花
如风哥哥,如风哥哥沈如风整个人在她的呼喊中碎了,裂成了片。
乔菲菲在梦中颤抖,却怎么也醒不来。
三个男人是从夕阳的方向走来的,神色一样的荒凉。他们不知道赶了多久的路,干净的衣角露出了泥土的焦黄。当看见菲菲安好时,三个人的神色都为之一振。虽然她只叫了沈如风的名字,但却同样让他们觉得美好。王统的眼里居然还有了泪光。
洪昆就坐在用血狼皮铺好的软榻上,一张老脸神情复杂地看着一脸怒气的儿子。在他的记忆里,这个儿子一直都是笑的,自从十三岁放他出来时,他的脸上露出的就只有不驯的笑容,只是这一次,他有些不认识自己的儿子了。他老眼昏花到在洪畅身上看见了曾经属于两个女人的眼神,那种视而不见的鄙夷,还有那种复仇的决心。他的脸上露出了杀意。
三条人影一直是沉默的,沉默到洪昆实在忍不住想问他们为什么。但是谁也没有给他喘息的机会,几乎在同时扑向他,三把剑,三颗决心,一锤定音。四条人影纠结在了一起。
人影分开时,谁也看不出谁是什么表情。
“畅儿。”洪昆居然笑了“你真的长大了。”
洪畅心头一震,一阵暖流淌过,忽然觉得心酸酸的。
“畅儿,只要你回来,公孙锦,还有菲菲,包括整个青山寨都是你的。”他的话很真诚。
洪畅看了王统一眼,王统却直直地看着乔菲,如同洪昆看着自己。再看沈如风,简直成了个冰人。洪畅想说什么,但却咽了下去。想答应父亲,还是对于洪畅这个“坏人”来说,真的不好抉择。
人影再次闪动,动手的却是洪畅跟沈如风。沈如风的眼里燃起了怒火,这是乔菲菲头一次看到沈如风的怒,热烈得灼人。乔菲菲心头一阵慌乱,最不好的事情,也就是菲菲最不愿看到的事情发生了。她仿佛看见那个血肉模糊的沈如风在胸膛里掏好掏,喃喃地叫她看。她想从高台上冲了下来,却被洪昆提在了手里。
“你”洪畅手中一顿,被沈如风刺中了旧患,顿时鲜血狂涌而出。他在眼睛看着这位名为父亲的中年人,感到陌生。
“儿子,你要是赢不了,我就杀了她祭天。”洪昆手上的剑在乔菲菲脸上划出了一串密密的血珠,晶莹剔透,如同一串红珍珠。
洪畅吃力地躲过了沈如风的十三连剑,但左肩未愈的伤口又流出血来。沈如风默然地看着他,似乎有点理解他的心情。
王统在台下铁青着脸,却什么也做不了。“菲菲。”他只是叫了乔菲一声。
乔菲菲不知为什么只想抱着王统大哭一场。
“不要动菲菲!”三个人同时暴喝着跃上前去,衣袂声中夹着洪昆的长笑。沈如风手中的剑光闪了一闪,照亮了所有的眼睛。
好快的剑!
“哧——”的地一声长响,大厅重归于死寂。沈如风的本来应该刺在洪昆身上的长剑,插在了洪畅的胸口,洪畅双手握着剑刃,露出了安静的笑容,双手里,全是血。他不可能赶得上沈如风的剑,因为沈如风的剑已是天下最快,这一切不知是奇迹还是意外。洪畅挡在了洪昆面前。
“如风哥哥”乔菲菲瞪大了眼睛,看着鲜血从沈如风的肩上滑了下来,浸湿了长衫最后与洪畅的血堆叠在一起,更加明艳。是洪昆的剑刺伤了沈如风。
所有的人都惊呆了。
半晌,洪昆突然仰天长笑,笑得甚是大声:“好孩子,好孩子,哈哈哈哈”一段长笑后,换来的却是永恒的寂静。洪昆不可能逃过这一劫,因为他忘记了一个人,王统。
王统松开手里的铁剑,一脸漠然地扶住了他下滑的身体,轻轻地说了几句话。洪昆的脸上乍然间燃起一片凶光,继而点了点头,叹息道:“难怪”从此再无只言片句。
洪畅是愣了很久才哭出来的。声势吓人,泪水一发不可收拾。
七
那么真正的公孙锦给了谁呢?
洪畅整理东西准备搬进洪昆的房间时,发现了一块褪了色的红布,下面的底色斑斑点点,颜色交杂。
非烟为他披过这片红布,说是为了吉祥。
“现在想起来,非烟那时真的很像我的娘亲。”洪畅对王统说。
王统笑了笑,没有作声,过了半天,才说:“那她作你娘,我做你爹好了。”
“凭什么?”
“不凭什么!”
去年今日,梨花再开,已是风平浪静。
“其实很想问问那位怪伯伯到底是谁”乔菲说。
“是谁也不重要,因为他会永世记得你。”有一种东西是割不断的,沈如飞在心里说。
“你知道什么?”乔菲逼问。
“我不知道什么!”
“沈如飞。”
“我要说几遍,大庭广众之下不要叫我的全名。”
“沈如飞沈如飞沈如飞沈如飞沈如飞。”
梨花如烟,江湖是梦,也许很多时候,远离才可以发现它的美丽。